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跟踪追击 第二节

但是,十津川没有灰心。这帮匪徒来到师崎港,目的肯定是向海上逃窜。会不会买一艘渔船作为藏身之所呢?

这儿附近就有渔港。但是请石田警部调查以后,也没有发现卖船的渔民。

“伊良湖和鸟羽方面也应该有游艇停泊码头吧。或许这帮匪徒搭剩定期船班到了那边,在那边或买或租或盗游艇,然后向海上逃窜。有这种可能性吗?”

石田说了自己的想法之后,马上拎起电话请两地的警察协助调查。

到黄昏时分前后送来调查结果。正如十津川所预料的那样,伊良湖和鸟羽两地的游艇停泊码头,游艇的船主既没有卖船,也没有租船;盗船的情形同样没有发生。

“既然这帮匪徒跑到师崎港,又把偷来的两辆车子抛落海中,看样子是非乘船不可的了。”十津川警部执着地说。

“但是,不能设想这批匪徒匆匆忙忙地跑到师崎港之后,才突然想到要买游艇。换言之,在这之前,匪徒应该预先准备妥当船只。如果没有弄到船只的把握,匪徒是不会轻易跑到这里来的。”

“龟井君说的有道理。这帮匪徒应该是有备而来。”

“会不会事先已经与船只的拥有者签署了租赁或买卖合约?”

“多半是如此。”

“但是,这艘船只的拥有者为什么不与警方联络?要知道,不论是报纸,或者是电视,连日来都大肆报导发生在东京昭岛市的五亿圆巨款抢劫案,四名男性疑犯的照片也登在报纸上,案件又涉及杀死三名保全人员,那位卖船的主人就算不亲自上警署报案,也应该拨110电话向警方打个招呼吧。”龟井纳闷地说。

听了龟井的说话,十津川突然双眼发光,兴奋地说:“阿龟兄说得对。如果船主是普通市民,他必定会知会警方。”

看到十津川一副兴奋莫名的样子,龟井露出疑惑的脸色说:“难道说卖船给匪徒的人不是普通的市民吗?”

“对,正是如此。啊!早些时候为什么没有想到这一层?”

“会不会卖船的人心中有愧,所以不敢向警方举报?”

“不,这样想就错了。”

“但是,方才你不是估计卖船的人不是普通市民吗?”

“或者我说得不够确切吧。我的意思是,卖船给匪徒的人可能不是日本人。”

“哦7难道说是美国人吗?”

“是呀。我想多半是在某个基地工作的军人或外籍人士,想出售自己的游艇,把广告刊登在英文报纸上。这帮匪徒看到广告后与船主取得联络,要他把游艇开到师崎港,十四日成交。”

“如果是美国人,就算事后得悉发生了那么严重的谋财杀人案,也不会与日本警方联络吧。”

“或许,这个美国人卖掉游艇后立即起程回国了。”

十津川警部推测道。

为了确定这个推理是否正确,十津川等人再度回到游艇停泊码头向负责人打听。

负责人想了片刻,“啊!”的一声点点头:“确实,十二日那天有一艘美国人的游艇驶入码头,船主请求停到十四日就会开走,我便同意了。一则码头有空位,二则体现日美友好嘛。”

“那么,以后又如何呢?”

“到十四日那天,游艇就开走了。”负责人漫不经心地说。

“你知不知道那个美国人的姓名?目前住在何处?”

十津川警部着急地问。

“这个美国人的名字嘛……噢—记起来了,叫做诺曼,原先在冲绳的美军基地做事,但最近已回美国去了。”

“他有没有提到把游艇一起运回美国?”

“没有听他说起此事。我想应该把船卖掉再回国吧,因为游艇看起来已相当陈旧。”

“知道船名吗?”

“丘比特。不用说,那是用英文书写的:JUPITER。船身漆成白色,全长三十九呎左右吧。船虽然不算大,但在机舱配备了Chrysler大马力引擎,诺曼颇以船速凌厉而感到自豪。”

负责人谈起船来,兴趣自然提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