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黑夜行者的危险岔路 第六章 被胁迫的德克斯特

我不知道自己赶到医院时会看到什么,事实上我什么也没看到。一切都没有变化。德博拉没在床上坐着边玩儿拼字游戏边听iPod。她仍然一动不动地躺着,被一堆机器还有丘特斯基围着。丘特斯基还是用同样可怜巴巴的姿势坐在同一把椅子上,尽管他总算凑合着刮了胡子,也换了衬衫。

我一进门就朝德博拉的床边走过去。“嘿,伙计!”丘特斯基高兴地叫起来,“我们挺有进步,”他说,“她看我了,叫了我的名字。她肯定不会有事儿。”

“太好了,”我说,尽管我不觉得仅凭一个音节的名字就能代表我妹妹能不留残疾地康复,“医生怎么说?”

丘特斯基耸耸肩。“还是老一套。让我不要太乐观,现在还不能确定,自主神经啥的。”他用手做了个不屑一顾的手势,“他们那是没看见她醒过来,但我看见了。她看着我的眼睛,我肯定她看了。她神志回来了,哥们儿。她会好的。”

我接不上话,只好嘟囔了几句空洞的吉利话,然后坐了下来。尽管我耐心地等了两个半小时,德博拉还是没跳起来做柔韧体操。她甚至没重复她的睁眼和叫丘特斯基名字的把戏,所以最终我步履蹒跚地回了家,爬到床上,一点儿都没感受到丘特斯基那神奇的信心。

第二天早上上班,我打定主意要马上开始工作,找到所有关于东切维奇和他的神秘伙伴的信息。可是我还没来得及把咖啡放到桌子上,丧门星伊斯利尔·萨尔格罗就上门了,就是那个内务部的家伙。他静静地飘进来,坐在我旁边的折叠椅上。他的动作有种如天鹅绒般无声无息的顺畅感,如果不是针对我的话,我会很欣赏。我看着他,他看着我,最后他终于点点头说道:“我认识你父亲。”

我点点头,冒着生命危险喝了一口咖啡,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萨尔格罗。

“他是个好警察,是个好人。”萨尔格罗说道。他语气平和,跟他静静的动作很相配,他有着他那辈古巴美国人都有的很轻微的古巴口音。他其实跟哈里非常非常熟稔,哈里对他赞不绝口。但那是过去。萨尔格罗如今是个声誉高到让人闻风丧胆的内务部警督,让他来调查我或德博拉都不是什么好事儿。

所以,最好让他自己说明来意,如果他有来意的话。我又喝了一口咖啡,味道远远比不上萨尔格罗进来之前。

“我想尽快了结这件事儿,”他说,“我觉得你或你妹妹都没有什么好担心的。”

“没有,当然没有。”我奇怪自己怎么不觉得安心,大概是因为我毕生都在随时警惕着要逃,现在被一个训练有素的调查员如此审视可不是什么让人舒坦的事儿。

“任何时候,你要是想起什么,”他说,“我办公室的大门永远向你敞开。”

“多谢。”我说。我不知道还能说什么,所以没再说话。萨尔格罗又看了我一会儿,然后点点头,从椅子里站起来向门口走去,留下我思考着摩根一家到底陷入了一场什么样的麻烦。我花了好几分钟和一整杯咖啡来清除他来访的印象,然后重新专注于电脑上。

我开始工作。接着我被震惊了。

跟条件反射似的,我顺便看了一眼自己的邮箱。两封部门备忘需要我马上阅读,一个许诺能把某器官延长几英寸的广告,以及一封没有标题的信,我差点儿把那封无头信删了,如果不是我看了一眼那个发信人地址的话:[email protected]。

我过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那时我的手指已经停留在鼠标上准备点“删除”,然后我停了下来。

Bweiss,这个名字有些眼熟。大概是个姓韦斯的人,姓名缩写是B,就跟大多数邮件地址的构成一样。有道理。如果B是布兰登,就更有道理了。因为这就是我此刻要调查的名字。

他主动跟我联系了,真够周到的啊。

我满怀兴趣地打开韦斯的邮件,很想知道他跟我说了什么。我大失所望,他完全没什么想说的。在页面中央只有一个链接,蓝色字母下画着横线,一句解释也没有。

http://www. youtube.com/watch?v=99lrj?42n.

真有意思。布兰登想跟我分享他的录像。这会是个什么样的录像呢?是他心爱的摇滚乐队?或是他自己喜欢的电视节目的一段剪辑?还是他送给旅游局的脚本?那样就更周到了。

我原来长着心的位置感到一阵温热和模糊的光泽,这光泽逐渐增强。我点击了链接,迫不及待地等着。最终,小屏幕显示了,我点击了播放。

有一阵子,屏幕上一片漆黑。然后颗粒状的图像显示出来,我看见一片白色的陶瓷背景,镜头从靠近天花板的位置开始拍摄,跟送到旅游局的录像剪辑一样。我有点儿失望——他只是给我发了一段我已经看过的视频。但是,接着传来一阵低沉的滑行的声音,屏幕一角有什么人在行动。一个黑影进入画面,好像把什么东西放在了白色陶瓷上。

东切维奇。

那个黑影?当然,是德克斯特。

我的脸没有显现,但确定无疑。德克斯特的背影,他十七美元剪的头发,德克斯特可爱的黑衬衫的领子在德克斯特漂亮的脖子上翘着。

我的失望感一扫而空。这是段全新的视频,我开始前所未有地急着想看它。

我看着德克斯特站起来看看周围,让人高兴的是,他的脸仍然没有对着镜头。这孩子真聪明。德克斯特走出画面,浴缸里的物体轻轻动了一下;德克斯特又回来,拿起了钢锯,锯条嗡鸣,胳膊举了起来。

黑暗。视频结束。

我静静地坐着,呆了好几分钟。走廊里有一阵声音。有人走进实验室打开抽屉,又关上,然后离开。电话铃响了,我没接。

是我。就在YouTube上,活灵活现,尽管带点儿小颗粒。这段内容让我全身发冷。这超过了我大脑能处理的程度,我的思绪在转圈,就跟循环播放的电影片段似的。是我,怎么可以是我?但的确是我。我得干点儿什么,但我能干什么?不知道,但得干点儿什么,因为那是我。

事情变得有趣了,是吧?

好吧,是我。显然,浴缸上方藏了一个镜头。韦斯和东切维奇曾经用它来完成他们的装饰性作业。当我去的时候,镜头还在那里。也就是说,韦斯仍在那里。

可是不对,不是这么回事儿。把镜头与电脑连接,再放到网上是超级容易的。韦斯有可能在任何地方拿到录像发给我。

我,宝贵的隐姓埋名的我,无比谦虚低调的德克斯特,乔装改扮的德克斯特,从不想让他的杰作大白于天下的德克斯特。由于讨厌的媒体对整个事件包括德博拉被刺事件的关注,我的名字肯定被提到过。德克斯特·摩根,法医专家,差点儿毙命的女警的哥哥。只需一个镜头,一段晚间新闻的解说,他就能轻而易举地知道我。

我胃里有一团冰凉而讨厌的东西在膨胀。这么容易就可以弄清我是谁,我是干什么的。我一直以来都太自以为是,以为自己是丛林中唯一的老虎,却忘了假如只有一只老虎的话,猎人很容易找到它。

他找到了。他跟着我,并拍下德克斯特游戏的情景,全在这里了。

我的手指颤抖着按动鼠标,又看了一遍视频。

还是我。就在录像上。是我。

让人高兴的是,我终于从曾经好使的大脑背后听见了一个小小的声音:“镇定,德克斯特。”好吧,镇定。我深吸一口气,让氧气对我的思维发挥它神奇的作用,或者说,死马当活马医。

每个问题都有解决的办法,德克斯特最擅长两件事儿:用电脑找人和东西,然后把他们干掉。录像发到互联网上?太棒了,这给我省了好多事儿,再好不过了。我几乎已经感觉到了某种假装的快乐或跟它类似的感觉。

是运用逻辑的时候了,开动德克斯特冰冷而强大的脑力来攻克问题吧。首先,他要干什么?他为什么这么干?显然他等着我给他个反应,不过会是什么呢?最明显的是他想报复。我杀了他的朋友——同伴?爱人?不重要。他想让我知道他知道我干的事儿,还有……还有……

还有他把视频发给了我,而不是别的会对此采取措施的人,比如库尔特警探。这意味着这只是个私人挑战,而不是要公之于众,起码目前还没有。

除了它已经被公布了——它被放在YouTube上,有人会看见,这是早晚的事儿。那意味着有个时间因素。他在说什么?“在他们找到你之前来找我吧?”

好吧。然后像老西部片那样把我结果了?还是想折磨我,让我疲于追捕,直到我不留神犯了错误?要么就是直到他厌烦了游戏,把整个事情向晚间新闻抖搂开?

换作普通人,这些足够让人闻风丧胆了,但德克斯特是用更坚固的材料做成的。他想让我试试能不能找到他,但他不知道我是找人专业毕业的高才生。我只需用到我谦虚的自我评价的一半功力,就能比他预想的更快地找出他。好吧,要是韦斯想玩儿,我奉陪。

只不过要用德克斯特的,而不是韦斯的游戏规则。

“事分轻重缓急,首要的先来。”这是我的座右铭。既然我这会儿正对两耳之间的那部分结构感到有些力不从心,我便从座右铭里汲取了点儿力量,调出警局关于布兰登·韦斯的档案。

没有太多信息:有一张他付过钱的停车罚单,还有旅游局对他的检举。他没有被发过通缉令,驾驶证也没有任何违法的地方,也没有携带任何秘密武器,比如钢锯。他的地址我已经知道,就是德博拉被刺的地方。我稍微再深挖了一下,发现了他的一个旧地址,在纽约锡拉库扎。在那之前,他一直生活在加拿大的蒙特利尔。一番查找下来,我发现他仍然是加拿大公民。

没找到真正的线索。我并没期待真能找到什么有价值的东西,但我的工作和我的养父都教会我,勤奋努力会有回报。这还只是开始的工作。

下一步,针对韦斯的邮件地址,这稍微有些难度。我动用了一点儿稍微有些越界的手段进入美国在线的用户名单,又找到一些信息。他在设计区的地址仍然是他提供的居住地址,但多了个手机号码。我记了下来备用。除此之外,没有别的有用的东西。虽然我没能从美国在线那里挖到太多的信息,不过我能追查到手机的位置,这技术我以前用过一次,那次差一丁点儿就把多克斯警官完完整整地从手术刀下抢救回来。

不知为何我又回到YouTube,也许是想再看一次自己,那个自在而真实的我。毕竟以前我从没看过这种东西,也没想过能看到。德克斯特在行动。我又看了一遍视频,惊叹自己看上去是那么优雅,那么自然。我对着镜头举起钢锯时是那么有气质。真美。一个真正的艺术家。我应该多拍些电影。

看着视频,另一个想法跃入我慢慢苏醒的大脑。除了屏幕,邮件地址也被高亮加重。我不太知道YouTube,但我知道如果邮件地址被突出,意味着它导向了另外的地方。我点击邮件地址,一片橙红色的背景几乎是立刻出现了,这次导向的是YouTube的个人网页。大大的红色字体覆盖了网页上方,写着“新迈阿密”。页面底部一个小方块标志上写着五段录像,小照片显示着每段录像的内容。显示我的背影的是第四段。

为了让自己显得有条有理,而不是再看一遍自己,我点击了第一段视频。照片上显示的是一张男人的面孔由于厌恶和恐惧而变得扭曲。视频开始,又是大红色的标题跳上屏幕:“新迈阿密:第一集。”

很漂亮的日落景象,背景是郁郁葱葱的植物、一排可爱的兰花、一群鸟儿栖息在小湖畔,然后镜头拉回,呈现出我们在仙童公园看到的尸体。镜头外传来一声可怕的呻吟和窒息的声音:“哦,天哪。”然后镜头跟随他的背影,直到一声刺耳的尖叫传来。这声音听起来非常熟悉,这是第一段视频的惨叫,我们在旅游局看过的那段。不知出于什么奇怪的原因,韦斯在这段视频里使用了同一声尖叫。也许是出于对品牌连续性的考虑,就像麦当劳总用同一造型的小丑一样。

我又放了一遍视频,镜头专门在仙童公园前面的停车场上挑选那些看上去惊恐、厌恶或好奇的面孔。接着屏幕画面旋转,将这些表情丰富的脸排成一列,背景是开始时的落日和植被景象,字母跃出在画面上方:“新迈阿密:无与伦比的自然。”

这段视频,足以让我毫不怀疑地认定韦斯有罪。我相当肯定其他几个视频显示的是另外几个受害者,都以观众的表情反应作为剧终。但做事要善始善终,我觉得应该按顺序把五段视频再看一遍——

且慢——应该只有三段视频,我们已经发现尸体的场所,再加一个德克斯特的精彩演出,那应该是四段——另一段是什么?难道韦斯加了别的料,用以透露额外的线索让我找到他?

实验室里传来一阵喧闹。文斯·增冈喊了起来:“叫你呢,德克斯特!”我飞快地关掉网页。并不只是出于伪装的谦虚让我不想跟文斯分享我那杰出的动作片。解释这个表演的由来实在是太困难了。我的屏幕刚变黑,文斯就背着他的法医工具箱闯进了我的小格子间。

“你现在不接电话了?”他说。

“我肯定是去卫生间了。”我说。

“坏蛋不可以休息,”他说,“来吧,去干活。”

“哦,”我说,“怎么了?”

“不知道。现场的警察都快疯了,”文斯说,“肯德尔那边的事儿。”

当然了,肯德尔老是出可怕的事情,但没什么需要用到我的专业知识。后来回想起这件事儿,我当时应该表现得更积极些,但我当时还想着自己在YouTube上被迫成了明星的事情,而且非常想看完其他几段视频。最后一段是什么?我预感那个视频会揭示些新内容,暴露一些信息让我更接近韦斯。我非常需要马上接近他,越近越好,近如一把刀刃的距离,赶在其他人看到视频并认出我之前。所以我的心思没有集中在工作上,跟文斯一起驱车前往现场,一路上打着哈哈,心里却在想,韦斯到底在最后那段视频上放了什么。所以,当文斯停好车关掉引擎并说“下车”时,我一眼看到目的地后不禁大吃一惊。

我们停在了一栋大楼前,我以前来过这里。事实上,我一天前才来过,带科迪来参加童子军活动。

我们停车的地方是金湖小学。

当然,这可能只是个偶然。任何时候都有人被杀,即便是在小学也不例外。如果这些不是让生活变得格外有趣的偶然事件,那无异于整个世界都是绕着德克斯特转了——当然了,只在某些情况下才是这样,我还没自大到真相信会这样。

所以昏头昏脑并略带不安的德克斯特跟在文斯后面,蹒跚地走进去,钻过黄色的封锁胶带,经过大楼的侧门,那里是发现尸体的地方。我走进守卫严密的现场时,听到一阵奇怪的白痴似的口哨声,然后我意识到那是我发出的。尽管有透明面具用胶水粘在脸上,尽管那洞开的身体里填着童子军制服一类的东西和用具,尽管我绝对不可能是对的,但我还是从十英尺外就认出了那具尸体。

是罗杰·多伊奇,科迪的童子军教官。

尸体是放学后在学校侧门附近发现的,这个侧门是学校餐厅和礼堂共用的紧急出口。餐厅的一个服务生出来抽烟时发现了尸体,他现在需要服用镇静剂。我快速看了一眼尸体,明白他为什么需要借助药物了。仔细看了两遍之后,我自己也想吃药了。

罗杰·多伊奇的脖子上套着个小挂链,坠了一只哨子。跟前几次一样,尸体的内脏被掏空,填进了一些有趣的东西,这回是一套童子军制服、一本封面上写着“大熊童子军手册”的书,以及其他几样用品。我看到一把斧子的手柄露了出来,还有一把刀,刀柄上有童子军的徽章。我弯下腰凑近了看,还看见一张用普通白纸打印的显影颗粒粗糙的照片,上面用粗黑体写着大大的“准备好”几个字。这照片成像模糊,拍的是远处几个男孩子和一个大人正往这座大楼里走。不用细看,我已经知道那个大人和其中一个孩子是谁。

我和科迪。

科迪的背影那么熟悉,我绝不会弄错。这张照片要传达的信息我也不会弄错。

现在我感觉很别扭。我跪在地上,看着这张模糊的照片,上面是我和科迪,而我在想,假如我现在把这张纸拿走,会不会被人看见。我还从来没有破坏过证据,不过,我也从来没成为过证据的一部分。我知道事情变得严重了。“准备好”以及照片,这是一个警告,一个挑衅——我知道你是谁,我也知道怎么能伤害到你。我来了。

“准备好。”

可我还没准备好。我都不知道韦斯人在哪儿,我也不知道他的下一步行动是什么、什么时候采取行动,但我的确知道他一直都棋先一着,而且他大大增加了难度。这回不是什么偷来的死尸,也不再隐姓埋名。韦斯杀了罗杰·多伊奇,而不是仅仅装点了尸体而已。他挑这个受害人是精心策划的,目的是引我上钩。

这也是个多重的威胁。因为照片的出现又增加了一层意义——他在说,他既能抓住我,也能抓住科迪,或者只是把我的真相曝光。确凿无疑的是,一旦我被曝光而且入狱,科迪就成了没人保护、任韦斯为所欲为的羔羊。

我死死地盯着照片,想象着是不是随便谁看到都能认出上面的人是我,我打不定主意该不该拿走它销毁。我还没想好该怎么做,无形的黑翅膀拂过我的脸,让我脖子上的汗毛倒竖。

黑夜行者到目前为止对这件事儿都保持沉默,只偶尔傻笑几下哄自己开心,不过这会儿他传递的信息很清楚,是照片的回音:“准备好。你不是独自一人。”我立刻明白附近有人在用邪恶的目光看着我,犹如老虎看着它的猎物。

我缓慢而小心地站起来,做出一副临时想起把什么东西忘在车里的样子,走回停车场。我随意地打量着那片地方,没发现什么异常,只有梦游似的德克斯特在很平常地信步溜达,在他若无其事、心不在焉的微笑下有黑色的浓烟在喷吐,我在搜索着是谁在盯着我。

找到了。

在那边,离我一百英尺的停车场一边,视角最好的地方,一辆小小的铜色轿车停在那里。透过风挡玻璃,有什么东西在冲我闪烁——是阳光下相机镜头的反光。

浓重的黑色携带着利刃在我体内呼啸着穿过,我仍然很悠闲地朝那车走去。隔着老远,我看见相机的反光下移,一张男人小而苍白的脸露了出来。黑色羽翼在我俩之间哗哗扇动并坠落,时间过去了漫长的一秒——

汽车发动,退出了停车场,轮胎发出尖叫,融入马路上的车流中。我跳过去追,却只能看到车牌上前半部分的字母OGA和三个看不清的数字,中间那个不是3就是8。

但看清是什么车就足够了。我至少能从车辆登记查起。不会是在韦斯名下,不可能。在警匪片铺天盖地的今天,没人这么笨。他跑得飞快,不想让我看清他或他的车,可这次我的运气来了。

我站在那儿足足有一分钟,让体内的狂野风暴平息下来,变得安静乖巧。我的心怦怦跳着,通常我在白天不会这样。我发现韦斯有些害羞,跑得飞快。这样很好,不然我能把他怎么样?把他从车里揪出来杀掉?或者把他逮起来塞进警车,好让他跟大家讲述德克斯特那不得不说的故事?

不。他溜得好。我会找到他,我们会在合适的时间和环境下相会,在适当的夜色的掩护下。我有些迫不及待。

我深吸一口气,脸上换上我最好的假笑,走回到那堆色彩缤纷的曾经是科迪的教官的肉旁边。

文斯·增冈正蹲在尸体旁,不过没干什么正事儿,而是皱着眉头呆望着尸体里的那些东西。我走过去,他抬起头说道:“你说这是什么意思?”

“我不知道,”我说,“我只管溅血分析。他们付钱给警探来找出什么意思。”文斯歪头看着我,好像我刚刚建议他把尸体吃掉。“你知道是库尔特警探负责这个案子吗?”他说。

“也许他们付钱让他干别的事儿了。”我说,心里感到些希望。如果是库尔特负责,即便我去跟他认罪,交给他我的演出录像,他都依然有本事破不了案。

所以我开始干活时,心情已经差不多变好了——我迫不及待想快点儿干完好回警局,在电脑上继续追逐韦斯。好在现场几乎没什么血迹——韦斯是个干净人,这个我喜欢——所以几乎没什么可让我干的。我很快做完,求一个警察带我回警局。开车的警察是个大块头白头发的家伙,叫斯图尔特,一路上跟我聊迈阿密海豚橄榄球队,也不在乎我有没有搭理他。

车子开到警局,我逃也似的冲到我的电脑旁。

车辆登记信息数据库是警察工作的最基本工具,不管是真实生活还是在小说里都是这样。我为自己借助这个工具而有点儿不好意思,因为这活计在弱智电视剧中看起来实在太容易了。不过要是有助于找到韦斯的话,我会尽量克服这种近乎考试作弊的感觉。不过我真心希望他能给我来点儿更具有挑战性的题目。眼下只好因陋就简,在现有条件下把事儿干了,希望过后会有人向我征求建设性的意见。

十五分钟后,我已经把整个佛罗里达州的数据库都梳理了一遍,发现三辆带OGA字样的小型铜色轿车车牌。一辆是在基西米注册的,似乎有点儿远。另一辆是1963年的老爷车,我确信要真是它,我会认得出来。

剩下一辆是1995年的本田,注册的名字是肯尼思·温布尔,地址是迈阿密西北九十八街。这个地方的房子都比较廉价,离设计区德博拉被刺的地方很近,即便步行都可以到。也就是说,如果警察来到你在东北四十街的住宅,你可以轻易地从后门跑出,溜达几个街区找到这辆没主的车。

不过,假如你是韦斯,你会把这车弄到哪儿去呢?我会把它开得远远的,远离我偷车的地方,而绝不会在附近的西北九十八街。

除非韦斯和温布尔之间本来就有关联。这要是管朋友借的车就完全说得通了——哥们儿,我去杀个人,个把小时就回来。

当然,出于某些古怪的原因,我们没有关于“你的朋友都是谁”的登记。要是有这个数据,国会也通过这个提案的话,我此刻的工作就会容易得多。可是没这么走运,我得付出加倍的心血,亲自走一趟。这就叫勤奋努力。但首先我得看看还能不能再找出些关于肯尼思·温布尔的信息。

我快速搜索了一遍数据库,没查到这家伙有前科,至少干坏事儿时没用这个名字。他的水电费账单都付了,尽管煤气账单晚交过几次。再深入查一下,进入他的税务记录,我发现温布尔是自由职业者,他的职业一栏写着“录像编辑”。

当然这也许是巧合。奇怪的不可思议的事情每天都在发生,我们只是跟土老帽儿进城似的抓抓后脑勺说:“娘哎,真不得了。”但这回要说是巧合未免过于牵强。我一直在追踪一个以录像带做线索的家伙,现在这个线索把我引到了一个专业做录像的人这里。这种时候,一个见多识广的调查员必须接受“这可能不是巧合”的事实。所以,我轻轻地对自己嘟囔了一句“啊哈”,我觉得自己这一声叫得也挺专业的。

温布尔肯定以某种方式和这事儿有关,跟韦斯是一条线上的蚂蚱,他们一起制作、传递录像。所以他们也很可能合作摆弄尸体以及最终结果了罗杰·多伊奇。所以,德博拉去敲门时,韦斯逃向了他的另外一个同伴温布尔的住处,一个藏身之所,一辆小铜色汽车。

好吧,德克斯特。发动引擎,准备出发。知道他在哪儿,现在该去抓他了。在他把我的名字和照片登在《迈阿密先驱报》的头版之前,我得行动起来,抓住他。

德克斯特,你在吗,伙计?

我在。但我突然奇怪地发现自己在思念德博拉。这件事儿我该跟她一起干的。毕竟在光天化日之下不是德克斯特的最佳状态时段。德克斯特需要在黑夜才能盛开,才能焕发出真实自我的生命活力。日光和追捕这两件事情不搭界。有了德博拉的警徽,我还能藏身,要是没有的话……我当然不是紧张,只是有点儿不舒坦。

我站起来走了。我出了门朝我的车走去,却怎么也甩不掉那种不舒服的感觉。

那感觉一直跟随着我,有什么东西不对劲儿,而德克斯特正在一头扎进去。但正因为没有更明显的征兆,所以我继续前进,暗自为到底是什么在我的心底翻搅感到奇怪。真的是因为害怕日光,还是潜意识觉得我漏过了一些非常重要的、会从背后偷袭我的东西?我在脑子里把每件事过了一遍又一遍,结果还是一样,很简单,很有逻辑,很正确,我没别的选择,只有以快取胜,可我为什么心神不宁呢?

在离温布尔家的屋子半个街区远的地方停车的时候,这感觉仍然存在。我看着街上,在车里一动不动地坐了好几分钟。

那辆铜色的车就停在路边,在他家门前。万籁俱寂,没有被拖拽到马路边等待运走的大型尸块,只有普通迈阿密住宅区的一栋房子被正午的烈日烤炙着。

继续在关掉冷气的车里坐下去的话,我自己也要被烤熟了,再过几分钟,大概就能看着我变得酥脆可口。不管我感觉到了什么让人惊恐的东西,我都得趁车里还有空气的时候做出决定。

我从车里出来,站在骄阳下眨了几秒钟眼睛,然后顺着马路边朝与温布尔家相反的方向走去。我很闲散地溜达着,绕着街区转了一圈,看了看这栋房子的背面。没什么特别的东西,一道铁丝网拦成的栅栏后面是一排丛生的灌木,从周围看不到里面。我继续走着,穿过街道,回到车旁。

又站了一会儿,我继续在烈日下眨眼,汗水顺着脊梁骨往下淌,顺着前额流进眼睛。我知道再这样站下去会引起旁人的注意。我得行动,要么去屋前,要么回车里,开车回家,等着看自己出现在晚间新闻中。可是那个讨厌的烦人的低语仍然在我的脑海里盘旋,在说有什么东西不对劲儿。我又站了一会儿,直到心里那个小东西又响了一下,我最后对自己说,得,不管那是什么,只管放马过来。

我想起自己是带了道具的,我打开后备厢。里面有一个夹纸的硬板,这东西在前几次调查坏蛋生活方式时派上了用场,还有个简易领带。走运的是,我今天正好穿了一件正式的衬衫,纽扣系到脖子,于是我把领结别到领子上,拿起硬纸夹和圆珠笔,走过街道来到温布尔家门前。我看上去是个公家派来的小干部,来查点儿小事情。

我看看街上,两侧种满了树,有几家后院种的是果树。好吧,今天我就是来自州树木管理委员会的检查员德克斯特。这个身份能让我以正当理由接近房屋。

然后呢?我真能在光天化日下进屋擒获韦斯?灼热的日头下这个念头显得不大可行。没有让人安心的黑夜,没有暗影让我藏身。我身无遮拦,显而易见,要是韦斯从窗口看一眼并认出了我,那这场戏还没来得及开始就结束了。

可我有什么办法呢?如果我什么都不对他做,他很可能对我做什么,从曝光我开始,然后伤害科迪或阿斯特,或别的什么人。我得在他继续为非作歹之前把他的脑袋切下来。

我现在就要这么做了,可是一个不合时宜的想法在这时冒了出来,德博拉就是这么看我的吧?她是不是认为我是一个粗野下作、为所欲为的家伙,所以她才那么生我的气?她把我想成了一个贪婪的魔鬼?这感觉真让人痛心,我无法动弹,任汗水从前额滚落。真不公平,真没天理。当然了,我的确是个魔鬼,可不是她想的那样。我很整洁,很有操守,很礼貌,很仔细地设法不乱丢尸块儿,不给游客带来不必要的惊慌。她怎么就没看到这些呢?我怎样才能让她理解和欣赏哈里教规中的严谨与美好呢?

我深吸一口气,走向温布尔家隔壁的房子,打量着道旁的树,又在硬纸夹上记录着什么。我慢慢地走过去。没有谁嘴里横咬着大砍刀跳出来拦住我的去路。于是我站住脚,走向温布尔家的屋子。

这里也有需要检查的树,我看着树,做着记录,然后往他家的车道走了两步。屋里悄无声息。我又走近了一点儿。我仔细地看着屋子,发现所有窗户的窗帘都被放下来了,什么都看不见。我再走近些,看见有个侧门,我漫不经心地走过去,注意听着是否有人在低声说:“看,他来了!”还是一无所获。我假装看见了后院煤气阀门旁的一棵树,那棵树离大门只有二十英尺远,我走了过去。

依然毫无异常。我在硬纸夹上写了几笔。门的上半部是玻璃,百叶窗没有放下来。我走过去,上了台阶,往里望去。一条黑暗的走廊,上面排列着洗衣机、烘干机,还有几个扫帚墩布之类的东西堆在墙边。我握住门把手,非常缓慢无声地拧动。没上锁。我深吸了一口气——

一声惨厉的尖叫从屋里传来,我大吃一惊。那声音充满痛苦和恐惧,以及求生的意愿,就连漠然的德克斯特都条件反射地向前走了一步。我一只脚已经迈进了屋子,但一个小问号跳入脑海,似乎在哪儿听过这声惨叫?我的另一只脚也迈进了屋子,我想着,真的吗?在哪儿听过?答案立刻就来了,我心里一松:是从韦斯做的“新迈阿密”的录像上。

也就是说,这声惨叫是录制的。

也就是说,这声惨叫是引我进门的。

也就是说,韦斯已经准备好了,在恭候我。

尽管说出来不太有利于我的形象,但我的确停住了脚步,膜拜我自己脑筋转的速度。然后,我听从了心里的低语,它在嘶喊着:“快跑,德克斯特,快跑!”我蹿出房屋,跳下车道,正好看见铜色小车尖叫着开上街道。

然后一只巨掌从身后将我推倒在地,一阵热浪卷过,温布尔的房子变为一片火海,砖头瓦砾纷纷落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