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们中学里有两位老处女老师,她俩都说自己的未婚夫战死于疆场。如果现在还有像我这种不结婚、不丧偶、不离异,没有生活伴侣或男朋友的——更不用提没有孩子了——以及未曾与男人有过短暂的亲密接触的女人,那么这种女人就会像从前一样,被人取上个贬义的绰号来。不过和我的两位女教师不同,我不是一个老处女,而且也有一些人看好我目前的状态:已婚的女同事们老是拿妒忌的眼光来看待我的独立、我的旅行和我的事业有成,并捏造我度假时的种种浪漫经历,对此我只有抱以意味深长的微笑。
我的薪酬挺好,身体保养得也不错。我现在的五十二岁看上去要比年轻时更棒。我的天哪,你要是能看到我那时候的照片就好了!足足比现在胖了二十磅,戴着一副很难看的眼镜,套一双很笨拙的系带子的鞋子,穿着滚边裙子。那时候,我是那种所谓有什么困难事都可以一起干的女人,到最后我自己越来越像老黄牛了。为什么那时没有人告诉我,我也可以是另外一种人呢?我讨厌涂脂抹粉这种不“自然”的外表。当时的我忧郁不安,而如今的我长得苗条,保养得也好,我的衣服、我的香水很贵,尤其是我的鞋子,价值连城。但这些能带来什么呢?
那时的我穿着滚边裙子,在大学里攻读法律。为何要去攻读这个专业?或许是因为我对语言没有特别的天赋吧,而且说实话,我对其他东西也没有任何禀赋。我那时天真地以为我会在这个中性的专业里过得很好。我跟哈特穆特交了多年的朋友。我们早在大学的第一个学期就认识了,可双方之间并没有什么燃烧的激情;我们一起用功到夜里,到最后要想回家就太迟了,于是双方就发展成了一种固定的关系,而本来我也以为,这样的结果就是两个孩子的婚姻和一家共同的律师事务所。但就在考试前不久,我当时脑子里装满了法律条文,他书面通知我说,他马上要结婚了,这大大出乎我的所料,结果我考试没有通过。哈特穆特通过了考试,不久就做了父亲。我偶尔还看见过他和妻子推着婴儿车在我们的公园里散步。
我本想不惜一切代价通过第二次考试,但我的身体当时坏透了,时而胖时而瘦。其时,我母亲已经去世,我父亲也早已不在人世。我没有兄弟姐妹;我很孤独。
假期里,我常常到一家受理法律保障的保险公司打工。那家公司为我提供了一个办事员的职位;也没有什么值得兴奋的,薪酬也很低。尽管如此我还是接受了这份工作,虽然我从母亲那里继承了一点遗产,但毕竟我得自食其力啊。我二十七年前的生活就是这些。
我还在柏林呆了八年。在我工作的保险公司里我没有什么升迁的机会。我不知疲倦地工作,我有大学生那种雄心壮志,因为我毕竟没有其他路可走。工作上获得成功至少对我是有好处的,我审视过我的外表,我显得更加自信了,保持着良好的身材,经常去美容美发,给自己买了一套很贵也很英国化的衣服。在柏林的最后几年,有一个头儿注意上了我,开始提拔我。
在与男人中断了五年交往之后,我有了第二个男人。或许我真的有点爱上了他,他觉得我聪明时髦、善解人意,甚至觉得我很美丽大方,他的这种赞赏对我很重要,这样我心中就真正充满了朝气。我不在乎他已经结婚。等到两年后,每个人,包括那个专为办公室送信的最年轻的人都知道了我们的风流韵事,而他的老婆是最后一个知道的人。当恐怖出现的时候,这件事情本来已经快结束了。夜里我经常被电话惊醒。信箱里尽是匿名恐吓信。我的车被粘上了口香糖。有一次一支万能胶竟然被挤到了我的小汽车钥匙孔中了——我很清楚只有她才会干出这种事来。可是他从没有在我这里过夜,所以我就不明白为何她要在凌晨四点从家里打电话过来。我后来才听说,他那时已有了新的女友,他可能是在她那儿过夜。只要他老婆一个人躺在床上,她就想至少可以用电话来骚扰他一番。她想当然地以为他在我这里。
那段日子里,我同时往所有可能的城市的许多保险公司申请职位,但整整一年之后我才找到工作。到哪儿去,我无所谓。我只想离开,重新开始。
三十五岁左右时,我搬到了曼海姆。我不熟悉这个城市,也不认识这里的任何人。但过了半年,我突然想起我的中学女友璧德就住在这儿附近一个什么地方,是山上的一座小城。高中毕业我搬到柏林后,我们俩就中断了联系,在过去的那些年里只在一次同学聚会时见过一面。
我和璧德青年时代住在卡塞尔,我住街的这一头,她住另一头。至于她是不是我的女友,我也说不上。在去学校的路上,我必须从她家门前走过。然后我就站在那儿吹口哨。我总是非常准时,但璧德却从不。有时候我会有这种感觉,她是在我吹口哨后才醒过来的。我总是等啊等,直到她出现在大门口,我常常由于她的过错而迟到。但我从没有独自一个人上学过,我就这么被迫地站在她家门口。璧德有一两个最好的女友,然后是好几个一般女友,我是属于她的一般女友之列。但也许我只有两三个一般女友,根本没有什么知心女友。
璧德和一个建筑师结了婚,她的更多情况我就不清楚了。我打电话给她时,她马上请我去参加一个聚会,是她几天前刚安排好的。我去了,看到了一个幸福的家庭:三个可爱的孩子,一个长相英俊的男子,一幢美轮美奂的房子,一个光彩照人的璧德,她给众多的好心人准备了一顿精美的饭菜。一切就像画册中看到的一样。大致说来,我心中充满着敌意,她身上的阳光也太多了。我情绪恶劣,带着不可调和的妒忌回了家。不过不管怎样,我还是回请了璧德一次,而当她在曼海姆购物时,偶尔会在商店关门后来我这里坐坐。也不是经常这样。
十年后,当璧德完美无缺的世界破裂时,这种并不非常亲密的关系突然发生了变化。她那些可爱的孩子变得很难管教和不听话,什么留级啊、吸食大麻啊、偷东西啊、不回家啊等等。她那优雅的丈夫跟一个比他年轻许多的女同事有了关系。就像当时我和我的哈特穆特过去了很久的故事一样,这名女同事最后怀孕了,他离了婚,建立了新的家庭。璧德抑郁寡欢的,在电话里对着我号啕大哭了长达几星期之久,还跑到我家来痛哭流涕。不知怎么地,她觉得自己在我这里得到了理解,而我忽然也有了那种能够帮助和安慰她的良好感觉。自此以后我们才成了知己。
顺便说一句,璧德并非一直是那种胆小鬼之类的女人,这不是她的天性。她也不是愤世嫉俗和不喜欢交际的人,而是一种善于去斗争、去工作的人。当然随着孩子们离家去读大学,她也不得不搬出了家。房子变卖了。璧德从前夫那里获得了一套三居室的住宅和相应的抚养费。可她还是想自己挣钱,在四十四岁的时候第一次开始过着一种为工资而工作的生活。当然啦,在此之前的几年里她也并非无所事事,因为要学会如何对付预算、商业会计和要求过分的男人,这就要求你的勤奋和组织天赋;对于后一种情况,她倒是真的没有任何成就可言。那时她在一家业余大学里做一名上半天班的秘书,起先只是临时帮忙性质的。两年后,她离开了那家商店,全心全意地献身于自己新的工作中。璧德总是对可以免费参加的新的短训班兴奋不已。她开始学做陶工,画真丝画,接着学跳肚皮舞,学习超验沉思,学意大利语,与其他女子探讨妇女社会地位问题。
除了璧德之外,我几乎没有什么客人。我的房子也太小,容不下很多人。璧德有时不打招呼就来看我,我也没什么好反对的。还有一个例外的人,她是我的一个年岁较大的同事,叫罗默尔太太。她马上就要退休了,一直在我们单位工作。罗默尔太太什么都知道,每个人她都认识,享受着各种各样的特权:她有一间很舒适的单人办公室,但从她的工作实际看,那是完全没有理由的,另外她还可以将自己的老狗带来。几年前她的女儿结婚搬出家后,罗默尔太太第一次也是惟一一次发疯,因为原本一直由她女儿照料的那条狗,现在无法独自整天呆在家里了。她诉苦道,她没法再养这条狗,因为她一个人住,否则就得中午回家去(她又没有小汽车),带狗到外面去溜达。到最后她已经被折腾得疲惫不堪了,害得她所有的同事轮流到他们的头儿那里去求情,头儿也被这条狗搞得焦头烂额,于是允许她试验性地把狗带来;这条狗又老又胖又懒,躺在她的写字台下,一点儿动静都没有。不过那个头儿恳切地向大家呼吁道,这仅是一个特例而已。
罗默尔太太还有一个不同之处:她有一个私生女。在他们那个时代,生私生子这种失足现象是灾难性的事件,她还告诉我说,她当时顺理成章地被父亲逐出了家门。直至父亲去世,母亲才敢重新和女儿联系。罗默尔太太对自己女儿的生父只字不提;每当单位里举办庆祝活动时,每当气氛很轻松的时候,如果有人问她这个问题,她只是说道,这个故事说来话长,可是她不想说这件事。即使对我,她也未曾提起过此事,尽管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们已经完全熟悉,差不多已经成了朋友。有一天,她又碰上了狗的麻烦事。我出于一时冲动向她提出建议,她偶尔也可以把狗放到我家里来。一般来说,我不喜欢动物,甚至对狗还有那么一点害怕——但这条老狗我倒是在办公室里了解够多的了,我也敢和它共度周末。罗默尔太太高兴极了。每隔四个星期她就会出一趟远门,将狗留下,于是这条胖胖的西班牙狗就躺在我的床底下。时间一长,我和狗之间甚至发展成了一种和睦的关系,而且我突然发现,令人讨厌的是,我在用规劝婴儿时的那种语言规劝它。
不管怎么说,我很惊讶罗默尔太太竟然那时就有了私生子。我年轻的时候(那个时代还没有开始使用避孕药呢),尽管始终对可能怀孕什么的感到害怕,可我觉得遗憾的是,我现在却已经到了无法生育的年龄了。真的,我几乎感到很可惜,不能像许多女人至少经历一次堕胎或者一次流产,因为即便这样的一个毫无结果的经历也能让我体会怀孕数周的感觉啊。这种作为女人的生活,我是完全缺乏的。而我与男人的经历也并不怎么令人高兴。哈特穆特的故事留给我的是化脓的伤口。与柏林那个上司也同样不愉快,现在回想起来差不多是丢脸的。再后来,我就再没有和同事之间有过任何瓜葛,因为我不想惹出什么风言风语的事来。在公司里我被认为是非常正派的人,人们尊敬我,甚至信任我。多年前,在我度假时,常常会认识一两个陌生男子,不过最后一次艳遇发生在五年前,留给我的依然是枯涩的回忆。现在爱情对我也许是太老了吧,该是以巨大的亏空结束这一章的时候了。
罗默尔太太和璧德是我的惟一客人。我的家很小,但整洁,也许没有什么个性可言。我不是一个具有创造力的女人。很可惜,我对音乐、戏剧、绘画以及诸如此类的东西根本没任何爱好。当然我会看看书,但比起所谓的文学来,我倒是更喜欢看些通俗性的专业书籍、经济类报纸或者侦探小说。璧德有时想关心一下我的爱情生活,她发现我的衣服、我的家具和我的口味都太枯燥乏味了。其实,口味问题在我的生活中始终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只是我没有能力将我的那些奇特的念头付诸实施而已。
璧德的家当然跟我的完全不同,她的家凌乱不堪,映入我眼帘的是许许多多的干燥花、流行的招贴画,还有她自己手工做的小玩意。我个人觉得她的穿着太年轻化了。我觉得我这样的年龄更适合穿这种衣服。不过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好朋友。我穿的是灰色粗花呢裙子,搭配象牙色真丝衬衣、一条珍珠项链以及两件套头毛衣,璧德说我活脱一副格蕾丝·凯莉的打扮,而璧德穿的是古怪的马裤和花哨的马甲。我的家具是日本式的,黑白色,严肃而永恒,质量是最佳的;她的家具呢,始终是完全不同的风格,一会儿是“宜家家居”——全是实木,然后自己把它们油漆成金色和紫色。璧德也想让我接受她的“生活方式”。她喜欢将我带到她身边,请我参加她的派对,一再想让我加入到他们业余大学的培训班。我答应她,偶尔也会去参加讲座之类的活动。
最后,在过了很久之后,我们决定去听一个有关解放战争抒情诗的报告。讲座在晚上八点钟开始,我七点半准时到达璧德家。我在楼梯口就听到走调的钢琴声,一定是她的一个孩子在弹琴。璧德开了门。“海地,海地,高山才是你的世界,”我听见有人刺耳地说道。她的小女儿在放假,这是一个在我看来非常幼稚的二十岁姑娘。璧德露出一张奇怪的脸。“嗨,我要做外婆了!”
我进了屋,看见莱诺蕾在钢琴边唱歌。我疑惑地看了看璧德。她点头道:“对啊,莱茜怀孕了!”
我不禁惊叫了一声:“可是人也可以想想办法呀!”
莱茜从位子上一跃而起,与她的母亲一起异口同声地问道:“什么?”
母女俩不仅根本没想到过人工流产,而且似乎为怀孕而高兴。但莱茜的生活还完全是未知数呢:没有固定男友,刚开始接受体育教师的教育培训,还只是个乳臭未干的孩子。我对这种不理智感到恼火,但也对这两个无辜的羔羊有种妒忌。
“你别生我的气,”璧德说,“我也是十分钟前才知道这事,我现在不能走。你一个人去,明天再把今天的情况告诉我,行吗?”
我出了门,我是想马上回家的。实际上我也只是为了让璧德高兴才去听这种文学废话的。如果我当时立即回家的话,那么几个人的命运就会完全两样了。
可我还是去了,心不在焉的。本来我已经将今天这个晚上安排得好好的了,不过现在我也无所谓了。小小的大厅里挤满了人。演讲者进来时,大厅里掌声顿起。他,长相英俊,一头棕灰色的鬈发,一双深蓝色的眼睛。穿着尽管随意,但显然是经过考虑的。中等个子,更确切地说是,长得匀称,是一个漂亮的男人,我已经忘记了璧德和莱茜。然后他就开始了他的讲座,我完全忘记了我周围的一切,而当他提到恩斯特·莫里茨·阿恩特、特奥多尔·克尔纳和弗里德里希·吕克特时,我一点儿都不知道他在说些什么。他的声音在我的耳朵里鸣响着,我感到头晕,我的心跳在加速,我的肠胃在翻滚。这不是人们常说的一见钟情,而是一“听”钟情。他那温馨的声音让我产生一种性的魔力,以至于我完全沉浸在梦幻中。一个小时后,我半梦半醉地回了家。
就这样,他的声音抓住了我,抓住了我这个老婆子,我本来早已固执地以为我对漂亮的男子和兴奋的声音完全具有免疫力了。
第二天中午,我就打电话给璧德。可她只想谈她那怀孕的女儿,我好歹要听她唠叨一段时间。最后她还是问起了昨晚讲座的情况,我这才有机会问她是否对这位演讲者有所了解。
“喔,你知道吗,我对本地的所有老师多少有点了解。但他不是本地的,他至多每学期在我们这里作一次讲座。我真的对他一点儿也不了解。”
我当然不是这种人,会马上向我最好的女友透露对他的迷惘的情感。没有比拿自己开玩笑更糟糕的了。我说话时相当小心谨慎,以便从璧德那里获取更多的消息。
“我可以替你去问问看,”她最后答应下来了,“肯定有人认识他的。另外,他肯定写过一本什么书。”
第二天是星期六。我走进曼海姆的一家书店,为了谨慎起见,我没有到我平时买书的那家书店。我问有没有作者莱纳·恩格斯坦的书。那名女营业员在她那本很厚的目录里翻了一下,最后她说道,对,是有这个莱纳·维托德·恩格斯坦的作者,他写了一篇有关十四世纪绘画的论文,问我是否想预订这本小书。我当然说要买,可以第二天去取书。
与此同时,我好像觉得自己又年轻了,不,是正当青春期。只有在我年轻和青春期时,我才会经常陷入幻想中,也才会有不切实际的愿望。我现在变得幼稚可笑了吗?
整个周末我就在磨磨蹭蹭、微笑、哼唱和在镜子前度过。我在想,是否我真的太老了?我下定决心给自己买些能打动人的东西,可能的话买件细薄夏装外加一条摆幅很大的裙子。事实上,我一直只有直统裙、式样简朴的女套装和套装裤,或许我还能寄希望于这种浪漫的情调?三十年来,我的发型始终是这种不受任何管束的姑娘的式样,我是不是该废掉它了呢?可这究竟是为了什么呢?我还根本不认识这个人,他就更加不认识我了。他肯定已经结婚,有孩子,有一个和我完全不同的朋友圈。
我去取回了那本预订的小书。我想,他真是一个多才多艺的人:他的报告是论及浪漫文学的,而这本小册子涉及的是十四世纪绘画的真实世界——要不他就是喜欢什么东西都要研究一下吗?小册子的封底上有作者简历,并附上了他的照片。一个很棒的人,我毫不犹豫地想道。他比我小三岁,已婚,教师,居住在海德堡附近。他在大学里攻读过德语语言文学、艺术史和法语。
这本小册子我看了两遍。这个出版社我以前没听说过,印数很少。就我所能判断的,我觉得文章写得很客观,但不是科学性的。我也已经提到过,我对艺术没有什么兴趣,不过实际上对任何人来说,那些描摹下来的拖鞋、烛台、材料和建筑物等都会引起人们的兴致,也值得读一读有关这种文化背景的论述。他无疑是一名出色的教师!
是罗默尔太太把我从梦中拉了回来。她去作了一次体检,下周还得再去一次医院,怀疑是乳腺癌。她很镇静,很坚强。她恳切地注视着我:我知道是关于狗的问题。当然,如果我不马上答应在她住院期间为她看管这只四条腿的动物,我就太自私了。我甚至还撒谎,坚持说,我为有这条狗而感到高兴,因为它可以陪伴我度过寂寞的时光。我在事后认为,如果我当时推脱照顾罗默尔太太的这条西班牙狗,也许就会出现别的结局了。
平时,只要我下班回了家,我是不会再有任何出门的动力了。我洗个澡,换上睡衣,洗洗衣服或者烫烫衣服,吃个面包,然后躺着看电视。没什么特别兴奋的事儿,不过大多数人兴许就是这样平平常常地过日子的。可是这条狗好像不怎么心满意足。虽说它是想回家吃点喝点——毕竟它同样是在办公室里度过一天又一天的,但也许它还以为自己有出去散散步这种权利吧。每当周末在家时,我通常是中午去公园,晚上则少有兴致了。此刻,一个冒险的念头萦绕在我的心中。我翻起电话号码簿。我的莱纳·维托德·恩格斯坦住在哪儿呢?难道我可以称呼他为维托德?起先我徒然地翻了半天,但我终于还是找到了他的电话号码。莱·恩格斯坦,拉滕堡——我们要找的就是他。我的天,在非上下班高峰时间开车过去只有一刻钟的路程。我还有一张拉滕堡地图,找到了他所住的大街,大约在老城区的外面。狗在疑惑地看着我。我觉得自己年轻了,喜欢冒险了。我最近一次在巴特萨斯巴赫疗养时买了一件运动衣,后来平时从没有穿过。那就现在穿上它,牵上狗,下楼去,开上车出门吧!
我看见拉滕堡圣加伦教堂的双塔出现时,我的心在蹦蹦直跳。我拐进魏恩海姆大街,最后在特拉扬大街停下车来。这个地方并非在他家附近,而是至少隔了三个街区。然后我下了车,那条西班牙狗在街角上嗅嗅,它散步时的步子是不动声色的。不管怎么说,维托德住的地区很美:乡村住宅,平平常常,而且幸运的是,它并不像老城那样被修缮得格外整洁。在刚才提到过的那条大街上有很多新建住宅,差不多在街的尽头就是二十九号,周围生长着野葡萄树。我当然不会就这么停下步子站着观察这幢房子。天还早着呢;我在街的对面走着,专注地望着这座独宅。没有灯光,看上去有点孤零零的,但有一辆小车停在大门口。我鲁莽的心跳得越来越急速了,仿佛我在实施一项极其大胆的行动一样。我走了一小段路直至街的尽头,然后又折了回来。在街的对面——那就是他的街!我踏上了归途,现在开始从另外一个角度再次审视这幢房子。在屋前花园里种植着毛地黄和锦葵,住宅后面有一块野草丛生的水果园。房子周围的地皮还没有任何建筑物。我让狗随便走,允准它在满是荨麻、芸香的田里四处翻寻。这样我就可以稍站片刻了。
只是狗根本就不想老是这么磨蹭下去,于是我又用绳子牵着它。
我的心始终兴奋不已。我们必须再越过下一条街。由于这是一个宁静安逸的地区,我也不怎么特别防备什么。直到自行车的铃声响起,才使我如梦初醒。
我的呼吸顿时停止了。是维托德!我差点撞倒了他的自行车。他一个急刹车,看见我,朝我笑笑。我也报以微笑,完全不知所措的,只觉得耳朵里嗡嗡作响。他一定是说“小心!”之类的话了,然后就离开了。他看见我了!朝我微笑了!我快乐得就像一个小孩子。我唱着歌回到了家,拥抱狗,亲吻狗,我躺在床上,可是睡不着觉。整个晚上维托德一直在注视着我,他就坐在自行车上,很随意地穿着牛仔裤和红色套衫,朝我微笑着。
次日晚上,我在同一时间做着同样的旅行,不过穿的是更好看的衣服。这一次,楼上房间里的窗子打开着,我听到收音机传出的声音很轻。此刻,我有的是耐心;我可以每天尝试一次,让他见到我,朝我微笑。也许狗会跑到他的院子里,于是我就不得不追着逮住它。维托德就会手拿一把修枝剪刀站在一棵飘逸着芳香的蔷薇树前,一定会盯住我的眼睛看,微笑着,或许还会和我攀谈几句。我想到的始终是越来越多的幸福的机遇。
又过了一天。我曾答应过罗默尔太太,要在今天到医院里看望她。我已经知道,大夫切除了她的右乳房,我感到万分震惊。我准时下班。在这几天里我就坐在罗默尔太太的办公室里,因为狗已经习惯呆在写字台下面的老地方,这个地方已经得到上司的允准。多年前,自从来到这个办公室以后,它始终屏气息声地躺在那儿,结果碰上有一天上司进门,和蔼可亲地问起这个宠物来。那时,这条狗还叫米奇或者类似普通的名字。狗从写字台前面看到这位上司时,便开始以柔和的声音叫着。
“嚯,”上司惊讶地说道,“你倒是一个保养得很好的男中音啊。你是一只爱吃鱼的迪士高吗?”从此以后,米奇就改叫迪士高了。
我带着迪士高直接从办公室驾车去医院,路上我买了鲜花,我把狗放在车上,自己爬上医院干干净净的楼梯,来到罗默尔太太的病房里。罗默尔太太躺在床上,从她的睡衣里冒出一根引流管,不过除此之外,她看上去还像以前一样。她也不觉得怎么糟糕。
“您知道吗,我已经过六十岁了,这个年龄的身体自然不会那么健壮了。如果手术后癌症真的没有了,我也不会有什么怨言了。”
她特别问起了自己的迪士高,当我向她叙述夜晚的几次愉快的外出经历时,她显得很高兴。我当然没和她说我们去了哪儿。
这一天的外出活动要比以往晚了,晚上七点以后我才到家,我还要洗澡,吃东西,最后还要在衣服柜前站上好久。这一次我究竟该穿上什么衣服?无论如何不能穿运动衣吧,又是鼠灰色,而且又单调。穿套装吗?也不要,这样不就又成了典型的职业女性了。最后,我选择了一条白色裤子,一件深蓝色套衫,一双平跟鞋。天已经开始慢慢变黑了。这次我是在那条平行的路上碰上维托德的,不过他并没有骑自行车。他急促地从我身旁走过,并没有看我,心不在焉的样子;很明显,他是想再去一下城里。小汽车停在他家前面,他家的窗门关上了,房间里没有灯光。我带着迪士高重新回到我的车里。当我们坐在车上时,我马上决定再次下车,让狗独自呆在车里。狗从没有反对将车视为自己的第二个家。
我步行去老城。大街潮乎乎的,一定是刚刚下过雨。好在我穿着很合身的鞋子,石块路面是不适宜穿高跟鞋的。维托德肯定是在这儿的一个什么地方,也许是在一个酒馆里。我平时晚上从不到酒馆去,只有和熟人一起才偶尔去去。所以我不敢肯定。第一个酒馆我可以看得很清楚,可以从外面由那个低矮的开着的窗子看到里面的客人,但我没找到他。
我走进第二个酒馆,朝四处张望。“嗨,妈妈,你是来找你老伴的吧?”一个酒鬼问我。我立马出了门,再没有勇气走进其他酒馆了。终于,我找到了一家豪华酒馆,在一个角落里坐了下来,要了一杯带葡萄酒的混合饮料。他当然也不在这儿。我付了钱,在市场广场上闲逛,看到了高高的柱子上的喷泉,柱子上面矗立着圣母雕像。到处都有古城墙的遗址;在一所学校前——难道也是遗址吗?上面的文字写道:公元九十年,罗马士兵在凯尔特人居住区罗波多努附近,建起了石头城堡。
难道维托德在电影院里看电影吗?我看了一下电影的排片表,考虑是否去看晚场电影。接着我看了看橱窗,四处闲逛着。在一家古老的木框架房屋里,人们在庆祝婚礼,在门拱的晾衣绳上挂满了小孩子杂七杂八的物件。
天黑下来的时候,我又去了一次维托德的住宅。此刻,底楼的灯亮着。外面不见一个人影,整个小区看起来相当冷清,毕竟现在是夏天和度假时间。我蹑手蹑脚地穿越生长着樱桃树和胡桃树的邻地,一直走到维托德的院子。跨越有破损的铁丝网篱笆并不难,从篱笆下面穿过去也不需要体力。我的白色裤子自然没有选对:首先,它不耐脏,其次呢,它比较容易在黑暗中发光。
胡桃树叶因为对着黑乎乎的天空而衬托得更黑了。我躲在一棵很粗大的苹果树后面,觉得自己隐蔽得严严实实。我的脉搏在乱跳。我感觉自己像一个贼,像另外一个人,好像她与那个无可指摘的女办事员一点关系都没有似的。
从后面通往院子里去的住宅较宽一面的门敞开着,而住宅正面的门关着,也许邻街的是过道、厕所和厨房吧。从一个很大的玻璃拉门可看到,有一间客厅亮着灯,一张写字台直接靠着玻璃门,前面有一个身影坐在那儿,或许就是维托德吧。我小心翼翼地慢慢摸索着向前靠近。湿濡濡的树枝擦到我的脸上,有一只被踩死了的蜗牛壳在我的脚下发出咔嚓的声音。很幸运,茂盛的水果树树丛把我严严地遮挡着,光线照不到我,但我可以看清我所渴望的对象。他就在写字台上工作,批改学生作业吗?不会,现在是假期了。或许是在撰写一本新著吧,给业余大学写一个报告,或者一封信。他一再停下手里的工作,沉思着望向黑色的院子深处——我好像觉得他正在朝我的脸张望。不过他肯定看不到我。
我无法从这个画面中脱开。我是一个望风的女人!我的脑海里老是闪过这样的念头。维托德穿着灯心绒裤子,脚穿一双香港产的黑色拖鞋,上身穿的是一件缺少纽扣、两肘有洞眼的绿羊毛衫。我对这样的马虎是不会听之任之的。纽扣少了可以马上补上,破了的套衫可以放在待补的袋子里。他的太太大概是个挺粗心的人。顺便说一句,她究竟在哪儿呢?客厅里一点儿也不整洁,沙发旁边的羊毛毯掉到了地上,窗台上的杜鹃花已经干枯,烟灰缸是满的,报纸已经堆起来了。这个家庭主妇要么就是一个邋遢的女人,要么就是出门旅行或是病了,或者她是一个对职业要求太高的女人。我真希望根本就不存在这个人。
维托德在不停地写,在这中间他曾摘下眼镜,有时抽上一支烟,有时还来回走动一番。有一次,电话铃响了。他讲话时很激动,露出一张恼火的脸,突然砰的一声挂上电话,马上又点上一支烟。然后他就不再写东西了,在房间里不停地奔跑,就像人在狗窝里一样。再接下来,他给一个人打起了电话,讲了很久,沉默一会儿,然后又讲了很长时间,尔后突然把电话挂了。他离开房间后,我从迷宫般的树丛里爬了出来,差点被一棵折断的树枝绊倒。快要下雷雨了。我终于往回家的路上赶了;天已经很晚,我的心里一片乱糟糟。
尽管好长时间不必再减肥了,但我最近还是瘦了,我睡眠很差,眼圈发黑,而且我发现,眼睛下面皱纹多了许多,眼睛充血,让我感到疼痛,而迄今为止充血的事我还没碰上过。在办公室里,我无法集中思想工作,我也不再加班加点,我还得尽量寻找一些合适的措辞。我的头儿已经觉察到这一点。他和气地断定说,兴许是罗默尔太太的病让我伤心过度了。
“您是一位出色的心理学家。”我发自内心地说。他开心地微微一笑。
周末,我和璧德一起出去购物。我想让她出出主意。这自然是件挺难的事。最后,她在“喜嘉艾”商店买了两件闪闪发光的女衬衣,一件给她即将出世的外孙的婴儿短上衣,一条大减价的裙裤,一双样子奇特的鸭嘴鞋。我买到了一件昂贵的紫罗兰花朵图案装饰的夏装,而且我还当场穿上了我们俩一致看中的惟一的一件衣服。
走在街上,我们碰上了两名男子,璧德真是什么人都认识。看样子,是她的丈夫以前给他们造过房子的熟人,其中一位是版画家,另一位是一家百货商店的采购员。我们找了一家咖啡馆喝咖啡,璧德毫无拘束地跟这两名男子调情。反正我有这样的印象,自从离婚以后她并不是清心寡欲地生活着,但她没有和我谈起过这些事情,也许是出于礼节考虑吧。穿着漂亮的衣服,面颊由于刚喝过咖啡而绯红,身体里充满一种过分激动的全新感觉,我忽然发现,因为意味深长的微笑、娇滴滴的笑声和给对方递眼色,我也同样受到了他人的重视。我的天哪,我为什么不是在三十年前就懂得这个道理呢?
两名男子走后,璧德说:“这两个人是非常好的一对,他们已经一起生活了十年。跟他们俩胡扯真是太美妙了。顺便说一句,我刚听说了莱纳·恩格斯坦的一些情况。”
我恨不得立马怒吼着跳起来:“你干吗不早说呀!”但我顿时恐惧起来:难道他也是同性恋吗?因为璧德正好说起同性恋时才提到他。我是没法将这些喜欢调情的男人分门别类的,我对此实在毫无经验可言。
“好了,你得注意了,”璧德开口道,“莱茜有一个女友,叫爱娃,爱娃和恩格斯坦的一个儿子是朋友。”
“那他是谁?”我马上问道。
“我不知道,也许是一个讨人喜欢的小青年吧,正在服民役。”
“不,我是说那个父亲!”
“哦,他是拉滕堡的老师(这我早就知道了,我在想),学生们叫他恩格斯蒂恩,他很受学生的爱戴。是莱茜说的,她去过那儿。”
“那母亲呢?”我问。
“哦,是这样,”璧德向我暗示道,“这里肯定出了点问题。据说她出门旅行好久了。”
更多的我不敢再问了,但快乐在我的内心掠过。一定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简直太棒了,然后或许我就可以拥有我的维托德了。
回到家里,我又被怀疑折磨、纠缠着。如果他真的是我觉得合适的人,那么他是否也会偏偏选中我呢,前提条件当然是,我们必须相互认识啊。现在我常常站在镜子前,将我过去整整二十年的次数加在一起也没有现在这么多。我批判性地看着自己。是否我应该进行一下面部整容呢?尽管我对此始终有那么一点反感。他今年四十九岁,外表出众——这个年龄的男人,人们始终这么说,可不会喜欢我这种年龄段的女人的。
到了晚上,我才有了一个明确的计划:我想在夜里带着迪士高去见我的梦中情人。我摸黑在他的院子里爬来爬去,狗并没有带在身边——再说我穿的是黑裤子;我穿着那种盗贼似的专业制服。此外,我偶尔也拨过他的电话号码,不过由于害怕我从没有用自己家里的电话打(我看到过太多电话窃听的报道),而是到外面的电话亭里打。我听到他先报上自己的名字,声音有时很爽朗,有时很疲惫。我总是马上挂上电话,于是我就知道,他在家,也许就坐在那张写字台前。有一次,我差点儿又撞上了他的自行车,不过完全是我故意这么做的。他只是微笑着,像第一次一样,然后以他那令人窒息的声音说道:“晚上好,老是心不在焉的,不是吗?”
我报以莞尔一笑,但遗憾的是,我并没有聪明应对或者对答如流。两周后,罗默尔太太出院了,我将迪士高还给了她。现在没有了伴儿,我心中半是高兴,半是悲伤。可是,没有狗我为什么就不能晚上出去散步了呢?但罗默尔太太还有件心事没了结呢:她还想马上去疗养,这样又会出现狗无人照料的问题。她的妹妹对动物毛发有过敏反应,她的女儿已经去美国一年了。我当然马上向她解释,乐意再为她看管四个星期。
没有迪士高的第一个晚上,我没有出门。这两个星期里我有好多事情都没做,很需要我好好处理一下呢。我的小家已经差不多疏于整理,我的衣箱已经堆满,我还得去赶紧修修头发,做做护理性的面膜。可我感觉自己上了瘾,上了瘾的人只能以最大的意志力克制自己去寻找自己的欲望这一目标。
不过,第二天没有狗的陪伴我照样又上路了。我路过维托德住宅时,天已朦胧,另外一辆小车停在大门前面。有客人!一个念头惊恐地朝我袭来,是璧德的女儿,她早已和她的女友来过这里,也许是偶然来这儿看望他吧。但说不定这是一次大巧合呢;无论如何,这辆车看上去不是年轻人开的,车子显得太没有派头。我在拉滕堡逛了一圈,直等到天完全暗下来。在此期间我已经熟悉了这里的地形。在夜色的保护下我开始了第二回合。就像上次一样,我又在苹果园里爬来爬去,脏物溅到了我的眼睛里,我将自己砰砰跳动的心视为新活力的象征。不错,是有客人在。显然不是他的儿子,而是一个女人。偌大的玻璃门敞开着,我断断续续地能听到一些声音。难道是他的老婆吗?我俯下身,几乎是用四肢爬行,蹑手蹑脚地走近。这个陌生女子估计四十出头,但看上去气色不佳。她瘦小,黑头发,一张脸长得挺有吸引力,但根本算不上漂亮。她穿的绿衬衣上别着一件很别致的东方饰物。她一刻不停地抽着烟,看起来维托德也抽了不少。我讨厌这种烟雾缭绕的场景。我要是他的老婆,早就让他戒烟了。一只空葡萄酒瓶滚到了地上,那女人还用脚将酒瓶挡住了,一瓶打开的酒放在桌子上,旁边的两杯酒还差不多满着没喝呢。
维托德说话不多,声音始终很轻,我都听不清楚他在讲些什么。但女人在叫嚷着,用的几乎是歇斯底里的刺耳的最高声部。我这才忽然明白她究竟是怎么回事了:原来她是个酒鬼。不是说她现在喝醉了,在我整个青春岁月中,我亲眼目睹过我的一个酗酒阿姨身体恶化的全过程,此刻我还以为,我的阿姨在这儿又复活了。
兴许她真的是他的老婆吧。就我所能想象的,她对他进行了猛烈的指责,他应为他们关系的失败负责。有一次我还清楚地听到维托德说道:“希尔柯,这是你的最后一次机会,你千万别再放弃了!现在不是一切从头开始了嘛!”
哦,原来是这样,这个希尔柯因为受不了戒酒治疗而逃出来了。在过道后面,可以看到有两只旅行手提包还没解开。我非常同情维托德,这个可怜的人,他可不该有这样的女人啊。连家务活都不做,还不管丈夫和孩子!我觉得对维托德的不幸开始渐渐明白过来了。
尽管是盛夏,但在潮湿的苹果树下我还是冷得发抖。我又往维托德的家靠近了一步。一只苹果喀嚓一声从树枝上掉落下来。维托德和希尔柯似乎也听到了响声,不过又继续谈下去,他们继续抽烟、喝酒。这样的场景我以前仅仅在电影里看见过。俩人解开行李,互相道歉,其实是在折磨自己,更深地讨厌自己。她叫他“莱纳”,这我非常清楚,对我来说他就是“维托德”。
我偷听了好久,努力使自己砰砰跳动的心保持平静,这样就可以不至于让他们俩在客厅里也能听到这种犹如炸弹的滴答声了。有时,维托德会习惯性地穿过客厅,有一次将还在燃烧着的香烟头从敞开的门扔到了院子里;烟头就落到了我的跟前,我还担心烟头的微光可能会变亮,继尔他就可以看见我呢。烟头熄灭了,我也决定现在该是离开的时候了。虽然我非常兴奋,但我还是觉得很累,毕竟现在已经很晚了。
就在我转身的时候,我听到希尔柯突然大声吼道:“那我就把我们俩一起杀了!”话音刚落,她就从夹克袋里拔出一把左轮手枪。由于惊恐,我的右腿绊倒在地,感觉很疼。我的天哪,她是疯了!我正想冲过去,站在维托德的面前。可他早已经迈开大步冲到她面前,一把将她的手枪抢去了。她并没有动手反抗。
这个时候我可不能回家去。一切在大约五分钟沉默之后又重新开始了。在这期间,俩人只是互相瞧瞧。维托德坐在沙发上,手里拿着那把左轮手枪。她的手枪从哪儿搞来的,他已经不感兴趣了。现在他们俩又继续谈起过去、其他男人、其他女人,谈起他的岳母和儿子们,谈到了钱,当然也还谈到了这座攀满了葡萄的宅院。大多数谈话内容我都无法理解,因为我不知道它的来龙去脉。忽然间,希尔柯冷淡尖刻地说道:“如果我不和他睡觉的话,你那狗屎就永远出不了。”
维托德顿时脸色煞白。
他举起手枪,朝她射去。听见枪声,我一个激灵,冲向充满灯光的阳台。希尔柯倒下了,翻着白眼,鲜血从她的绿衬衣里涌出来。
维托德已经赶到她的身边,朝她叫喊着,跑到电话旁边,又停下来,拿出电话簿,翻了翻,才发现自己没戴眼镜,骂了一声,重新朝流血的妻子瞅了瞅,似乎失去了理智。
我进了房间。看来他根本没吃惊。
“快,快去叫大夫。”他脸色苍白地说,一屁股坐在一张椅子上。我给他点上一支烟,将眼镜递到他手上。
“所有的事都由我来管.”我尽可能镇静地说道。他毫无表情地注视我,似乎是戴着一副厚潜水镜游泳,他喝了口酒,但没抽烟。受惊吓了,我在想。然后我看了看那个女人:她皮肤松弛。听不到她的呼吸声。他就像一个特写镜头。我看见,现在将她的珊瑚、银子和珍珠母制成的首饰衬托得很鲜明的,不再是绿衬衣的底色,而是完全浸润着鲜血的发出黑光的衬衣。
“您太太已经死了。”我说。他发出大声的呻吟。
“叫警察。”他终于挤出话来,拿着酒杯指着电话方向。我走到电话机前。不,你不能这么做,我的脑海里突然冒出这个念头,他会被判刑,而现在我们才刚刚相识啊。他会坐几年牢的。
“您该想想别的办法,”我说,“否则您会因为谋杀而终身监禁,至少也是打人致死罪。”
他再次无助地看着我,突然哽住了。
“您家里有白酒吗?”我问,因为我在一本书上看到过,酩酊大醉后的行为不能认定为有预谋和故意。他摸索着走到柜子前,拿起一瓶已打开的威士忌,将酒瓶递给我。
“您这下该注意了,”我说,试图给他暗示,“您现在把整瓶酒喝完。一旦您跌倒在地上,失去知觉,我会在十分钟后报警。在审讯时您就说什么也回想不起来了。”
维托德本想反对,尽管受到了惊吓,但他似乎觉得这一计划还是有点不符合逻辑,或者不合适。他“可是可是”地说了几次,然后端着那瓶酒。不知怎么,他觉得这就像演戏似的,马上神志模糊地躺在地上,昏睡好几个小时,这是最好的一种情况。还有一种可能是,他不停地喝,然后喝不下去了,这时我就非常担心,也许他就会马上和盘托出。
五分钟后,我们只是互相对视了一下,他便将整瓶威士忌酒一饮而尽。我将手放在他的手上。“一切都会好的。”我慈母般地说道。他突然像傻子似地讪笑着,不由自主地躺倒在地毯上。
好了,现在怎么办?这就报警吧,我想道。这时我听见后面传来呼噜声。我吓死了。我转过身来:希尔柯动了动身子,呻吟着,活转过来了。这可怎么行啊,维托德必须永远除掉她才是。我拿起左轮手枪,它就在我面前的长沙发茶几上,我走到阳台门那儿,瞄准,开枪——击中了她的头部。她无力地倒下。维托德发出呻吟声,可他什么都不理解。
我马上明白,我犯下了一个错误:一旦第一次没有击中,那么第二次开枪就不会像打人致死那样属于冲动行为了。就是说,现在看上去要像正当防卫,毕竟希尔柯也是想要开枪的啊。我必须要从她的座位那儿朝维托德的方向射击。
我慢慢变得歇斯底里起来,我必须马上离开这个混乱不堪的是非之地。但刚才那件事必须得做啊。于是我站在希尔柯椅子的位置上,朝维托德大腿旁边的地毯上开枪。只听见维托德一声惨叫,又突然呻吟了一下,我这才发现:原来他的大腿在流血。一定是击中或擦伤了他的腿。我将他的裤腿捋开,还好谢天谢地,只是擦伤了点儿皮,这样我就可以不用多管了。
是不是有人听见枪声了呢?幸好维托德的宅院很偏僻,房子周围是空地,再旁边的邻居全都度假去了。但真的全都走了吗?我得赶紧离开。我穿过阳台门离开了屋子,再重新爬进苹果树。且慢!我忽然告诉自己:你还留下指纹了呢!究竟怎么搞的?我又回去。很清楚,手枪上,眼镜上,维托德身上都留下了指纹。我将手枪和眼镜藏在我的手提包里。将这两样东西上的指纹擦掉,我现在可是一点力气也没有了。我飞速地奔出门外。是不是有人看见我了呢?终于,我走到了我的车子跟前,上了车,全身颤抖着开车跑了。我的心情很沉闷,是我把事情彻底搞砸了。后来我才想到,我一定要报警,我向维托德许诺过。
我在一个早已熟悉的电话亭边上停下车来。幸运的是,我一下就看清楚了电话簿最前面的报警电话号码,这时候我连自己家的电话号码都想不起来了。我以一种完全陌生的声音说道:“我刚听到了枪声……”有人马上打断了我,想先知道我的名字和我的住址。可是我没有回答,而是喊道:“请马上到那儿去!”并报上了维托德的地址,然后挂了电话。我急匆匆地上了车往回家的路上赶。在家里我开始号啕大哭,真想一直哭下去。
我的牙在打战,我完全筋疲力尽了,可脑子异常清醒。我无法想象,数小时后就得坐在办公室里上班,可这是很有必要的,因为我平时从不生病,现在无论如何不能缺席。我把热水送上,钻进浴盆,只露出头部,以止住牙齿打战。等到我泡在热水中时,我才惊慌地想起:也许警察还不清楚具体的地址呢,维托德也许还在流血,到最后死了——由于我的过失而流血致死,再不能看我一眼,朝我微笑。我必须给他打个电话确证一下。可是我心里始终存有电话窃听装置这样一个摆脱不了的念头。那就到大街上去,到一个电话亭,往他家打电话吧!可要是附近有人夜半时分在电话亭里看到我,那一定会引起怀疑的。可是我可不能让维托德失血而死啊!
我痛苦地从浴缸里出来,匆匆擦了擦身子,穿上浴衣,拿了女邻居家的钥匙。她去度假了,我每天给她浇花。我走到走廊,打开房间门,拿起电话,拨了维托德家的电话。“喂,您是谁?”一个陌生男子的声音问道。我挂下电话,一切都挺好的。大夫该是给维托德包扎过了,维托德应该躺在床上了吧。我稍稍轻松了点,又把陌生的房间锁上,重新回到热乎乎的浴盆里。
可是,如果有人看到女邻居家竟然亮起了灯,那该怎么办?她不是去度假了吗!——这一念头忽然在我脑海里一闪而过,那么这也会引起人们警觉的!而一旦他们有电话窃听装置,那么从一个恰好这时在意大利度假的女人房间里往外面打电话,这就更加会引起怀疑了。
哦,我的天哪!我的手提包里还放着一副陌生眼镜,尤其还有那把杀人凶器。我在浴缸里无法平静下来了。第二次出去,第二次擦干身子,第二次穿上浴衣。那副眼镜被包在一条毛巾里,我对着厨房的桌子砸了几次。碎片扔进了垃圾桶,我可以明天将垃圾倒掉。难道左轮手枪也同样应该采取这种方式吗?这自然就太不谨慎了,我得采取更加巧妙的方式将这把手枪脱手掉。
可是终于,我考虑到,我并没有处在直接的危险之中。谁也不会将这件事和我本人联系起来,在拉滕堡,谁也不认识我。维托德不知道我是谁,仅仅见过我三次,其中两次根本对我不感兴趣,第三次见到我是在惊吓之中。另外,他真的不可能回想起任何情形,我第二次开枪射击时他还没恢复知觉呢。
警察对这一切如何看待呢?此外,我有没有犯下错误,是不是有什么东西遗忘在他那儿了?不,我不抽烟,不会留下香烟烟蒂作为在犯罪现场的罪证,也没丢失什么口袋书之类的东西。可这时我猛然想起:我在潮湿的院子里留下了脚印,最后甚至还有地毯上的脚印。为了能特别轻手轻脚地溜走,我才穿着体操鞋。平时我从不穿这双鞋子,这双鞋和那条鼠灰色的运动服一样是我在疗养时带回来的。这些必须消除掉才是!我想道。我马上拿起鞋子,将它放在那只装得半满的红十字会袋子里。下个星期会有人把它取走。那把左轮手枪我放在了废物间的一只箱子里,准备第二天寻找一个更好的藏匿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