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麻烦是我的职业 第五章
我们坐着,透过杯沿互相看着对方,杯里的酒是哈丽特小姐的那瓶苏格兰威士忌。乔治脱下帽子,样子看起来不错,一头深棕色鬈发,牙齿干净洁白。他抿了一口酒,还咬着根烟。他的黑眼睛很漂亮,一眨一眨的,很帅气。
“在耶鲁大学读的书?”我问。
“这事你也管,在达特茅斯学院。”
“所有的事我都管。现在大学教育的价值是什么?”
“混日子,混文凭。”他慢吞吞地说。
“小基特是个什么样的人?”
“金发碧眼,彪形大汉,高尔夫球打得很好,泡在温柔乡里醉生梦死,但还没见过他烂醉如泥到吐到地毯上。”
“老基特是什么样的人?”
“如果他有5毛钱,他绝不会给你1毛钱。”
“啧啧,啧啧,你在说你的老板啊。”
乔治咧嘴一笑。“他小气得要死,就连脱个帽子他的脑袋都会尖叫。但我总是拿钱去赌,也许这就是为什么我只能当人家的司机。这威士忌真心不错。”
我又喝了一杯,瓶子的酒喝完了,我又重新坐了下来。
“你认为这两个混混是冲着杰拉尔德先生来的?”
“为什么不是?通常那个点我在开车送杰拉尔德先生回家。今天例外。他宿醉得很厉害,很晚才出去的。你是侦探,怎么回事你还不清楚吗?”
“谁告诉你我是一个侦探?”
“除了侦探没人会问这么多该死的问题。”
我摇了摇头。“嗯,我问了你六个问题。你的老板对你很放心,肯定是他跟你说的。”
黑人点了点头,淡淡一笑,抿了抿嘴。“整个阴谋再明显不过了,”他说,“汽车开始转弯进入私家车道时他们就开始行动。我想他们没打算杀人,不过是想吓唬吓唬人而已,只是那小家伙疯了。”
我看了看乔治像马鬃一样有光泽的浓黑的眉毛。
“马蒂不太可能找这样的人帮忙吧。”
“当然,也许这就是为什么他要找这样的帮手。”
“你很聪明,我俩会合得来的。但枪杀了那个小混混不好办啊,你要怎么处理?”
“静观其变。”
“好吧。要是他们盯上了你,怀疑到是你的枪杀了那小子,如果那把枪仍在你那,但这不太可能,你就说成是他持枪抢劫未遂,这事就这么过去了。只是有一件事。”
“什么?”乔治喝完他第二杯酒,把酒杯放到一边,又点了根香烟,笑了。
“即使所有车灯都打开,晚上还是很难从前面辨别一辆汽车。那车也可能是这家某个客人的。”
他耸耸肩,点了点头。“但如果是恐吓就说得通了,因为基特一家会知道这个事,老基特能想到那些男孩是谁,又为什么要这么做。”
“妈的,你真的很聪明。”我羡慕地说,这时电话响了。
是个男管家,声音干净利索。他说基特先生想找菲利普·马洛先生。基特立马接过电话,一番冷言冷语。
“我不得不说啊,你还真是不把我的话当回事,由着自己慢慢来,”他咆哮道,“你好歹是我的司机——”
“是啊,基特先生,他到了我这,”我说,“不过我们遇到了一点麻烦。乔治会告诉你的。”
“年轻人,当我想要人家做什么事时——”
“基特先生,听着,我忙了一天了。你儿子给了我下巴一拳,我摔了一跤,头都要开花了。等我摇摇晃晃回到我的公寓时,都快要累死了,却又遭两个持枪的家伙威胁,让我不要管基特的案子。我尽了最大努力,却感觉力不从心,所以你不用吓唬我。”
“年轻人——”
“听着,”我认真地说,“如果你想在这场游戏中让所有人听命于你,那你就自己和自己玩。或者你可以省一大笔钱去雇一个听话的办公室文员。我要以自己的方式来做事。今晚警察找过你吗?”
“警察?”他随声附和,声音刺耳,“你意思是警局的警察?”
“还能有其他意思吗?——我的意思就是警察。”
“为什么警察要找我?”他大吼。
“半个小时前你家大门前有一具死尸,死尸就是指死人。他还很小。你要是觉得他给你添堵,你可以把他扫进你的簸箕。”
“我的天啊,你没开玩笑吧?”
“没开玩笑。他认出了那辆车,还朝乔治和我开了一枪。基特先生,他一切都准备好了,一定是冲你儿子去的。”
一阵沉默,这真是讽刺。“你刚才是说他死了吧,”基特先生很冷血地说,“现在你又说他对你开枪。”
“那是他还没死的时候,”我说,“乔治会告诉你的。乔治——”
“你马上来我这!”他在电话那头对我大吼,“马上,听到了吗?马上立刻!”
“乔治会告诉你的。”我轻声说完就撂了电话。
乔治冷冷地看着我,起身,戴上帽子。“好吧,朋友,”他说,“也许哪天我可以给你介绍一份美差。”他说完向门口走去。
“就该这样,那是他的事,他必须作决定。”
“呸,”乔治回头看,“私家侦探,别浪费你唾沫星子了。你说的任何话对我而言就像是在不合适的地方出现的噪音一样。”
他打开门走了出去,将门关上,我仍然坐在那里抱着电话,张大嘴,只觉胃口难受。
我走到厨房,晃了晃那瓶苏格兰威士忌,还是空的。我打开一瓶黑麦威士忌,喝了一口,味道发酸,只觉心烦意乱。我知道在没有把事情想通之前我会一直这样烦躁不安。
他们差一丁点儿就撞见了乔治,我听到电梯刚下去就又上来了。走廊传来咚咚的脚步声,声音越来越大。门被砰砰地敲响了,我走过去将门打开。
一个穿着棕色衣服,一个穿着蓝色衣服,俩人都是大个头,壮体格,看起来很烦人。
穿棕色衣服的警察抬起他那长有雀斑的手,把他的帽子戴回到头上,说:“你是菲利普·马洛吗?”
“是我。”我说。
他们押我回房。穿蓝衣服的警察关上门,穿棕色衣服的警察手中握着一枚盾形徽章,我瞥到闪闪发亮的黄金和珐琅。
“芬利森,刑警中尉,负责中央重案组的案子,”他说,“他是西伯德,我的搭档。别跟我们耍滑头。听说你枪法很准。”
西伯德摘下帽子,拍拍他斑白的头发,轻轻走到厨房。
芬利森坐在椅子边上,弹了弹下巴。他的指甲像冰块一样方正,像芥末石膏一样暗黄。他比西伯德老,却没西伯德好看。他眉头紧缩,像一个经验丰富的警察对案子没有头绪会露出的那种表情。
我坐了下来,说:“枪法很准,你什么意思?”
“就是用枪杀人。”
我点了一支烟。西伯德走出厨房,又进了壁床后面的更衣室。
“我们知道你有私人侦探执照。”芬利森说。
“对啊。”
“拿来看看。”他伸出手,我递给他我的钱包,他仔细看了看,递回给我。“你带枪吗?”
我点点头,他伸出手让我把枪给他。这时西伯德走出更衣室,芬利森嗅了嗅我的鲁格尔手枪,把杂志啪的一声移开,又清理干净枪的后膛,然后握住枪,让反射杂志的微弱光线可以照进枪管后膛。他低头眯眼看了看枪口,把枪递给西伯德。西伯德又重复了一遍上述动作。
“别以为枪没开,”西伯德说,“枪管说干净也干净,说不干净也不干净。枪管不是在这一小时内清理的,里面有一点点灰尘。”
“对。”
芬利森拔出射进地毯里的子弹壳,将它摁进杂志里,啪的一声把杂志放回原地,然后把枪递给我,我把枪重新放进我的腋窝下。
“今晚要去哪里吗?”他简洁地问。
“别问我那么多,”我说,“我小小人物知道什么。”
“聪明的家伙,”西伯德冷静地说,又拍拍他的头发,然后拉开书桌的抽屉,“有趣的故事,专栏会喜欢的。我就喜欢那样的,不过我就喜欢案情这样扑朔迷离。”
芬利森叹了口气。“私家侦探,你今晚出去吗?”
“当然。出去,又回来,一直都这样。为什么不出去?”
他没继续盘问上一个问题。“你之前去了哪里?”
“去外面吃饭,去工作,或既吃饭又工作。”
“在哪?”
“警官,对不起。每笔业务都有秘密文件要保密。”
“也有伙伴吧,”西伯德说,一边拿起乔治喝过的玻璃杯嗅了嗅,“走了没多久——一个小时内。”
“别装得那么厉害。”我暴躁地说。
“你有没有乘坐一辆凯迪拉克?”芬利森深吸一口气,继续说,“去往西洛杉矶方向?”
“坐过一辆克莱斯勒——去往葡萄街方向。”
“也许我们最好直接将他拿下。”西伯德看着他的指甲说。
“也许你最好把你那套对付流氓团伙的招数给我收起来,有话就说,有屁就放。我和警察处得不错——只要他们不摆出一副执法为民的样子。”
芬利森盯着我,我说的话对他没起什么反应,西伯德说的他也没听进去。他有了主意就疯狂地死死守住。
“你认识一个叫弗力斯科·拉翁的小混混吗?”他叹了口气,“他以前做假投手,后来发现出来混小流氓更好,不用干些违法的事儿。一混就混了12年了。拿着把大枪,行事不经大脑。但他今晚七点半的时候死了,身体冰冷冰冷的——子弹射穿了他的头颅。”
“从没听说过他。”我说。
“今晚你杀人了吗?”
“我得看看我的笔记本。”
芬利森礼貌地向前倾,问道:“接吻时有口气你介意吗?”
芬利森一把伸出他的手。“小子,住口,别胡说了。听着,马洛,也许我们错了,但我们不是在谈论谋杀,也可能是什么人自卫把他杀了。今天晚上,这个叫弗力斯科·拉翁的就死在贝莎湾卡尔韦洛车道,身体冻坏了。躺在街中间,没人看到什么或听到什么。所以我们想知道。”
“好吧,”我吼道,“这跟我又有什么关系?让那个管囚犯的别烦我。他的西装很漂亮,指甲也很干净,但他也太用力抓着那枚遁形徽章了吧。”
“胡说。”西伯德说。
“我们接到一个有趣的电话,”芬利森说,“有人指控你。我们不是仗势欺人,而是找到了一把点45手枪。但那打电话的人却还不确定是什么枪。”
“他很聪明,将枪扔在利维单的酒吧里。”西伯德揶揄道。
“我从没用过点45手枪,”我说,“需要用那种枪的人肯定会备一把别的枪做掩护。”
芬利森瞪着我打发时间。他深吸一口气,突然向我示弱。“我就是一个固执己见的傻缺,”他说,“别人说什么我都不改,甚至听不进去。我们都别胡闹了,好好说话。”
“西洛杉矶警方接到匿名报警电话后才发现弗力斯科的尸体。案发地点在一所大宅前面,那宅子是一个叫基特的投资商的,他拥有一系列的投资公司。他不可能会雇这样一个人为他做事,所以他没有什么嫌疑。他家仆人们什么也没听到,这个小区其他四栋楼的所有的仆人也都没听到什么动静。弗力斯科躺在大街上,有人从他的脚上碾过,但是真正杀了他的是一把点45手枪,子弹崩在他脸上。西洛杉矶警方还没赶往命案现场,中央重案组又接到电话,说如果想知道谁杀了弗力斯科,问一个叫菲利普·马洛的私家侦探。电话里对方给了完整的地址和一切信息,然后匆匆挂断。”
“明白。那个投资商告诉我的线索,但我完全不认识弗力斯科这个人。然后我去问档案科,果然有他,就在我拼命调查时,西洛杉矶那边来消息了,描述情况似乎和我们的非常吻合。于是我们一碰头,就发现是同一个人,所以刑警大队长让我们来这儿看看。我们就来了。”
“所以你们就来这了,”我说,“喝一杯吗?”
“要是做点什么的话,我们可以去调查那家合资企业吗?”
“当然,这是一个很好的引导——我指那个电话——但你要投入半年左右的时间去调查。”
“我们早就想好了,”芬利森咆哮道,“很多人可能不会在意那个细节,大多数人可能会认为将这事嫁祸于你实在是高招,但其实那大多数人的想法才真正是我们感兴趣的。”
我摇摇头。
“没什么要说的,嗯?”
“只是说笑。”西伯德说。
芬利森拖着步子。“嗯,那我们得看看。”
“或许我们应该把搜查令带来。”西伯德舔着上唇说道。
“我不用对这家伙出手,是吧?”我问芬利森,“我的意思是,还要我继续忍受他在那插科打诨、胡言乱语吗?”
芬利森看着天花板,冷冰冰地说:“他的妻子前天离开了他,他只是想好受点,就像他自己说的那样。”
西伯德脸色刷白,用力地掰指关节。他突然笑了,站了起来。
他们开始搜查。拉开抽屉,又关上,书架后看看,坐垫下翻翻,一会儿把壁床放下来,一会儿又仔细翻看冰箱和垃圾桶。把他们找得很厌烦。
过了十分钟他们重新回来坐下。“我们就是傻子,”芬利森疲惫地说,“可能是某人从姓名地址录挑了你的名字。任何可能都有。”
“现在我去喝一杯。”
“我不喝酒!”芬利森咆哮道。
芬利森把手交叉放在自己的肚子上。“小子,但这并不意味着要把酒倒在花盆里。”
我倒了三杯酒,把两杯放到芬利森旁边。他拿起一杯酒,喝了一半,看着天花板。“我还要说一件杀人案,”他若有所思地说,“马洛,你的同行。日落街的一个胖子,叫加斯特。听说过他吗?”
“我以为他是一个笔迹专家。”我说。
“你在说命案吗?”西伯德冷冷地告诉他的伙伴。
“当然。这起命案已经登在早报上了。这个叫加斯特的连中三枪,是一把22式枪。你认识谁用这种枪吗?”
我紧紧握着酒杯,慢慢地喝下一大口酒。我之前并不觉得蜡鼻子看起来像个危险人物,但有的事你从来预料不到。
“我确实知道。”我慢慢地说,“一个叫阿尔·苔丝罗尔的杀手就用这种枪,但他在福尔松。他就用柯尔特护林者手枪。”
芬利森喝完第一杯酒,顺势又拿起第二杯酒,还站了起来。西伯德也站了起来,还发着疯一般。
芬利森打开门。“伙计,走吧。”于是他们走了出去。
我听到他们走出大厅的脚步声,听到电梯叮的一声。楼下的汽车发动了,嗡的一声驶入深夜。
“那样的小角色不会杀人的。”我大声说道。但貌似事实正好相反。
等了15分钟后我出去了。在那15分钟里电话响了,但我没有接。
我开车前往埃尔米拉诺,绕了很多圈,确保我没被人跟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