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生命感悟 真性情
我的人生观若要用一句话概括,就是真性情。我从来不把成功看作人生的主要目标,觉得只有活出真性情才是没有虚度了人生。所谓真性情,一面是对个性和内在精神价值的看重,另一面是对外在功利的看轻。
一个人在衡量任何事物时,看重的是它们在自己生活中的意义,而不是它们能给自己带来多少实际利益,这样一种生活态度就是真性情。
一个人活在世上,必须有自己真正爱好的事情,才会活得有意思。这爱好完全是出于他的真性情的,而不是为了某种外在的利益,例如金钱、名声之类。他喜欢做这件事情,只是因为他觉得事情本身非常美好,他被事情的美好所吸引。这就好像一个园丁,他仅仅因为喜欢而开辟了一块自己的园地,他在其中培育了许多美丽的花木,为它们倾注了自己的心血。当他在自己的园地上耕作时,他心里非常踏实。无论他走到哪里,他也都会牵挂着那些花木,如同母亲牵挂着自己的孩子。这样一个人,他一定会活得很充实的。相反,一个人如果没有自己的园地,不管他当多大的官,做多大的买卖,他本质上始终是空虚的。这样的人一旦丢了官,破了产,他的空虚就暴露无遗了,会惶惶然不可终日,发现自己在世界上无事可做,也没有人需要他,成了一个多余的人。
在我看来,所谓成功是指把自己真正喜欢的事情做好,其前提是首先要有自己真正的爱好,即自己的真性情,舍此便只是名利场上的生意经。而幸福则主要是一种内心体验,是心灵对于生命意义的强烈感受,因而也是以心灵的感受力为前提的。所以,比成功和幸福都更重要的是,一个人必须有一个真实的自我,一颗饱满的灵魂,它决定了一个人争取成功和体验幸福的能力。
人做事情,或是出于利益,或是出于性情。出于利益做的事情,当然就不必太在乎是否愉快。我常常看见名利场上的健将一面叫苦不迭,一面依然奋斗不止,对此我完全能够理解。我并不认为他们的叫苦是假,因为我知道利益是一种强制力量,而就他们所做的事情的性质来说,利益的确比愉快更加重要。相反,凡是出于性情做的事情,亦即仅仅为了满足心灵而做的事情,愉快就都是基本的标准。属于此列的不仅有读书,还包括写作、艺术创作、艺术欣赏、交友、恋爱、行善等等,简言之,一切精神活动。如果在做这些事情时不感到愉快,我们就必须怀疑是否有利益的强制在其中起着作用,使它们由性情生活蜕变成了功利行为。
“君子喻以义,小人喻以利。”中国人的人生哲学总是围绕着义利二字打转。可是,假如我既不是君子,也不是小人呢?
我相信,在义和利之外,还有别样的人生态度。在君子和小人之外,还有别样的人格。套孔于的句式,不妨说:“至人喻以情。”
义和利,貌似相反,实则相通。“义”要求人献身抽象的社会实体,“利”驱使人投身世俗的物质利益,两者都无视人的心灵生活,遮蔽了人的真正的“自我”。“义”教人奉献,“利”诱人占有,前者把人生变成一次义务的履行,后者把人生变成一场权利的争夺,殊不知人生的真价值是超乎义务和权利之外的。义和利都脱不开计较,所以,无论义师讨伐叛臣,还是利欲支配众生,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总是紧张。
如果说“义”代表一种伦理的人生态度,“利”代表一种功利的人生态度,那么,我所说的“情”便代表一种审美的人生态度。它主张率性而行,适情而止,每个人都保持自己的真性情。你不是你所信奉的教义,也不是你所占有的物品,你之为你仅在于你的真实“自我”。生命的意义不在奉献或占有,而在创造,创造就是人的真性情的积极展开,是人在实现其本质力量时所获得的情感上的满足。
你说,得活出个样儿来。我说,得活出个味儿来。名声地位是衣裳,不妨弄件穿穿。可是,对人对己都不要衣帽取人。衣裳换来换去,我还是我。脱尽衣裳,男人和女人更本色。
人生中一切美好的事情,报酬都在眼前。爱情的报酬就是相爱时的陶醉和满足,而不是有朝一日缔结良缘。创作的报酬就是创作时的陶醉和满足,而不是有朝一日名扬四海。如果事情本身不能给人以陶醉和满足,就不足以称为美好。
此生此世,当不当思想家或散文家,写不写得出漂亮文章,真是不重要。我唯愿保持住一份生命的本色,一份能够安静聆听别的生命也使别的生命愿意安静聆听的纯真,此中的快乐远非浮华功名可比。
人不仅仅属于时代。无论时代怎样,没有人必须为了利益而放弃自己的趣味。人生之大趣,第一源自生命,第二源自灵魂。一个人只要热爱生命,善于品味生命固有的乐趣,同时又关注灵魂,善于同人类历史上伟大的灵魂交往,即使在一个无趣的时代,他仍然可以生活得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