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龙场悟道 十五
古谚有说“仗义每多屠狗辈”,苗人、瑶人完全没有所谓的大局观,一见有人如此折辱他们亲之近之的王先生,哪里还压得住怒火,当下一拥而上,送给思州使者一场不由分说的群殴。
可想而知,思州长官勃然大怒,奏报上级,王守仁即将面对的很可能是一场灭顶之灾。幸而处理这件事的贵州按察司副使毛科不愿生事,秉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官场智慧,劝王守仁向思州长官道歉谢罪,这件事最好可以私了。为免王守仁不识时务,毛科还在信里苦口婆心地晓以祸福利害。若换作平常人,高级长官能给自己指出这样一条明路,不知该多么感恩戴德,谢罪只是小意思而已,混得了官场的人总该有几分最基本的演技吧。
当然,王守仁在这件事上其实没有任何错处:使者不是他打的,更不是他指使人打的,他甚至全然没有动过殴打使者的心思。但官场规则正如职场规则,只讲成败胜负,没人在意是非对错。
在利害关系的权衡下,思州长官确实动了真怒,而王守仁要想摆平这件事,最有效的方法正是毛科指点出来的,而倘若执拗到底,那么非但思州长官会继续怀恨在心,甚至连原本怀着善意的毛科也要恼火了。孔子所谓“小人喻于利”,小人权衡利害关系,必然会得出这样的结论,亦必然会放下是非对错的辨别之心,诚惶诚恐地谢罪去了。
然而在王守仁那里总归是“君子喻于义”的,是非对错一定要说清楚,成败胜负完全可以不论。在很多人看来,这是一种相当迂腐、幼稚的处世哲学,但这恰恰就是儒家对君子的要求。于是王守仁认认真真地写了一篇回信,阐明自己不去谢罪的理由:
昨承遣人喻以祸福利害,且令勉赴太府请谢,此非道谊深情,决不至此,感激之至,言无所容!但差人至龙场陵侮,此自差人挟势擅威,非太府使之也。龙场诸夷与之争斗,此自诸夷愤愠不平,亦非某使之也。然则太府固未尝辱某,某亦未尝傲太府,何所得罪而遽请谢乎?跪拜之礼,亦小官常分,不足以为辱,然亦不当无故而行之。不当行而行,与当行而不行,其为取辱一也。废逐小臣,所守待死者,忠信礼义而已,又弃此而不守,祸莫大焉!凡祸福利害之说,某亦尝讲之。君子以忠信为利,礼义为福。苟忠信礼义之不存,虽禄之万钟,爵以侯王之贵,君子犹谓之祸与害;如其忠信礼义之所在,虽剖心碎首,君子利而行之,自以为福也,况于流离窜逐之微乎?某之居此,盖瘴疠蛊毒之与处,魑魅魍魉之与游,日有三死焉。然而居之泰然,未尝以动其中者,诚知生死之有命,不以一朝之患而忘其终身之忧也。太府苟欲加害,而在我诚有以取之,则不可谓无憾;使吾无有以取之而横罹焉,则亦瘴疠而已尔,蛊毒而已尔,魑魅魍魉而已尔,吾岂以是而动吾心哉!执事之喻,虽有所不敢承,然因是而益知所以自励,不敢苟有所隳堕,则某也受教多矣,敢不顿首以谢!
开篇就事论事,讲得在情在理:“使者凌辱自己,这是他仗势欺人的个人行为,不是思州长官指使的;龙场驿的少数民族土著与使者争斗,这是土著因为愤恨不平而自发的行为,不是我指使的。那么,上官既不曾凌辱于我,我亦不曾傲待上官,谢罪的理由又该从何说起呢?”
接下来的话是针对毛科的:“我对祸福利害的理解是,君子以忠信为利、礼义为福,所以君子之祸福利害实在无关成败荣辱。只要坚守忠信礼义,就算粉身碎骨也是福分。我在龙场驿生活,每天都要面临三种濒死威胁:瘴疠、蛊毒、鬼怪。我之所以处之泰然,只因为内心坚守正道。长官就算真的加害于我,对我而言也与死于瘴疠、蛊毒、鬼怪无异,我又怎会因此惴惴不安呢?”
这样一封书信满溢着道义的力量,只要收信人不是穷凶极恶之辈,总会受到一些感染的。书信由毛科转交给思州长官,后者既惭且服,一场风波就这样消弭于无形。惯于以成败论英雄的芸芸众生似乎可以由此得出一种充满正能量的人生启迪,但我们可以笃定的是,这封信的收件人倘若是刘瑾或其死党,结果一定全然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