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 打破均势局面 第一〇〇章 欺骗与赎罪
我在满布尘垢的心中反复思索着这个问题,陷入如阳光的思绪及其飞舞的意念之尘中。然后我明白宁可默默无闻而不要当神是一种替人顶罪的想法,只能得到虚假的平静。借着命令,或因为那是一种职责而支撑——相当简单。军人承受的只是偶尔的打击,我们的意志则必须扮演工头直到工人昏倒,并将自己留在安全地点,推别人入危险之域。若为一个我自己也不相信的目标而自愿牺牲生命,或许壮烈英勇。但要别人为我铭记在心的影像而由衷地去送死,却是偷窃灵魂。因为他们对我们的话信以为真,已有为此而死的心理准备。这种情况使他们的行为不是轰轰烈烈,而是理所当然。一种合理的虚假,适合一种得失平衡的行为。创造一种讯息,然后睁大眼睛为它自制的形象而死亡——那更伟大。
起义活动似乎只能借着生与死来表达。通常我们都可意识到肉体,因为会痛。在长期习惯痛苦后,喜悦来临时会更明显,但我们受苦的资源似乎比欣慰的能力还大。昏睡在此扮演它的角色。两种情绪都是我们与生俱来的,因为我们的痛苦充满漩涡,扰乱它的纯净。
会让很多人的判断力触礁的是一种虚荣,认为我们的坚持可以争取到赎罪,或许替整个民族赎罪。这种错误的观念带来一种虽然短暂但强烈的满足,我们因而觉得自己已承担别人的痛苦或经验,别人的人格。那是胜利,以及一种自我提升的感受。我们已避免粗暴的自我,已征服我们的完美几何,已抓住一个瞬间即逝的“改变心意”。
然而,事实上我们是为了自己才替人受罪,或至少是因为那对我们有利。唯有借着在感受与动机上伪装,才能免于让人得悉。
自我牺牲的受害者将牺牲这种稀罕的礼物据为己有。这种自愿承担别人的邪恶来使自我完美的选择,是世上最令人喜悦、感觉最踏实的荣耀与乐事。与所有的完美一样,其中隐藏着自私。对每个机会,只有一个人能替人受罪,抢走这个机会也就抢走了那些人应得的伤害。替他们受罪者欢欣雀跃,而他的伙伴则男子气概受损。谦卑地接受那么踏实的一种解脱使他们不完美。他们为了能不用为它付出代价而欣慰,这是一种罪过,使他们沦为附属品,也因连累到他们的仲裁者而须加负若干罪责。对仲裁者而言,他更纯净的表现或许是站在群众间,看其他人赢得赎罪者的美名之洁净。一条路可获得的是自我完美,另一条是自我牺牲及使邻人完美。德国文学家霍普特曼要我们取与舍一样慷慨,但我们反倒似乎像蜂窝中的一个蜂房,这个蜂房可以改变,或膨胀,只是所有蜂房会因而付出代价。
替别人受苦,简单地说就是给人一种超凡入圣的感觉。没有什么比在十字架上凝视世界还要崇高,它的骄傲与兴奋远超乎想象。然而每个十字架一旦被占据,后继者的全部机会将被抢走,只能可怜地模仿。最卑贱的就是这些依范例而做的事。牺牲的美德就置身于牺牲者的灵魂之中。
真诚的赎罪必定是不求回报而且有赤子之心的。当赎罪者意识到他的行为背后的动机及随后的荣耀,两者在他身上都已浪费了。所以自省的利他主义者喜欢对自己无价值,事实上是有害的行为,因为如果不积极主动,他的十字架或许会被转赠给一个纯真的人。借着付出他复杂的自我来替单纯的人受罪,拯救他们免于此种邪恶,这是现代人的贪婪。他百般斟酌揣摩,无法与他们共享能让别人替他受罪的信仰,而他们,莫名所以地依赖着他,或许会因感受到男子气概受损而羞耻,或可能无法感受到这一点,并因而蒙受无知的双重惩罚。
或者这羞耻也是一种自我约束,本身也应该被承认与尊敬?让人莫名其妙地死,怎么会是对的?模仿正确途径的盲目与愚昧所受的惩罚比刻意的邪恶更重,至少在目前还活着的人的意识与悔恨中是如此。工于心计的人知道自我牺牲会如何提升赎罪者,并贬低被收买者,而且他有此体会后又退居幕后,或许可因此让一个愚笨的兄弟替他承担虚假的尊贵地位,以及稍后醒悟后应得的更重刑罚。我们身为领导人在这欺诈行为的巷弄中,似乎没有笔直的路可走,一环蒙骗一环,后继者可耻的动机或否决他们的前辈,或变本加厉。
然而我无法将我对阿拉伯人的默许欺瞒,归咎于性格上的弱点或天生的虚伪,虽然我必然有若干诡计多端的倾向,若干天赋,否则无法这么会骗人,而且持续两年将别人所架构妥并已开始进行的欺诈计划,执行得如此成功。我一开始并不关心阿拉伯起义运动,最后因为它成为首创者的烫手山芋而需由我负全责。这期间我的罪愆到底是何时由从犯变成主谋,有哪些罪状必须受到谴责,非我所能置喙。不过很显然自从进军阿卡巴后,我便因自己在这场运动中的分量日益吃重而懊悔不迭,这种痛苦足以侵蚀我没在活动的时刻,但不足以使我断然与其撇清关系。因此我的意志摇摆不定,而且喋喋不休地抱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