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叔同年谱(9)

十月底,普济寺兴建法堂寺,公推弘一大师为“名誉主席”。

十一月,告别普济寺,先由普济山中至永春桃源殿,再乘船赴南安洪梅灵应寺,路上由传贯等法师随侍。

是月,十六日,南安晋江各县立小学校长潘北山、林高怀等前往灵应寺请偈,并以教师生活清苦、可否改业一事请教大师。大师言:“小学为栽培人才之基础,关系国家民族至关重大。小学教师目下虽太清苦,然人格实至高尚,未可轻易转途。”诸校长闻之深受教益。后大师又向一教师书赠《华严经》:“不为自己求安乐,但求众生得离苦。”

是月,在南安灵应寺作《受八关斋戒法》一文。

一九四一年一月,继续留住于南安灵应寺。

二月,痔疾发作,仍滞留于南安。

四月,佛诞节后,是大师亡母八十冥诞,大师终日为其母诵经祈祷。

五月,应檀林乡福林寺之邀,与传贯、性常法师一行由陆路到福林寺“结夏安居”。

大师于三个月的结夏期间,一方面向僧众宣讲律学,并作题为《略述印光大师之盛德》之讲演,同时编撰《律钞宗要随讲别录》及《晚晴集》。

秋季,应菲律宾之华侨佛徒之邀,拟赴菲弘法,因太平洋战争将起,局势险恶,在传贯法师等人的极力劝阻下,决定改期赴菲,因而幸免于难。此后困居厦门鼓浪屿。

十一月,因泉州佛教界的恳诚邀请,再去泉州,先住百原寺,后居承天寺。

十二月,返回福林寺。九日,《药师经析疑》编毕。

一九四二年二月,欲在福林寺闭关,因种种原因未成。

三月,大师在浙一师任教时之学生石有纪已由安溪县调任惠安县县长,派曾词源专程赴晋江福林寺邀请大师去惠安灵端山弘法讲经,大师即与之约法三章:“不迎,不送,不请斋。”而后赴惠安讲经一个月。

原第204页图放271页李叔同为王吟笙所制印章

四月,弘法圆满结束,返回泉州,因身体日渐衰老,赴福林寺闭关已无可能,遂居泉州百原寺。

是年春季,著名文学家郭沫若托人向大师求字,遂书寒山诗:“我心似明月,碧潭澄皎洁;无物堪比伦,教我如何说。”书件末尾署“沫若居士澄览”。书毕委托李芳远寄赠郭沫若。

五月,在叶青眼居士及温陵养老院诸人的请求下,移居泉州开元寺温陵养老院“晚晴室”。妙莲法师代替传贯法师随侍于弘一大师左右,他是大师最后一任侍侣,大师临终将一切事宜都交由他代办处理。

此间,大师著有《持非时食戒者应注意日中之时》一文,对“过午不食”的时间作了具体界定。后又为福州恰山长庆寺手书《修建放生园池记》,这是大师的最后遗作。

七月,为李芳远第一本诗集《大方广宝诗初集》题词。

九月,于中秋之日在开元寺尊胜院讲《八大人觉经》及《净土法要》,由广义法师为之译成闽南话。这是大师一生中最后的讲经活动。

十月,二日,应转道、转逢二法师之请,为其书写大殿上的柱联,因过于劳累,旧病突发。病后第三天,为晋江中学的高中学生书写字幅多幅。六日,宣布绝食。拒医。此后,大师口述遗嘱,由妙莲法师记录:

“当我还没有命终以前,以及生命终了、死后,我的事,全由妙莲法师一人负责,其他任何人,毋用于预。”并在文后加盖印章。

原第167页图放273页弘一大师涅槃相(1942年10月13日·泉州)

大师特意叮嘱妙莲法师两点——

一、圆寂前后“助念”时,看到眼里流泪,这并不是留恋世间,挂念亲人,而是在回忆我一生的憾事,为一种悲欣交集的情境所感。

二、当呼吸停顿、热度散尽时,送去火葬,身上只穿这身破旧的短衣。遗体停龛时,要用小碗四个,填龛四角,以免蚂蚊闻臭味走上。应逐日将水加满,以防蚂蚁又爬上去,焚化时,损害了蚂蚁的生命。

此后两日,大师每天默念“阿弥陀佛”。

十月十日,上午为黄福海书益大师警训。下午,书“悲欣交集”四个大字,交付妙莲法师,是为弘一大师临终绝笔。

十月十三日,委请妙莲法师将预立遗嘱寄刘质平。是日又委托妙莲法师向夏尊、刘质平、性愿法师分寄预先书写之诀别信。

农历九月初四日晚八时,在妙莲等法师的助念声中,弘一大师于泉州温陵养老院安详圆寂。

大师圆寂七日后,火化于泉州承天寺。

一九五二年,弘一大师之骨灰及舍利分别于泉州清源山弥陀岩及杭州虎跑寺建塔,后者系由丰子恺、叶圣陶等人捐资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