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迪达斯
一、匪夷所思的抢夺案
我不知道这个故事怎么开始,就从省会秋山路派出所开始吧。民警手握着李小勇的后脑壳,循循善诱,话里藏刀:“知道父母供你容易吗?知道这样要开除的吗?”李小勇瑟瑟发抖,眼泪噗噗往外涌,痛苦地点头。
根据阿迪达斯专卖店老板的说法,这厮老早起了邪念,在店里捏衣服捏了一下午,后来见没机会下手,硬扯了一件就逃跑。大家都长了心眼,三两下把他逮住了。而根据李小勇的交代,他起先只是想摸下衣服,结果越摸越上瘾,就想占有它,就丧失理智了。
在李小勇被送来时,民警正在看《欧·亨利短篇小说集》,心里盘算这是不是《警察与赞美诗》的翻版。21世纪了,派出所就是公共厕所,总会有饿得要死的人和被黑社会追得走投无路的人,跑到派出所度日,手续就是抢件东西,或者抽陌生人的耳光。
现在看来情况不是这样,李小勇被所要面临的处罚吓坏了,他甚至奢望把头磕出血,好让民警放他回学校。民警说:“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李小勇语塞,不知如何回答。
二、嫌疑人李小勇自述身世
我们家很穷,到现在还有一根木桅撑在土屋后边。我不知道它什么时候倒,每次下雨时我都担心,我怕父母压死在里边……你说得对,我很自私,我考上大学,把他们的血喝干了,他们盖不起房子了。
我父亲春天的时候插秧,秋天的时候割谷,夏天的时候剃头,冬天的时候烧炭。他的炭卖得很辛苦,要翻三座山,走三十里,走到集镇上卖。有时远地方的人说他炭烧得好,他就又回来加劲砍树烧炭,把炭背到更远的地方。我开始的时候还盼望他能带点东西回来,但他总是说外边比这里好不了多少,穿得比我们破,吃得比我们少,就是有点盐和糖。我母亲是山外嫁进来的,说情况就是这样,山外还饿死人呢。
我那时小,不知天外有天,我觉得天就四面山那么大,山上冒炭烟,算是很遥远了……我当然知道天安门,天安门上还放光芒,还有毛主席的像。但我读书不用功,到最后看到毛主席的画像和天仙配的图画,就觉得他们都是神话,都是不存在的事物。读完五年级,我父亲找老人给我写了五个字,我认全了,父亲说够了,我也觉得够了。如果现在我还在家里务农的话,这几个字应该忘光了,就像锄头不用,生锈了。
有时我也在想,我现在是一个做农活的,我的手肯定出老茧,脸肯定黑了,肯定会在夕阳下担一桶水回家,担一桶漏一半。我就是这么想的,叔叔,我知道一切得来并不容易。
我要是农夫的话,天一黑就上床睡觉,就会老死在那里。我后来看了一本张爱玲的书,她说她不寻短见,也不吵闹,就那样自行枯萎掉。我也一定是那样的,我一定就在那个夜晚只听得到狗叫的乡村自行枯萎了,像我默默无闻的先祖一样,葬在山上。
……叔叔啊,你不要让我回到那个地方去。
三、李小勇人生中的魔障
我接着讲。我没书读时,还很高兴。因为村里同龄人和我一样,都毕业了,都光荣回到河里洗澡,想洗到什么时候就洗到什么时候,直到洗得皮肤都起褶皱了。晚上我们拿手电筒去照青蛙,青蛙见到光,傻瞪着眼,一动不动,我们捏起它的腿,晃一晃,它就咕咕地叫了。乡村的青蛙捡不完,因为我们又把它们放回去了。直到读大学后,我才知道青蛙可以吃,但是我一只也没吃,吃不起。
那时,我们玩得很开心,可以穿裤子也可以不穿裤子,可以起床也可以不起床,碰到倒霉的狗,还要擦火柴烧它尾巴,碰到牛屎,总想用鞭炮炸掉。我根本就不知道世界上还有什么更好玩的事,我们不知魏晋。
……直到后来,我撞见一个女人。
……就是她改变了我。
……也可以说,是她毁了我。叔叔,你不要让我毁掉啊。
我见到她是一次去五里外的邻村拜年,我本来不想去的,因为路上下雪,而且那个舅公也没什么好玩的,但我父亲要拿棍子敲我,我只好嘟囔着去了。那一路上我就盘算着怎么草草吃完米粑,好早早回到家来。我还想和自村的人玩牌呢。
舅公的家那时已经塌了一小半,漏风的地方是用油布蒙起来的,我一边吃东西一边看雪从空处飘进来,心里不舒坦。他们这个村就是这样,不是这里漏点就是那里漏点,没个完屋。顶好的算是村头那家,据说有些钱,但也就装了几块玻璃而已,不过他们家娶回来的媳妇洋气。
我那时不知洋气的概念,能想到的也就是脸上擦霜,头上戴帽,皮肤白点。但当我在回家路上看到她时,被击溃了……是的,我就是被击溃了。
当时她坐在门前凳上极其浪费地吃花生,吃半颗扔半颗。这不重要,重要的也不是她的脸,和身材,而是她身上穿的衣服……我从来没见过世界上有这样的衣服。
我从来没见过胳膊边带白条的衣服,只见过边上带补丁的……
我从来没见过衣领是个圈的衣服,只见过没衣领和衣领方方的……
我从来没见过红得像旗帜的衣服,只见过蓝得和揉皱的天空一样的……
我从来没见过带拉链的衣服,只见过东少一只扣子西少一只扣子的……
我从来没见过带着白色字母的衣服,只见过带着牡丹花的衣服……
一切我没见过的,我都见到了。我傻傻站在那里,雪飘下来,盖住我的睫毛。我模模糊糊看到那个妇女向我招手,像观音菩萨招手。我过去了,事情就这样发生了。
她精神看来不太好,头上缠着生病的布巾,但还是笑嘻嘻的。她笑嘻嘻地指着衣服说:“知道这是什么吗?”我无知地摇摇头。她又笑嘻嘻地说:“告诉你,这是阿迪达斯。你看这行字母,阿,迪,达斯。你知道阿迪达斯是什么吗?”我仍旧摇头。她叹息一声,说:“你以后就会知道的。”说完她又叹息一声,说:“你以后也不会知道的,你要读书才知道。”
当时的我什么也没说,被一种冥冥中的力量驱使,竟然伸手去摸那衣服。她有些吃惊,然后坦然接受了。我到现在都忘不了这种触摸感受,就像摸到了年轻母亲的乳房,摸到了春天的草丛,摸到了无声的水流,和水流里的鱼。我的皮肤开始震颤,确信有电流一次次通过身躯,我哭了起来。
在专卖店里,我差点也要哭了。我太熟悉这种柔滑的感觉了,每个夜晚,我都能感觉到自己的手指像女人的手指、乐师的手指、菩萨的手指,在轻轻抚摸那顺流而下的布料。我久久停留在衣服渗出的阵阵凉意里,就好像在夏天正午喝下一碗井水,我的肺扩张了,眼睛明亮了,毛孔像小小风口接次打开……我看到那些纤维、线团齐齐摇动小拳头,大声呼唤我,让我去摸它,抚慰它,感受它,经验它……是的,我在专卖店就是这样沉浸其中的。你可能不知道这种感觉,这种感觉甚至成为梦魇,因为我老是幻觉有把凶恶的剪刀在毫不留情地将它剪成碎片,我总能听到咔咔的声音。有时我在梦里就孤零零地站着,眼前没有村庄,没有女人,也没有衣服,我对着散落一地的布条嚎啕大哭。
我被折磨了,就好象失恋了。
我开始自卑,惶恐,羞愧,开始生不如死。这就是后来我挨一天一夜打的原因,我父亲想用打来阻止我上学,但是如果他不打我我就打他,打不过也要打。我心怀仇恨,咬牙切齿,我真地打了他,我恨不能和他,和他的蓝色的确良,和这村庄一起同归于尽。
我嚎叫:“为什么我不是生在欧洲,不是生在香港啊。”我父亲恼羞成怒地还击:“你妈逼的你就生在这里,你妈逼的你就长在这里,你妈逼的你就死在这里,老子敲死你,老子日死你。”
我父亲差不多要把我打死时,我母亲拿头往墙上一撞。我母亲没撞死,但把我父亲撞醒了。他开始软下来,开始叹息,他后来再也没有挺直腰来,再也没有从疲劳中恢复过来……我很自私,我自私得不得了,我现在每天都听天气预报,我害怕雨压垮了房子,压死了父母。我有罪,十分有罪。
四、李小勇于连式奋斗生活的突然崩塌
我父母后来找邻村那个妇女去了,还没到门口就开骂。但是人家婆婆说:“你们别骂了,她是疯子。”我母亲没有示弱,说:“有疯子还不管好,还放出来勾引小孩。”据说那一村的人都笑了,那个妇女的婆婆后来揪着她的耳朵,让她向我父母鞠躬。
我后来逐渐知道她一些事情了,她确实是疯子,如果不是疯子,也不会屈尊穷乡恶土。但我总觉得自己见到她那天,她是正常的,因为她拍了我的肩膀,说:“别摸了,读书吧,读书了就能出这个村子,出镇子,出县城,就能去市里,去省会,去北京,去香港,去美国。这衣服就是美国做的,从香港带回来的。你知道美国怎么去吗?要坐飞机的。你知道要飞多少天吗?要飞一天。你知道一天要飞多少公里吗?要飞十万八千里。”
这就是她给我下的毒草,她下毒草时,脸不红,心不跳,口舌如簧,不像是个神经病。而当时的我空着无比遗憾的两只手,好像必须走了,又走不了;好像可以不走,又必须走了。发呆。慢慢地,我又感觉自己突然看到了一个庞大的世界,我被这庞大世界的壮观吸引住了,又吓坏了。像看到洪水涌过来。
后来她伸手来掸掸我,我才知道走了。我走在路上,像被押去西伯利亚劳改的人,思念情人,思念故乡,感觉自己被自己热爱的东西放逐了。天下着雪,我慢慢看到空中飘着的是红色的衣服,那些衣服慢慢飘下来,挂在树枝上,漫山遍野。我看到衣服里冒出很多不认识的人头,他们说着疯子妇女一样的普通话,用手练习一行行的拼音,Adidas,Adidas……
他们不和我打招呼,他们互相亲切地喊着:,Adidas,Adidas……
……叔叔,我读书的事情就是这样,很用功,很不容易,把吃奶的力气用出来了,把母亲的奶耗干了,把父亲的血耗干了。
好,我接着说,我记得第一次到中学时,看到校园粉墙就是一面世界地图,我神情振奋。事情果如疯子所说,我不过是地球里很渺小、很渺小、渺小到忽略不计的一个坐标,在我面前有着乡村、城镇、城市、大城市、首都、香港、美国,还有海洋,宽阔无比的海洋,以及可能的船只。它们就像圆规划出的圆圈,让我如此自卑。
我感觉不到自己有多少能量,我很痛苦。后来我终于把手放上去,告诉自己,省会只有半根中指那么远,北京只有两根中指那么远,香港只有一边手腕那么远,美国远点,也远不过一只胳膊。我们老师后来喝喜酒时说,这是个奇迹,这家伙要成刘邦成朱元璋了。
但他怎么知道我追逐的只是一件衣服呢。
我想我总会有一天大学毕业,总会有越做越大的事业,那时我就可以天天穿阿迪达斯,不但我穿,我老婆也穿,我儿子也穿,我们世世代代都穿。我们老师说我是朱元璋是刘邦,我觉得有一点是一样的,就是占有欲。他们对江山有占有欲,而我对这件衣服有占有欲,这件衣服就是我的江山,就是我生命的象征——如果它是月球产的,那么我要去月球;如果它是火星产的,那么我要去火星。
我可以上刀山下火海。
但是叔叔我错了,我忘记了“取之有道”的古训,我悔青了肠子……
一到省会大学报到,我就开始四处打听阿迪达斯。他们笑我穷孩子想穿龙袍,没有告诉我答案。也许他们自己也不知道,他们中就有人说只知道阿凡提。我足足找了三个月,以为省会是没有了,只能等考到北京研究生后才能继续寻找,但就在今天下午,就在这里,秋山路,我看到了熟悉的字母——Adidas。
进店前,我被一种恐惧情绪震慑住了,迟迟不敢进去。我发觉自己龌龊、肮脏、贫穷,而里边一尘不染,洁如天堂。那些衣服看来也很陌生,和我多年前见过的完全不一样。站了一会儿,我感到自己的天眼开了,我看到那些线团和纤维伸出小拳头,在呼喊。它们鼓励我去摸它们,摸摸就知道了。
我深呼吸了几下,进店胆战心惊地去摸,我看到一个店员的眼角斜视着,尽量压抑着他的怒火。我命令自己坚持住,把手停在衣服上——是的,很快我就感觉到当年感受到的——我的毛孔一扇扇打开,风从外边刮入,沁人心脾,直达肺肠。我幸福得想流泪,酸楚得想流泪。我幻想自己有很多很多钱,可以把这里全买下来,包括这些每人穿一件阿迪达斯的员工。但我看到的只是一双卧薪尝胆的解放鞋,和打了补丁的裤根,我被自己强悍的局促,和他们浓烈的敌意弄得十分委屈。
这个时候,我想离开,但我战胜不了内心的占有欲。
人类发明这三个字真是太厉害了,就是占有欲,占有。就像饿狼要占有妇女,地主要占有金子,我感觉有种力量推着我,去占有它,不能占也尽可能地去摸。
我最后下定决心时,想到我的父母就在土屋下无辜地睡着,就要被倒塌的屋顶压死,鼻子酸了起来……我现在很难形容那一刻的心理,既委屈,又贪婪,既无耻,又愤怒。
我像抢毒品的瘾君子,将拳头慢慢放进一件衣服的怀抱,来回擦了三遍,像慢慢擦拭婴儿的皮肤,然后我听到内心的声音喊我,我张开五颗手指,猛然将衣服抓牢,像抓一只丝巾一样把它抓跑了。
我在跑的时候,感觉速度很快,风在耳边呼呼而去,树在街道上快速倒退,但实际上我跑得很紧张,就像是在噩梦里跑,怎么跑也跑不动。我被轻而易举地抓住了。
其实在我意识自己完全占有那件衣服时,就虚脱了。
五、李小勇的补充交代
叔叔,你不救我,我就要回到那乡村、那田地、那河流、那墓地去了。就要葬身那里了;
叔叔,我利令智昏,小孩子不懂事,对不起父母,对不起你。我不能这样回去,这样回去他们就要气死,肯定气死;他们不死,我也要死;
叔叔,我并没有抢到手,什么也没得到啊;
叔叔,如果我举报别人,是不是可以减免我的罪过?
叔叔,我讲给你听的妇女,那个穿阿迪达斯衣服的,用英语哼儿歌的妇女——听我母亲说,是被拐卖到我们那边的!是的,她跑了几次,被打成疯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