细瘦的洋烛”及其他—读鲁迅
[细瘦的洋烛]
在《高老夫子》中,鲁迅写道:“不多久,每一个桌角上都点起一枝细瘦的洋烛来,他们四人便入座了。”
描写洋烛的颜色,这不新鲜;描写洋烛的亮光,这也不新鲜。新鲜的是描写洋烛的样子:细瘦的。这是一个很有耐心的人的观察。鲁迅小说被人谈得最多的当然是它的思想意义,而鲁迅作为一个作家所特有的艺术品质,一般是不太被人关注的。这是一个缺憾,这个缺憾是我们在潜意识中只将鲁迅看成是一个思想家所导致的。我们很少想起:鲁迅若不是以他炉火纯青的艺术向我们展示了他的文字,我们还可能如此亲近他吗?
作为作家,鲁迅几乎具有一个作家应具有的所有品质。而其中,他的那份耐心是最为出色的。
他的目光横扫着一切,并极具穿透力。对于整体性的存在,鲁迅有超出常人的概括能力。鲁迅小说视野之开阔,在现代文学史上无一人能望其项背,这一点早成定论。但鲁迅的目光绝非仅仅只知横扫。我们必须注意到横扫间隙中或横扫之后的凝眸:即将目光高度聚焦,察究细部。此时此刻,鲁迅完全失去了一个思想家的焦灼、冲动与惶惶不安,而是显得耐心备至、沉着备至、冷静备至。他的目光细读着一个个小小的点或局部,看出了匆匆目光不能看到的情状以及意味。这种时刻,他的目光会锋利地将猎物死死咬住,绝不轻易松口,直到读尽那个细部。因有了这种目光,我们才读到了这样的文字:
四铭尽量的睁大了细眼睛瞪着看得她要哭,这才收回眼光,伸筷自去夹那早先看中了的一个菜心去。可是菜心已经不见了,他左右一瞥,就发现学程(他儿子)刚刚夹着塞进他张得很大的嘴里去,他于是只好无聊的吃了一筷黄菜叶。(《肥皂》)
马路上就很清闲,有几只狗伸出了舌头喘气;胖大汉就在槐阴下看那很快地一起一落的狗肚皮。(《示众》)
他刚要跨进大门,低头看看挂在腰间的满壶的簇新的箭和网里的三匹乌老鸦和一匹射碎了的小麻雀。(《奔月》)
鲁迅在好几篇作品中都写到了人的汗。他将其中的一种汗称之为“油汗”。这“油汗”二字来之不易,是一个耐心观察的结果。这些描写来自于目光的凝视,而有一些描写则来自于心灵的精细想像:
……一枝箭忽地向他飞来。
羿并不勒住马,任它跑着,一面却也拈弓搭箭,只一发,只听得铮的一声,箭尖正触着箭尖,在空中发出几点火花,两枝箭便向上挤成一个“人”字,又翻身落在地上了。(《奔月》)
小说企图显示整体,然而,仿佛存在又仿佛无形的整体是难以被言说的。我们在说《故乡》或《非攻》时,能说得出它的整体吗?当你试图要进行描述时,只能一点一点地说出,而此时,你会有一种深切的感受:一部优秀的小说的那一点一滴,都是十分讲究的。那一点一滴都显得非同一般、绝妙无比时,那个所谓的整体才会活生生地得以显示,也才会显得非同寻常。这里的一点一滴又并非是仓库里的简单堆积,它们之间的关系、互相照应等,也是有无穷讲究的。在它们的背后有一个共同的基本原则、基本美学设定和一个基本目的。它们被有机地统一起来,犹如一树藏于绿叶间的果子——它们各自皆令人赏心悦目,但它们又同属于同一棵树——一树的果子,或长了一树果子的树,我们既可以有细部的欣赏,也可以有整体的欣赏。但这整体的欣赏,不管怎么样,都离不开细部的欣赏。
就人的记忆而言,他所能记住的只能是细部。当我们在说孔乙己时,我们的头脑一片空白,我们若要使孔乙己这个形象鲜活起来,我们必须借助于那些细节:“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孔乙己伸开五指将装有茴香豆的碟子罩住,对那些要讨豆吃的孩子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人的性格、精神,就是出自于这一个一个的细节,那些美妙的思想与境界,也是出自于这一个一个的细节。
鲁迅小说的妙处之一,就在于我们阅读了他的那些作品之后,都能说出一两个、三四个细节来。这些细节将形象雕刻在我们的记忆里。
在小说创作中,大与小之关系,永远是一个作家所面对的课题。大包含了小,又出自于小,大大于小,又小于小……若将这里的文章做好,并非易事。
[屁塞]
何为屁塞?
《离婚》注6作解:人死后常用小型的玉、石等塞在死者的口、耳、鼻、肛门等处,据说可以保持尸体长久不烂,塞在肛门的叫“屁塞”。
《离婚》中,地方权威人士七大人手中总拿“一条烂石”,并不时地在自己的鼻旁擦拭几下。那劳什子就是“死人大殓的时候塞在屁股眼里的”屁塞。只可惜七大人手中所拿的屁塞刚出土不久,乃是“新坑”。这屁塞是七大人的一个道具,一个符号,它是与七大人的形象联系在一起的,没有这一屁塞,七大人也就不是七大人,其情形犹如某位政界名人手中的烟斗或是衔在嘴角的一支粗硕的雪茄。不同的只是,后者之符号、之装饰,是对那个形象的美化——因有那支烟斗和雪茄,从而使他们变得风度翩翩、光彩照人,并显出一番独特的个人魅力,而屁塞在手,则是对那个形象的丑化。
丑化——这是鲁迅小说的笔法之一。
除子君等少数几个形象鲁迅用了审美的意识(子君之美也还是病态之美:带着笑涡的苍白圆脸、苍白的瘦的臂膊,配有条纹的衫子、玄色的裙),一般情况之下,鲁迅少有审美之心态。与爱写山青水秀、纯情少女与朴质生活的沈从文、废名相比,鲁迅笔下少有纯净的人物和充满诗情画意的场景。这也许不是丑化,生活原本如此。秃子、癞子、肥胖如汤圆的男子或是瘦高如圆规的女人……鲁迅笔下有不少丑人。在鲁迅的笔下,是绝对走不出翠翠(《边城》)、萧萧(《萧萧》)、细竹(《桥》)这样的形象来的,他的笔下甚至都出不了这些漂亮而水灵的人名。这里也没有太多漂亮或壮丽的事情,大多为一些庸碌、无趣,甚至显得有点恶俗的事情。虽有闰土(“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但到底难保这份“月下持叉”的图画,岁月流转,那英俊少年闰土的“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并且由活泼转变为木讷与迟钝。
除《社戏》几篇,鲁迅的大部分小说是不以追求意境为目的的。中国古代的“意境”之说,只存在于沈从文、废名以及郁达夫的一些作品,而未被鲁迅广泛接纳。不是鲁迅没有领会“意境”之神髓,只是因为他觉得这一美学思想与他胸中的念头、他的切身感受冲突太甚,若顺了意境,他就无法揭露这个他认为应该被揭露的社会之阴暗、人性之卑下、存在之丑恶。若沉湎于意境,他会感到有点虚弱,心中难得痛快。他似乎更倾向于文学的认识价值——为了这份认识价值,他宁愿冷淡甚至放弃美学价值。当然放弃美学价值,不等于放弃艺术。我们这里所说的“美学价值”是从狭义上说的,大约等同于“美感”,而与“艺术”并不同义。
从文学史来看,两者兼而有之,相当困难,因为它们似乎是对立的。沈从文、蒲宁在创造了意境时,确实丢失了鲁迅、陀思妥耶夫斯基的锐利、深切、苍郁与沉重,而鲁迅、陀思妥耶夫斯基在获得这一切时,又确实使我们再也无法享受意境所给予我们的陶醉。后来的现代派为什么将笔墨全都倾注于不雅之物以至于使人“恶心”,也正在于它是以追求认识价值为惟一目的。美似乎与深度相悖、相克,是无法统一的,尽管事实并不尽然,但,人们感觉上认可了这一点。当下的中国作家虽然并未从理性上看出这一点,但他们已本能地觉察出这其中的奥妙,因此,在“深刻”二字为主要取向的当下,他们不得不将所有可能产生诗情画意的境界一律加以清除,而将目光停留在丑陋的物象之上。鲁迅与他们的区别是,鲁迅是有度的,而他们是无度的。鲁迅的笔下是丑,而他们的笔下是脏。丑不等于脏,这一点不用多说。
鲁迅也许还是从现实中看出了一些诗情画意,这从他的一些散文以及小说中的一些描写上可以看出,但,像他这样一个思想家、这样一个要与他所在的社会决裂、与他所在的文化环境对峙的“战士”,他会不得不舍弃这些,而将人们的目光引向存在着的丑陋,为了加深人们的印象,他甚至要对丑陋程度不够的物象加以丑化。这大概就是鲁迅的小说中为什么有那么多秃头和癞头疮的潜在原因。
[乌鸦肉的炸酱面]
羿,传说中古代的善射英雄;嫦娥,美女,盗用丈夫不死之药而奔月,成为广袖舒飘、裙带如云的月精。但鲁迅却不顾人们心中的习惯印象,一下将他俩放入了世俗化生活图景中:天色已晚,“暮霭笼罩了大宅”,打猎的羿才疲惫而归,今日运气依然不佳,还是只打了只乌鸦,嫦娥全无美人的举止与心态,嘴中咕哝不已:“又是乌鸦的炸酱面,又是乌鸦的炸酱面!”炸酱,北方的一种平民化的调料;炸酱面,北方的一种平民化的食品。这类食品一旦放到餐桌上,立即注定我们再也无法与贵族生活相遇,也再难高雅。而且糟糕的是,还是乌鸦肉的炸酱面——不是草莓冰激淋,不是奶油蛋糕,不是普鲁斯特笔下精美的“小马特莱娜”点心,而是乌鸦肉的炸酱面!当看到“乌鸦肉的炸酱面”这样的字眼以及这几个字的声音仿佛响起,再以及我们仿佛看到了这样的食品并闻到了乌鸦肉的炸酱面的气味(尽管我们谁也没有吃过乌鸦肉的炸酱面)时,羿和嫦娥就永远也不可能再是英雄与美人了。
我们发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现象:英雄、美人竟与食品有关。夏多布里昂笔下的美人阿达拉以及文学作品中的其他全部的美人(自然包括林黛玉),是不可能让她们吃炸酱面的,尤其不能吃乌鸦炸酱面或乌鸦炸酱面之类的食品。这些人必须饮用琼浆玉液,若无处觅得琼浆玉液,文学作品就得巧妙回避,不谈吃喝。红楼四大家族中的美人们,倒是经常要吃的,但吃的都非寻常百姓家的食品,红楼食谱,早已是学者与烹调专家们研究的对象。我们无法设想林黛玉去吃乌鸦肉的炸酱面,尽管这一点是毫无道理的——实际生活中的林黛玉兴许就喜欢吃呢,但你就是不能从生活出发。其实,人们不仅如此看待文学作品中的人物,即便是生活中的人,你一旦将谁视为英雄与美人时,也会在潜意识里忽略他们的吃喝拉撒之类的生活行为。记得小时读书,父亲的学校来了一位漂亮的女教师,围一条白围巾,并且会吹笛子,皮肤是城里人的皮肤,头发很黑,眼睛细长,嘴角总有一丝微笑,爱羞涩,是我儿时心目中的美人,也是我们全体孩子——男孩子、女孩子心目中的美人。但有一天,当我们早晨正在课堂里早读时,一个女孩跑进教室,神秘而失望地小声告诉大家:姜老师也上厕所,我看见了!从此,我们就不觉她美了——至少大打折扣。人会在心目中纯化一个形象,就像他会在心目中丑化一个人物形象一样。前者是省略,后者是增加。前者是将形象与俗众分离,是一种提高式的分离,后者也是将形象与俗众分离,但却是一种打压式的分离。人们看文学作品中的英雄与美人,比看生活中的英雄与美人更愿意纯化。文学家深谙此道,因此一写到英雄与美人,往往都要避开那些俗人的日常行为和生物性行为。沈从文永远也不会写翠翠上厕所。其实,你可以设想:生活在乡野、生活在大河边的翠翠,很可能是要随地大小便的——该掌嘴,因为你玷污了、毁掉了一个优美的形象。我们如此恶作剧,只是提示一个事实:文学中的高雅、雅致、高贵,是以牺牲(必须牺牲)粗鄙一面为代价的。
理论道:源于生活,高于生活。
然而,鲁迅可以完全不忌讳这一切,因为鲁迅心中无美人,也无英雄。非但如此,鲁迅还要将那些已经在人们心目中定型的英雄与美人还原到庸常的生活情景中。
俗化——又是鲁迅的笔法之一。
收在《呐喊》与《彷徨》中的作品自不必说,那些人物,大多本就是世俗中人,本就没有什么好忌讳的。而《故事新编》中的全部故事,几乎涉及的都是传说中或古代的英雄、大哲、圣人与美人。流传几千年,这些人物高大如山,都是我们必须仰视的。而鲁迅大概是开天辟地第一遭,给他们撤掉了高高的台阶,使他们纷纷坠落到尘世中,坠落到芸芸众生中间。他们仿佛来自一个驴喊马叫的村庄,来自一个空气浑浊、散发着烟草味的荒野客栈,一个个灰头土脸,一个个都遮不住地露出一副迂腐与寒酸之相。这里没有崇敬,更无崇拜,只有嘲弄与嬉笑,他们与当代作家笔下的一个叫王老五的人或一个叫李有才的人别无两样,是俗人,而非哲人、圣人、美人。
禹的妻子(鲁迅戏称禹太太)竟大骂我们心中的禹:“这杀千刀的!奔什么丧,走过自家的门口,看也不进来看一下,就奔你的丧!做官做官,做官有什么好处,仔细像你的老子,做到充军,还掉到池子里变大忘八!这没良心的杀千刀!……”(《理水》)
那位“三过家门而不入”的伟大的禹呢?
周文王伐纣,伯夷、叔齐兄弟愤愤然:“老子死了不葬,倒来动兵,说得上‘孝’吗?臣子想要杀主子,说得上‘仁’吗?……”不愿再做周朝食客,“一径走出善老堂的大门”,直往首阳山而去,然而这里却无茯苓,亦无苍术可供兄弟二人食用,饥不择食,采松针研面而食,结果呕吐不止,其状惨不忍睹。后终于发现山中有“薇菜”可食,并渐渐摸索出若干薇菜的做法:薇汤、薇羹、薇酱、清炖薇、原汤焖薇芽、生晒嫩薇叶……烤薇菜时,伯夷以大哥自居,还比兄弟“多吃了两撮”。(《采薇》)
“不食周粟”的义士呢?
墨子告别家人,带上窝窝头,穿过宋国,一路风尘来到楚国的郢城,此时“旧衣破裳,布包着的两只脚,真好像一个老牌的乞丐了”。找到了设计云梯、欲怂恿楚王攻打宋国的公输般,颇费心机地展开了他的话题。“北方有人侮辱了我”,墨子很沉静地说,“想托你去杀掉他……”公输般不高兴了。墨子又接着说:“我送你十块钱!”这一句话,使主人真的忍不住发怒了,沉着脸,冷冷的回答道:“我是义不杀人的!”墨子说:“那你为什么要去无缘无故地攻打宋国呢?”公输般终于被说服了,还将墨子介绍给楚王。去见楚王前,公输般取了衣服让墨子换上,墨子还死要面子:“我其实也并非爱穿破衣服的……只因为实在没有工夫换……”还是换上了,但太短,显得像“高脚鹭鸶似的”。墨子最终如愿以偿,以他的“非攻”思想劝阻了楚攻打宋的念头,踏上了归国之途,然而经过宋国时,却被执矛的巡逻兵赶到雨地里,“淋了一身湿,从此鼻子塞了十多天”。(《非攻》)
这便是创造了墨家学说而被后人顶礼膜拜的墨子。
而那位漆园的庄周、梦蝶的庄周又如何?
路过一坟场,欲在水溜中喝水,被鬼魂所缠,幸亏记得一套呼风唤雨的口诀,便念念有词: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昃,辰宿列张,赵钱孙李,周吴郑王。冯秦褚卫,姜沈韩杨。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敕!敕!敕!司命大神飘然而至,鬼魂不得不四处逃散,但司命见了庄周也老大不高兴:“庄周,你找我,又要闹什么玩意儿?喝够了水,不安分起来了吗?”庄周与司命谈起生死:生就是死,死就是生……又是庄周梦蝶、是庄周做梦成蝶还是蝶做梦成庄周那一套。司命不耐烦,决心想戏弄一番庄周,马鞭朝草蓬中一点,一颗骷髅变成一个汉子跑了出来,而司命搁下庄周一人,自己隐去了。那汉子赤条条一丝不挂,见庄周竟一口咬定庄周偷了他的包裹和伞,无论庄周怎么辩解,汉子就是不依,庄周说:“慢慢的,慢的,我的衣服旧了,很脆,拉不得。你且听我说几句:你先不要专想衣服罢,衣服是可有可无的,也许是有衣服对,也许是没有衣服对。鸟有羽,兽有毛,然而王瓜茄子赤条条。……”云云,不知胡诌一些什么。汉子根本不承认自己已死了数百年——这绝不可能,故当庄周说让司命还他一个死时,他竟说:“好,你还我一个死罢。要不然,我就要你还我的衣服,伞子和包裹,里面有五十二个圜钱,半斤白糖,二斤南枣……”庄子说:“你不后悔?”“小舅子才反悔!”——注意这一句,这大概是一句北方话,其世俗气息、生活气息浓郁到无以复加。(《起死》)
令我们仰止的精神之山、之父,只这一句话——虽还不是出自他口,但因他是与说这种语言的人(鬼)对话,也就一下被打落到平庸的日常情景中而顿时成了一大俗人,并且还是一个颇为可悲的俗人。
中国文学关心世俗、好写世俗当然不是从鲁迅开始的——小说本出自市井,胎里就带有世俗之痕迹、之欲望,但将神圣加以俗化,不知在鲁迅先生之前是否还有别人,即使有,大概也不会像鲁迅写得如此到位,又如此非同一般的。
鲁迅无论是写《故乡》、《祝福》、《阿Q正传》、《肥皂》、《兄弟》之类,还是写《非攻》、《采薇》、《奔月》、《理水》、《起死》之类,都以俗作为一种氛围,一种格调。俗人、俗事,即便是不俗之人,也尽其所能将他转变为俗人——越是不俗之人,鲁迅就越有要将他转变为俗人的欲望。俗人、俗事,离不开俗物。因此,鲁迅常将炸酱面、辣椒酱、大葱、蒸干菜这些平民百姓的食品写入作品。这些食品之作用,绝不可以小觑,乌鸦肉的炸酱面一旦被提及,我们就再也无法进入“红楼”的高雅与托尔斯泰笔下的高贵了。一碗炸酱面从何而来的改变雅俗的力量?食色性也,食是人的生活的一个基本面,这个基本面反映着人的生存状态。这就是好莱坞的电影在呈现贵族生活时为什么总是要将许多镜头留给豪华大厅中的早餐或葡萄美酒夜光杯之晚宴的原因。
鲁迅的行为,用今日之说法,就是解构神圣——用调侃的方式解构。中国八十、九十年代文学的某些品质,在鲁迅那里就已经存在着了,只不过当时的批评家未能找到恰当的批评言辞罢了。需指出的是,鲁迅之作与今日之痞文在实质上是很不相同的。首先,鲁迅在将一切俗化时,骨子里却有着一股清冷与傲慢。他是一种居高临下的俯视,俗在他而言,并非一种品质,而是一种兴趣,更确切的说法是,俗是他的一种对象——被嘲弄的对象。通过嘲弄,他达到了一种优越感流过心头乃至流遍全部肉身的愉悦。俗不是他融入其中——更不是他乐于融入其中的状态,而是他所看到的、激起了他嘲弄之欲望的状态。在看这些作品时,我们总能隐隐觉得,鲁迅抽着烟,安坐一旁,目光中满是智慧与悲凉。
中国当下文学的俗化(痞化),则是作者本身的俗化(痞化)作用的结果。而在构思之巧妙、语言之精绝、趣味之老到等艺术方面,当下文学与鲁迅之间就更见距离之遥遥了。
鲁迅为什么将一切俗化?可从鲁迅对现实、对传统文化的态度等方面而找到解释,但还应该加上一条:鲁迅出身于一方富庶人家,但他从小所在,却是在汪洋大海般的俗生活图景之中。此种情景,周家大院外无处不在,甚至也随着家佣们带进大院,鲁迅熟悉这一切,甚至在情调上也有所熏染。
[鸟头先生]
《理水》中有一个滑稽可笑的人物,鲁迅未给他名字,只叫他“鸟头先生”。知情人,一眼便能看出,这是鲁迅在影射颉刚。“鸟头”二字来自“”一字。《说文解字》:“雇”,鸟名;“”本义为头。
就单在《理水》一篇中,鲁迅就影射了潘光旦(“一个拿拄杖的学者”)、林语堂、杜衡、陈西滢等,《奔月》影射了高长虹,《起死》又再度影射了林语堂。《采薇》中有:“他喜欢弄文学,村中都是文盲,不懂得文学概论,气闷已久,便叫家丁打轿,找那两个老头子,谈谈文学去了;尤其是诗歌,因为他也是诗人,已经做好一本诗集子。”又有:“做诗倒也罢了,可是还要发感慨,不肯安分守己,‘为艺术而艺术’。”这样的话总让人生疑:又是在影射谁呢?至于说鲁迅在杂文中影射或干脆指名道姓地骂了多少人,大概得有几打了。当年,颉刚受不了,要向法律讨一个说法。其时,鲁迅在广州,致函鲁迅:“拟于九月中回粤后提起诉讼,听候法律解决。”望鲁迅“暂勿离粤,以俟开审”。鲁迅却迅速答复:请就近在浙起诉,不必打老远跑到广东来,我随时奔赴杭州。鲁迅之手法,曾遭许多人抨击,但他最终也未放弃这一手法。甚至在小说中,也经常使用这一手法。说鲁迅的小说是又一种杂文,多少也有点道理。然而,我们却很少想到:鲁迅的影射手法,却也助长了他小说的魅力。
“春秋笔法”,这是中国特有的笔法。借文字,曲折迂回地表达对时政的看法,或是影射他人,甚至是致人于死地,这方面,我们通过千百年的实践积累了丰厚的经验,甚至摸索出和创建了许多技巧(有些技巧与中国的文字有关,它们还是那些以其它文字写作的人学不来的)。这一历史既久,影射就成了一种代代相传的惯用武器。在人看来,这一武器面对中国特有的社会体制,面对特有的道德观念和特有的民族性,是行之有效并且是很有杀伤力的武器。“旁敲侧击”、“含沙射影”、“指桑骂槐”……一部成语词典,竟有一串成语是用来概括这种战术的,久而久之,这一战术成了普通百姓日常行为的一部分。若为某种说话不便的原因所制约,两个中国人会在一种看上去毫无障碍的情况之下,依然畅达对话,一切的一切都不会明确指出,只是云山雾罩,用的是代称、黑话之类的修辞方式。不在语境中的人听了,直觉得一头雾水,但对话的双方却心领神会。只可惜中国人说话的技巧,没有用到外交事务上,却用在了日常生活以及政治斗争上。正是因为这样一个文字上的传统,所以到了“文革”,才会有将一切文学作品都看成是影射之作而大加挞伐、直至使许多人亡命的悲剧。
影射之法,自有它的历史原因,也就说,当初是因社会情势逼出来的。但,后来,它演变成了中国人的一种攻击方式、话语方式乃至成为一种心理欲求,影射竟成了一种生存艺术。
影射的最高境界自然是:似是非是。具体说,被影射者明知道这就是在攻击他,但却不能对号入座。若要达到这样的效果,就要讲隐蔽——越隐蔽就越地道;就要讲巧妙——越巧妙就越老到。这曲笔的运用,可以在前人的文字中找到无穷尽的例子。
影射之法,若从伦理角度而言,当然不可给予褒义,更不可给予激赏,但要看到它在艺术方面却于无形之中创造了一番不俗的业绩:它的隐晦(不得不具有的隐晦),恰恰暗合了艺术之含蓄特性。又因作者既要保持被影射者之形状又要力图拂去其特征、为自己悄悄预备下退路,自然就会有许多独到而绝妙的创造,作品中就会生出许多东西并隐含了许多东西。鲁迅将颉刚的“”一字拆解开来,演化为“鸟头先生”,既别出心裁,又使人觉得“鸟头先生”这一称呼颇有趣味,若不是鲁迅要影射一下颉刚,兴许也就很难有这种创造。而有时因硬要在故事中影射一下什么,便会使读者产生一种突兀和怪异:这文章里怎么忽然出来这样一个念头?便觉蹊跷,而一觉蹊跷,就被文字拴住了心思。
影射又契合了人窥探与观斗的欲望。我们倘若去回忆我们对鲁迅作品的阅读体会,你得承认:他作品中的影射始终是牵着你注意、使你发生好奇心的一种吸引力。
时过境迁,我们不必再去责备鲁迅当年的手段了——他使用这一手段,有时也是出于需要与无奈。更要紧的是,他将“影射”纳入了艺术之道——也许是无意的,但在客观效果上,它与艺术之道同工合流,竟在某些方面成全了他的小说。
从某种意义上讲,凡小说都是影射——整体性的影射。
故此,“影射”一词,也可以被当着一个褒义词看。
[我们先前——比你阔的多啦!]
“我们先前——比你阔的多啦!”不用说明,我们都知道这句“名言”出自何处。
我们记住了许多出自鲁迅小说的言辞:“妈妈的……”、“儿子打老子”、“那赵家的狗,何以看我两眼呢?我怕得有理”、“救救孩子”、“多乎哉?不多也”……还有一些话,被人稍稍做了改动:“都说冬天的狼吃人,哪晓得春天的狼也吃人。”……
这些言辞可以在不同场合、从多种角度被我们引用,那一刻我们会觉得这些言辞在表达自己的意念方面皆准确无误,并意味无穷,而听者也无不会心。在引用这些言辞时,我们有时可能会想到它们是出自鲁迅的小说,有时干脆就记不起来,将它们当成了是自己的语言。
回首一部中国小说史,将小说写到这个份上的大概只有两人,一是曹雪芹,再一就是鲁迅。《红楼梦》的生活离我们已经十分遥远,但我们仍然记着焦大的那句话:这里,除了门口那两尊石狮子,没有一个干净的。被我们记住的还有其它许多。而其他小说家,即便是被我们推崇的,其小说也都没有如此效应。沈从文的小说自然写得很好,在夏志清、朱光潜眼里,惟有他才是真正的小说家。然而,我们即使记住了他笔下那些优美的句子,也是无法将它们取出用于我们的对话的——你在对话中说出一句“翠翠在风日里长养着,触目为青山绿水”,总会让人觉得奇怪——那是另一种语言,是无法进入我们对话的语言,这种语言只能在特别的语境中才能被引用。
世界上有不少作家,他们作品中的一些言辞,都在后来被人传诵与引用。但这些言辞十有八九都是格言性质的。诗不用说,小说的情况也大致如此。而这些出自《红楼梦》与鲁迅小说中的言辞,却都不是格言,而就是一些看上去极为普通的日常语言。
此种语言何以有如此能量?对此,我们从未有过追问。鲁迅小说提供的事实未能得到理论上的阐明从而使其转化为经验,这是件很可惜的事情。
这些言辞,其中的一部分,也许是鲁迅无意识采用的,但有一部分肯定是鲁迅很理性地看出了它的意义。他在这些极其日常化的语言背后一定看到了什么——它们的背后沉淀着一个民族的根性、一个阶级的态度甚至是一种超越民族与阶级的属于人类的精神与心态。“儿子打老子”,不再是某一具体行为。鲁迅看出了“儿子打老子”背后的一种心理,而这种心理是可以被引申的。最终,他看出了这句话背后的精神胜利法的心理机制,而这种机制并非为一人所有,而是为一群人乃至整体意义上的人所有。同样,“我们先前——比你阔的多啦”的背后,也藏着巨大的可被挖掘的潜力。鲁迅发现了一个重大的秘密,人或一个民族就藏匿在一些其貌不扬的日常语言的背后——不是每一句话,而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这一小部分混杂于其中,犹如沙子混杂在沙子中间。要发现它们是一些金子,这就牵涉到一个作家的眼力了。
鲁迅是有眼力的。
这些言辞作为符号,它代表着一种普遍性的意义或者说代表着一种基本性的状态。它们具有很强的涵盖能力与囊括能力。这些言辞看似形象,但在功能方面却具有高度的抽象性。因为这些言辞是饶有意味的,因此,我们就像感受一句包含了普遍性意义的成语一样感受了这些言辞。当我们再面对某一种现象或某一种状态而又深知若要将它们表述出来则是件很麻烦的事情时,我们立即就想到了“我们先前——比你阔的多啦”之类的言辞,只要一经说出,我们就再也无需多说,因为这个句子就代表着那个你欲言但难言的意思。
小说能在生长它的土地上达到这样的效果,自然是不易的。仅此一点,鲁迅就是难以越过的高峰。
[咯支咯支]
鲁迅自然是严肃的。那副清癯的面孔,给我们的惟一感觉就是庄严、冷峻、穿透一切的尖刻。然而,他的小说却始终活跃在严肃与不严肃之间。我读《肥皂》——严格来说,不是读,而是听,听我父亲读,那时我十岁——
四铭从外面回来了,向太太说起他在街上看到了一个十八九岁的姑娘,是个孝女,只要讨得一点什么,便都献给祖母吃。围着的人很多,但竟无一个肯施舍的,不但不给一点同情,倒反打趣。有两个光棍,竟肆无忌惮地说:“阿发,你不要看这货色脏。你只要去买两块肥皂来,咯支咯支遍身洗一洗,好得很哩!”四铭太太听罢,“哼”了一声,久之,才又懒懒地问:“你给了钱么?”“我么?——没有。一两个钱,是不好意思拿出去的。她不是平常的讨饭,总得……”“嗡。”四铭太太不等四铭将话说完,便慢慢地站了起来,走到厨下去了。后来,在四铭与四铭太太吵架时,四铭太太又总提这“咯支咯支”:“我们女人怎么样?我们女人,比你们男人好得多。你们男人不是骂十八九岁的女学生,就是称赞十八九岁的女讨饭:都不是什么好心思。‘咯支咯支’,简直是不要脸。”“咯支咯支”这个象声词,在《肥皂》中多次出现。它第一次出现时,我就禁不住笑了。我的笑声鼓舞了父亲,再读到“咯支咯支”时,他就在音量与声调上特别强调它,让我一次又一次地去笑。几十年来,这个象声词一直以特别的意思储存在我的记忆里。这绝对是一个米兰·昆德拉所言的不朽的笑声。在这个笑声中,我领略到了鲁迅骨子里的幽默品质,同时,我也在这笑声中感受到了一种小市民的无趣的生活氛围,并为鲁迅那种捕捉具有大含量的细节的能力深感敬佩。
在现代文学史上,具有幽默品质的作家并不多,而像鲁迅这一路的幽默,大概找不出第二人。这种幽默也没有传至当代——当代有学鲁迅也想幽默一把的,但往往走样,不是失之油滑,就是失之阴冷。
鲁迅的幽默有点不“友善”。他的幽默甚至就没有给你带来笑声的动机。他不想通过幽默来搞笑。他没有将幽默与笑联系起来——尽管它在实际上会产生不朽的笑声。他的幽默不是出于快乐心情,而是出于心中的极大不满。他的幽默有点冷,是那种属于挖苦的幽默。鲁迅的心胸既是宽广的(忧民族之忧、愁民族之愁,很少计较个人得失,当然算得宽广),又是不豁达的(他一生横眉冷对、郁闷不乐、难得容人,当然算不得豁达)。他的幽默自然不可能是那种轻松的、温馨的幽默。也不是那种一笑泯恩仇的幽默。是他横竖过不去了,从而产生了那样一种要狠狠刺你一下的欲望。即使平和一些的幽默,也是一副看穿了这个世界之后的那种具有心智、精神优越的幽默。他在《孔乙己》、《阿Q正传》中以及收在《故事新编》里头的那些小说中,都是这样一副姿态。那时的鲁迅,是“高人一等”的,他将这个世界都看明白了,并看出了这个世界的许多的可笑之处,虽然有着对弱小的同情,但他是高高在上的,是大人物对小人物的同情。
鲁迅的幽默是学不来的,因为那种幽默出自一颗痛苦而尖刻的灵魂。
二零零一年四月十日于北京大学燕北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