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零时魅影
若平将韩琇琪拉至一旁角落,姿态尽量自然。其他团员们仍四散围在导游、领队旁,四周也有许多游客走动。处在角落的两人应该不会显得不自然。
“我问你几个问题,先不要紧张。”他尽量让自己的声音稳住,音量放低,“你最后一次确定书本完好无缺是什么时候?”
“我……这……”女孩的眼神不安地在他与撕烂的《圣经》间摆荡,“我是说,你为什么要……”
“啊,抱歉,我是一个推理小说迷,对各种奇怪的事情特别感兴趣。也许你将相关线索告诉我,我可以找出毁坏你宝贵《圣经》的人。”
韩琇琪反刍了半晌,才像是比较安心似的开口:“老实说,我最后一次翻这本书已经是三四天前的事了,所以什么时候书被搞成这样也不清楚……而且为什么有人要这么做?”
“我们先不管动机。这本书你一直收在你现在背的这个包包里?”
“是的。”
“我们从出发一直到现在,你曾把它拿出来过吗?”
“呃,因为要拿包包里的东西,曾把它拿出来了一下,但马上又放回去了,大概只有几秒时间……”
“上飞机后有人有机会能在不被你察知的情况下破坏那本书吗?”
“嗯……”她歪着头想了一下,“应该还是有吧,趁我睡觉或是上厕所的时候……”
不过要把书撕掉割坏,很难想象能在飞机上做这种事而不被发现,怎么想都不对,书被破坏应该不是上飞机之后的事,也许在马来西亚……“在马来西亚时这包有离手过吗?”若平继续问。
“应该是没有吧……有吗……我不记得了!”女孩摇摇头。
“抱歉,我问太多了,再问一个就好,就你所知谁怀有动机做这种事?”
她几乎连想都没想就说:“没有。”
若平让她回到团员群中。
事情愈来愈不可思议了。物品连续失窃又遭破坏,先是太阳眼镜,再后来是笔、手帕,现在是《圣经》……这都是同一系列的事件吗?
假定是的话,下手的人应该是斯芬克斯没错。他开始了解卡片上文字的意义了,所谓被害者不止一个,指的并不是被杀害的被害者,而是遭窃的被害者;通常我们不会称偷窃东西的人为“凶手”,这也是为什么卡片上凶手两个字要加引号了。
这些都只是现阶段的猜测。而且事情不可能那么简单就结束,他一直觉得有更大的陷阱在后面。
难道除了被动等待,什么事都不能做?
斯芬克斯能在不被察觉的情况下连续犯案,实在是有点不可思议;失窃的物品都是放在被害者随身的行李中,就算行李有离身,成功偷窃一次也就算了,竟然四次都没被发现,未免幸运得离奇。
是不是他运用了什么特殊的手法?
从旅程出发到现在,有没有哪一次是大家都必须将随身行李集中在一处,然后离开一阵子的?似乎没有。
团员们又开始移动了,行进路线往出口方向去,看来这段参观快接近尾声。
他暗忖,从现在起警觉性要提高,因为他对于敌人的下一步棋毫无头绪。稍有不慎的话,或许会发生什么令人遗憾的结果。
像蚂蚁般尾随团员回到游览车上,若平重重地在座位上坐下。
结束早上的行程,接下来驱车前往餐厅。
“现在要带各位去用午餐。”谢领队用麦克风宣布道,“找遍全开罗只找到一间中式餐馆,因为怕各位吃不惯埃及的食物,因此只要就地利之便我们都会回到这间餐馆用餐……当然也会安排让各位享受当地的风味餐,不过……我想大家都有带泡面吧?我带过的团都一致认为这里的食物只要吃一次就够了……”
“对啦,领队先生,刚刚在博物馆那团也是台湾团吧,他们的行程和我们的有什么不同?”前座的雷毅问。
“大致上都相同,不过到阿布辛贝神殿的行程,他们是包在团费内,坐车去,我们是自费,坐飞机去。到时我会再调查要去的人数。”
“这样啊……”雷毅咕哝。
若平向后靠躺。刚才进博物馆后,他便没有再注意“佳富”旅游的人群。照谢领队的说法,这几天他们都会和“佳富”旅游打照面了。
同是台湾来的……
啊!就在那一刻,他突然在心中捕捉到某样东西,一个他忽略的东西,一闪即逝的灵光,穿越他脑际,绕了一圈后又滑入未知的轨道。但当他回神意会时,却已消逝无踪,只留下一圈迷蒙黯淡的雾影。
那晚发生的事令他很难忘,回想起来自己完全被算计了。但话说回来,实在也想不到敌人会这么做,若平只是一颗被动的棋子,处在相当不利的地位。
晚上十一点,外面空气相当闷热,若平待在自己的房间内,沉浸在沙发中思索。房内因为有冷气的关系,温度与室外形成极端。
那天下午他们参观了三座金字塔,是谓吉萨金字塔区,也就是从市区就能望见的那几座金字塔。
那里真的是沙漠区了,三座金字塔并排在一起,到处都有戴黑帽、着白衣的持枪警卫守护;各国游客云集,贩卖纪念品的商旅混杂其中,也有埃及人骑着骆驼在沙漠上行走。他记得自己睁亮了眼睛,将这难得一见的景致尽收眼底。
著名的人面狮身像就在附近,英文是Sphinx,守护着古老的金字塔;守护像的本身脸部已模糊,身体也只剩轮廓而没有细部的纹路;他的鼻子传说是被拿破仑用大炮打掉的。整体因时间的侵蚀而老旧不堪。听领队说人面狮身像已经有整修过。
Sphinx即斯芬克斯,也是这次幕后的神秘人物。事后回顾这整件事,会发现斯芬克斯这个名字实际上已经给了犯人犯下难以理解的案件之暗示,只是当时他浑然未觉。
金字塔内相当闷热,尤其是进入金字塔的地下室是一段倾斜往下的坡道,一不注意头就会撞到上面的石壁,必须十分小心,而游客又多得吓人,地下室挤得水泄不通,进入后每个人都挥汗如雨。不过生平第一次进到金字塔内,真的是十分新鲜又兴奋;在他身后的雷毅发出满足的惊叹声,结果脚步没踩好差点就要撞倒前面的若平。
带领大家进金字塔的是导游阿卜杜拉,团员们跟随他进到地下室,倾听了几段解说,再随着他爬上去。进进出出的旅客从未间断。
虽然来埃及不是出于他自愿,但能够有这么难得的旅游机会,突然心底升起对斯芬克斯的一阵好感;不过一想到那本被破坏的《圣经》,那股好感立刻消失殆尽。
经过一天疲累的旅行,他理应是困了。但现在虽然感到疲倦,却睡不着。也许是因为仍有事压在心头上吧。
他将整件事做个统整。
七月三号收到斯芬克斯的信件,上面写明已帮他付清到埃及的旅费,并指定“彩晶”旅行团,以斗智为由要他进行这次的旅行,一直到在马来西亚搭上飞机前,没有什么异状发生。但上了那班飞机后,便开始有值得注意的疑点。
首先是他的书中出现不知何时被放入的预告卡片,斯芬克斯告诉他游戏已展开,但是什么游戏却不得而知。
接下来发生的事无法确定与斯芬克斯有关,那就是团员物品的连续失窃。首先是一名叫程杰晋的年轻男子遗失了他的太阳眼镜,接下来是女孩张乔音的笔无故失踪,再下来是程杰晋的妻子江筱妮的手帕不翼而飞。
这三项物品都收放在被害者的随身背包中,而且能确定在飞机上时尚未失窃,但一下飞机即宣告失踪;犯人能下手的时机只有被害者在飞机上睡觉或上厕所的空当儿;他们下飞机后背包都没有离身,入境埃及后可以说根本没有机会偷窃。
这么说,盗窃行为还是在飞机上进行的?
但是如他先前思考过的,连续偷盗三次都没被发现未免过分离奇……等等,其实被发现而不被起疑也是有可能的,因为自己的行李常会和别人的行李放在一起,因此当有人去翻动上面的行李收纳空间时,我们会理所当然认为那人是在拿取他自己的物品。
至此又引出一个问题,被窃物品有何关联性吗?或者说,这是没有特定对象的“连续杀人”?
若平听过一个多重谋杀的理论:甲有杀害乙的动机,若乙被杀,甲一定会被怀疑;因此甲犯下一连串谋杀案,让乙成为其中一个受害者,并设法让警方相信这一连串的案件是同一凶手犯下。甲没有杀害其他被害者的动机,因此他就不可能被怀疑。这可以说是将动机“藏叶于林”的做法。
窃案是否也有这种情况出现?斯芬克斯为了要掩饰其中一项物品被盗的事实,因此犯下其他窃案;因为就目前情况看来,他实在想不出每个物品被盗都有它个别的理由。
最后一个事件是女孩韩琇琪的《圣经》被撕毁。这件事也相当突兀,窃盗事件演变成破坏事件。书本被撕去一页,隔邻两页都有被锐利刀器划过的痕迹……当然不可能真的是狮爪造成的,这只是某人为了戏剧性而刻意设计的。这件事的含义也令他百思不解。
现在假定这一连串事件都和斯芬克斯有关,也就是排除其中一件或一件以上是独立事件的可能性来看,他归纳出以下疑点:
一、斯芬克斯策划他来埃及的动机为何?纯粹斗智的解释虽不是不可能,但过于薄弱。
二、他在飞机上收到的预告卡说“欢迎来到埃及”,有提早出现的感觉,是否意味着什么?而且这张卡片又是在何时被放入?
三、连续窃案的目的是什么?被盗物品有何关联性在?
四、斯芬克斯犯罪的时间点是在何时?它如何能顺利完成一连串的犯罪行为(包括最后的破坏行为)?
五、《圣经》被破坏的行为有何意涵(一页被撕去,两页被割坏)?
六、斯芬克斯究竟是谁?
关于最后一点,他又花了点心思琢磨。
要完成目前已知的犯罪事实,这名犯人若不是藏身在旅行团中,不然就是能够在他们四周出没而不被怀疑。另一个可能是,犯案的人是共犯,而主谋者躲在埃及的某个角落听取事件进展报告。
可能性实在太多了,怎么想都想不完;不过他认为犯人藏身在旅行团内的概率相当大。今后要多加注意每个人的行动。
若平伸了个懒腰,暂时搁下笔记本,闭闭眼睛。
好像还是睡不着。脑中泛起今天中午的情景。
中午在中式餐馆用餐,开始对团员有粗浅的认识。那间餐馆位于一栋建筑物的二楼,一楼有附设游乐场,不过空无一人。门口两位穿着白衬衫、衣着光鲜整齐的埃及侍应生有礼貌地用中文问候:“你好!”令若平印象很深刻。
谢领队、导游与餐馆的老板坐到旁边一桌,团员则分坐两桌。
若平进到餐馆时,里面已人声鼎沸,四桌满满都坐着东方人。
“这一定是中国人啦!”他听见身旁的老太太说,“最大声的一定是中国人,到哪里都一样。”
老太太说得没错,因为当若平走近其中一桌时,他注意到在其中一张椅子边缘,依偎在皮包边的,是一只对他招手的淡绿色小熊。
这果然是雷毅所提到的另一个台湾旅行团。
女孩显然没注意到他,正专心地与一旁一位染红短发、戴棒球帽的女孩交谈。
若平呼了一口气入座,其他人也随意就座。他这桌有八个人,另外七人是那三名女大学生、冷艳女郎、雷毅、那对老夫妻。
这可是第一次有可以一起谈话的机会,不过气氛有点僵。雷毅咳了一声,郑重其事地说:“大家来自我介绍吧,我看顺时针,由我先开始。”
一番波澜壮阔的自我介绍就此展开,雷毅滔滔不绝的气势让人觉得要他讲三天三夜都没问题,只差手上没麦克风助势。
若平悄悄用左手肘往他肋骨一击。
推理作家咳了一声,喘了口气,才擦擦嘴巴说:“总之我是写推理小说的,大家回去后一定要踊跃捧场,支持本土推理小说……我的书在各大书局都有出售,绝对精彩,保证好看。现在请下一位。”
其他人依序介绍。三名女大学生是同一所大学的好朋友,念日文系的高个子女孩严雅晴——甚至比若平还高,外向活泼,喜爱日本文化;遗失笔的张乔音是英文系,此外就没再多说些什么;绑马尾的是韩文系的韩琇琪,十分有礼貌。可能是有雷毅的错误示范在先,她们的自我介绍都简短有力,与之前的长篇大论形成强烈对比。
这三个女孩正好呈现出三种不同的性格类型——严雅晴是活泼大方、快人快语,带着单纯的率直女孩;张乔音是沉静有礼、稳重的女孩;韩琇琪则是朴实、热心、守规矩型的女孩。
冷艳的女郎名叫凌霞枫,她连自己的职业都没提及便结束自我介绍,神秘得像布袋戏人物一样。
老夫妇名为陈国茂、黄莉绘,两人都已经退休,用退休金在环游世界,子女也都长大成人,任由他们自己去飞翔了。
轮到若平时他只报上名字,简单提及自己在大学教书,闲暇时喜欢看推理小说,便草草结束。
“林先生教什么课啊?”陈先生满脸笑容地问。
“我教哲学。”他有礼貌地回答。
“哲,哲学?”陈先生睁大双眼,一时会意不过来哲学是什么东西。
“哲学啊,那不是很枯燥吗?”严雅晴皱着眉头说,“我有同学就是因为读了《苏菲的世界》而对哲学发生兴趣,去读哲学系,结果才发现和她想的完全不一样。”
“呃,我会说兴趣是最重要的动力……《苏菲的世界》是比较趣味、小说性的写法,当然与真正的哲学书不一样。”若平解释。
“其实我上学期修过《哲学概论》,”张乔音右手放下筷子,双眼看着若平,“可能是老师教得好吧,我觉得还蛮有趣的。”
韩琇琪嘟着嘴说:“你那位老师比较好吧,我另一个同学修《哲学概论》,那老师叫她们买了一堆他自己写的书,不但贵还写得烂!”
陈先生有点茫然地望着这三个女孩,完全插不进话,因为到现在他还是搞不清楚哲学到底是什么东西;陈太太一个劲儿地喝茶赔笑,直催他赶快吃饭别发呆。
凌小姐则是冷冷地用餐,一句话都没说。
一旁的雷毅显得不耐烦,突然一拳敲响桌子,喝道:“各位,年轻人就是不懂得替自己宣传,我都快看不过去了……这家伙的来历我若说出来一定让你们吓到从椅子上跌下来!他就是半年前侦破雾影庄谋杀案的那位业余侦探!”
来不及了。若平叹口气。坐他旁边真不知是福是祸。
一阵短暂的沉默后,第一个开口的竟然是凌小姐,“雾影庄?你就是那个林若平?”声音娇嫩动人极了。
雷毅抢在若平之前回答:“没错,就是他,当时血案发生时我也在其中,亲眼目睹他如何神奇破案。”
“哇!那你头脑一定很好啰!”严雅晴兴奋得双手合在胸前,一副欣赏稀有动物的样子。
韩琇琪也喃喃自语:“那时候的报道我忘记了……我还以为金田一那种情节只有在漫画里才会发生,太神奇了。”
“不不……那次完全是运气,真的是运气好,恰巧被我蒙到罢了。”
顿时,一些无意义的赞叹声此起彼落。
接着众人要他讲述该次案件的来龙去脉,他答应了。可是后来发现全程说故事的人竟然变成雷毅,他只不过是在一旁补充细节的小角色。
雷毅的描述尤其着重在血肉模糊的尸体,一个枪伤伤口被他讲得好像死者被打成蜂窝似的。若平瞄见陈太太吐了一口食物到一旁的盘子上,面露恶心状。
就这样结束了一场不甚风光的盛宴,众人起身准备离开。
若平记得自己望着隔壁桌的空席,有点怅然若失。
另一台湾团在刚才就离开了。
他走出门前先上了洗手间,与那名忧郁的男子擦身而过。那一刻他突然有种感觉,男人刚才之所以没有与自己同桌,是因为凌霞枫小姐先在那桌坐下,他为了刻意回避才选了另一桌。
只是种感觉罢了。他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
总之,那名男子似乎在心底隐藏些什么,应该有必要调查清楚。
要相当注意团员所表现出来的蛛丝马迹,以及他们的互动。斯芬克斯很可能潜藏在他们之中……身子陷在沙发里,两脚放在床上,若平打了个呵欠,暂时在脑中关掉中午的画面。
面对自己的那一面墙是整面的落地窗,两边的窗帘拉上,留下一条缝隙,渗入外面的黑暗。
房内开着昏黄的灯,气氛有些幽微。
他盯视着那条缝隙,心想着该上床睡觉了。
他手伸进背包里,拿出推理小说,决定在睡觉前再翻看几页。
维持舒适的坐姿,他摊开书本,眼睛不经意地往窗帘缝隙扫过。
那一刹那他整个人从沙发上跳起来。
从那未被窗帘掩盖的长条缺口中,闪现了金色的脸庞,那是图片中常见的、埃及法老王的脸。法老的两只眼睛是空洞的,犹如两圈深邃的黑暗,深不见底。
金色脸孔之下什么都没有,整体看来犹如一张面具飘浮在空中。
若平将书往床上一扔,快步向前,以最快的速度用两手将窗帘往左右拉开。
就在他拉开窗帘的那一刻更是怔住了。他发现窗外的物体并不是一具人形,而是一只浮在地面上的人面狮身兽!
那只怪物直接从他面前隔着落地窗飞升而上,速度相当快。若平在那一瞬间瞥见它有爪的四肢与巨大的双翼,虽然在黑暗中看不清楚细部构造,但大概的轮廓都没逃过他眼腈。整只怪兽的体积与一个八岁小孩差不多。
他的心跳加速,打开落地窗,跃上外面的步道,抬头。
二楼同样有着一整排的房间,没看见半个影子,不过黑暗中响起一阵急奔的脚步声,相当清脆。
似乎是奔向连接另一栋旅馆建筑的走廊。
他没多想,立刻往前绕过自己的房间,直直地往眼前的走廊狂奔。
不管那东西是人是兽,他现在一定在自己的前上方,同样直线前进,但一到了另一栋建筑,他的方向就无法捉摸了。
他听得见自己的喘息声、奔跑声,楼上的声响却是一片模糊,仿佛瞬间消失了踪迹。
他直接奔上眼前建筑物的阶梯,连跑带跳地上到二楼,眼前正是连接他房间所在建筑的通道。左右是成排的客房。
半个人影也没有。
建筑只有两层楼,上下楼的途径就只有这道阶梯,而斯芬克斯要下楼的话一定会碰上上楼的他,除非斯芬克斯从二楼直接跳下去……或者是进入二楼的房间。
那不是怪兽,一定是有人在装神弄鬼。后来的脚步声便可以证明是人,那是穿着鞋子才会发出的声响。
但人怎能浮在半空中又飞升到二楼?
他在二楼小心翼翼地来回巡视,但每间房门都关得紧紧的,看不出异状,他叹了口气,从通道走回他房间所在的建筑。
到了平行的二楼,他步上往下的阶梯,后悔刚刚没有从这里上去追逐斯芬克斯,不然应该可以掌握到他的行踪。但已经太迟了。
一楼楼梯底一道人影迎面而来,是那名看起来很忧郁的男子。若平知道他叫邱宪铭。
“啊,是你。”他们即将擦身而过的时候,对方这么说,“你看起来好匆忙。”没精打采的语气。
“你刚刚有看到任何人在附近出没吗?”
“我刚从房间出来,透透气,你是我遇上的第一个人。”
若平发现他手上夹根烟。
“噢,我也是出来走走,没事的话,晚安。”他绕过邱宪铭,朝自己房间走去。
若平一走到房门前才想起门从里面上锁,他刚刚是从落地窗出来的。于是他又绕回落地窗那一面。窗户仍旧敞开。
就在他左脚跨入室内,右手按在窗框上时,突然感到手掌好像触摸到什么东西。
他后退一步,借着房内的灯光辨识。
那是一张斯芬克斯的卡片,和之前夹在他书本里的一模一样。
又一次!
他伸出右手,颤抖着将卡片撕下来。似乎是用小片的双面胶固定的。
背面依旧用黑色的工整笔迹写着:
你的动作太慢了,我已经从你的房间取得我要的东西。持续警戒,只要再得到一项物品,我们的游戏便进入第二阶段。我已经将第二阶段的“受害物”提示给你,你还是没办法拆穿我的把戏吗?
斯芬克斯
他冲进房内,也顾不得落地窗没有关,便直奔墙边他放置的行李。
一阵翻找。没有东西失窃。他直起身,皱眉。
该不会是浴室的牙刷被偷了吧?他感到好笑却笑不出来。
就在若平脚步移向浴室时,目光扫过床上。他知道什么东西被偷了。
刚才他从落地窗奔出去前,丢在床上的推理小说——埃勒里·奎因的《生死之门》,现在已经不翼而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