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一点十五分重新开庭,费斯克法官说:“请娜汀·包尔太太返回证人席,包尔太太!梅森先生,你可以开始反诘问了。”

梅森等待娜汀就座,她以反抗的眼神怒视着他,彷佛是要看他敢不敢使出最恶毒的招数。

“你在游泳池看到那个女人,”梅森问。

“是否只是惊鸿一瞥?”

“我看到她有一阵子,只不过她移动很迅速。”

“你只在她跑向游泳池时看到她的脸,对不对?”

“只有在那时候,我才可能看清楚她的长相。”

“你说‘可能看清楚’,是不是指如果你一直盯着她看的话,才可能看清她的长相?”

“她移动得很快,而且我的望远镜出了点小问题……反正我看到她了。”

“后来你看见她跳进水里,游到泳池的另一边,趴在秘密金库前面,而从头到尾她都背对着你,是吗?”

“从她离开游泳池之后,是那样没错。”

“她在池里的时候,脸是藏在水面下吗?”

“是的。”

“好,”梅森说。

“我去找你的时候,你的头发是湿的。”

“我原本在淋浴。”

“通常你淋浴都会把头发弄湿吗?”

“有时会。我打算第二天去做头发,所以没有特别小心。”

“你记得我向你讨香烟,而你叫我自己从你的皮包拿吗?”

“记得。”

“我打开皮包拿香烟,这时你从卧室冲出来,身上只披着敞开的浴袍,急得顾不了遮羞。”

“我想要表现我的待客之道,而且我以为你是绅士。”

“然后你是否拿了一包香烟给我?”梅森问。

“是的。”

“请记住,你已经宣誓过了,”梅森说。

“那包烟是你从皮包中拿出来的,还是你从房间冲出来的时候就抓在手上的?”

“其实是我抓在手上的。”

“你会急着拿烟给我,是因为你知道皮包里的烟已经湿透了,因为你曾经只穿着内衣裤游泳,然后把湿内衣收在皮包里,对不对?”

“抗议,”欧斯比说。

“这并非适当的反诘问,涉及假设的事实以及在诘问时未提及的事件。”

“我想我有权问这个问题,”梅森说。

“以证明证人是否有偏见。”

费斯克法官沉思地打量着证人。

“我要让证人回答这个问题,我自己对这个问题也很感兴趣。”

她说:“我突然觉得,不喜欢你去翻动我的私人物品,所以我拿烟给你,免得你自己动手。”

“你并未回答问题,”梅森说。

“你是否因为皮包里的香烟被湿内衣弄潮了,所以才会有那样的举动?”

她迟疑了一会,然后以反抗的眼神看着他。

“不!”她激动般地吐出这个字。

梅森说:“我和你谈了一会,后来你答应和我共乘,而我在途中提起卡生有个女友在拉斯维加斯,对不对?”

“是的。”

“然后你立刻要我尽快让你在可以叫到计程车的地方下车,对不对?”

“没错。”

“我让你下车了吧?”

“对。”

“你是不是拦了计程车去机场?”

“是的。”

“非常好,”梅森说。

“现在我再问你一件事。你去拉斯维加斯,是否随身携带了由A·B·L·西蒙持有并背书的有价证券?”

“没有。”

“你到伊登家时,是否注意到秘密金库打开了?”

“有的。”

“你有没有去碰秘密金库?”

“没有。”

“你有没有从秘密金库中取出任何债券?”

“没有。”

“我认为,”梅森说。

“你就是那个从房子跑出来跃入池中,游向秘密金库的女人;我认为你并未裸泳,而是穿着内裤和胸罩,你将秘密金库中的债券洗劫一空,然后又游回去穿上衣服,把脱下来的湿内衣扭乾放进皮包里。”

“我没做这种事。”

“你是否携带任何证券前往拉斯维加斯?”

“没有。”

梅森说:“我要给你看检方引进的证物,一个以烫金字母标明‘P·梅森’的公文箱,然后问你在本次审判前是否曾经看过。”

“我没看过。”

“你是否安排让它被偷摆进我在拉斯维加斯租住的旅馆房间?”

“噢,庭上,”欧斯比说。

“这些问题太不着边际了,不是适当的反诘问,我不能忍受这种全无实据的指控。”

费斯克法官沉思良久,然后说:“这对辩方而言是必要的问题,可以检验证人的偏见和动机。我在此前提下允许这个问题,证人请回答。”

“没有。”她说。

梅森走到被告席,把手伸向戴拉。她交给他一个德瑞克带来的信封。

梅森走近证人,夸张地打开信封,取出一张纸,纸上分成十个方格,每格中各有一枚指纹。

“我要请教这些是不是你的指纹。”

“等一下,”欧斯比叫道,同时一跃而起。

“我反对这项程序,这完全不合常理,辩方律师无权做这种暗示。”

“什么暗示?”梅森问。

“暗示这位年轻女士被采集了指纹,我抗议。”

“我向庭上、检察官,以及陪审团诸位保证,”梅森说。

“辩方无意暗示这些指纹是由政府部门采集的,完全相反,我只是单纯地请教证人这些是不是她的指纹。”

“这是要证人推论,”欧斯比说。

“并非正当的反诘问。”

“我想是的。”费斯克法官说着,朝梅森皱眉。

“询问证人署名是否为真,是公认被允许的,”梅森说。

“我只是要问证人,这些指纹是否确为她的指纹。”

“但证人只要用眼睛一看就可以分辨出署名的真假,”费斯克法官说。

“而指纹则需要相当专门的知识。”

梅森说:“我并不反对证人在纸上印下指纹,然后把两张纸交给法庭人员比对。如果这些并非证人的指纹,那么这件事就到此为止。”

“但你为何要做这种事呢?”欧斯比问。

“因为我有权询问证人某些指纹是不是她的,就像问某个署名是不是她的一样。”

“我从未有过类似的经验,”费斯克法官说。

“不过,我倾向在对这个问题作裁决之前,先采取证人的指纹,再将两张纸登记比对,然后本庭再传立场公正的指纹专家来决定这个问题。”

“我可以接受。”梅森说。

“我能否询问你提出这个问题的理由?”费斯克法官问。

“我想建立一个关于此证人立场及可信度的事实,庭上。目前我还不能多作解释,否则等于是揭示辩方的法庭策略,而证人也可以……”

“很好,”费斯克法官俐落地打断。

“毕竟还有陪审团在场,我建议我们不要再讨论此问题。现在休庭十分钟,供采取证人指纹及登记比对之用。”

“我丝毫看不出有任何理由。”欧斯比说。

“我想已经够清楚了,”费斯克法官说。

“我希望让辩方由各种层面来进行反诘问,这是我一贯的立场,尤其这是一场重罪审判,而这又是一位关键性的证人。”

费斯克法官离席后,法庭上议论纷纷。报社记者涌向梅森发问,都被他含笑的一句“不予置评”打发。

再度开庭后,助理检察官激忿般地起立发言。

“庭上,”他说。

“我们已将证人的指纹交由警方一名专家比对,结果和梅森提供的指纹毫无相似之处。我认为佩利·梅森早就知道结果,也认为佩利·梅森行为失当,利用法庭程序企图使证人心生恐惧,并让陪审团留下错误的印象。”

梅森不愠不火地说:“如果检方所称的专家愿意宣誓登上证人席,证明两组指纹并不相同,我方才会受到他证词的约束。我现在撤回向证人诘问是否为其指纹的问题。我建议中断反诘问,请专家登上证人席。”

“很好,”欧斯比说,他似乎气得七窍生烟。

“包尔太太,请离席,我方现在要传赫威·拉瓦。”

“拉瓦先生可是地检署的指纹专家?”梅森问。

“他来自治安官办公室。”

“很好,”梅森说。

“我认可拉瓦先生的资格,检方可以进行诘问了。”

“我给你两张印有指纹的纸,”欧斯比说。

“一张标明‘指纹A’,另一张标明‘指纹B’。”

“是的,先生。”

“我先请教指纹B是什么。”

“是刚才在证人席上的证人娜汀·包尔太太的指纹。”

“那么指纹A呢?”

“是梅森先生向证人出示的指纹。”

“指纹A和指纹B可有任何雷同处?”

“没有。”

“是同一个人的指纹吗?”

“不是。”

“指纹A之中,是否有任何与指纹B为同一人留下的指纹?”

“没有,先生。”

“指纹中是否有娜汀·包尔的指纹?”

“没有。”

“我没有进一步的问题了。”欧斯比说。

“我方放弃反诘问权利,”梅森说。

“辩方只要求将两份文件登录为证物。”

“检方不需要这些证物。”欧斯比大叫。

“那么请列为辩方证物,”梅森慷慨地挥挥手,表示他的处理方式是多么地公平。

“辩方证物一和证物二。”

“很好,”费斯克法官说。

“所请照准。现在,包尔太太请回证人席继续接受反诘问。”

“我方没有进一步反诘问。”梅森说。

“好,包尔太太,你可以离开了。”

“检方证人诘问终结。”欧斯比说。

“辩方是否希望休庭?”费斯克法官问。

“不需要,”梅森说。

“辩方将传唤唯一的证人艾思黛·蓝金。”

“是辩方唯一的证人吗?”欧斯比讶然询问。

“是唯一的证人,”梅森说。

“但已经足够了。”

费斯克法官说:“蓝金小姐,是否可请你登上证人席?”

艾思黛·蓝金是一位身材高?匀称的红发女郎,她在证人席上就座,叠起双腿,看了陪审团一眼,然后转向佩利·梅森。

“你住在哪里?蓝金小姐。”

“内华达州拉斯维加斯。”

“今年三月十五日也住在该地吗?”

“是的。”

“你的职业呢?”

“我经营一家夜间营业的礼品店。”

“可不可以略述商品性质?”

“皮件、珍玩、一些盥洗用品、各种明信片、拉斯维加斯纪念品、杂志、香烟,还有一些行李。”

“三月十五日晚上,你是否接到服务生领班的订货,要买公文箱?”

“有的。”

“当时几点钟?”

“晚上九点四十五分。”

“如果再看到那个公文箱,你能否指认?”

“可以。”

梅森说:“请看检方证物二十六A,请问是否见过?”

证人接过公文箱,左右看了一下。

“是的,这正是我当时卖出的公文箱。”

“在当天晚上九点四十五分之前,它一直是贵宝号的存货吗?”

“是的。”

“好,”梅森说。

“反诘问。”

欧斯比带着冷笑起身。

“蓝金小姐,你可知道,检方证物二十六A可能是梅森先生故意订购来扰乱警方的?而且警方在其中寻获的有价证券,可能是由梅森先生从另一个公文箱中取出放入的?”

“抗议,”梅森说。

“这是要求证人臆测。既然检方声称这个装着有价证券的公文箱是由本人购自拉斯维加斯,我就有权证明它的来处。”

“但这证词毫无意义,”欧斯比说。

“只是证人的片面认定。”

“此点我建议检方向陪审团力争,我认为证词具有重大意义,因为当时我被拉斯维加斯警方盯梢。”

“证词无法证明这一点,”欧斯比说。

“而且与案情无关。”

“好,那么辩方希望再传崔格警官接受反诘问,以建立我被跟踪的事实。”

“检方证人讯问已终结,不能重开。”欧斯比抗议道。

“好,”梅森说。

“我对崔格警官的诚实具有绝对信心,我要传他为辩方证人。”

崔格警官一头雾水似地上前。

梅森说:·“检方证物二十六A,就是在我房中找到的公文箱,是由谁找到的?”

“是我。”

“你是否注意到房中还有其他公文箱?”

“没有,不过房中是还有个行李箱。”

“你到我房中是怀有目的,对吧?”

“是的。”

“据你所知,当时我是否被盯梢?”

“有一位便衣警员奉命监视你。”

“你是否恐吓说,要申请搜索状来搜我的房间?”

“是的。”

“目的为何?”

“找寻一只装着债券的公文箱。”

“找到了吗?”

“找到了。”

“房里还有其他公文箱吗?不管是已经装了债券或本来装着债券的?”

“我……我承认我不知道。”崔格警官说。

“为什么不知道?”

“因为我的目的是去找一个里面有债券的公文箱,既然找到了,我也就没有做进一步的搜查。”

“所以,”梅森说。

“据你所知,房中只有一个公文箱,也就是检方证物二十六A。”

“是的。”

“你是否曾在证物二十六A上采集指纹?”

“有的。”

“找到什么指纹?”

“我们找到你的,还有另外一人的,但那人身分不明。现在我猜想可能是艾思黛·蓝金小姐的指纹。”

“指纹的照片,你带来了吗?”梅森问。

“在我的公事包里。”

“可否请你出示?”

崔格取出照片。

“我方希望将照片列为辩方证物三和证物四,”梅森说。

“我对这位证人没有进一步的问题了。”

“没有问题。”欧斯比说。

“你可以离开了。”梅森说,然后转向略显吃惊的检察官。

“辩方证人讯问终结,庭上,我方没有其他证人。”

费斯克法官似乎和欧斯比一样惊讶。

“你想要开始辩论吗?”

“控方早已准备就绪。”欧斯比不服气似地说。

“辩方也是。”梅森说。

“好,”费斯克法官说。

“辩论开始。”

欧斯比走上前去对陪审团发言。

“庭上,陪审团的女士先生,这是一件不寻常的案子,涉及冷血的蓄意谋杀。死者或许并非完人,但他仍有生存的权利,以及受法律保护的权力。被告薇安·卡生发觉自己对他已经没有感情,着手离婚,她认为丈夫手中持有一定数量的债券,结果也证明确实如此,这点如有争议,就是低估了诸位的智力。这提供了谋杀的部分动机,除此之外,显然还有两名被告之间突然产生的私情。我很想说这件案子根本没什么可争议,但我必须向诸位指出几点事实,以免诸位受到戏剧化的最后辩论所混淆。我想指出,证人娜汀·包尔的可信度虽然无疑曾受到攻击,但她的表现令人激赏。她曾坦白向诸位表示,她深信跃入池中的女性就是薇安·卡生,但她并未作肯定指认,我想这就是最佳指标,彰显出证人的持平公正。观诸这位证人的行止,我认为辩方律师无论如何处心积虑加以诬蔑,都只会让被告的罪行更加不容怀疑。

“两名被告在遮蔽秘密金库的瓷砖上都留下指纹,铁证如山,证明被告曾触及瓷砖的内面。诸位也可以亲眼看见做为证物的照片,只要看看照片,诸位心中自有定论,不需具备专门知识,也可以看出指纹符合。

“被告会在瓷砖底部和秘密金库内部都留下指纹,这是为什么呢?请诸位自问。只有一种合理的解释:就是他们杀害了洛林·卡生,又取走债券。他们自己留下现金,又想把债券拿去过户,而这些偷来的债券却在他们的律师佩利·梅森身上被发现。这难道会是巧合吗?没有人这么天真吧?不要让辩方律师蒙蔽了你们的眼睛。我要求诸位判决两名被告有罪,罪名是一级谋杀。”

欧斯比转身回到检方席。

梅森起身朝陪审团一笑。

“庭上,陪审团的女士先生,我发现辩方处于不利的情势,对辩方不利的证词完全来自娜汀·包尔。助理检察官向诸位保证娜汀·包尔是个理智而公正的女性,只因为她没有指认看见薇安·卡生纵身跃入游泳池。这就是她持平公正的最佳指标,对她的攻击只会使被告的罪行更加不容怀疑。其实,娜汀·包尔不敢说她看见薇安·卡生跳进游泳池,因为她确知那不是薇安·卡生,一旦日后证明果然另有其人,她就要担上伪证的罪名。她一再闪烁规避,但检察官却要求诸位相信那正是诚实的最佳指标。如果那真的是最佳指标,恐怕显示出的结果并非诚实吧?

“她为什么不肯明白表示她的确不知道跃入池中的裸女是谁?为什么不肯承认她根本没有看到那女人的脸?这不免令人怀疑她是否真的看到了一个裸女?这是否只是她编织出来的故事,以便隐藏她在本案中的真正角色,而以毫不偏颇的证人身分出现呢?还有,她为什么不主动向警方报告呢?为什么反而回家去淋浴,而且还把头发都淋湿了呢?她皮包中的香烟为什么会受潮?让我来告诉你们吧。因为,跳进游泳池,后来又取走债券的女人就是她!接下来我将向诸位证明,不会让诸位有任何合理的怀疑。

“大家都很清楚警方办案的习惯,他们认定一名嫌犯之后,便会提出各种证据来支持那个人有罪的假设,而忽略掉指出犯罪者另有其人的证据。我向各位指出,证人娜汀·包尔在得知债券藏匿处之后,就游泳过去取走债券,装在塑胶袋里,然后回到原处穿上衣服,但就在她跃入泳池之际,已经被洛林·卡生看见了。洛林·卡生冲出来,正好赶上娜汀·包尔要爬出游泳池,他抓住她,把她的头按进水里,直到她交出债券为止。

“我们凭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卡生两截袖子都湿了!如果只是为了打开水中的机关,不会弄湿两只手,正如崔格警官后来的做法,也是最自然的做法,他只要卷起右手的袖子,单手就可以完成了。卡生两截袖子都弄湿,是为了要抓住泳池中的人的缘故!以下我将要证明,池中泳者并非娜汀·包尔声称看见的神秘裸女,而正是娜汀·包尔本人。

“洛林·卡生虽曾一度抓住泳者,但最后又被她逃脱了,于是他在那人放衣服的地方守株待兔,因为他知道泳者不可能只穿着湿透的内衣裤离开。

“娜汀·包尔怎么办呢?她被困住了。于是她悄悄溜进厨房拿了一把刀,走到铁丝网旁边那个洛林·卡生在守候的地方。卡生背对着铁丝网,使她偷袭得手,把刀子刺进他身上,这一来解决了所有的问题。

“娜汀·包尔再次跃入池中,从水里越过铁丝网,回到起居室换上留在那里的衣服,并把湿内衣放进皮包里,这才带着偷来的债券走回山上停车的地方。她开车回到公寓,正在换衣服,偏偏我在这时候登门拜访。她吓坏了,尤其在她觉悟到自己已不智地让我有机会发现皮包里的香烟湿透了的时候。

“她突然惊觉到必须为财务上的巨大变化找藉口,她的经济状况一向只是普通,靠微薄的薪水过活,如今一夕致富,应该要如何解释?正好我提到拉斯维加斯,让她有了主意。她可以到拉斯维加斯赌钱,一段时间之后,便可诿称钜款是在赌桌上赢来的。

“她太精明了,她知道偷来的现金可以留下,但债券却容易追查,那么要怎么办呢?她弄了个上面用烫金字写着P·梅森的公文箱,把债券放进去栽我的赃,然后再向当局密告,说我手上有大批债券,而且是我的当事人,也就是本案被告给我的。

“这点是我无法完全证明,无法使诸位没有合理的怀疑,但我只不过是个律师,没有警方的组织和资源,更不能指望获得拉斯维加斯警方的协助。可是,我的说明虽然不能使诸位免除对于娜汀·包尔犯案的合理怀疑,但应已引发诸位心中对本案中被告有罪的合理怀疑,若果真如此,诸位就必须判决被告无罪,这是法律规定的。

“诸位将注意到本案中的证物,包括警方宣称无从指认的指纹照片,也会注意到照片中被圈起来的,据说在秘密金库的盖子上发现的本案被告的指纹。我现在要求诸位将专家监定过的娜汀·包尔本人的指纹带进陪审团室,和警方迄今仍无法判定身分的指纹比对。诸位并不须具备指纹专家的知识,就可以进行这种比对,只要找出相似点就可以了。在出示瓷砖上采得的被告指纹时,警官已向诸位解释过。瓷砖上当然会有两名被告的指纹,为什么不会?那是两名被告的房子,薇安·卡生和莫利·伊登各自拥有一半。如果你回到家,突然发现游泳池畔的一块瓷砖竟然是秘密金库的盖子,你会怎么办?你难道不会想知道里面原来放了什么东西吗?难道不会弯下腰去查看吗?

“检方告诉大家,秘密金库里有两名被告的指纹,但不能指明究竟是何时留下的。”

梅森戏剧性地停顿一下。

“检方说不出指纹是在凶案发生前还是发生后留下的,也不能否认指纹是在凶案前一晚留下的。两名被告发现了债券的藏匿处,决定等卡生再来开秘密金库时把他揪上法庭,迫使他承认藏匿共同财产,从而以藐视法庭的罪名定罪。姑且让我们假设他们企图这么做,结果计划没成功,却发现洛林·卡生已被人谋害。

“女士先生们,我这里有十二个放大镜,我会交给法庭办事员。庭上将会指示诸位,你们有权将本案证物带进陪审团室研究考量。现在我只要求诸位带着这些照片和娜汀·包尔的完整指纹……”

“等一下!”欧斯比大叫。

“这是不当行为。陪审员不能以指纹专家自居,如果现在有这方面的问题的话,那我们就再重开本庭,请治安官办公室的专家来向诸位解释那些指纹是无法辨认的,相似点不足,不能拿来和任何人的指纹比对。我方不能容许陪审员拿着这些东西进去胡乱比较,因为连专家都未必……”

“且慢,”费斯克法官插嘴。

“你已经表达了抗议之意。本庭倾向认为,这虽然不是正常做法,但梅森先生是对的,陪审员有权利将证物带进去参考,我们也不能对证物的使用方法加以限制。”

“谢谢庭上,”梅森说,然后转向陪审团鞠了一躬。

“各位应该记得检察官也说过,比对这些照片上的指纹,并不需要专门知识,只要看看这些照片,心中自有定论。诸位研究过证物之后,对被告的罪行如有任何合理怀疑,就必须判决无罪,这也是法庭的规定,谢谢。”

梅森坐下。

这时欧斯比似乎豁出去了,他气急败坏地站起来,对陪审团叫嚣、捶桌子,指着梅森大骂他没有职业道德、没有专业修养,说他不敢传唤指纹专家来证明那些是娜汀·包尔的指纹,是出自心虚。梅森笑而不语,那是胜利者宽宏的笑容。

陪审团退席两小时半,回来时便宣布两名被告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