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失心
令光明与小鲁懊恼的是,他们好不容易逮到一个身上有鸟头人文身的人,并把他送到医院,他却从医院里溜走了,他们在医院的登记册上找到了他的名字,唐协强,然后查到了他的家庭住址。
但是,到了他家里之后,他们反而觉得更懊恼,竟然被唐协强的母亲劈头劈脑地给挡了回来,“我没有这个儿子,以后你们不要来这里找了,就算他杀人放火,跟我们一点关系都没有,如果他枪毙了也是罪有应得,自作虐,不可活。”
倒是唐协强的妹妹唐娜娜悄悄地对他们说:“哥哥偷了给爸爸看病的钱,现在已经一个多月没有回过家了。”
“原来这样。”
“不过我哥以前真的不是个坏人,不像现在这样的,我父母都恨死他了,自从他鬼鬼祟祟地交了一些很奇怪的朋友,就变成这样了。对了,他还暗地里找过我……”
“等——”小鲁截住了话,“是些什么样的朋友,能不能告诉我们,还有怎么能找到他?”
她摇了摇头,“我也不认识,没见过,因为大多数时候,他们都在车里,而且都戴着墨镜,看不真切,经常有到路口接我哥的,但没到过我们家门口。我是有次无意中看见的,对了,我还记得车牌号,说不定对你们有用呢。光明叔叔,我可喜欢看柯南了,还有香港的推理剧,还有福尔摩斯,明智小五郎,赫丘勒·白罗可都是我的偶像。”
小鲁再一次做了个打住的手势,“你就直接报那个车牌号吧,我们先让同事调查一下。”
唐娜娜兴奋地点了点头,“浙cjb8503。”
“记性挺不错的嘛。”光明便打电话把车牌号报给了同事,然后对唐娜娜说,“小姑娘,现在你可以继续说你哥暗地里找你有啥事。”
“他那天好像受了点伤,慌张地向我要钱。我身边哪有钱,我说哥你到底怎么了,他说哥已经没有回头路,哥真的好后悔,如果哥有天消失了,请你记住,不要来找我,也不要告诉任何人关于我的消息,就算我不存生了好了,否则,我怕拖累你们,那些人,那些人太可怕了。就说了这么几句,他就走了。”
“看来,那些人还真的很可怕,吓住你哥了,就算死了,也不招出他们。”小鲁愤愤地说。
“具体我也不清楚了,我知道的也就这些了。”
这时,光明的手机响起,“什么?竟然是报失的车?”
“不是吧,那线索不是又断了。”
光明想了想,“对了,小姑娘,你还知不知道他经常会去什么地方,比如他在打电话的时候说过什么。”
“我想想,对了,好像提到要找到饕餮什么的,对了,还有栗子胡同。”
“栗子胡同?饕餮?”
唐娜娜点了点头,“是的,如果我没听错的话应该是这几个字,其他的情况,好像没有了哦。”
光明与小鲁面面相觑,“好的,谢谢你了。对了,这是我的名片,如果有你哥的消息,还有想起别的什么情况,立马通知我,好不好?”她接过来点了点头。
出去了之后,小鲁叹了口气,“唉,竟然有这样的儿子,怪不得他母亲会这么恨他。世界这么大,这个有文身的人也被我们发现了,我还真不信揪不出这样的一个人来,而且至少我们也有点线索了,唐娜娜不是说什么栗子胡同么?”
小鲁又自言自语般地继续说下去,“不过我还真没听过有这样的胡同,至于饕餮,在古代是一种极为残忍的动物,古人很崇拜的一种神化的动物,古代的钟鼎器上经常会刻其头部形状用来装饰。而在现代大多指贪得无厌者,回头再仔细查下资料,还有什么奥妙在里面,说不定能找到线索。”
“嗯,栗子胡同,这名字倒是听起来有点熟悉,栗子,栗子……”光明梦呓般地念着这两个字,他感觉脑子里是一团混沌的世界,这个世界是最原初的,一切未曾孕育的,泛着浊白的晦暗的光。他努力地捕捉着来自浊光中心的亮点,哪怕是一点点的亮点也好,然后就会从这个混沌的世界之中慢慢地浮现,再慢慢地脱离出来,最后,混沌完全消失,只有那个逐渐变大的亮点,就像一轮皎洁的月亮那样清亮,耀目。
此时,栗子两个字就像是那个月亮从光明的脑海里冉冉地升起,浮出他记忆的海面。他想起很小的时候,童年时代的他,在路上被几个欺负他的孩子们追赶着,看着他们马上就要追上,他就拐进了一条胡同,那条胡同又窄又长,两边是墙,在小孩子的眼里,这墙斑驳而又高大,仿佛通向天堂的两端,看上去那么高又遥不可及,而他就在这个天堂之下的夹缝之中,拼命地逃跑。
墙壁上那些乱七八糟的字眼在他的视线里呼啸而过,但是,他的印象里只有两个字,一个是“栗”,另一个字,就是“子”。不知跑了多久,他感觉像是进入了另一个空间,那种对陌生的环境与生俱来的惶恐感此时慢慢占据了他的内心,他停了下来,回头看,后面早已经没有任何人跟着他,而这条小巷,明显到了尽头,前面是个很大的房子,香雾萦绕,木鱼弥耳,仿佛是圣殿,一个不沾人间烟火的净地。
他慢慢地走近,听到了琅琅的诵经声,他看见那些穿着黄色袍子的和尚垂着眼,嘴里念念有词。令他惊诧的是,他们的头部都有着一道光环,就像他在电视里看到的那些神佛的光环,圣洁而安祥。
此时,他看到一个光环比他们更强烈的人出现,缓缓向他走过来,含着笑,那面孔,竟然跟他在电视里所看过的观音一模一样。那个人含笑看着他,把手放在他的头顶之上,他感觉有一种强烈而滚烫的力量,从头,穿过他的胸膛,至脚,令他难以承受地颤抖与呻吟,意识开始模糊,然后失去了知觉。
当他听到有人在喊着他的名字时,才醒了过来,是父亲把他摇醒的,而此时,他发现自己竟然靠在一棵大槐树下,哪里有什么巷子。
他揉了揉眼睛,“我怎么会坐在这里?”
“你啊,竟然睡在这里,下午是不是旷了课了,你同学都找不到你,你还以为你又跑到哪里玩了,怎么会跑到这里睡着了?”
“我明明记得刚才阿志他们在追赶我。”父亲的脸变了色,“他下了课,就一起跟我来找你的,你乱说什么,快跟我回家。”小光明这才发现,阿志就在不远处看着他。
这事一直藏在光明的心里,成了一个难以言说的秘密,那个下午,他是无比清晰地记得那巷子,但是,他后来怎么找都没找到墙壁上写满了“栗子”的小巷,而关于那天发生的事,他后来开始相信父亲所说的,他确实在做梦,午休的时候,太困了,就靠在那棵大槐树下睡着了,然后梦到了有人追赶他,他逃进了那写满“栗子”字眼的胡同,看到了一座香雾萦绕的殿堂。
“老大,你怎么了啊,发了大半天的呆,灵魂出窍了?”
小鲁使劲地用手在他的眼前晃动,光明这才从回忆中回到现实,“小鲁,你跟我来。”
说完就上了车,一路风驰电掣,小鲁有点莫名其妙,坐在副座上,眼睛老往光明的脸上瞄,“老大,你到底带我去哪里呢?”
“说实在的,我也不知道要去哪里,我只能凭感觉到达某个地方。”这时,已经出了闹市区,四周是田野与山峦,过了火葬场之后,是一个村庄,光明的车速明显慢了下来,“你知道么,我的童年是在这里度过的,搬了好几次家,令我记忆最清晰的还是童年带给我的回忆。小孩子的记忆力是最好的,而每个人,你知不知道,做梦做得最多的是什么,不是你最近接触的人最近待的地方,而是你待过最长的地方,并在近十年发生的事,特别是五六年前的事。所以,在你十岁的时候,你总会梦到以前住过的老房子,在你二十岁的时候,你经常会梦到一起玩的同学,还有跟他们一起学习的情景,而在你三十岁的时候,你会梦到以前的分别了好几年的同事与上司,我不管弗洛伊德是怎么分析的,但,这是我这三十多年来的总结。”
“好像有道理,我也经常梦到高中生活,还有那一群非常要好的同学,还梦到我的初恋女友呢。杜鲁门·卡波特说过,梦是心灵的思想,是我们的秘密真情。我觉得它表达了我们平时压在内心深处,不轻易触及的东西。”
“呵呵,你小子,几时也成哲学家了。好像就这里吧,我们下去看一下。”
光明下了车,环视了一下四周,没猜错的话,这里进去应该是他那天靠在树上做梦的地方。小鲁在后面唠唠叨叨,“老大啊,你从来没像今天这么怪异,啥都没对我说,就带我来到这里,我可是一肚子的纳闷啊。”
“嘘——”光明做了个禁言的手势,悄声地说,“你会吵醒人家的。”
“切,这鬼地方,人影都没一个,会吵醒的只有地底下的鬼魂,不过——没吵醒鬼魂,倒是吵醒了一只狗。”
因为,这时,他看到一只狗朝这边跑来,嘴里叼着一块肉,看起来鲜血淋淋,从他们的身边奔跑而过,他们也没有在意,估计是野狗找到了食物,或偷了哪家厨房里的肉。
这时,一种越来越熟悉的感觉包围着光明,这里,还是没有多大的变化,时间改变了那么多东西,这里还是被人所遗忘,他感觉自己突然又返回到童年时代,成为那个到处乱跑,无忧无虑又无所畏惧的小屁孩。
光明指着远处那棵粗大的槐树,“你看到那棵树了吧,我小时候经常逃课,玩累了,就靠在树上睡觉,有一次,还做了个奇怪的梦呢。”
光明还没有把那个梦说出来,只见小鲁眯缝着眼睛说:“那树下,好像坐着一个人。”
“什么?”难道是跟当年的我一样坐在树下打盹的小屁孩?光明这么想着,他们大步地走近,真发现有个人靠在树上,但明显是成人。
当他们看清楚那人的面容时,几乎同时喊了出来,“唐协强?!”
只见唐协强斜坐在树上,脑袋歪在一边,胸口是大片的血渍,小鲁探了下鼻息,翻了下瞳孔,摇了摇头,“死了。”
而此时的光明却盯着唐协强的胸口,他突然把唐协强的衣口撕开,只见内脏空空如也。
他抽了一口冷气,同时意识到,刚刚从他们身边跑过去的那只狗叼的就是唐协强的心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