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郝伯特法官说:“菲莉丝·班克罗的公诉案开庭。现在要听取被告的申诉,各位准备好了吗?”
“等一下,”海斯汀说。“庭上,我们昨天宣布本案停止举证,但因为在昨天的记者会中,本郡的执法当局蒙受若干批评,庭上容许的话,我希望再问一些问题加以澄清……”
“任何批评或记者会都与本庭无涉,”郝伯特法官打断他。“如果你还要再提出其他证据,本庭将视为重新开审的动议。被告有异议吗?”
“没有。”梅森说。
海斯汀得意地说:“传唤朱卫特警长上证人席。”
“警长,你已宣誓过了,毋须再宣誓,请入座。”法官说。
“警长,现在我们要谈昨日下午的记者会,当时你是否听到被告的声明?”
“是。”
“该声明是否提到被告十日晚上的行动?”
“是。”
“你记得她对于枪杀的情形是怎么说的吗?”
“她说,她从皮包里拿出枪来,在船上射杀威玛·季利,然后跳进水里,她原来手里有个皮包,她猜想是跳入水中时掉的,那把枪也是。她说,她听到枪掉到甲板上再弹入水中。”
“听完这段话后,你有没有到她所说的枪杀地点去看过?”
“有。”
“有人和你一起去吗?”
“有,一个受过训练的潜水夫。”
“你指示他做些什么?”
“到海底搜寻。”
“有什么发现吗?”
“一个女用皮包。”
“现在我给你看一个女用皮包,里面有菲莉丝·班克罗的身分证和驾照,虽然湿透了,但还看得出来。请看看你是否见过?”
“见过,这是潜水夫交给我的。”
“我方要求采用为证物。”
郝伯特法官皱着眉头,深思地望着梅森。“有任何异议吗?”
“没有。”
“好,潜水夫还有别的发现吗?”
“有。”
“是什么?”
“一把枪。”
“你能描述一下吗?”
“可以,是一把点三八史密斯威生六发手枪,号码是133347,已发射一颗子弹,里面还留有五颗。经调查发现,这把枪是被告的丈夫哈洛·班克罗所拥有的。”
“你有没有做过这把枪的弹道测试?”
“有。”
“你是否拿试射的子弹与死者身上的子弹比对过?”
“是。”
“结果呢?”
“显示两者是同一把枪发射的。”
“在记者会中,有人批评,你的单位没有将十一日下午发现船的地方标示下来,也没有派人到附近的水底搜查。事后你是否尝试找出游艇被发现的正确地点?”
“有。”
“找到正确的搁浅位置了吗?”
“找到了。”
“怎么找到的?”
“首先发现游艇的是个直升机驾驶,他曾拍下当时的照片,我们请他根据照片中海岸线上的景物指出正确的位置。”
“你有否派人潜到该地点下面?”
“有。”
“有什么发现吗?”
“什么都没有。”
海斯汀得意洋洋地对梅森说:“轮你问了。”
梅森说:“警长,据我所知,潜水夫找到皮包与手枪的地点,正是班克罗太太告诉你的地点,也就是说,她告诉你在这个地方可以找到东西。”
“是的。”
“被告是藉此来证实她的声明吗?”
警长双腿交叉,然后又张开,笑着说:“这就要看你所谓的证实是什么意思了。就好像有个猎人告诉你,他站在一棵橡树下,一枪射死一千码远的一只鹿,你要求证实的话,他就带你去看那棵橡树。”
旁听席上传出噗哧的笑声。
郝伯特法官冷冷地说:“警长,请保持庄重。”
“请庭上原谅,我无意开玩笑。他问我找到皮包和手枪是否能证实被告所说的话,我只是尽我的能力回答。这对于她所叙述的那些发生在船上的事,一点都不能做为佐证。蓄意或预谋的杀人,同样也可以在现场留下这些证物。”
“你说你有一张直升机驾驶拍摄的照片?”
“是。”
“上面是否显示出游艇的发现地点?”
“是。”
“请拿出照片好吗?”
警长伸出手,海斯汀交给他一张八乘十的照片。
“就是这张,”警长说。“当然是经过放大的。你可以看到,上面画X的就是岸边明显可辨识的景观指标。”
“嗯,你有没有拿这张照片和我方的证物做比较?也就是那张测地图上游艇的位置。”
“没有,不过我可以做。”
“请你比较过后,告诉我们那个地点的水深是多少。”
警长转身问一个职员,后者从一堆文件中找出梅森先前要求列为证据的测地图。
警长测量计算过后,说:“依我看,一般退潮的情形下,应该是十尺左右。”
“你知道船发现时有多少锚缆露在外面吗?”
“我知道,大约是十五尺。”
“但当你发现游艇并拍下这张照片时,船是在退潮的情况下浮动的。而几个小时前一定是涨潮的,有十五尺的锚缆露在外面,船的漂动范围应该是很大的。”
“我想潜水夫应该有考虑到这一点。”
“这是你想的吗?”
“我指示他要搜遍那附近的海底。”
“庭上,我提议删掉前面所说的潜水夫的所为所见和发现,因为这都只是传闻证据而非最佳证据。”
“庭上,”海斯汀说。“我们可证明这些都与本案有关。潜水夫就在法庭上,我只是没有传唤他,必要的话也可以传唤的。”
“你最好传唤他,”梅森说。“只要我有机会盘问他,我就撤销这个动议,否则我要求将所有证据删除。”
“好,”海斯汀说。“警长,你可以下来了,我要请佛莱曼·迪博入证人席。”
迪博先宣誓,表明他曾奉警长与检察官之命,于某一地点潜水下去搜寻。
“现在我们要谈的是,游艇俱乐部正北方加油码头附近的第一现场,你在那里的海底发现什么?”
“一个女用皮包和一把枪。”
“这个女用皮包已被采用为证物,请看看是不是你找到的那个?”
“是。”
“再看这把枪是不是你找到的那把?”
“是。”
“请对方盘问。”海斯汀厉声说。
“这个皮包和你发现时一模一样吗?”梅森问。
证人仔细地查看一遍说:“是的。”
“里面的东西也都一样吗?”
“是的。”
“你找到时,皮包里都没有钱吗?”
“有,里面的一个钱包装有三张二十元、两张十元、一张五元、三张一元钞票,和一些零钱。”
“你找到皮包时,里面有这些钱是吗?”
“是。”
“全部就只这些钱吗?”
“是。”
“枪也和你发现时一模一样吗?”
“是。”
“枪和皮包的位置相差多远?”
“差不多……二十或三十尺。”
“这张海岸测地图上,我用铅笔圈起来的地方标明为‘游艇’,这个问题刚刚检察官没问到,你显然就是来到这个地点的那个潜水夫,是不是?”
“是。”
“你搜寻过那附近的海底吗?”
“是。”
编者登场
亲爱的读者:
本案至此已出现了不少暗示性的线索,聪明敏锐的您可能早已猜出真正的凶手和部分的真相了吧?为了向自己的推理力与直觉力挑战,您可以试着回答下列问题,甚至动笔写下以示负责:
一、凶手的姓名是:
二、您为什么认为此人是凶手?
三、凶手的杀人动机是什么?
“什么都没发现吗?”
“对。”
“没有任何东西吗?”
“只有一个钓鱼用的旧鱼饵罐被丢在那里。不过,那离发现船的地方大概有一百尺远。”
“船如果是随潮起潮落漂荡的话,涨潮时这个鱼饵罐应该比较接近船才对,是不是?”证人想了一会儿,说:“我想是的。”
“你怎么知道那是鱼饵罐?”
证人微笑说:“在那个水深下,照明很好,罐头上的标识可以看得清清楚楚,那是空的豆罐,所以我说是旧的鱼饵罐。”
“那是什么样的标识?”
“就是一般环绕罐头贴一圈的纸商标。”
“你说是‘旧’鱼饵罐?”
证人一直面带微笑。“我看附近没有人在钓鱼,我想应该放在那里很久了。”
“很久了,标识还会完好吗?”
证人皱着眉头,想了一会儿,说:“说得也是,我还是把‘旧’字去掉好了。到底多久叫旧,是很难说。”
证人对地方检察官微微一笑。
“谢谢你,”梅森说。“没有问题了。”
“庭上,”梅森说。“关于这项证据,我想再盘问对方证人凯西几个问题。”
“检察官结案后,我想你有权就这项新证据盘问任何一位证人。”郝伯特法官说。“凯西先生,请上来。”
凯西走入证人席,这次显得有些自大的样子。
梅森说:“凯西先生,你没有参加昨天被告的记者会吧?”
“没有。”
“但你听说了被告在会中所说的话吧?”
“是。”
“于是你匆忙带着潜水装备,赶到被告所说的地点,潜下去找到被告的皮包,拿走皮包里五十元和百元钞票共三千元,然后为使被告罪证确立,故意将凶枪丢到皮包附近,是不是?”
“什么!”凯西大叫。“我……”
“庭上,”海斯汀急忙打断。“这是不适当的盘问,与本案完全无关,证人并不是在接受审判。”
“他就要接受审判了,”梅森说。“因为我要提出来,在被告发表声明以前,我曾派人潜下去仔细搜查过附近的海底,找到被告的皮包,里面装有三千元;我请潜水夫把皮包里的三千元拿出来,我自己另外从银行提出三千元放进去,这些钱的号码我都记下来。但当时皮包附近并没有枪。后来有人匆匆跑去那里拿走三千元,再把凶枪放在那里。这个人一定就是凶手——他就是季利的同伙。被告离去后,他到游艇上和季利会合,他的小船还系在游艇旁边。涨潮时,他一直和季利待在游艇上。渐渐地,船漂了出去,这期间他们拿船上的豆罐煮来吃,把空罐丢到海里去,然后他们争吵起来,他指责季利想出卖他而自己独吞,便拿班克罗太太跳船时掉在甲板上的手枪杀死季利。然后他把尸体留在游艇上,到处找钱,但没找到。于是凶手再划船回岸上……”
“等一等,”凯西说。“你不能因为有一个侦探曾跟踪过我,就指控我。那个家伙从我和艾莫芮见面后,就一直跟踪我到艾洁公寓。”
梅森微微一笑。“你知道有人跟踪你吗?”
“当然。”
“既然知道有个侦探跟踪你,又在艾洁公寓门前监视,你当然会从后门溜出去,借一辆车子开去港口。”
“你拿不出证据的。”
“当然可以,”梅森说。“因为,我放在班克罗太太皮包里的三千元,是命案发生很久以后我去银行提领的,银行已经记下钞票的号码。我没猜错的话,这笔钱现在就在你口袋里,要不然就是藏在你家里或车里,我准备申请搜索票……”
凯西彷佛困兽般盯着梅森看了许久,然后环顾一下周围,在众人来不及反应之下,突然从证人席跑出来,奔出法官室的门。
警长怔了一会儿,才急忙追出去。
梅森转过头,对班克罗笑一笑。
远处的走廊传来一声大喊。“站住!否则我要开枪了!”
接着连续发出两声枪响。
几分钟后,警长带着戴上手铐的凯西回到法庭中。
“庭上,”梅森说。“我现在把银行给我的钞票号码单交给警长,我想,他只要搜一下犯人身上,应该可以找出与这些号码相符的钱。
“凯西认为季利背着他独吞了三千元,在游艇上听过季利的解释后,认为季利又再次出卖他,他以为班克罗太太在拔枪前已先给季利一大笔钱了。
“庭上应该记得,游艇搁浅时,震动的力量大到使班克罗太太失去平衡,并不由自主扣了扳机。我们可以推断季利应该也失去平衡,又因为他在那之前听到一声枪响,便很聪明地躺着不动,以免再被射杀。
“凯西指责季利出卖他,便拿那把掉在甲板上的枪残酷地射杀他,然后搜他的身上,没想到他身上竟然没钱。然后他离开游艇,划回岸上,开那辆借来或偷来的车子回到艾洁公寓后门,上去季利的房间,在那里编造证据,以显示季利的最后一餐是去俱乐部以前在房里吃的,藉以误导法医对死亡时间的判断。”
郝伯特法官看看畏缩的凯西,对警长说:“搜他的身,看是不是真的有和梅森先生的号码相符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