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宫的蝴蝶 一、妄想者
李土芝皱着眉头看眼前的材料。
这是一个新的案件,档案袋上的标题是“0527疑似失踪案”。
案情非常简单,在居民小区发现一名重度营养不良的年轻男性,该人神志不清,无法与人正常交流,但随身携带着一本日记本。
那本日记本上的字迹非常娟秀,扉页上题着两个大字——“迷宫”。
“迷宫”的第一页上贴着一张照片,是一扇独栋别墅的大门,惊悚的是在盛开着鲜花的欧式铁门上悬挂着一具倒吊的女尸。女尸穿着一件彩色条纹真丝连衣裙,裙子被风吹得飞起翻落,挡住了半张脸。尸体的腿暴露在空气中,白皙修长,左脚脚踝处有一个黑色蝴蝶文身,文得精细漂亮。
这具不知是真是假的女尸被一条银色金属链条绑住双腿,倒吊在铁门上,连衣裙上大片血迹,黑色长发下隐约看出脖子上有伤口。
拍摄的时间是某个阳光明媚的正午,别墅门口花坛里的紫云英开得非常鲜艳,整张照片给人一种……似乎拍摄的不是尸体,而是一件迷人艺术品的感觉。
第二页是文字,笔迹和扉页上的一样。日记本的主人详细记录了他怎样抓获了一只名叫“虎凤”的蝴蝶,怎样把它饲养在花园里,然后怎样和它玩耍,最终把它做成了标本的全过程。
第三页又是照片。
这张照片拍摄的是一片蓝得清澈透亮的游泳池。
游泳池里漂浮着两串白色物体。
距离镜头最近的漂浮物是两个身着白衣的、十七八岁的少女。她们手牵着手,仰躺在水面上,白色的睡袍静静地漂浮在水中,甜美安详,就像睡着了一样。每个少女的腰间都绑着一条绳子,绳子延伸出去,离白袍少女不远的水面上,两个十三四岁模样的女孩半漂在水面上。
那条绳子便是延伸到她们的腰上,就像串着珍珠的线。
以两个白袍少女为起点,一串漂向游泳池的东北角,一串漂向游泳池的西北角。
泳池里共有六个孩子,距离镜头最远的似乎是两个被白色布料包裹着的婴儿。
这两串奇怪的白色物体漂浮在蓝色的泳池上,拍摄的人无疑是跪在泳池旁边。
第四页只有四个字:“光明女神”。
第五页拍摄的是一只单独的手臂,肌肤表面柔滑细腻,手指姿态放松,指尖微挑,简直就像在跳舞。
第六页的字更少:“触角”。
从第七页开始,日记本的内容被撕去了一大块,但依稀可以看出那些破损的纸页上残留的胶水痕迹,可见也曾经贴过照片。到第三十三页又有新的照片,如果说前面的照片还具有那么一点艺术感,这张照片就丝毫谈不上艺术——那是一张裸尸照。令人又恐惧又惊奇的是那是一个双性人,左半边像女性,有乳房;右半边像男性,有胸毛。
第三十四页写了五个字:“皇蛾阴阳蝶”。
自此,这本恐怖又绮丽的日记内容已经很明朗,日记的主人把这些少女和死尸称为“蝴蝶”,并加以幻想和归类。日记本里提及的“虎凤”“光明女神”等,都是蝴蝶的名字。
而日记本的最后一页贴着的照片和前面大不相同。
前面的照片里都是尸体,而最后一页这张照片是一位穿着暗橙色和黑色花纹睡衣的长发少女,肤色偏黑,表情惊恐,呆呆地坐在某个房间的地上。地上平铺着一些半干枯的白花小草,她的手脚都戴着铐链,显然是被人囚禁。
但即使是披头散发、衣冠不整,也难以掩饰她略带野性的、艳丽的五官。
照片里她是个活人。
还是一个似乎带有外国血统的混血儿。
这张照片的后面没有字。
李土芝眉头紧皱,单凭这些照片,无法分辨是古怪的行为艺术或是绑架谋杀,而携带这本日记本的男人又无法交流。
带着这本日记本的年轻男人叫季春,是个富二代,家里开着著名的连锁百货公司。季春被发现精神异常时,家里人非常吃惊,在五月十五日家庭聚餐的时候季春还非常正常,而那本叫《迷宫》的日记本上的字迹并不是季春的,那些少女季家人一个也没见过,照片里的豪宅也不属于季家。案发地浦市警方试图将季春列为嫌疑人,但季春的社交和行为轨迹一直很正常,五月二十四日还和朋友去广东自驾游,二十六日回到浦市后再没有人联系到他,二十七日被人发现的时候已经精神错乱。
一本来历不明的日记本,一些疑似被害的少女,一个精神错乱的男人。
日记本的背后可能隐藏了一些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无论照片里的少女是真是假,都必须尽快查明真相。如果照片里的内容都是假的,那自然是好,最怕照片里的内容都是真的……李土芝闭了闭眼——就算都是真的,也要救出最后一张照片里的人。
她可能还没有死。
这个案件让他联想起一些不太好的回忆,不由得有些焦躁,想救人的心情十分强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