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知识-4
我:“不过从时间上看,第二种意识不是在第一种意识之后产生的,因为我是在意识到我自己的同一个未分割的瞬刻意识到物的。”
精灵:“我根本没有说时间上的顺序,相反地我想的是,要是你以后思考这种关于你自己和关于物的未分割的意识,把这两者区别开,并探究它们的联系,你就会发现,后者是受前者制约的,并且只有假定前者存在,后者才被设想为可能的,而不是相反。”
我:“我也发现事实是这样。要是你想说的只是这一点,那我承认你的主张,而且早已承认你的主张了。”
精灵:“我说,你创造了第二种意识;你是用你的心灵的实际活动创造它的,还是你发现不是这样?”
我:“当然,在这一点上我已经间接地承认了你的主张。一俟我发现我自己,我就给我发现的意识添加了另一种我根本没有在我之内发现的意识;我仿佛补充了我的实际意识,使我的实际意识增长一倍,这无论如何是一种活动。但我总是情不自禁地做一种尝试,或者是想撤回我的承认,或者是想取消我的整个假定。当我形成一种普遍概念时,或者说,当我在种种可疑的情况下从摆在我面前的各种可能的行动方式中选择一种行动方式时,我作为心灵诚然意识到我的心灵的活动,也就是说,我知道这类事情;但是,我按照你的主张偕以产生对我之外的对象的观念的那种活动,我却根本没有意识到。”
精灵:“你不要因此而被弄糊涂。只有你经过一种摇摆不定、犹豫不决的状态,你才会意识到你的心灵的活动。这种摇摆不定、犹豫不决的状态你同样也是意识到的,并且是由你的这种活动所结束的。在我们的情况下并没有发生这种犹豫不决的状态;心灵不必先考虑自己应当把什么对象附加到自己的特定感觉上,这是自然而然的事情。我们在哲学用语上也有这种区分。
我们如实意识到的心灵活动,叫做自由;不具有行动意识的活动叫做单纯的自发。你要好好注意,我决不是使你觉得能直接意识到这样的活动,我只是使你认识到,如果你对这种情况加以思考,你就会发现必然有一种活动。更高的问题是,到底是什么东西使这样的犹豫不决的状态,使对于我们的行动的意识没有发生;这个问题无疑将在以后得到解决。
“我们把你的心灵的这种活动叫做思维;思维这个词汇,征得了你的同意,我也一直使用到现在,我们还说,思维与那种作为单纯感受的感觉不同,是自发地产生的。从你以前的假定来看,你是怎样给你确实具有的感觉还虚拟了一种你毫无所知的对象的呢?”
我:“我假定我的感觉一定有一个根据,然后我就由此作出推论。”
精灵:“你愿意不愿意首先告诉我这个根据是什么吗?”
我:“我发现某种东西已经是这样或那样规定了的。但我不能只以知道它现在这种状况为满足;我以为,它之所以成为现在这样,不是由于它自身,而是由于一种异己的力量。这种使它成为这样的异己力量就包含着根据,这种力量由以使它成为这样的表现就是物的这种规定的根据。说我的感觉有一个根据,即意味着这感觉是由一种异己力量在我之内引起的。”
精灵:“你给你所直接意识到的你的感觉虚拟了这种异己力量,这样就在你那里产生了关于对象的观念,是这样吗?姑且就算这样。
“现在你要好好注意,如果感觉必定有一个根据,那我承认你的推论是对的,也理解你有什么充分理由假定在你之外的各个对象,尽管你对它们毫无所知,也不能知道。但你怎么知道感觉必定有一个根据呢?你想怎样向我证明这一点呢?或用你前面表述因果律的一般方式来说,为什么你不能只以知道某物现在这样为满足呢,为什么你要假定它是变成这样的呢?或者,如果我想向你了解这一点,为什么你假定它是通过一种异己力量变成这样的呢?我发觉,你不过是始终假定这种情况而已。”
我:“我承认这一点。但我实际上不能不这样设想。这好象是我直接知道似的。”
精灵:“你说这是你直接知道的,当我们回过头来把你这个回答作为唯一可能的回答加以研究时,我们就会看到它可能意味着什么。不过,我们现在首先要试验一切其他可能的方法,以便我们能够得出某种东西必定有一个根据这个论断。
“你是通过直接知觉知道这一点的吗?”
我:“我怎么能呢?因为知觉往往只说明在我之内有某种东西,真正说来,就是只说明我是怎样被规定的,而不是说明这个东西是变成的,更不是说明它是通过一种在一切知觉之外存在的异己力量变成的。”
精灵:“或者,这是你通过考察你之外的物——你总是在这些物之外寻找其根据——而形成并提高为普遍性的一个原理吗?这是你现在也应用于你自身和你的状态的一个原理吗?”
我:“不要把我当小孩看待,不要把明显的荒唐事硬加在我身上。我通过因果律才得出在我之外的物,我怎么又能通过这些在我之外的物得出这个因果律呢?难道地球是在大象上,而大象又在地球上吗?”
精灵:“或者,这个因果律是从另一个普遍真理推出的一种定理吗?”
我:“这样的普遍真理既不能用直接知觉来证明,也不能用对外物的考察来证明,而且对它的起源你又会提出别的问题。——这种假定的基本真理我也只能直接得知。最好是我就因果律来立刻谈谈这种真理,而不对你的推测作出判断。”
精灵:“姑且就算这样。那么,除了通过对于我们的状态的感觉而得到第一种直接知识以外,我们还获得关于普遍真理的第二种直接知识。”
我:“看来是这样。”
精灵:“这里说的特殊知识,即你的感受必定有一个根据,是完全不依赖于对物的认识吗?”
我:“当然;只有通过这种特殊知识才能获得对物的认识。”
精灵:“你在你自身绝对具有这种知识吗?”
我:“绝对具有;因为只有通过这种知识,我才超出我自身。”
精灵:“那么,你是由你自身,通过你自身,再通过你的直接知识,把规律赋予存在及其联系的吗?”
我:“如果我好好考虑一番,那么,我只是把规律赋予我关于存在及其联系的观念。选用这个说法,较为稳妥。”
精灵:“姑且就算这样。那么,除了你按照这规律行事的方式之外,你还以另一种方式意识到这规律吗?”
我:“我的意识是从感觉我的状态开始的;按照因果律,我把关于对象的观念直接与我的意识联结起来;这两者,即对于我的状态的意识和关于对象的观念,不可分割地联结在一起;在它们之间决没有任何意识,在这一个不可分割的意识之前决没有任何其他意识。——不,在我按照这规律行事之前,我不可能意识到这规律,除了我按照这规律行事的方式之外,我也不可能以其他方式意识到这规律。”
精灵:“这么说,你是按照这规律行事的,而没有以特殊方式意识到它;你是直接地、绝对地按照它行事的。但你刚才说,你已经意识到这规律,并且把它表述为普遍原理。你是怎样得到这种特殊意识的呢?”
我:“无疑是这样的:我后来考察自己,我确认我是这样行事的,并把我的做法中的这种共同东西概括为普遍原理。”
精灵:“可见你是能意识到你的做法的?”
我:“毫无疑问,可以意识到。我猜到了你提这些问题的用意。在这里有上面提到的第二种直接意识,即关于我的行动的意识,而感觉则是第一种直接意识,即关于我的受动状态的意识。”
精灵:“正确。我说,你事后可能通过对你自己的自由考察,通过对你自己的思考,意识到你的做法;但你不一定会意识到它,因为一俟你只是内在地行动,你就不会直接意识到它。”
我:“但我必定原来会意识到它,因为我在感觉的同时,也直接意识到关于对象的观念。——我找到了问题的解决:我直接意识到自己的行动,只不过它不是作为这样一种行动由我意识到的,而是作为一种既定的行动呈现于我的。这种意识就是关于对象的意识。此后,我可以通过自由思考,也把它作为一种行动加以意识。“我的直接意识由两个因素构成,一个因素是对于我的受动状态的意识,即感觉,一个因素是对于我的行动的意识,即对于依据因果律创造对象的意识,这后一种意识是直接与前一种意识相连接的。
关于对象的意识不过是一种关于我创造对象的观念的意识。虽然它还不被认为是这样的意识。我之所以知道这种创造,全然是由于我自己是创造者。所以,一切意识都不过是直接的意识,都不过是对我自己的意识,因而现在都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你看我的推论正确吗?”
精灵:“妙极啦!不过,你用以陈述你的原理——如这里的因果律——的必然性与普遍性是从何而来的呢?”
我:“来自这样一种直接的感觉,那就是:我既然有理性,就非这样做不可,任何在我之外的理性生物既然是理性生物,也都非这样做不可。一切偶然的东西——在这里是指我的感受———都有一个根据,这就意味着:我向来都设想一个根据,而每一个只要思想的人,也同样不得不设想一个根据。”
精灵:“由此可见,你看到一切知识都只是关于你自己的知识,你的意识从不超出你自己,凡你认为是关于对象的意识的东西,都无非是关于你建立对象的意识,而这种意识是你按照你思维的内在规律,与感觉同时必然完成的。”
我:“你大胆地继续推论吧!我不想妨碍你,我甚至于帮助过你去发展你打算作的推论。但现在严肃地说,我要撤回我的整个这样的假定,即认为我借助于因果律就可以承认在我之外的物;一俟这个假定使我们犯了明显的错误,我就从内心里撤消了这个假定。
“这样,我也就只是意识到我之外的一种单纯的力量,而且是把它作为一种单纯想象的东西加以意识的,这就象我在自然里为了解释磁现象而设想磁力,为了解释电现象而设想电力一样。
“但是,我觉得我的世界并不是这样一种单纯的思想,也不是关于一种单纯力量的思想。我的世界是某种有广延的东西,这种东西完全是可以感觉的东西,不是象力量那样,只有通过其表现才可以感觉,而是其自身就可以感觉;这个世界不象力量那样产生属性,而是具有属性;我以完全不同于我意识到单纯思维的方式,在内心里意识到我对这个世界的理解,我觉得这种理解就是知觉,尽管事实已经证明它不是知觉;我很难描述这类意识,也很难把这类意识与其他种类的意识区分开。”
精灵:“虽然如此,你还得试作这样一种描述,否则我不会理解你,我们对这个问题就永远搞不清楚了。”
我:“我要设法给我开辟一条作出这种描述的途径。精灵,我请求你,要是你的感官同我的一样,那就把你的眼睛盯在我面前的红色对象上,毫无成见地信赖由此产生的印象,暂时忘却你原先的推论,然后请你坦白地告诉我,这时你心中发生了什么。”
精灵:“我可以完全设身处地,想到你的感官活动的方式;否认任何单纯实际存在的印象,也不是我的目的。不过请你告诉我,你预料我心中会发生什么。”
我:“你直接看一眼,就没有看见和把握到这平面——我说的是平面——吗?这平面不是突然完全存在于你面前吗?你在上面说过,你不是甚至在极其遥远的地方,也都以极其模糊的方式,意识到这样一个单纯的红点延伸为一条线,这一条线又延伸为一个平面吗?事后你才分割这个平面,想到它的各个点和线。你和每一个毫无成觅地考察自己的人,就不会不管自己以前的推论如何,肯定和坚持你们实际上见到了一个平面,见到了一个这样或那样有色的平面吗?”
精灵:“我承认你所说的一切;我在考察自己时,发现自己恰好象你描述的那样。
“但是,首先你不要忘记,我们的目的并不是象在人的思想日记里那样,要把意识中发生的东西都彼此叙述一番,相反地,我们的目的是要从联系中考虑意识的各种现象,用一种现象解释和推论另一种现象。因此,你的任何考察——当然,它们不会被否认,而是必须加以解释——都不能推翻我的任何一个正确的推论。”
我:“我绝不会忽视这一点。”
精灵:“那么,你就不要因为对你之外的物体的意识——这种意识你还无法称呼——同你的实际知觉有明显的相似性,而忽视在它们之间也毕竟存在的重大差别。”
我:“我正要指出这种差别。二者当然都表现为直接的意识,而不表现为学习到的或创造出来的意识。但感觉是关于我的状态的意识。关于物的意识——它首先绝对与我无关——则不是这样。我知道它存在着,仅此而已;它同我没有关系。如果说在感觉中我象一曲柔和的乐调,它不时改变形式,受到挤压,那么,在关于物的意识中我则象一面镜子,各个对象在它面前只是匆匆过去,它本身并未因而有丝毫变化。
“但这种区别对我有利。更不必说,我好象有一种关于在我之外的存在——我说的是存在——的特殊意识,这种意识完全不依赖于我对我的状态的感觉,因为这种意识同感觉有种类的不同。”
精灵:“你的考察很好;只是不要急于下结论。
“如果我们已经同意的东西仍然是真理,而你只能直接意识到你自己,如果这里所说的意识不是对于你的受动状态的意识,更不是对于你的活动的意识,那么,这意识就不会是关于你自己的存在的一种仅仅没有得到承认的意识吗?就你是能知的或理智力量而言,这意识不会是关于你的存在的意识吗?”
我:“我不理解你的意思,但再帮助我一下吧,因为我希望理解你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