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棚里的散步者 1
这或许算是一种病态吧,乡田三郎觉得活在这个世上毫无意趣,不管玩什么游戏,从事什么职业,总之,做任何事情都让他觉得无聊至极。
从学校毕业后——其实去学校的日子也是少得屈指可数——他也尝试过各种自己能做的工作,但至今都没有发现一个能让他愿意奉献一生的职业,也许在这个世上根本就不存在让他满意的职业。他不断地换着工作,长则一年,短则一个月,终于,他对于工作完全不抱希望了,不再寻找工作,每天过着名副其实的百无聊赖的日子。
在玩乐方面也是如此。他甚至买来娱乐百科全书之类的书籍,按图索骥,从纸牌、台球、游泳、登山、围棋、象棋到各种各样的赌博(种类繁多得在这里都写不完),一个不落地玩了个遍,可是,它们也和工作一样,没有一个能引起他的兴趣,他只好一次又一次地品尝失望。不过,你可能会说,这世上不是有“女人”和“酒”这两样任何人一辈子都不会厌倦的绝顶快乐吗?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我们这位乡田三郎对这两样东西也丝毫不感兴趣。他滴酒不沾,可能是不适合喝酒的体质吧。至于女人,当然并不是没有欲望,虽然也经常出去寻欢找乐,却仍然无法让他因此而感到生命有意义。
“与其在这个毫无生趣的世上活着,还不如死了的好。”
他常常冒出这样的念头。不过,即便是像他这样万念俱灰的人,似乎也具有对生命留恋的本能,所以直到二十五岁之前,尽管他口头禅似的说什么“真想死,真想死”,最终还是没有去死,好歹活到了现在。
他每月能从亲戚那里收到一些汇款,所以即使不工作,生活也不成问题。也许正是因为拥有这种安全感,才使他变成了这样随心所欲的人。他绞尽脑汁地琢磨怎么用这些钱找些乐子。例如,像更换工作及变换花样玩乐一样频繁地搬家。夸张点说,东京的家庭公寓,没有他没住过的。在一个地方还没住半个月一个月的,他就马上搬到另一个公寓去。当然在这期间,他有时也设想像个流浪者一样到处旅行,或者干脆像仙人一样钻进深山中去生活,但是,对于习惯了都市生活的他来说,毕竟不可能在那种寂寞孤独的乡下待太久的。所以刚出去旅行没几天,他就像是被都市的灯光和喧闹牵引着似的,不知不觉又回到了东京,而且每次回来后都会搬家。
这次他搬到一处名叫东荣馆的新建公寓,连墙壁都没有干透呢。在这个新家里,他偶然发现了一个极好玩的乐子。这篇故事,讲的就是与他的这个新发现密切相关的杀人事件。但是在讲述这个故事之前,我必须先交代一下主人公乡田三郎是如何同业余侦探明智小五郎成了朋友,对过去自己从未留意过的“犯罪”产生了浓厚兴趣这件事。
他们二人是在某咖啡厅偶然相识的。因为当时和乡田一起去喝咖啡的朋友认识明智,就为乡田做了介绍。那时,乡田被明智那睿智的谈吐以及特别的穿着深深吸引了。之后,乡田就隔三岔五地去拜访明智,明智偶尔也会到三郎的住处做客,一来二去就成了朋友。明智也许是对三郎的病态性格产生了兴趣(想将它作为一种研究材料吧),而三郎呢,完全是因为喜欢听明智讲花样翻新的犯罪故事。
譬如杀死同事,将尸体塞进实验室的炉子里烧成灰烬的韦伯斯特博士的故事;通晓数国语言,在语言学方面贡献卓著的尤金·亚兰的杀人事件;人称保险魔鬼,又是优秀文艺评论家的韦恩莱特的故事;油煎小孩的臀肉为养父治麻风病的野口男三郎的故事;娶了众多女人为妻子,再把她们一个个地杀死的所谓蓝胡子兰德尔;阿姆斯特朗等人的残忍犯罪故事等。这种种杀人案件不知给无聊至极的乡田三郎带来多么大的享受啊!三郎听着明智滔滔不绝地讲述,觉得这些犯罪故事宛如一幅幅色彩艳丽夺目的画卷,以无尽的魅力,清晰地呈现在自己眼前。
自从认识明智后,这两三个月来,三郎好像忘却了这人世的索然无味似的。他购买了各种各样的有关犯罪的书,每天都沉迷其中。在这些书籍中,还夹杂着爱伦·坡或霍夫曼或加博里欧等人的侦探小说。三郎每次合上书的最后一页,都会深深地叹一口气,心里想:“啊,世上竟然还有这么有趣的事呀!”甚至大胆地幻想起来,可能的话,自己也要像这些犯罪故事的主人公那样,搞出个引人注目的漂亮事件来玩玩。
但是,即便三郎再怎么想玩玩,也不愿意做触犯法律的事。他不具备不顾及父母、兄弟、亲戚和朋友的感情或被他人侮辱,献身于自己兴趣爱好的勇气。看那些书上说,无论多么巧妙的犯罪,必定会留下破绽,这些破绽就会成为破案的线索,除了极少数例外,罪犯一般都无法一辈子逃脱警察的追踪,三郎所担心的只是这一点。他的不幸就在于对世上任何事都不感兴趣,偏偏对“犯罪”兴趣格外浓厚。而且更不幸的是,由于害怕被人发现,他又不敢实施“犯罪”。
因此,他把手头的书籍通读一遍之后,开始模仿“犯罪”。由于是模仿,当然不用担心受到惩罚。假设做了下面这么一件事。
他对于已经无比厌倦的浅草再次产生了兴趣。浅草游乐园,犹如把玩具箱倾倒在地上,然后在所有玩具上泼洒了五颜六色的颜料一般,对于嗜好犯罪者来说,是个求之不得的舞台。三郎经常光顾这里,在电影院和电影院之间只能通过一个人的狭窄而昏暗的胡同里,或是公共厕所后面的一大块空地上——令人惊讶的是,浅草竟然有这样的一块空地——流连忘返。
他假装自己是某罪犯,为了和同伙联络,用白粉在墙上四处画箭头;一看到有钱人模样的行人,就把自己想成小偷,一直跟踪那个人不放;有时把写有奇怪暗语的纸条——他总是在纸条上面写恐怖杀人事件——塞进公园长椅的木板缝隙中,然后躲在树后,看谁会发现纸条……他玩着诸如此类的各种“犯罪”游戏,自得其乐。
三郎还经常乔装打扮,从一条街漫无目的地走到另一条街。他有时扮成工人,有时扮成乞丐,有时扮成学生,在这许多种扮相中,男扮女装最能令他感到满足。为此,他变卖了自己的和服和手表,凑足钱买来昂贵的假发和女人的旧衣服。每次他都花费很长时间,扮成自己喜欢的女相,披上有帽子的斗篷,在深更半夜时走出公寓。走到适当的地方便脱掉外套,或是在寂静无人的公园中转来转去,或是钻进电影院,故意坐在男子席里,有时还跟那些男人开些下流的玩笑。由于扮相导致的心理错乱,三郎恍惚觉得自己变成了妲己那样的阿百,或是蛇精阿由那样的毒妇,只要一想到随心所欲捉弄男人们的情景,他就特别快乐。
这种模仿犯罪的游戏,虽说在某种程度上满足了三郎的欲望,还引起过出人意料的事件,让他感到相当刺激,但是,模仿终归是模仿,尽管没有危险,毕竟缺乏刺激性——从某种角度来看,犯罪的魅力就在于其刺激性——不可能总是让三郎欣喜若狂。因此三个多月后,三郎就像以往一样对此游戏失去了兴趣,而且一直那般吸引他的与明智的交往也慢慢地减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