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 论诡计
过去我曾经如此定义推理小说:侦探小说是着眼于犯罪的难解秘密被逻辑推理逐渐解明的过程之乐趣的文学。即使在今天,针对纯粹推理小说,我仍然认为这个定义是正确的。
但在英美国家,直到距今约三十年前,才进入这类谜团与逻辑为主的推理小说的全盛期,后来风格各异的推理小说逐渐增多,并陆续出现更优秀的作品,只具备谜团与逻辑的纯粹推理小说这才不占据主流。即使如此,英国仍有许多创作纯粹推理小说的作家,美国的评论家称之为传统英式风格,不屑一顾(貌似贬低,其实也有怀念的成分在里面)。
至于日本,打一开始逻辑为主的纯粹推理小说就不太兴盛。像我也是,比起纯粹推理小说,怪奇风格的作品更多,其他作家也更精于创作非纯粹推理小说的作品,有许多作家被称为所谓的变格派。战前执著于纯粹推理小说的大概只有甲贺三郎与滨尾四郎两人。
战后横沟正史、角田喜久雄、高木彬光等人创作纯粹推理小说长篇,开创出近似英美黄金时期的时代,但现在注重谜团与逻辑的创作思路又逐渐消失了,其他风格的推理作品成了主流。
不管是英美还是在日本,不期然地都走向了这样的新方向,理由形形色色,但最大的原因还在于诡计的瓶颈。
本文开头,我明确定义了纯粹推理小说,其中最重要的条件是全新的诡计。纯粹推理小说的中心是诡计,各种形式的诡计已被各国作家使用殆尽,今日要构思出新的诡计,已是极困难的事了。与其劳心费神,倒不如导入其他要素来弥补,这样的观点得到越来越多作者的认同,于是当今的英美和日本推理界,尽管推理小说依旧包含推理趣味,但纳入更多一般文学的要素,使得推理小说这个特殊类别走向了暧昧不明的方向。
还有一个理由,诡计其实就是一种魔术手法。一旦揭穿,真相是非常简单、稚气的,有些作者不满足于这样的诡计,他们采用的诡计除非是相当自然的,否则宁愿不用,而以其他的文学要素来弥补。
我对有诡计元素的纯粹推理小说情有独钟,也是因为这种特殊性,才会深爱着纯粹推理小说。可是无论是否愿意,世界推理小说已渐渐变为在普通小说加上一点“谜团与逻辑”元素的形态了。推理小说的文学性得以增强,在英美,具备这类特征的作品被称为冒险小说。
出于上述原因,从新时代的角度来看,谈论诡计,无疑只是缅怀过去,但光是想到切斯特顿,我便无法抛弃对诡计的热爱。从不同的观点来看诡计,也是一种悖论,可以说切斯特顿的作品就是悖论诡计小说。如果能有一个具备切斯特顿实力的新人,旧诡计也有可能被开发出全然不同的使用方法。
我在六七年前的《宝石》上写过一篇《类别诡计集成》的文章,也收录在早川书房出版的《续·幻影城》中,内容主要是从英美的推理小说中找出约八百二十种诡计实例,依我的方式分类而成。根据那篇文章的分析,自推理小说出现以来的一百二十年间,最常被使用的诡计有“一人两角”(八百二十例中有一百三十例)及“密室杀人”(占八十三例)两种。
未曾体会过诡计乐趣的人,会认为无论是“一人两角”还是“密室”,只要读过一次就足够了。他们会笼统地认为其他作者对这两种诡计的运用全都只是模仿,然而并非如此。像“一人两角”,可分为八大类,而每一部作品中的使用方式都不同,因此有非常多的新点子。我的小说无论是否为纯粹推理小说,大部分都使用了“一人两角”的诡计。甚至有人批评过“那家伙的诡计全是‘一人两角’的变形。”这与我对“隐身衣”变身愿望的执著有关,但“一人两角”本身便具备了即使都只使用这个诡计也不让人厌倦的异样魅力。它会在英美作品的分类中占了最高的比例,也绝非偶然。
“密室”也是如此,我将其分成十二大类,底下还有较细的分类,而且也有分类以外的特例,因此具有无数的可能性。像被称为纯粹推理小说黄金时期先锋作家之一的约翰·狄克森·卡尔,就毕生倾力构思“密室”诡计不辍。
那么除了这两大类的诡计,其他还有些什么样的诡计呢?仅将我分类表的大项列出如下。
〔1〕与罪犯或被害者有关的诡计:
(A)一人两角(一百三十例);
(B)一人两角以外的意外罪犯(十项,七十三例);
(C)罪犯的自我抹杀(四项,十四例);
(D)异常的被害者。
〔2〕与罪犯出入现场留下线索有关的诡计:
(A)密室诡计(八十三例);
(B)脚印诡计(十八例);
(C)指纹诡计(五例)。
〔3〕与犯罪时间有关的诡计:
(A)利用交通工具的时间诡计(九例);
(B)利用时钟的时间诡计(八例);
(C)利用声音的时间诡计(十九例);
(D)利用天气、季节等其他自然现象的诡计。
〔4〕与凶器和毒物有关的诡计:
(A)凶器诡计(十项,五十八例);
(B)毒药诡计(三项,三十八例)。
〔5〕隐藏方法的诡计:
(A)尸体的隐藏方法(四项,八十三例);
(B)活人的隐藏方法(十二例);
(C)物品的隐藏方法(四项,三十五例);
(D)尸体及物品的掉换(十一例)。
〔6〕其他各种诡计(二十二项,九十三例)。
〔7〕暗号的诡计(六项,三十七例)。
〔8〕动机的诡计(四项,三十九例)。
再加上只有圈内人才看得懂的简略说明,也花了一百十几页。如果详细解说,估计会写成一部大书,这里没有足够的篇幅可以展开,但读者对照这些项目,思考自己知道的诡计属于哪一类,应该也颇有意思。
有关〔6〕的“其他各种诡计”需要做一些说明。在这一项中,我把无数归入其他类别的诡计全部归入该项,我搜集到了二十二种,主要是以下这些:
★镜子诡计
★错觉诡计
★迅速杀人
★人群中的杀人
★《红发联盟》诡计
★《两个房间》诡计
★或然率犯罪
★利用职业便利的犯罪
★正当防卫诡计
★一事不再理诡计
★罪犯从远方目击自己犯罪的诡计
★交换杀人
(以下略)。
以上的同样没有篇幅一一说明,但我打算解释其中两三例容易让人误解的。“迅速杀人”的诡计可以用在下述案例中,凶手使计让目标服下强效安眠药,使其从卧房里锁上房门,隔天早上众人使劲敲门也不见人开门,慌张之际破门而入,此时,凶手以最快的速度接近床铺,持刀割断目标喉咙,装作命案是发生在破门而入之前。
《红发联盟》是歇洛克·福尔摩斯的一则短篇。故事中,凶犯出高薪雇用红发人士,使其每天前来事务所上班,利用他不在家期间挖了一条地下道通往屋后的银行金库,盗取巨款。有不少运用了该诡计的作品。红发联盟其实也就是所谓的red herring(熏红鱼,另有“转移注意力”之意)的谐音。顺带一提,英国犯罪小说家协会的标志由两条青鱼图案组成,会报的名称就叫Red Herring。
《两个房间》是某位作家的短篇。这两个房间(房子)一模一样,只位置不同,目标睡着之后,罪犯把目标搬到另一处屋子里,让醒来的目标以为自己还在原来的地方,以达到犯罪目的的诡计。
“或然率犯罪”,比如凶犯利用弹珠犯罪,该诡计无疑得在有孩子的家庭才能实现。将弹珠放在楼梯上,半夜从楼上下来的人就有可能踩到弹珠而摔落楼梯,导致重伤或死亡。凶犯可摆脱嫌疑,万一失败,只要换个方法继续尝试就行了,是一种非常狡诈的犯罪(日本的例子有谷崎润一郎的《途上》,我的《红色房间》)。
一旦开始说明,也得提及前面列举的各个项目,没完没了,因此请读者参考我的著作自行体会,接下来直接进入结论。
平野谦、荒正人等《近代文学》的成员中有许多推理小说爱好者,坂口安吾、大井广介诸氏也曾在战时沉溺于寻找推理小说罪犯的游戏中,一玩玩上了瘾,成了纯粹推理小说派中的一员,因此他们不会轻视诡计。平野、荒两位最近的想法或许有些改变,但积习难改,我想他们还是无法抛弃对纯粹推理小说的倾慕吧。
相对于此,后来兴起的文坛作家创作推理小说,除了热衷于谜团与逻辑的加田伶太郎、三浦朱门以外,大多数作家沿袭冒险派的风格,是一般小说再烹入一些逻辑趣味的作品。因此他们的创作不沉溺于逻辑游戏,也不怎么重视诡计。
那么读者的喜好又是如何的呢?这方面也无法摆脱战后美国带来的影响,大多数人都爱好冷硬派及冒险小说(推理小说的读者层丰富了许多)。然而另一方面,热爱英国纯粹推理小说风格的读者相较之下增加了更多。因此,日本的读者既欢迎畅销作家松本清张的长篇代表作——有谜团与逻辑要素又不乏诡计,也喜欢仁木悦子以诡计为主要支撑的纯粹推理小说。
尽管说诡计的发展已遭遇瓶颈,但无论英国还是日本,都依然有作家创作着诡计小说。不过不必说,虽然骨架同样是诡计,但丰满其上的血肉却日新月异地进步着。如果能更上一层楼,就像我先前提到切斯特顿时说的,利用相同诡计的不同角度创作全新的谜团与逻辑小说,如果有那样一位新星出现的话……执著于纯粹推理小说特殊性的我,现在仍然强烈地期待着这样的可能性。
(收录于讲谈社《子不语随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