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第五章

时候到了吗?告别这个我们精心

营造的休憩小巢。

来吧,最后给个疯狂而深情的拥抱,

祝福我一路走好;

你脸上黯淡的微笑

无法照亮脚下的漫漫长路。

哎!长路漫漫!你却如此遥远!

噢,我怎能忘掉!可是……那一个个

缓慢的分分秒秒

渐渐消退你的红唇,那一里里的路途

一点点模糊你那张难忘的脸上的痛楚。

——鲁伯特·布鲁克《远游客》

摩根·阿什比开着那辆饱经风霜的沃尔沃轿车,停在格兰奇路那栋房子的旁边。天色渐晚,他只能看见前面需要修剪的树篱。从左邻右舍和对面的房子,泻出明亮的灯火,抵御着夜色,惟独看不到灯光从53号那扇污渍斑斑的玻璃窗透出。

他用力推开沃尔沃的门,起身的时候,感觉膝盖一阵酸痛。风湿病?不是。他知道真正原因是什么——是恐惧。

把这栋房子遗赠于他,是莉迪娅在坟茔中操纵的最后一个恶毒玩笑,而他是帮手,因为上帝腐蚀了他俩的灵魂。他摸索着钥匙借着昏暗的光线开门。他应该把苎栋房子卖了。他当时就知道,等遗嘱验证文件上的墨水一干,就应把这房子卖出去。弗朗西丝卡曾经恳请他卖掉它,斩断这一最后的联系。可他心中存了一个有失常态的想法,使他迟迟没有实施。因为他以为,从这经久不断的折磨之中,还潜伏着什么美好的东西;在他这具皮囊之后,还隐藏着一粒良善的珍珠。他在黑暗中自嘲地哼哼大笑。

思前想后,他把房子租给了一对夫妇——一个医生、他的妻子和一群叽叽喳喳的娃娃。他们租了5年时间,很少麻烦他,因经济状况好转上周才刚刚搬走。

他摸到屋子里的电灯开关。树叶从门缝里钻进来,黑白瓷砖的地面上东一片西一片,那一块块走了样的棕色外形,乍一看酷似死去的小鸟。

门口和楼梯两侧贴着的蔷薇图案壁纸,比他想象中的还要破烂,接缝全卷起了,屋顶边有好几处已经完全脱落。与大腿齐高的墙上,都是孩子们用颜色粉笔乱涂乱画的东西。莉迪娅看到这些很可能会说,那些垂落的壁纸,看着像染上点点污渍的衬裙。想到这儿,他做了个怪相。

摩根走到房子的背后,客厅阴冷而空荡,地毯上面污渍斑斑,窗座的垫子被撕破。天气晴朗的早晨,阳光从向外凸出的窗户射进来,这时候莉迪娅喜欢坐在窗座上看书。他记得,这种玫瑰色、绿色和土黄色夹杂在一起的繁杂壁纸是莉迪娅精挑细选的。好几年后,威廉·莫里斯的风格才再度风行,但莉迪娅就是一心一意想找到那些回归传统倾向的东西。

为此,他们曾经大吵了一架。她打扮居室的这份热情本来无可非议,但他就是觉得,她的审美情趣深受她那些文学圈子里自命不凡的朋友影响,而他对那些人一点好感都没有。

他继续往前走,经过大厅,绕过莉迪娅书房的大门。

不管里面的屋子被折腾得怎样乱七八糟,都让它自生自灭去,他是不会踏进这间令莉迪娅命丧黄泉的房间的。

他打开大厅尽头的那扇门,心想,厨房的状况是最好的。这个地方是他们一起设计和建造的,花去了一部分他继承的那笔小遗产。

他们——他和莉迪娅——在个人发展方面的看法颇为一致。他理解她写诗的需要,因为他对摄影的痴迷并不亚于她。他不理解的是其他事情:像对变化和气氛的需要,生活在群体中的渴望,对过去的念念不忘。

他朝二楼卧室的方向抬起头来。有很长一段日子,他们的争吵都是通过做爱来和解的,那么疯狂激烈,结果两人都精疲力竭,喉咙哽咽,的确大伤元气。在那些痛不欲生的时刻,他希望就在做爱的时候杀死她,然后再自杀,把两个人都从苦海里解脱出来。

前门传来关门声,摩根停下来倾听,停下继续巡视这空无一物的房间。

“摩根,亲爱的?”

哦,天呐!是弗朗西丝卡。他最最不愿做的就是叫她烦心。她究竟是怎么找到他的?

“在这儿呢。”他叫道,急忙跑到大厅。她站在一楼的楼梯口,身子蜷缩在旧棕色外衣里面。

他抓住她的肩膀,直直看着她那张焦急的脸,问:“弗兰,你跑到这儿干什么?”

“我跟莫尼卡一道进城买毛线。路过这里的时候碰巧看到你的车子。”

“格兰奇路附近没有卖毛线的商店,”他和颜悦色地说:“你也不会穿着这身破衣烂裳进城。”他抬起她的头,这样她就没法再逃避他的眼神了。

“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知道你非来不可,我也知道你不会告诉我。”

“我只是不想让你担心。”说罢她叹了口气。

弗朗西丝卡直起背,说:“你这榆木脑袋什么时候才开窍,难道你不知道,把我蒙在鼓里,不与我交谈只会把事情弄得更糟?这些天来,你一直闷在家里,一点儿精神都没有,一门心思想想上这儿来,这个我能感觉出来。”

“你知道了,现在我什么事情都瞒不过你。”他强挤出一个笑脸,说:“可这房子总得有人收拾,我又不想让这事烦你。”

“那么,别管这房子啦,摩根。别管她了。你抓弄那个疮口都20多年了,你不停手,疮口永远都好不起来。明天就打电话给地产商,从此以后再也不要上这儿来了。我们两人的日子过得像模像样,就让我们好好过下去吧。求你了。”

摩根把妻子搂进怀里,胸口紧挨着她的脸蛋。他抚摩着她的头顶,是弗朗西丝卡把他从第一次婚姻的灾难中解救出来,他爱她是因为她跟莉迪娅截然不同,她是他此生遇见的最朴实的人,头脑聪慧,但从不沾沾自喜。

当他抑郁寡欢、一蹶不振之时,是她坚定地支持他重新站起来;当他冲别人大吼大叫、大发脾气之时,是她在中间充当和事佬;当她获悉他俩不可能有孩子之时,便勇敢地接受这一事实,尽管自己心里多么想要一个自己的孩子。

他们一起把日子过得像模像样。近几年来,弗朗西丝卡成了知名度越来越高的纺织艺术家,而他成了越来越有名气的摄影师。他们一道把剑桥西郊那个设备先进的农家工作室改建成富有艺术特色的静居处。他还想要什么呢?

他要怎么张口对弗朗西丝卡说,他无法不管莉迪娅呢?

总算到了喝下午茶的时候,达芙妮·莫里斯想,听见有人敲办公室的门,她如释重负地松了一口气。她正在批阅历史作业,抬起头来叫了声“请进”。

“对不起,茶来晚了一点儿,”简妮特端着茶托,推开门说:“因为这事儿那事儿太多。”

达芙妮捂住嘴笑。简妮特干什么都是晚了“一点儿”,因为“这事儿那事儿太多”。不过,对达芙妮正在施行的新学校管理制度来说,她是个难得的人才。

“还不是那个穆雷尔,”简妮特把茶托搁在桌上,往达芙妮的杯子里倒茶水,讲道:“她缠着厨师,说全体女生都决定吃‘低食物链之物’这种乱七八糟的话,看来她们下定决心罢吃牛肉,你能想到吗?”她坐进办公桌对面的椅子里,叹着气说:“我只好把她赶出厨房,然后花时间安抚厨师,叫他消气。”

“我想我能想得到。”达芙妮也很恼火,说:“你不喝点儿吗?”她冲面前的茶壶点点头,然后开始坐下吃“富茶”饼干。

“和厨师一起喝过了,这似乎是弥补桥梁的最好办法。”

达芙妮笑了,心里默默记着把这个说法添进她收集的简妮特比喻大全。“你最好把穆雷尔叫我办公室来,我会惩罚她的。我相信,那全是她的主意,不过,我还是觉得最好把这事儿向董事会反应。她要是真的出于对环境的关心,那我也不予追究,可我嗅到了那种拉帮结派的恶心味儿。”

“我听见她躲在楼梯下面,分派一些没主见的姑娘们做事,就是贾维斯和那个新来的姑娘,那个戴副角质架眼镜、长着一张苦瓜脸的叫啥名字来着?”

达芙妮哈哈大笑道:“噢,简妮特,别使坏了,你明明知道她的名字叫依恩塔。你是故意损她吧?不管怎样,这不是那女孩的错,她其实不坏,就是比较容易被人牵着鼻子走。”

说到这儿达芙妮也冷静了下来,重新回到刚才的话题。

“姑娘们要是真的那么想,她们把肉留在盘子里不就结了?但是我不许穆雷尔逼迫她们,要她们一定听她的命令。”

谢天谢地!今年是穆雷尔·巴恩斯在圣威妮弗蕾德的最后一年,这位女班长根本没法实施达芙妮制定的做事要公正的原则。她一向不喜欢穆雷尔,讨厌她颐指气使的模样,讨厌她高耸的胸脯,尽管后来她们必须经常接触,但她的看法一点儿都没改变。

要她不表露对穆雷尔和其他几位女生的厌恶之情,她觉得很困难;而要她掩饰对那些她中意的学生的喜爱之隋,她觉得更是难上加难。不过,达芙妮知道,这不是一个优秀校长的所为。女孩们都很脆弱,经不得风雨。

“噢,我最好还是回去收拾残局,”简妮特站起身来,说:“我在这儿也休息够了。”

达芙妮猛地从沉思中回过神来,说:“噢,简妮特,对不起,我是不是走神了?我今天一直有点儿魂不守舍。”

“没关系,我正好可以整理一下思绪。”简妮特笑着说。

达芙妮心想,她助理这张脸真生动、真善良啊——她笑起来的时候,慈眉善目,煞是好看。

简妮特不只是个助理,事实上从莉迪娅死后,就成了她的朋友——可以交心的朋友,即使达芙妮无法像爱莉迪娅那样爱她。

简妮特走到门口,转身又说:“可别忘了,我这就去查查穆雷尔在什么地方,叫她过来见你。你最好想想该对她说什么?”

达芙妮起身走到窗口。好一阵子,她任由自己思绪飞扬,想象着一切都是老样子,就可以跟莉迪娅一起呆上一两个小时,蜷缩在书房的沙发上,喝着雪利酒,听着音乐,谈着各自的生活。

她会把穆雷尔最新的逸事讲给莉迪娅听——莉迪娅会大笑不已。

她俩在一块非常自在随意,这种方式是达芙妮所知道的最惬意的方式。

她离开窗户,整整裙子。要适可而止了。太经常回忆往事,容易叫人沉湎于伤感的泥沼,而她还有事情要做呢。她的书橱上挂了一面镜子,她站在镜前把头发理顺,翻好配西装的白色丝绸衬衫领子。她想最好穿上那件合身的浅蓝色外套,镇镇穆雷尔。

很久以前在剑桥读书的时候,她们对什么东西都要指点一番,不为别的,就是想发表一些不同的高论。她怎么能想象得到,如今自己成了别人指责的对象?

金凯皱了皱眉头,星期四的晚上,汉普斯特德大街似乎无与伦比的繁华。挤在人山人海的步行街上,心情不似以往那么轻松。

他在办公室磨蹭着不走,把本可以明天再写的报告写完,就是希望能同杰玛说上话,没想到她一声不吭地下班回家了。

此刻,他走在回家的路上,心里既恼火又不安。尽管他在工作上可以应付自如,但是面对杰玛这种不冷不热的态度,却手足无措。

他走进自己的住所,灯都懒得开,爬上楼。站在一片寂然的楼梯井,他内心有个小小的声音在问:他确定杰玛没有理由生他的气吗?事隔这么多年,重新见到维多,他的脑子里都想了些什么?

他走进寓所的时候,问题还悬而未决。

他穿过客厅,来到阳台上。花园沉浸在浓浓的暮色中,他觉得非常孤寂,十分难受。他想念杰玛,想念托比,想念过去晚上经常出现的混乱但温暖的场景。

他看见楼下的花园中有个人影在移动,那身材有些像他楼下的邻居——基思少校,但在过去的好几个月里,金凯很少看见他。

“少校,上来喝杯酒吧。”他脱口叫道。

少校冲他挥挥手以示同意,几分钟后他出现在金凯的门口,看样子是刚刚梳洗过的。金凯发现,这个看似粗暴且不苟言笑的男子,藏着一颗善良的心和许多真知灼见,于是,渐渐地喜欢上了他,也信任他。

少校端了一大杯威土忌,坐进椅子里,清了清喉咙,双眉紧锁,问:“怎么回事,金凯先生,最近很少看见你那位年轻女土呀?”

这是金凯听到的、少校问的最直接的问题,应该老老实实回答。

“唔,杰玛在生我的气。我前妻突然打电话给我,要我帮忙,这件事似乎令她非常恼火。”

“你同意帮忙了是不是?”少校问。

“是的,我说试试看。这只是工作上的事,我还没搞定。”

少校若有所思地看着他,过了一会儿说:“事实上,你并不急着想把事情搞定?”

金凯转开脸,没有与少校目光对视。

他以前认识的那个女人和她现在的样子判若两人,他得承认自己对此很感兴趣,不过她那熟悉的言谈举止,也同样深深吸引着他。

“我不知道。”他开口说。

少校似乎一边呷着酒,而后缓缓地说:“尽管心里也许蠢蠢欲动,但我觉得若想重拾旧情,是不明智的。”

亲爱的妈妈:我给您写这封信时已经很晚了,不过我会坚持写下去的。

今天白天灰蒙蒙的,湿气很重,我早早地坐到桌边,开始草拟关于英国道德家的论文提纲。我想趁此机会,把上两学期读的书综合起来,然后阐述一下自己的观点。

虽然不胜惶恐,但我还是乐在其中。

中午时分,突然风和日丽了,我很想到外面走走,活动活动筋骨,呼吸呼吸新鲜空气。于是我敲开达芙妮的门,她熬了一个通宵,这会儿穿着睡衣,哈欠连天,拼命揉着眼睛。赤红色的头发乱七八糟,配上鹅蛋形的脸,有几分像从水中冒出来的维纳斯呢。不过,她手脚利索,没费多少时间,就梳洗干净,穿戴整齐,跟我一块出去了。

外面挺凉的,空气清新。北风呼呼吹着我们的后背,我们快活地在河边小路上摇来晃去,不知不觉就到了那片草地。这个地方是我特别喜欢的,每次到了这里总觉得我该停下来,休息片刻,看看我的领地。北边,剑桥的尖塔遗世独立地悬在平原的上空。转过身来,南面就是格兰切斯特密集的屋顶,上面的袅袅炊烟,渐渐消散于剑桥郡平展、蔚蓝的天穹。

这里的天空阔辽远,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天。但是让我有似曾相识的奇怪感觉,仿佛自己以前就来过这儿。

达芙妮正在研究比较宗教,我们大扯了一通各门各派的哲学。我最近常常不由自主地想,是不是并不存在什么道成肉身之说——妈妈,你不会大吃一惊吧——不过,亲爱的妈妈,我这个想法说明了我此刻的感觉。它与地域和时间有关。我时常觉得自己生不逢时。

当然,剑桥本身就会赋予人一种无止境的感觉,我特别喜欢一次大战前的岁月。当我读着写鲁伯特·布鲁克和他朋友们的文章时,仿佛里面的情形几乎是我亲眼所见。

我们——我和达芙妮——所做的刚好同那一样。我们在茶园喝茶,就是坐在草地上苹果树下的椅子里,脸对着阳光。我们带了好几壶茶和一大块蛋糕,不用怕天冷。天色渐晚时,我们就挪到里面,坐在熊熊火光之前,一杯接一杯地喝着茶。

我觉得与布鲁克很亲近,绝不仅仅因为我们两人都姓布鲁克。我赞同他那种包含激情的措辞,赞同他那种特别讲究的技法,我希望能像他那样精益求精。布鲁克说:“世上只有三件事:一是读诗,一是写诗,但最理想的就是爱诗。”布鲁克说,他极少窥到诗歌的真正意味,瞥到诗歌如何解决行为中的所有问题,解决一切有关价值的问题。

这些话令我倍受鼓励,我于是放弃一切其他事情,专心致志地写诗。我发现所有的一切都是我诗歌之火的柴薪。你不能把诗歌和生活分开——生活固执地产出各种各样纷繁复杂的汁液。

我写完了一首长诗,题为《至点》,自我感觉写得不错,我抄了一份给您。亲爱的妈妈,告诉我您的看法,要说实话(不过要是您觉得很糟的话,口气温和一点儿就行)。我已经把它寄给几家杂志了,百分之百是会被退稿的,我正等着回绝信呢。

我和达芙妮几乎呆到天黑才急忙往回走。我们手挽手,勾着头,顶着大风走在回家的路上。今天过得真的很愉快,特别难忘。

我们盼望着,夏夜在河边野餐的日子快快到来。内森的家就在格兰切斯特,这个我给您讲过没有?我答应天好的时候,去他家过周末,也许我们还会在午夜时分,上拜伦潭去游泳。据说,有一个夏夜,鲁伯特·布鲁克曾经说动弗吉尼亚·伍尔夫在那个地方裸泳。

深爱着您和南姨、睡眼朦胧的莉迪娅1962年4月21日于纽南姆他约的时间是六点牛,维多瞄了一眼手表,又乱按了一通门铃。她非常熟悉三一街的那座灰石教堂。因为,亚当·兰姆第一次拒绝见她时,她就想过,找个星期日礼拜的时间上这儿来,这样可以在远处瞧瞧他。

要是内森知道,他的出面使她不必躲在一旁窥视亚当,会不会高兴?她心里想着,一脸的笑意。即使是站在老神舍冷飕飕的门廊前她也觉得心旌摇荡。

她努力回想亚当·兰姆的模样。她在莉迪娅的一张旧照片中看见过他——一个脸庞消瘦的小伙子,长着服帖的黑色卷发,看不见一丝笑容——现在也是一个冷面君子,看在老朋友的交情上,才同意她登堂人室。

维多舔了舔嘴唇,再次按了按门铃。

她刚想回头,这时门开了。她没听到脚步声,也没听到开锁的声音,她急促又吃惊地呼了口气。

“你好,我是——”

“非常抱歉,非常抱歉,”亚当·兰姆气喘吁吁地说:“一个堂区居民打电话向我吐苦水。不是这事儿就是那事儿。”亚当冲她笑了笑,又添了一句话:“我帮你拿衣服吧。”

老神舍的大厅甚至比门廊还要冷。维多赤裸的小腿感到了一阵寒气,不禁哆嗦了起来。她赶忙说:“不用,谢谢。我想我还是穿着的好。”

“明智的决定。这儿风大。不过,我在客厅开了煤气取暖器,我想我们还可以喝点雪利酒,或者马德拉白葡萄酒?”

“雪利酒就很好了。”维多快步跟在他的身后说,努力想让自己镇定下来。眼前的这个人跟她想象的样子不差分毫,好似从一张图样上用透明纸描摹下来的一样,他的神情显得那么睿智而严肃,但她没想到的是:他的微笑是那么真诚,那么和蔼。

她留意到脚下的亚麻油地毡褪了色,墙是暗黄的颜色。一会儿,他打开过道尽头的门,请她进去。里面暖烘烘的,她仪态万千地坐在他安排的椅子里。

“抱歉,”他说:“我忘了把电话录音关上,我过去把它关上,免得我们受干扰。”

维多趁他离开的当口,仔细打量了一下这间屋子,里面铺了一张按实际面积剪裁的土黄色与棕色图案地毯,一方破破烂烂、色彩斑斓的毛皮毯子盖住了大部分地方,她身边的矮桌上摆放了一套精致的水晶杯,在取暖器发出的光亮下忽暗忽明。

靠墙的地方,书几乎占据了所有可利用的空间,这一点与她的预想不谋而合。

她脱下外套,把腿伸向火边,亚当·兰姆倒了一杯雪利酒给她,她呷了一口,味道不错。

他躬着修长的身子,坐在她对面的双人躺椅上,举起手中的杯子,动情地说:“为温暖干杯!在非洲呆过5年,我想我再也无法像真正的英国人那样不怕冷了。我经常梦到太阳,梦到自己夜晚睡在蚊帐里……当然这不是你想听的。”

他友好地笑了笑,举起杯子喝了一小口酒,接着说:“你来的目的是想谈莉迪娅。”

“你真好,”维多迟疑了一下说:“我不想无理,可是我总觉得,我前次打电话给你的时候,你并不想谈莉迪娅。”

“不是我不想谈莉迪娅,”亚当解释道:“而是我不了解你,懂吗?”

“我?”

亚当神情恳切地说:“我不知道你是不是能够理解莉迪娅,你会不会还是个——请恕我的用词——专靠刺探隐私做文章的人。我不参与只写莉迪娅一生中不甚光彩的私生活、而不写她作品的传记,你知道,像《疯癫诗人》之类的东西。”

“你同达西聊过,想了解我的情况,是不是?”

“你的条子上说你是英语系的老师,他自然就成了核实你情况的最佳人选喽。我不知道你认识内森,我指的是认识他这个人,而不仅仅是莉迪娅的遗稿管理人。”

“达西告诉你,我在学术界中名声不好,对不对?告诉你我想写的是一些专替女权主义摇旗呐喊、歇斯底里的文字。”维多感觉到自己的脸颊烧得发烫。于是深呼了口气,让自己平静下来。

“他倒也没说……,”亚当的长嘴歪到一边,维多居然笑了,连她自己都对此难以置信。

“只是暗示了一下。”

“差不多。”亚当有点不好意思了,“我想,我得向你道歉,麦勒兰博土。我在剑桥生活了那么久,完全知道同事之间因利害关系而做的那点事,我应该心中有数,不要当回事才对。”

她想,今天就算了,等下次见到达西再说说他。

“你可以叫我维多,”她说,“我的朋友都这么叫。”

“叫我亚当吧,”亚当回应道:“就叫我亚当。我教区的各色人等都叫我亚当神甫,不过你没必要这么叫的。”

“嗯,亚当,我想,我应该把我的立场给你讲清楚。我不打算费大笔墨写莉迪娅人生中的情感纠结,但也不能不轻轻带过。如果我的书无法把莉迪娅写成一个完整的人,那我的写作也就没什么意义了……”

维多喝了一小口雪利酒,润了润嘴唇,继续说:“……你也可以认为,艺术,或者诗歌,来源于生活和经历,只有在生活和经历中才真正具有意义。诗歌中首当其冲吸引我们的恰恰是语言,如果语言仅仅被视为塑造风格和意象的工具,那么其结果创造的就是一个道德空白地带。”

她发现自己坐到了椅子边上,一不小心就会滑倒,赶紧牢牢握住雪利酒杯的杯脚,说:“对不起,当老师的职业病,可能我真的有点激动过头了。”

“不要紧。”亚当说,伸手又替她倒了杯酒,说:“有那么一会儿,我还以为我又在读大学呢。我们以前经常高谈阔论来着,我们常常沿着学院的河边走来走去,一夜不睡,面红耳赤地各抒己见。当自己是改革者,以为自己将改变世界……”他说这话的时候,没有调侃的意思,也没有痛苦的意味,就在这时维多瞥见他以前的真实模样——藏匿于本科生校服之下的天真——莉迪娅是不是因为这一点而喜欢上他的?

“你也是来自乡村,是不是?跟莉迪娅一样。”

亚当笑了:“只是我的家乡在汉普郡,没有什么出名的文人骚客。记得我遇见莉迪娅的那个晚上,她告诉我,她的家离弗吉尼亚·伍尔夫和伦纳德·伍尔夫的家很近。她非常迷弗吉尼亚·伍尔夫。”

“你是不是以为她是因为这个才开始对鲁伯特·布鲁克感兴趣的。”

“显然那是个引子。有关布卢姆斯伯里文化圈的东西,她逮到什么读什么,看过一大堆关于他的材料,尽管他不是那个圈子的正式成员。”

一阵大风吹得玻璃窗扇格格作响,维多又呷了一口,暖融融的雪利酒,说:“布卢姆斯伯里,新异教徒……你知道莉迪娅为什么对组织志趣相投的团体这么乐此不彼吗?”

亚当挪了挪位子,维多发现他黑色系带鞋已经穿得很旧,鞋跟都快被磨破了。

“她的成长背景清楚地解释了为什么。她是个独女,是个遗腹子,就与母亲两个人住在一个小小的村子里……就算她在老家有好朋友,她也从未说起他们,所以我猜打从她上学读书起,她就渴望拥有那样的伙伴。”

“那么她母亲呢?莉迪娅是不是真的像她信中所表现的那样,是个乖乖女?”

“她们母女的关系很不寻常,”亚当说,“我不是说她们的关系不健康,她俩更像姐妹,或者说更像朋友,如果莉迪娅觉得自己处处都得照妈妈的吩咐去做,那么对此她并没有表露明显的反感。”

“她母亲是个教师,对不对?”。

“她母亲是个极其聪慧的女子,大战前牛津曾留了一个空缺给她,”亚当回答说:“可是她没有上任。她呆在老家,嫁给了两小无猜的爱人,害怕他去法国之后就回不来了……”

“而他的确没有回来,”维多叹了口气:“不知道她有没有后悔过自己的选择。”

“那她就没有莉迪娅了,”亚当理智地分析道:“你还想了解什么呢?”

“你可能给不出答案。”看到亚当吃惊的表情,维多笑了笑,说:“我想了解她是怎样的人,我想了解你眼中的她……”

亚当端详了她一会儿,说:“人们首先注意到她的是她的声音。她长得小巧玲珑,行动敏捷,像舞蹈演员一样来去轻盈,漂亮的黑色卷发剪了一个当时时新的发式。可是只要她一张口,这些立即就被抛到脑后。听她的声音像是个靠卖唱为生的风尘女子,好像她在卡萨布兰卡到索霍区的每一家烟雾缭绕的夜总会都混过一样,不像是土生土长的英国人。但是,她粗哑的嗓音背后,还是听得出苏塞克斯一带乡村口音。”

“仍然悦耳的英国腔?”

亚当哈哈大笑道:“的确如此。不过你想知道的不是这个,对吧?该是她的长相吧。”他停顿了一下,给自己又添了杯酒说:“我该怎样给莉迪娅做个简短的描述呢?”

维多建议道:“你就从脑中随口挑个形容词吧。”

“室内游戏?”亚当狐疑地问。

“那就把它当成诗人的游戏吧,毕竟你以前也是一个诗人。”维多不想放他一马。

亚当做了一个苦相,说:“恐怕不是个像样的诗人。好吧,我试试看。”他皱着眉头想了一会儿:“疯狂,喜怒无常,滑稽,聪颖,不过摆在第一位的还是强烈——爱也疯狂,恨也疯狂,对学习更是疯狂。”

维多点了点头,鼓足勇气踏人那个叫他隐隐作痛的领地,问:“与摩根分开后,你们两个关系很密切,对不对?”维多谨慎地接着又说:“我知道第一次是你发现并救了她,我想弄清楚,你知不知道她为什么要那么做?”

“她绝对不是想以自杀来要挟什么,她连想都没这么想过,不过……”

维多感觉自己的心跳在加速,间:“不过她的举止不大正常,是不是?她不同在什么地方呢?”

“安静,”亚当问答道:“安静得过了头,昏沉沉的,可我当时没想到。她话说一半就忘了自己说什么,然后就只笑不说。”他摇了摇头,继续说:“我本该知道……”

“你怎么能够?”维多提出异议:“除非你以前就碰见过抑郁症患者。”

亚当摇了摇头,说:“嗅,现在回过头来一想,她最初发病的样子我碰到过好多回,其实就在那时,光靠常识也就够了。”他的双手在膝盖上蹭来路去。“我当时要是替莉迪姬着想,而不是替我自己着想……”

“这话是什么意思?”维多问道,一脸的疑惑。

“我心里打着另外的小算盘,明白了吧。”他说,眼睛不敢与维多的对视。

“我不明白。”

“听上去非常可笑……大荒唐了。现在再提那事儿,成有什么意义呢?”他抿着嘴,做了一个自贬的怪相,说:“律根离开她之后我暗自高兴,我想她很快就会好起来的,那时或许我们又可以像最初那样。”

“最初?你和莉迪姐?”维多听出自己诧异的语气她连忙又接着说:“当然了,那是非常自然的想法。当她看上去不是特别伤心时,你想……”

“好了,那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希望我这把年纪不会再傻了。”他把空酒杯特意放到桌子上,暗示该说的他全都说了。

他跟内森年纪一样大,可她感觉亚当觉得自己的一生充满挫败感。

维多赶在结束面谈之前,问他道:“亚当,莉迪妮第二次试图自杀是怎么回事?是不是在她身上出现了同样的抑郁病或精神分裂症状?肯定有一些迹象……”

“我不知道。”他插话道:“哪时候我去了国外,去了肯尼亚,在一所教会学校教书。”他说着站起身走到书橱边,从架子上取了样东西下来。“这是一个学生送给我的。”他递了一个陶瓷花瓶给她看。花瓶的表面上了一层釉,很光滑,是那种被太阳晒红的肤色,几只用黑色蚀刻的羚羊在圆形的花瓶上无休无止地奔跑着。

“很可爱。”维多从他手中接过花瓶,手指摩拿着花瓶的表面。

“这个东西让我想起莉迪娘的一首诗,那首叫《青草》的诗。我一直在想,那些意象是从哪儿来的。你给她写过信吗?”

亚当耸了耸肩说:“不经常,那里的夜很长很长,我想她没有保留那些信吧?”

“要是有的话,我在她的手稿中没有看到。”维多说。

“她有没有偶尔给你写信?”

“有。不过我回英国前不久,教会学校着了一次火,莉迪姐的信全被烧了,真对不起。”维多的失望溢于言表。

“没关系,”她强笑道:“我相信我的损失不如你的大,不过我想知道……你记得她的信中有什么反常的地方吗?就是在……”

“她开车撞树之前?”亚当的声音里第一次流露出生气的意味。“真的愚不可及!我听说她事后说她只是失去控制,可我压根儿不信她说的话。她车开得非常好,很专注,就像她做其他事情一样。”

“可那些信……”

“对那些无聊之至的闲话,我无可奉告。”亚当说着霍地站起身来,“你要是想了解她的心态,最好去问达芙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