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世的痛苦
除以受苦为生活的直接目的之外,人生就没有什么目的可言。我们观察世界,见事事处处,都充满痛苦,都原于生活本身之需要,且不可分离,真可谓毫无意义可言,不合于道理。个别的不幸,固然似为不期而遇的事物,但作为通常的不幸,则事出一辙,可见是必然的。
像大多数哲学体系所宣示的那样,恶事,其本质便是消极,以我看来,并不合理。恶事犹如他事亦有积极的一面,其存在也常常使人感觉到。莱布尼兹则尤其是此种不合理说法的维护者,他用显而易见、不足轻重的诡辩,以求强化他的论据。其实,幸运亦属消极。换言之,幸福与满足,就痛苦定归于消灭之情境而言,常常含有欲望圆满的意义在内。
它可以说明一个事实,即通常所见,快乐常不是我们所希望的快乐,而痛苦则远远超过我们所预计的痛苦。
人称世界上的快乐,假如以其重量来衡量的话,常常超过痛苦,否则无论如何,二者之间总能扯平。对于这种说法,读者若想考察其合理与否,请试取两个相互啖食的动物,其中一个正恣意噬于另一个,大家就可以其所有的情感来作一个比较。
在任何不幸与烦恼中,最好的安慰,莫过于想及他人的境遇更不如自身这一点。这种安慰的方式,实在是人人都能做到。但对整个人类来说,则意味着,这是一个多么可悲的命运啊!
我们就好比是田野上的羊,嬉戏在屠夫们的监视之下,这群羊,将或先或后,依次选择而被其宰割。因此,在美好的日子里,我们都意识不到隐而未发的恶运——如疾病、贫穷、残废、失明、昏聩等等——正早已等待在其后了。
时间逼迫得我们喘不过气来;时间又常在后头鞭策着我们,宛如一个监工。只有当我们陷入烦恼的痛苦之中的时候,时间才会驻足不前。
然而不幸的命运,亦有其作用!若将空气去掉压力,那么我们的驱壳将会因此而破裂。所以,若将人的生活中去掉其需要、困难以及逆境,但凡是人们的各种作为,皆会取得成就,这时,他们就会变得骄傲,不可一世。人体虽张大而不至于破裂,但必将会暴露其愚蠢,甚至不可羁绊到疯狂。由此说来,相当的忧患、痛苦、烦恼,对于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是必要的。船若不载重以镇平衡,则会颠簸不定,且将会不能直线前进。
确实,工作、烦恼构成了众多人等的毕生经历,尽人皆同,这是一个必然的事实。假如让其欲望旋即得到满足,人将何以打发其一生呢?他们虽然生于世又能有何作为呢?倘若这个世界成为繁华安逸的天国,乳蜜甘芳的乐土,窈窕淑女,悉配贤才,无怨无仇,那么,人们必定会无聊以极,亦或会因烦闷而死,再不,就会有战斗、屠杀、谋害等等随之而来。如此一来,人类所遭受的苦难,较之现在所受之大自然的会更加深重。
年轻时,当我们遐想未来生活的时候,我们就好像是坐在戏院里的儿童,兴高采烈,热切盼望着大幕的开启。对行将出现的究竟是什么,不知其底里,这实在是一件大快之事。如能预知来,就必然会有其时。就好像是儿童,将成为无罪无辜,不知何为的罪犯,虽不会被判死刑,但对所受判决却懵懂罔知。可是,人人都愿得享高年,换句话说,对于他所企盼的生活情境,不过能作这样一种说法,即“日甚一日,每况愈下,直至无可奈何而止”。
若就想象而言,试想,在灿烂的阳光照耀下,呈现各种痛苦及烦恼,其程度又会怎样呢?你必将会说,在地球上,如果太阳的光和热,能使万物生存成为可能的现象逐渐减少,就像是在月球上那样,或地面跟别的地方一样呈水晶雨雪的状态,那该多么好啊!
再者,你也可能将生命看作是这样:它像是戏剧中一个无益的小插曲,破坏了神圣的无生命的宁静。无论怎么样,虽然你所遭遇的事物,一切如意,但是,随着岁月的消逝,你就会觉得整个生活都属失望,且都是骗局,其事实一目了然。
分别了半个世纪的少年故友,在耄耋之年相逢,当彼此相视之瞬间,涌出来的所有主要的情感便是,但觉整个生活,均属失望。因此,在这两个人追思往事之时,儿时的生活尽现眼前,像就是在晨光照耀之中,一切都呈现出玫瑰色,其满足之情令人欣羡,生活给予我们的希望是何其多啊,——然而到后来,在我们这些人当中,又有多少是有成就的呢。此种情感,感人肺腑,以致大家都认为,此时无付之言辞之必要了。然后,双方默认,相喻无言,且将这些作为所有谈话的基础。
有人在有生之年,历经了二代、三代,甚至更多,那么这个人就好像是一个生在市肆中,观看术士们设摊者。看到这些术士们依次表演,一而再,再而三。这种表演本来只可观赏一回,当别无新意,且不足以眩人心目时,便毫无意义了。
当人的命运不足使人嫉妒时,那命运之足则为人所痛哭的就不计其数了。
生活是一个苦工,人人都须作之。尽职的人就所谓是行善事,亦即他已经能够完成自己的工作。
如果生儿育女仅仅是因为纯粹理性的行为而来的,人类的种族会继续存在吗?确实会有这样的人,他们为了对后代表示同情而免去其出世生存的负担吗?或无论如何也不愿意残忍地将这种负担加诸于后代。
也许会有一些人告诉我,说我的哲学不足以安慰
人,——因为我直述真理。人人都愿意听信于旧说,即所谓上帝所造之物都是美好的,于是,他们都到牧师那儿去祈祷,而置哲学家于不顾。不管怎么样,请不要请求我们,要让我们所持的学说、说法去迁就、适应你们所受到的教诲。那只是虚伪的哲学家之流所愿意干的事情,要想向他们索取任何学说,都能如愿以偿。大学里所有的教授们,都不得已而宣传乐观主义。要想推翻他们的学说易如反掌,而且还是一件十分惬意的事情。
我已经提请读者注意,一切幸福的境界,一切满足的情感,就其性质而言,均属消极,换句话说,也就是脱离了痛苦而成的,痛苦则是人生的积极原素。因此,对于任何人来说,任何幸福的生活都不应该以快乐多少来进行度量,而应以脱离苦恼的限度——亦即脱离积极的恶事的限度来度量。倘若这就可以称作是合理的论据,那么下等动物看起来所享受的幸福,较之人所享受的要多。请大家详细地考察一下吧!
不管人类的幸福及困苦的方式如何变迁,引导人们舍彼求此的物质基础,或是肉体的痛苦,或是肉体的快乐。此种基础很有限度,只不过就是健康、食物、寒暑燥湿之抵御、性欲的满足;反之,则是缺乏上述的这些东西。所以,仅就肉体上的快乐而言,人之所以优于动物些许,不过是因其神经系统具有较高的可能性,使人对于任何快乐较为敏锐,但是也必须记住,对于任何痛苦也亦然。与动物比较,人所有的欲望是何等的强烈。人的情绪之深邃有力,与动物相比又是那样的迥异。——然而,人与动物二者之间,其最后所得的结果完全相同,不过就是健康、食、衣等等而已。
人之所以有如此强烈的欲望,主要原因在于对未来及非当前的事物加以思考。这一点,对于人类的一切行为所产生的影响非常大,亦即是忧虑、希望、恐惧等等的真正来源。——这种情绪影响到人,较之动物对于其所有当前的快乐及痛苦、所能发生的一切事情的影响远为深刻。在回想、记忆以及预见的能力中,人就好像是一机械,能够将其快乐及忧愁凝集并储存起来。动物则全然没有如此的功能,所以,动物虽然屡遭同样的痛苦,甚至多到不计其数,可是当它们在痛苦之中时,仍然会像是第一次受到这样的痛苦。它们没有能力将其所有的情感综合起来,故它们总是无忧虑,温顺平静。这是多么令人羡慕啊!人就不一样了,一切情绪皆因之而起。本是人与动物同样的快乐及痛苦的原素,一旦接纳,对于幸福及困苦的感受益发的敏锐,以致在一刹那间,当与快乐的境界接触,便可使之乐而致死,又会在那一刹间,坠入失望与自杀的深谷里。
如果作更进一步的分析,就可以发现,人的欲望增进其快乐。较之动物,起初其欲望也并不难以满足。但是,人们为了更多的享受,就蓄意增加自己的需求和数量。于是,一切繁华奢侈便应运而生:如食不厌精、使用鸦片及烟草、强烈的饮料(如酒类)、华贵的服饰以及其他一切高于其生存所需要的、不可胜数的什物。
此外,更有不同和特殊的快乐或痛苦的来源,结果必然也是痛苦的来源,这是人自行建立的。受人重视的自身价值也不能与之成比例,甚至超过其他一切乐事之总和。——这就是我称之谓的野心、恭敬以及羞恶之情感;换句话说,也就是人所设想的他人对本人所存在的意见究竟是什么。这样的一些议论纷繁复杂,莫衷一是,最后变成人所有一切努力的目标,而并非是根据肉体的快乐及痛苦而来。诚然,除了与动物所共同的快乐来源之外,人还有精神的快乐存在。这种精神的快乐,有着种种差别,从不值一提的草芥小事、仅资谈论的话题开始,到最高知识所取得的成就为止。反之,在苦恼方面,就会有百般无聊之事伴随而起。无聊之事仍是一种苦恼的方式,为动物在任何自然状态中所不会感觉的。只有其中最黠慧的,受人驯养之后,才会表现出依稀的痕迹来。而这在人,则就成为灾难了。多数可怜之辈,除了以使其钱囊充裕成为生活的目的之外,便无其他事物存在于脑中,这就为我们提供了以无聊所生烦恼的特殊例证。此人所有的钱财就成了罚条,致使此人深受无事可作的痛苦。为求避免此般无聊,他们就得到各个方面去寻求消遣的法子。于是,他们四处出游寻觅,当到达某一处时,来不及下车,便急切了解其处有什么娱乐可寻。在这一点上,他们与乞丐寻求何处可觅食物毫无二致。真正地说,需要与无聊,为人类生活的两个极端。最后,对于性欲关系,我以为,人可谓自陷于一种特殊的制度之中,这种制度让每个人必定得择一人成为自己的配偶。此种匹配的感情,渐渐养成,乃至增加或减少其情欲上的爱,逐步成为痛苦多而快乐少的原因。
如果仅仅因思想提高就会使人类幸福及困苦的大厦发生广大高深的变化,岂不令人振奋!且建立于人与动物共有的苦乐上的狭隘的基础之上的大厦,竟让人经受如此强烈的情绪,如此之多的欲望之风波,及如此之甚的情感之震骇,致使其所受的苦恼,均可记载且又留痕迹于面容之上。然后,当人们恍然大悟时,才知道,人为之而奋斗的,竟与动物之所获相同,只不过动物的欲望与痛苦,比人要少得多而已。
到此时,足以增加人生苦恼的限度,比起快乐来则要大大地超过。又,人生痛苦的增加,使之每况愈下。这是因为在事实上,死的意义对于人类来说较为真切。动物之避免死亡,是出于本能,其实它并不知道死为何物,也就不像人那样,天性上常以死为念,并把这种想象总放在眼前。所以,虽然只有少数动物得以寿终,就其大多数而言,不过是能传种接代,纵有死期不算太早的,终究还是要让其他动物所食;——另一方面,人虽或有例外,还是以终其天年为多,——两相比较,动物仍然更有利益,要说理由,上面已经进行过阐述了。其实,人能得尽其天年的亦像动物那样,还属凤毛麟角,这主要是在于他们的生活不合于自然、劳累过度、嗜欲,逐步使人的种类日形退化,造成人生常不能达到目的就死。
与人相比较,动物唯以生存为满足;植物则更甚,全然不知生活之甘苦。人若视生活为满足的程度,正与其愚钝的程度成正比例。动物的生活,与人的比较,既带很少的苦,又带很少的乐。在这方面研究它的真正原因,在于动物根本没有什么忧烦、焦虑的折磨,它们对任何什么都从不抱有什么真正的希望。任何给予我们的最大限度并最得意的快乐,像心中对于未来幸福的期盼,对幻想的兴奋,等等,这一切都是由我们的想像力而来的,可是动物则没有这些。若动物脱离了忧虑,那么,就在这个意义上来说,也就无希望可言;动物的意识作用只限于眼前的存在,限于当前它所能见到的范围之内,动物就是即刻刺激的化身,在本质上,它所具有的畏惧与希望的原素,——并非一发而不可收——仅与当前的事物在冲动所能及的范围有关;至于人的视线之所系,则包括了他的全部生命,包括了他的过去与未来。
由此可见,与我们相比,在某一点上,动物却显示出了真正的智慧——即所谓的对于现在所享受的恬静快乐。这种现时所赋予的恬静心境,常使我们人感到羞愧,因为我们的思想及忧虑,常常搅扰着我们,使得我们不得安宁,且还不知足,不知所以。实际上,如上面所讲的,希望及预期的快乐,并非毫无意义。人对于特种满足所产生的希冀与期望,即属未来享受有关的真正快乐的一部分。但在其后,此种快乐便会遭到折损:但凡事情未至时,望之愈切,而一旦来到,满足则减少。动物所有的快乐,并非是其所预期的,所以不会遭折损。因此,它们对当前实际的快乐,圆满无亏,完整无损。又同样,动物对恶事的迫害,亦仅仅知道其真实固有的压力而来。至于人,则以其将至而畏惧,并往往成为其十倍难忍受的重负。
正因为动物有这样的特性,将其自身完全置于现在之中,致使增加我们对于它们的兴趣。在这种时候,动物这种被人格化了的现状,在多方面使我们知道了现在每一时刻的可贵,而去脱离烦恼与搅扰。只是,这种现时的可贵,却因我们存有的思想及先人的见解,而成为最不受人注意的事情。然而,人是一种自私自利且全无心肝的动物,除了为自身生活所必需外,就只会滥用动物所有的特性了,以此来供自己娱乐,并且还常常如此使用,以至于达到这种限度,即坐令动物除了仅有生命外,身无长物。鸟本来是可以飞游遍于世界的,却让人幽禁于一立方尺的空间里,它们虽然切盼自由,常鸣号以致慢慢死去,笼中之鸟,绝非能唱出快乐的歌来。当我看见人们虐待引为自己良友的犬时,见他们如何以锁链系住这种黠慧的动物时,我对这种动物就寄于了莫大的同情,反而对其主人则愤火中烧,深恶痛绝。
人类的苦恼,若以高尚的见解观之,则可视为是正当的,我们会在后面看到对此的论述,但这种论述并不适用于动物。动物的苦恼,大抵皆由人而造成,虽然时常也会有非人力所能造成的。所以我们应该问一下,为什么会有这种情形呢?为什么会有这种苦恼存在呢?天地间没有能使意志终止活动的,也不能随心所欲的去否定意志本身的存在并得到补偿。仅有一种说法可以用来说明动物的苦恼的,即:求生的意志,隐持于一切现象世界的后面。在兽道中,自相啖食,以满足其求食的欲望而已。求生的意志便这样造成了现象世界的等级,每一等级各害其下一个等级,以求自身的生存。然而我已经证明了动物所受苦的可能性,较人的为轻。若将动物的命运加以任何详尽的说明的话,那么实际上,要从其性质上说起,虽或不属于神秘,也将是一种假设。姑且此处就不再谈论此事,留着请读者自己去思索吧!
据说,梵天产生此世界,是由于某种错误而成的。为了补偿自己的过失,它便置身于这个世界之中,一直到设法能补偿了为止。如此说明了万物的起源,是多么值得称道!依照佛教的教义,世界的产生,是由于一些莫名其妙的骚扰,打破了涅槃天地的神圣的宁静,——这种变化的出现,则是由于一种定命式而成。须知此种说法,虽然可以解释为与物质科学范围内所持的理论,亦即把太阳的起源归结为由于太古时代不可思议的一线云雾导致,至于云雾又是如何形成,则无从了解,而究其根源,还真有一点道德上的意义存在。结果,由于道德上的重重过失,使此世界逐渐变坏,——物质上的秩序亦然——直至成为今日恐怖的状况。太好了!希腊人将此世界及诸神祗看作是不可思议的必然结果,这种说法犹可通过。在我们还没有得到一个满意的说法之前,暂时只能以此为满足。再有,奥尔谟兹达与阿利曼①,是敌对的二神,常常战争不已,这样说并非坏事。然而一个像上帝如耶和华的神,由于纯粹的幻想而创造了这个苦难的世界,且乐此不疲,额手称庆,褒赞其成功,然后宣布凡物都是美好的,——这真是行不通的事。在说起宇宙之起源起,犹太教较任何宗教教义及有文化的民族所宣传的为逊色。正因为如此,也只有在犹太教的教义里才找不到任何灵魂不死的踪迹来。
①奥尔谟兹达(Ormazd):释火教神话人物,主神,代表光明、真理、生命、善、在与另一释火教神话人物阿利曼(Ahriman)的斗争中保护人类创造美好的世界。后者恶神,统辖黑暗、罪恶和死亡,反对奥尔谟兹达。
纵使莱布尼兹辩论道,地球是所有可能存在的世界中最完美的形式,这是正当的,但也不能证明是上帝创造了世界。大凡造物非但能造世界,而且也能造其可能性。所以,它应该如此安排,允许有更完美的世界出现。
有两个方面足使信仰此世界为全智全善且全能的上帝所造成为不可能:第一,在这个世界里,处处皆多苦难;第二,造物所造的最高之物就是人类,显然并不完全,与应有的人类相差甚远,成为了本来形象的嘲弄。这两方面与信仰格格不入。反之,适才所说的事实,给我所说的一切提供了证据,它证明这个世界可以被看作是我们自己罪过的结果,所以也是本来就不该存在的赘疣。假如依照旧的说法,那么这样的事实,将成为使造物痛受弹劾,且成为供人嘲笑之事;假如依照今天的说法,则不过使我们的天性,我们的意志受攻击,并教训我们要谦卑处世。在这种指点下,我们看到自己犹如无父之子一般,来此世界便带着罪恶之负累;仅仅由此而不断的赎罪,因此我们的生存,必是如此受苦,直至死亡才能结束一切。
世界悲惨的罪恶,产生了世界悲惨的苦恼,这是毋庸置疑的普遍真理,这并不是指在人生的范围里,而是就二者间的物质关系而言,我指的却是超经验的。所以对于《旧约》中唯一使我倾心的,是来自天国谪降的故事。依我看,这故事虽然是以寓言的形式写出来的,却仍然是书中唯一的形而上学的真理。我以为,除了由过失或罪恶使我们受罚的结果外,对于人生,则无更好的说明了。我不能不将克拉迪乌斯讨论此问题、显示基督教主要的悲观精神、普及而且深入的论文介绍给有思想的读者,该书的题目是《受难是为你好》。
希腊人的伦理学,与印度人的伦理学中,有一个截然相反的地方。希腊人的伦理学(只有柏拉图是个例外),目的是在勉励人过上快乐的生活;而印度的伦理学则在使人完全远离此种生活并从中得到解脱,——如《数论颂》中第一义谛里所指示的那样。
同样,希腊与基督教的死亡观念中,亦有相反之处。在佛罗伦萨艺术宫中,有一古希腊石棺,上刻凸起的浮雕,显示了古时婚姻进行的全部礼节:自正式求婚起,至结婚之夕,海门火炬照耀新婚夫妇入洞房止。这是用可见的方式将此观念显现了出来。基督教所用之棺,则饰以可悲的黑帷,上置十字架:二者皆于死中觅取安慰,个中意义,何等显著!二者虽然互为相反,亦各有其正确之处。前者指示了求生意志的积极方面,生活形式的变迁,无论怎么样迅速,都肯定了求生意志的存在;后者则在苦恼与死的像征中,指示了求生意志的消极方面,求得脱离此世界,超出死与魔鬼权力所及的范围。在求生意志的积极与消极这个问题上,归根结蒂,基督教终究还有其正确的地方。
与《旧约》相比,《新约》所持的不同观点的地方,依其在教会上的见解而言,犹如我的伦理学系统与欧洲的道德哲学的不同。《旧约》显示人在法律的管理之下,无所逃于天地之间;《新约》则宣布法律已归于失败,使人脱离开法律的管理,代之于圣德的天国,即可由信念、爱邻、牺牲个人而得,这便是脱离世界苦恶之路。无论新教徒与理性派如何曲解,为求适合自己的意志,《新约》的精神,在于勉励人们修行苦炼,这是毫无疑问的。苦行,即求生意志的消极面。从《旧约》过渡到《新约》;从法律范围到信仰的范围;从行为正当的裁判,到受人神中保护的救济;从罪恶死亡之区域,到依赖基督而永生,凡此种种,就其真正的意义而言,不过是从从事道德的善行,过渡到求生意志的消极而已。我的哲学,显示公道与爱人的形而上学的基础,并且指示这样的道德必然会导致的目标。如果这些善德能完全实践的话。同时应当坦白承认,人必须背与世界而行,且求生意志的消极,即为救世的方法。这便与《新约》的精神合二为一,那么,其他的哲学系统,则与《旧约》的精神不谋而合了,也就是说,在理论与实际上,结果皆成为犹太教义——属于专制的一神论而已。所以,在这一点上,我的学说可以称之为唯一的基督教哲学,——尽管这种说法对于那些总持浅薄观点的人,而不是透彻地洞察事物本质的人看来,似乎是自相矛盾的。
你想在生活中求得可靠的指南,对于人生观觅取正道而扶去一切疑惑,那么,除了习惯于把这个世界作为罪犯的世界,一种罪犯的集中营,就像古哲学家称为的那样。在基督教长老中,奥瑞艰以赞美的勇气坚持此见解,生活的客观理论进一步证实了此观点的正确性。这里并非仅仅指与我的哲学相吻合的地方,而且也指与古代一切睿智的学理相吻合而言,如婆罗门教及佛教中早有所示的那样;希腊哲人恩培多克勒及毕达哥拉斯等人也说过;同样,西塞罗曾表示过:古之智者,常以此教诲人们,我们之投生此世,之所以受罚,皆因要赎回他世生存情况下所犯的罪过。——这种说教使人有如坠入五里云雾之中。又如瓦尼尼——为其同时代人所烧死,因难以与他辩驳,故不如杀死他——以有力的语言说明了这个道理。他说:“充满人类的种种困苦,如果不与基督教相违背的话,我敢直言,即使有恶魔存在,它已戴上了人面而出世了,并且现在已受到罪恶的报应”,基督教——就其真正的意义而言——也把我们的生存看作是罪孽与谬误的结果。
若习惯于这种人生观,则将依此以定人生的希望,而见一切不幸的事,不管是大是小,是苦是恼,都不会以为稀奇,或视为例外,而都会认为是当然的,以为在此世界中,我们将按各人的特殊方式去体验生存的惩罚。在牢狱中,与囚犯交往是十分难堪的事。若读者不屑去与此为伍的话,则无需我多费口舌去提醒他,他当前应注意现在所与周旋的是什么样的人。假若你出类拔萃,或是奇才异能的人,则会自觉自己如一不卑不亢的政治犯,不得不去与那些普通犯人同舟共济的船役为伍,这样,他也会好自为之,并尽力远离这群人而独居。
总之,一般说来,此种人生观,将使我们对于大多数人品性的不完全、道德及知识的缺乏,面容的卑琐见惯而不惊,更不用说表示愤怒而加以诽谤了。因为我们常想,我们所居住的是何等的世界,且与之共处的人,皆孕育于罪恶,这是与身俱来,伴着生活的共同报偿,这就是基督教的所谓人的罪恶的天性。
“‘罪恶’为凡人所应有之语!”无论人所犯的过失如何,无论其缺点与罪恶如何,我们都应当忍受。须记住,当他人发现了此等罪过,也是我们所看到的我们自己身上的愚蠢和缺陷。这是我们人类所共有的缺点,是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的缺点和过失。当然,有此过失令人们怒不可遏,亦不过是此过失还没有出现在自己身上而已,但它们确确实实潜伏在我们本质的深处,一旦有任何能使之出现的机会,它们就将出现并显露出来,正如我们现在见到的他人的行为一样。诚然,人或有罪过是他人所没有的,然而有时大多数的总罪恶,则不能否认。因此,个性的差别,在人与人之间,是无法衡量的。
实际上,以为今世今人,如其无之,反而胜于有。此种信念,使我们彼此交往,能相互容纳,相忍为怀。所以,从这种见解出发,我们就应弃去大人、先生等尊号,而以同患难、苦朋友相称!这种观点虽有点骇人听闻,究竟是与事实相吻合。因此,对于他人,则可予以正确的见解,而对于自身,则使之常常回忆,——容纳、忍耐、恭敬、爱人等,是人生最切要的事情,是各人之所需,故为各人对于侪辈所应尽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