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篇 第三十章

在吉姆·普莱多的天地里,星期四过得同别的日子一样,只是夜半时候他的肩骨伤口开始流脓水,他想这大概是因为星期三下午参加了校内赛跑的缘故。他给痛醒了,感到背上流脓水的地方凉滋滋的。另外一次发生那样情况的时候,他自己开汽车到汤顿医院去,但是护士看了他一眼,就马上打发他到急诊室去等大夫来,给他拍X光片,因此他就偷偷地穿上衣服回来了。他尝够了医院和护士的味道。不管是英国医院还是别国的医院,他都不想再同它们打交道了。

他自己够不着那个伤口,但是在那次以后,他就自己胡乱地做些三角绷带,每个角上缝了绳子。他于是把这些绷带找出来,放在架在水池的板上,调制化脓药,然后烧了热水,加了半包盐,洗了一个临时凑合的淋浴,弓起背来冲洗一下创口。他把绷带浸透了化脓药,甩在背上,在胸前打了结,然后俯卧在床上,手边放着一杯伏特加。痛楚减轻了,就感到瞌睡起来,不过他知道要是放心睡,他会睡一个整天,因此他拿起伏特加瓶到窗前,坐在桌边批改五年级乙班的法语作业,这时星期四的晨曦在大坑上空露出鱼白,乌鸦开始在榆树丛中扑翅起飞了。

他有时想起那创口好象是一件不能忘怀的记忆一样。他尽量想把它忘掉,但总是做不到。

他慢慢地批改作业,因为他喜欢这项工作,因为批改作业能够使他心无二用。到六点半,七点,他批改完毕,就穿起一条法兰绒旧裤和一件便装上衣,悄悄地漫步走到教堂里去,教堂是从来不上锁的。他在寇都瓦教堂的中央过道里跪了一会儿,这是寇都瓦一家纪念两次大战中阵亡家人的小教堂,很少有人去。小祭坛上的十字架是凡尔登的坑道兵削出来的。吉姆一边跪着,一边在座位下面小心地摸索着,手指终于摸到了几条胶带粘在那里,顺着胶带摸过去,就摸到了冰凉的金属物。他做完祈祷后就快步跑过峡谷路,到了山顶,他稍为放慢了速度,保持身上不断地流着汗,只要身上感到暖和,就很舒服,跑步的节奏安定了他的神经。他一宿未睡,大清早就喝了伏特加,因此感到有点轻飘飘的,看到峡谷下面的马驹呆呆地看着他时,他就用索默赛方言向它们嚷嚷道——“滚开!傻瓜,别呆呆地看我!”——然后又沿着小径跑回去喝咖啡,换绷带。

晨祷后的第一课是五年级乙班的法语,吉姆在班上几乎发了脾气:他给绸布商的儿子克里门兹不必要的处罚,快下课时又不得不取消了。在教员休息室,他又做了另外一件照例必做的事,就象在教堂一样:动作很快,不用脑筋,干净利落。这个办法很简单,那就是通过信件来进行检查,不过这个办法很灵验。他从来没有听说有人用过这个办法,特别在职业特务中间,不过话又说回来,职业特务是不会谈论他们玩弄的把戏的。他会这么告诉你:“道理是这样的:如果对方在监视你,他们一定也在注意你的信件,因为信件最容易注意,特别是如果对方是国内的人,可以得到邮局的合作。那么你怎么办呢?你就每星期在同一个时候,在同一个邮筒,用同一个邮资,寄一封信给你自己,一封信给同一地址的另外一个不知情的人。里面放些什么都行——圣诞节卡片,本地超级市场的广告——一定要把信口封严,然后等着比较投递的时间。如果你的一封信比另外一个人的那封到得晚,那一定就是有人在监视你,至于这一次,那就是托比。”

吉姆用他自己的古怪的话管这叫做“测水”,这一次水温又是可以的。两封信同时送来,但是吉姆到得太晚了,来不及取走寄给马乔里班克斯的一封,这次是挨到他当作不知情的搭档。因此吉姆把自己的信揣在口袋里以后,翻看着《每日电讯报》,口中还啧啧有词,只听得马乔里班克斯厌烦地骂了一声“去他妈的”,把一份邀他参加读经会的请帖撕掉。这一天的课程给他排得满满的,一直到同圣埃尔明学校比赛少年橄榄球,他当裁判员。球赛进行得很快,结束时他的背又痛了,因此他又喝伏特加,一直喝到打第一遍铃,他答应年轻的埃尔维斯代他值班打铃。他已记不得为什么答应,但是年轻的教职员工,特别是已婚的,都找他来帮忙干些零星的活,他也从不拒绝。这只铃是轮船上的旧货,是瑟斯古德的父亲不知从什么地方觅来的,如今已成为学校的一个传统了。吉姆摇铃的时候,他发觉小比尔·罗奇就站在他身旁,抬着头望他,脸上虽露笑容,但面色发白,等着他同他说话,他那样一天总有五、六次。

“哈罗,大胖,又有什么事啦?”

“先生,我说,先生。”

“说吧,大胖,快说。”

“先生,有个人问你住在哪里,先生。”比尔·罗奇说。

吉姆放下铃。

“怎么样的一个人,大胖?说吧,我不会吃你的,快说吧,嗨……嗨!什么样的一个人?男人?女人?玩巫术的?嗨!说吧,老兄,”他温和地说,蹲着身子与比尔·罗奇一般高度。“不用哭。这又怎么啦?发烧了吗?”他从袖口里抽出一块手绢。“怎么样的一个人?”他仍低声地问。

“他在麦克库伦太太家的铺子里打听。他说他是个朋友。后来他就回到他的汽车里去,汽车停在教堂院子里,先生。”又是一阵泪如雨下:“他就坐在汽车里。”

“你们快滚开,”吉姆向挤在门口的一批大一些的学生嚷。

“快滚!”他又回过来对比尔·罗奇说,“很高的朋友?是不是邋里邋遢的高高的个子,大胖?眉毛很浓,背有点驼?瘦个子?布拉德伯雷,过来,别呆看着!等会儿带大胖到舍监小姐那里去!瘦个子?”他又问,口气温和但是坚定。

但是比尔·罗奇已经词穷。他的脑海一片空白,什么也记不起来了,什么也看不清楚了;他在大人世界中已没有了分辨的能力。什么大个子,小个子,老头儿,年轻人,驼背,直腰,都有分辨不清的危险。他不能对吉姆说不是,但是说是又要令他失望,这可担当不起。他看见吉姆的眼睛盯着他,他看到他的笑容消失了,感到一只大手象救命一样放在他的胳膊上。

“好孩子,大胖。没有人象你一样观察仔细,是不是?”

比尔·罗奇把脑袋搭在布拉德伯雷的肩上,闭上了眼睛。待他再睁开时,他在泪花中看到吉姆已走上一半的楼梯了。

吉姆感到很平静;几乎沉着。好多天以来他已经知道有什么人要来了。这也是他信奉的一个规律,凡是那些监视他的人必到之地,他都留神注意。首先是教堂,本地居民的动静在那里是个现成的话题;其次是乡政府,选民注册的地方;还有小铺子老板,他们都有主顾来往的帐目;最后是酒店,对象没有不上酒店的。他知道,在英国,这些地方是监视者要找到你而必去之地。果然不出所料,两天前在汤顿同图书馆副馆长闲聊的时候,吉姆发现了他要寻找的足印。一个显然是从伦敦来的陌生人,居然对乡村选区发生兴趣,是啊,是个对政治有兴趣的先生,大概是在从事政治研究,你可以看出来,他是个专业人员,他要想了解的一件事情,现在说起来奇怪,就是吉姆那个村子的最新人口记录,是啊,要想了解选民名单,他们想挨家挨户调查一下一个名副其实的偏僻乡村,特别是有新来户的乡村。是啊,真奇怪,吉姆附和道,于是他就作了准备。他买了到各地去的火车票:汤顿到埃克斯特的,汤顿到伦敦的,汤顿到斯温顿的,都是有效期一个月;因为他知道,他要逃跑,临时不容易弄到车票。他把他原来的证件和手枪挖了出来,藏在地面上容易找到的地方;他在阿尔维斯车的后舱里放了一只装满衣服的手提箱,又把油箱灌满了汽油。做了这些准备以后,他才能安心睡觉;但是现在又出现了背痛。

“先生,谁赢了,先生?”

一个叫普里布尔的新生,穿着晨衣,嘴上还尽是牙膏,到医务所去。有时,那些学生会毫无理由地向吉姆说话,大概是因为他的个子和背吸引了他们。

“先生,我是说球赛,同圣埃尔明队的球赛。”

“圣毒菌队。”另外一个学生插嘴道,“是啊,先生,到底谁嬴了?”

“先生,他们赢了,先生,”吉姆吼道,“要是你们看了,先生,你们就知道了,先生,”他假装进攻,挥着一只大拳头,把两个学生都赶到过道对面舍监的医务所。

“晚安,先生。”

“晚安,你们两只傻蛋,”吉姆一边说,一边跨进另外一边的病房,从这里可以看到教堂和坟场。病房没有开灯,他不喜欢它的样子和气味。晚饭后有十二个孩子躺在昏暗中,迷迷糊糊地发着烧。

“是谁?”一个粗哑的嗓子问。

“是犀牛,”另一个回答,“喂,犀牛,谁赢了圣毒菌队?”

直呼吉姆的绰号是大不敬的事,但是病房里的孩子觉得可以不受纪律的约束。

“犀牛?谁是犀牛?不认识他。不知道这个名字,”吉姆站在床缝之间说,“把手电藏起来,这里是不许的。轻而易举,你说是谁赢了。圣毒菌队十八对零。”那扇窗户几乎和地面相平,有个壁炉铁架在前面不让孩子们爬过去。“后卫线太糟糕。”他喃喃地说,一边往下看。

“我不喜欢橄榄球。”一个叫斯蒂芬的孩子说。

蓝色的福特汽车停在教堂背后的榆树林里。从楼下看去是看不到的,但并不象是存心藏起来。吉姆一动也不动地站着,离开窗户有一步远,观察那汽车有什么地方露出马脚。天很快就黑下来了,但是他的眼力很好,他知道该注意些什么地方:惹眼的天线,给跑腿的用的第二面侧镜,长途行车后的痕迹。孩子们感觉到他的专心致志,都开起他的玩笑来。

“先生,是看鸟吗?好看不好看,先生?”

“先生,我们着火了吗?”

“先生,她的腿长得怎么样?”

“天啊,先生,难道是阿隆逊小姐?”大家听到这话都吃吃地笑起来,因为阿隆逊小姐又老又丑。

“闭嘴,”吉姆叱道,很生气,“无礼的蠢猪,闭嘴。”

楼下会客厅里,瑟斯古德在晚预习之前点高年级学生的名。

阿倍克隆比?到。阿斯特?到。布拉克纳?病了,先生。

吉姆仍旧看着,这时车门开了,乔治·史迈利小心地下了车,穿着一件厚大衣。

走廊里响起了女舍监的脚步声。他听到她的橡皮后跟擦地的声音和酒精瓶里体温计的碰撞声。

“我的好犀牛,你在我的病房里干什么?把那窗帘拉上,你要他们都得肺炎死吗?威廉·梅里杜,马上坐起来。”

乔治·史迈利在锁汽车门。只有他一个人,没有带什么东西,甚至公事皮包也没有带。

“格林维尔楼里大家都在等你呢,犀牛。”

“好吧,我这就去,”吉姆精神抖擞地又说了一句,“大伙儿晚安。”就大步到格林维尔宿舍搂去了,他答应要把约翰·布坎的一个故事给他们说完。他在大声念的时候,发现有些声音发不出来,好象塞住在嗓门里了。他知道头上在出汗,他心里嘀咕背上一定又在流脓了,到读完的时候,他的下颚感到有些僵硬,那不完全是因为大声朗读的缘故。但是所有这一切,同他跨进寒冷的夜晚空气中去时心中所越来越感到的气愤相比,一点也不足道。他在杂草没膝的院子里犹豫了一会儿,抬头看着教堂。他只需要三分钟不到,就可以到教堂里,从座位底下把纸胶拉开,取出手枪,插在腰带里,左面一边,枪口向里,贴着下腹……

但是他的直觉告诉他不用如此,因此他就直接朝自己的拖车走去,放声唱着“嗨,打炮打炮”尽管他嗓门不高,而且走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