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话 蔷薇庄杀人事件 第十二节

“回归正题,森先生,你不知道该如何说明犯人为何要将知井小姐的尸体搬运到搜集室,既然无法解释理由,是否我们应该想成尸体根本没有被搬运进去呢?换句话说,尸体从一开始就是陈尸在那栋建筑物里。”

部长咕噜一声地咽下口水,由于太过慌张导致剧烈咳嗽。

“这么说来……那里就是犯罪现场?”

“没错,女用跟鞋与侧背背包都是犯人特地从搜集室这个犯罪现场带出去,然后再丢弃在那个地方唷。”

“……但是……到底怎么一回事?”

频频地剧烈咳嗽,部长涨红脸询问道。

“听好了,如果将当时的情况再次重现,我推断应该是这个样子。当犯人穿着拖鞋在庭院里散步时,突然下起雨来。这个季节的七月雨就像狂风暴雨般,哗啦哗啦下得又急又大的雨势相当常见,所以才没有返回本馆而在那间搜集室里躲雨。同样为了躲雨的知井小姐则是晚一步抵达那里,慌慌张张地跑进室内。犯人因为某件事情所以一直伺机想要夺取知井小姐的性命,没想到对方居然自投罗网。也许称不上是千载难逢,不过倒也是个绝佳的机会。因此,虽然作为凶器而言相当难掌握,不过犯人还是拿着原本穿在脚上的拖鞋,突然从背后偷袭被害者。音量微小的尖叫声与打斗声也被滂沱大雨与雷鸣声所掩盖,从外围应该听不到……最后,犯人等到雨停后,才带着高跟鞋与侧背背包离开现场。因为下大雨时油漆工人也不可能会来搜集室,所以犯人认为不管做什么都无须着急呀。”

“不过,犯人为什么要特地将高跟鞋与侧背背包带到外面去呢?不,我知道犯人想要制造犯罪现场是在户外的假象,我想询问的是,犯人为什么要做出这种举动呢?”

“就是这点有趣呀!犯人做出与第一起事件完全相反的举动。在杀害玉江的情况下,犯人将披肩带进室内,相反的,杀害知井的情况反而是将高跟鞋带到户外。该说是犯人的个性、还是癖好表现在他的犯罪行为里呢?犯人的意图当然是为了要让自己处于有利的立场。如果不这样做的话,处境就会变得不利唷。”

“嗯。”

“如果让别人知道那栋建筑物就是案发现场的话,会让犯人相当困扰。为什么呢?你没发现吗?”

“这个嘛……”森部长的表情变得很凄惨,脸上似乎写着“能不能别再欺负我一个人了”。

“其实事情非常简单呀。如你所知,犯人使用完全不适合拿来当作凶器的拖鞋行凶,因为无法一次达成目的,才会胡乱地殴打被害者。如此一来,就会产生一个疑问——为什么犯人不利用身边唾手可得的绳子呢?如果用绳子勒住被害者的话,对方不仅没有惨叫声,而且过没多久就会全身瘫软。况且,那些绳子可不是普通的绳子呀,而是执行死刑时专门用来勒毙死刑犯的绳子呀。在那个场合下,如果犯人手持刀械或是手枪来行凶的话则另当别论,但是如果犯人没有拿着这种类型的凶器,应该会想到利用唾手可得的绳子才对,从心理层面来解释,这是最为妥当也最为必然的作法。可是,实际上犯人却舍弃绳子,反而以不适合作为凶器的拖鞋行凶。那么,为什么犯人不使用绳子呢?这个问题的唯一解答,就是犯人是名无法使用绳子行凶的人物呀。”

“原来如此。”

“说到无法使用绳子行凶的人,你认为是在暗指谁呢?”

“这个嘛……”

即使已经说明了这么多,森警视还是无法理解,迟迟不能回答这个问题。星影不耐烦得用带刺的声音继续解说。

“无法使用绳子勒住别人脖子,当然是因为他只有单只手呀!犯人就是深怕这项外型特征被发现,所以才必须让别人误以为犯罪现场是在室外唷!”

“嗯,我知道了。果然这位田代孝一先生就是犯人吧!”

每个人再一次同时地看向田代先生。这时他的脸上已经不见方才的沉稳容貌,取而代之的是一副凶神恶煞的相貌。圆圆的小眼睛犹如水族馆的鲨鱼一般瞪视着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