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知庐陵县:走出龙场的第一程 六
做地方官势必要面对纷繁复杂的具体事务,这可不是只靠格物致知、正心诚意就能应付裕如的。所以,尽管《告谕庐陵父老子弟》一文在思想史关于阳明心学的研究中完全不受重视——它也确乎没有什么“思想意义”——但它自有一种独到的意义,那就是为我们展示了龙场悟道之后的王守仁是如何真正应对世务的:
庐陵文献之地,而以健讼称,甚为吾民羞之。县令不明,不能听断,且气弱多疾。今与吾民约:自今非有迫于躯命,大不得已事,不得辄兴词。兴词但诉一事,不得牵连,不得过两行,每行不得过三十字。过是者不听,故违者有罚。县中父老谨厚知礼法者,其以吾言归告子弟,务在息争兴让。呜呼!一朝之忿,忘其身以及其亲,破败其家,遗祸于其子孙,孰与和巽自处,以良善称于乡族,为人之所敬爱者乎?吾民其思之。
今灾疫大行,无知之民惑于渐染之说,至有骨肉不相顾疗者。汤药饘粥不继,多饥饿以死。乃归咎于疫。夫乡邻之道,宜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乃今至于骨肉不相顾。县中父老岂无一二敦行孝义,为子弟倡率者乎?夫民陷于罪,犹且三宥致刑。今吾无辜之民,至于阖门相枕借以死。为民父母,何忍坐视?言之痛心。中夜忧惶,思所以救疗之道,惟在诸父老劝告子弟,兴行孝弟。各念尔骨肉,毋忍背弃。洒扫尔室宇,具尔汤药,时尔饘粥。贫弗能者,官给之药。虽已遣医生老人分行乡井,恐亦虚文无实。父老凡可以佐令之不逮者,悉已见告。有能兴行孝义者,县令当亲拜其庐。凡此灾疫,实由令之不职,乘爱养之道,上干天和,以至于此。县令亦方有疾,未能躬问疾者,父老其为我慰劳存恤,谕之以此意。
谕告父老,为吾训戒子弟,吾所以不放告者,非独为吾病不任事。以今农月,尔民方宜力田,苟春时一失,则终岁无望,放告尔民,将牵连而出,荒尔田亩,弃尔室家,老幼失养,贫病莫全,称贷营求,奔驰供送,愈长刁风,为害滋甚。昨见尔民号呼道路,若真有大苦而莫伸者。姑一放告,尔民之来讼者以数千。披阅其词,类虚妄。取其近似者穷治之,亦多凭空架捏,曾无实事。甚哉,尔民之难喻也,自今吾不复放告。尔民果有大冤抑,人人所共愤者,终必彰闻,吾自能访而知之。有不尽知者,乡老据实呈县。不实,则反坐乡老以其罪。自余宿憾小忿,自宜互相容忍。夫容忍美德,众所悦爱,非独全身保家而已。嗟乎!吾非无严刑峻罚以惩尔民之诞,顾吾为政之日浅,尔民未吾信,未有德泽及尔,而先概治以法,是虽为政之常,然吾心尚有所未忍也。姑申教尔。申教尔而不复吾听,则吾亦不能复贷尔矣。尔民其熟思之,毋遗悔。
一应公差人员经过河下,验有关文,即行照关应付,毋得留难取罪。其无关文,及虽有关文而分外需求生事者,先将装载船户摘拿,送县取供。即与搜盘行李上驿封贮,仍将本人绑拿送县,以凭参究惩治。其公差人安分守法,以礼自处,而在官人役辄行辱慢者,体访得出,倍加惩究,不恕。
借办银两,本非正法。然亦上人行一时之急计,出于无聊也。今上人有急难,在尔百姓,亦宜与之周旋。宁忍坐视不顾,又从而怨詈讪讦之,则已过矣。夫忘身为民,此在上人之自处。至于全躯保妻子,则亦人情之常耳。尔民毋责望太过。吾岂不愿尔民安居乐业,无此等骚扰事乎?时势之所值,亦不得已也。今急难已过,本府决无复行追求之理。此必奸伪之徒,假府为名,私行需索。自后但有下乡征取者,尔等第与俱来,吾有以处之。毋遽汹汹!
今县境多盗,良由有司不能抚缉,民间又无防御之法,是以盗起益横。近与父老豪杰谋,居城郭者,十家为甲;在乡村者,村自为保。平时相与讲信修睦,寇至务相救援。庶几出入相友,守望相助之义。今城中略已编定。父老其各写乡村为图,付老人呈来。子弟平日染于薄恶者,固有司失于抚缉,亦父老素缺教诲之道也。今亦不追咎,其各改行为善。老人去,宜谕此意,毋有所扰。
谕示乡头粮长人等,上司奏定水次兑运,正恐尔辈在县拖延,不即起运。苟钱粮无亏,先期完事,岂有必以水次责尔之理?纵罪不免,比之后期不纳者,获罪必轻。昨呼兑运军期面语,亦皆乐从,不敢有异。尔辈第于水次速兑,苟有益于民,吾当身任其咎,不以累上官。但后期误事,则吾必尔罚。定限二十九日未时完报。
今天时亢旱,火灾流行,水泉枯竭,民无屋庐,岁且不稔。实由令之不职,获怒神人,以致于此。不然,尔民何罪?今方斋戒省咎,请罪于山川社稷,停催征,纵轻罪。尔民亦宜解讼罢争,息心火,无助烈焰。禁民间毋宰杀酗饮。前已遣老人遍行街巷,其益修火备,察奸民之因火为盗者。县令政有不平,身有缺失,其各赴县直言,吾不惮改。
昨行被火之家,不下千余,实切痛心。何延烧至是,皆由衢道太狭,居室太密,架屋太高,无砖瓦之间,无火巷之隔。是以一遇火起,即不可救扑。昨有人言,民居夹道者,各退地五尺,以辟衢道,相连接者,各退地一尺,以拓火巷。此诚至计。但小民惑近利,迷远图,孰肯为久长之虑,徒往往临难追悔无及。今与吾民约,凡南北夹道居者,各退地三尺为街;东西相连接者,每间让地二寸为巷。又间出银一钱,助边巷者为墙,以断风火。沿街之屋,高不过一丈五六,厢楼不过二丈一二。违者各有罚。地方父老及子弟之谙达事体者,其即赴县议处,毋忽。
昨吴魁昊、石洪等军民互争火巷,魁昊等赴县腾告,以为军强民弱已久。在县之人,皆请抑军扶民。何尔民视吾之小也?夫民吾之民,军亦吾之民也。其田业吾赋税,其室宇吾井落,其兄弟宗族吾役使,其祖宗坟墓吾土地,何彼此乎?今吉安之军,比之边塞虽有间,然其差役亦甚繁难,月粮不得食者半年矣。吾方悯其穷,又可抑乎?今法度严厉,一陷于罪,即投诸边裔,出乐土,离亲戚,坟墓不保其守领,国典具在,吾得而绳之,何强之能为?彼为之官长者,平心一视,未尝少有同异。而尔民先倡为是说,使我负愧于彼多矣。今姑未责尔,教尔以敦睦,其各息争安分,毋相侵陵。火巷吾将亲视,一不得,吾其罪尔矣。诉状诸军,明早先行赴县面审。
谕告父老子弟,县令到任且七月,以多病之故,未能为尔民兴利去弊。中间局于时势,且复未免催科之扰。德泽无及于民,负尔父老子弟多矣。今兹又当北觐,私计往返,与父老且有半年之别。兼亦行藏靡定,父老其各训诫子弟,息忿罢争,讲信修睦,各安尔室家,保尔产业,务为善良,使人爱乐,勿作凶顽,下取怨恶于乡里,上招刑戮于有司。呜呼!言有尽而意无穷,县令且行矣,吾民其听之。
从这篇告谕里可以看出知县确实不容易做,一个小小的县城有多少麻烦事,又有多少总也摆不平的利害纠葛。告谕针对的第一个问题便是好讼之风,王守仁先强占道德制高点,说庐陵有这种风气,我都为你们感到羞耻!我身体不好,没精神处理官司,我跟大家约好:
1. 今后若非性命攸关的大事,一概不许诉讼。
2. 就算诉讼,也只许针对一件事,不得牵扯到其他事情。
3. 状纸别写太长,两行以内把事说完,每行不得超过三十字。大家要和睦相处,少生事端!
王守仁还有解释:“我之所以这样做,其实主要因为现在正是农忙时节,打官司会耽误收成。而且,昨天很多人拦路喊冤,好像真的苦大仇深似的,我就准备审一审看,结果消息一出,赶来告状的一下子就有好几千人!我一看状纸,基本都是胡说八道,你们这些老百姓也太过分了吧?所以呢,以后别来找我打官司了,如果真有人神共愤的深冤大恨,迟早都会彰显的,到时候再来处置也就是了。你们要是不听我的话,就别怪我对你们不留情面!”
接下来,告谕要处理的第二个问题:庐陵疫病流行,百姓害怕传染,不敢接近病人,导致很多人一旦染上疫病,便会落入自生自灭的境地。王守仁的意见是:“你们这些无知百姓啊,胡乱相信传染的谣言,以至于病人往往不是病死的,而是因为没人照顾而饿死的。治病救人的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诸父老以孝悌之道劝告子弟,大家都来认真照顾生病的亲人。做得好的人,本官会亲自登门拜访。如果有家贫买不起药的,政府负担药费。”
第三个问题:公差下去办事,倘若手续不全或有非分要求,百姓可以将他们绑到县衙发落;但如果人家手续完整、安分守法,却受到辱骂、刁难,只要被我查出,一定严惩不贷!
从上述内容可以看出当时官民矛盾太深,民间怨气太重。确实在正德年间,各地民变愈演愈烈,民怨很容易就会演变为民变。
第四个问题:上级长官向民间借办银两,即各项摊派,导致民情激愤,前述《庐陵县公移》正是一例。王守仁并没有公然声讨摊派的不对,而是站在父母官的立场做劝导说:“摊派确实不是正法,只是上级长官为了应急而行的无奈之举。上官有了急难,你们做百姓的也应该积极想办法才对,哪能忍心坐视呢?还有人谩骂攻讦,这实在过分了!大公无私、一心为民,做长官当然该有这样的自我要求,但保全自身与妻儿之心也属人之常情啊。官也是人,你们这些老百姓不要对长官责望太过。难道我不愿意让你们安居乐业吗,难道我愿意搞各种摊派来难为你们吗?这都是时也,势也,我也是不得已啊!如今急难已过,我绝无再向你们追讨索求之理,如果有人要到你们头上,那一定是奸伪之徒打着我的旗号谋求私利。从今以后,再遇到下乡征收钱粮的,你们尽管带着他来县衙找我,我自有办法处置,你们可不能自己闹起事端来啊!”
第五个问题:治安。庐陵县内盗匪横行,政府无能为力,民间亦无防盗之法,王守仁因此推出了保甲制度:城内以十家为一个单位,称为甲;乡村以自然村落为单位,称为保。每甲每保,平时要讲信修睦,和谐共处,一旦有寇盗侵犯,务必互相救援。
这种制度源于管仲,使民、兵一体,作战的时候,每一个单位不是父子兄弟就是左邻右舍,熟悉程度高,协同能力强,齐桓公以此称霸诸侯。及至战国,商鞅变法在秦国施行了加强版的保甲制度,极大强化了行政效率和作战能力。
以今天的概念来说,王守仁的保甲制度近乎一种民兵制,由政府协调,由民间自组,是一种权变应急的办法。不难想见的是,这种民间武装组织一定会招来皇帝的忌惮。幸而武宗是个顽童,幸而北京的高层权力斗争正如火如荼。后来王守仁领兵平乱,严行保甲,正是与庐陵知县的这段经历一脉相承的。
第六个问题:钱粮征收。文章所谓“水次兑运”,属于明代漕运术语。大运河是钱粮运转的交通命脉,沿河重镇设有粮仓,称为水次仓。里长、粮长需要协调百姓运粮储仓,但这件事过于耗损民力,后来制度有了改变,百姓负担运粮储仓的费用,由卫所官军代劳,称为兑运。运送钱粮是关乎地方官业绩的头等大事,过程中又少不得各种吃拿卡要,以至于里长、粮长每每视之为畏途。王守仁要在卫所军官和里长、粮长之间协调,让前者不苛求,后者不拖延,倘若后者再有拖延,那就严惩不贷了。
第七个问题:防火。亢旱天气,火灾流行,王守仁讲到自己昨天才视察了一处火灾现场,见失火者千余家,触目惊心。那么防火的办法,一要务虚,根据天人感应理论,王守仁斋戒沐浴,多做自我批评,暂停钱粮催征,赦免只犯了轻罪的囚犯,拜托山川社稷神灵高抬贵手,还请当地百姓平心静气别再打官司,免得心火助长烈焰。二要务实,火灾之所以容易蔓延,是居住密度过大的缘故,有人建议道路两边的民居各自退地五尺,连在一起的房屋各自退地一尺,这是个好办法。“但你们这些老百姓一向只顾蝇头小利,没有长远眼光,肯定不会有主动退地的自觉性。现在我跟你们约定,凡南北夹道的房屋,各自退地三尺,让宽街面;凡东西相连的房屋,每间让地二寸;每间屋出银一钱,作为在边巷筑防火墙的费用;沿街的房屋,高度不得超过一丈五六,厢楼不得超过二丈一二,违者必罚!”
这样一件事大体相当于今天城管拆除违建,怎么看都像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难道老百姓真的如此短视,不晓得过度密集的木结构建筑在火灾中的幸存几率微乎其微吗?症结其实在于,即便每个人都有足够的远见,都知道火灾风险的存在,利益最大化的办法仍然是见缝插针——因为你退让了,退让出来的土地只会被旁人侵占,你平白损失了居住面积,火灾的隐患却丝毫没有降低。
如果人人都有足够的远见,为什么还会是这个结果呢?这就好比今天面对高房价,人人都知道只要所有人坚持三年都不买房,房价必降,但这种情况永远不会发生;再如在一家蛀虫横行的企业,每只蛀虫都知道,如果大家再这样损公肥私下去,企业一定会垮,到时候自己不但黑色收益落空,就连白色收益也一道损失了。即便这样,他们非但不会有所收敛,反而变本加厉,争取在大厦倾覆之前为自己多捞取一点好处。从博弈论的角度来看,这非但不出于愚蠢,反而恰恰都是理性人利益最大化的理性抉择。
我们当然不能以博弈论思维要求王守仁,但是,让全县百姓人人拆房退地,可想而知,最后会由政府出面强拆,那时候会不会激起民变,政府有没有这份人力物力……每个环节都让人疑虑丛生。
第八个问题:调解军户和民户的纠纷。明代军制是卫所制,重要地点设卫,次要地点设所,军人另立户籍,世袭为军。所以明代户籍主要分为军籍、民籍、匠籍三种,军籍隶属于都督府,民籍隶属于户部,匠籍隶属于工部。尽管户籍各有隶属,但现实生活往往交叉。这次在庐陵县,军户和民户发生了纠纷,民户告到县衙,说军户常常欺压民户,政府实在有必要抑军扶民。
这类纠纷不论孰是孰非,都会很让地方官为难。王守仁以宣传教育为主,说了许多军民一家的道理,又讲到军户的负担其实比民户更重,生计更艰,请民户多多体谅,不要搞到这般对立的地步。
这些政策究竟收效如何呢?告谕的最后一段给出线索:“本官到任将近七个月了,身体一直不好,没能为你等百姓兴利除弊,中间还迫于局势,没少因为催粮催钱的事情打扰你们,实在有点过意不去。我马上就要进京朝觐了,来回大约需要半年,也不一定回来,所以就拜托本县父老好好训诫子弟,别再动不动打官司了,亲善和睦地过日子多好!”
这份告谕至少使我们知道,知县的工作何其烦琐,又何其无奈,种种具体事务并不是靠着一颗悟道之心就能够应付裕如的。退一步说,就算知县大人一举一动都能安心,但县里能不能太平、百姓能不能满意就是另一回事了。不过据《年谱》的说法,王守仁治庐陵县当真卓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