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部 第八十六章 口径

金宗吉指着范布斯特的砖房,叫欧德莱把路虎揽胜开到门前。他看见窗帘后方亮着灯光,记起东尼先生说他们离开时一定要在里头留盏灯,这样一来,那名白人男子才知道有什么东西在等着他。金宗吉开门下车,等待欧德莱将车钥匙放进口袋,跟过来。东尼先生的命令很简单:杀了那名男子,把他带过去。这在他心里并未激起一丝情绪。他不觉得恐惧或愉快,甚至不觉得紧张。这只是工作而已。

金宗吉今年十九岁,十一岁就加入军队。当年人民民主解放军(PDLA)洗劫他的村庄,用卡拉希尼科夫自动步枪枪托敲碎他哥哥的头,强暴他两个姐姐,还逼迫他父亲目睹一切。后来指挥官说,如果他父亲不在他们面前和他最小的姐姐表演交媾,他们就杀了他和他的小姐姐。指挥官还没把话说完,他的父亲就往他们手中的大砍刀冲去,自杀身亡。那些军人的笑声回荡在空中。

军队离开前,金宗吉吃了数月以来最像样的一餐,指挥官给了他一顶贝雷帽,说那是他的制服。两个月后,他有了一把卡拉希尼科夫自动步枪,杀了第一个人。那是一个村庄里的母亲,拒绝把毛毯交给军队,他十二岁时,就和其他军人一起排队强暴一名少女,地点就在他加入军队不远处。轮到他时,他突然想到少女有可能是他姐姐,因为年龄符合。但是当他仔细查看少女的面孔时,却发现他已不记得家人的长相,不记得母亲、父亲和两个姐姐的长相。他们都不见了,从他的记忆中被抹去。

四个月后,他和两名同志砍下指挥官的双臂,让他流血而死。他这样做并不是为了报仇雪恨,而是因为刚果自由阵线答应付给他们更多的钱。之后的五年,他以刚果自由阵线在北基伍丛林劫掠来的财物维生,但他们必须时时提防其他游击队,而且他们去过的村庄,几乎都被其他游击队洗劫多次,村民连自己都喂不饱。有一阵子刚果自由阵线和政府军谈判,只要给予他们特赦和工作,就同意解除武装,但最后因为薪资谈不拢而破局。

刚果自由阵线的成员饥饿不已,只好铤而走险,攻击采集钶钽金属的采矿公司,即使他们知道采矿公司的武器和军人都比他们优良。金宗吉从未幻想过自己会长命百岁或死在战场以外的地方,因此当他清醒过来,发现自己看着枪管,一个白人男子拿枪指着他,用异国语言对他说话时,他眼睛眨也不眨。金宗吉只是不断点头,蒙混过去。两个月后,他的伤痊愈了,采矿公司成了他的新雇主。

那个白人叫东尼先生。东尼先生付的薪水高,但如果他发现有人背叛也会毫不留情。是的,东尼先生会跟他们说话,而且是金宗吉遇过最好的长官,但如果出现更好的条件,他也会毫不迟疑地射杀东尼先生,然而到目前为止并未出现更好的条件。

“快点儿。”金宗吉对欧德莱说,给手枪装上子弹。他知道他们开门之后,金属苹果会在那名白人警察的嘴里爆开,还要花好一阵子那名警察才会死,因此他打算立刻射杀那名警察,把他带去尼拉贡戈火山,东尼先生和那个女人都在那里等他们。

隔壁商店外有一名男子坐在椅子上抽烟,男子站了起来,生气地喃喃自语,消失在黑暗中。

金宗吉凝视门把。他第一次来这里是为了接范布斯特,那也是他第一次见到传说中的埃玛。当时范布斯特把他所有的钱都花在新加坡司令调酒、寻求保护和埃玛身上,而供养埃玛并不便宜。范布斯特情急之下,犯下他人生中最后一个错误:勒索东尼先生,说他要去报警。他们来到时,比利时人看起来更像是认命,而非惊讶。范布斯特把酒喝完。后来他们将他切成适当大小,拿去喂难民营外胖得反常的猪群。埃玛则由东尼先生接收。埃玛有翘臀、金牙和一副懒洋洋的“操我”的神情,这让金宗吉多了在东尼先生头上开一枪的理由,倘若条件更好的话。

金宗吉压下门把,用力把门拉开。门开到一半就卡住了,因为门板内侧绑着一条细钢丝。门一卡住,屋里就发出一声巨大清晰的咔嗒声,以及金属摩擦金属的声响,犹如刺刀入鞘的声音。大门咯吱一声被整个拉开。

金宗吉踏进门内,把欧德莱拖了进来,关上大门。呕吐物的刺鼻味道钻入他们的鼻孔。

“打开手电筒。”

欧德莱乖乖照做。

金宗吉看着房间另一侧,只见墙上溅了鲜血,一张钞票挂在钉子上,钉子上有一条红色血痕延伸到地面。床上有一摊呕吐物,当中是一颗布满血迹的金属球,尖刺向外刺出,宛如太阳光线,然而四处不见那名白人警察的踪影。

大门。金宗吉陡然转身,举起手枪。门边没人。他蹲下身来查看床底。没人。欧德莱打开屋内唯一的柜子,里头是空的。

“他逃走了。”欧德莱对金宗吉说,后者正站在床边,用一根手指压着床垫。

“那是什么?”欧德莱说,走近了些。

“血。”金宗吉从欧德莱手中拿过手电筒照向地面,跟着血迹移动。血迹来到屋子中央,戛然而止,该处有一道活板门,上头有金属环。金宗吉走上前去,打开活板门,拿手电筒往黑暗的地下室照去。“去拿你的枪,欧德莱。”

欧德莱出门去,回来时手里拿着一把AK-47步枪。

“掩护我。”金宗吉说,走下楼梯。

他踏上地面,一手握着手枪,一手握着手电筒,缓缓转身。手电筒光束沿着墙壁扫过柜子和架子,再扫过伫立在中央的台子,上头的架子摆着一个风格怪异的白色面具。面具上的眉毛由铆钉钉成,栩栩如生的红色不对称嘴巴一边开到耳际,眼睛空洞,双颊都有矛形刺青。他用手电筒照向墙壁,突然停止动作,全身僵住。他看见各式各样的武器、枪支、子弹。头脑是一台惊人的计算机,一秒之内可以吸收无数资料,加以消化推理,并提供正确答案。因此当金宗吉将手电筒照回到面具上时,他的头脑已得出正确答案。光线射在嘴巴形状不对称的白色面具上,照亮臼齿和闪亮的鲜红色,那颜色跟墙壁钉子下方的血迹是同一个颜色。

金宗吉从未幻想过自己会长命百岁,或死在战场以外的地方。

他的头脑告诉他的手指,扣下手枪扳机。头脑是一台惊人的计算机。

在一百万分之一秒间,他扣紧手指,同时头脑已完成推理,得出答案,知道结果会是如何。

哈利知道只有一个解决办法,而且没有时间浪费,因此将头部猛力砸上钉子,这次瞄准较高的位置。钉子穿透他的脸颊并敲中里头的金属球时,他几乎没什么感觉。接着他在床上缓缓蹲下,逼迫头部抵着墙壁,然后用全身重量往后拉,同时试着紧缩脸颊肌肉。起初没什么事发生,接着作呕的感觉浮现,伴随的是惊慌。倘若他现在呕吐,而利奥波德苹果还在嘴里,他一定会窒息。但呕吐已无可避免,他已经感觉胃部收缩,将第一波食物推上食道。情急之下,哈利抬起头部和臀部,让自己重重落下,感觉脸颊皮肉撕扯开来,鲜血涌入口中,流入气管,引发咳嗽的反射动作,同时感觉钉子撞上他的门牙。哈利将手放进口中,但苹果的金属表面沾满鲜血,手指摸上去非常滑溜。他将一只手伸到苹果后方,用另一只手压下下巴,听见牙齿发出刮擦声。接着呕吐物一涌而出。

也许逼使金属苹果离开嘴巴的是他的呕吐物。哈利的头倚在墙上,看着那颗闪亮致命的金属球躺在U形螺栓下的床垫上,浸泡在他的呕吐物中。

他站起身来,全身赤裸,双脚发抖。他自由了。

他蹒跚地走向大门,这时他记起自己为什么来这间砖房。他试了三次,才把活板门打开。他踩在自己的鲜血上,脚底打滑,走下楼梯,陷入漆黑之中。他躺在水泥地上喘息,听见车子停在门口的声音,接着又听见说话声和车门甩上的声音。他挣扎站起,在黑暗中摸索,跨出两大步爬上楼梯,伸手拉住活板门,将它关上,同时听见大门打开,苹果发出凶恶的咔嗒声响。

哈利小心翼翼地走下楼梯,直到脚底触碰到冰冷的水泥地面。他闭上眼睛,努力回想之前他来这里见到的景象。左边是架子,上头依序放着卡拉希尼科夫自动步枪、葛拉克手枪、史密斯威森手枪、马克林步枪的枪盒、子弹。他摸索前进,手指抚摸枪管,那是葛拉克手枪的平滑钢材。接着他认出史密斯威森点三八口径手枪的形状,这把手枪跟他的配枪是同一型的。他拿起手枪,朝子弹盒走去,感觉指尖摸到木盒。楼上传来愤怒的说话声和脚步声。只要再打开盒盖就好了。他需要一点儿运气。他伸手入盒,拿出一个硬纸小包,用手指摸了摸弹匣的形状。操,太大!他打开下一个木盒的盖子,这时活板门打开。他赶紧抓了一个小包。这下只得碰运气,看是不是拿到正确口径的子弹。一条圆形光束穿透地下室的黑暗,仿佛一盏探照灯,照亮楼梯附近的地面,让哈利有足够光线看见小包上的标签写着七点六二毫米。操!哈利抬头往架上看去。点三八口径的木盒就在那里。光束从地面晃动到天花板。哈利看见活板门开口出现卡拉希尼科夫自动步枪的侧影,一名男子踏下楼梯。

头脑是一台惊人的计算机。

哈利打开盒盖,拿出一个硬纸小包。头脑已做完计算。一切都已太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