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国家篇 34
由于民众是愚昧的,他们做不到前后一致,这是提图斯·李维的评价。其他的历史学家笔下也有类似的记载。
事实上,常常见诸历史的是,当民众中有人被执行死刑之时,其他人会流下后悔的泪水。
对此,李维有如下的评价:
“甫一死去,他所带来的威胁即告消除,民众受到后悔之念的驱使,流着泪怀念他。”
而当希耶隆的外甥希耶隆尼慕斯死后,叙拉古就发生了大动乱,李维写下了这样的话:
“奴隶的卑屈和奴隶主的傲慢,就是民众的本质。”
到此可以说,我对于是否接受为民众辩护这一困难的工作,仍然是犹豫不决的。我想,充当这些受到严厉谴责的人们的辩护者的角色,明显是不利的,最后的结果也必然会是当众出丑。
然而恰恰由于其相反的论点是正确的,我敢为民众辩护,因为历史学家谴责民众的弱点,其实在所有人当中都存在,尤其是在领导者身上。
因为违反法律的事情在谁身上都有可能发生,领导者和无秩序的民众一样,会犯错误。
做出不假思索的鲁莽行为的民众的性格,如果放到领导者的身上,就是罪加一等的了。无论是民众还是领导者,只要是欠缺考虑的人,谁都可能犯相同的错误。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合理的看法是不分阶级的,而必须一视同仁地谴责所有人的弱点。
所谓民众的声音就是神的声音的说法,并不完全在理。
虽然,公众意见能发挥不可思议的力量,能通过它预测未来的情况。
而且民众的判断力往往出乎意料地正确。当两种对立的意见一起提出时,公众意见在大多数情况下是正确的。
但是,公众意见也有自身的缺点。与真知灼见相比,公众意见很多时候只是赚取眼球的平庸见解罢了。
对于领导者来说,出于自身利益的驱动,而提出平庸见解的情况也不少。而且,由于领导者的欲望导致的问题,比出于为民众利益考虑反而造成负面效果的情况要多得多。
因此,如果放下民众和领导者的区别,将两者共同的缺陷加以讨论,就可以得到合理的解决方案了。
——《论李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