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寡妇血案》导读
程佳客/文
关于亨利·梅利维尔爵士
1935年发表的《红寡妇血案》是亨利·梅利维尔爵士系列的第三部作品(另两部分别是《瘟疫庄谋杀案》和《白修道院谋杀案》)。两年的时间里,约翰·狄克森·卡尔在三座古老怪异的宅子里,策划了三幕连续谋杀的好戏,把个性侦探H·M·推上舞台。
在《瘟疫庄谋杀案》中姗姗来迟的亨利·梅利维尔爵士,只不过是个雏形。他有着温斯顿·丘吉尔的外形,有炸药桶一般的火暴脾气,性格有些无厘头,但又令人感到可靠。这样的亨利·梅利维尔爵士,到了《白修道院谋杀案》时,已经从头至尾挑大梁了。
他的口头禅——“滚开”、“哼——呸!”等,渐渐开始深入人心,古怪滑稽而又不失睿智,言语间充满了哲理,让人肃然起敬。相比前两部作品,《红寡妇血案》在人物塑造方面略显单薄,除了冒几句口头禅之外,亨利·梅利维尔爵士并无惊人之举,也许约翰·狄克森·卡尔觉得,张扬乖庚的性格点到就好,毕竟来日方长呢!
至此,亨利·梅利维尔爵士算是站稳了脚跟,静静等待在《犹大之窗》中步入辉煌。
当然了,想要体会亨利·梅利维尔爵士令人忍俊不禁的性格,最好还是通过《女郎她死了》《爬虫类馆杀人事件》等卡尔中后期的作品来传递信息。因为在这个时期,约翰·狄克森·卡尔已经无所顾虑、全力塑造独一无二的老顽童亨利·梅利维尔爵士了。
关于历史
约翰·狄克森·卡尔是一个喜欢讲故事的作者,这不仅是指他本人讲故事,同时他也愿意,让自己小说中的人物,来为读者讲故事。尽管这样,《红寡妇血案》里的“故事中的故事”,却是我读过的最精彩的一个了。
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从巴黎人民起义、吉伦特派和雅各宾派轮流执政,到路易十六被砍死在断头台下,交织了政治、爱情、冒险、悬疑和恐怖,令人热血沸腾的革命,配上那一丝丝扎入内心的恐怖经历,荒诞不经又诙谐幽默。
如此详尽地交代一件案子的背景,本来是令人感到枯燥乏味的事情,但辅以吸引人的历史事件,既啰唆,又不让人嫌得冗长,可以说半本书的精华都在于此了。
“红寡妇”这个称呼的来历,早在阿瑟·柯南·道尔的某篇关于歇洛克·福尔摩斯的探案故事中就出现了。《波希米亚丑闻》一案所提到的“阿恩沃斯城堡的‘红寡妇奇案’”,后来被阿瑟·柯南·道尔的儿子亚德里安·柯南·道尔写进了《福尔摩斯的功绩)一书中。巧合的是,这本书的另一个作者正是约翰·狄克森·卡尔。这也算是一种宿命之缘吧。
关于较劲
一些有心的读者会发现,这本《红寡妇血案》和“古典推理文库”推出的另一部名著——《分足先生》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极其相似。
多年以来连续死人的两间房间、想打破宿命的两拨人、抽牌仪式、被监视着的房间、定时或不定时的反馈、又和宿命搅和到一块儿的两拨人……
推理小说时而推陈出新,时而也会和前人的作品碰撞,擦出火花。有时候,小说家会采取挑战(譬如《爬虫类馆杀人事件》)或致敬(譬如《九九神咒》)的方法,来对自己喜爱或尊重的作家,表达心中的敬意。
海伦·麦克洛伊写的《分足先生》是不是向约翰·狄克森·卡尔的《红寡妇血案》致意,此事我们不得而知,但其形式相似若此,总是一件难能可贵的事情。做做比较,未尝不可。
两起案件的核心都是“密室杀人”,而且,密室外面都有人监视。两次试验都出现了发信号的交流方式——《红寡妇血案》是应答,《分足先生》则是摇铃铛。可以说,从“密室”到应答,各个方面两部作品全不相同。
要说孰优孰劣,不仅是单纯的解答问题,还得把时间因素考虑进去。
《红寡妇血案》是1935年的作品,《分足先生》是1968年的作品,前后相差了三十三年。这不是简单的三十三年,在这三十三年时间里,欧美的解谜推理小说由兴至衰,经历了巨大的起伏动荡。无数优秀的作品诞生,精妙的诡计被开发殆尽,各种写作手法,无一不被尝试。大师们已经把推理小说写得炉火纯青,但凡出手必是精品。这就像现代篮球和乔治·麦肯那个时代之间的差距一样。
相比《红寡妇血案》,《分足先生》有着更紧凑的情节、更出彩的诡计,这些都是时代所赋予的。
因此,虽说《分足先生》比《红寡妇血案》更符合现代人对推理小说的审美,但是,后者必然是一部能承前启后的经典,此事毋庸置疑。
关于1935年
这里要说的1935年,并非单纯的1935年,而是以1935年为轴心,包含前后那几年的一个时间段。
在这个时间段里,约翰·狄克森·卡尔由初露锋芒的毛头小伙子,渐渐成长为“密室之王”,发表了《瘟疫庄谋杀案》《白修道院谋杀案》《三口棺材》《燃烧的法庭》《犹大之窗》《歪曲的枢纽》等传世经典。他事业上的成功和创作上的井喷绝非偶然——因为,这一期间,其他推理小说大师们,也正经历着他们的高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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