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长的前奏
A
不知道别人是怎么想的,但我总认为世界上的确存在“吸血鬼”这个种族。
吸血鬼这个名词不断出现在古今许多幻想小说之中,其实这种吸血成性的人,从《旧约·圣经》时代起就已经存在了。他们不但存在,而且就生活在我们周围。他们平常也会吃汉堡和薯条,喝着百威啤酒或者什么饮料,看起来跟我们没什么区别,只是我们一直没发觉而已。他们和你我属于不同族类,所以绝对不会在耳边低声诱惑你,让你和他一起分享大口大口地畅饮处女鲜血的喜悦。
然而,《圣经》也在《申命记》第十二章二十三节中这样写道:“你要心意坚定,不可吃血。因为血是生命。不可将血与肉同吃。”
“耶和华见证者”属于基督教的教派之一,他们把《圣经》中的一字一句都当做上帝的旨意来严格遵守。这些信徒十分重视这项规定,即便患上重病也决不允许为自己输血。
《圣经》里为什么要记载下这句话?耶稣在吃他的最后的晚餐那一夜,也告诉他的门徒:“你们拿去喝吧,这葡萄酒就是我的血。”
耶稣的这种联想,难道就是因为当时已经知道许多靠吸食人血为生的这类人正昂首阔步地走在我们中间?《圣经》时代占主流地位的道德观念和现代不同,当年这些嗜吸人血的人一定可以比现在更肆无忌惮地公然宣扬他们享受吸血的快感。
所以,由此而引发的矛盾一定也多得不胜枚举。人类处于食不果腹的时代正是那些靠吸血为生者的天堂,那些家无隔夜之粮的人们,会为了活下去而卖掉自己的孩子。吸血的人就能把这些孩子买了下来,随心所欲地吸食他们的血。主对这种事情看不下去了,才会在《圣经》里留下劝阻这种行为的字句吧。
此后,基督教信徒们就遵照这个谕示,渐渐消灭了这类吸血人种的遗传基因。于是植根于这类渴望吸血的人群体内的DNA,就消失在火刑烈焰的煎烤中了。
依我看来,猎杀女巫这种历史事件,可以列为由占人口多数的那一派人群的DNA,彻底清除拥有其他生命程序的DNA的行为。如果当时我们也是少数派,也许已经被吸血鬼们彻底烧杀殆尽了。
但是,我们这种正常的人种光是把吸血鬼们斩尽杀绝还不放心,还不忘记进一步威吓山野里潜藏着的剩余的那些可能吸血的人,不准他们露出自己的本性。在英国的柯林·威尔逊著的《杀人百科》中所记载的爱丁堡的“索尼·宾恩家族事件”,堪称其中的代表。
索尼·宾恩于一三六零年左右出生在爱丁堡郊外西洛锡安地区的一户贫穷的农家里。长大后带着女友离家出走,两人跑到加洛威地区荒凉的海岸边一个洞穴里生活。这个远离人烟的洞穴相当坚固,里面的地道复杂得就像迷宫一样,底端可以一直通往海底。洞内温度很低,甚至可以当做天然的冷藏库来使用,而且十分宽敞,不管增加多少人口都能住得下。
夫妻俩生了好几个孩子。他们离群索居了二十五年,一共生下八男六女。这些儿女们近亲通婚,不久就繁衍成五十口人的大家庭。他们没有谋生能力,只能像强盗一样,靠杀害偶尔路过的旅客、夺取他们的财物谋生。他们割断被害者的喉咙之后,一拥而上吸食他们的鲜血,并且支解被害者的尸体吃他们的肉,吃不完的就用来晒干、烟熏或腌渍,再放进冷藏室保存起来慢慢享用。
这种日子倒也过得风平浪静,直到有一天,他们因为一时疏忽大意,让其中一名受害者从他们手中逃跑了。有一名受害者的丈夫,趁这群人在吸他妻子的鲜血时拔腿逃了出去。当他逃到格拉斯哥市后,立即把事情向当局告发出来。整个城市闻讯后一片哗然,总共出动了四百名士兵和数只猎犬前往追缉。
索尼·宾恩一家人很快就被逮捕了,并被押送到爱丁堡。一四三五年,他们未经审判就在里斯港被处决。男的一律被砍断手脚后像虫子般被蹂躏后再杀死;女的则用火烧死。就连吸血鬼们看到这种残酷的惩处场面也一定感到震惊不已吧。
提起吸血鬼中最著名的人物,毫无争议地应属罗马尼亚瓦拉几亚公国的弗拉德·采佩什大公。他的别名“德拉库拉”已经成为“吸血鬼”这个词语的来源。但是假如让我来说的话,这号人物只能算是吸血鬼种族中的异端。虽然这只是我个人的看法,但因为他生而就是拥有至高无上绝对权势的公国之长,而且身处乱世,他的嗜吸人血的癖好才没有被广为人知。
吸血者往往低调寡言,只满足于能吸食别人的鲜血,不会故意把被吸干血的尸体堆放在城堡的地下室里。然而历史往往偏爱记载那种高调的吸血者。的确,有的吸血者喜欢大肆吹嘘,闹得人尽皆知。但这些大多是在知道自己是吸血者后吓得发狂,并且是拥有相当权势的人。就像普通人中有作恶多端的人一样,吸血者中也不乏作恶多端的吸血者。
中世纪欧洲曾出现疯狂而惨烈的“猎杀女巫”时期。
那么,我们就从这位恶名昭彰的嗜血魔王开始,就像讲述高中课程一样,说说他们的故事吧。
罗马尼亚是世界著名的吸血者聚集的故乡,它的意思就是罗马人的国家。昔日的罗马帝国后来分裂为东、西两个国家,其中的东罗马帝国奉希腊正教为国教。而希腊正教则以君士坦丁堡,即现今的伊斯坦布尔为中心向四面扩张,信徒遍及东欧及俄国,成为基督教中的一支主要教派。这个教派注重宗教仪式,极富神秘主义倾向,宗教氛围十分适合吸血者。
弗拉德·采佩什大公所在的十五世纪时期,东欧的巴尔干半岛还处于群雄割据的战乱时代中。那时罗马尼亚则尚未成为一个独立的国家,被分裂为摩尔达维亚和瓦拉几亚等几个小国。
巴尔干半岛位处欧洲、俄国、中近东的十字路口,十五世纪时正是三股强大势力群雄角逐最激烈的地区。其中一股势力即自古盘踞此地的东罗马帝国,亦即拜占庭文化及希腊正教势力控制的范围。然而此时的东罗马帝国的军事力量已日渐衰微。
乘机介入此地的是武力强大的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的伊斯兰势力,以及来自中欧、足以与之形成分庭抗礼之势的天主教文化势力。
在这三大势力的激烈争夺之中,在瓦拉几亚、特兰西瓦尼亚地方有一个半独立的小公国,小国山区一处人迹罕至、能俯视阿尔杰什河的山顶上,耸立着一座名叫波埃纳利的城堡,这就是弗拉德·采佩什大公居住的地方。
弗拉德·采佩什的父亲也是个暴君,其残暴程度令人发指。但这位被称为“德拉库拉”的采佩什大公比起他父亲来则有过之而无不及。有人认为那是因为他在十三到十七岁之间,曾被软禁在土耳其当过人质,度过几年悲惨屈辱的少年时代的这段经历所致。他的父亲在一四四七年被人毒死。翌年,土耳其与瓦拉几亚开战后,弗拉德王子获得释放,继位成为弗拉德·采佩什大公。
土耳其军队派遣使者拜访了采佩什大公,使者缠着穆斯林头巾,采佩什便斥责他未将头巾取下是对自己的大不敬。使者便向其辩称,按自己国家的习俗来说不可随便在人前取下头巾,于是采佩什说:那我就用钉子把你的头巾钉在你头上,让它永远取不下来吧。于是就真的把这位使者活活钉死了。
在采佩什的命令下,土耳其俘虏被活生生地用木桩从肛门插入后从嘴里穿出,再连木桩带人一起被插在地上示众。
这种酷刑不仅用来对付敌军士兵,也经常用来对付自己的百姓。只要有人不服从自己的意志,他就毫不犹豫地割掉他们的耳朵、鼻子和性器,他不仅活剥人皮,还不断想出在人体各个部位钉进钉子的独创性酷刑并实施。比如把人放在火上活活烧死、投进装满沸水的大锅、活埋,或者捆绑后弃之荒野让鸟兽啄食致死。这些骇人听闻的杀人刑罚几乎无所不用其极。据说他自认为最具独创性的酷刑是一种叫做“共食刑”的刑罚,也就是当处死敌军俘虏时,当着其他俘虏同伴的面将死者的肉剔下来后烧成菜,再逼着他们一起吃下去。
当采佩什沉溺于这种残酷的愉悦中时,他常常会下令用杯子采集受刑人流出的鲜血,直接饮用或蘸着面包吃下去。
然而,最引起我的兴趣的不是他,而是他的远房亲戚——伊丽莎白·巴托里伯爵夫人。
B
当我要描写那位我憧憬已久的特殊女性时,决定舍弃一贯的散文式写法,尝试一下戏剧化的叙述。
伊丽莎白·巴托里于一五六〇年生于匈牙利的特兰西瓦尼亚地区。特兰西瓦尼亚山脉素有东欧阿尔卑斯之称,大部分属于罗马尼亚的瓦拉几亚公国,但当时已有一小部分属于匈牙利王国的领地。
巴托里家族是特兰西瓦尼亚的名门望族,在此拥有一个半独立的领主国。但伊丽莎白有个叔父是偏激的恶魔信徒,姑姑克拉拉·巴托里是个女同性恋,她的兄弟则是色情狂。
伊丽莎白长大后出落成一位亭亭玉立的美少女,但她十分担心自己家族的现状,深为自己的血液中流淌着的这种邪恶的遗传基因而忧心不已。
十五岁时,她嫁给费伦茨伯爵家的嫡长子纳达斯第·费伦茨。这段婚姻完全无视伊丽莎白本人的意愿,因为婚事是在俩人小时候早就由双方家长决定了的。
一五七五年,十五岁的伊丽莎白和二十六岁的纳达斯第举行了盛大的婚宴。婚后,伊丽莎白即被称为巴托里伯爵夫人。当时似乎没有婚后改换夫姓的习惯。
这对新婚夫妇住在罗马尼亚的尼托特地区的赛伊特城。赛伊特城位于四周森林围绕的山丘顶上,从城堡的窗户和墙垛上望去,城堡下百姓的生活情景可以一览无余。伊丽莎白喜欢站在墙垛边,在绿意盎然的树木与扑鼻的花香中,远眺在民房窗旁忙碌着的妇女和驾着马车走在小路上的男人,只要看到和自己年龄相仿的少女,她就呆呆地望得出神。
负责照料伊丽莎白生活起居的是位叫做托尔科的中年男仆,他眼神黯淡、沉默寡言,即使伊丽莎白整天两肘支在城墙的墙垛上,远眺城外的风光,他也站得远远的,以备随时听命。
“托尔科,那个把木柴堆在门口马车上的女孩,年纪大概跟我差不多吧。”伊丽莎白说。
托尔科听到夫人的声音,急忙走上前去。
“那个女孩看来每天那么忙碌,我却整天无所事事,这太不公平了,我也想找点什么事情做。”
托尔科恭敬地低头回答道:“伯爵夫人有伯爵夫人的事情。”
“我有什么事做?结婚已经两年了,我还什么事都没做过。我的丈夫整天出外忙忙碌碌极少回家,几乎连面也碰不上,这算什么夫妻?”
加之伊丽莎白和丈夫的性生活毫无情趣可言,自然从未获得过快感,但她连对此不满的知识都不具备。即使有些略微的不满足,也没有可供商量的对象,一直以为婚姻生活本来就应如此。
“纳达斯第大人为了领地的安全,夜以继日地忙碌不停。因为有大人的努力,城外的百姓才能安居乐业。过分抱怨会遭责罚的。”
“我也想帮帮丈夫的忙。”
“只要夫人健健康康地待在城内,纳达斯第大人才能无后顾之忧地在外干事。”
“他太忙,而我太闲了。托尔科,想想办法,别让我感觉太无聊。”
托尔科面对伊丽莎白的一再抱怨,开始逐渐把家传的女巫秘术告诉了她。他万万没有想到,日后这将对年轻的伯爵夫人造成多么重大的影响。起先,他只是说些类似一千零一夜的普通故事排遣夫人的无聊,然而夫人对此却丝毫不感兴趣,唯有提到血腥的女巫咒术之类的话题,她才两眼发光,兴趣盎然。而且说得越是具体、越是充满血腥,她就越有兴趣。托尔科以为这是一位少女对于恐怖的天真憧憬,于是慢慢改为专挑这种故事说。当时,伊丽莎白在给丈夫的信中写道:
我终于找到能帮你的事做了,现在我的心中充满喜悦与自豪。男仆托尔科让我看到一个前所未见的美妙世界。那是让人兴奋莫名的女巫们的世界,是从遥远的东方经由吉卜赛人传到这里来的,它是探究人类生命深处的奥秘,神奇而激动人心的巫术的世界。你能想象我是如此兴奋,相信你也一定会激动的。
我专心念动咒语,用白色棍杖打死一匹黑母马,把它全身的鲜血全都放出来。我专心致志地祈祷后杀了它,所以咒语已经进入马血。带有咒语的马血如能直接涂在你的敌人身上,敌人就会不战而亡。怎么样,很厉害吧!最好能涂在对方的皮肤,至少能涂在衣服上也行,效果大致一样。
纳达斯第在军营的帐篷中读着妻子的来信后,不免露出苦笑,仿佛看见伊丽莎白那闪亮的棕色眼眸,以及正在专心写信的天真神情。于是他写了下面的回信:
很高兴收到你的信。征战在外,身处一片荒凉的战场,能够读到你的来信是我唯一的安慰和骄傲。我对女巫的咒术也深感兴趣。我和我的士兵们目前斗志昂扬,尚未遭遇难以打败的敌人。因为敌人不堪一击,听到我们战马的嘶鸣声就吓得抱头鼠窜。万一将来遇到难以制伏的强敌,再试试你的办法吧。请你先替我祈祷别让这种情形发生。期待早日相聚。深爱你的丈夫。
城堡里的伊丽莎白看了这封回信后,深为不满地大声说道:“啊,我的方法对付胆小的敌人也很有效,怎么可以因为敌人不堪一击就不试了呢?对不对?托尔科?”
对于伊丽莎白的评价,绝非由于我的偏爱,确实普遍认为她是位纯真无邪的女性,因为家教严谨,伊丽莎白不仅举止优雅,容貌端正,肌肤也白皙得近乎透明。正是由于她对自己身上潜藏的异常遗传基因深感不安,所以采取谨慎而自我牺牲的态度。纳达斯第的母亲安妮特对儿媳的举止也很满意。
然而伊丽莎白的美貌与单纯,自然也对丈夫以外的其他男人很有魅力。在她二十三岁那年,瓦拉几亚公国的朗杰拉伯爵趁她丈夫不在,经常来到赛伊特城找她,并频频邀她在城内散步。朗杰拉比伊丽莎白的丈夫纳达斯第年轻两岁,不但英俊潇洒还擅长吟诗作赋,常趁托尔科不在场时对伊丽莎白大献殷勤,称赞她的美貌。
虽然伊丽莎白有时也会有所表示,但仍时时不忘身为贤妻该有的道德与约束。
“朗杰拉伯爵,谢谢你的心意,但是我想,我最美好的时期已经过去了。”
“你在胡说什么?背离事实的谦虚只会令人不悦。你是含苞待放的兰花,以后会越来越美,还没到你最美好的年龄呢。”
“那是因为你不了解我的身体。我的胸部已经萎缩,臀部也开始下垂了。”
“哪有的事,那是一种错觉。”
“不是错觉,朗杰拉伯爵。以前我逢经期来临,乳房都会肿胀,乳头挺起,但现在这些都不见了,我最美好的时期已经过去了。”
朗杰拉伯爵被这番赤裸裸的告白弄得不知所措,甚至怀疑她在诱惑自己。但对于伊丽莎白而言,这只是非常自然的谈话。她是在深闺中长大的单纯的贵族女性,既不懂得恋爱的手腕,也不知谈话的分寸,只是单纯地以为来访的男性们都对自己极其体贴,而沾沾自喜而已。她不是没想过这可能是出于自己的年轻与美貌,但也认为这是对自己所处地位的敬意使然。
朗杰拉笑着说:“你还年轻。你所谓的容貌已经衰老指的是什么?”
时值五月,古老的赛伊特城内弥漫着潮湿的石头与苔藓的味道,还隐隐可以闻到淡淡的花香。也许因为这些香气的刺激,伊丽莎白显得兴致不错,话也多了起来。
伊丽莎白哈哈大笑,笑得有点儿喘不过气,她捂住被紧身衣紧束了的胸口回答道:
“我指的是头发干燥得连玳瑁梳子都梳不过去,肩膀和两只手臂圆滚滚的,小肚子鼓出来。”
朗杰拉也笑了:“你真糊涂。难道你担心的就是这点小事?这些变化任何女人迟早都会遇到的。你还年轻貌美,也只能想到这些罢了。有的女人比你说的还要丑上一百倍,肚子圆滚滚的,比橡树的树干还要粗,皮肤皱巴巴的,就像黝黑的石壁。两条腿胖得挪不动,脸上和手背的皮肤像吉卜赛人鞣制过的深棕色的牛皮,还满是皱纹。”
伊丽莎白听了脸色苍白,瘦削的肩膀轻轻地颤抖起来。
“你别说了!”刚开始她只是小声地嘟囔,接着激动地叫了起来,“别再说了……这些……我想都没想过!”
伊丽莎白紧咬双唇,沉默半晌后接着说:“如果真变成那样,我宁愿去死!”
“哦,当然,你不会变成那样的,伊丽莎白。有我陪着你呢,过来。”朗杰拉伸手抱住伊丽莎白,把嘴唇凑了过去。
“啊,不能这样。”伊丽莎白说。
虽然很多男人对伊丽莎白甜言蜜语地挑逗过,但还没有谁敢这样过。
“你不是不想让自己变成一个丑八怪吗?别怕,你放松点儿。”
“朗杰拉伯爵,不接吻就会变成丑八怪吗?”
“是的,伊丽莎白。”朗杰拉说得斩钉截铁。伊丽莎白默默地想了想。
“真的吗?那好吧。”她不再拒绝。朗杰拉吻了吻她。
“我好像抱着一根柱子似的。你难道不感觉舒服吗?”朗杰拉问道,“也许我还缺乏魅力,那么我们再来一遍吧。”朗杰拉一把将伊丽莎白拉进楼梯间的隐蔽处,这次他边吻边把手伸进她的胸部。
“啊!你在干什么?我很难受,太难受了,简直喘不过气来。”伊丽莎白推开朗杰拉伸过来的两只手。
“哪儿见你萎缩了?你的胸部丰满得水蜜桃似的。”
“那是被紧身衣挤压出来的。真的太难受,这件内衣让我喘不过气来,我觉得自己快要憋死了。”
“你太可爱了,伊丽莎白。我简直被你迷住了。你就彻底忘掉那位舍得让你独守空房的薄情的纳达斯第吧。忘了他,和我一起享乐吧,这样你就可以永葆美丽。走吧,我们到寝室里去。”
“不!”伊丽莎白大叫起来,企图甩开他抱住自己的手。“这可不行,我会挨丈夫骂的。”
“别让他知道不就得了。你不是想保持美丽吗?”
“只要和你在一起,就不会变成丑八怪吗?”
“我保证能让你的乳房更丰满、臀部会更结实。”
就这样,伊丽莎白开始玩起火来了。这个消息迅速在男人之间传播开来,附近的贵族们闻讯后,如蝇逐臭般地向赛伊特城堡蜂拥而来。当她的丈夫偶尔回城的时候,不知怎么,这些狂蜂浪蝶们就会消失得无影无踪。
不过,这里我得替伊丽莎白说句公道话,当时的伊丽莎白并非只是沉溺于不断和男人寻欢作乐,只不过出于少女的虚荣心,希望身边围着一群带有贵族风范的成熟的男性,不过偶尔也想享受与年轻英俊的异性之间的性爱而已。
男仆托尔科、心腹管家约翰尼斯·乌依瓦里以及诸多女仆中,没有任何人能给她一句忠告。虽然如此,由于伊丽莎白十分警惕潜藏在自己体内的家族与生俱来的淫荡基因,再加上本身对于信仰的虔诚,并没有沉沦到不可自拔的地步。只是,她对于那些超自然能力的崇拜越来越沉迷。通过托尔科,她又认识了女魔法师德罗塔·楚特斯,以及被称为森林魔女的达尔瓦拉。伊丽莎白邀请她们来到城堡,为她们提供住处。她们把玻璃球和铜锅放在黑暗的地下室里,把动物挂在天花板上吊死,再砍断它们的脖子让血滴进下面的锅里,再把死蟾蜍、死鸡和奇形怪状的药草放进去,边煮边念动咒语。经常变出一些稀奇古怪的所谓的魔术让伊丽莎白看。
这些阴暗潮湿的地下室里传出的锅里煮着古怪东西的沸腾声,以及弥漫在空气里的异样的臭气,无不使刚满二十岁的伊丽莎白为之深深入迷。这种嗜好通常是不被允许的,但赛伊特城的主人不在家,又没人敢出来劝阻。于是赛伊特城渐渐变成表演那些小把戏的好地方和大幕后面的杂耍场了。
瓦拉几亚公国的朗杰拉伯爵即将再度造访。伊丽莎白忙着准备接待,也打算把她最得意的魔法拿出来好好炫耀一番。她发现迎宾室的窗帘已经退色老旧了,伊丽莎白想让女仆们换上一套新的。这虽然本该是女仆们干的活,但她也乐于亲力亲为自己动手干。
正当旧窗帘被取了下来,想换上新窗帘时,在一旁忙着的托尔科的手突然停住了。
“托尔科,快拿过来。怎么了?托尔科?”
她回头看他,发现他呆呆地站着不动。满脸胡须的托尔科原本脸色就不好,这下子更是脸色青得吓人。
从走廊传来一阵纷杂而急促的脚步声,来的不是一两个人,像是一小队人马冲了过来似的。伊丽莎白以为是丈夫回来了,正想过去迎接,一不小心手里的窗帘掉在地上,这时一名侍女匆忙跑了进来。
“伊丽莎白夫人。”
话声未落,只见一位中年女性轻撩裙摆,傲气十足地走了进来。那尖尖的鼻子、瘦削的脸颊、鸡脖子似的松垂着的下巴,两道深深的皱纹下紧闭着的双唇,一看便知就是纳达斯第的母亲安妮特。安妮特像赶苍蝇似的,用力地挥了挥瘦骨嶙峋的右手。女仆们匆匆鞠了个躬后退下了。
“母亲大人。”伊丽莎白微笑着向安妮特迎上前去。
但安妮特绷紧的脸上毫无笑意,满是皱纹的脸凹得更深了,她目不转睛地逼视着伊丽莎白。安妮特挡在伊丽莎白面前站住了,几位跟在后头的卫兵围了上来,站在她身后。卫士兵们站好后,宽敞的迎宾室一时恢复了平静,连外面飞过的小鸟拍动翅膀的声音和鸣叫声都清晰可闻。安妮特不发一语。
外面传来了女人的惨叫声,接着又是一阵喘息声和杂乱的脚步声传来。不久,两名女子双手被士兵拧在身后拖了进来,正是德罗塔和达尔瓦拉。
安妮特虽然个子矮小,站在人高马大的德罗塔身旁,只到德罗塔的肩膀左右,但她天生有股咄咄逼人的威严。
“伊丽莎白,”她用略显沙哑的声音说,“我以前一直相信你,所以从不干涉你的私事,让你随心所欲地在这座城堡里逍遥自在。”
伊丽莎白和德罗塔惊慌失措的眼神对视了一眼,两个魔法师这才安静了下来。现场寂静无声,连一声咳嗽声也听不见。
“事实证明是我错了,真不该拿你当大人看待。这两个下贱的女人怎么回事?”
“那是……”伊丽莎白想解释几句,却说不出话来。她已经预感到,无论如何解释,情况只能越说越糟。
“我——”德罗塔想开口辩解。
“给我闭嘴!”安妮特不容分说地喝住了她,“我问的是伊丽莎白。”
“她是个魔法师,我只是想能帮我丈夫一点儿忙。”
“把这些下贱的街头艺人带进城内,浪费一大堆金钱,这算是在帮纳达斯第的忙吗?”
“母亲大人,她的法术很厉害,是从遥远的东方由吉卜赛人传来的妖术。她念动咒语,把祭奉的动物鲜血放在铜锅里煮,只要把这些血涂在我丈夫的敌人身上,就可以不战而……”
“闭嘴!”安妮特严厉的声音响彻整个房间,“我不想听这些蠢话!以前我把你当大人看待,简直愚蠢至极。快把这两人赶出城外去!连房间和地下室那些骗小孩的玩意儿也一起给我扔出去!”
“求求你!可不能赶她们走,那样一定会倒霉的。”伊丽莎白喊叫着。
“她说得对,只要你敢碰我的水晶球,这个老太婆就死定了。”双手被卫兵反拧着的德罗塔挣扎着大声嚷着。
“慢着!”
安妮特举起一只手,拦住正想把德罗塔和达尔瓦拉往外拖的士兵,然后大步走近德罗塔,用力给了她两巴掌。德罗塔痛得怪叫起来。
“把她们给我拖出去,不再惩罚你们,你们得感谢我的慈悲了。来,伊丽莎白,下面该轮到你了。”安妮特转身走向伊丽莎白。
“母亲大人,明天瓦拉几亚的朗杰拉伯爵要来访问,我必须为迎接他做点准备。我们现在正忙着呢。”
“卫兵!”安妮特突然又大声呼叫。刚刚把德罗塔拖到走廊的卫兵又返回迎宾室站在那里。
“我忘了说了。马上派人骑上快马到瓦拉几亚送封信,就说巴托里伯爵夫人昨晚突然得了传染病而无法会客,再带封他写的回信来。”
“遵命。”
安妮特交代卫兵的同时,眼光仍紧盯着伊丽莎白。
“伊丽莎白,你身为纳达斯第的妻子,做过对不起他的事没有?”
伊丽莎白吓了一跳:“母亲大人,您怎么突然说这些话呢?”
“被我突然问到,吓着你了吧?我听到那么多的流言飞语才被吓到了呢!”
“母亲大人,不好意思,我们能不能换个地方说话?这里人多嘴杂。”
“这件事已经尽人皆知了,只有你还不知道自己臭名在外而已。伊丽莎白!坏事传千里这句话你知道吗?听说你还不只和朗杰拉伯爵一个人关系不正常,我没说错吧?”
不知为什么,安妮特的脸上突然冒出几丝冷笑。
“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女。我的心彻底凉了,眼前一团漆黑。伊丽莎白,你用最无耻的手段让我蒙羞。我可怜的儿子啊!他居然还相信妻子的贞节,不分昼夜地拼死保卫国家。正因为有了我儿子的庇护,你才能在城堡内享尽荣华富贵。你该老老实实等着丈夫回家,想办法帮他分忧解难,这才是你做妻子的责任。”
“母亲大人,所以我才……”
“你所做的只不过是把下贱的杂耍艺人带进神圣的城里来,让她们陪你玩小孩子的游戏罢了。”安妮特厉声呵斥道,“不,不仅如此。你还不断地跟来访的年轻男人勾勾搭搭。真不知羞耻。”
“这到底是听谁说的?”伊丽莎白用眼扫视着周围,最后把视线落在一个不敢正视她的女仆身上。那是贝丝。直觉告诉她,就是这个女人。伊丽莎白不禁怒火中烧,瞪了脸色发白的贝丝一眼,心想,等安妮特离开后,看我怎么收拾你。
就在这时候,安妮特满布皱纹而又满脸阴沉的脸凑了过来,抓住她的左臂。她感觉安妮特的手指越来越使劲。
“母亲大人,您要干什么?”
安妮特的手指滑落到伊丽莎白的胸前,动手解开她胸前的扣子。已经解到第两颗了。
“您要做什么?母亲大人!”伊丽莎白尖声大叫,一边用右手拨开安妮特按住扣子的手,一边低下头往后退。
“你们过来帮忙!”安妮特气急败坏地大声命令身后排列整齐的卫兵们。
其中的三名卫兵一副不知所措的样子,慢慢靠近这对扭成一团的女人。
“摁住她,用力!”安妮特命令两名卫兵使劲摁住不停挣扎着的伊丽莎白,把她衣服上的扣子全部解开,再脱掉她的天鹅绒上衣和裙子,连支起裙子的鲸骨架也揪下来丢在地上。
“母亲大人!”身上被脱得只剩白内衣的伊丽莎白哭喊着哀求。
“把这件也给我脱了!”安妮特下令。卫兵们闻言惊呆了,怔怔地看着安妮特。
一开始安妮特还慢慢去解她的扣子,不久就刺啦的一声用力撕开她的内衣,连伊丽莎白勒紧身体的贴身马甲都被剥了下来。
伊丽莎白丰满的胸部裸露出来,但她的双手被卫兵们抓住了,想遮也没办法遮住。
“你们要上哪儿去!”安妮特厉声吆喝道。伊丽莎白的男仆托尔科和女仆们看到这个场面,正想偷偷溜走。
“这是命令。你们都给我站在那里好好看着。我要让你们看看,你们绝对服从的伯爵夫人虽然一副大人样,其实是多么的小孩子气。你们看她多么幼稚,多么需要大人的呵护和留心,然后再好好决定以后该怎么对待她。”安妮特面向几位女仆,边说边解开伊丽莎白腰间的带子。然后她粗暴地把她的最后一件内裤连拉带扯地扒了下来。
在下人面前受到如此羞辱,伊丽莎白满脸通红,抽搐着哭出声来。她全身除了项链之外,已经一丝不挂了。
“给我跪下!”
安妮特一声令下,三名卫兵便按着伊丽莎白让她双膝跪地趴下。她丰满的臀部高高翘起,头发垂在地上。
“把鞭子递给我!”
安妮特接过卫兵递过来的马鞭,使尽全身力气往伊丽莎白赤裸的臀部抽打过去。凄厉的惨叫响彻迎宾室。叫声未歇,安妮特的第二鞭又打了下去。鞭子的呼啸声,抽打到肉体上的沉闷的响声,凄厉的惨叫声和声嘶力竭的哭喊声,混杂在一起,久久不绝于耳。
这顿折磨持续了很久,安妮特不停地挥起鞭子抽打伊丽莎白的臀部和背部。不久,伊丽莎白的臀部皮开肉绽,渗出一大片血,但安妮特丝毫不肯罢休,继续高举皮鞭打得伊丽莎白血花飞溅。
足足打了一千多下,安妮特才把马鞭还给卫兵。卫兵松开按住伊丽莎白的手后,她也无力再站起来。她像一只毛色惨白的小动物似的趴在地上,慢慢伸手抚摸着自己被打得血肉模糊的臀部,然后就像受尽委屈的少女一样,顾不得羞耻,号啕大哭起来。
“这算是宽宏大量的了。”安妮特站直身体,边说边低头看着脚下的伊丽莎白。伊丽莎白边哭边忍受着安妮特扬扬自得的奚落,她抬起沾满泪水和鼻涕的脸,正好和注视着她的贝丝的目光碰了个正着。
“今天的惩罚先到此为止。但是,你别以为事情就此过去了。以后再不准你和别的男人单独会面,从今天开始我就住在这座城堡里监视你,你给我小心着点!”
接着,安妮特命令卫兵们跟在身后,重重地踏着地板离开了。接着是几个女仆,当然也包括贝丝。从此以后,女仆们分成两个派别,各自为两边的主人效力。
伊丽莎白一丝不挂、遍体鳞伤地蹲在地上不停地抽泣。当她挣扎着站起来时,突然有人用一块布裹住她的身子。她抬头一看,原来是托尔科,而那块布则是两人刚才想换上去的新窗帘。
C
当伊丽莎白的夫君纳达斯第回到赛伊特城后,宽宏大量地原谅了妻子的不贞,也许是对母亲过分严厉的惩罚多少有点过意不去吧。纳达斯第其实是个性格稳重、十分宽容的人,更重要的是,妻子的惹人怜爱的美貌使得他无法舍弃。
但纳达斯第的母亲安妮特始终不肯原谅伊丽莎白。安妮特说到做到,她把自己喜爱的家具和生活用品一股脑儿全搬进赛伊特城,开始和媳妇住在一起。也就是说,伊丽莎白完全处在这位挑剔的母后大人全方位的监视之下。
即使如此,但安妮特还不至于每天到伊丽莎白的卧室一一进行检查。只是派遣自己的贴身女仆和长期跟随过自己的可靠的仆人在伊丽莎白身边照顾她的起居,然后再让他们向自己报告她的所有动静。在这些密探中,最能向安妮特邀功的就数贝丝了。
此后,伊丽莎白生活得就像一名监狱中的囚犯,身旁仆人对她的态度也起了微妙的改变,大家只把她当做孩子来看待,可是她却无法拒绝这种生活。她曾经婉言要求过丈夫改变这一切,但即使是稳重宽厚的纳达斯第也严词予以拒绝。因此,在往后的二十年里,伊丽莎白基本上都生活在这种环境中。此间,她唯独没对贝丝说过一句话。
伊丽莎白三十出头才终于有了自己的第一个孩子。因为丈夫经常出门在外,所以孩子才生得晚。她在亲戚的介绍下,把一位叫伊罗娜·乔的女人接回城里给孩子当乳母。乳母在婆媳之间的战争中往往是一颗最重要的棋子,只要打着养育王位继承人这面冠冕堂皇的大旗,伊丽莎白就可以无往而不胜。她明白,这是一种作为母亲的特权,因此,这样重要的人物一定不能选择和安妮特走得近的人。
因为孩子的诞生,伊丽莎白在城堡内的地位渐渐恢复到安妮特搬来之前的状态。这一点伊丽莎白自己也感觉到了,于是她又接连生了两个小孩。当上三个孩子的母亲后,伊丽莎白的权力终于能和安妮特分庭抗礼了。
然而,已经三十五岁左右的伊丽莎白,却意外地遇到了比安妮特更难对付的敌人,那是她预想不到的劲敌,这就是容颜的衰老。以前伊丽莎白的肌肤白皙透亮,现在却出现了混浊的色素沉积。而且,像微风吹过湖面似的细纹也已悄悄爬上她的手背、眼皮和眼角。乳房和臀部下垂的赘肉,比她二十多岁时担心的还要多三倍。
身体的各部位都在地心引力的影响下逐渐开始下垂,而最令她担心的要数眼角位置了。她发现,最引以为傲的大眼睛(我想这理所当然吧),也开始微微下垂了。也就是说她不知不觉中已然变成了一个“耷拉眼皮的女人”了。
最令她感到恐怖的是眼袋,那块鼓鼓囊囊的东西就隆起在眼睛下面。她无法理解脸上怎么会长出这个东西来。脸颊现在也显得有些凹凸不平,有时看起来和住在城外的农家妇女没什么区别了似的。这对伊丽莎白而言,无异于世界末日的来临,因为以前她始终深信,这种事不会发生在出身高贵的她身上。她对此从未怀疑过。
只要她睡眠不好,第二天早上肌肤的这种变化会尤其明显,于是她每天晚上经常躺在床上焦急地催促自己快点儿睡着,结果反而更无法入睡。但伊丽莎白却认为,自己是生了三个孩子才变成这样的,而逼自己生育的就是安妮特。一想到这里,对安妮特的满腔怒火更让她夜不成眠。事到如今,她才直正理解了当初朗杰拉伯爵说过的那番话。伊莉莎白从来没想过,生来就具有高贵身份的自己,居然也会渐渐变老。
有一天早晨,终于发生了一件让伊丽莎白高兴的事。她在长期宛如牢狱般的生活中,甚至连笑是什么都忘记了。可是今天却让她十分开心,真的很久没有这么开心了。她听到一个好消息,安妮特因为遇上要紧事非得回一趟娘家不可。可是正是因为这个好消息,才成了后面一系列事情的导火索。
安妮特不肯对她透露,但伊丽莎白听说她的身体好像已经不太好了。伊丽莎白认为,那个女人的心事都扑在监视我上面了,才紧张得把自己的身体搞垮的。
当伊丽莎白想要化妆时,看着镜中的自己,又想起这件事,不觉便微笑了起来。剎那间,眼前一片昏暗。清醒过来时,她发现自己已经跌坐在石板地上。她知道,刚才自己曾短暂地失去了知觉,她精神恍惚地呆呆坐在地上,然而刚才自己亲眼目睹到的东西,却清晰地留在脑海里。
实在令人难以置信。她自己一直没注意,所以也想象不到。伊丽莎白在这十年里,居然从没有对着镜子笑过。她看到了自己久违了的笑容。
以前,她一直以为自己的脸没有起什么大的改变,但那是因为从没看到过自己笑脸的缘故。刚才自己笑了,那是仿佛噩梦似的瞬间,眼角、嘴角、还有部分脸颊,都堆满了丑陋的皱纹,那简直是半老徐娘的一张女人的脸。当时的伊丽莎白只不过三十八岁,还不到四十岁,却出现了那么多皱纹,到底是怎么回事?
她跌坐在地上,看着自己的右手背,白皙透亮的皮肤不见了,表皮上泛着黄色的小点,细细的皱纹就像刻在薄纸的表面上似的,而且仔细一看,皮肤还有无数针刺似的褐色小斑点!
她想,这都是生过孩子的缘故!她在心中大骂起上帝的不公。女人生育孩子是任何人都该赞赏的行为,上帝却给了我们不适当的报酬。我应该变成更漂亮的女人才对。这种结果,是无论如何不能接受的。
从这时起她开始痛恨起孩子来,接着又开始恨周围所有的一切,当然也恨默默逼迫自己生育孩子的安妮特,而对于罪魁祸首的丈夫更是恨之入骨。
之后,伊丽莎白变得像当初的安妮特一样,对女仆们开始摆出一副颐指气使的模样。她二十多岁时几乎无法相信安妮特怎么能用那种态度对待尽心服侍自己的下人,现在反而无法理解当初自己为何那么想。
比自己年轻的女仆,不管她们做什么事,她都感到不满,似乎对她们有着发不完火的理由。她们整天干着那些毫无价值的粗活,却一个个脸颊丰润,乳房丰满,这从她们俗不可耐的衣服上也能看得出。她们不知道侍候自己有多重要,却老是丢三落四地做得不周到。
吃早餐时,安妮特果然没有出现在餐桌上,好像没吃早餐就匆忙出门了。根据乳母伊罗娜·乔的报告,她暂时不会回来。伊丽莎白努力想忘掉自己脸上的皱纹,但镜中那一瞥所见到的情景像已经完全印在她的脑子里无法抹去。早饭刚吃到一半,那可怕的笑容又几次三番浮现在自己眼前。
这时候,伊丽莎白想出一个绝妙的好主意——为了消愁解恨,狠狠地鞭打一顿可恶的贝丝解解气。没有比这个更好的主意了。同时伊丽莎白把这个主意告诉了自己信任的女仆,让她们到城外去把德罗塔和达尔瓦拉叫回来。虽然事情过去了十多年,但伊丽莎白听说她们俩还在罗马尼亚境内。
接下来的两天里,伊丽莎白一边专心在育儿室照顾自己的孩子,一边着急地等待女仆归来。直到第三天傍晚,女仆才带着两位魔法师回到城内。德罗塔和达尔瓦拉都已经老了,尤其是达尔瓦拉更是老得像个老太婆。三人在伊丽莎白的房间里紧紧拥抱在一起。达尔瓦拉不停地掉眼泪,号啕大哭,惹得伊丽莎白也跟着掉眼泪。
伊丽莎白把她们安顿在以前的房间里,偷偷把两人藏了起来。这当然是伊丽莎白的计谋,因为不管再怎么藏,也不可能不被安妮特的间谍,那善于察言观色的贝丝发现。
当天晚上,伊丽莎白让心腹男仆托尔科和约翰尼斯·乌依瓦里事先躲在地下室的隐蔽处,然后再和德罗塔、达尔瓦拉举着火把进入地下室,当然也没忘记带上水晶球和铜锅。这么一来,事情看起来就像是伯爵夫人趁着安妮特不在,又偷偷把魔法师带进城堡,玩起诡异的咒术游戏了。伊丽莎白已经料到,贝丝为了向安妮特通风报信,一定会到地下室一探究竟。对她而言,这正是邀功请赏的好机会。
伊丽莎白故意在地下室最里面为魔术师摆放了张桌子。桌子上点上好几盏灯,装作又要做什么诡异的举动。然后又在地下室入口附近放了几个大箱子,以方便贝丝在此藏身。托尔科和乌依瓦里就躲在石阶两边的暗处。
陷阱布置完毕后。伊丽莎白用火把在地上点上火,把锅放在火上,装作要举行神秘仪式的样子,静待猎物上门。不到一小时,果然听到托尔科学着猫头鹰叫的暗号传来,紧接着,箱子后面发出一阵剧烈的声响。
“托尔科,把她抓住!”伊丽莎白大声命令道,并提着灯跑过去。贝丝正在托尔科和乌依瓦里的手中挣扎,就像安妮特首度进城那天,伊丽莎白被卫兵抓住的样子。
“哎呀,好大一只老鼠!”伊丽莎白高举灯火,不怀好意地挖苦道。这是伊丽莎白自挨打的那天以来,第一次对贝丝说话。
“饶了我吧,巴托里夫人。我是有事到地下室来的。”
伊丽莎白纵声大笑:“让我来试试你编故事的本领,看你还能马上编出什么谎话来。说吧,贝丝,你来这里有什么事?”
“我是来取安妮特夫人吩咐的东西。”
“大半夜她叫你来?”
“是的,夫人正急着要。”
“嗯,听着像是很合理。看来你随机应变的本事还不错,否则也当不了密探。”
“是真的,请相信我,伊丽莎白夫人。”
这时,伊丽莎白的脑子里浮现出当年自己被剥光身子遭受鞭打时贝丝紧盯着的眼神。
“托尔科、乌依瓦里,把她的衣服全剥掉!这只说谎的老鼠不配穿人的衣服。”
“巴托里夫人,请冷静点儿。这样会出事的。”管家乌依瓦里说,“安妮特夫人迟早会回来的。”
“她说她马上会回来!”贝丝也尖声附和道。这个声音反而激怒了伊丽莎白。
“没听到吗?剥光她的衣服!”伊丽莎白咬牙切齿地说。她心里残忍的复仇火焰开始熊熊燃烧起来了。
贝丝被脱得一丝不挂,双手被绳子绑住后吊在天花板上。当伊丽莎白看到贝丝的身子被垂吊在阴暗的地下室里时,竟然受到意外的打击,一股怒气几乎使她丧失了理智。因为贝丝和伊丽莎白年龄相同,但由于没生过孩子,所以乳房依旧坚挺,也未开始下垂。肚子上的肌肉也还没有松弛,大腿的皮肤依然绷得很紧,也没有出现伊丽莎白那样的灰黄色斑点。
伊丽莎白原以为是地下室光亮不足,以及贝丝身材丰满的缘故。但即便如此,一个女仆的身材居然超过自己,这个事实对伊丽莎白仍然是个意想不到的打击。她简直无法容忍,这个残酷的事实令伊丽莎白几乎要发疯。无论如何,身为伯爵夫人,一定要比这些下贱的女人美丽才行,这才是应有的秩序。因此,她要摧毁这个女仆的身材以符合她卑贱的身份。
她从地上捡起早就备好的马鞭。第一鞭还未落下,贝丝已经发出凄厉的惨叫了。这个声音更加刺激了伊莉莎白,使她的鞭子没头没脑地落在贝丝的身上,打着打着,伊丽莎白耳朵里已经完全听不见贝丝的尖叫,因为她已经进入了一个忘我的境地。只顾一下又一下地使足了劲挥鞭抽打了。但是贝丝的身体被吊得太高,鞭子能打到的地方大部分都在腿上。伊丽莎白想鞭打她的胸部。
“托尔科,把她放低一点。”
当伊丽莎白回过头尖声吩咐托尔科时,一股剧烈的冲击往她的右颊袭来,她冷不防一下子跌坐在脏兮兮的地上。抬头一看,她才知道自己是被贝丝那只没有绑紧的腿踢着了。这瞬间发生的事令她不知所措,因为她无法想象一个女仆居然敢反抗踢中自己,疼痛让她一时无法动弹。
“求求你饶了我吧,伊丽莎白夫人!我不是故意的。”贝丝一边哭喊着一边叫道。
右颊一阵灼热。也许明天会肿得很高——当伊丽莎白想到这里时,仅有的一点理智已经完全丧失了。
“剑!托尔科,拿把剑来!”
“别这样,巴托里夫人。”管家大声劝阻道。
托尔科也出面阻拦:“这里找不到剑。”
“剑就在这里,那不是吗?”德罗塔在一旁说。地下室的角落里挂着一把满布灰尘的剑。
伊丽莎白飞快地跑过去,她把剑抓在手里,又把剑鞘丢进黑暗的角落。
“别拦着我!”她大声喊叫,同时左右舞动手中的剑,剑的重量让她踉跄了几步,“谁敢拦我就连他也一起砍!”
她怒气冲冲的样子让托尔科和乌依瓦里也吓得魂不附体,只得躲得远远的。伊丽莎白拿着剑跑了过去。满脑子已经发狂了的她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被吊在天花板的贝丝害怕得发出可怕的尖叫。原本像笛子似的尖叫声,突然又变成了沙哑的绝望的哀号,又慢慢低沉了下去。因为伊丽莎白已经用力扑了过去,把剑身深深地刺入贝丝的胸口,贝丝的身体在空中剧烈地摇晃起来。
当伊丽莎白把剑拔出来时,一股血柱喷涌了出来,溅在她的脸上和手上。她似乎还没解恨,又继续向贝丝的身体上刺了两三剑。每次拔出剑时又有血随之溅出,喷在她的身上。接着她又左右挥剑,刺向贝丝的腹部和双腿,手起剑落之处,皮开肉绽,一股股鲜血渗出,从贝丝丰满白皙的皮肤上流下来,贝丝的身体前后左右急剧摇晃着。贝丝不断痛苦的哀号,就像是她嘴里发出的诅咒声。时而声音低得听不见,时而轻轻地呻吟着。
在这间昏暗的地下室里,伊丽莎白一边激烈地喘息着,一边把剑不断刺向吊在半空摇晃着的贝丝。最后,贝丝已经无法再出声了,原本白白的躯体已经变成了黑红色的肉块,和动物的肉没什么两样了。她脚下的地板上流着一大摊血,慢慢扩散开来。
四个旁观的男女被这个残酷的场面吓得大气也不敢出,只能呆立在一旁看着发疯似的伊丽莎白。不久,伊丽莎白开始尖声叫喊起来,号叫中夹杂着哭声,也许她拿剑的手已经累了,几乎快要砍到她自己身上,于是乌依瓦里从背后紧紧抱住了她。
伊丽莎白的身体因为过度激动而不断地颤抖,双手累得已经握不住剑了,只能拖着剑在石板地上走。托尔科抓住她沾满鲜血的手腕,想把剑掰开。但是伊丽莎白的双手激烈抖动着,却还紧握住剑柄不放,手指像冻僵了似的根本掰不开。托尔科只好让两位魔法师帮忙,四个人忙乱了好半天才终于掰开了她的手指,把剑取了下来。
伊丽莎白的双眼茫然地望着天上,半开的嘴唇里,露出了咬得嘎嘎作响的白牙。脸颊的肉还在不断抽动,散乱的头发和沾满鲜血的苍白的脸随着身子,时而剧烈,时而轻缓地颤抖个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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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晨,伊丽莎白在床上睁开了双眼。发现自己心情平静,但感到哪儿有点不舒服。她猛然记起昨天晚上的事来,急忙跳下床。这不是因为认为自己做了件太过出格的事,也不是对于自己深重的罪孽有所反省,而是担心被贝丝踢到的右颊有没有肿起来。
她站在镜子前,着实吓了一跳。不仅右颊上一点都没有肿起来,肌肤全都显得比以往更白嫩。她不由自主地兴奋起来,呆呆地在镜子前站立着。她觉得自己今天太美了,也觉得自己重新变得年轻了。伊丽莎白把原因想了一遍:大概是那个让人讨厌的贝丝不在了吧,除此之外就想不出其他原因了。
她脱掉身上的睡衣。重新端详着自己的身体,乳房确实下垂了,不像贝丝那么坚挺,肚皮也因为生过三个孩子而明显松弛了,不像贝丝那么结实。但那个贝丝已经永远不会再出现了。然后,她又伸出两只手的手背看了看,她大吃一惊,究竟怎么回事?手背皮肤在阳光下显得细白透亮,灰黄色的斑块不见了,松弛的皮肤好像恢复了昔日的弹性,褐色的细纹今天早上似乎也减少了许多。
至此,伊丽莎白终于悟出了真正的原因。那就是鲜血,只要是沾到了贝丝鲜血的皮肤,全都恢复了年轻活力。最有力的证据就是,肩膀和乳房上的皮肤没有发生变化,只有脸部和双手的手背比平常更光滑了。
伊丽莎白怔怔地愣住了。血,原来是因为血。血这个词在她脑子里不断出现。血可以挽救我!
托尔科和乌依瓦里已经暗中把贝丝的尸体处理掉了。但是消息好像已经传到纳达斯第的耳里,事发后的第三天他就从营地赶了回来。次日,安妮特也拖着病体回到城内。虽然伊丽莎白早就让德罗塔和达尔瓦拉回到城外,但此事还是掀起了一阵风波。安妮特闻讯十分震怒,扬言决不能把将来继承王位的孙子交给伊丽莎白这种女人照看。
情况似乎变得不可收拾,伊丽莎白不受到惩罚这一关就过不去。但幸亏纳达斯第从中斡旋,拼命安抚母亲。他表示以后会尽可能地留在城里监视妻子,而且孩子如果缺乏母亲的养育,将来对他们的成长也不利,一切都要从家族的利益出发从长计议。他还劝说母亲,考虑到伊丽莎白已经杀了贝丝,气也出过了,将来也许不会再闹事了。
纳达斯第当时已经年近五十了,终年到处征战也感到身心俱疲,他认为已经到了该回城好好过一段悠闲的日子的时候了。他很想平息两个女人之间的争斗,让自己有个可以轻松的环境好好生活。而安妮特则因病体未愈,实在力不从心,最后只好让步。最终伊丽莎白的罪行便不了了之。其实,最终之所以不再追究伊丽莎白的责任,贝丝和女主人之间地位的悬殊才是真正关键的原因。这个事件中,只不过就像伊丽莎白杀了安妮特钟爱的小狗一样。但是从之后事情的发展来看,当时这种处理方式对于伊丽莎白来说实在有害而无益。
此后两年左右,一切相安无事。纳达斯第整天待在城里,安妮特也住在自己朝南的房间里安稳地度着晚年。孩子们也一天天地长大了。伊丽莎白尽心尽力地照顾着孩子们,但有时又好像忘了孩子们的存在似的,呆呆地好几个小时在想心事。那是因为她有充分的理由感到怅然若失。她已经过了四十岁了,当年远近闻名的美人,让邻近各国的贵族男子神魂颠倒地拥入赛伊特城一睹芳颜的美貌,已经是昨日黄花了。
卸妆后的伊丽莎白肤色更加惨不忍睹,不但皮肤粗糙,还出现许多黄褐色的灰暗斑点,颜色到处深一块浅一块的。她即使不笑,眼角、嘴角等处也会出现数不清深浅不一的皱纹,下巴垂下来后看似两层,最可怕的是,和安妮特一样,皮肤松垂的情况也开始出现在自己身上。而乳房干瘪得像缺了水的皮囊,紧紧地贴在肋骨两边。臀部的肉垂了下来,大腿也像老南瓜似的干巴巴地塌了下去。
她发呆的时候,往往是在脑子里想起了自己日渐衰老的现实,担忧自己身体上出现的变化。她心潮起伏,拼命想克制这些念头,忘掉面临的现实。然而这是做不到的。于是她又尝试拒绝承认自己就是眼前这个伊丽莎白·巴托里,但这样做只会让自己失去优裕的宫廷生活和数不清的特权,也不是个好主意。不得已,她只好又恢复到伊丽莎白这个身份上来,沮丧地面对自己这副中年女性的体态和容颜。这种精神折磨反反复复地困扰着她。
伊丽莎白面临的现实让她寝食难安,焦虑万分。客观地看,她也觉得自己比同龄的女人更显衰老,她把这些都归结于生了太多孩子的缘故。这时她必然又想起了当年自己被鲜血沾过后细腻的皮肤,那张马上就变得白皙透亮的脸。每当她想起这些总是坐立不安。担心如不采取行动,只能一天天继续老下去。是的,要挽救肌肤得趁现在,目前自己刚满四十岁,要挽回还来得及。只要现在能把鲜血涂在皮肤上,应该还能让皮肤恢复生命力。
血!一想到血,她认为男人的血对肌肤美容也许不起作用,还是得用性别相同的女人的血——最好还是年轻少女的血最理想。
如果现在能把年轻少女的血涂满自己的全身,一定还来得及让皮肤恢复活力。现在自己的皮肤就像即将枯萎的鲜花,在渴求雨露的滋润。今天还来得及,明天也许就晚了。一想到这里,就更坐立难安。所以,别人眼里她好像在呆呆地站着,其实翻江倒海似的激情正折磨得她不得安宁。
不能再等待了。要挽救自己的肌肤,时间已经所剩无几。
就在伊丽莎白因为这而闷闷不乐的时候,或许是长期处在两个女人争斗的夹缝中,纳达斯第身心俱疲,一病不起,不久就撒手人寰了。对伊丽莎白来说,纳达斯第是个好丈夫。她悲恸欲绝地哭了两天两夜,但是过度伤心又使她的脸又丑又肿,到了第三天,她便停止了哭泣。
丈夫尸骨未寒的第三天晚上,伊丽莎白便命令女仆把丈夫生前小心存放在自己屋里的中国瓷器,全都搬到她的房间来。
“小心点儿搬!那是我丈夫宝贵的遗物!”伊丽莎白声色俱厉地命令女仆。
“只要磕碰着一点点,看我不拿皮鞭抽你们后背一千下。”
女仆们吓得瑟瑟发抖,只得排成一列,把大件的瓷瓶、茶具、香炉等小心翼翼地搬过去。
“那些放在这边。把这个茶具放在暖炉上!”伊丽莎白尖厉的声音吆喝着,一副决不允许发生任何闪失的态度。
但是,让仆人惊吓过度反而容易出差错,当一个女仆要把香炉放在大理石暖炉上时,由于双手僵硬发抖,香炉不小心一下子滑脱了,咣当一声磕在地上。
伊丽莎白的神经正处于高度紧张中,这个声音当然无法逃过她的耳朵。她猛地抬起头朝声音的方向看了一眼,然后快步向香炉走去。
“请原谅我,伊丽莎白夫人。”闯了祸的女仆吓得跪在地上哭出声来。
伊丽莎白捡起香炉,心想大概没出什么事,但仔细一看,恰恰相反,香炉上已经出现了裂痕。
“看你干的好事!”伊丽莎白的声音尖锐而吓人。
“哇!”女仆捂住耳朵,把头磕在地板上说,“饶恕我吧,伊丽莎白夫人。”
“托尔科,拿皮鞭来!把她的后背露出来。”
托尔科拿着皮鞭来了:“要剥掉她的衣服吗?”
“把她的后背露出来就行!”伊丽莎白已经不愿意再看年轻少女的裸体。如果再看到她们紧实的肌肤,想留下她一条命都做不到。
把女仆的后背露出来后,伊丽莎白散乱着头发,马上挥鞭一下接一下地抽打过去,口中还发出尖厉的怒骂声,她竭尽浑身力气,毫不留情地打了又打。女仆疼痛得站起来想逃跑,但被托尔科摁得结结实实。
“你们还看什么?还不快滚出去!”伊丽莎白回头对着惊呆了的女仆们大声喊叫。
女仆们闻言,争先恐后地跑了出去。房间内只剩伊丽莎白、托尔科和闯祸的女仆。伊丽莎白又使劲挥起了鞭子,抽打声夹着女仆可怕的惨叫声传了开来。不久女仆背上的皮肤裂开了,血渗了出来。终于,伊丽莎白挥鞭的速度慢了下来。
这时她才发现,就像挖掘金矿的矿工一样,自己挥鞭打人是为了寻找鲜血。于是她不再鞭打,只是目不转睛地呆呆看着女仆背上的鲜血慢慢流下来。
她丢下鞭子,把两只手按在女仆的背上。温热的背,温热的血,让她欣喜若狂。她把手翻了过来,让手背也沾上鲜血。
“好了,你走吧!”
女仆跌跌撞撞地离开了房间。
“托尔科,你也出去!”
把两人赶出去之后,她快步走向镜子,迫不及待地把双手的血拍打在脸颊,接着又涂在下巴、额头和鼻子上,接着是嘴唇和脖子。镜子里映照出她涂满鲜血的脸,她忍不住想笑出来。至今都极力避免自己笑,但是如果在夜里,又是满脸抹上血后,就可以开怀大笑了。
一但笑出声来,越笑就越停不下来。她一直笑个不停,笑得连眼泪都流出来。
突然她停止了笑,把手指伸进口中舐了舐上头的血。她发觉有点淡淡的咸味,但比最好的佳酿味道还要美。原来血的滋味如此美好!伊丽莎白睁大了眼睛在问自己,为何我以前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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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晨,她觉得肌肤的状态果然比平常好。这更让伊丽莎白确信,从今以后若使用鲜血疗法对自己的皮肤定有奇效。但她不认为这种状态可以一直持续下去。如果将来彻底衰老了,即使采用鲜血疗法也无力回天。时不我待,只能现在就开始,必须现在动手彻底实行这种疗法。若想提高效果,必须只争朝夕,明年开始也许就晚了。
伊丽莎白又命令心腹女仆去找德罗塔和达尔瓦拉,再次把她们秘密带进城内。
安妮特这时已经每天卧床不起,连指挥女仆和卫兵的控制力也渐渐失去了。伊丽莎白已经可以随心所欲地掌控一切。伊丽莎白找来德罗塔和达尔瓦拉,问她们有没有什么好的毒药,于是她们不知道从哪儿替她找来了砒霜。
伊丽莎白指使托尔科、乌依瓦里和几个女仆,每天在安妮特喝的药草、茶和饭菜里加入少量砒霜。不到半年,安妮特终于连从床上撑坐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她本能地领悟到这是伊丽莎白下的毒手,也知道再这么下去连命也会丢掉,于是她开始计划逃出城外去。
“玛蕾娜、玛蕾娜!”安妮特在床上呼叫自己的心腹女仆,但她只能发出沙哑又病弱的喊声。
“玛蕾娜、玛蕾娜!”安妮特又继续呼喊,却不见女仆应声前来。
“玛蕾娜来不了了,母亲大人。”伊丽莎白进入安妮特的卧室,大声说道。
“啊,伊丽莎白。”安妮特低声说。但已经微弱得几乎听不见了。
“您哪儿难受?不舒服吗?”伊丽莎白用安慰的口吻问道,“我可以马上让您舒服。”
她慢慢解开安妮特睡衣胸前的扣子。
“您把身子裹得这么紧可不好。母亲大人。”
她悠然欣赏着眼前几乎毫无反抗能力的老太婆的身体。同时一把掀开了老太婆身上的被子,从头到脚打量着这个恶毒的老太婆病残的躯体。就是她,让自己虚度了一生中最青春、最美好的年华。
安妮特年近八十岁的身体全身黑糊糊的,枯干而瘪瘦。那种黝黑比褐色还要深得多。瘦骨嶙峋,两只乳房像两个干扁的口袋。肚子凹陷,前胸贴着后背,两条腿瘦得皮包骨,一点肌肉和脂肪都没有。膝盖上骨头尖得吓人,上面只有一层满是皱纹的松弛的皮肤。仔细看过正面之后,伊丽莎白又把安妮特翻过身来欣赏了一番,老太婆的臀部瘦得没有一点肉,连肛门都遮不住了。
衰老是一件多么令人恐怖的事啊!伊丽莎白看到这里不禁浑身颤抖起来。但光是这样看一遍安妮特,仍然难以消除她二十年来郁积在心中的愤恨。伊丽莎白清楚,只要这个老太婆还有一口气,对她将来的所作所为绝对是个障碍。无论如何,都得让这个老太婆马上死掉。
伊丽莎白拿起皮鞭,回忆起这个躺在眼前的老太婆当年是如何鞭打自己。但是站在宛如枯木的这具躯体前,她又下不了手。
“您的命还挺硬啊,母亲大人。托您的福,我也开始老得不成样子了。你的任务完成了,老老实实少管我的事,好好睡你的觉吧。”伊丽莎白说完后,抓住安妮特的后脖颈,用力把她的口鼻按在枕头上。
安妮特枯木般的身体极力反抗似的抽搐了一会儿,就没有动静了。伊丽莎白不敢大意,在安妮特停止挣扎以后,还不肯松手。既然动手了就得万无一失。万一让她再活过来,事情就麻烦了。
伊丽莎白一边使劲闷住安妮特,一边心中想着:你要是知趣点儿,在你儿子死后就该马上给我滚出去。把赛伊特城当成是你的,这个欲望让你丢了这条命。
但是面子上还是要过得去,她为安妮特备下豪华的棺木,自己穿着破衣服守灵,在人前人后哭得死去活来,但内心又可惜那点儿办葬礼的时间。现在她迫不及待地想把青春的鲜血涂抹到自己饥渴的肌肤上!
服丧期间,伊丽莎白满脑子想的都是,从谁身上,又是用什么方式弄到血。血如此珍贵,即使利用自己的身份权力,也不是说想弄到就能弄到的。因此必须一滴也不能轻易浪费,得好好珍惜利用。像上次那样洒在地下室地板上,实在太可惜了,最好还是把它收集在较大的容器里,然后再洒在自己身上。
不,这也不行。得把血放在浴缸里,然后再全身浸泡进去不是更理想吗?以前即使只涂抹在脸和手上,还有如此显著的效果,要是全身都能浸泡在鲜血里,那么效果就更令人期待了。一想到这里,她就兴奋得胸口怦怦地乱跳,抑制不住想尽早试试的急迫心情。
当天夜里,伊丽莎白让一位名叫罗斯的小女仆帮她梳头发。一边梳着,她心中一边涌起一股强烈的冲动,真想把面前这位少女的鲜血装满到浴缸里,再把全身缓缓浸泡其中。
突然,她头皮上感觉一阵强烈的疼痛,令伊丽莎白不由得发出几声呻吟。盛怒之下,她猛然回头瞪了罗斯一眼,发现女仆手里正拿着梳子,惊慌失措地不知如何是好。梳子上还挂着几根自己的头发。
当年的伊丽莎白非常在意自己的头发。而现在她的头发缺乏光泽,梳子很难梳过去,不但开始出现白头发,脱发也很严重,因此头发已经越来越稀疏,所以连掉一根头发都心疼。她认定,女仆明知自己害怕掉头发,却还一个劲地往下揪,一定是故意想出自己的丑。
她怒视着罗斯,狠狠抽了她一个耳光,随即跑去拿来鞭子,朝哭着缩在地上发抖的罗斯用力抽了下去。然后她又喊来托尔科,把又哭又叫的罗斯拖到地下室里,脱光她的衣服后,就像对待贝丝一样把她吊在天花板上。
“你以为我真不知道你们背后怎么骂我?”伊丽莎白严厉地对吊着的女仆责骂道。
“饶了我!巴托里夫人。我的手臂受不了了。”
“哼!还敢跟我讨饶?”
“我怎么惹您生气了?为了您,我一直都在拼命干活啊。”
“那只是做给人看的而已。背后说我和那个讨厌的老太婆安妮特越来越像了,你说过吧?”
“不,巴托里夫人,绝没有那回事。”
“居然还敢顶嘴!你这个下贱的东西。你们说我为了掩盖皱纹才化浓妆,因为年老色衰,嫉妒年轻女孩才虐待她们。这些背后的坏话我全听说了,你以为我不知道?”
伊丽莎白边骂,边用力继续鞭打,打得罗斯失声惨叫。
“你们不是说,我嫉妒年轻女孩的身体吗?哼!太让人好笑了。谁肯去嫉妒你们这些贱货?你们用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也该差不多!”
骂完伊丽莎白又接着抽打。罗斯一边惨叫,一边哭着回答:
“巴托里夫人,您怎么能这么说?我真心希望您能永远年轻美丽下去。”
“哼,还敢跟我胡说八道!”鞭子又抽了下去。
“真的,请您相信我。”
“那你刚才为什么揪我的头发?”
“对不起,都是我不小心。饶了我吧,我绝不敢再犯了……”
“还在说瞎话骗我!你们知道我每天什么心情吗?掉一根头发我都心疼!”
接着又是一阵没头没脑的乱打,伊丽莎白自己也边打边流着懊恼的眼泪。
“托尔科!乌依瓦里!你们把我的浴缸搬到这里来。”
“啊?搬什么?”托尔科又问了一遍。
“浴缸!还不快去!”
“搬浴缸……噢,马上就去。”
花了近一小时,两个男人才把浴缸搬到了地下室。这段期间里,伊丽莎白只是坐在一个箱子上,仔细打量着罗斯吊挂着的身体,也不再挥鞭。罗斯哭喊着说手痛得受不了,但伊丽莎白根本不为所动。
“把浴缸放在这姑娘的身体下!”浴缸一送到,伊丽莎白用果断而冰冷的语气命令道。
神情诧异的托尔科脸色大变,他已经隐约地估计到接下来伊丽莎白想干什么。
“巴托里夫人,您该不会……”
“没你们的事,赶紧照吩咐给我放好。”
“别这样,巴托里夫人,我不知道您在想什么,可是……”
“罗斯,你刚才说过希望我永远年轻美丽,对吧?”
“是的,我说过。”
“你说过这不是谎话,对吧?”
“我说过。绝对不是谎话。”
“那好,你就去死吧!只要把你的血给我,我就会变年轻。”
罗斯的脸吓得变了形,她惊恐万状地叫喊道:“夫人,别这样!”
“你看,这回说真话了吧?”伊丽莎白嘿嘿地笑道。
“别这样!别这样!快来啊!救命!巴托里夫人发疯了!”
“哼,原来你只是嘴上说得好听。”说着,伊丽莎白向放着剑的地方走去。
“快住手!来人啊!快来人救救我!疯了,她疯了!快来人救救我!快来啊!”
伊丽莎白不为所动,她抽出剑抹了抹。冷静地向罗斯的胸口刺去。罗斯已经无法大叫了,只能发出一些沙哑模糊的声音,很快罗斯就安静下来,但她还没死。随着剑从她身上拔出,血喷了出来。
“托尔科,你还愣着干吗?血都白白流掉了!”伊丽莎白大声呵斥道。两个男人吓得腿都软了,伊丽莎白只好亲自动手把浴缸推到罗斯脚边。她一心只想早点儿把鲜血抹在自己衰老的肌肤上,这个念头使她的行动显得迫不及待。只见罗斯鲜红的血流了下来,流到洁白的浴缸里。伊丽莎白再提起剑,往罗斯身上刺入第二剑、第三剑。只听吱的一声,血柱开始往下流。
“伊丽莎白夫人,您到底打算干什么?”惊呆了的乌依瓦里问道。
伊丽莎白没有回答。她一边剧烈地喘着气,一边不停地刺向罗斯,甚至左右挥剑向女仆的身体劈去。因为她想有效地采集更多的鲜血,所以必须刺出更多的伤口来。
凭着伊丽莎白的力气,她没办法让罗斯致命,罗斯简直生不如死。
“快让我死吧……”罗斯气若游丝,不断哀求。托尔科实在看不下去了,他接过剑来,对准罗斯的心脏用力刺去。罗斯的呻吟声消失了,地下室里又恢复了寂静。剑被托尔科拿走了,伊丽莎白也平静了下来,神情恍惚地靠在身边的箱子上。
“好了,你们两个都出去。”伊丽莎白小声地命令道。
两个男人还是不知所措,站立着不动。伊丽莎白用尖叫似的声音喊道:“你们俩也想看着我衰老的身体嘲笑我吗?还不快滚!让女仆们把上面的浴缸装满水!”
两个男人还是手足无措,不知如何是好,但回过神后就吓得连滚带爬地上楼去了。
地下室里只剩下伊丽莎白一人后,她迅速脱掉衣服躺进浴缸。浴缸上方的天花板上吊着全身赤裸、浑身鲜血淋漓的女仆的尸体,而这个女仆刚才还帮她梳过头。
浴缸里血还是太少,只能没到她臀部两三厘米高,但温热的鲜血还不断从罗斯的尸体上慢慢流下来。伊丽莎白仰起头,让血慢慢滴在自己的脸上。让额头和鼻子都能沾满血,她还前后仰动头部,让血也能流进嘴里。她欣喜地把血咽了下去。就这样,她心满意足地尽情享受着血浴的乐趣。
第二天一早,伊丽莎白以充满自信的表情和态度出现在仆人们面前,她落落大方的举止显示出一股威严。在这些因素的综合作用下,伊丽莎白·巴托里在周围的人眼里的确觉得变得漂亮多了。
这种美容方法,从现代的医学角度来看,是否有效并无定论。即使有效,大概也没有哪位医生有勇气如此下结论吧?无论如何,只有当本人对此深信不疑,而且十分自信的时候,也许才能让周围的人觉得她变美了。说实话,我只是个平庸的普通人,只能这样理解这件历史上发生过的事。
从此以后,偷偷处理被伊丽莎白弄死的年轻女尸,就成为托尔科和乌依瓦里两个男人最重要的工作了。虽说是发生在身份高贵的人居住的深宫内苑的秘事,但若是被人见到尸体,也会引出耸人听闻的飞语流言。而人们的嘴是挡不住的。其实他们俩处理得很干净,一晃十年过去了,这种惊天动地的行径一点儿也没传到城外去。
此后,伊丽莎白凡是泡过血浴之后,马上就能感觉皮肤变得滋润了,但是只要过了一星期,她又觉得自己皮肤变得松弛起来,皱纹变深了,色泽灰暗了。这种心情又开始折磨着她。一想到过上三四个月不沾血,皮肤就将老化得无法挽回,她就急得发疯。
必须泡血浴!必须让皮肤沾上血!必须喝血!一旦开始这么想,脑子里这种强迫感就完全主宰了她,心里急得像有一只手在揪着。简直无法忍耐,眼巴巴地盼着伺候自己的女仆再出些小差错。
有时候她也会故意让女仆出差错,她先吩咐女仆做一件事,再歇斯底里地用连珠炮似的声音催促她们,让女仆们手足无措,等真的弄坏了什么贵重物品时,伊丽莎白表面上暴跳如雷,心中却美滋滋的,然后就命令托尔科把人拖进地下室里去。
在采集鲜血时,她必定要把被害人全身脱光后吊在天花板上。这么做有几个意义。首先,外界传说她有性虐待的癖好,我想这种姿态的女性也许确实可以让她感觉兴奋。其次,还有其他现实上的理由:
第一,不脱掉被害人的衣服会浪费不少宝贵的鲜血,因为穿着衣服的话布料会吸掉一些血,减少可采集到的血量。
第二,伊丽莎白与生俱来的灵感使她觉得,最能给自己的肌肤带来最佳效果的是年轻处女的鲜血。以往的经验告诉她,让这样的年轻少女裸露全身,她们紧实的肌肤和年轻人特有的匀称与魅力,更能诱发起自己内心的杀意。不知道为什么,她根本不想看到男人的裸体。
我无意继续详细描述伊丽莎白那些变态行为的细节。当她第一次用鲜血洗浴后,肌肤的美容效果可以保持一两个月,但是,她年过四十、接近五十以后,用鲜血进行美容的效果保持的时间就越来越短了,甚至渐渐赶不上老化的速度。因此她越来越急迫地想得到处女的鲜血。只要她的眼角皱纹增加了,就想杀个女仆,发现嘴唇上的皱纹拉长了,她也要杀个女仆。
托尔科和乌依瓦里不但每次都不得不充当伊丽莎白凶残杀人的帮凶,还要负责处理尸体。伊丽莎白不知道,其实处理尸体才是最繁重的工作。一开始,他们只是偷偷把尸体运出城外,埋在近郊的森林里。但后来尸体埋得多了,运送的距离就渐渐远了。他们又担心万一被城外的居民发现,因此不得不把尸体埋在城内的后花园里。
每到深更半夜,就能见到装载着棺木的黑色马车出城,这个流言已经在村子里四处传开了。大家传说,车夫驾车驶进森林深处后,就见到有人举着火把干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
然而,把尸体埋在城内的后花园里,又得担心从城外进来当差的女仆们的眼光。为了掩饰那些被无辜杀死后又被榨干鲜血的女仆们的去向,伊丽莎白对她们的同伴放风说,她们自己不习惯待在城里,早就让她们回家了。但她们没有回到父母身边的传闻没多久就能传开。而且,深夜把尸体埋在后花园,第二天一早阳光下新翻过的泥土痕迹谁都看得见。不仅是女仆,城内的人也瞒不过去了。
因此,他们不得不放弃在城内的花园掩埋尸体的打算。除了把地下室的一个房间辟为停尸间之外,别无他法。他们把一具具尸体码放整齐,堆得高高的。就这样,赛伊特城的地下室成为常年尸臭弥漫、令人毛骨悚然的恶魔的道场。除了少数人能被允许到城里干活外,其他人一律不准进城。
客观地说,为了伊丽莎白诡异的美容术,被迫出了最大力气帮忙的就数托尔科和乌依瓦里这两个男人了。
罗马尼亚的冬天十分寒冷。有时撼动城内外树木的暴风雪会整整肆虐一个晚上。每逢这样的冬天,伊丽莎白的肌肤便会更干燥、更粗糙,而随着天气渐渐变暖,她也会越来越急切地要求进行全身美容。而那间伊特城地下室里的美容设备对她来说也越来越重要,那个污秽不堪,潮湿阴暗,满是尘埃的地下室,对她而言才是城内最重要的地方。
冬天的晚上,为了让自己可以在这里裸身泡血浴,她命人特别在地下室安装了两个炉子。可是尸体又怕热,所以只好把停尸间挪到离炉子最远,最靠北的那间阴冷的房间里去。这里还安装了热水供应装置。起先伊丽莎白只是泡在冷血里,渐渐的才想出了把采集到的血加热后再洗浴的办法。
地下室里还摆放着精心制作的照明器具,进行了内装修,每个角落都做了精心的布置。她还专门订制了地下室用的特制浴缸,为了杀死少女后尽量不浪费一滴血,她还进行过各种实验,以提高收集鲜血的效率。
他们把哭喊尖叫、全身赤裸的牺牲者的四肢捆绑起来,固定在房间的四个角落里,把人呈大字形吊起来,再把她与地板平行平吊着,然后把浴缸放在人体下面,再用针在被害人的身上戳出无数个洞来。但不论采取什么方法,采集到的血量并没有太大的变化。到了这时,伊丽莎白已完全无法压抑自己想全身浸泡在鲜血里的欲望,有时候一个牺牲者的血不够她泡一次美容浴,那就两个,如果两个还不够,那就杀三个。每当这时托尔科和乌依瓦里都被迫承担这种既麻烦又残忍的任务。
让我觉得不可思议的是,他们俩竟然一直唯命是从,长期帮助疯狂的伯爵夫人干这些伤天害理的事。或许是因为封建时代时每个人都不想闲着,或者是无法弃发疯了的夫人于不顾,抑或是伯爵夫人想尽办法不让他们中途住手,甚至可能连这两个人也被这种罪恶的行径所吸引,心甘情愿地自己主动效劳?其实际原因至今还无定论。
到了伊丽莎白五十岁的时候,她曾经还多少残留着的那点理智已经彻底消失了,被她残害了的少女尸体数量急剧地增加,停尸间里已经满得堆不下了,连旁边的那间堆放煤块的屋子也沦为弃尸场。这时她也已经成为一个货真价实的虐待狂,仅仅是为了折磨年轻少女,夺取她们的性命,她想出诸多令人触目惊心的拷打受害者的刑具,其中最著名的大概就是称为“鸟笼”的酷刑了。
那是一种仅能勉强装进一名少女的狭小的铁笼子,铁丝网内装有无数尖利的铁钩。当一名一丝不挂的少女被塞进笼子后,她令人把鸟笼吊起来,前后左右剧烈地摇动,笼内的少女无法站立,在惨叫之余身体也会被四周的铁钩刺伤。伊丽莎白只需站在笼子下方,就可以尽情享受鲜血淋浴的快乐了。
伊丽莎白显然非常热衷于享受这项“血的游戏”。当时达尔瓦拉已经死了,但她第三次又把德罗塔叫进城里,再加上奶妈伊罗娜,所以不必找托尔科或乌依瓦里帮忙,也可以自己摇动鸟笼,狂笑着享乐了。这使我感觉十分意外,我想,除了伊莉莎白之外,其他人居然也都以此为乐,也许人类的内心都存在这种邪恶的因素吧。
比“鸟笼”更有名的刑具大概要数德国人克洛克·史密斯发明的“铁处女”了。看来世界上对这种违背道德行为感兴趣的似乎还大有人在。克洛克·史密斯把这个人形刑具的构想恭敬地呈献给了伯爵夫人。她非常喜欢,秘密向制造商订制了这个刑具。
这种刑具外观上看是金属打造的人形,头部覆盖着红色的毛。被当做牺牲品的少女被塞进去后,这个人形刑具的双手就会把少女抱紧似的固定住,然后人形刑具前面的精巧机关开启,刑具的双手像是抚摸似的慢慢搂住少女。刑具内装着无数尖利的针,针尖剌向一丝不挂的裸体少女后,瞬间就会刺出无数伤口。从伤口喷流出的鲜血就通过刑具下方的小桶流入伯爵夫人专用的浴缸里,而且这些鲜血还会被加热到适当的温度。
最初,伊丽莎白为了感觉舒服,把血加热到一定温度,但她担心是否因此会降低美容肌肤的效果。经过多次实验后,她确信把血加热不仅不会降低效果,反而能使效果提高。
客观地说,这座伊丽莎白式美容中心的确为她带来了显著的效果。已经年届五十的伊丽莎白能让周围的人觉得还只有三十岁左右。看来她迫使身边的人为她付出惨烈的代价,这种自负是可以让女人变美的。而伊丽莎白觉得自己真的变美了以后,她对周围的人显得更温柔了,也显得更会关心人了。
但是,这样无休无止的、耗费极大的美容习惯养成后,城里的少女已经被杀光,即使从城外以征用劳役的名义强拉年轻女孩进城,也不够伊丽莎白这么消费的了。到了后来伊丽莎白几乎毫不客气地见人就杀,所以从城内的墙垛望出去,村子里已经连一名年轻少女也看不见了。
托尔科和乌依瓦里命令属下四处奔走寻找处女,甚至亲自出马完成这个艰难使命,但他们几乎想尽了所有的办法,也无法满足主人的需求。领地上的百姓们开始拒绝让女儿进城干活,显然,恐怖的流言早已传遍千里。因为进城干活的女子没有一个能活着回到父母身边。他们把赛伊特城视为恶魔栖息的城堡,只能战战兢兢地远眺着这座吸血鬼的大本营。
然而疯狂透顶的伊丽莎白对这些事已经毫不在乎了,即使地下室里无数尸骸散发出的臭气已经令人作呕,她也习以为常,不以为然。每天天一亮就急忙检查自己的肌肤,催促托尔科他们出城寻找下一批猎物。每当他们一无所获,空手而归时,伊丽莎白便歇斯底里地狂呼乱叫找人泄愤。
此时,伊丽莎白的行径早已经脱离常轨,当然,可以说她早就已经疯了。最初,她在追求美貌以及与安妮特的斗争中,对城外的传言还多少有些顾忌,但发展到现在,她已经全然不把民众的反应放在心上了。托尔科也曾婉转地对她说明过事情的严重性,但是她已经早就听不进去了。可以说,这时的伊丽莎白已经走向了自我毁灭。不管城内城外,无人可以丝毫阻拦她的暴行。事到如今,除非有个比她更有权势的人挺身而出,把这一切公之于众,介入赛伊特城的屠杀事件,否则谁也拿她没有办法了。
托尔科他们同样也疯了,愚蠢到完全没有发现赛伊特城里已经亮起了危险的信号灯。他们的耳中只有暴君伊丽莎白那尖声的要求,根本无视外头民众们愤怒的呼声。他们利令智昏地竟然派人远赴邻国的村庄强行征虏处女。仔细想想,这种恶魔的行径居然可以隐瞒十年而未被发现,真是让人不可思议。从这个意义上说,伊丽莎白·巴托里也算是个运气够好的女人了。
F
在赛伊特城遥远的邻国,匈牙利瓦拉西亚的一个贫穷的村子里,有一对早已心心相许的年轻情侣,女孩名叫弗洛伦斯,男孩叫做卢迪。弗洛伦斯的家境非常贫穷,已经被迫处于必须选择连夜逃走或者全家自尽的两难窘境。她的父母听说,只要肯把女儿送进赛伊特城干活,就可以换取相当丰厚的一笔资金,这无疑对她的全家是个天大的好消息。虽然他们也隐约听闻赛伊特城恶名昭著,但终究抗拒不了一大笔金钱的诱惑。
可是这对年轻情侣早对远方赛伊特城住着个女吸血鬼的传闻知道得很清楚。他们听说,进城的少女无一得以生还,而且城内还建有地下牢房,从外面找来的少女一旦被关进这个牢里,就会被一个个拖出去,杀掉后吸干鲜血。
可以说这个传闻相当准确。因为当时伊丽莎白已经不肯浪费时间等候把那些少女暂时充当女仆,而是直接带来就杀掉享用,因此她在赛伊特城的地下建造了一座暂时关押抓来的少女的牢房。
弗洛伦斯听到自己已经被卖往赛伊特城的消息后,哭得十分伤心,但在卢迪安慰下马上恢复了情绪。两人开始共同想出主意,寻找可能的解救之计。卢迪告诉她,目前为止没有任何一位少女得以回家,一定是有哪个地方的处理出了纰漏。如果真像传闻那样可怕的事发生在罗马尼亚的赛伊特城,弗洛伦斯可以亲眼看到后向国王控诉。目前只能听到传闻,但还没有人证实过。因为缺乏可靠的证据,所以无法采取相应的行动。
两人最先想到的方案是,在弗洛伦斯被带往赛伊特城的途中寻机逃走,这个办法虽然可靠,但也存在后顾之忧。首先,已经领到资金的弗洛伦斯的父亲可能陷入困境,而且如果想挽救更多的人,消灭赛伊特城里的恶魔,就必须实际进城后亲眼看到一切,因此必须想出如何逃出赛伊特城的计划。
这时,离赛伊特城派人来接弗洛伦斯只剩短短四天时间了,俩人必须赶紧想出一个将来怎样逃出来的办法。监牢里应该都有铁窗,想从铁窗逃走就得有锉刀或者铁锯,因此两人就到邻镇的铁匠铺买了一把铁锯,然后把带锯齿的部分缝在裙子里。
监牢应该设在地下室里,那么即使逃出监牢也很难逃出城堡,从地面逃出想必也很困难。每个窗户一定都有铁栏杆,而且即使到了院子里,大门也一定紧锁着。周围当然也会有高墙,唯一的逃脱方式只能是设法逃过卫兵的监视,先爬到二楼,再从窗户或墙上跃到地上。这样的话,就需要准备一根很长的绳子。接着,两人便设法弄到一根又细又结实的绳子。起初他们想把绳子缠在身上后再穿上衣服,但考虑到可能会被搜身,因此还是决定也把它缝在裙子里,绳子的末端在腰部位置稍微露出一点儿,必要时只要扯着末端就可以顺利抽出来使用。
接着,两人进入森林里,找了一棵两层楼高的树,练习借助绳子从高处降下的技艺。他们发现,降下距离较长时手掌容易磨破,于是又准备了一副手套,并把它缝在胸前的背心里。
选择逃跑时间当然必须得在夜里,那样的话脚下就需要灯光照明,然而唯独这一点是绝对难以办到的。于是卢迪想出了一个主意,打算每天太阳下山后,就潜伏在赛伊特城附近的森林里准备接应。如果弗洛伦斯能顺利地逃出来,就让她一直往森林里跑。由于现在的季节已经是春天,积雪已经完全融化了,即使一个晚上待在森林里也不会太冷,这对两人来说倒是个有利的条件。
不久,赛伊特城来接人的马车来了。万事准备齐全后,弗洛伦斯坐上了马车。之前来家里购买女孩的是一个脸相凶恶的大胡子男人,而这次来接她的却是另一位,还带着一位士兵跟随,他们一副戒备森严的样子,看来已经做好了防止她脱逃的准备。弗洛伦斯的双亲和十个位村民一起送别她,但其中并没有见到卢迪。因为他在准备好粮食和饮水后,已经早一步出发前往赛伊特城了。
马车出发后,弗洛伦斯觉得好像还有很多事情未准备周到,突然不安了起来。来接她的是两匹马拉的马车,但因路途遥远,得从清晨一直走到深夜。他们一路前行,一直到太阳下山,月亮高挂在天上后,好不容易前方才出现了城堡的灯光。如果是普通的旅行,这时已经可以松一口气了,她望着这座吸血鬼盘踞着的巨大的城堡,看起来就像一头黑色的庞然怪物似的,反而心里涌出一阵极端的恐惧和紧张,甚至连长途颠簸的疲累都忘记了。
石砌的城墙上有扇巨大的木门,马车一停在木门前,还没有发出任何信号,木门就嘎吱一声自动打开了。两名举着火把的卫兵站在门边,看见沉默了一整天的马车夫和押运的士兵朝卫兵有说有笑地打招呼,弗洛伦斯感到很惊奇。因为途中他们一直默默无语,她甚至以为他们连人类的情感都不具备。
马车驶入城堡的院子后,身后的木门就被紧紧地关了起来。庭院相当宽阔,空气中夹杂着一股霉臭味、湿漉漉的石头散发出的气味和植物的芳香。这里好像到处都有花坛,在皎洁的月光下,依稀可以看见盛开着各种各样的鲜花。这让弗洛伦斯十分意外,难道吸血鬼的城堡里也种着这么多的花?
苍白的月光照亮着院子,马车穿过院子后继续沿着高高的城墙往前走。不久,便进入了一座建筑物的阴影中。这里到处点着一个个小火把,她知道这里就是马厩。石墙边堆积着高高的草垛,粗糙的木头屋顶的檐下系着的马匹似乎都已经入睡了。前面还停着许多马车。载着弗洛伦斯来的马车在马厩前停了下来,士兵先跳下车,车夫也随之下了车。
在车夫的催促下,弗洛伦斯小心翼翼地慢慢下了车,她感觉脚下是一片硬实的土地,上面还长着草,周围隐约传来马匹的呼气声和马厩所特有的气味。
马夫牵着她的手引着路。他们从一排马屁股前走过,然后上了石阶。这里看来是城堡的后门之一,可以感觉到周围尽是冰冷的石头,墙上每隔一段都点着小火把,闻得到煤块和油脂燃烧的气味。他们又穿过一道长长的走廊,转过几个弯,上下过几次短短的台阶,前头又是一条长长的向下走的台阶。弗洛伦斯心里想道,果然真要把我带到地下室去。为了逃离这里,一开始她还拼命动脑筋记住所有走过的路,但走到一半就记不清了。
由于深夜人静,又处于城堡的深处,越往地下走,传到耳朵里的脚步声显得越大。在墙上点着的火把映照下,弗洛伦斯看着自己被拉长了的影子,仿佛就像一头巨大的怪兽跟在自己身后,还会不时地抢到自己前头乱晃。
这些景象全都是弗洛伦斯平生第一次看见的。自己所熟悉的花朵盛开、绿草芳香的大自然已经离她越来越远了,这里全是用石块砌成的世界。一想到可能无法重新回到自己熟悉的环境中去,弗洛伦斯的心里不由得涌起一阵阵不安,泪水夺眶而出,毕竟她才年仅十九岁。
越往地下走,空气中弥漫的怪味越浓,这是她第一次闻到的气味。浓烈的霉味,湿漉漉的石头气味、火把上的松油味扑鼻而来——不仅如此,这些混合的气味外,还能闻到一股像是食物腐烂的臭味和腥味。是的,这一定就是血腥味!弗洛伦斯终于发现了。这种气味就像垃圾和粪便的气味,是一股说不出的令人作呕的臭味,因为其中还夹杂着一些血的腥臭!
炼狱!弗洛伦斯脑子里马上浮想起教堂的牧师教过的一个词。她已经记不清了,但牧师告诉过大家,人死了以后全都要到一个地方去。那里既不是地狱,也不是天堂。那里就叫做炼狱。人得先在炼狱待上几天,才能到天堂或者地狱去。弗洛伦斯想,也许这里就是那个可怕的地方了。只要门一打开,她就会发现,里面就是通往地狱的路。这种令人厌恶,像是叫不上名的野兽的臭味,就是地狱的气味,我正站在地狱的入口。想到这里,弗洛伦斯既紧张又害怕,想哭也流不出眼泪来了,身体开始不住地发抖。
她被带到一扇门前时发现,刚才一直隐隐约约传来的呻吟声就出自这里。之所以很难辨别声音的来源,那是因为声音并非出自一人之口。那是由许多人的呻吟声、啜泣声汇合在一起,充斥在整个地下室里,让人听起来仿佛是自己出现了耳鸣的幻觉。在被送来之前那些无法入眠的深夜里,她也几次想象过地狱中的模样,却没料到竟然是这样的情景!
车夫推开了门。门没有上锁,弗洛伦斯在心里牢牢地记住了这件事。门里黑沉沉的,但看来里面的空间十分宽敞。一股难忍的恶臭迎面扑来。
弗洛伦斯害怕极了,以为一被带进这个房间就会被杀了。她开始尖叫挣扎,但两个男人恶狠狠地扑了过来,紧紧扭住了她,然后一左一右抓住胳膊,把她提了起来往地下室里拖去。
她被推进一间浴室似的屋子,这里整个地板上都铺着白色的瓷砖,屋子宽阔得让人不可思议。男人在屋子里不停地走来走去,走动时靴子踏在地上发出咔嚓咔嚓的脚步声。天花板上垂下来几条锁链,墙壁上似乎还设置着什么让人可怕的不知名的机械。但是在黑暗中看得不很清楚。
弗洛伦斯觉得自己好像不会马上被杀掉,旁边的两位男子似乎还要往前走。他们暂时松开了架着她的手,但弗洛伦斯根本不想乖乖地跟着他们走,一心想从原来的路逃出去。车夫发现后,又紧紧揪住弗洛伦斯的手,把她用力往前拖。她跌坐在地上,边哭边挣扎,但是敌不过两个男人的力气,还是被他们拖着走。
她被拖到一条稍微有点亮光的走廊上。在这里她听到一阵阵如同是从地底深处传来的此起彼伏的呼喊声,像是由许多人的声音汇聚而成的。而且声音越来越大。这声音是如何发出的?仿佛是众多野兽在呼喊,或是在地底下爬满的鬼魅魍魉发出的恐怖呼声,实在太吓人了。
前方出现了一些白色的东西在不停地晃动,似乎是在空中轻轻飘荡的花朵。弗洛伦斯定睛一看,原来那并不是花,而是抓在铁栏杆上和伸出栏杆外的几只人的手。
呻吟声越来越近了,这些声音是从铁栏杆后传到走廊来的,呻吟声音不停地传进弗洛伦斯的耳朵。
押送弗洛伦斯的男子对着走廊尽头呼喊了一声,从看似无人的黑暗中突然出现一名士兵。他带着清脆的金属刮擦声走近了铁栏杆,原来那是钥匙串的声音。接着牢房被打开一条缝,里面几个人影马上拥挤到门边想钻出来。
黑暗的牢房里蠕动着四五个人影。狱卒一把夺下弗洛伦斯紧抱在怀里的旅行袋后,又按低她的头,把她推进了牢房里,狠狠地撞在想往外逃的人身上。把她的肩膀和脸都撞得生痛,被用力扭过的脖子也在隐隐作痛。只听身后响起咔嚓的一声,弗洛伦斯身后的门被关上了,然后被上了锁。弗洛伦斯被撞得跌坐在地上,但她想到自己不会马上被杀掉,一股放下心来的感觉又让她暂时忘记了疼痛。
弗洛伦斯的周围响起了巨大的哭泣声,因为这些女孩无法从这里逃脱,才发出了如此绝望的哭喊。弗洛伦斯也用力扑到栏杆旁大喊:“等等,还我的行李!”她知道喊了也没用,也只能这么叫喊几声出出气。包袱里并没有什么值钱的物品,只不过她不希望让人看到里面破旧的换洗内衣罢了。
那位奔走了一整天,把自己从匈牙利带到这里来的男子已经大步离开了,负责看守的士兵也回到走廊尽头的角落里坐下歇口气去了。
弗洛伦斯双膝跪在冰冷的石板地上,跟着旁边的女孩们一起痛哭了一场。到这时她终于相信传闻是真的了。而她原来还一直不肯相信,因为派去接她的人口口声声说是带她来城里干活的。但既然是要她来城里干活,总不能无缘无故就把人关进监狱,所以看来自己已经凶多吉少,终究是要被杀掉吸血了。
虽然这种结局多少也在预料之中,但过度的绝望和恐惧使她蹲在栏杆旁无法动弹。等眼泪都流干了后,她的情绪才稍微有所缓和。这时她才有心情环视了一下四周。她慢慢转过身子,朝牢房里头的深处看去,这才看到了一幕可怕的情景。
起初她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但还是战战兢兢地爬过去看了一眼。她看到两个年纪和自己差不多的女孩子躺着像是睡觉。当靠近她们身边时才看清,其实根本不是这么回事,看清情况后,弗洛伦斯发出了响彻深夜地下室的尖叫。一股寒流穿过她的全身,连鸡皮疙瘩都竖了起来。
这里虽然也有照明,但只是在走廊上点着一支火把而已,整个地牢里一片漆黑。那两个盖着毯子好像在睡觉的女孩已经奄奄一息,其中的一个几乎已经停止了呼吸,另一个也不断发出痛苦的呻吟,身体像只虾一样时曲时伸,毯子被她踢开了,因此她的身体全露在外面。弗洛伦斯无意中看了她一眼。不知为什么,女孩的全身一丝不挂。弗洛伦斯看清是怎么回事也花了很长时间,因为她的身体看上去是黑色的,好像穿着一件奇怪的衣服。
仔细一看才知道,那是因为她全身沾满了凝固的血迹,还布满无数小孔,血从一个个小孔里渗出来,流出来的血凝固后变得发黑,失血的身体上布满了黑点。不仅身体上满是小孔,脸上也到处都是,她浑身上下都是血迹,连两只眼窝里也积攒了不少发黑色凝固了的血。女孩显得十分痛苦,眼睛也看不见,几乎丧失了意识。弗洛伦斯从没看过这么惨的人。
“水,水……”她不断抖动着嘴唇,好像在说什么。嘴唇肿得很厉害,似乎被打破了。沾血的嘴里能看见满口白牙。
弗洛伦斯想试试她发烧没有,就撩起她因沾血而变成一团的头发。但她的额头全沾着血,连放一根手指的地方都找不到。
“水?没有水吗?”弗洛伦斯对着四周喊道。可是得不到回答。她看到旁边有个杯子模样的东西,急忙过去拿在手里一看,里面是空的。弗洛伦斯抓着铁栏,冲着看守士兵的方向大声叫喊道:
“水!能给我点儿水吗?”还是没人回答。
“水早就没有了!”一个女孩赌气似的低声回答。其他人只是继续哭着。
“不但没有水,食物和药品也没有,连一块干净的布也找不到。”
“原来这样……”弗洛伦斯气馁地说。
“反正我们马上就要死了。在这里已经见过好几个人就这么死去了。”
“看守的人也不管吗?”
“士兵不在,刚才已经离开了。这时他已经睡觉去了。”有人在黑暗中回答。周围的啜泣声、濒死者的呻吟声仍然持续着,弥漫着一股异样的恶臭。
弗洛伦斯摸了摸缝着铁锯的裙角,硬邦邦的。太好了,铁锯还在!既然入夜后卫兵已经回去了,何不马上就动手把铁栏给锯开?我已经看见了,看见了这些凄惨的女孩和这座地下牢狱,我看见了可以向国王控诉的一切证据。这种地方,即使多待一刻也无益。
弗洛伦斯一时不知道该先把锁锯掉,还是该先锯断一根铁栏。如果锯锁的话,一定得在今天晚上干完,如果今天晚上没办法锯掉,明天一早士兵开锁时就能发现,那么锯子也就保不住了,唯一指着救命的工具便会被搜走。而且并非今晚把锁锯掉就能逃得了,锯掉后还得留点儿时间在天亮前逃出去。弗洛伦斯觉得这太难办到了。
另一方面,如果锯断铁栏杆,可以花上两三天时间也没问题。大概不会明天就杀掉自己,因为自己才刚被送到这里。因此弗洛伦斯马上从裙子里取出铁锯,动手锯那根最靠里头的铁栏杆。
她刚开始拉动锯子,马上便发出极大的嘎嘎声,这在万籁俱寂的深夜里显得格外刺耳。这时她倒希望周围的呻吟声和啜泣声能更大些。
她觉得周围的女孩很难说得上话,她们因为过度的恐惧和绝望而变得几乎发狂,想问她们点儿什么的话,她们也只会哭泣和呻吟,一句也不想回答。即使弗洛伦斯开始动手锯铁栏,她们也好像什么反应都没有,既不关心你在干什么,也不关心你干的事对她们有什么意义,她们好像完全没有考虑过。如果这里有位男人,应该能帮自己一起逃出去吧,但遗憾的是牢里关着的全都是女孩。但也多亏是用来关押女孩的牢房,所以显得不是太坚固。铁栏的间隔很宽,一根根铁栏也比想象的细。只要锯断一根后,再用力把它折弯,就可以从间隙里钻出去似的。
只是,就算铁栏很细,她也拿不准自己的力气够不够把它折弯。万一折不弯它,就得从栏杆下面再锯一次,把它整根取下来才行。如果折了一半力气就用完了,那么后果就严重了,不但自己逃不走,事情还会彻底败露。要是没有力气把折弯了一半的铁栏扳回原状,倒不如一开始就别折弯它。弗洛伦斯告诉自己,凡事一定要小心谨慎,胜败在此一举,只许胜不许失败。万一不能活着出去,不但自己会丢掉性命,将来还会有更多的年轻女孩被杀。
但是,光凭弗洛伦斯的力气,就算一根细细的铁栏杆,好像也不容易锯断。她不停地锯了两个小时,铁栏只被她锯出一道细沟。
女孩们哭累了,一个个陆续睡着了,牢房里渐渐安静了下来。奄奄一息的女孩的呻吟声也小了下去,已经快要死了。而另一个大概已经死了。
为什么要故意把惨遭如此对待的人关在牢里?是让我们照管她们吗?弗洛伦斯边锯边想着。但是牢房内既没有水,又没有药,没有任何东西可以用来帮助她们。弗洛伦斯知道,这座城堡里果然住着可怕的恶魔,正常人绝做不出这么残忍的事来。自己必须早日逃离这个可怕的地方,卢迪也应该已经来到城堡附近,躲在森林里等着救我了。
她边想边鼓励自己,手中仍然锯个不停。天一亮后卫兵也许马上会回来,这样一来就不能再锯了。这种事只能在夜里进行。谁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被拖出去,像旁边两位濒死的女孩一样遭受折磨。因此一分一秒都不能耽搁。
然而由于昨晚没睡好,加上一整天紧张的长途劳顿,她已经疲累不堪了,脑袋不时地垂了下来。不久,她把铁锯在裙子下面藏好后,便躺在地上睡着了。
她猛地睁开双眼,听到了一声很大的声响。牢房里稍微亮了起来,因为走廊里已经很亮了,看来还是有阳光照进地下室的某个角落来。
正当她想从地上爬起身来时,却吓得差点尖叫起来,因为她看见士兵们正把浑身是血的赤裸的尸体搬出去。只见他们抓住尸体的两只手腕,把尸体拖在地上拉出去。女孩身上的毯子掉了下来,全身都裸露在外,身上到处都是的伤口一览无余,那情景惨不忍睹。
但是牢房里的女孩似乎已经司空见惯了,没有一个人关心如何处理那些尸体,她们全都挤到牢门口,尖叫着争先恐后地想挤出去。
弗洛伦斯不想和她们挤在一起,她知道现在根本就无法逃出去,因为走廊上还站着几个男人,眼睛都紧紧地盯着牢门。其中有几个手里拿着面包和水杯,弗洛伦斯估计他们是要给她们送吃的。光是把想挤出去的女孩往里推的男人就有三个,女孩们的力气根本抵不过他们。
莫非这些男人也是吸血鬼?弗洛伦斯茫然地想着,但看起来他们脸上还显得挺和善。
啊!弗洛伦斯下了一跳。因为她不小心直起身子时,铁锯啪的一声掉在了地上,她赶紧捡起来藏在裙子下。多亏女孩们的动静非常大,注意力全都被吸引到那边去了,所以并没有被发现。
但比这更让弗洛伦斯害怕的是,锯铁栏时落在地上的铁屑居然在铁栏外散了一地。而且刚才拿着面包站在外面的士兵们就踩在那上面。
上帝啊!弗洛伦斯闭上眼祈祷着。千万别让外面的男人发现那些铁屑!
两具裸尸被拖出牢房后,等在外面的其他人马上抓起她们的双脚抬了出去。在牢房门口争先恐后想挤出去的女孩们被推了进来,拿着面包的士兵们走进牢里,在每个女孩的腿上各放下一块面包,又在旁边的地上放下一个杯。弗洛伦斯也有一份。分完后士兵们就离开了。杯子里是汤,但却是冰冷的。弗洛伦斯斜眼看着走廊上的那堆铁屑,士兵们一个个踩着铁屑走出去,但幸亏没被他们发现。她边看着边祈祷。终于最后一个士兵也走了。太好了!她这才深深地松了一口气。
所有的士兵都离开后,走廊尽头只留下一个卫兵。不久这个卫兵也坐下了。由于他离那些铁屑还有点距离,虽然还不能完全放心,但至少看来应该还没事。弗洛伦斯想,等太阳落山后,首先要做的就是清理那堆铁屑。想到这里她终于放了点儿心,她抓起硬邦邦的面包嚼了起来,为了实现冒险的逃亡,她必须保持必要的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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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下午,牢房里的一个女孩渐渐和弗洛伦斯熟悉了起来,她就是昨晚回答过弗洛伦斯问话的那位女孩。她长相甜美,只比弗洛伦斯大一岁。听说也是从罗马尼亚境外被带来的,两人多少有点儿语言不通,必须通过动作相互进行交流。
她叫做莎吉,已经被送来近一个星期。所以她说:“今晚我一定会被当做牺牲品,还好我是个孤儿,死了也没人会悲伤。”弗洛伦斯花了好长时间才弄明白她的意思。
弗洛伦斯问她,这座城堡的女王为什么要不断残杀少女?她回答说,因为女王是吸血鬼。她还说,女王脱光了少女们的衣服后,再杀了她们,然后吸她们的鲜血。
莎吉出生的村子位于森林深处,和弗洛伦斯的故乡瓦拉几亚有几分相似,两人回忆起童年似乎有说不完的话。弗洛伦斯十分庆幸自己可以在这种可怕的地方还能交到朋友。
时间又到了夜晚。听说凡是把少女们拖出去杀死,一定是在晚上,所以当地下室的走廊里照进来些许阳光,隐约能听到云雀的鸣叫时,她们暂时就安全了,因为白天绝对不会被杀掉。因此少女们在白天便恢复了平静,像个正常的人了。弗洛伦斯因此可以和莎吉亲切地交谈。一旦太阳开始下山,少女们又变成一副野兽般的模样,全身开始不停地发抖,脸色惨白得像纸一样,她们像动物一样弓着背蜷缩成一团,不断发出既像哭泣又像呻吟似的声音。
刚才还在兴高采烈地谈论自己村里的趣事的莎吉也一样。不,莎吉比她们更惊慌。不管弗洛伦斯怎么跟她说话,她甚至连一句话也不回答,只是嘴里不断发出像生病的小狗般的呻吟。弗洛伦斯这才知道,原来恐惧可以让人变得和动物一样。
夜更深了,四周一片死寂,听不到任何声响。但只要仔细听,就能听到牢房里女孩们因恐惧而发出的呻吟越来越响。
弗洛伦斯抱着双膝坐在笼牢的角落里,虽然她也泪流满面,但没有哭出声来。突然,旁边啜泣着的莎吉号啕大哭起来,她的双手各抓紧一根铁栏杆,边哭边摇晃着,但铁栏十分坚固,只看见她自己的身子在不停地摇晃。
弗洛伦斯也大吃一惊,一时弄不懂是因为什么。但她很快就知道原因了,她听见两个人的脚步声从走廊正往自己的方向过来。
隔着铁栏和放声大哭的莎吉站在对面的是个很面熟的男人,他苍白的脸上长着粗硬花白的胡须,身材十分矮小。弗洛伦斯认出来了,他就是第一次到自己家里和她父亲说过话的那个人。
卫兵也来了,他们粗野地打开门上的锁,伴随着一阵金属的撞击声,他们弯身钻进牢房里。大胡子男人随手向一个女孩一指。他指的果然就是自己预感到会被杀害的莎吉。
莎吉发出一声绝望的尖叫,站起来后绕到弗洛伦斯身后,然后使尽浑身力气抱住弗洛伦斯,放声大哭起来。她的力气大得惊人,几乎要把弗洛伦斯的骨头都掰折了。弗洛伦斯感到一股钻心的痛楚,第一次体会到了人类对死亡的恐惧。
卫兵似乎早已对此熟视无睹,毫无表情地揪住莎吉的手。莎吉紧紧地抓着弗洛伦斯的手臂,大声尖叫着狠狠咬了一口卫兵的手。卫兵疼得大叫起来,气急败坏地朝莎吉的脸扇了一记耳光。站在牢房外的大胡子男子也吓了一跳,赶紧进来给卫兵帮忙。其他女孩们眼看有机可乘,不约而同地拥到牢房门口想往外逃。门口的另一个男子赶紧关上了牢门。
莎吉在弗洛伦斯的背后胡乱挣扎。弗洛伦斯的手也被她抓破了,背上还挨了她几脚。弗洛伦斯也惨叫起来。最后,莎吉的身子还是被卫兵抓住了,大胡子男子又抓住了她的双脚,俩人一起把她抬出了牢房。莎吉还在不停地挣扎。两个男子好不容易才把她带走,另一个看守赶紧把门关上后锁了起来。
他们走出好远后,还听得到莎吉时高时低的尖叫声。不久,一声巨大的惨叫传遍了整个地下室。弗洛伦斯知道,那些人正在杀害莎吉,吸干她的血。一想到这里,她的身体也开始发起抖来,牢房中的其他女孩也一起大声痛哭。弗洛伦斯好不容易才和她成了朋友,没想到仅过了几小时就永远地分别了。
惨叫很快就消失了。卫兵拖着沉重的脚步慢慢走了回来,又在原来的地方坐下了。过了很长时间后,也许已经过了几个小时,才终于听到走廊里传来两个人凌乱的脚步声。原来是两个卫兵扛着什么重物走了过来。
弗洛伦斯看清他们扛着的是什么时,差点失声尖叫了出来。那竟是全身赤裸的莎吉!白色的肌肤上到处是鲜血。牢房里的女孩们好像见惯了,没有人吓得喊叫出来,但弗洛伦斯由于第一次见到这种惨状,再加上白天刚刚和莎吉聊得十分投机,所以受到的刺激也更深刻。
牢门打开后,卫兵先站在门口严密地警戒着,防止其他女孩趁乱逃跑。
莎吉被慢慢放在昨晚那位浑身是血,奄奄一息的女孩躺过的地方。卫兵们没有用毯子盖住她赤裸的身子就迅速离开了。弗洛伦斯十分气愤,这些人实在禽兽不如!她赶快跑到莎吉的身边。
莎吉就像昨晚见过的那个女孩一样,已经奄奄一息了。她痛苦地呻吟着,但好像意识不清了,连弗洛伦斯呼喊她的名字,对她说话都得不到回答。昏暗的牢房里,只见得到莎吉雪白的身体上浑身是血,而且仔细一看能看到全身露出数不清的许多小孔,她的脸上也有很多伤口,眼窝里也积满了血。弗洛伦斯担心她看不见,便用自己的衣袖擦干她眼窝里的血,但是莎吉的眼睛好像已经完全看不清东西了。
莎吉的身体开始发抖,也许她冷了,因为她赤裸着全身。弗洛伦斯又看了一眼莎吉的身子。虽然莎吉遭受了这种折磨,但还能看出她的身材长得非常苗条匀称,只不过身上的血已经完全被榨干了,腿部的皮肤也干巴巴地布满了皱纹。
不能让她就这么躺着。弗洛伦斯心想。她拖过一条身边的毯子想帮她盖上,可是马上被人使劲抢了回去。
“这是我的东西,别把血沾在上头!”有人在黑暗中说道,“那边还有毯子呢。”
弗洛伦斯朝她指的方向看去,地上有两条昨晚死去的两个女孩盖过的,被血浸后变得硬邦邦的毯子。没办法,弗洛伦斯只好站起来走过去取。
毯子散发着一股浓重的臭味。也许这里靠近厕所,但毯子上的臭味大多是它本身带着的。弗洛伦斯已经习惯了牢房里的臭味,但毯子上的臭味特别浓。总不能让莎吉这么光着身体躺着,所以她还是挑了其中一条软点儿的拿回来,轻轻地盖在莎吉身上。莎吉的身子还在不停地发抖。
“你现在还有心思这样做,等你习惯了就不会了。”还是刚才那个女孩的声音。确实,除了自己,弗洛伦斯发现没有谁想帮莎吉做点儿什么。
“我们已经帮不上她什么了。她很快就会死去的。”她说。
也许关在这里的人已经经历得太多了,而且知道这里的规矩是按照进牢房的先后顺序依次杀人,因此大家很明白明天会轮到谁,或者是后天该轮到谁。
“那个女孩本来应该死得更早点儿。”那个女孩又说了一句令人不解的话。
“你指的是什么意思?”弗洛伦斯问道。但没有得到回答。
今天和昨晚一样,没有任何水、食物或药品可以帮莎吉解除痛苦。下午送餐时只送来一个稍大些的水瓶,但大家一拥而上抢着很快就喝光了,到晚上便没有一滴水可喝了。
那个少女说得对,不到一个小时莎吉就安静了下来,已经死了。
弗洛伦斯数了数牢房里的人数,还剩两个,连自己在内一共只有三个人,这意味着再过两天就该轮到自己了。过了一会儿,一位少女又开始大声痛哭起来,因为她知道,明天就该轮到自己了。
卫兵站起来睡觉去了。弗洛伦斯迫不及待地跑到铁栏边,取出铁锯又开始锯了起来。一共只剩下三个晚上的时间了,就算第四天晚上把它锯断了,也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也就是说,后天晚上,最迟大后天晚上天亮之前没有把它锯断的话,自己就必死无疑了。
这么一想,弗洛伦斯更睡不着了。从今天的情况看来,白天似乎还可以睡觉,直到早上卫兵回来之前,足可以整整锯上一个晚上,白天再睡觉就可以了。
自己无异于死刑犯,她想道。而且离执行死刑的日子只有三天了。不知道自己犯下什么罪,但相当于已经不明不白地被判了死刑。正因为自己是无辜的,所以白天还可以在坚硬的地板上躺会儿,弗洛伦斯这么想。
自己能有什么罪呢?硬说有罪的话,顶多自己犯下的是贫穷的罪。这间牢房里关的女孩们,个个被迫身负与生俱来的贫穷的罪。如果生为这座城堡的主人,自己也能把城外的女孩一个个抓来杀掉,吸干她们的血,而且毫不担心受到惩罚。而一旦生在贫穷的家里,就只能默默地忍受被人宰杀的命运,连句怨言也没处说。上帝啊,你为什么在世间制造出如此不公的事呢?
以弗洛伦斯的力气而言,不管多么拼命拉动铁锯,花一两个小时也不知道能不能锯出一道一毫米深的沟槽。昨天足足花了一个晚上,也只在铁栏上锯出一条小沟而已。以这种速度来算,接下来的三个晚上要锯断这根铁栏,无论如何也不可能。
想到这里,弗洛伦斯的头发恐惧得竖了起来。而且自太阳下山后,少女们的哭喊声、呻吟声、以及长长的悲叹声,都几乎要让人发疯。弗洛伦斯之所以能不哭不叫,是因为一门心思都扑在锯断铁栏上,抱着有机会能逃出去的希望。她想,如果没有这份希望,自己肯定也会大哭不止的。
弗洛伦斯什么都不想,专心致志地拉动锯条,还不忘把落在铁栏外的铁屑刮进牢房里,以免被人发现了。不久,她的手指已经皮破血流了。手指的痛楚让她想到莎吉所受到所遭受的酷刑,那该比这要不知痛苦多少倍。一想到这里,她全身害怕得发抖,不管手上多么疼痛也不敢停下来休息一会儿。
她用锯子割下一块上衣袖子上的布,再用布裹在铁锯的一端握住,这样锯起来就一下子快多了。她直懊悔自己怎么早没想到这么做?锯习惯了以后,也逐渐掌握了诀窍,这样沟槽便越锯越深。锯刀固定得更紧了以后,速度也慢慢加快了。
但弗洛伦斯知道不能高兴得太早,如果在有限的时间里做不完这一切,性命也就保不住了。通过计算后得知,今晚之内至少要锯掉铁栏的超过三分之一部分,也就是必须接近一半,否则大后天晚上在天亮之前将来不及锯断。那样的话,那天晚上卫兵还未撤走时,她就要被拖出牢房,剥光衣服后被杀死了。
开始锯了之后才知道,锯铁条和锯木头完全是两回事,虽然不算特别难,但也不那么简单。她已经不敢奢望在三个晚上之内能锯断两处地方了,连能否顺利地锯断一处都不敢太有把握。而且即使锯断铁栏了,能不能弄弯它也不算很有把握。万一无法弄弯铁栏,自己还是无法逃生。
应该行,一定行,一定能弄弯它!只有相信能做到,并且努力去做才有希望。弗洛伦斯心里这么对自己说,同时手中拼命地继续锯着。
今天整天待在牢里不动,身体根本不觉得累,而紧张和恐惧也让睡意消失得无影无踪。另两个女孩似乎也不觉得困,只是一味哭着,让人觉得她们的眼泪还真多。但奇怪的是她们俩都没有提出要帮自己的忙。但仔细一想也难怪,如果今晚不能锯断铁栏的话,她们俩就根本无法得救。她们一定是这么想的。就算三人齐心协力一起锯,但锯子只有一把,总之,今天晚上之内根本不可能锯断,女人的力气还是太小。即使她们肯帮忙,至少明晚要被杀害的那位女孩是不可能得救的。
如果明天晚上能锯断的话,还可以多救出一个人。但即使三人同心合作,明天晚上也很难保证能锯断。虽然已经锯得越来越顺手,但进度反而比原来的慢。弗洛伦斯一边专心锯着,一边想着原因。终于她想明白了,因为铁栏杆的中间部分比较粗。相反,只要过了中间部分,接下来进度又会快起来。
她感到头皮一阵阵发麻,右手的肘部和肩膀开始酸痛起来,渐渐快失去知觉了。弗洛伦斯一抬头,才发现走廊里已经透进一丝朦胧的晨光。时间过得真快,她心里咒骂着春天这个季节,因为春天的夜晚短,天已经快亮了。
其中的一个女孩已经睡着了,那位知道自己今晚将要被杀掉的女孩仍然醒着。这很自然,如果她是自己的话一定也一样,弗洛伦斯想道。可是最可怕的倒是还没锯断铁栏天就亮了——那样自己会懊悔得发狂,一定无法像那个女孩似的默默地哭泣。
她赶紧伸手把铁屑拨进牢房里,然后稍微放慢点速度继续锯着。牢房里因为有个女孩睡着了,因此一下子变得安静了下来,她担心卫兵可能会听到锯子的响声,但也无法因此而停下手里的活睡觉去。
外头终于响起了卫兵的脚步声。她赶紧清理完铁屑趴在地上,拉过毯子假装睡觉。卫兵走下石阶后打开门看了看,然后又很快回到走廊里,坐在固定的位置上。
石阶旁的门似乎还是没有上锁,这说明只要能逃得出牢房至少可以爬上那段石阶。她总算还认得这里到马厩所在的后院那条道。但是只逃到后院并没有意义,因为马厩那里的后院四周还围着高高的墙,找不到一个出口能出去。必须从一楼爬上石阶到围墙上,或到更高的地方寻找窗户爬下去才能逃生。
但是完成这一切都需要时间,所以快天亮时才逃出牢房还不行,至少得在天亮前一小时把栏杆锯断。弗洛伦斯躺在地上怎么也睡不着,就这样想来想去地盘算着。她抬头看了看铁栏的锯口,发现了最让人害怕的事——直到现在居然只锯了三分之一或者四分之一,这让她仅有的一点睡意又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这天下午,莎吉的尸体刚被运走,那位脸色苍白的大胡子男人又带进来一个新的女孩。他夺走那个女孩的行李后,把她推进牢房里就迅速离开了。那位新来的女孩茫然地一直站在牢房里,她问弗洛伦斯这是怎么回事。弗洛伦斯明白地告诉她,你被骗了。
弗洛伦斯看着眼前这个新来的女孩。自己要是逃不出去,这个女孩至少能比自己多活一个晚上。让人不可思议的是,被抓到这里的女孩竟然个个都长得很漂亮。
一到夜里,另两个女孩又开始哭起来,被她们的绝望所感染,弗洛伦斯也哭了。但是新来的女孩依然满脸迷茫,也没有哭,因为她根本想不到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情。
那个脸色苍白的大胡子男人带着两名士兵出现了,是来执行死刑的。三个男人打开锁后进入牢房里,抓住那位已经自知难逃一死而大哭不停的女孩。女孩拼命地尖叫着挣扎,但这一切只是徒劳的抵抗,男人们抱住她的身子和腿,把她抬了出去。
不久,就传来一声巨大的惨叫声。没有人确实地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但确实的结果是,那个女孩已经被杀了,鲜血也被吸干了。
那位新来的女孩浑身发抖,看着弗洛伦斯问道:“她怎么了?”
弗洛伦斯觉得还是不让她知道更好些,但是过一会儿只要看到被抓走的女孩送回来的惨状,即使不想知道也瞒不过她。弗洛伦斯犹豫着该不该把真相告诉她。
“你很快就会知道的。”她只好简单地回答道。自己也一步步接近死亡了。还不能说一定能顺利地逃出去,这种绝望似乎夺走了弗洛伦斯平时的亲切和耐心。
赤裸着身子浑身是血的女孩被抬回了牢里,照例被放在靠里面的地上。他们到底为什么要干如此惨无人道的事呢?
见到这种惨状后,新来的女孩才尖声惊叫起来,然后战战兢兢地靠近她看着。
“没有药吗?连水也没有?”她大声喊道。当然不会有的。只要不管她,她很快就会死去。
另一个女孩一想到明天自己也将是这副模样,就不断放声哭叫起来。弗洛伦斯也因为后天正一步步逼近自己而几乎要发疯了,根本顾不上回答新来的女孩。
“你们俩怎么这么冷酷!她就快要死了!把毯子给我!”她想抓弗洛伦斯的毯子,弗洛伦斯一狠心抢了回来。
“用那条浸血的毯子!”弗洛伦斯告诉她。
“那条毯子已经被血浸得硬邦邦的了……”
“好了,没别的办法,她马上会死的。”弗洛伦斯回答道。恐惧、绝望,以及想尽快锯断铁栏的焦躁感,使她一切都顾不上。心脏怦怦地跳个不停,精神紧张得已经快疯了。
黑夜降临了,弗洛伦斯心里拼命祈祷卫兵赶快回去睡觉。新来的女孩想好好照料一番伤者,但也拿不出办法能为她做点什么。弗洛伦斯觉得今晚卫兵回去睡觉的时间似乎特别晚。她觉得很奇怪,抬头一看,原来他居然坐在椅子上睡着了。
他如果就这样睡到天亮,那就无法再锯铁栏了。她见卫兵睡得正香,恐惧和愤怒瞬间袭上心来。等她发现时,已经情不自禁地高声尖叫了起来,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身体已经猛地撞在铁栏上,连续撞了两三次后,新来的女孩才紧紧地抱住她,两人就这样抱头痛哭了好久。
幸好哭闹声吵醒了卫兵。他不紧不慢地站了起来,用奇怪的眼神打量了趴在地上痛哭的弗洛伦斯一眼后,慢慢转身回自己的屋子睡觉去了。
“谢谢!”弗洛伦斯向新来的女孩表示了谢意,“我叫弗洛伦斯,你呢?”
“我叫威娜。”女孩回答。
“刚才我太害怕了。不过现在没事了,你去好好看护她。”弗洛伦斯说。
威娜向受伤的女孩身边走去了,弗洛伦斯马上拿出铁锯开始锯了起来。今晚只有一个女孩在哭,所以铁锯的声音显得格外响。她有点担心,但现在还不是害怕的时候,如果在今晚和明天之内不能把铁栏锯断的话,自己将必死无疑了。
她用昨晚割下来的布把锯子的一端包起来,握住之后专心锯起了铁栏。一个小时、两个小时过去了,她回头一看,发现威娜正站在自己旁边。
“我来帮你。”威娜说。弗洛伦斯稍稍犹豫了一下后,就把铁锯交给了她。两人使尽浑身力气轮流锯了起来。
“让我也锯一会儿。”另一个女孩也过来了。
弗洛伦斯的心情十分复杂,但还是让她也参加了。或许她还不知道这是要干什么,但她能做的也只有帮助弗洛伦斯和威娜俩人逃脱了,三个人就这样轮流一直锯到天亮。
即使这样,铁栏也刚刚锯了一半,原来预计今天晚上至少必须锯到三分之二以上,否则后天天亮前就无法锯断铁栏了。想到这里弗洛伦斯真想哭出来,但比她更难过的却是那位轮到明天被杀的女孩。她虽然手指上到处是血,但还是专心致志不停地锯着。但是,朦胧的曙光已经渐渐照亮了地下室的走廊。
女孩双手抓住还未锯断的铁栏,一边大声哭叫,一边用力地摇晃。但这么做并没有任何实际意义,这么做还不如多锯个两三下。
弗洛伦斯从背后抱住女孩的双臂,威娜上前夺下她手中的锯。等女孩冷静下来后,弗洛伦斯放开她,弯腰把铁屑清理进牢房里。从台阶那里传来了卫兵阴沉的脚步声,三个女孩赶紧趴在地上装睡。
当天白天又新送进来一个女孩。这些每天送来的女孩到底是从哪儿找来的?这位新来的女孩似乎也知道自己即将面临什么,一直处于惶恐之中。不管弗洛伦斯对她说些什么,始终一句话也不回答。
夜晚又来临了,这是弗洛伦斯到这里后的第三个夜晚。就像其他已经遇害的女孩一样,知道自己即将被杀害的那个女孩从太阳落山之后就大哭不止。弗洛伦斯的心也一阵阵跳个不停。她知道,即使今晚还轮不上,可是明天就该轮到自己了。
她偷偷地看了一眼那根铁栏,怎么竟然进展得这么慢?好不容易才锯到一半,今天晚上真能锯得完吗?想到这里弗洛伦斯的心跳得更快了,几乎要从嘴里跳出来似的,全身像掉到冰窖里一样抖个不停,五脏六腑都揪紧了似的,眼前开始天旋地转起来,模模糊糊地看不清了。
夜更深了,知道自己今晚要被杀的女孩还在号啕大哭。弗洛伦斯只能战战兢兢地等待着死刑执行者的脚步声。
她想起了许多事。难道是父母明知我会遭遇到什么,还要把我卖掉的吗?如果真是那样,那么父母亲和儿女之间的关系到底又是什么?难道就因为父母生了我,养了我,做女儿的就必须连自己的性命也该乖乖地听凭他们处置吗?
死刑执行者阴森森的脚步声已经确实听到了。难道是幻觉?不,确实听到了。轮到今晚要死的那个女孩开始发疯似的哭闹,就是最好的证明。
铁栏外那个脸色苍白的大胡子男人又出现了,身后还带着三名士兵。弗洛伦斯在牢房里双手抱着膝盖,呆呆地看着他们。弗洛伦斯像是做梦似的视线中,大胡子男子居然做出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举动。他随意地举起的右手,竟然指的是弗洛伦斯!
究竟是怎么回事?弗洛伦斯最先想到的就是这句话。自己一定是在做梦,做了个噩梦,这一定是梦。
她瞪大双眼。只见卫兵和往常一样掏出钥匙打开牢门。门吱地一声打开了,那个脸色苍白的大胡子男子弯身走入牢里。
真的!这竟然是真的!弗洛伦斯想到这里完全失去了理智,跑到昨天新来的女孩身后,使劲地抱住她。弗洛伦斯已经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了,她声嘶力竭地放声大哭,拼命又推又挠大胡子男子伸过来的手。
“错了!你弄错了!不该是我!今天晚上该是她!”弗洛伦斯不顾羞耻地大叫着,相同的话连说好几遍。
然而她转身一看,今晚该轮到的那个女孩的双手已经被大胡子男子带来的两个士兵紧紧拧在背后,声嘶力竭地在一旁挣扎着。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大胡子男子说:“两个人都带走!今晚要两个。”
听到这句话,弗洛伦斯几乎要晕过去了,强烈的恐惧让她毛发都竖起来,更加大声地惨叫起来:“为什么?为什么要这样啊!上帝!”
另一个女孩已经被带到走廊上,在铁栏外微弱的亮光下拼命地挣扎。接下来该轮到弗洛伦斯了。
突然,抓住弗洛伦斯的大胡子男人停下了手。弗洛伦斯一看,被带到走廊上的女孩也停止了挣扎,用她那双哭得红肿的充满恐惧的眼睛一直瞪着这边。大胡子男人抱着弗洛伦斯的身子,隔着铁栏和另一名男子正在说话,她不知道还有一个男子在外头,也许是刚刚进来的。但弗洛伦斯还没冷静到顾得上注意那种事,只是不停地哭闹着、挣扎着。
奇迹竟然发生了!大胡子男子把弗洛伦斯狠狠地向墙上一推,她的腰重重地撞到地上。她睁开被泪水模糊了的眼睛一看,大胡子男子正在走出牢房。卫兵随即关上牢门,急忙上了锁。
“到底是怎么回事?”被拉到走廊里的女孩边挣扎边喊叫着,她双脚乱蹬,另一名男子过去把她的腿抬起来。
“怎么回事?她怎么又放回去了?”
“今晚只要一个人就够。”大胡子男子小声地说。
听到这句话后,弗洛伦斯心一下子松弛了下来,流下了眼泪。但紧接着,一句话把弗洛伦斯惊呆了。那个被抬走的女孩叫喊着:“她想逃跑!她想锯断铁栏逃跑!真的,相信我!”
弗洛伦斯停止了流泪,从石板地上坐了起来,她全身僵硬,想马上把铁锯藏起来。不见了!铁锯不见了!她在衣服上到处找,哪里都摸不到。
“相信我!她想逃跑!她在锯栏杆,我告诉你们了,你们得放我走!”她不停地尖叫呼喊,但声音越来越远。
弗洛伦斯紧张得僵直着躺在地上,竖起耳朵仔细听着。她心里已经做好了准备,卫兵们听信这些话会回头找她。赶快得把锯子藏起来!可是,那把最要紧的铁锯却不见了。
过了好久,听不到卫兵回来的动静。不久就听到那个女孩尖厉的惨叫声传来,然后越来越小了,周围又恢复了死一样的沉寂。弗洛伦斯茫然地坐了好久,接着就默默地哭了起来,眼泪怎么也停不住,她不断地抽搐着。
既不是因为暂时放下心来,也不是出于对那个女孩的同情,弗洛伦斯之所以感到绝望,是暗暗埋怨自己危急时的不理智。现在多少因为那个女孩已经说不出话了而放下心来。不,说不放心是假话,因为坚持告发自己逃跑计划的人死了,这让她心里松了一口气。即使明天自己也要面临同样的惨剧,今天却为暂时能捡条命而感到高兴。因为别人丢了性命而感到高兴,弗洛伦斯为自己的可悲而哭泣。
当天晚上,被杀害的女孩没有被送回牢房来。他们改变做法了。即使送回牢房也只能丢下不管,只能看着她死去。知道她告发过自己,还要面对她濒死的模样,这对弗洛伦斯而言实在很痛苦。所以女孩没被送回来,倒免得再让她悲伤。无论如何,一想到那位女孩今晚不知在哪个地方静静地等待死亡,这让弗洛伦斯痛苦万分。
士兵和大胡子男子也许以为那位女孩的话是在精神错乱的状态下说的,并没有到牢房来检查铁栏或对弗洛伦斯进行搜身。这也使弗洛伦斯略微感到放心。经过这场虚惊,弗洛伦斯也多加了点小心。每当卫兵在走廊里待着时,她就坐着不动,咬紧牙关像在和他比耐心。因为她知道,只要自己稍微有点举动就可能引起他的怀疑而送了命。实现这个计划还需要必要的准备时间。
卫兵站起身来,无精打采地伸了伸懒腰,从笼房前走了过去。弗洛伦斯听到他打开台阶旁边的门,爬上石阶离开了的脚步声后,马上从地上一跃而起,趴在地板上拼命寻找起铁锯来。
可找到了!原来它掉在墙角的暗处。一定是刚才被抓住手臂要被拖出牢房时,自己使劲挣扎才让藏在衣服里的铁锯掉下来的。落地的时候应该有声音,只是因为当时几个人又哭又叫,才没让他们听见了。
她把铁锯捡起来,伸进锯了很深的铁栏杆中间继续锯起来。威娜走了过来,也想帮点忙,因此她只要累了就让威娜接着干。但没过多久弗洛伦斯就开始烦躁起来,一把将威娜手中的铁锯夺了回来。
她拼命地锯着锯着,突然又想起了一件事。万一今天晚上锯不断,就让威娜明天继续干就行了,因为自己就要被杀了。如果现在不抓紧时间拼命干,不管自己是否情愿,最终都要被杀死了。
想到这里,弗洛伦斯才有点儿理解了,刚才那个女孩被带走时为何要拼命把自己的逃跑计划说出去。原来她根本无法理解,明明自己要死了,为什么还要把别人的秘密说出去呢?而这时她才深深地体会到那种心情了。
今天晚上,要是天亮之前无法锯断铁栏的话,自己究竟会怎么办?天亮后,笑着把铁锯递给威娜,告诉她,我跑不了了,你来接着把它锯断,逃出去后请把这里发生的事情告诉给家乡的人们。你逃到附近森林里时,会有个叫卢迪的男孩等着救你。你要加把劲!自己能够这么对她说吗?
上帝正在考验我,弗洛伦斯想道。她思来想去,发现自己并不能保证完全能做到。也许我也会懊悔、恐惧、不顾一切地哭喊吧?然后埋怨为什么只有我被杀,气得把铁锯扔在卫兵面前的吧?我怎么也会这么怕死,做这种罪恶深重的事呢?弗洛伦斯想着。
她强迫自己不再胡思乱想,继续拉动着铁锯。已经锯到一多半了,大概总有三分之二了吧。再来几下,再来几下,她告诉自己,一边不停地锯着。
已经过了四分之三了,即使威娜催她换一换,她也不想松手。因为今天晚上是最后的机会了,是上帝给予自己的机会,本来自己今天就已经被杀了。天亮之前是留给自己的最后可能。如果太阳出来之前不能锯断它,自己就活不了了。
正如她自己想象的一样,越接近最后。速度眼看着就越快起来。弗洛伦斯锯得越来越顺手,即使是个男人,或许也就不过如此。威娜也勤快地帮着清理干净落在地上的铁屑。这也理所当然,因为她也可能因此而得救。
只剩一点儿了,就一点儿了!弗洛伦斯焦躁了起来,只剩两三毫米就完全锯断了。锯子已经快锯到头了。还有最后一点儿,只有一点儿了我就得救了!我不会死了!
就在这时,就在她满心欢喜得想大喊出来的时候,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弗洛伦斯的双臂被一股可怕的力量扭到身后,按倒在地。
“你在干什么?”弗洛伦斯大声喊道,“只要再锯几下就行了!”话未出口就已被人捂住了嘴。那是威娜的手。哦!我知道了!威娜,你是内奸!
“嘘!”威娜的声音在弗洛伦斯的耳边响了起来。
接着,弗洛伦斯听到了让她绝望的响声。那是走路的声音!卫兵走路的声音!下台阶的脚步声。那不是自己的耳鸣。
为什么?为什么只有今天卫兵又回来了?
然而,这时弗洛伦斯见到了,见到了照到走廊里的朦胧的曙光。天亮了!天已经亮了!她却完全没发现。
接着,一阵彻底的绝望向她袭来,眼前微亮的景色变成一片黑暗。
我完了!没有锯断铁栏,还没锯断铁栏天就亮了。我为什么这么不走运?上帝啊,你为什么这么无情!我逃不出去了,我今天晚上要被杀死了!
弗洛伦斯拼命咬牙忍住哭声,她感觉到威娜柔软的身躯正从身后搂住自己。她听见卫兵坐在老位置上的声音。弗洛伦斯伤心地哭了。完了,我一定活不成了。卢迪也白白指望了一场,多么可悲啊!可是,这就是我的命运。我的生命算起来只有几个小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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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一个白天,弗洛伦斯几乎都在虚脱的状态下度过的。由于过于绝望,她已经丧失了所有的情感。自己也不知道是睡着还是醒着,只是不断地流着泪水。那不是因为悲伤,要问眼泪是为何流下的,那只是因为无比的恐惧,是面临即将被杀的恐惧而流下的。
下午又有新的女孩送进牢房里,他们还真有办法,每天总能找到女孩送进来。弗洛伦斯即使见到了新来的女孩的模样,脑子里也都是一片空白。就算有人想对她说些什么,但她就跟没听见一样,也不想回答。
她的脑子几乎什么也不想,偶尔也会想到点什么的话,那就只想着一件事。铁栏只剩两三毫米没锯开了,今天晚上就可以锯断,锯断了就可以逃走。一切顺利的话,今晚就可以和卢迪分享重逢的喜悦了。想到这里她就懊恼地哭了起来。这些已经做不到了。那么干脆把铁锯交给威娜吧?为了使自己下定这个决心,她整整为此伤了一天脑筋。
自己那么拼命,直到手指锯得都磨破了,付出了这么多的辛苦却得不到回报。可是,想从这里逃出去不光是为了救自己,还要让城外的人知道这座城堡里发生的一切,让这种事不再发生。既然如此,就算自己逃不成,只要有人能逃走就行了。
她想,如果是个男人,这种情况下会怎么办?他们一定会拿出男人的勇气不再幻想,把铁锯交给另外的人,告诉他自己要死了,请你接着干下去。啊,真希望自己能拥有这么宽阔的胸怀。
可是,当黄昏逼近时,她才终于下定了决心。自己付出了那么多的努力,就这样放弃了能甘心吗?她把威娜叫到角落里。强迫自己沉住气,但浑身还是在不停地发抖,连话也说不利落,就像独自站在严冬的森林里一样,上下牙齿不住地磕碰着。
她把铁锯递给了威娜。好不容易才说出来:“今天晚上我要死了,下面就由你来接着干。你一定要想办法逃出这座可怕的城堡,把这里的一切告诉外面的人,一定要把这座城堡里的恶魔消灭光!我的裙子里缝着一根绳,背心里有副手套……”弗洛伦斯还把取出来的方法告诉了她。
“我把这件裙子和背心留给你,我们来换一件衣服吧。”弗洛伦斯提议道。威娜也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说道:“知道了。谢谢你,向你的牺牲精神致敬。假如我也逃不走的话,会把它们交给下一个的。”
“就这么办。一定要让大家知道这座城堡的恐怖,终结这座城堡的暴行。”
两人互相交换了衣服。乡下贫穷女孩的穿着都很相似。换完衣服后弗洛伦斯独自抱着膝盖又哭了起来。自己总算通过了上帝的考验,真想对自己好好夸奖一番。她哭,是因为觉得自己心里感到一点小小的满足。
太阳下山了,冷飕飕的夜晚又来临了,弗洛伦斯的心也更坚定了。上帝一定会来拯救我,她确信。不是来救我的命,我会被杀死,但上帝会让我死时感觉到的痛苦最少。然而恐惧并没有完全过去,她还是感觉喉咙发干,身体在不断颤抖。她跪在铁栏前,交叉着手指祈祷着,一边祈祷一边等待着大胡子男子的出现。
夜更深了,然而却没有大胡子男子出现的样子,终于熬到了卫兵平常回去睡觉的时间了。弗洛伦斯还在发呆,她已经下定决心不再期待。她听到了威娜的说话声,却听不清她在说什么,因为弗洛伦斯没有心思好好听。
她听到一个男人的声音,好像是卫兵在说:“今天晚上不需要。”弗洛伦斯不知道这句话的意思。
威娜过来了:“听到了吗?今天晚上不需要。弗洛伦斯,今天晚上不需要啊!”
弗洛伦斯还是听不懂,还在独自发呆。
“今晚没有死刑。”眼前看到的是威娜灿烂的笑脸。
“真的吗?”
“真的!我们有救了。”随即她又压低声音说,“这样,铁栏就能锯断了。”
弗洛伦斯的眼里又流下许多泪水。眼泪似乎总也流不完,真是让人不可思议。她和威娜紧紧地拥抱着。感谢上帝,弗洛伦斯在心中说。她想,一定是我的牺牲精神也感动了上帝。进入这座监牢后,她第一次才有想笑出来的感觉,这种感觉好像遗忘了整整一年了。啊,今晚是多么美好!能活着是一件多好的事啊!
弗洛伦斯的右手紧握着锯子,和威娜并排坐在冰冷的石板上,静静等候着卫兵回去睡觉。牢房里的情景也变得和弗洛伦斯刚进来时完全不同了。那时,所有人都在哭泣,现在却不再有人哭了。她知道原因,是因为自己作为最早到来的囚犯没有哭泣。老囚犯一旦哭开了,后来的女孩会受到传染跟着哭起来,现在自己满怀着希望,没必要再哭出来。铁栏很快就要锯断了,现在该考虑的是离开牢房后怎么办。不管遇到什么困难,不管冒着多大的危险,一定要逃出去。弗洛伦斯的意志更坚定了,为了大家,一定要把城里的恶魔们消灭光。
但是,高兴并没有持续多久。不管等了多久,卫兵就是不回去睡。她们以为他还在打瞌睡,其实不然,他手里拿着枪一直坐着,头还抬得高高的。
威娜站起身来,朝卫兵走上前去问道:“怎么了?今天你不想睡了吗?”
“我睡觉的事已经被发现了,”卫兵回答,“已经不敢再睡了。”
听到这些话时弗洛伦斯的眼前一片黑暗,就像从光明的山顶瞬间跌入了黑暗的深谷。卫兵所说的意思她还没有马上弄明白,但很快就知道了,这就是说自己的生命只能延续一晚上。今晚还是不能动手锯铁栏,这么说来,明天晚上自己最终也要被杀害。
弗洛伦斯的脸渐渐变得扭曲了。上帝啊,你怎么这样对待我?先让我高兴一会儿,再把我推下地狱去。她放声大哭,知道自己只能活到明天晚上了。
直到天亮别的卫兵前来换班为止,整个晚上卫兵都不睡,一直坐在走廊的尽头。这下子即使栏杆锯断后也无法逃出去。弗洛伦斯想了想戒备加强了的原因。唯一能想到的便是,前天晚上女孩被杀前高喊过的有人想逃跑的话,除此之外不会有别的原因。她临死前还想把大家一起拉上做陪伴。
说不恨那个女孩是假话,但弗洛伦斯也很理解她的心情,只是她觉得人一旦被逼入绝境时,居然能露出如此的丑陋样子,实在令人可悲!
无论如何,作为卫兵的上级,也许就是那个大胡子男人吧?他只命令卫兵整个晚上加强看守,却没有命令他对牢房里的女孩进行搜身,或者仔细检查每一根栏杆,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看守的卫兵似乎还不知道为什么不让自己睡觉,他只是奉命行事而已,而在执行命令中总会慢慢懈怠下来的。只要沉住气,把计划传递下去就行了。也许自己和威娜会被杀害,但总有人将来能逃出这座地狱,他们的罪行一定会受到清算!那么我就充当其中的一个牺牲者也无所谓。原以为自己真能逃过一劫而天真地高兴过,但最终还是难逃一死,既然这样,那就勇敢地面对命运的安排吧!也许这也是上帝的旨意。
第二天一早,又有新的女孩送进来了,这么一来,牢房里连自己在内就有四个人。这一个个女孩不断地被骗进来,而她们竟然也都有自己的父母。这真让人无法理解。这一切都缘于城外的人对这里的惨剧一无所知。
中午过去了,黄昏又来临了。死亡正在一步步地逼近弗洛伦斯。今天一次也无法再拉动锯子,只能静静地等待他们对自己行刑。这让她懊悔得直想哭。但不可思议的是,随着时间的消逝,她经历了极度的恐惧、悲伤和屈辱后,心情却渐渐平静了下来。这不同于把事情想明白了,就好像自己居高临下,从高处俯看着人间发生的恶行。
啊,弗洛伦斯发现,原来这就叫做死。其实我昨天就已经死过一次,我的灵魂正在脱离肉体。
于是她不再发抖,再一次面朝威娜,教会她如何把绳子从裙子里拉出来,手套藏在背心里的具体位置,以及背心和裙子里可以藏下铁锯的暗袋在哪儿,然后她静静地等待着深夜的来临。她只希望在自己被杀后,守夜的卫兵会回屋睡觉去,好让威娜能顺利地逃走。
即使心意已决,但看到脸色铁青的大胡子男子出现在栏杆外时,弗洛伦斯还是昏了过去。时间不知过去了多久,当她醒过来的时候,她发现自己已经被两个男人从左右两侧搀扶着站了起来。
她觉得自己正被拖着走。心里却突然产生了一股冲动,即使到了最后的时刻,自己也要尽力保持应有的尊严。她试着自己走,但双腿已经几乎失去了知觉,麻木得无法使上力气。踩在坚硬的石板上就像踩在棉花上一样,她好几次差点儿跌倒在地上。
弗洛伦斯的身体撞到监房的门上,发出哐的一声撞击声。卫兵按住了门,撞击声消失了。
几天没见过的监房外头感觉竟然亮得很。其实并没有满月的夜晚那么亮。她回头瞧了一眼铁牢,威娜正双膝跪地,双手握着两根铁栏悲伤地看着自己。我和她一定可以成为好朋友,弗洛伦斯第一次这么想道。要不是和她在这种地方相遇,那该有多好!
“弗洛伦斯,你真勇敢!”威娜突然大声喊道。
“啊?我哪儿称得上?”弗洛伦斯心里想着。她不知道威娜在夸自己什么。自己也胆怯过,也害怕过,甚至还吓得昏倒过,哪儿算得上什么勇敢?
但是她知道,她是被带走时第一个没有哭闹的人。尽管她知道这只是表面上的,自己内心也十分恐惧,但在牢里的人看来,自己却是最勇敢的。既然如此,就挺直了腰走吧,不管闹得多么难看,也不管是否乖乖地顺从,被杀害的结局反正都一样。
“再见了,威娜。以后的事就靠你了。”她抑制住颤抖,大声地说道。她听到威娜哭着喊道:“你走好!”弗洛伦斯大步往前走,她再也不打算回头看一眼了。
拐过长长的走廊,眼前是一个令人眩目的雪白而明亮的世界,那是因为满地的洁白的瓷砖在墙上火把的照耀下反射出的耀眼的亮光。房间很大,弗洛伦斯以为是第一次到这里来,其实被带进来时曾经经过这里了,只是由于太亮而认不出来而已。
几条铁链从天花板上垂了下来,中央高吊着一个像是用来装进巨鸟的很大的黑色铁笼,地板中间放着一个白色的浴缸。
浴缸边上站着一位个子娇小的妇人,身上的华丽装扮显示出她是个身份高贵的女人。她的脸颊凹陷,鼻子尖尖的,嘴唇很薄,一双阴险的眼睛不断地看着四周,那可怕的面容像是无声地命令周围的人一动也不敢动。她的左手像是握着一条马鞭。
弗洛伦斯被两个男人左右挟持着,带到贵妇人的面前站住了。恐惧让她浑身又发起抖来,自己根本无法抑制。
这位贵妇应该就是赛伊特城的吸血鬼了,弗洛伦斯心想。原以为个子要比眼前的大一些。她一边克服着恐惧,一边紧紧盯着妇人的脸。她的年纪大约在四十左右吧。虽然长得不算难看,但满脸可怕的表情让她的魅力荡然无存。
贵妇努了努下巴,两个男人便粗暴地对弗洛伦斯动手了。刚开始不知道他们要干什么,但是扣子被解开后她马上明白了,他们想脱光她的衣服。
她尖叫着,试图用力反抗,但在两个男人的力气面前这些都只是徒劳。不久她就被剥得一丝不挂地扔在冰冷的地板上。她还来不及叫喊,就被他们各抓住一只手拧到背后,就像被捕获的猎物一样跪在贵妇面前。她抬头想看妇人一眼,却马上被一个男人抓住后脖子,用力按下了她的头。疼痛和屈辱让她全身热了起来,因为这是她平生第一次在男人面前裸露出身体。
她查觉贵妇正踏着瓷砖向她走过来,用什么东西粗暴地顶住她的下巴往上抬,她睁眼一看,原来对方用的是马鞭。贵妇的脸就近在眼前,她看起来像只有四十岁,但在近处看才知道下巴和脸颊的皮肤已经耷拉了下来,眼角和嘴角上也有无数的皱纹。
贵妇就像评估牲口的价值似的低头端详着弗洛伦斯,然后突然举起马鞭用鞭梢乱戳她的乳房。痛苦和厌恶让弗洛伦斯忍不住哭了起来。
耳边“嗖”地响起了挥舞鞭子的声音。这好像是实现他们约定的暗号,弗洛伦斯被架着站了起来。这时,左腿的小腿肚上好像流下了什么东西,但那时她并不知道流下的究竟是什么。
两个男人把她架了起来,推着她向前走去。前方就是那座让人讨厌的巨大的人形囚笼。囚笼看上去呈深褐的铁锈色,顶端盖着一撮干巴巴的红色毛发,看来是想把它装饰成头发的样子。弗洛伦斯被迫一步步走近了它,人形的囚笼上还装着两个假眼和一副微微咧开的嘴唇,那样子简直丑陋得无法形容。她本能地感到一阵恐惧,张开双腿不停地反抗,但是一点儿用处也没有。
“等等!”贵妇人用尖刻的声音高喊了一声。弗洛伦斯还是第一次听到她的说话声。
妇人小跑着快步走到弗洛伦斯前面,她涨红着脸,神情因极度的愤怒而扭曲。
弗洛伦斯已经吓得几乎昏了过去,头脑里一片空白,但她还能看得出贵妇似乎十分生气,只是无法理解她为何如此怒气冲冲。
突然,一阵被火烧烤般的疼痛袭向胸前,弗洛伦斯大声喊叫了起来,她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耳边只听见鞭子的呼啸声,怒火中烧的妇人挥舞着鞭子,正在用力抽打着弗洛伦斯的胸部。
面对这来势汹汹的景象,她左右两边的男人也不由得吓得往后倒退了几步。贵妇的鞭子发疯似的乱挥,一边抽打着一边还在嘴里骂个不停。弗洛伦斯的肩膀上,脖子上,还有背上,到处都留下了一条条的鞭痕。极度的疼痛让她很快就昏死了过去,当她醒来后,却发现自己已经躺倒在冰冷的瓷砖上。
暴怒与狂乱让贵妇的肩膀激剧地抖动着。“你这肮脏的东西!”白贵妇大声叫骂着,“把下一个女孩给我带上来!快点儿!”
弗洛伦斯听到贵妇确实是这么说的。她感觉有个男人一直站在一丝不挂的自己身边,还听到另一个男人急冲冲地往外跑的脚步声。但她却连动弹一下的力气也没有,因为全身到处都是鞭痕,已经痛得她快要散架了。她全身滚烫,似乎感觉不到身体是自己的了。
贵妇大步走了过来,冲着弗洛伦斯赤裸的肚子狠狠踢了一脚,仿佛是弗洛伦斯一直躺在这里让她很生气。
“把她拖到那边去!”
男人拉起她的右手,粗暴地把她在地上拖着走。在她仅有的朦朦胧胧的意识里,她仿佛见到了自己被拖着在瓷砖上滑动的伸直了的脚。脚后的白色瓷砖上留下了一道红色的血痕。
在头脑几乎麻木了的残存着的意识里,她终于知道了这是为什么,一股强烈的耻辱感向她袭来——她的月经来了!
她听到一阵震耳的尖叫声和剧烈的哭喊声传来,同时弗洛伦斯赤裸的身体被人粗暴地丢弃到房间的角落里,她的肩膀和头部猛烈地撞击在地板上。
是威娜!威娜也被带来了,正在被粗暴地剥光衣服。看似十分坚强的威娜,现在却像个孩子似的哭闹着挣扎着。
弗洛伦斯突然想到,出乎意料地从牢房里被拖出来时,威娜所受到的打击和绝望究竟有多大?她也许万万没有想到今天晚上还会轮到自己。
被剥掉的衣服胡乱地丢在房间的角落里,弗洛伦斯仔细一看,自己刚才被脱掉的衣服也在那里面。突然,她的臀部被火灼烧似的感到一阵疼痛,鞭子又劈头盖脑地落了下来。抬头一看,那个吸血鬼贵妇瞪着一双恶魔一样的眼睛走到她身边。嘴里叫骂着:
“你这肮脏的蠢猪!看了就让我讨厌!快拿上你的脏衣服,给我滚出这个神圣的房间去!这不是你这种肮脏的人可以待的地方!”
弗洛伦斯顾不得羞耻,赶快连滚带爬地过去取衣服。光溜溜的屁股完全暴露在妇人的目光下,但已经顾不了那么多。自己身上一丝不挂,真的和动物没有什么两样。
弗洛伦斯的衣服和威娜的堆放在一起,几乎就像座小山一样,虽然她心里极度恐慌,但在看到这堆衣服时,她突然有了一个主意。于是她假装寻找自己的衣服,赶紧翻出刚才自己换给威娜的裙子和背心。就在她刚找到时,卫兵走过来了。不等她把衣服穿好,卫兵就催她赶紧站起来。她只好用衣服遮住身子,以躲避他们肆无忌惮的眼光。
“跟那个红头发的一样啊?”当弗洛伦斯站起身来时,听到卫兵小声地嘟囔道。
这时候,弗洛伦斯才总算明白了几天前牢房里那位早来的女孩说过的那句话的意思。当时她曾说过,原本早该轮到莎吉死了。莎吉也正好赶上来月经的期间,因而得以延缓了几天被杀死。莎吉正是长着一头红色的头发。没想到弗洛伦斯恰好也赶上来月经,这无意中反而救了她一条命。
啊,这一定是上帝的旨意!弗洛伦斯想道。当卫兵粗鲁地拖着赤裸的她站起来时,她看见威娜跪在瓷砖上。她也已经被剥光了衣服,正要被人架着身子向那个恐怖的褐色囚笼拖去。手拿皮鞭的贵妇就像驱赶一只羊似的走在她后面。
威娜抽搐着回头看了弗洛伦斯一眼,大声呼喊着:“永别了,弗洛伦斯!”
I
当弗洛伦斯裸身抱着衣服,被卫兵扛出走廊时,身后传来了威娜痛苦万分的剧烈的惨叫声,这声音意味着她的死亡。回到牢房里一看,弗洛伦斯身上被鞭子抽打过的伤口渗出了许多鲜血,流得身上到处都是,疼得几乎无法弯下腰来。她的身上布满了伤痕,特别是胸口的裂口肿胀得很厉害,她感到一阵阵的滚烫发热,如果不扣紧衣服伤口就暴露在外头。她赶紧穿上自己原来的那身衣服。
“永别了,弗洛伦斯!”威娜那最后的呼喊声不断在弗洛伦斯的心中回响。每当想起威娜最后的呼喊和临终前的惨叫,弗洛伦斯的心里就感到一阵阵的绞痛。
威娜被提前一个晚上处死了,她是代替我去死的,原因只是我恰好赶上了经期。弗洛伦斯心里一直在回想着这件事。威娜是因为我而死的。每当她想到威娜在牢房里突然被带走时所承受的那些恐惧、打击和绝望,弗洛伦斯的心仿佛都拧紧了。我怎么能做下这样残忍的事?虽然那不是我所希望的,自己也对此无能为力。
好几个小时里弗洛伦斯什么事也没做,只是呆呆地坐在牢房的角落了。面对接踵而来的突然变故,一连串的打击使得她精神恍惚。她完全感觉不到逃生的喜悦,应该说连一丝一毫这样的念头也没出现过,所感觉到的只有失去做人的尊严的深深的屈辱感。
多亏(也许应该这么说)威娜那不成人样的身体没有被送回牢房。也不知过了多久,牢房里的一个女孩的啜泣让弗洛伦斯猛地回过神来,她是在迷糊中听见了女孩的哭声。
夜已经深了,她突然注意到牢门外的走廊里一片静寂,好像并没有人坐在那里。她心里猛然一动,脑子一下子清醒了起来。她跪着慢慢靠近铁栏,额头紧靠着栏杆往走廊尽头望去。她仔细观察了好久,最后才认定卫兵确实不在。难道今天晚上卫兵又回去睡觉了?
“看守的卫兵呢?”弗洛伦斯向坐在一边的女孩问道。
“好像从这里走过后出去了。”女孩回答道。
弗洛伦斯把手伸进刚才威娜穿过的背心口袋里摸了摸。不见了?锯子不在那里,但是手套还在。她又摸了摸裙子里的暗袋,绳子还在里头,但还是找不到锯子。
弗洛伦斯大失所望。这时,刚才一直哭着的那位女孩走了过来,把手伸进裙子的口袋里,取出一把锯子递给弗洛伦斯。
“那个女孩被带走时,偷偷交给我的。”她说。
接过铁锯时,弗洛伦斯感动得眼里涌出了泪水。威娜真是个勇敢的女孩!也许我都想不到这样做。这时她才理解了面前这位女孩一直痛哭不止的原因,她也被威娜的牺牲精神彻底感动了。
她心里突然涌现出一股昂扬的斗志。即使为了威娜,也一定要逃出去。今晚正是上帝赐给我的最后机会。我的生命已经毫不足惜,受到过动物般的百般虐待后,我已经和死过几次有何异样?她马上便开始动手锯起铁栏来,连一分一秒也不再犹豫。这种地狱我再多一秒钟也不想待。若是能锯断铁栏,这些女孩也都能获救。我要为死去的威娜而成功地越狱。
她什么也不想,专心致志地锯着,眼前的铁栏只剩下最后的两三毫米了。
但是最后的这一小段她还是锯了近两个小时。当锯子从铁栏中间通过了的时候,她真想跳起来高呼,锯断了!
弗洛伦斯悄悄把铁锯藏在牢房角落的墙根下。就为了锯断这么细的一根铁栏,居然花了五个晚上的时间。她双手握紧铁栏锯口的下方,闭上了眼睛。“上帝啊!”她祈祷着,“赐给我力量,让我折弯这根铁栏吧!”然后,她使出浑身的力气把铁栏往自己的方向拉。“吱”的一声,整个栏杆颤动了一下,接着,那根铁栏慢慢地朝自己的方向弯了下来。她发现停止使劲后,弯下来的铁栏并不会再弹回去,她又使出全身力气把铁栏朝身子底下压了下去。
当她把铁栏压弯到较大的弧度后,女孩们一起跑了过来,用几个人的体重一起压下去。铁栏很快地弯了下去,锯断的位置已经抵到牢房里的石板上。大家不约而同地发出小声的欢呼,接着彼此又“嘘”的一声,互相制止住兴奋。
弗洛伦斯先把头伸出铁栏的洞口,头部可以轻易地穿了过去,可是肩膀和身体的部分却显得很难通过。但那也难不倒她们,只要先把身体侧对着洞口,虽然稍微紧了点儿,不是过于肥胖的人都能硬挤过去。弗洛伦斯在挤过洞口时,另一个女孩从右边使劲拉着点儿铁栏,洞口就能略微撑大一些。当弗洛伦斯到了牢房外面后,也同样设法撑开点洞口,于是三人全都顺利地来到了走廊里。
她们压低声音朝铺着瓷砖的那间屋子走去,脚下都加快了步子,离天亮已经没有多少时间了。她们来到了铺着瓷砖的房间里,因为到处一片漆黑,很难看出这里的地上铺着瓷砖。弗洛伦斯原想径直朝台阶的方向走去,但突然发现地板上似乎躺着一个人。她蹑手蹑脚地上前一看,原来躺着的竟是赤裸着的威娜。别的女孩并没有看威娜一眼,就争先恐后地向台阶跑去,她们推开门后一窝蜂地拥了出去。弗洛伦斯觉得非常担心,但已经完全无能为力。
她一看,威娜和以前的其他女孩一样,白白的身子上沾满了鲜血,已经死了。
“你是替我而死的,威娜,感谢你。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你。”弗洛伦斯在心中默默地叨念着,又把自己的上衣脱了下来,盖在威娜的身体上。
正在这时,一阵尖锐的惨叫声打破了深夜里的沉寂,这使得弗洛伦斯顿时绝望得浑身颤抖起来。接着又传来几个女孩的叫声,然后台阶的方向又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咚咚地震得地板都在摇晃。
脚步声越来越近,听声音他们下了楼梯朝这里来了,怎么办?弗洛伦斯六神无主地呆呆站立着,心里盘算着自己该怎么办。往里面逃找个房间躲起来吗?这样也许会安全点儿。她转过身来,正想回头往里跑时,又转念一想,这样岂不是离地下室出口更远了吗?
对,如果不赶快爬上这段石阶,那就更不可能逃脱了。在被囚禁的这几天里,她早就琢磨清楚了,地下室唯有台阶这个出口。脚步声越来越近,声音也越来越大了,震耳欲聋的脚步声已经迫在眼前。弗洛伦斯着急得直想哭,但还是迅速地挪动脚步,转身跳进了眼前这个浴缸。她趴下四肢,压低了身子。这时她听到有人用力踢门的声音,门一下子被踢开了。
刚才逃出去的几个女孩大声尖叫着跌倒在地上,后头紧跟着闯进来三个男人,他们都是卫兵。看来女孩们一定是误闯进卫兵们睡觉的房间后被捉住了。
每个卫兵各抓着一个女孩,把她们的双臂紧紧拧在身后,然后粗暴地挟住她们的肩膀,气喘吁吁地往监牢的方向跑了过去。后面还跟着一个空着手的卫兵。
趁他们都往牢房的方向跑过去的机会,弗洛伦斯赶紧从浴缸里跳了出来。膝盖上沾着一片黏糊糊的东西,浴缸里还残留着一股浓浓的血腥味,让人感觉十分不舒服。
她把鞋子脱掉后拿在手里,从开着一条缝的门里迅速地钻了过去,光着脚跑上了石阶。台阶前方是个宽敞的舞厅,舞厅的大门紧关着,挡住了她的去路,但左边却有一扇门是开着的。她来到跳舞厅前,伸进脑袋看了看左边开着门的那个房间,里面铺着木地板,还放着几张粗糙的床。
舞厅的门上挂着一把锁。但左边有床的房间尽头开着一扇门,门上也没有上锁。
她担心那个门后头只是个储物间,但由于没有别的路好走了,于是弗洛伦斯只好跑进去推开了门。开门一看,门外又是一道台阶。她把门照原来的样子关好后爬上了台阶。台阶是石头垒成的,因此光着脚的弗洛伦斯能悄无声息地爬了上去。台阶上头像是一楼的走廊,左边有道门,门既没闩上,也没有上锁,门旁边有扇小窗户。她急忙爬上窗户往外看,窗外就是洁白的月光照映下的庭院,还有曾经从那儿经过的那座马厩。
她感觉身后的台阶下隐约传来嘈杂的人的声音,其中混杂着脚步声和男人说话的声音。是卫兵追来了,一定是他们清点后发现少了一位女孩。
虽然旁边的门没上锁,但出了这个门也跑不了,这些她以前早就考虑好了。这个院子四周都围着高墙,必须得往上走,爬到比城墙更高的地方才有可能逃脱。但是这里已经没有台阶可以上去了。她把鞋子拿在手上,光着脚在黑暗的走廊里使劲地奔跑。她心里知道,如果再迷了路,就来不及逃走了,继续在里头没有目的地跑来跑去的话,就必死无疑了。地下室里的房间不少,卫兵们逐一搜查一遍得费不少工夫,但决不能指望能给自己留出太长的时间,卫兵们很快就会找到这里来的。
她终于找到台阶了,马上就往上爬。尽管累得上气不接下气,但她还是跑一步跨两级台阶地往上爬。台阶有两层,而且特别长,但她很快就上到了二楼。
她一看,前方也有个木门,门上没有上锁。她小心地避免发出任何声响,轻轻地把门推开了一条缝。皎洁的月光照在身上。城墙上有条通道,晚风轻轻地从门缝里透出来,吹在她的身上,就像有双手在轻轻抚摸着她的脸。
四周飘荡着一股植物的气味,这是大自然的芬香。啊,是的,外面还有这样美好的世界!多么让人心旷神怡的风啊!这些天一直被关在臭气弥漫的阴暗的地下室里,她几乎忘了外头的世界上还能吸到如此清新的空气!
但她高兴了没多久,很快,一阵紧张又迅速流遍了她的全身,她看见走廊的对面有一个卫兵在把守。她很快悄悄地把门关了起来。
她顺着城墙紧靠着右边慢慢往走廊方向挪动,那里有个能透进月光的小窗户。她把脸紧贴着嵌在墙壁上的窗户玻璃往外看了一眼,透过玻璃,能看见外面一小块世界。
城墙上的卫兵慢慢来回走动,他先是缓缓地走向对面,走到城墙的尽头时,再突然机械般地向右转过身来,然后再缓缓地往这边慢慢走回来。看来,要从城墙上放下绳子,再从绳子溜下去可不容易。
她又看了看另一面的城墙,那里也有卫兵。看起来这里是不行了,必须还得往上走。
她回到台阶前,又一步两级地往三楼上爬去。爬着爬着,她突然想起一件令人绝望的事情,心脏几乎都要停止跳动了。绳子!她准备的绳子长度顶多只有两层楼高,无法从三楼下到地上。但是她已经跑到三楼了。她哭丧着脸在走廊上跑。这里的一排小窗户上全都围着铁丝或者镶着彩绘玻璃,根本无法打开。
弗洛伦斯只好呆呆地站在空无一人的走廊上发愁。难道只能逃到这里为止了吗?她心里问着自己。这样不行,根本无法逃出去。这里是城堡,不是普通的人家。
台阶那头又传来一阵嘈杂的人声,越来越大。卫兵们追上来了!只能再往上逃!这时候,她耳边仿佛响起了威娜的声音:“加油啊!动动脑筋!鼓起勇气!”说完,威娜的脸又变成一副血淋淋的死人脸孔。
眼前又浮现出莎吉的脸。“困难是没法躲避的!弗洛伦斯,鼓起勇气克服它。要冷静!”
是的,冷静!冷静!弗洛伦斯握紧拳头放在胸前,考虑了好几秒钟。
她冷静一想,再往上跑也没用,虽然能够争取一点儿时间,但迟早总会被抓到的。我不能像头愚蠢的动物似的没头乱闯。天已经快亮了。
那么,到底我该怎么办?
考虑到绳子的长度,只能从二楼下去!但是台阶那里人声嘈杂——不怕,他们应该还在一楼附近。
弗洛伦斯下定决心,孤注一掷,朝二楼跑了下去。
她来到二楼的走廊里,还好,追兵还没来到这里。但是这里的窗户每个都被封死了,根本无法打开,也别指望能打破玻璃,玻璃的破裂声马上就会引起卫兵和追赶来的人的注意。
她又来到那扇可以看见卫兵来回巡逻的小窗旁。那么,既然只有爬下城墙逃走这条路,只能豁出去了。要不就是逃出去,要不只有死路一条。被他们发现是死,不逃也是死。所以必须得豁出去,只能豁出去了!
于是,她赶快从裙子里把绳子拉出来,全都拉出来。一头再系上个套。城墙上有一排凸起的墙垛,系个套是为了套住墙垛用的。到了跟前再系就来不及了,必须先把套系好。只能趁着卫兵向对面走时,赶紧从这里跑出去,把绳套套在墙垛上,再把绳子垂到墙外,顺着绳子滑到地上。除此之外,已经无法得救了。
她把套尽量打得大一点。但如果打得太大,垂下去的绳子就短多了,但这也没办法,因为如果套打得太小,万一套不住,根本来不及重新再打了。她打完套后又打了几个死结,以免没有系紧,万一松开后掉落地上,整个逃亡计划就前功尽弃了。
她一边打着结,一边往下看了一眼。她看到了一幅可怕的情景。从院子里和马厩的屋檐下有两个卫兵正向她跑过来。
她转身又看了看城墙上的那个士兵,他正向这边走过来,但他还没注意到院子里的异常状况。这时,只要院子里的士兵冲他大喊一声,他马上便会发现异常,并且加强戒备。卫兵走到离她很近的地方后,又慢慢向右转过身去往前巡逻。只听见他咔咔的脚步声慢慢越走越远了。到他走到最远处再转回头,看来还有一点时间。而能否抓住这点时间,已经成了整个成败的关键。追踪而来的士兵已经到达了一楼,机会只剩下眼前的这一次了。
这时跟前的卫兵正好走远了。弗洛伦斯从背心的暗袋里取出手套,戴在两只手上。她又把鞋子塞进了裙子的口袋里。她开始紧张得发抖,心也扑通扑通地剧烈跳起来。她呼吸急促,大口地喘着气。弗洛伦斯告诉自己千万不能紧张,过于紧张,身体会僵硬得不听使唤,那就什么也干不成了。可是明知道不能紧张,但自己根本做不到。
一层院子里的士兵已经看不见了,看来他们已经确定我不在院子里。如果这样,他们可能已经朝这里上来了。
城墙上的士兵已经走远了,但还是离得太近,等等,再等等。可是,万一院子里的士兵往上喊叫的话,那不就……不,还得等等,一切只看上帝的旨意了。
士兵的身影已经变小了。机会就在眼前!弗洛伦斯把绳子拿在手里,屏住呼吸,蹑手蹑脚地走到月光明亮的走廊里。她一边注意脚下别出声,一边蹑手蹑脚地靠近一个墙垛,迅速把绳子套上去。
啊?怎么会是这样!
她的心里几乎要哭出声来。原来绳套还是打得太小了。明明想过要打大些,但到了眼前一看,墙垛还是比预料的粗。她急得直想哭,一边使劲把绳套拉大。她拼命拉,再使点儿劲也许就能套上了,再拉大一点,再拉大一点就够了!
好了,终于套上去了!终于把绳结套在墙垛上了!她把绳子垂到墙外。远处的卫兵背对着自己。她爬到两个墙垛之间,紧紧握住绳子,就在她正要探出身子,爬到城墙外的黑暗中去时,就在这一剎那,院子方向传来男人的声音。卫兵在走廊中间突然停下脚步,声音再次响了起来,看来是下面的卫兵在呼喊着这位卫兵的名字。他慢慢横过走廊,往院子那边靠了过去。
弗洛伦斯拼命把身子探出墙外。恐惧消失了,她跳了出去,使尽全身力气握紧绳子,不顾一切地在黑暗中往下滑。
仅仅几天以前,但感觉就像过了一年似的,她还用森林里的大树做过攀着绳子的垂降练习,这才知道练过的根本派不上用场。她只能紧闭着眼睛,拼命抓紧绳子往下滑。耳边传来手套和绳子的摩擦声,她的身体以很快的速度往地上坠了下去。
虽然戴着手套,但掌心却因为摩擦而烫得难受。真烫!太烫了!这么下去一定会烫伤手!但绝不能松手,松手就完了。她这么想着,拼命握紧了绳子。
啊!她想。手里握紧绳子的感觉消失了。啊,绳子不够长!不行!这样也得死!刚想到这里,一股猛烈的撞击迅速传到弗洛伦斯光的的脚后跟。啊!她大叫一声,屁股着地了。还没反应过来的弗洛伦斯在地上打了个滚。但很快她就明白了,到了!我到达地面了!
泥土的气息,令人怀念的青草的芬香。回头望去,远方闪亮着点点美丽的灯火,那是农家透出的亮光。绳子虽然够不到地上,但也没差多远。
咔嚓咔嚓的混乱的脚步声从上面传来,看守的卫兵们慌慌张张在城墙上跑,他们知道有个女孩逃跑了。负责瞭望的士兵也知道了。弗洛伦斯躲在黑暗里,用戴着手套的手,急急忙忙把鞋子穿上了。因为光着脚是逃不了的。穿好鞋子后,她拼命朝路上奔跑起来。不知道森林在哪个方向,但得尽快离得远远的,哪怕一步也好。她只想尽快远离这座可怕的城堡。
心脏剧烈地怦怦跳着,弗洛伦斯几乎喘不过气来。但无论如何总比被杀好。她不停地拼命跑着。城里一定有人骑马来追,得跑得离城远远的,必须赶快跑进森林才行!
她边跑边朝四面看。森林在哪儿?森林在哪儿?那片闪烁的民家灯火后,左边有一片黑糊糊的东西。森林!那就是森林!
弗洛伦斯被草绊倒了,脚踝砸在石头上,爬起来后改变方向不顾一切地向那边跑,没命地朝森林的方向跑去。
只有脚步声和自己的喘息声充满夜空下,风在耳边呼啸着掠过,脚下的地面不断向前移。然而天空中的月亮却一动也不动。她猛然发现,东方的天空稍微发红了,天已经快亮了。
天亮后就危险了,必须趁着黑找个地方藏起来。可是,能藏得住吗?我能藏得了吗?他们是镇守一个国家一座城堡的军队,只要愿意,他们甚至可以向邻国发动战争。想找到一个女孩子,还不是太容易了?
她转身一看,赛伊特城黑糊糊地耸立在那儿。那座城里的地下,每天都在进行惨绝人寰的屠杀。那些传闻都是真的。城内的每个窗户里都透出朦胧的黄色的灯光,一定是发现我逃跑了,正在叫醒士兵们。
追兵好像还没出城。那么可怕的秘密,也许会从我的嘴里泄露出去。为了堵住我的嘴,他们一定什么都干得出来。我真能逃得掉吗?
弗洛伦斯跑进森林里,脚下的青草发出清脆的沙沙声。她停下脚步。植物的芳香和甘甜的花草的气息扑面而来。她把手撑在膝盖上,剧烈地喘息着。黑暗的森林里,可以看到远处一团朦胧的亮光。
“卢迪!”她真想叫出来,但喉咙里发出的却只是微弱得像台机器摩擦出的沙哑的声音。声音出不来,嗓子哑了!
“弗洛伦斯!”没想到近处突然清楚地传来一个男子的声音。她怕得尖叫起来,正想转身逃跑。但恐惧让她的神经绷紧了,不但叫不出来,连声音也听不见。黏稠的唾液连喉咙深处都粘上了。
一个男人踩着青草向她走来。她不由自主地浑身怕得发抖,真想拔腿就逃,可是双腿却像麻木了似的,一步也挪不动。
“弗洛伦斯?你是弗洛伦斯吧?终于逃出来了!”那是精力充沛的人的冷静而有力的声音。
“谁?卢迪吗?真是卢迪吗?”
“当然是我。我等得太久了。还以为你已经被杀了,一点儿也睡不着。”
弗洛伦斯脚下还是无法动弹。感觉真像和卢迪分开十年了,几乎连他的长相和姿态都快忘了。卢迪抱住她的肩膀,弗洛伦斯终于记起了卢迪脸和身上那熟悉的气味。他们紧紧拥抱着,哭了出来。
“不能这样,城内的追兵马上就该来了。赶紧逃吧!天就快亮了。”
“那当然。我来这里以后,认识了一个女儿也被抓进城里的人。他说,如果你能逃得出来,随时可以用他的马。咱们往这边走吧。你还跑得动吗?”
“不行了,我一步也跑不动了!”弗洛伦斯哭着说。她甚至觉得自己还没昏倒,还能站得住,这就已经十分意外了,她早已汗流浃背了。
“好,我抱着你。”卢迪说着轻轻抱起弗洛伦斯,“你轻多了。”
她被卢迪抱着走进森林后,心里总算真的有了已经获救了的感觉。
出了森林没多远,前面看到了一座房子,后门有个马厩,里面有马。卢迪随手推开马厩粗糙的门,把马牵了出来,自己翻身上了马背。
“来,上来,该你了。”
她被抱上马背后,马就慢慢开始跑起来,弗洛伦斯这才注意到黎明的冷风吹来。直到现在她都因为过于紧张,连冷冽的夜风都没察觉,被汗水湿透了的身体开始感到冷起来了。
原来这里还能找到马!弗洛伦斯十分佩服卢迪想得这么周到。这样也许就能逃脱了。马已经跑了起来,穿过森林中的小路,渐渐越跑越快。天一点一点地亮了,离那座可怕的城堡越来越远。
还没发现后头有人追来的迹象。垂在城墙上的绳子要是没被他们发现那该多好!如果那样,他们就会以为自己还躲在城里哪个地方。她猛然发现手上还戴着手套。多亏当初准备了绳子和手套,这才能顺利地逃出来。把它当做护身符,暂时还是戴着吧。
马儿跑起来后颠簸得很厉害,还好原来在村里骑过几回马,如果以前没骑过的话,也许早就摔下马了。多亏卢迪在身后把自己抱得紧紧的。
坐在摇晃着的马背上,弗洛伦斯心里却惦记着被抓回牢房去的几个女孩,被弯折了的铁栏一定已经又被扳直了,今后也许还要再增加两三名卫兵,把她们更严密地看管起来。接着她又想起了威娜,她水灵灵的双眸、利落的动作,还有她被脱光衣服后临死前对自己最后说过的那句话:“永别了,弗洛伦斯!”眼前又浮现了她满身鲜血、赤裸着躺在白色瓷砖上的身体。真不愿相信那就是威娜最后的模样。曾经那么活泼的威娜,现在要是还活着,还能活蹦乱跳地活着,那该有多好!
不久天亮了。两人已经赶了很远的路,但为了防止城内的追兵,两人直到离开国界都没敢休息一回。直到进入匈牙利领土后,他们才第一次稍微停下来休息,还在街道旁的小饭馆里吃了点儿东西。到达这里后总算安全了。
他们要了几个简单的家常菜,但是对弗洛伦斯而言,已经好久没吃过这样的饭菜了。不过,几天来的担惊受怕让她没了胃口,只吃了一点儿东西就再也咽不下去了。在灿烂的晨光下她伸出自己的手背看了看,手上竟然变得皱巴巴的,明显瘦了许多。
应卢迪的要求,弗洛伦斯把她在赛伊特城的经历一一告诉了他,这让卢迪听得目瞪口呆。虽然他以前也曾听人说过一些消息,但是听到弗洛伦斯亲口说起自己的切身经历,他仍然不免大惊失色。
卢迪提议道:“我们应该马上向匈牙利王室提出控告,而且越快越好,不然他们可能着手毁灭证据。”于是两人急急忙忙吃过饭,又跨上马背,直奔匈牙利国王所在的城堡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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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昏时,两人终于到达了匈牙利国王的城堡,他们要求向守城的卫队报告发生在罗马尼亚赛伊特城里的事。两人被带进了卫队的休息室,先由卫队的小队长出面听取了他们的报告。
小队长十分通情达理,他粗略地听完这段骇人听闻的话后,对他们说:“我知道了,会把事情报告给卫队队长,并且请他尽快禀报给国王。”原来这时,有关赛依特城里发生的种种流言飞语,也已经传到匈牙利这一带来了。
实际上,弗洛伦斯的亲身经历不久就传到国王的耳朵里。其实匈牙利国王在这之前可能早就听说了伊莉莎白·巴托里的暴行。但是由于匈牙利王室和巴托里家族有姻亲的关系,国王好像考虑尽可能地不把事情闹得太大。
然而现在事实俱在,并且很可能会传遍市井,为了维护其他贵族的面子,已经无法再置之不理了。接到卫队队长的禀报后,国王做了这样的判断。因此,他命令伊丽莎白的表兄——王室总监乔治·图尔索伯爵到赛伊特城周围进行一些调查。
图尔索是个头脑冷静的人,行事十分谨慎,他花了很长时间做了大量调查。他认为,如果街谈巷议的内容以及叫做弗洛伦斯的这位女孩所做的供述都是事实的话,那么这将可能成为动摇罗马尼亚王室统治基础的历史性的重大丑闻。如果找不到证据,而且赛伊特城又矢口否认的话,也可能成为他们借机发动战争的借口。
然而图尔索经过调查,却收集到了令人吃惊的大量确凿证据。尤其令人惊讶的是,伊丽莎白·巴托里身边的人在干这些坏事时肆无忌惮地丝毫不加遮掩。赛伊特城外的民众中提出的,有关自己的女儿进城干活后就一去不回的控告,数量竟然非常巨大。
虽然收集到以上提到的诸多疑点,但必须找到让巴托里家族无法辩驳的证据才能对其最终定罪。于是图尔索把调查的重点放在挖掘被马车运载出城后掩埋的尸体上。他虽然为此花费了很多时间,但终于还是挖出了数具女性的尸骨。因此图尔索伯爵向国王提议,他决心率领一小队的军士进入赛伊特城进一步寻找证据。
此举不仅对他,对匈牙利王室也是一个冒险。显然,考虑到所有的证据都可能已经被彻底毁灭了,因此此案很可能会变成一桩单纯的告发案而最终难以认定。甚至可能造成两个王室之间长期关系的不睦。
然而,当他包围赛伊特城,要求对方开门时,门竟然毫无抵抗地应声而开。此时的时间是一六一〇年十二月三十日的夜晚,附近的山野里正覆盖着一层薄薄的白雪。
进入赛伊特城后,城里的荒废萧条令图尔索十分震惊。时值冬天,到处缺少鲜花是理所当然的,但城里的所有植物似乎长期都无人管理,一大半已成枯萎的状态,到处的墙壁、窗户,甚至马厩也任其荒废。士兵们个个显得有气无力,即使图尔索的军士们踏雪闯入王宫的庭院,都没有一个人起身出来盘问。王宫卫队的士兵们无精打采地坐在石头上不想站起来。图尔索还是第一次看到士气如此低落的军队。他派遣部下镇守庭院和各个大门后,便率领十多名精锐的心腹军士前往弗洛伦斯举报过的那间地下室。据弗洛伦斯的证言,赛伊特城那些惨绝人寰的罪行就发生在地下室里,前往地下室怎么走,他也已经从她那里详细了解过了。
图尔索下了马,从破烂不堪的马厩后门进去后,直奔地下室。刚下到一半他就已经闻到一股扑鼻的恶臭。当他们进入地下室里那间铺着瓷砖的屋子时,不仅恶臭袭人,还看到一幅令人无法想象的景象——瓷砖上躺着两具浑身是血的年轻女尸。他们取来火把走近一看,发现两个被害人全都赤身裸体,浑身是血,其中一人居然还有一丝气息。地下室只有一点热气,但还能感受到有人待过的气息,这说明她们遭到这种惨绝人寰的虐待是刚发生的事情。
屋子中间有个白色的浴缸,底部还残留着少许血迹。他们这才明白,刚才闻到的那股强烈的恶臭原来就是血腥味。房间的角落里有个铁锈色的巨大人形囚笼,还有一个巨大的铁制鸟笼状的刑具从天花板上垂吊下来。
至此一切都已经真相大白,市井间的传言以及弗洛伦斯的证词全都是真实的。乔治·图尔索听到这些时起初还半信半疑,但摆在他面前的事实让他大为震惊。
接着,他又发现似乎听到几个年轻女孩发出的尖叫和啜泣声。在声音的引导下,一行人到了一个阴暗的走廊里,再往前走就来到了带铁栏的牢房,里面关着几个年轻女孩。她们把手伸出铁栏外呼喊着求救。
牢房的门都上了锁,根据已成功脱逃的那位女孩说,牢房外的走廊里平时都有卫兵看守,但走廊尽头那个卫兵可能用来当坐椅的旧木箱上,今天见不到卫兵的踪影。
图尔索命令自己的一名士兵去寻找牢房的钥匙,其他的部下则点燃几个火把照明。图尔索往牢里一看,女孩们个个脸色苍白,泪流满面,纷纷把手伸出铁栏外招手呼救。每个女孩脸上都是一副麻木的表情,看不到获救后本应流露出的欣慰笑容,极度的恐惧看来已经令她们丧失了人类应有的思考能力。
图尔索想道,诚然,她们还是相当幸运的,已经不会再被杀害了。但如果我们晚来了一天,她们中一定将有人会被杀害。相反,如果我们能提早一小时抵达这里,瓷砖上躺着的那位濒死的女孩或许就能得救。
图尔索又想到,既然伊丽莎白·巴托里明明知道被抓来的女孩中有一人已经成功逃亡,她本应该可以预料到迟早会有人前来调查此事。但她为何没有立即停止这种令人发指的罪行,也没有想过要毁灭证据?
但是图尔索早有准备她会这么做,甚至难说心里没有期待她这么做。如果这样的话,在证据不算充分的情况下,至少可以为巴托里和几个亲信摆脱罪名,其实他并不希望找到最高统治者的什么罪证,只想拿几个她手下的人出来开刀,以图尽早了结这件事。对图尔索来说,这种处理方式可以保住同是贵族的人的名誉,可以说是最好的处理方式。
然而这已经不可能了。大部分士兵部亲眼目睹了这些悲惨的事实,而且关押在牢房里的女孩们也会被释放出去。人的嘴是堵不住的,这桩即将流传千古的巨大丑闻至此已经掩盖不住了。
图尔索和士兵们又搜查了整个地下室。可是当他们一离开牢房,里面关着的女孩们就以为他们已经扔下自己不管,而放声大哭起来。于是图尔索命令旁边的一个人告诉她们,自己一定会把她们救出去。
地下室里十分阴暗,因为所有的照明用具都已经熄灭了。他命令手拿火炬的部下走在前头,把走廊上各处的火把都点上。
当时他身边有一个人问道,是不是要先把伊丽莎白和她的那些亲信扣押起来?图尔索说可以不用,因为城堡已经被包围得水泄不通,他们已经无路可逃了。估计他们现在应该还待在城堡上面的某个地方,希望他们显示出与其高贵的身份相符的起码风度,做好必要的心理准备来面对我们这些裁决者。
他们沿着狭窄的走廊向前走,潮湿的空气里那股令人汗毛竖直的恶臭越来越浓烈了。这种气味和刚才铺着瓷砖的房间里闻到的血腥味不同,是一种难以形容的强烈的腐败的气味。走廊上堆满煤炭的地方有两扇门,图尔索让士兵站在左右两边,并叫他们打开了其中一扇门。手下的人一推开门,马上便闪在一边。但是并没有人从门里冲出来,反而从里面飘出一股令人窒息的恶臭。
“把火把给我!”图尔索从士兵手上拿过火把,忍着恶臭,率先走进了屋子。
“这是些什么?”他不由得询问道。火光下出现在他面前的是一幅令人难以想象的情景。
首先让他看到的是,这个房间特别狭窄,对面的墙壁几乎就近在眼前。墙角下很脏,蜘蛛网一直拉到了天花板上。
许多脏兮兮的颜色灰暗的纤维似的硬块被堆集在这间房间里,而且上面全都覆盖着一层薄薄的蜘蛛网。这到底是什么?为什么要把这些东西堆放在这里?
“啊!”接着,士兵们嘴里不断传出惊叫声。但是谜底很快就揭晓了,因为这面奇怪的墙壁在火把的数量增加后终于展示出它的真实面目。这连经历过战场杀戮的士兵们都感到浑身战栗,不由得往后退了几步。
这些东西看起来像是一大块蓬乱的毛线,但仔细一看,原来却是人的头发,全部都是由头发结成的。不但只是头发,头发上还有肉体,那是无数具人类的尸体,将他们头朝外整整齐齐地一直堆放到天花板上。
士兵们惊吓得说不出话来。根本估计不出到底有多少具尸体,一千具?不,也许更多。下面的尸体已经被上面的重量压得变了形。之所以感觉这间屋子狭小,是因为整齐码放着的尸体已经堆满了整个房间。恶臭!这里就是强烈的恶的灵魂的栖息地!
图尔索和他的部下们为了不让同伴知道自己内心剧烈的憎恶感和无法形容的恐怖,一个个慢慢地,但又争先恐后地退出到走廊里。
他们关上这扇门,接着又打开了隔壁的房间。里面也一样,尸体满满地堆积到天花板上。左边的墙壁上靠着一把梯子,靠近天花板上的那几具尸体的头发上还有光泽,还没有被蜘蛛网给蒙上,而且上面还有一些空隙。这说明这个地方是被作为停尸间,而且现在还在被使用着。
走廊上堆满煤炭的原因也理解了,因为这些屋子原来是用来堆放煤炭的,但已经被占用作为停尸间,煤炭无处堆放了,才被弄到走廊里。
经过在周围地方的仔细调查,图尔索知道,当初预计的尸体数量至少必须还要增加一倍。因为从走廊的格局来判断,两个房间的深度比预想的还要深很多。也就是说,可以想象到,被仔细整理过,而且堆放得整整齐齐的尸体,起码是分成里外两排来分开堆积的。
图尔索和伊丽莎白虽然有血缘关系,但只在小时候见过一次面,那以后就一直相互没有联系。他还隐约地记得她少女时代天真无邪的样子。他不明白的是,那个天真浪漫的女孩,何以变成了现在这个无可救药的杀人魔鬼?以前他对这个女人完全不感兴趣,但现在却产生了一股非常想见见她的想法。他想亲眼看看,她到底疯狂到什么地步,才能做出如此的暴行?
如果不是自己亲自来这里处理此事,她以后还会打算怎么做?在一位准备被送上屠场的女孩成功脱逃了之后,她居然丝毫没有犹豫和不安,还在继续她那种血腥的游戏。但停尸间不是很快就要堆满了吗?堆不下尸体后,她还会打算怎么办?
接着,可能会堆放在走廊,堆放在台阶上?等地下室全堆满了以后,再把尸体堆放在二层、三层,直到赛伊特城堡里堆满尸体为止?这个冷酷无情的女魔头,究竟长着一副怎样让人胆寒的嘴脸?真想亲眼见一见。他想道。
图尔索在赛伊特城堡的二楼迎宾室里摆下了阵势。他下令搬来一张桌子,把这里作为临时指挥室。放进暖炉的炭火还没让房间温暖起来,图尔索就已经接到部下的报告,说是已经抓获了伊丽莎白·巴托里伯爵夫人。据说她并没有任何反抗的意图,只是神情茫然地坐在自己的房间里。
图尔索下令马上把她带来。为了看清她的脸,当然要让房间里的照明更亮些。于是他下令在屋子里增加了几个可以移动的照明器具。准备好后,他急不可待地等候着这位从今之后将遗臭万年的作恶多端的女魔头将以何等可憎的面目出现在自己面前。
明亮的灯光下,一位士兵出现在眼前。在摇晃的火把照得他的脸明晃晃的,他用尊敬的口吻说:“奉您的吩咐,人已经带到。”说完,他便立即退往后面。接着,一位盛装打扮的女性悄然走进房间,她的样子十分普通,怎么看都像是个安分守己的女人。这就是伊丽莎白·巴托里?图尔索有点失望地看着她。巴托里步履轻快地走近了图尔索。从举动上让人看不出她的年龄。她的脸上浮现着灿烂的笑容,脸上的肌肤在火把的映照下,浮现出一股迷人的妖艳之气。
从图尔索看来,伊丽莎白的确不像是个五十岁的女人。
“啊,图尔索大人!欢迎您莅临我的城堡!”伊丽莎白满脸洋溢着喜悦,喊叫着说道。
她的声音既高亢又可爱,听起来完全像个少女。两个眼珠滴溜溜乱转,有时双手会交叉在胸前,摆出一副稚气未脱的少女姿态。图尔索心中的想象完全被颠覆了,眼前的伊丽莎白·巴托里竟然像一个小女孩一样天真可爱!
“久仰您的大名,图尔索大人。能这样跟您见面,今天晚上真是太美妙了。啊!真的!真是太令人难忘了。我们身上同样都有着高贵的血统,能在一个房间里见面,实在太好了!快让人拿葡萄酒来!”
图尔索抬手制止住摊开手正想离开的伊丽莎白。
“我想不必了,巴托里夫人。这种事就不必费心了。请到这里坐下。现在还没有心情喝你的酒,我有很多事情想问你。”
“可是……”伊丽莎白似乎显露出不安的神情说道,“是吗?”然后一脸懊丧地坐在沙发上。那副模样只是表示自己的诚意无法被对方接受,为此遗憾得不得了的懊悔。但是接下来的话居然令人大吃一惊。
她摆出一副娇滴滴的表情说道:“请告诉您的士兵,在面对高贵的女人时,别忘了保持恭谦!”
她虽然已经年届五十,却一点也感觉不出与年纪相当的稳重气质,表情和动作就像十几岁的女孩般开朗热情,一副天真烂漫的样子。她内心的时间似乎还停留在未婚前的少女时期。
“巴托里夫人。”图尔索等夫人在沙发上坐定后,开口说道。没想到伊丽莎白却用尖细的嗓子,嘻嘻哈哈地高兴地笑着回答:“呀,真讨厌,怎么跟我见外了?叫我伊丽莎白就行了,我也叫您乔治。”
即使是图尔索也难掩狼狈的表情。他说道:
“你似乎还没有完全理解事态的严重性,巴托里夫人。请把现在的谈话理解为审判也不过分。严肃的仪式中不适宜相互昵称,所以这种称呼方式请再勿提起。巴托里夫人,我刚刚去过地下室。”
伊丽莎白听了后,以一种近乎幽默而风情万种的表情瞪圆了眼睛,同时不知何故,又突然激动得满脸通红。
“讨厌!”伊丽莎白矫揉造作地,似乎不好意思地露出点谄媚的不可思议的神情,“你们男人怎么要上女人的地方去呢?”她的话听起来让人感觉奇妙:“一个女人总有些地方不想让男人看见的。我们要见男人之前,都要先化化妆,打扮一下,换件内衣……”
说到这里,图尔索终于才知道,刚才伊丽莎白的样子仅仅只是害羞。
“从某个意义来说,女人真是十分可怜的动物,图尔索大人。总希望在男人面前显得更年轻漂亮一点儿,她们为此下尽工夫的。但是这种背后的努力,我们是不希望男人看到的。对于女人来说,这就和洗手间一样,绝不是多么洁净的场所。一定吓您一跳了吧。真讨厌!我脸都红了。您看,我的心还在咚咚地跳呢!……不信您摸摸。”
伊丽莎白·巴托里一旦打开了话匣子,就像背熟了台词的戏剧演员似的,滔滔不绝地说个不停。这时候,她也许以为谁也不该打断自己的发言。
图尔索这时才清楚地回忆起来,少年时代他曾经和眼前这位当时的女孩坐在水池边的石头上说过话,她也曾这样滔滔不绝地对他诉说昨天晚上做过的梦。她的眼睛像梦中的女孩似的。十岁时,二十岁时,也许她就是用这种方式跟人说话的。可是到了五十岁,她的说话方式居然完全没有一丝一毫的改变。
她丝毫没有表现出亏心和自我反省的样子,这简直让图尔索无言以对。对于伊丽莎白而言,也许地下室里发生的一切算不上是什么罪恶,仿佛只是女人自然而然的本能行为,就像为了在男人面前看起来美丽而化的妆,进行的打扮一样。所以她才敢不断强拉城外的女孩进城,对她们加以杀害,吸取她们的血。
图尔索原本有一肚子的问题想对伊丽莎白问个明白,但现在似乎一个也想不出来了。他的思绪已经向着远方飞去,脑子里想到的净是和眼前这位女魔头完全不同的原来那副形象,这让图尔索感觉备受打击。
但是她好像并不这么想。再这么和伊丽莎白继续说下去只会让人不愉快,图尔索已经预感到,这么下去自己也会被她那副异常的精神状态所虏掠,她会以她特有的方式,把自己卷进那个极不寻常的疯狂的世界里去。
但是这么说好像有点道理,想想又感觉哪儿不对。只是觉得和她说话十分令人不快。确实,以她的容貌而言,到了五十大概还能归于年轻漂亮那一类。可是那种异于常人的光亮的皮肤,装腔作势的笑容,让人感觉少女似的极不自然的动作和言语,这一切都让图尔索心理上感到非常不悦而难以忍受。
这到底是为什么?实在无法准确地说清楚,总让人感觉希望马上离开这里,就算外头冻得像冰一样也无所谓,只想出去吸口新鲜空气。
于是他吩咐士兵把她带回自己房间去,他又把另一名士兵叫过来,严令他彻夜对她进行看守,绝对不许发生逃走或者自杀这种事情。
对她如何处理早晚会作出决定,在此之前图尔索十分宽大地让她回去待在自己房间里。不管事态如何收拾,伊丽莎白总是一座城堡的女主人。
当他自己独处时,又开始思索起自己刚才为何心里一直感到难以言说的不悦,但他知道,这个问题即使想到天亮还是无法得出结论。
K
一六一一年四月,冰雪终于融化了的时期,卢迪来到弗洛伦斯的家告诉她,赛伊特城前的广场上将举行公开行刑仪式。伊丽莎白伯爵夫人的亲信与事件相关的人员将被处于死刑。现在在罗马尼亚王国里已经传遍了这个消息。
即将被处死的人有四个,分别是最受伯爵夫人宠信,而且参与过大量杀人的管家约翰尼斯·乌依瓦里,伯爵夫人的贴身男仆托尔科,奶妈伊罗娜·乔,以及向夫人传授危险知识的女巫德罗塔·楚特斯。这时,已经离弗洛伦斯被带进城去,又冒着生命危险成功逃亡后正好一年。
虽然卢迪热情相邀,但弗洛伦斯怎么样也不想去。因为她曾在心里发过誓,这辈子再也不愿踏进罗马尼亚国土一步,何况行刑地点正好又离那座恐怖的赛伊特城那么近。即使知道自己这次去安全完全可以放心,但一想到又要去那个可怕的地方,她就脊背一阵阵发凉。
但是卢迪无论如何都想去看行刑,即使弗洛伦斯一直反对,但他还是极力劝说,你完全有权利去看看,你经历过那么惨痛的遭遇。我也有权利去看,因为那时我在那个寂寞的森林里坚持了整整一星期。这回那些穷凶极恶之徒被公开处死,我们亲眼看见了才能解解气,还是跟我一起去吧。
弗洛伦斯觉得,即使那些犯下罪孽深重的人被处死是应该的,但无论如何还是无法使她感觉心里得到平衡。那就是国王一直没有宣布对首犯伊丽莎白·巴托里伯爵夫人的处理结果。
最坏的就是她,而那些管家或者男仆虽然自己在牢房里看起来他们就像魔鬼一样凶恶,但毕竟只是奉城堡的女主人之命行事而已。只杀他们几个,而不杀那个疯狂的伯爵夫人,这件事让弗洛伦斯怎么都无法接受,她当然非常生气。弗洛伦斯身体上还遗留着当时被鞭打过的痕迹,还有被打得几乎昏过去的钻心的疼痛,以及当时遭受的屈辱都还历历在目。她还牢牢记得伯爵夫人那尖叫着举起鞭子狠狠抽过来时的可怕的眼神。
她根本不想看那几个被迫奉命行事的人被处死的场面,看了也不感到解气。如果可能的话,她宁愿在远处听到那些人被处死的消息,然后静静地点点头,然后把自己那场可怕的回忆彻底遗忘掉。
弗洛伦斯的内心并不赞成匈牙利国王所做出的裁决,可能的话,她想向国王直接提出自己的意见。她心中最大的愿望是让赛伊特城里的恶行早日终结,现在这个愿望已经实现了,她觉得这样也就够了。
她认为上帝也会希望被处死的是那个疯狂的女人,而不是奉命行事的亲信。那几个人只要终身关在牢里就行了,或者等他们老了再放出去也无妨。他们老了就无法再做坏事了。把杀人的人杀了,当做处罚,这也是杀人,两者都有罪过。何况还让众人观看杀人的过程,简直是种极端的低级趣味。这个行动本身不就是一种罪过?
如果一定要杀谁,只有伯爵夫人该杀。理由并不是赎罪,而是因为她已经无可救药地彻底疯了。如果让她活着,又不剥夺她的身份,一旦条件具备,她一定还会重新犯罪。她完全没有道德观念,不认为自己干过坏事,没有丝毫的悔意。她认为自己拥有那种权利,只是做了理所当然的事情而已。如果为了让这种人完全从社会清除干净而杀掉她,还是可以接受的,这也许可以稍微告慰无辜死去的威娜。
但最后弗洛伦斯还是决定去一趟罗马尼亚,因为卢迪一直热心鼓动她去,甚至说过,你不去的话我就自己一个人去了。自从逃回家后,她一人独处时总会感觉害怕,总觉得那个发疯的夫人随时可能举着皮鞭出现在眼前。那个女人自从待在城里时候开始,就已经是个幽灵,无论如何无法想象她还真真切切地活在这个世界,和自己一样呼吸着空气。她其实就是活着的幽灵。
拗不过卢迪,弗洛伦斯还是准备好两人吃的东西。从行刑那天算起,他们提前两天时间前往赛伊特城前的广场。对她而言,这是一趟并不让她开心的旅行。
听说有个勇敢的女孩从吸血鬼的城堡逃了出来,那个女孩的逃脱成了这次行刑的最终原因,这样的传言不仅传遍了瓦拉几亚的村庄,慢慢也已经传到附近的村子里。这让弗洛伦斯十分畏葸。村里的人都想听她说说这段经历,这竟然使她几乎一天到晚不敢出门。更何况还要亲自跑到公开处刑的场所去,那里肯定挤满最想听听自己遭遇的人。如果人们知道自己就是那个女孩,恐怕很难脱得开身。光是想到自己特意长途跋涉跑到那种地方去,心情就格外堵得慌。
半路住在旅馆时,她也尽量不让别人认出自己就是那个女孩,不想引人注意。但是卢迪却是特别喜欢得意扬扬地在人前讲述那段经历,她几次要他赶紧闭嘴。因为不管处刑对象是谁,她都无法容忍由于自己的原因造成别人被杀。
执行死刑那天是个天气晴朗的星期日。弗洛伦斯他们从离得较远的旅馆出发,急急忙忙赶到广场时已经接近中午了。广场上到处挤满了人,连要转过身子都不容易。但是居然有人还在人山人海中挤来挤去,大声叫卖着面包和点心。好像参加节日祭典一样,人人脸上露出一副毫无所谓的样子。他们的残酷无情,给了弗洛伦斯很大打击。他们真的知道接下来自己看见的会是什么吗?
在旅馆里他们就听说,不少人天没亮就已经到了广场,在断头台前先占好了位置。赛伊特城附近的旅馆里也住满了前来观看处刑的人。广场中央有一座木头搭建的很高的断头台,像是演戏的舞台似的十分引人注目。台的中央还安放着一个用树干锯成的圆形大木桩。卢迪兴奋地告诉弗洛伦斯,把犯人的脑袋按在那个大木桩上,再用斧头把头砍下来。断头台之所以造得那么高,是要让远处的人也能看清砍下脑袋的全过程。
这种刑罚无异于一场真实的杀人闹剧,断头台旁边围坐着一圈人,稍远处的人们站立着。有人脸上挂着微笑,有人兴高采烈地互相交头接耳,个个急不可待地等候着这场杀人闹剧的开场。人们个个谈笑风生,从他们脸上丝毫也看不出一点儿严肃的表情。也没有人觉得这些罪大恶极的恶棍值得可怜,更没有人觉得对他们应该用人道的方式来处置。人们似乎想用这种难得一见的刺激,来为自己无聊而贫困的生活增添点儿乐趣。那么在对待别人生命的态度上,这些看客与那些即将被处死的人又有什么不同?
弗洛伦斯觉得,决定举办这场公开处刑的那些大人物,一定也正希望借此吸引百姓们前来看热闹。那么,这种公开处刑到底是做给谁看的呢?统治者们想借此告诉百姓,千万不要做那些杀人越货的勾当,被抓出了以后你们也会这样被杀头,所以每个人都得老老实实地过自己的小日子。但是,他们究竟想到过没有?敢于杀害数以千计的女孩,犯下那么多惨无人道的罪行的人,有几个能产生在这些围观的人群里?他们没有城堡,也没有钱,没有任意使唤仆人的身份。说白了,这种残酷的表演只是一场戏,目的是为了一笔勾销那位同样是贵族的恶妇的罪行,暂时讨好一下老百姓而已。
断头台的旁边,木柴堆得有两层楼房那么高。这些木柴是用来做什么?也许是怕观众光看见砍头太无聊,还特意安排了什么别的节目吧?
太阳已经升得很高了,时间大约已经过了中午,一个双手反绑着的男人从城堡的正门被押了出来。拖着缓慢的步伐向断头台走来。人们兴奋地等待着的血的祭祀仪式马上就要开场了。他们已经等得不耐烦了,一看到祭祀的供品送到了,马上山呼海啸起来,人人都在挥手欢呼。
这个场面真是太可怕了。弗洛伦斯真想赶快从这些嗜血如命的人群里逃开。然而奇怪的是,前面居然还有人撕开面包拿在手中舞动着。
那个双手反绑着的人被押着登上了断头台,面朝弗洛伦斯站着。人们异口同声地大喊着:“托尔科,托尔科!”弗洛伦斯记得这张脸,他就是最早来弗洛伦斯家的那个脸色铁青的大胡子男子。一位手拿斧头的肥胖的刽子手站在他身后,矮小的大胡子男子的旁边站着一名像是官员的人,正摊开一张纸,好像在宣读他的罪状,但声音完全被群众的叫喊声淹没了,一句也听不见。
人们的反应并不一样,有人愤怒地大声叫骂,但大多数人都一边笑着,一边发出分不清是欢呼还是怪叫的声音。人群中也有孩子,连这些孩子和他们的母亲都毫无例外地发出呼喊声。
站在断头台上的男人一副已经绝望了的样子,挺着胸膛,铁青的脸纹丝不动,直挺挺地站着。那副平静的样子连弗洛伦斯都暗自佩服。要是自己也许做不到这样。他的样子看起来就像一场奇怪戏剧中的一个普通的演员。
在人群的嘈杂声中,脸色苍白的大胡子男子在官员的催促下,终于在断头台前慢慢跪了下来。看不出他有任何反抗,只是默默地遵照命令行事。他把满是胡子的脑袋斜靠在树桩上。肥胖的刽子手拿着斧头靠近了大胡子男子。人们的欢呼声更响了。肥胖的刽子手看来十分紧张,几次握了握斧头,在裤子上擦了擦手上的汗,再用手背抹了抹额头上的汗水,似乎一直冷静不下来。
人们开始鼓起掌来,催他赶快动手。刽子手高高举起斧头,人们的欢呼声更大了。弗洛伦斯已经看不下去了。她斜着眼睛看见斧头落下来时,马上扭头向别的方向看。噢!这是多让人讨厌的表演!既低级趣味又不雅观,一点理智也没有,实在无聊透顶了。
哇——欢呼声四起响了起来。噢——马上又夹杂着一片失望的叹息声。有人开始破口大骂起来。发生了什么事?弗洛伦斯往台上看了看。原来刽子手的斧头砍歪了。跪着的大胡子男子不见了,他直挺挺地倒在台上。人们争先恐后地想看清台上发生了什么,蜂拥地往断头台挤了过去。甚至有人跳了起来,嘴里大声叫骂着。
斧头好像没有砍准脖子,大胡子男子显得非常痛苦。但是人们的呼喊声震耳欲聋,完全淹没了他的惨叫声。这时台下有几个男人拥了上去,抓住大胡子男子又把他按倒在木桩上。其中一个男子从刽子手手中抢过斧头,抡起斧头对着大胡子男子砍了下去。一连砍了两三斧,大胡子男子的头颅终于掉了下来。人群中纷纷发出不满的声音,指责刽子手的杀人本事太业余。
不知为何,断头台周围的观众们又骚动起来。弗洛伦斯正不知他们在干什么,原来他们争先恐后地把面包塞进已经不动弹了的大胡子男子身下,把面包蘸在他流出的血泊里,然后竟然把面包放进嘴里,津津有味地嚼了起来!
这是一幅多么可怕的场面!这难道不算是恶魔的行径吗?弗洛伦斯害怕得浑身发抖。她实在不敢相信,人居然能变得如此残酷。
“听说只要吃过蘸血的面包,身体就会变得更健康的。”卢迪向她解释道。
这是多么荒唐的迷信!
台上的官员抓着大胡子男子的头发,把人头朝着人群高高地举起来。人群中又是一阵欢呼。被砍下的头颅和活着的时候显得一样苍白,已经没有了刚才痛苦的表情。死者紧闭着双眼,但是脸上和额头上却惨不忍睹地沾满了血迹。
这时又上来两三个男人,把无头的尸体搬下台去。
处刑继续进行,接下来轮到管家约翰尼斯·乌依瓦里了。他心里似乎已经做好了准备,表情显得非常平静。他老老实实地遵照官员的命令慢慢地跪下,把头靠在木桩上。刽子手这次好像已经习惯了,只砍了一斧子就结果了他的性命。弗洛伦斯心里越来越不舒服,也不再往台上看一眼。她实在无法理解,为什么这些人看到这种残酷的表演竟然感到如此的兴奋。
她终于知道断头台旁边高高堆起的柴堆的用处了。这堆木柴已经被浇上了油,点上火后很快燃起了巨大的火焰。轰的一声,发出了响彻广场的巨大响声,干柴马上噼噼啪啪地烧了起来。火焰蹿得很高,几乎遮住了后面的赛伊特城。两具无头尸体被投进巨大的火焰里焚烧。
接着,两个满头白发的老太婆被拉上了台。她们就是奶妈伊罗娜·乔和巫婆德罗塔·楚特斯。她们可不像刚才的两个男人那样安静,都在大声哭叫着拼命挣扎。
让人想不到的是,轮到要处死女人的时候,观众全都安静了下来,因此她们俩的哭喊声连站在广场远处的弗洛伦斯都听得一清二楚。由于两个女人挣扎得太厉害,她们被押上台后被紧紧地捆住了双脚,只有双手还在不停地舞动着。展示在观众面前的她们已经完全没有了往日的神气和嚣张。弗洛伦斯一直注视着她们哭喊着的样子。
首先是伊罗娜被押着跪在台前,但是她没有被砍下脑袋,几个人围了上去把她按倒在地上,她嘴里发出吼叫般的惊恐万状的尖叫声。后面的德罗塔被两个男人架住了无法动弹,也在披头散发地不断挣扎喊叫着。
“要怎么处置她?”弗洛伦斯问道。
“把她的手指头一根根地剁下来。”卢迪兴奋地回答。
不久,脸色苍白的伊罗娜被两个男人架着,一边痛哭着一边高高地举起双手让大家看,血淋淋的双手上已经看不到一根手指。观众们兴奋得大声叫嚷声。
下面轮到拼命挣扎着的德罗塔了。她被一根根剁掉手指头的时候,伊罗娜已经被结结实实地五花大绑起来了。
真令人难以置信,弗洛伦斯想道。我冒着生命危险逃出这座可怕的城堡,向匈牙利国王提出控诉,并不是为了得到这个结果。
不久,手指被剁光了的两个老太婆直挺挺地被绑得像两根木桩。几个男人把她们抬起来后,在她们的尖叫和哭喊声中,使劲把她们投进了火堆里。搭得整整齐齐的木柴堆应声崩塌了下去,在一声轰然巨响中,火舌一下子蹿得老高,整个广场的人群大声欢呼起来。两个女人的惨叫完全消失在欢呼声中。极度的恐怖和刺激让观众不由自主地高声欢叫着,甚至有人还兴奋得手舞足蹈起来。
“咱们回去吧,一切都结束了。”弗洛伦斯对卢迪说道。这真是一场冗长而又让人心情难受的刑罚,她实在不希望这种处刑哪怕再出现一次。她甚至觉得,组织这场处决的人,以及所有这些高高兴兴地欣赏着这场残酷表演的人,都和赛伊特城里那个疯狂的伯爵夫人犯下了同样的罪恶。两人迅速离开广场,离开了那些兴奋得彻夜不眠的人群,回到匈牙利的瓦拉几亚去了。
匈牙利王室的政治判断力可以说相当准确。十七世纪时,民众的意识还未得到提高,所以统治者们认为,通过组织这样一场看似恶人已经得到了报应的仪式,就可以让民众轻易忘掉赛伊特城里发生过的惨剧。果然,从此以后对城堡的女主人过于宽容的批评声便完全销声匿迹了。
从匈牙利王室的态度来说,他们一开始就没想过要把身为贵族的伯爵夫人在公众面前处死。真正对贵族公开实施刑罚,是在多年以后的法国大革命中才开始的。但当时的匈牙利王室对此也感觉到了危机感,同时充分考虑到了弗洛伦斯她们广大民众对于贵族的恐惧心理。因此,他们想出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一方面,绝对不把对犯下罪行的伯爵夫人的处罚向民众公开,但同时王室也不想对她的余生完全放任纵容。担心由于她的变本加厉激起民怨,成为革命的导火索。
因此,匈牙利国王把巴托里家族的人召进城里,召开了一场夜以继日的冗长的秘密会议。他们当然不愿意让身份高贵的亲戚去死,这会创下降低自己身份的先例。他们理所当然地认为,出身高贵的人无论任何理由都不能死在外人手里。即使犯下如此大罪,贵族们也从没想过要把罪犯交由他人处置。特别是不能交由身份低于自己的人来处置。但若让身份高的人来处理,也会造成家丑外扬的后果。
想来想去,他们提出了一个方案,打算把伊丽莎白终身监禁在赛伊特城里。可是这样也有问题。万一家族的自己人监视得不够严密,她很可能重新利用权力再做出类似的事情来。那么交给其他的城堡囚禁起来呢?不仅找不到这种便于囚禁的城堡,即使能找到,也避免不了家丑外扬的结果。
会议中各种意见纷争不绝,会议开得一波三折。一星期过去后仍无法得出理想的结论。如果依照王室的惯例,为了消除隐患,只能在极度保密的情况下把她毒死,再对外宣称她得病而亡。与会的大多数人都倾向这种强硬的处理意见,但国王却对这个方案表示难于接受。他认为,秘密总有一天会泄漏出去,这一来还是创下了一个不良的先例。为了维护不能处死贵族成员的原则,他力排众议,提出了自己的主张,而这位最高统治者的意见很快便被大家接受了。
结果他们达成的方案是,采取一种前所未有的奇怪的处置方式。也就是说,不直接杀了她,但把她活活地砌在赛伊特城地下室的墙里。这样一来,巴托里家族的所有成员都可以忘了伊丽莎白的存在了。只供给她食物,不让她出去,也不让她见光,让她就这样自然地等死。至于执行这个刑罚前是否要告知伊丽莎白本人,他们也做了详细的讨论。在激烈的争论后,大家一致同意,在对她实行关闭之前再告知本人。
他们在赛伊特城地下室里曾经作为牢房的地方,用石块在一个狭窄的角落里砌出一间小屋,把原来牢里的厕所经过简单整修后供她使用。连墙上以前用来通风透气的小窗户也用水泥堵死。新砌的墙上当然没有窗户,只在靠近地板的地方开了一个勉强能递进食物的小孔。里面只放了一张床,没有任何照明器材。所以将来的每一天伊丽莎白都不得不在漆黑的小屋里度过了。新砌的墙壁下方,预留有一个仅容一个人勉强进入的小洞,工程到此便暂告一个段落。旁边的地板上还放着石头和水泥,准备将来把伊丽莎白关进去后完全封死。一切均已准备就绪。
担任把伊丽莎白·巴托里封死在地下室这件苦差事的还是乔治·图尔索。他带着几个心腹部下,在一六一一年五月的某个黄昏,来到伊丽莎白的房间。
图尔索到伊丽莎白的房间来还是第一次。伊莉莎白看到他来了竟高兴得跳了起来,急忙跑过来拉着他的手。
“图尔索大人,欢迎你来。”她十分高兴地打着招呼。
“今天晚上,我带来一个不好的消息。”图尔索板着脸说道,“根据巴托里家族通过的决议,已经做出了对你的处置决定,这也是匈牙利国王的命令,任何人都不得违反。”
虽然听到图尔索这么说,但伊丽莎白脸上依然挂着喜悦的神情,她好像什么都没听进去,只是呆呆地看着图尔索。
“你马上动手收拾一些随身用品。从现在开始,要把你送到地下生活去。”
伊丽莎白顿时露出一副目瞪口呆的表情说道:“你要让我在地下生活?”她说话时显得不可思议。因为她从来也没想过自己会受任何处罚。由于她一直站着不动,就这么等下去也不打算做什么准备,所以图尔索决定现在就把她带走。因为她这时身穿适合室内穿着的厚厚的针织服装,似乎并不冷。
来到地下室为止她一句话也没说。但是在走近她人生终点的地方时,笑容突然从她脸上消失了,一旦她恢复了阴郁的表情,看上去伊丽莎白也只是一个五十岁的老女人而已。
他们来到一堵新砌的,只留出刚够一个人弯身进入的小洞的白墙前,墙壁前的地上有一个木箱,箱里装着刚搅拌好的柔软水泥,旁边有一堆石头。
“好了,请你从这里进去。”图尔索冷冷的说道。
“就我一个人吗?”
“是的,就你一个人。”
“什么时候放我出来?”伊丽莎白问道。
“那要看上帝的旨意。”图尔索回答。
“你们竟然这样对待我?”伊丽莎白怒气冲冲地说道。声音因愤怒而发起抖来,“你们怎么可以这么过分?这不是人该做的事。你们还有人性吗?”
“请进去吧!”图尔索说。
见到已经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于是伊丽莎白只好慢吞吞地弯身钻进了墙上的小洞。图尔索马上努了努下巴,一旁等着的干活的人迅速垒起石头把洞封死。
在石头上仔细抹上水泥后,把伊丽莎白封在墙内的任务就大功告成了。在水泥完全凝固的几天里,图尔索下令派人日夜加强警戒。
走廊上的木箱和泥水工具都已收拾干净了,白墙上只留下一个将来可以递进食物的小洞。这样,一代稀世女魔伊丽莎白·巴托里活活地被埋葬在这里。
此后,伊丽莎白·巴托里在这间巨大的地下石棺里又活了四年,负责送食物的人每次都能听见里面有人活动的气息。
起初里头还十分安静,但不久后就传出了哭泣声,有时候送食物的人还会听到里头传来“给我口红、白粉”的声音,但是她的要求没人理会。就算送进去了,里面不仅没有镜子,连一丝光线也没有。
头一两个月每天还能听见她发出的疯狂的叫声,或是喉咙深处挤出来的咬牙切齿的呻吟,以及唠唠叨叨的意思含混不清的咒骂声。后来晚上已经没人肯把食物送到地下室去,只有早上和中午两顿由两组仆人轮流送去食物了。
显然,伊丽莎白·巴托里在漆黑的石棺中肯定完全变得跟动物一样了。曾经精心保持住的美貌已经完全消失了,而她最害怕的老和丑已经在黑暗中完完全全地占据了她的全身。但多亏她居住在黑暗中,无法看清自己的面容。
恐怖的赛伊特城地下室的一角,不时传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呻吟声,那里也成为无人敢于靠近的地方,日夜都能听到曾经全国民众为之色变的吸血魔女的号叫声。然而终于到了一天,一切都平静了下来,恶魔在黑暗中结束了生命。那是在一六一五年,风雪交加的一个二月的寒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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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为止,我所写的内容都是历史传承下来的事实。”
拐进好莱坞大道旁的一条小巷不远,一家叫做波多那斯的鸡尾酒酒吧里,作家麦克·巴克雷说道。在他经常光顾的这家酒吧里,他边喝着马提尼酒边跟酒保聊起了自己的新作。
“伊丽莎白·巴托里是我终身的偶像。不过,不光是我对她感兴趣,那边的蜡像馆里还展示着其他有关巴托里事件的作品。”
“巴克雷先生,一个女魔难道也能成为你永远的偶像吗?的确,如果没有罪孽深重的女人,那些下了地狱的男人就该感到乏味了。”
“写到这里为止,我基本上都参照历史上的事实。虽然多少做了点儿润色,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因为当时留下的资料如此匮乏。但是下面的内容就不同了。谁肯把伊丽莎白·巴托里描写得老老实实地死在那堵封死了的水泥墙里?如果那样,即使是全英国最无聊的导演,也不会出钱来购买我的作品的,波尔先生。在我的小说里,接下来的情节是这样的。”
最近在恐怖小说界中声望急剧上升的麦克·巴克雷用他长满棕色汗毛的粗大的手指端起那杯马提尼酒,慢慢靠近了嘴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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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的一个深夜里,肆虐的暴风雪在门外呼啸狂吼,雪花像撕碎了的纸片般漫天飞舞,地上所有的树木的枝条宛如浪涛中的海藻似的剧烈摆动着。地下室的水泥墙里,伊丽莎白·巴托里嘴里已经三天没有发出任何呻吟或呼喊声了,送进去的食物也没有动过的痕迹。据此看来,这位可怕的魔女应该已经在墙壁后面气绝身死了。
气温很低,也许尸体暂时不会腐烂,但从食物入口处的小孔里却开始传出一股异样的臭味,已经不能再放置不理了。
对伊丽莎白·巴托里的处置,说不上行使了什么特别的正义,不过是一群身份高贵的人们最大限度地考虑到自身的安全,并把它作为最优先的选择而做出的最丑陋的妥协而已。如果杀了她,则将来这种危险很可能波及自己,但如果放任不理,也可能最后危及自身的安全。因为万一点燃了民众的怒火,则会危及统治者的地位。所以最终的办法就把她关在双方都看不见的地方,不让她活,也不杀死她,以逃避自己的一切责任。因此,当初只想出了不杀死她,把她关在封闭的墙壁里的权宜办法,至于她死后该如何处理并没有人给与关注。
现在,身份高贵的人们终于如愿以偿了,一代稀世魔女死去了。不过,不管是把她封闭在这面墙里,或是把尸体抬出来葬在别处,已经到了必须作出决断的时候了。于是乔治·图尔索下令打开墙壁,抬出伊丽莎白的尸体,放进棺木里葬进墓地。为了不让民众看见,以免早年的流言重新被人提起,图尔索特别选在一个深夜里,从部下里挑选出两名嘴巴紧的士兵执行这项使命。
图尔索不许任何人把该计划泄漏出去,因此等待城内的人全都熟睡了后才开始砸毁墙壁。盛放伊莉莎白尸体的棺木,三年前就已经准备完毕。他们先把棺材运到地下室,在几个地方点上火把,拿起铁制工具开始拆起墙来。当时还没有什么有效的隔音方法,只要一停下手,地下室里便充满了震撼这座石块堆砌成的城堡的,地动山摇似的暴风雪的声音。拆毁墙壁的声音被最大限度地掩盖了。因此可以说,找不到任何时候比今晚更适合实施这项工程。
施工时图尔索并没有到场。指挥官的一举一动容易引人注目,极易产生流言。为了保密起见,他只委派手下亲信秘密采取行动。
他们先扩开传递食物的小孔。时间已经过去了四年,水泥和石头已经牢固地粘结在一起,拆开砖墙所花的工夫比预想的要长得多。但是拆了近一个小时,也只敲开了一个可供一个人弯腰进入的洞。如果想完全拆毁墙壁再进去,可能天就要亮了。他们奉命务必在当晚必须把尸体装进棺木,他们也想早点干完活后睡觉去。
他们举着火把,等待因拆墙时腾起的灰尘落地。对他们而言,墙壁上的黑黑的洞口无疑就像通向一个未知世界的入口,虽然从洞口不时飘出一股股臭味,但里头并没有其他任何动静。地下室里只能隐约听到从外面传来的暴风雪的呼啸声。
一名士兵觉得等待的时间已经够久了,就弯下身子,慢慢从石头的缺口钻了进去,另一名士兵也紧跟在他后头进去了。两个人在墙壁后面刚站直身子,一个奇异的世界便呈现在他们眼前。他们看到了一幅完全想象不到的景象。
这里简直是个岩石缝隙里构筑的蛇窝,在火把的照明下,整面墙壁呈现出一片铁锈色,湿漉漉地闪闪发亮。墙面并不平整,像是个巨大的空腔动物的内脏,滑溜溜地高低起伏,散发着一股湿滑的消化液般的恶臭,这些东西到底是什么?
两位士兵不解地互相对视了一眼。墙上为什么湿漉漉的?难道下水道里的水渗到这里来了?地板上也是一样,好像已经四年之久完全不流通的空气黏糊糊地粘在地板上。仔细一看,大部分地板上也都湿漉漉地闪着光。
“噢!”两人异口同声地发出低声的惊呼。湿漉漉的地板上密密麻麻地写满了小字。他们拿起火把读了一小段,但是好像没有什么特别的含意,写的都是反反复复的诅咒的话语。也许是在黑暗中写的,好多地方的文字重迭在一起,让人很难看得懂。最令人感到恶心的是,这些文字上还盖着一些黑黑的像是头发的东西。
“伯爵夫人呢?”其中一人小声地说道。这时外面暴风雪的声音也传进这个潮湿的空间,但比想象中的要暖和点儿。另一个士兵没有回答,他只是举着火把,用眼睛仔细把里面的每个角落搜索了一遍。
火把发出淡淡的松脂的清香,还有一股煤烟的气味。平常这种气味并不让人感觉舒服,现在却庆幸有它缓和了臭气。室内空无一物,连化妆台或摆放小东西的柜子都没有,这里也没有一件换洗的衣服,但伊丽莎白却在这里生活了四年之久。
“那是什么?”一个士兵举着火把照着墙角问道。墙角放着一个很大的四方形的东西。俩人靠近一看,原来是竖在墙边的破烂不堪的床,床底朝着外面。俩人走近床边用手一摸,发现整张床也湿漉漉的。这张床怎么能睡人呢?难道是伯爵夫人把床竖起来放在墙角?
里头空间极其狭窄。原来曾经是地牢,后来就作为关闭伯爵夫人的地方。也许这就是因果报应吧。由于它曾经是牢房,所以不可能太宽敞。俩人把这个狭窄空间里的每个角落都做了仔细检查,连厕所也看过了,然而不知为什么,到处都找不到伯爵夫人的尸体。
他们面面相觑,呼出的气都是白的。刚才这里面还觉得有些暖和,但转眼间却开始冷下来了。因为使劲敲破墙壁而汗流浃背的身体现在感觉渐渐冷了起来。而那具伯爵夫人的尸体就像溶化在墙上的湿气中似的,完全找不到了。
他们抬头看了看天花板。上面只有水珠滴下来,除此以外便没有任何东西。啊!其中一个士兵惊叫起来。因为他看见了天花板上爬着许多不知名的小虫。已经到了冬天,到底是什么虫还这么不怕冷?
这是个空无一物的小房间。如果房间数量多,或者里头有家具的话,那找不到人倒还情有可原,但是这里一目了然,根本藏不下人。
于是其中的一个向同伴提议,是不是该把情况先向图尔索伯爵报告一声?这里当然不能放着不管,但我们无法判断对这种异常的事态该怎么处理。伯爵应该已经睡了,但把他叫起来应该也不是什么大问题。
一个士兵转身朝洞口方向走去,正好背对着他的同伴。另一个士兵还想再找一遍,就在这潮湿的空间里边走边寻找起来,连床与墙之间极其狭窄的缝隙里都仔细瞧了一遍,虽然人决不可能钻进这么小的缝隙去。突然他有了一个奇怪的发现,床上像是有一道被虫啃出的裂口,看起来就像是蛇住的洞穴。就在他把火把凑近前去想看个清楚时,从洞口里飞出一个什么小东西来扑到他的手腕上。
“哇!”他不由得大叫起来,手里的火把也掉落在地上。火把滚到石板地上继续燃烧着。
他的手腕感觉一阵刺痛,他以为是被蛇咬了,十分惊慌,一直甩着手。如果咬他的真是毒蛇的话,毒液很快会流遍全身,得赶紧想办法!就在他转身大喊着同伴的名字时,脖子却被什么东西缠住了,一股巨大的力量紧紧勒住了他的脖子。他在痛苦的挣扎中往床上看了一眼,只见一个巨大的怪物正从布的裂口处滑出来。
“哇!喂!喂!快来啊!赶快!”就在他大声喊叫的同时,被什么东西用力刺中了他的脖子。
已经到了洞外的另一个士兵在走廊里听到了同伴的叫声。他手上举着火把,完全猜不到里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里头什么都没有,到底能出什么事情呢?他弯腰又爬了进去,因为太慌张而被石头剐到了肩膀和背部。回到潮漉漉的小屋子里站直身子一看,他竟然看见了奇怪的情景。
同伴的脖子上不停地流着血,躺在地板上痛苦万状地挣扎着,他的身旁站着一个奇形怪状的东西。
那东西身上裹着一层发黑的破布,那竟是一具木乃伊!木乃伊身上的破布底下竟然伸出两只瘦骨嶙峋的手,就像是一层黝黑的皱巴巴的皮肤包在骨头上似的。
“伯爵夫人?您还活着?”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一切,害怕得低声惊叫起来,这个是活的东西吗?
最奇怪的是它的脸,哦,不,是脑袋,上面连一根头发也没有。它的头就像一颗光秃秃的被压扁的黑球,不仅看不清是男还是女,甚至连是人还是别的什么动物都无法分清。他举着火把靠近了一点,鼓起勇气想照一照这个怪物的脸,想看清楚这个怪物到底是不是伊丽莎白·巴托里夫人。
只见他吓得尖声大叫起来。这个怪物的脸并不是人脸,连鼻子、眼睛和嘴巴在哪儿都分辨不出,五官好像完全陷入在鼓起来或者凹下去的贴在骸骨上的皮肤皱褶里。而最让他吓得魂飞魄散的,是整张脸上流满了红色的鲜血。它的脸被血染得通红,和周围铁锈色的墙壁一样,红得像一团酱紫色。他一下子僵在那里,几乎无法动弹。而那个一动也不动的缠着破布的怪物却突然动了起来,像猎豹似的敏捷地扑向他,一口咬住了他的喉咙。
“果然你还活着!”他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这么想道。
暴风雪好像停了。在这茫茫大雪覆盖大地的深夜里,所有的声音好像都被积雪吸收了,窗外是个无声的世界,只能听见偶尔从远处传来的犬吠声。
弗洛伦斯和卢迪结婚后,在瓦拉几亚郊外盖了一间小房子住了下来。小房子里生着一个暖炉,有两间卧室和一间起居室,这还是全村的村民们一起帮他们盖的。他们结婚后已经过了四个年头了,生了一男一女两个孩子。男孩两岁了,女孩还在喂奶,躺在卢迪亲手做的摇篮里睡得正香。
弗洛伦斯在暖炉旁为婴儿织毛衣,卢迪在她旁边修理农具。弗洛伦斯织了很久毛衣后手累了,眼睛也有点乏,于是把毛线和织到一半的毛衣放在摇椅上站了起来。她把手放在腰和脖子上揉了揉,走到窗户旁,撩起窗帘往外看。窗框上堆着一层厚厚的积雪,玻璃窗也雾蒙蒙的。她用手指擦了擦玻璃,看到山上一片皑皑的白雪,天空中高挂着一轮圆月。月光映照在雪地上,外头比想象中要亮得多。
但是外面的空气很冷,感觉好像什么都冻得硬邦邦的,如果现在到户外去,脸上手上和脚会冻得生痛。弗洛伦斯觉得,能待在这么温暖的屋子里真是太幸福了。
远方传来一阵狗叫的声音,起初还是偶尔叫上几声,渐渐地狗开始叫得越来越急了。出了什么事吗?奇怪!弗洛伦斯想道。她往外一看,只见远方的森林边上,有一个人影踩着厚厚的积雪,艰难地朝这边走来,眼看着越来越近了。
到底是谁?要是附近的村民,不大可能在这个时候还踩着积雪在外面走动,但其他村子来的人更不会在这时候在外面走。明知一个晚上待在外面,天亮就会冻死,还不赶紧找户人家进去暖暖身子?但他在这个村子里认识人吗?弗洛伦斯不禁为他担心起来。
不管他是谁,反正自己并不认识,她想。于是,她放下窗帘。窗帘垂下后还像原来一样遮住了窗户。因为窗帘很薄,月光可以穿透布帘照进屋里,窗框也依稀可以看见。
弗洛伦斯又坐回摇椅上,她拿不定主意是再织会儿女儿的毛衣,还是把摇篮搬回卧室睡觉去。最后她打算继续织毛衣。也许因为月光太亮的缘故,今晚不太想睡。卢迪站起来吻了吻弗洛伦斯,先回卧室睡了。她一个人又织了一会儿。忽然,一种异样的感觉袭来,她停下手抬起头来。
月光淡淡地透过窗帘,窗框上出现一个人影。有人站在窗外,他能是谁呢?
她正想着的瞬间,一声猛烈的撞击声打破了深夜的寂静,玻璃窗被砸破了。咚的一声,一颗脏兮兮的大石头滚到地板上。接下来,玻璃碎片四处乱飞,散落了一地。窗帘也被撕开了。弗洛伦斯大声尖叫起来。一个奇怪的东西从窗户爬了进来。
那东西全身裹着破布,从破布之中伸出的双手瘦得像黑色的枯枝。那东西站在月光照耀着的房间里,脸也被暖炉的火光照亮了。它的头上一根头发也没有,脸上沾满鲜红的血,张开嘴像要喘气似的,不住地吐着白雾,因为外头的空气进入屋里来了。它不是人,简直像是地狱深处坟墓里爬出来的死人!它是幽灵!
弗洛伦斯不断尖叫着。持续的尖叫使她几乎失去意识。我的孩子!她靠近摇篮,趴在上面就这么昏了过去,她模模糊糊地听见丈夫从卧室慌忙赶来的脚步声。
弗洛伦斯昏过去的时间大约只有短短一分钟,清醒后发现自己已经躺在坚硬的地板上。
暖炉旁边有个小镜子,挂在墙壁上。怪物还在屋子里,它微微弯着腰,正照着那面镜子。弗洛伦斯躺在地上又尖叫起来,因为就在她眼前,卢迪正躺在地上,鲜血不断地从他的喉咙流出来。在她的尖叫声中,怪物慢慢地扭头看着她,嘴里还挂着那个躺在摇篮里的小女儿。婴儿的头颅已经被吃光了,小小的身子和脖子从怪物的嘴角两边垂了下来。地板上躺着另一个孩子,也已经被杀死了,孩子的头也被啃掉,头和身子已经断开了。
怪物慢慢把嘴巴张得越来越大,已经气绝身亡的婴儿掉在地上,发出一声沉闷的响声。绝望和眼泪让弗洛伦斯什么也看不见。怪物像野兽般敏捷地向躺倒在地的弗洛伦斯扑了过来,她只闻到一股野兽般的异样臭味,两手连推开怪物的力气也没有了,只能悲声尖叫。怪物的牙已经狠狠咬住了她的脖子。
2
“接下来呢?”酒保波尔向麦克·巴克雷问道。巴克雷微笑着答道:“伊丽莎白·巴托里露出她的本性,变成一个真正的吸血鬼了,一个货真价实的怪物,谁也无法阻止她,因为她就是幽灵。”
“那么,她就不会死了?”
“是的。谁也没法杀她了。”
“拿刀枪也不行?”
“绝对不行。”
“那你的故事后来怎么结尾?”
“老也没个头,故事会变成很长很长。十七世纪的巴托里死了,但死去的只是她的肉体。她生命已经变成吸血鬼,附在深山老林中的千年古树上继续活下去,静静地等待着新的、适合自己托生的肉体在这个世界上出现,她可够有耐性。”
“托生的肉体出现后,她就会附身吗?”
“会一刻也不耽误,马上就附上去。因此,十七世纪伊丽莎白·巴托里死后变成的吸血鬼会永远存在下去。”
“如果世界全都变成曼哈顿那样的大都会,那会怎么样?”
“没什么两样,波尔。即使电车能在透明的管道里跑,我们的道奇和丰田汽车能在空中飞了,那也一样,吸血鬼绝对不会消失。就像我们这个世界的疑难杂症一样。人类克服了《旧约·圣经》时代的麻风病、用盘尼西林治好了梅毒和结核病,不是又有了一种艾滋病吗。吸血鬼这种怪物是永远不会消失的,也许这间鸡尾酒吧的柜台前头就坐着呢。我和你肯定不是,波尔,但别人是不是吸血鬼就难说了。”
“你可别吓唬人,我可是你的崇拜者。我们这些人比别人更胆小,所以你的书才能那么畅销。”
“是啊,托你们这些胆小鬼的福,我才能坐在这里喝酒,才能在格里菲斯买上房子。”
“你们家可是豪宅啊!你厕所的门把也许就是我替你买的呢,因为我足足掏了购买十一本书的钱。”
“下面的第十二本也请捧捧场。”
“你是说《比佛利山的吸血鬼》那本书吗?嗯,我得好好想想。因为已经听过你的故事了。对了,巴克雷先生,可以请教你一个问题吗?”
“什么问题?就算对你替我买了厕所门把的答谢,请尽管问。”
“弗洛伦斯后来怎么了?该不会被吸血鬼杀死了吧。”
“波尔,”巴克雷装模作样地露出一副不屑的神情,“对你的浪漫我常常保持敬意。你的性格即使在这座曾为繁华之都的城市里,还是能让这家酒店生意兴旺不少,这点我不否认。人生是残酷的,即使我的作品里偶尔出现性格不错的女孩,身为作者,我也不能对她投入太多的私人情感。”
“你的意思是,最后她还是被吸血鬼杀掉了?”
“你想,吸血鬼进了她家,接连杀了她的丈夫和两个孩子,她哪能轻易逃过一死?”
“作为你的书迷让我多说一句,这不正是你这个作者该好好考虑的事,我说的难道不对吗?”
“我可不能只给一个人物以特殊的待遇。”
“如果你作品中的主人公是畅销恐怖小说作家麦克·巴克雷,你该怎么写?还是见死不救吗?”
“刚才已经说过,不能给任何人以特殊的待遇。好了……”他站起身来,掏出信用卡递到波尔手里。波尔拿着走向收银台结账去。
“要看我的驾驶证吗?”巴克雷故意开个小玩笑。最近窃盗案件多发,仅洛杉矶去年就发生了三万九千多起盗窃案,相当于每天一百起。这还是警察破获了的案件数,没被破获的总有几倍、几十倍吧。信用卡盗用案也很多,据说好莱坞就是信用卡盗用犯的天堂。因此光凭信用卡,好莱坞没有一家商店肯把东西卖出去,店家一定会要求消费者提交信用卡的同时出示驾驶证,以便核对持卡者是否与驾驶证上的姓名相符。同时还得看驾驶证上的照片是否就是消费者本人。这就是电影之都好莱坞以及洛杉矶通行的做法。
“谢谢,巴克雷先生。”波尔把信用卡还给巴克雷,请他在签单上签名。
即青霉素。
波尔看着低头挥笔签名的巴克雷说:“可以帮我个忙吗?巴克雷先生。”
“什么事?”
“我太太也是你的小说迷。你在《坐在我身旁》这本书里,描写了一个很优秀的男孩。就像这本书里的弗洛伦斯一样。”
“是吗?我都忘了。”
“是个正义感十足的男子汉,面对强敌绝不胆怯。”
“哦,我想起来了!”
“书里写着,后来他被一个毒贩一刀割断喉咙死了。这让我太太看了很生气。”
“是吗,这可太抱歉了。”
“不少读者的看法与我太太相近。你的每本书里都会出现一个让人喜欢的主人公,但在书的结尾,你都会毫不留情地让他被人杀死。所以拜托了,能不能想点办法变一变?”
“请转告你太太,波尔。问她是否只肯喝带甜味的可乐?还有不加姜汁的蒜味面包?缺了咖啡因的咖啡?要是没了坏蛋的蝙蝠侠、没了布鲁托的大力水手,这种书谁肯买?这道理日本人一定明白,没人肯向不加芥末酱的寿司伸手的。晚安,波尔。”麦克·巴克雷说完转过身去,挥了挥手。
“晚安,巴克雷先生。真希望你小说里死去的那些善良的人不想找你算账去。”
听到波尔的话,巴克雷没有回头,只是稍稍举了举右手作为回答。
他推开酒吧的门来到马路上。六月的洛杉矶已经是夏天了,但是一到夜里,因为空气潮湿,还是有点儿凉。
“夜晚真迷人啊……”巴克雷喃喃自语道,脸上浮现出一丝刻薄的微笑。
是的,夜晚的确十分迷人,但对于那些出没在这座曾经的繁华之都各个角落里的毒品贩子们来说,就更迷人了。他们一个个白天养足了精神,一到这个时间就纷纷出来向寻找毒品的瘾君子们招徕生意。
向右拐进好莱坞大道一直往前走。前面电线杆下有个黑人像蝉粘在树上似的一动不动地靠着。巴克雷以为他睡着了,但走近时黑人又慢慢动了动,也许吸食过什么莫名其妙的毒品吧。
大多数店家都关灯打烊了,为了防止有人砸碎玻璃进去盗窃,铁制的卷帘门也拉了下来。还亮着灯的几乎全是成人表演的秀场和性用品商店。每家店门前都脏得发黑,门前的人行道上总是挤满无家可归的流浪者。他们手里的纸袋中装着的不是杜松子酒就是威士忌。一旦警察发现他们的酒瓶或者易拉罐的话,就会强迫他们倒进下水道,于是他们宁可改为吸毒。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条街就像个垃圾桶,就连没见过什么世面,只被好莱坞这个虚名吸引来的日本游客,晚上也不想到这里走动。因此,专门练过拦路抢劫的强盗们也因找不到猎物而伤透了脑筋。在只有流浪汉、瘾君子和醉汉的好莱坞大道的人行道上,只有报纸里夹着的广告被风刮得到处飞舞。世界闻名的好莱坞为什么沦落到这种地步?如果拍出《乱世佳人》、《一夜风流》那种电影的时代,有人就把现在的样子真实地表现出来,告诉那些评论家们,这就是未来的好莱坞,那么一定会被嘲笑为过于伤感的科幻电影。但这还是有所改善过的,数年前的情况还要糟得多。
麦克·巴克雷决定走路回家。他的新作刚刚脱稿,时间还很充裕。他把车停在家里,也没想打辆出租车。加州的法律规定,每百毫克血液中的酒精浓度低于八毫克的话,开车是允许的。但喝过那些马提尼酒后,酒精浓度显然已经超标了。
路灯下一个黑人流浪汉举着一块:“要工作!要面包!”的纸板站着。巴克雷掏出一张折成四折的五块美元纸钞,塞进黑人脏兮兮的夏威夷衫口袋里。
“谢谢,先生。”黑人讨好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洛杉矶的流浪汉非常多。这里只有冬天才会下雨,接下来就是最适宜这些流浪汉们生存的季节了。每到这个时期,许多周边地区失去工作和财产的人,都会成群结队地拥向这里。
美国的社会冷酷无情,成功和失败者泾渭分明,成功者绝对不会救济所有的人。经过加气站就会发现,几乎所有加州的加气站都是自助式的,如果全部改为日本式的人工服务,将会给洛杉矶的无业游民提供不少就业机会,但就是没人愿意把这提出来。如果流通渠道用人太多,只会提高商品价格,这将降低那些成功者的生活水平。
从好莱坞大道左转进入佛蒙特大道后,这里树木明显增多了,越往前走,越能产生森林般的感觉。树木丛中,整齐划一地露出一栋栋玲珑精致的白色洋房。房子之间距离之大,甚至感觉有点浪费。每栋房子都经过精心设计,像是一座西班牙式的小城堡。作家麦克·巴克雷的家就在这里。
这条路不久就变成蜿蜒的坡路,一直通向格里菲斯公园,在那里可以把全美数一数二的洛杉矶夜景尽收眼底。
巴克雷打开面对柏油路的金属防盗门。大门位于一株高大的山毛榉的树荫下。一进大门就是长长的红砖铺成的台阶,一楼车库可以宽宽松松地停下四辆高级轿车。他爬上台阶站在玄关门前。咦?他心里一惊。右边的白色法式飘窗的玻璃微微开着,也许父亲已经回家来了。
巴克雷和父亲两人一起住在这套大房子里。玄关只有一个,但进去后各有专用的浴室和厨房,可以各自独立生活。两人各有三间浴室,以便分别接待三对客人,所以偶尔玄关也会忘了锁上。即使这样,里面两个家庭各有一个独立的大门,那边就会锁上。因此这个两家共用的玄关,充其量只算共同的接待处大门而已。但是麦克·巴克雷的父亲新近丧妻,就是说,麦克的母亲刚死,父亲成了单身,因此对于两个独身男人来说,这座房子显得相当宽敞。
进入玄关后,麦克转身把门关好,顺手从里头插上了锁。没想到的是,大厅里一片漆黑。他一盏盏地过去打开灯,厅里几盏照向天花板和白色墙壁的间接照明灯陆续亮了起来,因为大厅十分宽敞,所以开灯也得花上一点时间。大厅亮了以后,突然感觉一股奇怪的冷气袭来,感觉厅里空荡荡的。父亲好像还没回来,难道玄关旁边的法式飘窗一直都没关上?实在太不小心了。
格里菲斯目前的治安不算太差,不知这种情况还能持续多久。巴克雷走近窗户,把它关紧后拉上了窗帘。
他松开领带,经过沙发和桌子,上了三级楼梯,走到大厅一角的吧台,取出冰镇过的玻璃杯,按下制冰机的把手,往玻璃杯里加进两颗冰块。他想找把冰锥,但是没有找到。他把领带放得更松,解开外套扣子,然后从酒柜上取下一瓶波本酒,往冰块上倒了一些。他把玻璃杯先放在吧台上,脱下上衣搭在左手上,然后右手拿着杯子。下了楼梯往客人用的更衣柜走去。走到一半又停了下来,他把酒杯举到眼睛位置,自言自语地说道:“为了可爱而又可怜的弗洛伦斯!”然后喝了一口酒。因为动作太大,波本酒洒了一些在大理石地板上,他有点儿醉了。
这倒不必过于介意,因为每周两次女保洁员会来清理卫生。麦克·巴克雷算是成功者中的佼佼者,周末已经预订要请美国当下最红的女影星共进晚餐。无论他如何为所欲为,也决不会受到任何指责。如果有谁敢于表达不满,至多也不过是几个热心的读者,抱怨他安排书中讨人喜爱的角色死去而已。
他的心情相当不错,虽然有点儿微醺,但倒进嘴里的波本酒依然感觉甘甜。接下来弗洛伦斯的结局该如何安排?巴克雷想道。只要我的手指一动,想创造出多少有魅力的角色,完全不在话下。
右手拿着酒杯,左手托着外套,巴克雷往更衣柜走去。嘴里边走边哼着曲子。正当他伸手拉开柜门前,眼前更衣柜的门突然猛地自己打开了,里面出现一个怪模怪样的东西。
怪物的身高和巴克雷差不多,当它伸直在更衣柜里弯着的身子时,两人面对面对视着,一股异样的臭味直扑巴克雷的鼻孔。
怪物的头顶几乎没有头发,大厅淡淡的间接照明下,怪物头顶绷紧的皮肤闪闪发亮,脸被血染得通红,那不是普通人类的脸,只见眼皮浮肿,眼皮下勉强睁开的双眼就像岩石的裂缝般细得几乎看不见,缝隙中露出的充血的双眼紧紧盯着巴克雷。
巴克雷也看着怪物。它有一张鲜血淋漓的脸,算不上皮肤但凹凸不平的脸颊和额头,上面纵横交错着像是伤疤似的奇怪的裂痕,以及异样地隆起双耳和覆盖在上头的薄薄的几丝头发。只有头部的侧面才有头发。
紧接着,巴克雷听到一声类似南方小岛上的什么鸟类高亢的叫声,那是眼前这个怪物张开大嘴发出的声音。
巴克雷的左肩感觉一阵难以忍受的剧烈痛楚。等他回过神来一看,怪物那张奇丑无比的脸就贴在他的鼻尖前。酒杯已经摔破在地上。他回头看了看,左肩上正插着一把冰锥。就在他抬眼看见的同时,怪物已经把冰锥拔了出来,鲜血霎时喷了出来。
这时,巴克雷才终于大叫起来。可是,说时迟那时快,冰锥已经刺进了他的脖子。
怪物又拔出冰锥,往他左胸刺去。它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又拔起来,再次刺向他的脖子。
已经烂醉了的巴克雷终于倒在地上,怪物坐在他的身上,用冰锥在他身上胡乱刺来,连续刺了二三十下。巴克雷只能发出漏气般的声音,一点儿也动弹不得,怪物还在他身上到处乱扎。作家的脖子往外汩汩地喷出血来,黑白两种颜色的大理石交叉拼成的地板上转眼间已经流了一地的血。
巴克雷的嘴巴轻轻颤抖着,嘴唇不断开合,嘴里可以看见沾满血迹的牙齿。他的嘴里也充满鲜血,偶尔还会喷出血水咳上几声。
看到他的惨状,怪物好像终于心满意足地离开了。它走回更衣柜,从里面提出一个像是很重的东西,那是一把沾上少许泥土的斧头。怪物毫不犹豫地朝作家的喉咙砍下去,一连砍了两三斧,巴克雷的头颅从身上掉了下来。
巴克雷的头发原本染成淡银色,现在上面沾上一层红色的血迹。怪物伸手抓起头发,把他的头颅举过头顶,好像往上观察脖子上的切口,却突然又把嘴巴凑了上去,拼命吸起血来。
然后,它呆呆沉默了好久,突然发出一阵尖锐的怪笑,快步跑到吧台,端起放在吧台上的银盘,再把作家的头搁在盘上。
怪物双手举着盛着头颅的银盘,在大理石拼成的地板上高兴地蹦了起来,它开怀大笑,乐不可支地疯狂跳舞。
于是麦克·巴克雷的脑袋横着倒在银盘上,然而怪物没想把它摆正,只是用力摁住头颅的左耳,继续跳着舞。麦克·巴克雷的眼睛闭紧了,嘴唇微微张开,似乎受到惊吓,还在不知所措中。怪物高声笑着,喜不自禁地唱起歌来。
3
第二天,六月二十七日,大理石地板上已经用白色胶带贴出了人的形状。形状有点古怪,因为没有头。人形旁边是标明斧头位置的胶带,但实物已经拿走了。地板上的大量血液已经凝固,黑糊糊地沾在石头上,其中一些地方就像软软的西红柿酱似的鼓了起来。离人形两英尺远的地方也有个胶带围成的圆圈,正中央放着一个塑料袋装着的银盘。透过透明的塑料袋,可以看见银盘上也沾满大量的血迹。
洛杉矶市警察局凶案组的蒂莫西·莱恩坐在大厅的沙发上,正在询问死者的父亲戈登·巴克雷。戈登穿着一件遮住脖子的圆筒立领衬衫,年龄该在六十以上了,他满头银发,身体健壮。
“我常听到令郎的大名。”蒂莫西·莱恩说道,“最近有线电视的电影频道播放过的恐怖电影,字幕上常常注明改编自令郎创作的小说。我们警局内部也有不少他的读者。”
“的确他很出名。”戈登泣不成声地答道。戈登·巴克雷的工作看来应该安慰过很多伤心的对象。他是个牧师,作为宗教活动家可以说很有声望,或许因为这个缘故吧,看起来他还十分平静,但从他充满血丝的眼睛可以看出,昨夜他已经彻夜未眠。
“无法再看到令郎的新作,我想很多读者应该都很悲伤。好莱坞的电影圈内也是一样,令郎的死真是一个巨大的损失。再问一遍,昨天是你深夜回家后才发现儿子遇害了,对吧?”
“是的。”
“你是说时间大概十一点多,对吧?”
“十一点二十分。”
“你回家很晚?”
戈登点了点头。
“如果方便的话,请告诉我你去哪儿了?”
“玛·麦森·索菲特饭店。”
“玛·麦森·索菲特饭店?那是比佛利山的一家饭店吧。你到那里拜访谁了?”
“亚利桑那州立大学的安德鲁·霍尔先生。我们讨论了一会儿宗教在治疗绝症方面能起的作用。”
“噢,亚利桑那州立大学的安德鲁·霍尔。”
“他是那里的社会医学部副部长,来这里的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做个演讲。以前他也经常针对各种医学问题征求过我的看法。”
“你从宗教学家的立场出发,提了不少看法,对吧?”
“正是如此。”
“具体说到什么内容呢?如果可以,请告诉我一些。”
“内容十分繁杂,就算是部分内容,也很难说清。”
知名作家的父亲对这种要求显然感到困惑,他太累了。但莱恩还是默默等待他的回答,根本无意改变主意。
“比如安乐死的问题。这个话题也是我阐述作为一个宗教家的信念的好机会。”
“能说详细点儿吗?”
“死刑制度已经在全美引起关注了。欧洲各国已经陆续着手废除死刑。我国有些州虽然已经明令废除死刑,但在很多州里死刑依然存在。不过,死刑的执行方式都在改良中。死刑犯和行刑官都感到痛苦的绞刑,或是和奥斯威辛集中营一样,使用毒气行刑的方式,几乎都已不再使用,目前已有二十二个州改为几乎无痛的麻醉注射以及注入心脏停止药物的方式。但是这种方式和重症患者选择的安乐死一样。某些医生发明的自杀机器也能用来处决杀人犯。两者从不同方向出发,却殊途同归地找到同一个方式。
“然而,在安乐死问题上,想出这个方法的医生被判有罪,而另一方面,用在死刑执行上,这个方法却被社会赞誉有加,这相当矛盾。”
“我的身边也有一位患者曾经主动要求过实行安乐死。”警察莱恩说道,“他是晚期癌症患者,活着只有痛苦,治愈的可能性是零。而且多活一天,就要多付一天的治疗费和住院费,保险费支付的有效期限正在一天天逼近。如果继续让他存活下去,家里人只能变卖房子,最后落得个无家可归的下场。”
“但是我的回答十分简单。无论什么理由,人的生命都是上帝赐予的。人类无权左右人的生死,这也是我始终如一的回答。”
“即使遗属将来无家可归也一样吗?”
“你的这位朋友的家人后来无家可归了吗?”
“没有,在那以前患者就已经去世了。”
“是啊,这就是上帝的旨意。再说,即使无家可归,那也是上帝要给他们的考验。”
“那么死刑也是?”
“当然是违背上帝旨意的行为。”
“堕胎也是吗?”
“那是不被允许的,生和不生都是上帝的旨意。同样,我也不赞成权宜的医疗方法。不少研究人员为了名誉和金钱,发明出许多药物和权宜之计的治疗方法。但其中很多只是浪费金钱,让患者的病情更加恶化而已。所有疾病都是出于某种理由,上帝让他得的,不会随便躲得过去。”
警察只是默默点了点头,说道:“你的说法倒是相当容易理解。我们礼拜天到教堂去,牧师也都是这样说的,可惜要是有更多事实能证明这些就好了。我不打算在这里多说什么,巴克雷先生。我们热爱的洛杉矶治安正日益恶化,垃圾堆似的区域正在不断增加。它已经病得不轻了,为了阻止它的恶化,我们警察每天勤勤恳恳地努力,或许这也算是为了金钱和名誉采取的权宜疗法之一吧。”
“话不能这样说,你们警察这种组织,本来就是我们市民智慧的产物,也就是所谓的自愈能力。我所说的权宜疗法,举个例子来说,比如治理盗贼却让联邦军队介入这种事。”
“原来是这样,我了解了。不过巴克雷先生,令郎的案子,我只能说很不寻常。我在洛杉矶警局已经干了二十年,这种不同寻常的凶杀案我还是头一次见到。一位著名作家被杀已经够特殊的了,而且脑袋还被斧头砍断了。凶手带走的凶器好像是把冰锥。但是看来那把凶器和砍断头颅使用的斧头都是你们家的。”
“是的。冰锥平时放在那个吧台下面,斧头是放在院子里的杂物间里,是给园艺师准备整修花木用的。”
“这么说来,这个不寻常的凶手在进行如此残酷的犯罪前,居然懒惰到不带任何凶器来。万一在你们家没有找到那两样凶器,他会怎么办?难道杀不杀人都无所谓吗?
“而且被砍掉的头颅居然放在离躯体三英尺的地上,还盛在银盘里。这个银盘据说也是你们家的。这里头究竟隐藏着什么谜底啊?另外,麦克·巴克雷还随身携带着不少现金,这些现金都没有被动过。也就是说,凶手的目的并不在于偷盗。这个大厅有不少值钱的东西,但凶手都没有拿走,据说没有任何东西被盗。我再问你一遍,麦克·巴克雷先生曾经和别人结过什么仇吗?”
“没有,”戈登不耐烦地摇了摇头,“我儿子不是那种会跟人结仇的人。”
“工作上得罪过谁没有?”
“你是说得罪到想杀掉他的程度?一个都没有。下一步你好好打听看吧,马上就会知道的。”
“有没有发现他和哪个危险组织扯上关系的迹象?”
“完全没有。但是如果作家协会和好莱坞算是危险组织的话,那就另当别论。”
“和毒品呢?”
“我想你们已经检查过我儿子的工作间了吧。他平常连烟也不抽。虽然会喝点儿酒,但每次都喝不到烂醉的程度,如果在外面喝酒,他每回都不会开车出去的。”
“那好。那么谁会要杀害麦克·巴克雷呢?他的死,谁从中可以得到好处?”
“这可一点儿猜不到。我想不会有人非杀我儿子不可。”
“既然这样,那为什么一定要杀死他?又为什么非得把他的头切下来?切下来的头又为什么要放在银盘上?而且,凶手想做那样多的事,却没有携带任何凶器之类的东西,这到底为什么?”
戈登没有回答,好像想回答,但最后又没说出来,最后才说道:“要不,会不会是毒瘾大的吸毒者,或是精神异常的人干的吧?我想我儿子的死会让不少人受损失,但不会有人能因此获得好处的。”
“真是桩愚蠢透顶的案子。的确,除了吸毒后脑袋糊涂的人外,大概没有人想得出这种作案方式。凶手像是从那扇窗户爬进大厅里的,那扇窗户一直就没关。”
戈登不无悔恨地点了点头。
“当时,凶手带着从院子杂物间里找到的斧头,从窗户爬了进来。杂物间里还留着凶手翻动东西的迹象。然后他穿过草坪,上了玄关的台阶,踩着窗框爬进了大厅。窗框上还遗留着一些泥土,可惜没有留下鞋印,无法确定鞋子的款式。也没留下指纹,看来凶手戴着一副乳胶手套。这也奇怪,为什么要戴乳胶手套呢?鉴识人员告诉我,凶手戴的可能是医生动手术用的手套。
“凶手进入大厅后,把斧头放在窗户边,然后到吧台的桌子处寻找凶器。他发现了一把碎冰锥,觉得用起来很顺手,于是就拿走了,再拿着斧头躲进那个更衣柜里。”
“你怎么能知道得这么清楚?”
“因为这条路线上都留着少量院子里的泥土,更衣柜里还留着一些草坪上的树叶。”
“嗯。我累了,也受了很大刺激,脑子已经有点麻木了。你讲得很详细,但最终你想告诉我什么?或者还有什么想问我?”
“就像刚才提到的那样,凶手在更衣柜里躲藏了很久,这一点没有疑问。但这只是凶手的权宜之计。”
“这怎么说?”
“凶手很可能最早是想进令郎的房间。但他走到房间门前后拧了拧门把,才发现门已经上锁了。不得已,他只好躲进更衣柜里。也就是说,他进得了大厅却进不了房间,所以躲在那里等待机会……
“如果事情真是这样,那凶手怎么会是偶尔路过的瘾君子呢?显然他是冲着令郎来的,依我看,说是熟人作案倒更合乎情理。”
“也许因为我儿子太出名了吧。我累了。不好意思,我想休息会儿可以吗?”
“那好,我最后再请教你一两个问题。昨天晚上令郎到哪儿去了,你知道吗?”
“我想也许到他常去的那家酒吧去了吧。从好莱坞大道拐进拉斯帕尔马斯大街一点的左侧,是一家鸡尾酒酒吧。还有问题吧?”
“再问你一件事,听说周末他约了个女演员一起吃饭?”
“好像是吧。”
“是哪位女演员?”
“夏隆·穆尔。我能走了吗?”这位著名作家的父亲痛苦地站起身来,绕过标示着自己儿子无头尸体的白色胶带,慢慢穿过大厅,朝那扇刻着精致的雕花装饰的门口走去。
“巴克雷先生!”莱恩刑警大声叫住他。于是戈登·巴克雷一手握着镀铜门把转过头来。他的脸色十分苍白。
“那是你住的地方吗?”
“是的。”
“那么,这边就是令郎屋子的门了?”
“是的。对不起,我失陪了。”戈登打开门,消失在门后。
莱恩的搭档安东尼·路易斯正好查看完屋外的情况后刚刚进来。
“这么说,凶手并不是特别针对作家作的案,对吗?”路易斯听完刚才俩人的对话后说,“草坪的草掉落的位置,是在那扇门的前头。”
“也许凶手弄错了,或者他不知道谁住哪个房间,也或者想随便闯进一间屋子试试。”
“不,如果是我,我会选隔壁那家房子。那家的玄关在一楼,离车来人往的马路又稍微远一点儿,而且还在树荫下。我刚才问过了,昨晚他们家的窗户也没关,一直敞开着。可是这家的玄关在二楼,而且门外的灯光还挺亮,从外面的大马路看过来的话,人站在玄关前头就像站在舞台上,看得清清楚楚。”
“玄关灯没打开吗?”
“不,这种灯到了晚上好像会自动亮起来的。”
“嗯,明明不容易进却偏要闯进这家来。又是挑晚上来。看来,凶手果然是冲着作家来的。周围能找到目击者吗?”
“没找到。”
“凶手是走路来的?有人看到可疑车辆了吗?”
“完全没有。这家伙来得像幽灵似的。”
“也许事实上就是幽灵作的案也说不定,因为死者就是专门写那种故事的。”莱恩说。
4
从巴克雷家出来后,莱恩和路易斯两人来到好莱坞大道的那家鸡尾酒吧,找到了酒保波尔·坎普。酒吧上午还没营业,但刚才波尔在电话里说,到酒吧来说话方便些。看上去波尔的脸色苍白得和作家的父亲一样。这也难怪,他和麦克·巴克雷十分熟悉,而巴克雷在离开他的酒吧后,一回到家就遇害了。
“我就直说了吧,警察先生。”波尔·坎普没有请俩人在吧台旁的高脚凳上就坐,而是把他们引到空荡荡的酒吧的一个角落里,找了张黑色的沙发,让他们坐下后说道。“我打心底感到害怕。不,可以说我已经吓得魂飞魄散了。总之我太感到震惊了。那位巴克雷先生昨晚还活生生地坐在那个位置上,边喝马提尼酒边跟我开玩笑。他说不加姜汁的蒜味面包谁肯吃啊?波尔。他就这样聊着自己的小说。今天早上我从报纸和电视上知道这件事,心跳都快停止了。我完全无法相信,那么开朗的一个人怎么会……”
“想问问你,他跟人结过仇吗?”莱恩问道。
“我想这不可能。”波尔马上回答,“虽然谁都不想说死人的坏话,但他很特别。他性格开朗,而且相当正直,根本不像是那种会跟人过不去的人。”
“他平常吸毒吗?”
“即使全洛杉矶的人都吸毒,我看他也会是最后一个。我是他小说的忠实的读者,所以很了解他。巴克雷先生根本不需要那些肮脏的毒品,他有一堆东西要写,他总是文思泉涌,风格又和别人不一样。我敢打赌,他没空也没必要去吸那玩意儿,不用喝酒他就很能写了,他是个天才。”
“的确,他是个很有才华的作家。”
“他是个不可多得的天才,警察先生。巴克雷先生的书你还没读过吧?”
“没有。”莱恩摇了摇头答道。
“真可惜。不,应该说我还羡慕你,因为你以后还有机会沉迷和享受在麦克·巴克雷先生编织出来的世界里。他书里所描写的世界,和其他三流恐怖小说家完全不同。他不写什么鬼屋,不写什么具有超自然能力的孩子或者被幽灵笼罩了的村子。他能让你体会到一种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恐怖感觉。”
“他写的都是恐怖故事吗?”
“都是最棒的。读了能让人全身毛骨悚然。”
“但是不管怎么恐怖,都赶不上这回他自己的死来得恐怖。”
“的确是的。这倒很像巴克雷先生的风格。”
“昨天晚上和他分开的时候,据说你和巴克雷先生在这里有过一点儿争执?”
“争执?没有啊。”波尔一愣,问道,“听谁说的?”
“不,要说争执也许过分了点儿。但是听说你曾经大声警告过巴克雷先生,再这样下去总有一天要倒霉的。”
“噢!你说的是那件事啊。”
“请就好好说给我听一听。”
“那是开玩笑说的。这些话也能当真,那就麻烦了!我刚才说过自己还在毛骨悚然,就是指这件事。”
“到底什么事?”
“我想你大概不相信,而且这又是很严肃的命案调查。我想跟警察先生说这种事也没什么意义。”
“没关系,不管多大的问题都很重要。”
“电视里警察也常这么说。其实倒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怎么说呢?还真不好说清楚。这么说吧,巴克雷先生是不会和人结仇的,但只有一个地方例外。说来奇怪,他对自己小说里写到的正面人物总要加以丑化一番。经常借谁的口拿脏话把他们痛骂几句。他书里写到的那么好的主人公,但巴克雷先生总是不把他们当回事,结尾老是要写成好人无缘无故地被人杀了。”
“噢?所以呢?”
“所以,我告诉他,总有一天在你的书里被你杀掉的人会来找你报仇。”
两名警察轻轻地笑出声来:“从书里出来把编造出自己的人杀了,是吗?”
酒保的嘴角也露出一丝微笑,说道:“你们看!所以我才不想说呢。但我昨天之所以对他这样说,是因为他的书里也写过这样的故事。”
“哦?”
“那本书叫《魔鬼空间》,对了,这里就有一本,是我自己的。”波尔站起来,从吧台下钻了进去,找到一本夹在酒瓶缝里的精装书。他拿着书回来后翻了几页,然后坐到沙发上指着其中的一页让莱恩看。
这一页上写着这样的故事:
迪兹从另一个房间抱着一堆资料回到工作室,就在他解开上衣扣子,想把它脱下来挂进更衣柜的时候,打字机突然自己敲打起键盘来了,好像有一双看不见的手在键盘上用熟练的指法飞快地打着字。转眼间,白色的卷纸上出现了几行字迹。
“我不能死,就算是你创造的、又被你随便杀死,我的生命也会在宇宙里游荡,无处可去……”
渐渐卷高了的纸和敲打在纸上的键符带起的一股微风,吹乱了烟灰缸上腾起的烟雾。
迪兹感到一阵毛骨悚然,连忙把资料扔在沙发上,一溜烟逃进了厕所。他掀开马桶盖,里面的水已经被染成了淡红色,而且不断地有红色的水滴从上面滴下来。红色的水滴并没有马上融合进马桶的水里,而是像一个个小小的面包圈,或者美术学校的学生所设计出的前卫性小耳环,慢慢地在马桶里扩大开来。
迪兹战战兢兢地抬起头,看了看天花板。发现挂在天花板上日本金鱼缸造型的圆型灯球里已经积满了红色液体,怎么看都像是血。灯球里已经积满了,从边上还一点点地溢出来,从灯球的下面一滴一滴地滴进马桶里。
迪兹目不转晴的看着那盏灯,从白色的毛玻璃灯球里,有一张人脸慢慢地落下来,是一张女人的脸。迪兹大声尖叫起来,一股温热的液体从他的裤子里涌了出来,他一屁股跌坐在地上。
不可能!怎么可能有这种事?!他觉得那张玻璃缸上出现的女人的脸好像在哪里见过似的。迪兹的喉咙深处发出几声即要烧毁的破烂机器般的嘎吱声,连滚带爬地逃出了厕所。
这时,在走廊尽头站着一个女人,她的脖子上从左到右穿着一只箭。她穿着一件白色的睡袍,脸上一丝血色也没有,正慢慢地朝迪兹的方向走了过来。那是在旧作《印第安女郎》里,被迪兹无情的笔触杀死后遗弃在荒原上的女孩。她善良而又温柔,在村子里很讨人喜欢,但在一次与骑兵队的战斗中,不幸被同伴射出的流箭射穿了脖子,一命呜呼了。
迪兹哭了起来,像个孩子似的流着鼻涕,不断地抽泣。他害怕得上下牙都合不拢,就像跳弗拉明戈舞曲时用来打节拍的响板,不住地打着战。这是迪兹长大成人后头一回哭。
印第安女孩走近迪兹身旁,低头看着像只大瓢虫似的趴在走廊上发抖的迪兹说道:“我现在就要杀了你。但这样还不算完,连你的妻子和朋友我也要全部杀光。就像你敲着打字机写出来的东西里对待我的一样。我要让你也慢慢尝到我们所受过的苦难。
莱恩看完后抬起头,和上书,对他的搭档路易斯说道:“果然如此!”
“巴克雷先生是个大好人,但最大的毛病就是老是要把书里那些善良的人杀掉。在他的这本新书《比佛利山的吸血鬼》中,又描写了一个叫做弗洛伦斯的好女孩被杀死了,所以我告诉他,照这么下去,你的下场肯定也会像这本书里的迪兹一样。这可不光是我一个人的看法,我妻子也这么说,我认识的所有巴克雷书迷的意见都一样。可是他还是坚持自己的做法,说什么‘如果这样,一本书就索然无味,成为没有加姜汁的蒜味面包了’。”
“《比佛利山的吸血鬼》是本什么书?”
“据他说是自己刚刚完成的新作品。我想出版后应该能吸引不少读者吧。而且这本书事实上已经成了他的遗作,成为畅销书是毫无疑问的事情。你要到出版社去看看的话,应该能见到它的原稿。”
迪兹的未婚妻埃米莉·阿尼特独自留在办公室里,不巧的是今天老板命令她加完班再走。洛杉矶的这家公司也学习日本企业,老板可以随意地要求员工加班。近年来由于政府部门的预算不足,因此大规模地裁减员工已经在所难免。一些优秀的律师大量流入了企业,有了这些法律人才为公司壮胆撑腰,员工们的罢工行为老板们已经不足为惧了。
埃米莉·阿尼特单调的打字声已经在空无一人的办公室里响了两个多小时。最近公司正在拆除了办公室的地毯打算更换,因此裸露着的水泥地面更容易回荡打字机的响声。
这个结果是否由于自己平凡的相貌和不爱打扮的个性造成的?埃米莉一边打着字一边想道。如果摘掉眼镜,花上点冤枉钱多上几趟美容院和护肤中心保养保养,也许公司对自己的态度会有所改变的吧?原来公司里有许多像自己这样的女办事员,但是现在全美国的女人几乎都肯花大价钱改变一下自己的容貌,所以原先长得不算太难看的自己,相形之下反而变得丑陋起来了。在大家的眼里,自己似乎已成了全加州最缺少魅力的女人了。
她何曾不想下决心改善一下自己的形象,就像这家公司换换地毯和装修一样。再这样下去对我自己的影响还算小,可是对于迪兹的负面评价就太厉害了,因为迪兹已经成了全美国最有名的恐怖小说作家之一。
他目前正需要自己,至今为止她已经向迪兹提供过很多写作上的好主意,这些好主意后来都成了一本本畅销书。她经常帮助忙忙碌碌的迪兹调查许多题材,还要负责根据他的录音把新作品的内容用打字机打出来。可是现在他已经成名了,保不住哪天又泡上一个比自己更出众的美女也未可知。
她原想辞掉这份工作,但迪兹却回答说想走人可以随时请便。
但如果辞职后只充当他的专业经纪人的话,就再也无法重返这个职位了。身为一名精神分析师,能拥有自己的工作室的梦想也会随之破灭。迪兹曾经答应过,只要积累一定的经验和业绩,自己就可以和这位著名的作家结婚,那样一来有了他的经济援助,就有机会创办一间自己的工作室。
从十多岁开始,埃米莉就是个不折不扣的打字天才,即使脑子里想着别的事情,手里也不会出错,可以把眼前的录音内容一字不差地准确打出来。而且只要她愿意,还可以闭着眼睛把脑子里想着的事情流畅地打成文字。
咦?她想,真奇怪,这件至今从未经历过的事情居然发生在电脑显示屏上。自己根本就没有打过的E字,不知为何成片地以大写的方式出现在画面上。
“YEEEEEEEEEEEEEEE……”
眼前不断出现无休无止的E,最后出现了一个L后才停了下来。难道我打错了?再重新打一遍。她用熟练的指法按下一个个不同的按键,想打出一行脑子里想到的句子,但画面上却又出现了同一个字。这次变成“KEEEEEEEEEEEEEE……”
E又无休无止地出现。这种事还是头一回遇见。她从使用老式的打字机直到现在的计算机,这些年来操作过无数的各类键盘,从没有碰到过这种事。究竟是不是自己想打其他的按键,但手指却不听使唤,一直打在E这个字的按键上?这次也是最后出现了L后才停下来的。
什么东西在叫唤。难道计算机还会叫出声来?
埃米莉的视线落在自己的指尖上,她想一边看着自己的手指一边打字,可是手居然动不了。奇怪的是,她看见自己的手指想动却动不了。她把视线移到计算机屏幕上,结果手指头好像被别的生物控制了一样,敏捷地动了起来。
她这才大声尖叫起来,因为可怕的几行文字连续不断地出现在眼前:
“I'LL KILL YOU,I'LL KILL YOU,KILL YOU,KILL YOU,KILL YOU,KILL,YOU,KILL YOU KILL YOU,KILL YOU”
埃米莉双手慌忙离开键盘,放到身后。剎那间,屏幕上的文字突然一下子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幅不可思议的画面,从上到下全都是墓碑。墓碑!她刚一想到这是什么,画面却突然变远了。看起来还像是原来的墓碑,但是猛一看又像是一排牙齿。露出一张不知谁的大嘴,用近景的方式出现在画面上。在画面越来越远去的同时,那张巨大的嘴又闭了起来,变成了一个面貌可憎的女人,用目光斜视着埃米莉。
女人又露出牙齿,满脸狰狞地注视着,却没有发出声音。但这时埃米莉突然发觉自己隐约听到了KEEEEEEEEEEL!这句女人尖叫般的声音。
女人的嘴唇又动了:“我要杀了你、要杀了你、要杀了你。”女人低沉的声音不停地响着。
恐怖让埃米莉发不出声音,喉咙像被堵住了似的,叫不出声来,也无法呼吸。她站起身来,腰顶着椅背,连人带椅子一起往后退。她忽然发现,自己的右手拿着最要紧的提包。她把所有财产都存在了加州银行,皮包里有加州银行的支票簿和银行卡。
她跑到走廊上,日光灯照得通亮的走廊里空无一人。她向左跑到电梯旁,靠在电梯旁的石壁上,按了下行的按钮。电梯的铃声突然响了起来,吓得她哇的一声发出尖叫。原来电梯就停在这一层。
电梯门打开了,亮着灯的狭小的电梯里,竟然站着一个表情十分可怕的女人。女人穿着一身白袍,模样和刚才计算机屏幕上的女人很相似,直挺挺地站在电梯里不动。
埃米莉尖叫起来,飞快地逃离了电梯,朝刚才跑来的方向又跑回走廊,直奔楼梯而去。当她推开走廊尽头楼梯间的门时,眼前突然出现一个高大的人影,直挺挺地像一堵墙似的挡在前面。她吓得又大声尖叫起来,一屁股跌坐在地上。
“怎么了?发生了什么事?”头顶上一个男人的声音在问道。
原来是楼里的警卫。警卫伸手把她拉了起来。这栋大楼里的保安措施很完善,每晚警卫巡逻得很频繁,来得实在太及时了。
埃米莉要求警卫把她送到地下停车场。她坐进丰田车里,发动了引擎,向警卫致意后开车离去。
她穿过深夜寂静的市区,从第四街的入口驶上了五号高速公路,想回到位于阿纳海姆市的家去。下了高速公路后她驱车进入住宅区,驶过一条没有路灯的黑暗的小路,把车直接开进自家的草坪上停了下来,她甚至不敢把车停进自己家黑暗的车库里。
她用钥匙打开玄关的大门进到家里。一进客厅,马上就把所有的灯一股脑儿全打开,包括走廊、浴室、厨房和储藏室里的灯全都打开了。她从冰箱里取出水瓶,倒了些在杯子里,一口气喝完后,坐在厨房里的椅子上好好松了口气。但是一想到明天一早还要到办公室去上班,不禁浑身起了鸡皮疙瘩。
忽然,她听到“咣”的一声巨响,整间房子随着摇晃了起来,她不由得失声尖叫起来。原来响声是厨房垃圾粉碎机发出的,直接和厨房的下水管连接着的垃圾粉碎机明明没有打开,却自己开始转了起来。她赶紧跑到墙边,关上了垃圾粉碎机的开关。她发现,开关本来就是关着的。她反复按动开关键,可是完全不起作用,垃圾粉碎机剧烈地震动着厨房的地板,仿佛要唤醒寂静的深夜似的,发出巨大的响声。
由于震动得太厉害,厨房储藏室的门被震开了,渐渐越开越大。里面的罐头、胡椒瓶、装糖的纸盒、酒杯、刀叉等,全都滑落到地板上。
埃米莉害怕得退到墙角。这时她又听到一阵震耳欲聋的爆炸声,原来是脚下的插座炸开了,电线从里面飞了出来,像一条受伤的蛇在地上扭动着,然后蹿上来缠住了她的手腕。她感觉脖子上也被一条冷冰冰的塑料线缠住了。抬头一看,天花板上的电线也垂了下来。由于垃圾粉碎机的声音太大,她刚才一点儿也没发现。天花板上的灯这时又掉了下来,在地上摔得粉碎。
走廊到处传来爆炸声和玻璃的碎裂声,砰砰地响个不停,也许走廊里的插座也爆炸了,整个房子顿时惨不忍睹。
埃米莉一直尖叫个不停,但她的声音也终于停了下来,因为她已经痛苦得发不出声音了。她的身子被电线绑了个结结实实,而且脚尖离地被吊了起来。那位穿着白袍的女人又出现在走廊上,悄无声息地走进了厨房里,直瞪瞪地站在埃米莉的面前盯着她问道:
“你还认得我吗?”但不见她的嘴唇在动。
“我就是泰莉!”埃米莉还来不及开口,她已经抢先说出了自己的名字。这时垃圾粉碎机的声音还在响着。
痛苦之余埃米莉似乎想到了什么。她觉得这个女人不是第一次遇见,她一直在想,究竟在哪儿见过她呢?
啊!终于想起来了。泰莉是迪兹的畅销书之一,曾被改编成电影的小说《泰莉》里的主人公。噢,原来她就是泰莉?那不就是迪兹的打字机里打出来的虚构的人物吗——
在书中,她的确是被菜刀刺中咽喉而死的。正当埃米莉想起这些来的时候,柜子上几把菜刀像雪崩似的掉落下来。其中一把高高地向上飞去,落下来后正好刺中了埃米莉的咽喉。
5
夏隆·穆尔的家在比佛利山的卡洛塔大街,从陶尼大街拐进电影明星洛克·哈德森旧居所在的斯奎拉大街后再右转就到了。
夏日的骄阳照射下,一排排整齐的美人蕉像燃烧的火焰般耀眼地盛开着,环顾四周,这里仿佛置身森林中,许多著名影星聚居的比佛利山里保留着大片绿地。这些影星们反正有的是钱,才能在这里买下这么大的绿地。这个都市里规模最大的绿地大概就数这个位于洛杉矶市中心的比佛利山了。在这座原本几乎全是沙漠上建造起来的城市里,最费钱的并不是高耸入云的玻璃帷幕包裹着的大厦,也不是巨人的血管般盘根错节的立交桥,而是绿地。
这两三年里最为卖座的几部电影中,夏隆·穆尔就主演了其中的三部。三部都是米高梅电影公司出品的,其中一部像是由麦克·巴克雷的小说改编的,片名叫做《手术钳》。莱恩和路易斯不是在电影院,而是在有线电视频道里看过这部片子。
夏隆是个身材高挑的个性派美女演员,堪称目前好莱坞最具代表性的女演员之一。她最大的特色是刚毅的性格,而这也是当下好莱坞女星们的共同特色。但夏隆不但在片中擅长舞蹈和打斗,以前还曾立志当过律师,属于知识型女星。现在她不但拥有私人喷气飞机,据说还持有飞行驾驶执照。
因参与过某些案件调查,莱恩和路易斯都曾见过几位好莱坞女影星,但是拜访这类顶级巨星却是头一次。他们小心避开涂着黄色的消防栓,把道奇车停在卡洛塔大街的柏油路旁。在比佛利山特有的葱花型街灯的映照下走向夏隆·穆尔的家,感觉还真不错。如果向同事们提起,大概没有谁能不表示羡慕的吧。
隔着柏油路旁的一溜草皮,水泥铺成的辅路笔直地通往那扇漂亮的金属雕花大门。两人正走在阳光强烈照射下的闪着白色亮光的辅路上,几乎只差一码就到门口时,他们突然感觉背后的马路上有辆小巴士停了下来。他们回头一看。小巴士的车旁龙飞凤舞地写着“星光大道之旅”几个字,车上的十几名乘客有的坐着,有的弯着身子,朝两名警察的方向猛按快门。当然,他们要拍的并不是两位的洛杉矶警局凶案组的著名警察,而是想拍更为有名的巨星夏隆·穆尔的家。
这便是这里常可见到的追星观光巴士,载着全美各地赶来的追星族,不知从好莱坞的哪个街角开到这里来的。因为比佛利山禁止大型巴士驶入,因此追星族们只能改乘小巴完成追星之旅。大凡只看谁家门前停着的这种巴士多少,也能说明明星之间票房价值上的差距。
门口墙上有个对讲机。天然石块砌成的门柱后面,就像所有比佛利山的房子一样,是一大片郁郁葱葱的树林。林间铺着碎石拼成的小路,一直通往树丛之间隐约可见的建筑物的玄关。夏隆·穆尔的房子当然雄伟壮观,但其中也有几间是石墙搭成的木屋,偶尔也能享受一下略带豪华的乡间风情。
通常人们总以为比佛利山是只供电影明星们专门居住的地区,其实不然。他们的房子应该归于相对朴素的一类。那些看起来像是欧洲小型城堡的石砌豪宅,绝对不是电影明星的住家,而是实业家们的城堡。现在代表比佛利山居民的,就是他们这些实业家。现代的明星们纷纷开始移居靠近海岸的马里布去了,因此夏隆·穆尔的房子在这类实业家的豪宅群中甚至略微显得寒酸了点儿。
对讲机里没人答应,嵌在石头里的这台小机器冷淡而沉默。因为他们没有先打电话约定时间,也没有通过经纪人进行联系,属于上门碰碰运气的,所以并不期望今天一定见到本人,只是希望能从她的保镖或是身边的人员身上探听一些消息。
路易斯试着推了推金属门,不料随着嘎吱一声,金属门居然开了了一英寸,原来门并没有锁上。莱恩下意识地回头看了看身后,满载外地追星族的观光巴士已经开走了。他向搭档努了努下巴,然后自己用力推开了大门。
洛杉矶六月底的阳光十分强烈,天空连一丝云彩的影子都没见到,蓝得清爽透明,非常晴朗。两人小心地躲着阳光走在夏隆·穆尔家的碎石小路上。
房子十分漂亮,算是一座三层楼的大型建筑,白色的窗框里可以看到里面露出的粉红色的窗帘。夏隆还是单身,私生活中有没有男朋友大家并不清楚,至少外界得知的情报如此。按说这在比佛利山独身生活的女性里,房子还算不上气派,但从著名明星的身份来说,也不算太过节俭,可以算是大体上说得过去吧。
两人走到木造的雕花大门前。门的左右两边各有一座裸体男性的雕塑,就像两尊门神一样威武地伫立着。石块垒起的墙壁上攀爬着几棵常青藤,但也遮住了几分之一的墙壁而已。
莱恩抚摸着狮首形状的门环,似乎十方享受触摸的惬意,好久以后才按动门环敲了敲门。对于要拜访的这位在全球拥有大批影迷的明星的家来说,这点敲门声显得太小了。这也证明了两位警官内心的不安,屋子里没有任何反应。莱恩按动门环又敲了一次门,但他们俩很快就明白,无论再敲多少遍也不起作用。
“这些著名女影星的家想必就像珠宝盒一样华贵吧?”路易斯说。
“不管主人把家里弄得多么乱七八糟,一定有许多用人来帮她整理干净吧。”莱恩回答道。他握着门把往外一拉,没想到门很快就打开了。
“珠宝盒打开了。”莱恩说,他更使劲地把门拉大了。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个铺着石头地板的宽敞大厅,中间摆着一只金色的狮子座像。这也许是米高梅公司赠送的,莱恩还记得自己曾在哪儿读过这篇报道。狮子的左右各有一个通往二楼的台阶,两边的台阶画出一条缓缓的弧线,然后又在狮子的上方合而为一。他们俩的眼睛已经习惯了门外洛杉矶灿烂的阳光,因此进入室内后看到的一切不免显得有些模糊不清。
“哈啰,有人吗?”莱恩大叫喊叫出来。看来声音可以传得很远,能听到远处传来微弱的回声。
“要不,我们改天再来?”莱恩心里惶恐不安地问道。他知道,夏隆·穆尔身边起码雇了一打著名的律师,仿佛眼前已经晃动着报纸上刊出的“洛杉矶市警察未持搜查证擅闯女星私宅”的标题。
因为俩人并非报道好莱坞明星近况的八卦杂志的读者,所以他们对于夏隆·穆尔最近接拍了什么电影,以及近期她和哪个男士在交往等消息根本一无所知。按理说这时他们应该出去打电话给她的经纪人,约好她的时间后改日再来才对。其实他们本来找夏隆本人也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只不过想确认一下她是否原定周末要与麦克·巴克雷共进晚餐而已,这种事按说打个电话就完全可以解决。
正当莱恩拍了拍路易斯的肩膀,打算转身朝外头让人讨厌的阳光底下走去的时候,路易斯突然抓住莱恩的手。路易斯扶了扶眼镜,大步走进了大厅,他这个勇敢的举动一下子让莱恩愣在了后头。
“你看!”路易斯指着金光闪闪的狮子座像的额头对莱恩说。那上头像是用口红写着一行小小的字。他读出声来:“救命!”对于习惯了强烈的阳光的人来说,这行字确实有点看不清。接着,路易斯绕过狮子座像的旁边走了一圈。
“那不是血吗?”莱恩听到后才快步走近了狮子座像。如果光是一行字的话,很可能只是参加聚会的哪位客人所做的恶作剧。
俩人在狮子座像的脚下蹲下身来观察了一会儿,又发现在座像周围有几个像是血迹的黑红色的点状物。于是莱恩这才下了决心留下来,他打开大厅左侧紧里面的一扇门,再次大声喊叫着找人,可是依然没有人答应。
门后头是个走廊,莱恩率先走了进去,他看到前面玻璃碎裂了一地。俩人快步走到玻璃碎片落下的地方。
一面挂在墙上的大镜子被打破了,玻璃碎了一地,墙上只剩下镜框还挂着,看起来像是被什么坚硬的东西打碎的,墙上还留着几处三角形的小洞。其中的一处小洞旁边,又有一行写着“救命”的红色文字。莱恩把脸凑近墙壁看了看,发现了许多像是血迹喷溅后形成的无数小红点。
走廊左右各并排着几个房间,他们敲过门后又推开门看了看,每个房间里都显得凌乱不堪,家具被砸坏了,灯具也被砸得粉碎。其中一间像是举行宴会用的大厅,里面摆放着一架钢琴。被毁坏得最严重的就是这架钢琴了,黑色的琴身已经破裂开来,露出许多白色的木裂痕,还看得见里面排列着的许多琴弦。
“没想到这个珠宝盒里出麻烦了。”莱恩说。
“嗯,夏隆·穆尔像是出事了!”
“是啊,这里简直像个废墟,一个人也找不到。”
莱恩想起刚才鸡尾酒吧里的酒保波尔给他看过的麦克·巴克雷写的《魔鬼空间》那本书,书里的一段提到,女主人公为了向作家迪兹复仇,竟然出现在现实世界里,她有时以印第安女孩的面目出现,有时又化身为小说《泰莉》的里的女主人公。她杀死了迪兹之后,还继续攻击他的女朋友埃米莉和其他朋友人的家,把他们的房子捣毁成废墟,绑架了他们后又将他们殴打致死。
他们两人又仔细地搜索了一遍夏隆的家,无论哪个地方都被毁坏得十分严重,看起来简直和没进门时的想象不可同日而语,而且最令人费解的是,屋里竟然空无一人。
“喂,喂,你快过来看看!”路易斯在厨房里大声呼叫着莱恩。
路易斯所处的位置,是与大厅相连的一个很大的厨房。在这里,加工好的菜可以通过一条木板铺成的通道,端到大厅中央半岛般凸出的圆形餐桌上。莱恩一进厨房,就见到路易斯双手正端着着炖锅和咖啡壶。
“你看,锅里还炖着菜呢,咖啡壶也满满的,厨房没遭到破坏,好像也没发现血迹。”
路易斯把鼻子凑近锅里闻了闻,说道:“东西还没变味。汤碗、杯子和刀叉也准备好了。夏隆·穆尔会不会是在准备用餐时突然受到袭击了?”
“说得有理。听说夏隆很喜欢自己动手做菜呢。”
然后两个人折返回玄关大厅,上了二楼。但是,在二楼两人并没有感觉到什么异常。书房里的书也都乖乖地待在书架上。
在卧室里了,两人终于找到了似乎能够解开谜团的便笺笔记。笔记是写在电话旁边的记事本上的,上面写着:“这样下去,我大概会被怪物绑架,然后被杀掉吧。”
两人看完笔记后抬头相互对视了一下,随后莱恩把那张便笺撕了下来放进了夹克的口袋里。
“嗨,快看。”路易斯又拍了莱恩的肩膀一下。
在床的对面有一面大镜子,镜子上写着“怪物”两个字,字迹很潦草。
“从这些情况来看,夏隆·穆尔之前就预想到自己可能被怪物绑架、袭击。然后再某一天,或者某个夜晚,果然和预想中一样被怪物袭击了,大概是这样。这个怪物应该和袭击麦克·巴克雷的是同一个家伙。”
“事情确实像是这样。”莱恩回答道,“也就是说,她早已有过预感,但巴克雷却没有察觉到。为什么只有她能预感到呢……实在猜不透!但是,路易斯,你不觉得这很奇怪吗?”
莱恩说道:“这和麦克·巴克雷所写的那本《魔鬼空间》中描写的一模一样。只是这本书的作者巴克雷自己没有预感,反而是书中他的女朋友预感到了。”
路易斯没有再往下说,只是把手指放在嘴唇上思考着。
“该怎么理解才对呢?唯一清楚的是,我们俩不是《魔鬼空间》里的人物,所以泰莉其实并没有复活。因此,要不就是纯属偶然,要不就是有人故意这么做,让它看起来和故事里一样。”
路易斯想了想说:“是的,我也这么理解。我认为大概是有人假借巴克雷小说里的情节,按书中的描写来照着干。至于这个人是谁,当然只能是凶手了,只不过他想让自己的行为让人看起来像是怪物干的。”
“那么他为什么要这么做?”路易斯很快回了一下头问道。
“超自然的解释已经不流行了。让人看起来是这样,这对凶手有什么益处?”
“等等,这个问题咱们以后再讨论。先来谈谈夏隆·穆尔的预感吧。我觉得她早已有预感,知道有人想用这种手段杀害自己和巴克雷,所以才会事先在镜子和笔记纸上写上:‘怪物’两个字。这是她打算留给我们的信息。”
听莱恩这么说,路易斯冷淡地回答道:“我想并非这样吧。如果想留下什么信息给我们看,倒不如直接写下那个人的名字岂不更简单?还写什么‘怪物’两个字,应该写下凶手的名字才对啊。”
“‘怪物’这两个字真的是夏隆·穆尔写的吗?”
“如果卧室里的字是她留下的,那么镜子和墙上的字应该也是,我看笔迹是完全一样的。”
“怪物绑架了美女?这还算不上什么超自然能力的故事,应该算是无声电影时代的情节吧。”
“而且,能把她绑架到哪里去?绑架的动机又是什么呢?”
“总之,我看目前还不能对夏隆·穆尔事件采取任何行动,我们还未取得搜查证。目前既没有绑匪出来要赎金,也还没发现她的尸体。也许是哪个瘾君子一时错乱之下绑架了女影星,也可能是她和哪位男朋友因感情纠葛而吵架。万一夏隆在法庭作证时这么说,那我们就该闹个大笑话了。依我看,我们最好的选择……还是赶紧离开这里吧。”
莱恩正要动身往走廊上走。这时路易斯突然又问道:“你说,你和老婆吵架时会写下‘怪物’两个字吗?你们家吵架时会怎么办?。”
莱恩听到后不由得停下了脚步,他回答道:“我想这可不一定,也许有时会想写下点什么的,路易斯。”
“那么,你会把家里砸得乱七八糟吗?”
“要是投过高额保险的话,也许我会。你看,她这位男朋友会不会是一名职业摔跤手?”
“要是那样的话,她写下‘怪物’两个字也许不难理解,可是她这种情况可能性有多大呢?”
路易斯想了想说道:“好莱坞的人果然个个都很难理解。不,我看咱们这个国家已经快变得不正常了。不管砸了多值钱的东西都由保险赔,要有人吸毒发疯杀了人,马上就会有几个能说会道的律师争着出来替他辩护,就算到了法庭上,只要肯出钱收买证人,也会有人出来替你做伪证。”
“最会演这种戏的不就是好莱坞这帮演员吗?”
“到底是谁把这个国家弄成这样的?”
“我看就是律师泛滥造成的。总之,我们还是先出去吧。”
6
夏隆·穆尔的经纪人公司在威尔谢大道上,在一座称为米勒大厦的圆柱型大楼的二十一层。这里离夏隆的住宅开车只要十分钟左右。莱恩和路易斯给秘书先打了个打电话,秘书回答说,夏隆的经纪人约翰·金伯利一个小时后才有空,因此俩人先在梅洛兹大街找了家汉堡店随便吃了点午饭后,才到米勒大厦去。
办公室的视野非常广阔,从接待室可以看到山上著名的“好莱坞”那几个大字。也可以看到格里菲斯公园里的那座天文台。
大楼表面贴着真空蒸着法制成的胶膜,因此外头闪亮的世界看上去就像透过太阳镜看见的景色似的,显得不那么刺眼。大楼里的空调开得很足,一点也不感到热。到了约定的时间,金伯利穿着一身昂贵的西装出现在两位警察面前。握过手后,他又用演员般的动作请两位警察在沙发上坐了下来。
莱恩告诉他,刚才已经到夏隆·穆尔的家去过了。
“我以为好莱坞的大明星都和助理或保镖住在一起呢。”
“每个人的情况不一样。”金伯利两手一摊回答道,“有人的确是那样,也有人自己过独居生活。”
“夏隆·穆尔小姐这样的人,该不会一个人自己过吧?”
“她的确自己一个人住。在女演员中这种情况很普遍。当然会有女清洁工经常去打扫,但不会让她们住在家里。我也劝女演员这样做,因为用人们要是和她们住在一起,日长天久容易随便,那会带来不少麻烦。”
“的确如此。”莱恩表示同意。
“你们到过巴黎吗?”金伯利突然问道。
“没有。”两人异口同声地摇了摇头答道。
“巴黎人中两个人就有一个自己过,而且他们服用的镇静剂数量也是全世界上最多的,好莱坞的居民和他们很相似。对了,你们找夏隆有什么事吗?”
“事情有两件。本来只有一件,但是现在增加到两件了。”于是,莱恩把著名作家巴克雷被杀害的事告诉了他。而且说到,因为他约过夏隆周末一起共进晚餐,所以想问问她是否知道点儿作家的什么事。
“原来如此。巴克雷先生遇害的消息,我已经从早上的报纸上得知了,当时我还吓了一跳。我想,世界上只要有毒品,那些傻瓜蛋就无法杜绝。那么,你们说的另一件事呢?”
“最近夏隆身边发生过什么怪事没有?”
金伯利听了后沉默了半晌,这才说道:“我的立场是必须保护她的利益。你们想知道些什么?”
这下子轮到莱恩他们说不出话了。莱恩犹豫了一会儿说:“夏隆小姐家的大门没锁上,玄关的大厅还有不少血迹,我们还在她家里发现了用口红写的‘救命’两个字。”
“她家的门没上锁?”金伯利皱起眉头反问道。
“是的,外面的金属大门和里头所有的房间都没锁,而且走廊的墙壁上到处是窟窿,钢琴和镜子都被砸坏了,屋里乱七八糟的。”
“你们进到她家里去了?”
“我相信你一定理解事情的严重性,金伯利先生。不但玄关里有血迹,还找到几处留着求救信息的文字,这一切让我们不得不考虑穆尔小姐已经身处危险之中的可能性。我想我们应该抓紧时间了。”
“噢,我想你们不必担心。”金伯利双手一摊说道,“我完全理解你们的好意。我想强调的只有一件事,你们今天得到的消息价值数十万美元。只要你们注意到这一点,我就没有别的话好说了。你们在她家还发现过其他异常之处吗?”
“是的,我们还找到了写着的‘怪物’两个字。”
“‘怪物’两个字?写在哪儿?”
“写在卧室里的镜子上,还有卧室的记事纸上。”莱恩把夹在记事本里的那张记事纸拿了出来,交给金伯利。
“是在她卧室里发现的?连我都还没进去过呢。”
两名警察装着不理会金伯利的挖苦。莱恩又将厨房里发现的异常状况做了补充。
“我明白了。”金伯利叹了口气说道,“请让我把这张纸复印一下。”说着,他站起来走向自己的办公桌,按下了桌角上的对讲机按钮把秘书叫了进来。秘书进来后,他马上把莱恩给他的记事纸交给她,让她去复印一份。
“说起来,你们也许会觉得奇怪,”金伯利奇怪地以高兴的语气说道,“我已经有四个星期没见过夏隆·穆尔了。”
“噢?”路易斯问道,“这样不会影响工作吗?”
“这正是她要求的,目前她正在休假。当然,我们每天都会用电话联络,有时也发传真联系,但始终没有见过面。”
“这又是为什么呢?”
“女演员就喜欢这样。但我有个个人见解想补充一下。我认为她之所以闷闷不乐,谁也不想见,都是‘怪物’造成的。”
两位警察的表情骤然紧张了起来。
“是的,就是‘怪物’引起的。从夏隆的‘怪物’这两个字,我首先会想到一个人。对我们而言,‘怪物’这个词指的就是这个人。我让你们看看好了。”
他从沙发上站了起来,绕过自己的书桌,走到抽屉旁边,打开最上层的抽屉,取出一把小钥匙晃了晃,然后像变戏法似的拉拉袖子,装模作样地用钥匙打开了一个抽屉。
“这些东西都很要紧。”他说着靠近了抽屉,当他站起身来时,手里拿着一沓厚厚的信札。
他合上抽屉,慢慢绕过书桌回到两名警察面前。坐回沙发上后,他把这书信丢在桌子上的大理石烟草盒旁边。
“这些都是写给夏隆的恐吓信。这一年来,夏隆口中所指的‘怪物’,一定是她无疑。”
“她?你是说写恐吓信的人?”
“是的,是个女人写的。”
“这些信全都是同一个人寄来的吗?”
“你说得对,都是同一个精神异常的女人寄来的。”
“我可以看看吗?”路易斯问。
“当然可以。”
路易斯拿起这沓信,取下绑在外面的橡皮筋。这时,金伯利说道:
“刚才你们提到夏隆家的门没锁上,连外面的大门也没锁,是吗?”
“是的。”
“夏隆是个很细心的女孩,绝对不会忘记锁上家里的门。我想一定是她的熟人到家来拜访了。”
“你是说,写这些信的也是她的熟人?”
“是的。”
莱恩和路易斯看了看端端正正地写在信封左上角的寄信人的姓名。
“玲王奈?是这么读吗?”
“是的,她姓松崎。是个日本人。”
“噢,松崎玲王奈,我知道这个名字。”莱恩说。
路易斯也点了点头,随即满脸惊讶地说道:“她可是个名人啊!玲王奈会给夏隆·穆尔写恐吓信?原来如此。这果然是价值几十万美元的八卦新闻。这件事还没有人知道吧?”
“我们不想让媒体知道这件事。出于对你们的信赖,我才把这件事说出来。”
“在我们普通人的印象里,如果说穆尔小姐是个充满智慧的美女的话,那么松崎小姐可以说是个充满智慧而又冷静的人了。”
这时金伯利的女秘书复印好了回到这里来,金伯利向她致谢后收下复印件,把原件又还给了警察。
“如果俩人属于同一类型的女演员就不会产生问题了。我想你们看过信之后就能明白,这个日本人的精神出问题了。请看第四封信,她所逐一指出的,夏隆在《囚徒的权利》这个片子里的发音错误。还有在《与死亡陷阱共舞》里电梯里的那一幕中脚的形状和本人不同,在《老上海》一片里唱歌哪一幕音阶不准,脚抬得不够高,手部位置不准确,舞蹈练习不充分等等这些毛病,那个算什么要紧事?而玲王奈的结论却是,夏隆根本没有资格当个音乐剧的明星。她挑剔出的地方多达数十处,只能说明她异常地偏执,我想她也许是看了一千遍录像带后才挑出来的毛病吧。
“松崎玲王奈似乎光写信还不满足,还打电话对夏隆进行恐吓。受到恐吓后,夏隆精神十分紧张,吓得连家门都不敢出,因此这几个星期我们也只能和她通过电话联系。她原本就不喜欢凑热闹,性格和玲王奈不一样,最近这种倾向就更严重了。我正想着该如何对玲王奈采取什么行动了。”
“我听说松崎玲王奈和夏隆·穆尔还是好朋友呢。”莱恩说。
“以前是的。但是从前年开始,也就是我们开始策划拍摄一部新的音乐剧电影以后,两人的关系就恶化了。玲王奈想出演主角,并且始终不肯把这个角色让给夏隆。然而圈里也有很多人支持夏隆,所以性格偏执的玲王奈开始变得很古怪起来了。这种事在圈子里早就有……玲王奈还给那些相信夏隆才华的人寄过不少恐吓信。只要是圈里人,这件事大家都知道的。”
“你是说,松崎玲王奈曾经要求夏隆放弃出任女主角的机会?”
“事情的确就是这样。她把威胁和各种肮脏手段都使出来了。夏隆说过,玲王奈还想把死蛇寄给她。”
“她说过如果夏隆不肯放弃的话,会怎么对付她吗?”
“说过,她甚至说会狠狠揍她一顿,让她再也当不了女演员什么,都是些老一套的恐吓方法。玲王奈甚至还扬言要杀了她。你们看看这封信就知道了。”
“好莱坞经常发生这种事吗?”路易斯问道。
“我想不多见吧。只有那些头脑不正常的女演员成了大明星后才会说这种话的。”
“松崎玲王奈以前就这样吗?”
“她在好莱坞的评价绝对说不上好,我听说她在日本时也差不多。咳,反正不管什么年代,世界上总有这种女人,真让我们伤脑筋。”
“看来在好莱坞圈子里也一样啊。”
“她是那种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的女人,但是这种人往往在我们这个圈子里混不下去,这一点也该对她表示同情。”
“这一点和她是外国人有关吗?”
“以前那位叫卡萨诺瓦的也是。看来外国人要在美国演艺界混出个样子来很不容易。”
“那么,那部有争议的音乐片后来怎么了?已经开拍了吗?”
“开拍了,我想已经拍了将近一半了吧,可是现在又停下来了。七月十二日开始,剧组应该会到以色列拍外景去。”
“停下来的原因是因为松崎玲王奈和夏隆·穆尔的争执吗?”
“不,这次暂停拍摄是计划中的。因为从六月起剧组里不少人要拍别的戏,而且剧情里也需要些冬天的场景。”
“那么,结果主角的问题如何解决了?”
“最后还是被那个东洋人抢走了,但使用的手段挺不光彩的。说实话我也很生气。”
“那,穆尔小姐呢?”
“剧本做了些修改,把女主角的继母改成和女主角的年纪差不多。”
“就是说由穆尔小姐来演女主角的继母?”
“是的。”
“那么,她在剧中要扮演那位水火不容的女演员的继母了?”
“所有的剧组人员就像站在炸弹旁边演戏一样,但是这种情形在好莱坞并不罕见。”
“那就像和魔鬼教练一起站在拳击台上的选手似的。”路易斯开了个玩笑。金伯利也跟着晃着肩膀笑了一阵。
“这女人还挺有趣。”莱恩说道。
“那可是个危险的女人。她一进入角色就很投入,所以现在十分危险。我可不想见她。”
于是莱恩笑着说:“但她毕竟是个女人吧,不是一只饥肠辘辘的老虎。”
“你很快就会知道的,其实她跟饿虎也没什么区别。”
“她有前科吗?”
“她居然没有前科,这也算是好莱坞的七大奇闻之一了。也许她想方设法把目前为止的前科都抹掉了,你走着瞧吧,她被逮捕是迟早的事情。”
“早晚要被逮捕?还能把前科抹掉?听你的意思,好像有什么话没说出来似的,你知道她什么具体的事吗?”
金伯利意味深长地笑了笑,突然说道:“她正在看心理医生,从一星期一次已经增加到两次了。她自己已经失去控制了,巨大的精神压力让她失去了自我。虽然我不是大夫,但我了解她。我对她像对夏隆一样了解。她有时候就像丧魂失魄似的精神恍惚,也许是对剧情太投入的缘故,就像两种人格同时寄生在她身上。这时候的她,已经不能用激情来解释了。这是我个人的意见,希望你们带着这个看法听我说下去。如果我是你们,为了让麦克·巴克雷的惨案真相大白,必须特别留神这位松崎玲王奈。我想,除了她之外没人会干那种事。我可不希望你们在别人身上白白浪费时间。”
“你是说,松崎玲王奈和麦克·巴克雷走得很近,是吗?”
“有一阵子甚至可以说很亲密。这次编写音乐剧的剧本,他应该也帮过忙的。”
“亲密?”
“是的。一直到夏隆·穆尔也认识了巴克雷为止。”
路易斯双臂交叉在胸前,莱恩频频抚摸着下巴,说道:“噢,原来如此。”
“麦克·巴克雷最终选择了夏隆·穆尔。不少人传言说,正是因为这个缘故,松崎玲王奈去看心理医生的次数才变得更频繁了。今天早上我看电视新闻的时候,最先想到的就是这个松崎玲王奈。”
“松崎玲王奈的住址是……”莱恩边说边想看看信封上的发信地址。
“信封上没写明住址。她住在维蒙特大街二百九十三号,就在比佛利山东边的尽头处。听说她还在找房子,我想现在应该还住在那里。”
“她也一个人住吗?”
“没听说她结过婚,应该是一个人住吧。就凭她的个性,也没法跟别人一起住。”
“她的经纪人是谁?”
“她的经纪公司叫做佛蒙特经纪公司,在格里菲斯,地址是佛蒙特街一千四百〇七号。”
“谢谢你提供的消息。那么你看夏隆·穆尔小姐家的事如何处理?需要帮助搜查吗?”
“等两天再看看吧,如果还没和我联络再说。昨天我们还通过电话,我不敢相信她真会失踪。”
“可是现场有血迹啊!”
“和她的血型相符吗?”
“这还不知道。”
“要是这样,请你们赶快搜查吧。”
“你倒很沉得住气似的。”
“我相信她一定平安地待在哪个地方。我无论多惊慌失措,也无法改变结果。”
“你们打算雇用私家侦探吗?”
“如果你们不乐意,我们就不请他们了。”
“我不认为他们可以做得比我们好。”
“那我们就只能等消息了。”
金伯利站起身来伸出手,这个动作再明白不过地表示,给你们的时间已经到了。
莱恩也站了起来,握了握他伸出来的手。接下来是路易斯。
“对了,还有一件事。”莱恩正要往门口走去时,又转过头来说道。金伯利睁大眼睛等着他往下说。“现在正拍着的那部音乐片叫什么名字?”
“《莎乐美》。”金伯利漫不经心地回答。
“《莎乐美》?”连两名素有教养的警察听了也突然愣住了。
“是的,这是取材自《圣经》的故事。永远的妖女莎乐美。前年因为出演《阿依达》尝到蹿红的甜头了,所以松崎玲王奈这次还想接着扮演莎乐美。”
“扮演莎乐美……”
金伯利双手一摊,用十分坦率的口气说道:“刚才告诉过你们,追查夏隆·穆尔的事别在别人身上浪费时间了,这下你们该理解我的意思了吧?是的,就是那个莎乐美。她爱上一个男人,但那个男人不答理她,为了随心所欲地吻他的嘴,就杀了那个男人后,还把脑袋给砍下来装在银盘上端着跳舞。现在看起来,松崎出演这个角色确实比夏隆更合适。”
7
两位警察回到车上,把车开上美洛兹大道后向右转,改走拉雪内加大道,再顺着拉雪内加大道的上坡路往北走。不久,穿过与日落大道交叉的十字路口,维蒙特大街就在往山上的方向分出来的一条道路上。从给好莱坞撑门面的历代电影明星们居住的比佛利山算起,这里靠近好莱坞电影城的方向,不过距离稍微远了点儿。
“这位金伯利先生看来是个相当干练的经纪人。”莱恩边转动方向盘边说。
“是啊,这些人甚至在世界著名的好莱坞也能呼风唤雨呢。”
“听我们说到夏隆·穆尔的家被砸得乱七八糟,现场甚至发现了血迹,他连眉头也不皱。”
“女演员在他们眼里只不过是商品罢了。对他这种家伙来说,她们只是每天赚钱的工具而已。倒是他提到的那位松崎玲王奈真出人意外。”
“是啊,还有那个叫《莎乐美》的什么音乐剧。不过这么一来,案子总算有点眉目了。”
“松崎玲王奈能把作家干掉?真会是这样吗?然后再把既是竞争对手又是情敌的夏隆绑架走,她到底想干什么?”
“肯定是想杀了她吧。让她的下场和巴克雷一样。”
“那为什么不在她家就把她杀了?”
“谁知道呢。反正得先让鉴定科的人去夏隆家看看吧。”路易斯用车载电话给市警局打了个电话。
从日落大道到维蒙特大街要走米勒街,还必须爬上一条曲里拐弯的上坡路。一进入林荫中的一角,车子很快就隐没在四周的树林中。维蒙特大街特别安静。玲王奈的家很快就找到了。奶油色的石头上,排列着像是装在加油站老式加油机上的电灯,从茂密的树丛间可以看到涂着鲜艳的蓝色池底的游泳池。
四周围着一片宽阔的草坪,房子本身是纯白色的,给人以一种蛋糕似的可爱的印象。大门也涂成白色。著名女影星一个人独居在这里,显然防范意识并不强。
大门关得紧紧的。他们按下了门柱上的对讲机按钮,但听不到回答。这回可不能像到夏隆·穆尔家一样闯进去了,只能约好时间后再来,或者通过她的经纪人公司再作安排了。
“如果连好莱坞影星都成了杀人犯的话,我们这些当警察的还不得累死?”路易斯转身离开大门后说,“传讯她们必须每次都通过经纪人,逮捕她时也得先问问她们的日程安排。”
两人又回到道奇车上。维蒙特大街再往前走应该就到尽头了,他们把车开出去不到十码,莱恩就打算掉头往回走。
“停一停!”路易斯说。这里的树荫开始稀少了,他们的视线正好可以看见脚下的洛杉矶街景。太阳开始向西斜了下去,风也有些凉了,所以感觉舒服了点儿,正午时的灼热已经渐渐消退了,洛杉矶的昼夜温差相当大。
“这里风景很不错啊!”路易斯说。
“从这里看去,连垃圾堆也出乎意料地漂亮。”
“瘾君子、无家可归的流浪汉、满街的卖淫女子,这里一个也看不见。”
“从好莱坞到英格坞,就连这片属于世界最底层的地区,从这里看上去也像一千零一夜的故事一样迷人。著名女星们的圈子或许也是这样。”
“垃圾堆里找得到宝石吗?比佛利山这种地方,不管外表如何,其实里头也都差不多。”
“喂,蒂莫西!快看!”路易斯扯了一下莱恩的袖子。松崎玲王奈家大门的电动开关动起来了,门缓缓地打开,门后露出一辆等着开门的车头。
门开大了以后,一部车身低长而优雅的欧洲产轿车缓缓驶向车道。
“还是辆英国的捷豹车呢。”
“不,那准是戴姆勒的双六型的。”莱恩更正道。
戴姆勒车缓缓驶入维蒙特街,背后的大门也滑动着自动关起来,车里隐约可以看见一名长发女子的侧面。
“那不是玲王奈吗?”
“是她。”
两名警察对视了一眼。道奇也跟在戴姆勒双六后面慢慢追了上去。
戴姆勒似乎无意加速,缓缓地滑下维蒙街。这是一条很长的下坡路,但是刹车灯没有亮,大概是挂着二档滑行吧。看来这个女人还满懂车的,莱恩边追边想着。
进入日落大道后,车子马上右转驶入拉雪内加大道,再下坡继续南行。再往前走就是“比佛利中心”,是极受洛杉矶女性欢迎的购物的好去处。难道她真要去买东西吗?知名女影星也会独自一人上街购物?路易斯也紧闭着他那张爱说笑的嘴,两眼紧紧注视着前方。
车子开到了圣莫尼卡大道的十字路口。现在是红灯,戴姆勒车进入右转弯车道,看起来似乎要停车,但又突然加速后在圣莫尼卡大道向右拐去。
路易斯的脸涨得通红,扭头看了莱恩一眼,莱恩也急忙踩下油门提高了车速。前方是红灯,但左方没有来车,他省略了停车这个步骤,直接开进圣莫尼卡大道。夕阳映在挡风玻璃的正中央,左右两旁的棕榈树只能看见一丛丛树影。莱恩和路易斯同时放下了遮阳板,逆光中戴姆勒已经越开越远了。道奇的发动机发出轰鸣声,马力已经加到了最大,但道奇车只有六个气缸,而对方是十二个气缸,而且对方的车上只有一个人,加之驾驶技术似乎非常好。道奇一边追,一边躲避着左右两边的车辆,全速追赶而去。
“看来对方已经有所警觉了!”路易斯大声喊道。
“我们的引擎盖上又没有写着洛杉矶警局的字样!”莱恩握着方向盘也大声喊道。
飞车追逐持续了一阵子,但是两车的距离不容易缩近。戴姆勒开得飞快,行驶在圣莫尼卡大道上的车辆都只能减慢速度,闪开道路为它让行。其间戴姆勒不断左右变换车道,向前疾驰。很快,车子就到了圣莫尼卡,在林肯大道左转后又在科罗拉多大道右拐,终于把车速降了下来,所以道奇车好不容易才追上了它。
“刚才我还在一直担心会不会出事。飞车追逐的场面我只在电影里看过。”路易斯松了一口气说道。
戴姆勒沿着海滨公路驶去,落日下的太平洋尽收眼底。
“再往前就是马里纳海滨了,是个游艇码头。”
好像换了个人开车似的,戴姆勒开得很慢。前方可以看到停泊在码头上的游艇密密麻麻的桅杆。戴姆勒没打转向灯,忽然拐进左转车道停了下来,然后慢慢打开方向灯,等待对面方向的车过去。莱恩驾驶着道奇一边避免靠得太近,一边拐进左转车道等候。
直到对面的车过完了,戴姆勒才慢慢驶了出去,开进游艇俱乐部的停车场后,再一直往紧里头走。莱恩把车开进停车场后随便找了一个停车位,装作要停车的样子,从后视镜观察着戴姆勒的动静。只见停车场的尽头处戴姆勒的刹车灯亮了一下,手刹好像也拉上了。莱恩和路易斯做好了下车的准备。
但是玲王奈很久还不见下车,于是莱恩又发动道奇车,把车头对准戴姆勒的方向,往那边又凑近了一点儿随时做好应急启动的准备。戴姆勒的发动机好像已经熄火,道奇也关掉了引擎。
现在戴姆勒车的位置正在道奇的挡风玻璃前方。两人不约而同地把车门开了一条小缝,这么一来,美国车上的一种特殊设置就会启动,安全带在窗户上方的支点会沿着滑轨向前移动,安全带就松开了些。
戴姆勒的车门打开了,一个穿长裤的女人终于出现在面前,她穿着类似于浅灰的米色套装,戴一副雷朋太阳镜。远远一看就知道是个大美人。
莱恩和路易斯走出游艇俱乐部的停车场,黑色的柏油路可以感觉到白天的余热,但风开始冷起来了,即使穿着外衣走在外面也不会觉得太热。
“是松崎玲王奈,对吧?”
“是的,就是她。”路易斯回答,“我在有线电视上已经记住她的相貌和身材了。”
玲王奈上了矮矮的台阶,走进俱乐部里去。过了一会儿,两人也打算跟进去,但在入口被一个女孩拦住了。
“对不起,你们是俱乐部的会员吗?”
“不是。”
“那么,是来租船的吗?”
“什么也不是……”
路易斯正想解释,但被莱恩拦住了。因为他发现玲王奈就坐在会员酒吧的窗旁,两眼注视着森林般林立的船桅,离他们非常近,一有动静马上就会引起她的注意。
“不,我们来这里等个朋友。朋友是这里的会员,等他来了就走。”莱恩边说,边往外退去。
他们绕过俱乐部的房子,沿着海滨的步行道走去。途中他们差点和一对在步行道上溜滑板的男女撞在一起,好容易才避开了。步行道离俱乐部有点距离,路面铺着水泥,到处都有木板铺成的栈桥可以走到系在岸边的游艇上。两人靠在路边的金属扶手上,觉得这里可以隔着玻璃窗观察到玲王奈戴着雷朋太阳镜的白皙的脸了。
“你看,这里这么多游艇,可外面的停车场还是空的。”
“游艇多得看不到海了。洛杉矶居然有这么多有钱人。”路易斯说着两眼看着脚下。海水还挺干净,只漂着一点油污,打湿了爬着几只招潮蟹的黑色石头,几只黑色的小螃蟹在石头间爬来爬去。
大约又过了三十分钟,风已经很冷了,昏黄的太阳也渐渐呈现红色,越来越靠近海平面了。海边比市中心要冷得多。
“喂!”路易斯脸色大变,轻轻碰了一碰莱恩。
只见玻璃窗里,玲王奈一屁股摔在地上,被几个急忙跑过来的服务生搀了起来。
“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
“快过去看看!”
两人快步往俱乐部的方向奔去。路易斯躲在停车场入口的树荫下抽着烟,莱恩从不抽烟。从这个位置上看去,不管玲王奈回到车上,还是要往栈桥的方向走,都躲不过俩人的眼睛。
“来了!”莱恩简短地说了一句。两人背对着俱乐部的大门,缩低了脖子。一名东方女性向他们走来,径直从他们身旁经过。他们近距离地看见了那张戴着雷朋眼镜的侧脸。她像男人一样左手夹着皮包,右手插在长裤的口袋里。
隔开一段距离,两名警察开始了跟踪。在水泥步行道上走了一会儿后,玲王奈又走下台阶,上了木板铺成的栈桥。鞋子踏在栈桥上发出喀喀的声音,她径直往海边方向走去。
海面上起了一层薄薄的雾气,太阳正在缓缓地落入海平面,但天色暂时还很明亮。
木板栈道像一条长长的复杂的回廊,蜿蜒在海面上,左右两旁停泊着大大小小的漂亮的游艇,仿佛一排等待人们鉴赏的艺术品,在淡红色的晚霞下整齐地排列着,看上去像个独具特色的美术馆。初来乍到的人不由得产生置身迷宫般巨大的美术馆中的错觉。玲王奈慢慢地在这个奇妙的回廊间独自徘徊。
她一直遛达了很长一段路。终于走到回廊的尽头了,往前已经无路可走,再过去就是大海了。玲王奈停下脚步,面对着大海站立着不动。两名警察也在旁边的小路上停下脚步,躲在游艇的阴影子里观察着。玲王奈就像一尊塑像似的一动也不动,就这样呆立了五分钟、十分钟。路易斯把烟蒂丢进大海,不紧不慢地将手插进口袋,微笑着对莱恩小声说道:“她长得还真漂亮呢。”莱恩默默地点了点头,目不转睛地注视着玲王奈。但他脸上突然露出诧异的表情,塑像般伫立着的玲王奈,突然像隔着路面上升腾的蒸汽似的身子急剧摇晃起来,然后痛苦地慢慢趴了下去。路易斯刚想跑过去,莱恩却伸手拦住了他。
“还不到时候。应该没有生命危险。”
“什么?她不是已经在抽搐吗?会不会是吸食了PCP?”PCP是最近贫民窟的黑人中十分流行的一种毒品。
从两人的位置上看去,可以清楚地看见玲王奈的身体在木板上一直颤抖着。
“不,我看不像吸食了PCP,身体的抖动不一样。”据说吸食过PCP后,走路会像患了癫痫症一样抖动个不停。
突然,玲王奈撕开自己的上衣脱了下来,连扣子都扯掉了,她把上衣丢进大海,然后蹲在地上一动也不动。
“她怎么了?举动太奇怪了。”
“真像金伯利所说的精神不正常。”
玲王奈终于站了起来,她向右转过身子,几乎小跑着朝这边快步而来。清脆的脚步声很快从两人的藏身之处通过,往俱乐部方向而去。一回到停车场,玲王奈的戴姆勒连大灯都没开就驶了出去,莱恩和路易斯也迅速跑回道奇车里,匆忙发动了车子。
车子从曼彻斯达大道开上四〇五国道后,玲王奈终于打开了戴姆勒的车灯。她沿四〇五国道往北开,开始猛烈加速,车速几乎达到疯狂的程度。在这条限速五十五公里的道路上,她以近两倍的车速,把众多车辆一一甩在后头。
“她真不怕超速被捕?”路易斯说。
“别傻了!这种大明星,区区一张超速罚单算得了什么?我看这个女人果然有问题,一举一动都相当可疑,你不这么认为吗?”
“我当然觉得她可疑,我想这个女人背后一定做过什么坏事。老婆可不能要这样的,我宁可找一个踏实点儿的。”
“这想法不错!”莱恩嘴里这样喊着,心里却想道,万一那个女人向你递个媚眼,你真就能抵挡得住?
说句不好听的,她就像头野兽。虽然毛色迷人,色彩艳丽,不由得让人产生神魂颠倒的冲动,但普通人是无论如何追不到手的。可是,作为一个男人,谁的心里都会有一种无法抗拒的念头,那就是眼看着她在这个垃圾场般的沙漠里四处游荡,总会产生试着追逐一回的愿望,哪怕一次也好,希望自己能占有过她。这也许就是男人的本性所致吧。
眼前那只美丽的野兽已经无法控制自己了。这一点已经看得很清楚,莱恩想道。自己年轻时也有过这种时候,感觉无法和那些无聊的伙伴们混在一起,但又承受不了一人独处的孤独,所以偶尔也会像她这样,找一处一马平川的平原,开着车全速狂奔以发泄心中的郁闷。
戴姆勒以惊人的速度驶离四〇五号国道后,急速向右拐了个大弯,直奔十号国道而去。不久,右边出现了通往十号国道的路口,于是戴姆勒向右急打了几把轮。旋风似的快速插进两辆卡车之间,气得卡车司机一个劲地按喇叭。但这时,戴姆勒的十二个气缸发出一阵轰鸣,迅速并入左侧车道里,把卡车远远地抛得不见踪影。
左边车窗里出现了洛杉矶市区高楼大厦的身影,慢慢向身后闪去。在他们的旁边,那头野兽还在不要命地狂奔。道奇也不甘落后,加大油门紧紧盯住不放。莱恩担心遇到高速公路巡逻车,他不想让她成为巡警们的猎物,对于巡警们来说,她正是求之不得的好猎物,至少属于猎豹级的顶尖猎物了吧。
戴姆勒从十号国道又并入通往一一〇号国道的辅线,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后毫不减速就来了个急转弯,在后面追着的莱恩也只能硬着头皮跟上去,猛烈的横向甩动使得坐在副驾驶的路易斯狠狠撞到车门上,发出一声惨叫。
从旁边看去,一一〇号国道渐渐临近了,戴姆勒猛地一加油门,从左边强行并入中间的车道,一下子插进车流中,吓得后面的车辆纷纷猛踩刹车避让,其中一部车子的车胎还冒出了白烟。
莱恩也毫不示弱,驾驶着道奇车猛踩油门,左闪右躲,在车流中紧追着玲王奈的车不放。接着,头顶上方又出现了一〇一国道的指示牌,戴姆勒毫不犹豫地放弃了一一〇国道,朝一〇一号国道飞驶而去。
很快就过了日落大道的出口,再往前就是好莱坞大道的出口了。这时戴姆勒的转向灯闪动了,看来玲王奈打算从好莱坞大道出口下去。前方的灯变了,玲王奈踩了一脚刹车。原来前面有个红绿灯。
马上又变成了绿灯。戴姆勒降低车速,往好莱坞大道急驶而去,幸好玲王奈在设置着红绿灯的街道上不敢开得太快。这时,太阳已经完全落山了。
戴姆勒在靠近中国大戏院的蜡像馆前停了下来。红色的刹车灯熄了,大灯也关了。莱恩把道奇停在她的车后面,关掉引擎和车灯。
玲王奈又是半天不下车,不知道待在车里干什么。车门终于开了,她穿着一件白色上衣,脚步一瘸一拐地从车里出来,往蜡像馆的入口走去,和迎在门口的管理员说了些什么。
莱恩和路易斯也从道奇上下来,他们没锁车门,一边大摇大摆地走进人行道,一边注意观察着玲王奈的动静。他们以为蜡像馆早已关门了,但看来并不是这样。玲王奈的身影消失在蜡像馆的入口处。
两人赶紧加快脚步,跑到蜡像馆的接待处,找到刚才和玲王奈交谈过的那位管理员,出示了他们的警徽。
“我们已经关门了,但她无论如何想进去看看。刚才进去的那位就是松崎玲王奈吧?对吗?”
莱恩两人也进入了蜡像馆,里面的灯光都已经关掉了,黑暗的展台上,依次陈列着猫王、法兰克·辛纳屈、伊丽莎白·泰勒、安·玛格丽持、迈克尔·杰克逊以及多莉·帕顿等巨星。
顺着前方寂静的通道,他们一边慢慢往前,一边寻找着玲王奈。通道里一片漆黑,显得格外阴森森的,通道前方出现了一条隧道,隧道上方挂着个牌子,写着“恐怖展室”几个字。
里面布置着伫立在坟墓里的狼孩、站在破败街角的吸血鬼德拉库拉、实验室里的科幻人弗兰肯斯坦、石棺里的男性木乃伊等等。他们站立的展台上灯光本来就暗,不开灯更显得阴森吓人,不是个让人喜欢来的地方。
“我可不想在这种地方跟人开派对。”路易斯小声说道。
“嘘……”莱恩把手拦在同事胸前,不让他再往前走。
前方一条小过道里,一个纤弱的女人身影呆呆站立着。她已经取下太阳镜了,那一动也不动的姿势,甚至给人也是一尊蜡像摆在那里的错觉。玲王奈站立不动,在黑暗中就这样久久伫立着,两眼盯着展台上的一处。黑暗中看不清她的表情,但看来她仿佛已经深深沉迷于其中了。是什么东西如此吸引着她?莱恩和路易斯大惑不解地远远注视着她。这时背后响起了蹑手蹑脚的脚步声,回头一看,原来是刚才接待过他们的那位管理员。
“那里展出的是什么?”路易斯向管理员问道。
“最近她常在快闭馆的时候像这样急匆匆地跑进来,盯着那座蜡像一看就是几十分钟。不管我们对她说什么,她都听不进去。只有我们靠近她,提心吊胆地拍拍她的肩膀,她才会回过神来。直到我们告诉她‘对不起,要闭馆了’她才肯离开。”
莱恩往前挪了几步,他想看看让这位著名女影星如此着迷的究竟是什么。
“噢?”他不由得轻轻叫了起来。前面有个铁栏,铁栏里有个奇怪的东西,看上去像个大笼子。
“那是个鸟笼。”管理员一旁解释道,“巨大的黑色铁制鸟笼,是用来关人的。”
“关人?”
“是啊,你没听说过吗?在匈牙利还是罗马尼亚,欧洲曾经有个可怕的女人的传说?”
俩人谁也没听说过,只能摇了摇头。
“她叫伊丽莎白·巴托里,是个疯狂的女人,非常可怕。她把城外的女孩一个个抓来,虐待后再杀死,把她们的血抽出来。”
“她为什么要这么做?”
“据说是为了保持自己的青春美丽,你们听了觉得害怕吧?她把女孩一个个头朝下倒吊在那个铁笼子里。”
“就是那个铁笼?”莱恩小声问道。
管理员点了点头:“就在那边的角落里摆着,被称作‘铁处女’,就是说只要把女孩关进去,合上盖子,盖子边上插着数不清的针,所以女孩瞬间就被刺死了。这个铁笼是我们凭想象做出来的。我现在就去开灯,你们请稍等等。”
管理员正想开灯,莱恩伸拦住他说道:“等等,我们先找个地方躲一躲。”
“为什么?噢,用不着,她发现不了的。看着那边时,她的魂魄都不知道跑哪儿去了。虽然我也是她的影迷,看来以后我得重新做个选择了,毕竟她的一些行为让我不大喜欢。这些顶级大明星果然个个都有些不正常的地方啊。”管理员说完,就朝展厅入口走去。
突然好像什么轻轻地响了一声。两名警察的四围和脚底下,几盏阴森苍白的灯点亮了。站在坟墓里的狼孩,伫立在欧洲小巷里的德拉库拉,在苍白的光线中显现在面前。
这间终年没有什么游客的好莱坞蜡像馆里充满了浓重的尘埃的气息,还有一种说不出的阴森吓人的气味。这是入口附近地板上打着的蜡的气味,还是蜡像本身散发出的气味?如果真是这样,那说明蜡这种东西确实带着点死人的气味。
两名警察的眼睛紧盯着玲王奈,她的脸在苍白的灯光下显得更白了。就像管理员说的那样,即使灯光亮了,她全神贯注的表情以及注意力的集中丝毫没有受到影响。顺着她的视线看去,可以看到铁栏的正中间直挺挺地站着一个消瘦的、鼻子钩钩的、神情可怖的中年女人,身上穿着黑色的华贵服饰。松崎玲王奈仿佛要和这个蜡制的传说中的女魔王进行一场决斗似的,面对面互相对视着。
这时,玲王奈慢慢扭过脸来,两个远远望着她的警察觉得顿时浑身打了个哆嗦。即使盯着那尊可怕的蜡像看上几小时,也不会产生这种毛骨悚然的感觉。两人几乎同时认定,这个女影星一定被什么鬼怪附上身了!
她的动作极不寻常,身躯一动也不动,只有颈部和头部像装了电控开关似的,机械地在慢慢转动。让人看了以为是一尊展示用的假人。那一刻,看起来她似乎比任何一尊蜡像都更像个死人,也许这也和她的容貌长得太端正有关系。
但是,两位警察并不是巴克雷的书迷,让他们不得不联想到,那张向他们扭过来露着牙狞笑的脸露出满心的喜悦,笑容中带着让人无法理解的愉悦。
她是看着鸟笼笑的。而根据管理员的说法,铁笼里面应该正倒吊着一位痛苦极了的女孩。
玲王奈随后离开了蜡像馆,独自在夜晚的好莱坞大道上徘徊,几个擦身而过的瘾君子和黑人酒鬼嬉皮笑脸地用猥亵的语气向玲王奈开着下流的玩笑。
“她刚才的笑容实在太吓人了。”莱恩一边紧紧盯着她,一边对路易斯说,“我看她也许真的神经出毛病了,那副眼神简直就像个以杀人取乐的精神病患者。”
路易斯默默点了点头。
“我目前为止听说过的最凶残的杀手,是在康涅狄格州立精神医院见过的一位大学教授。他还是个少年的时候,就已经杀了二十八个人了。但是他的智商极高,还拥有物理学博士学位。可是他的眼神平时看上去和常人没什么两样,还经常滔滔不绝地发表自己的哲学见解,但偶尔会露出一丝极为凶残的笑容,就像刚才那个女影星一样。”
“他的事我也听说过。他对女人不感兴趣,是个地地道道的同性恋,但他的性满足方式常常和死亡沾边,每次和别的同性恋者做爱时,都忍不住想杀死对方。也许那个女人也是这种人吧。男人只要上了她的床,就离死不远了。”
“真像是螳螂的爱啊。我们可别被那副美丽的外表迷惑住了。”
玲王奈信步走进街旁一家店里。两位警察紧赶了几步跟到店门前,发现橱窗里竟然摆满了各种奇形怪状的道具和衣服,这是一家专卖性用具的商店。他们俩透过玻璃往里看,能清楚地看到,那位男店员发现进来的是个女人时,惊讶得睁大了双眼。当玲王奈在店内闲逛,像是在寻找什么东西时,男店员的视线从未离开过她身上。
玲王奈又晃晃悠悠地回到街上。两位警察连忙躲在建筑物的暗处紧盯住她。看她大摇大摆地在路上乱逛。接着,她走进了一家剧场,那是表演真人秀的剧场。莱恩和路易斯四目相视了一番,最后还是打定主意尾随她跟了进去。舞台中央一对男女在聚光灯下赤裸着身子纠缠在一起。玲王奈没有找个座坐下,只是靠在墙边冷冷地看着。其实剧场里还空着很多位子。她在里面待了不到十分钟,就在台上的男女即将进入最后的行为之前,突然转过身子,朝出口走去了。
玲王奈到了外面,走在马路上,这时身后不知道何时被一个黑人跟上了,看来情况很危险。玲王奈加快了脚步,黑人男子也紧跟了上来。跟在后头的莱恩和路易斯也紧张了起来。
然而,玲王奈像是故意引诱他似的,偏偏往黑暗的小巷子走去。她到底想干什么?莱恩和路易斯加快脚步跟进了小巷子。他们俩分别站在巷子两侧,背贴着墙悄悄探头往里看。果然,那个黑人从背后一把抱住玲王奈。玲王奈朝背后不断挣扎,但黑人男子十分强壮,玲王奈用拳头和胳膊肘朝黑人的腹部和手臂打了好几下,可是男子却稳稳地站着不动。玲王奈终于被黑人抱着带进左边的小巷里看不见了。
两名警察互相对望了一眼,拿不定主意是不是该出手相救。因为女方显然是在主动诱惑那个黑人。
他们蹑手蹑脚地进到两人消失的小巷里。莱恩迅速地移动到对面的墙角上,路易斯把身子紧贴着前方的墙角,只露出两眼观察着小巷里的动静。地上倒着两个黑色垃圾桶,垃圾和黑色塑料袋散落了一地,巷子里脏乱不堪。玲王奈被压倒在柏油路上,高大的黑人男子正骑在她身上,屈着上半身。
玲王奈被压在身下,裤子已经被剥到了脚踝处,露出了大腿和白色的内裤。
当两名警察正要扑上前去的时候,只见黑人的上身慢慢地离开了,穿着黑色T恤的身子像一道屏风似的僵住了,双手缓缓举了起来。两位警察从背后清楚地看见,黑人左边耳朵底下抵着一把银色的小手枪。
黑人十分不情愿地站了起来。他们看见玲王奈从柏油路上挺起身子,挥舞着手里的枪喊道:“快滚开,离我远点儿!”
“嗨!你不是来真的吧?宝贝!本来咱们可以好好玩玩呢!”黑人嘿嘿地笑着说。
玲王奈慢慢站起身来,满脸不屑地骂道:“见你的鬼去吧!”
“嗨!冷静点儿,亲爱的!别朝我背后开枪!”
“你再不滚,我就开枪了!”
于是黑人慢慢向右转过身去,朝两位警察的方向走了过来,脸上还露着得意的笑容。后面的玲王奈匆忙把裤子拉上来。莱恩和路易斯迅速扭头躲进墙角的阴影里。
黑人从两名警察的前面走了过去,发觉身后有人,赶紧一回头,脸上的笑容已经完全消失了。
“嗨!”路易斯朝他打了声招呼。黑人鼻子里哼了一声,算是做了回答,然后慢悠悠地往好莱坞大道的方向离去了。
当他们俩从墙壁的阴影里探头张望时,玲王奈已经整理好衣服,若无其事地正往巷子深处走去,在巷子的尽头往左转后就不见了。原来以为这是条死巷子,看来并不是这样。
玲王奈又到好莱坞大道的蜡像馆附近闲逛了一会儿后,才回到那辆戴姆勒车上。她发动引擎后急速开车走了,轮胎和地面发出一阵摩擦声。
她的速度太快了,这很危险,她太亢奋了。莱恩边发动道奇车边想着。
戴姆勒车从好莱坞大道左拐,然后一直走,临近日落大道时车子突然来了个急速右转。莱恩以为下面又该听到轮胎的嘎吱声加速时,她的车却放慢了速度,慢得几乎比走路也快不了多少。这种开车方式真不好跟踪。
“这个女人究竟想干什么?”
“她的情绪极不稳定。看来她真的病得很重了。”
过了拉雪内加大道的十字路口后,戴姆勒车拐进了米勒大街往坡道上去了。难道她要回家去吗?正这么猜测时她又连续向左拐了几次,这么走离她家越来越远了,她把车一直往坡上开。方向盘一会儿左打一会儿右打,这哪是往她家走,好像连她自己都不知道要把车开到哪里去。
戴姆勒终于停了下来,莱恩也拉开一段距离后把道奇车靠路边停好。玲王奈又像刚才似的一直坐在戴姆勒的驾驶座上不下来。像她这样走走停停,玲王奈到底要干什么呢?
“蒂莫西!快打开后备箱,里头有一部望远镜。”路易斯说。莱恩拉了一下脚边的后备箱开关。
路易斯下车取出望远镜,又坐回副驾驶席上。他趴在仪表盘上往戴姆勒车的方向看了一会儿,脸上的表情变得很古怪,他把望远镜又递给莱恩。
莱恩将胸部靠在方向盘上,朝戴姆勒车观察了起来。猛一看觉得驾驶座上好像没有人。他把视线转向戴姆勒的周围搜索了一遍,但到处都看不见玲王奈的身影。只有天空高挂着一轮明月。
当他重新把视线收回到戴姆勒车上时,看到一个人影直起身来。莱恩这才知道,她刚才似乎靠着方向盘趴着,头抵在方向盘上。那副样子让人总觉得她在承受着极大的痛苦。她会不会是肚子痛得厉害?或者因为刚才差点被侵犯时哪儿受了伤?莱恩十分担心。
当她把脸扭过来时,莱恩才知道自己的猜测全都不对。玲王奈白色的牙齿咬得紧紧的,这说明她刚才哭得很伤心。莱恩吓了一跳,眼睛离开望远镜叹了口气,这场表演实在太出人意外了。
不,也许不是这样,他转念想道。现在导演并没有要求她这样做。那么,到底是什么事让她这么伤心呢?
想到这里,莱恩觉得或许自己已经掉进那个女人设下的圈套里了。
“她在哭呢。”莱恩说,“而且哭得很厉害。好像想向全世界哭诉美国的演艺圈多么令人恐怖。”
“蒂莫西,她可是个演员,这一点我可没忘记。”路易斯冷静地说道。
突然,戴姆勒的车门打开了,玲王奈一溜烟地跑进了夜色里。两名警察连忙撞开两边车门跳到马路上。然而夜晚的比佛利山简直就像寂静的月光照耀下的深山,只有一条道路在月光下笔直地向前伸延,左右两边都是黑糊糊的树木。两人一直跑到离戴姆勒只有几英尺的地方,但还看不见玲王奈的身影。看来她一定跑进周围的树林里去了。
两人耐心地分头寻找起来。那一带的路很窄,这里已经是比佛利山的深处,几乎很少有车子经过,四处悄无声息,只听得见此起彼伏的虫鸣声。
莱恩和路易斯从不同的方向慢慢走近对方,他们俩相互看了一眼,这个动作像是不得不死心了的暗号。
“现在几点了?”莱恩问。
路易斯把表对着月光和远方的路灯看了看,回答道:“九点四十分了。”
“九点四十分?我们在维蒙特街发现她的时候还不到四点。这么说已经跟踪她将近六个小时了,可是没有一点儿结果。”
“这部车子跟我的房子价值差不多,她总不能不要了吧?”路易斯说。
“她怕什么?只要打一个电话,一定有不少人抢着过来帮她取车。我看再等会儿如何?”
两人只得回到道奇上耐着性子又等了一个小时,可玲王奈仍然没有出现。
“你看她会不会已经知道我们在跟踪她?”莱恩问。
“嗯,我觉得十分可能。”路易斯说道。
“也许真是这样。”莱恩嘴里虽然这么说,但他心里却并不这么认为。她今天的行动说明,她已经在自我迷失的道路上走得很远了。她对周围的一切事物已经根本无暇关注。这才是莱恩心里真正的想法,可是他并没有说出来。
“你是说,她是故意在我们面前显示她的精湛演技?今天可整整演了六个小时啊。”路易斯问。
“这场戏表演的时间确实挺长的。”莱恩回答。
“那么她为什么要表演给我们看?”
莱恩沉默了半晌,两手一摊说道:“除了她自己,这可没人知道。”
“那……我们能回去了吗?”
“这是个好主意。一起吃点东西去吧?”莱恩发动了道奇车的引擎。在车子刚要驶出的一刹那,他一眼看见路旁的路标上写着“史拉斯特路”。
8
史拉斯特路二〇〇九号著名摄影导演理查德·沃金森的豪宅院内,有一座独立的小屋,这里住着墨西哥籍管家汤姆·迭戈夫妇一家。院子另有一名花匠管理,所以他们的工作只是每天打扫屋子,购买食品以及清理游泳池。
夫妇俩有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出生才一个星期,正在从十多个候选词汇中为他挑选名字。他们从遥远的墨西哥老家蒂华纳特意带来一个小摇篮,现在小宝宝每天就躺在这个舒适的摇篮里。母亲玛丽娅的身体不太好,现在正在产后调理,她晚上很早就休息,早上也尽量晚一些起床。
六月二十七日这天夜里,只有丈夫汤姆还没睡,正在为沃金森先生复印资料和整理文件。玛丽娅与尚未取名的婴儿一起睡在游泳池边那间带窗户的卧室里。
洛杉矶的白天特别热,可是一到夜里就变得有点儿冷。外面比佛利山的树林广阔得像是远离人烟的露营地,或者中世纪欧洲的哪个小村落。窗下不时传来一阵阵虫鸣声。
玛丽娅迷迷糊糊中睁开双眼一看,两个小时前还在哇哇大哭的婴儿现在已经香甜地睡着了,于是她躺在床上静静地听着隐约传来的虫鸣声。隔壁的床还空着,显然丈夫还没睡,隔壁房间传来一些轻微的动静,应该是丈夫发出的声音。
突然,虫鸣声停了下来。接着,好像听见有什么在触碰玻璃似的冷冰冰的声音。
咦?难道是丈夫在敲窗户?她想。他到院子去了?这个晚了出去干什么?她把手伸到头顶,摸到闹钟看了一眼,已经差五分就半夜十二点了。
“汤姆?是汤姆吗?”玛丽娅大声叫着丈夫的名字。又怕叫的声音太大会把孩子吵醒。
也许今天白天睡得太多了,所以玛丽娅到了夜里还不困。她从床上慢慢爬起身来,弯着腿掀开毯子,把脚伸进地板上的拖鞋里。她站在地上,躺着突然站起来的人都有过这种经历,那种独特的晕眩向她袭来,她努力忍受着等待这阵晕眩过去。终于可以走路了,她慢慢走近窗边。奇怪,刚才一直响着的虫鸣声,不知怎么突然听不见了。
她把窗帘向左右拨开,透过玻璃可以看到游泳池的水面上摇曳着光影。游泳池壁和池底都漆上一层蓝色,水底还安着两盏照明灯,所以水中看起来像是闪着绿光。玛丽娅虽然觉得整晚开灯太浪费,但这是沃金森先生的爱好,也只好由他去。可是正因为夜里亮着灯,从窗户看出去的景色一下子漂亮多了。说起来,好像是沃金森先生为了玛丽娅夫妇特地在游泳池里点上灯似的。
由于整天都关在房间里,玛丽娅的心情难免有些郁闷。白天因为空气中飘着许多灰尘,所以连窗户都不想开。到了这个夜深人静的时候,也许空气清新点了吧。玛丽娅打开窗户上的金属插销,再抬起左右两边窗户下的扣环,慢慢推开了窗户。
被周围一大片植物过滤得干干净净的空气,带着一股凉意静静地流进了卧室。玛丽娅打算就这么开一会儿窗,把屋里的空气好好换一换。
正当她把手搭在窗台上,将身子探出窗外做个深呼吸时,眼前突然直挺挺地出现了一个可怕的东西。她吓得心脏几乎停止了跳动,差点儿昏了过去。眼前出现的是个一根头发也没有的怪物。在游泳池绿色的灯光映照下,怪物头顶绷得紧紧的皮肤微微反射着白光。
它的全身枯瘦如柴,从黑糊糊的袖口伸出来的双手,就像一双干瘦的女子的手似的。
最可怕的还是那张脸。刚睡醒的玛丽娅还没有打开卧室的灯,游泳池的光线从怪物背后照了过来。由于玛丽娅眼睛已经习惯了黑暗,在逆光下那张血色斑斓的脸显得格外可怕。
它的皮肤像一堆堆凹凸不平的岩石,但有些地方又像薄薄的一层纸贴在骸骨上。肿胀起的眼皮从瞳孔上方垂下来,整个挡住了怪物的眼睛。上唇皮撅得高高的,露出里面满口白生生的利齿。
玛丽娅被这副可怕的相貌吓得连声也叫不出来,声音仿佛只在喉咙深处打转。她想高声呼叫丈夫,可是嘴巴就像喘不过气来一样,只能一张一闭地动着。
怪物把它那枯柴般的手指搁在窗台上,上身很快跃起到窗户上,一只穿着长裤的脚踩上了窗台。在游泳池灯光的照射下,它满脸湿漉漉的血迹闪闪地发着光。玛丽娅恐惧得一步步往后退,终于四脚朝天跌坐在地上。看到这么奇怪的东西,她还是生平第一次。
怪物浑身发出异样的臭味,是一种混合着血腥和不知什么东西的臭味。这时玛丽娅才发现,怪物嘴里不断发出磨牙似的嘎吱声。玛丽娅牙齿不住地打战,喉咙里发出沙哑的哭声,趴在地上拼命往旁边的墨西哥摇篮爬去。她一心想去保护自己的孩子,不顾一切地把身体挡在摇篮上。
她听到身后响起脚步声,原来是怪物的硬鞋踩在地板上发出的,脚步声越来越近了。她害怕得快要晕过去,整个身体像块木板似的僵住了,喉咙里发出的哭声也越来越大。突然,玛丽娅的头感觉一阵剧痛,一股强大的力量把她的头发抓了起来。她不断挣扎,拼命撕扯着怪物的手,却被揪住头发往床边上撞,接连撞了两三下。
这时玛丽娅终于能喊出声来了,耳边清楚地听见自己的头撞在床边上的声音。
“汤姆!汤姆!快救命啊!”她拼命想喊出来,但声音却很微弱。
她滚到地上,额头重重地撞在地板上。接着,一股巨大力量狠狠地踢在她的肚子上。
喘不过气了!喘不过气了!我要死了!
她泪流满面,努力保持着微弱的意识,抬头看了一眼,啊!我的天!她看见怪物一把抓起自己的婴儿往嘴里送,牙齿正咬在婴儿的胳膊上!
它要干吗?太惨了,我的孩子啊!玛丽娅大声哭喊着,但实际上一点声音也发不出。她叫不出声来!她只觉得自己在拼命哭喊而已。
婴儿的肌肤多柔软,把宝宝搂在怀里多舒服!玛丽娅记起来了,自己也曾把婴儿的胳膊和手脚含在嘴里。当然不会真的咬下去。看到自己的孩子被怪物咬住了,她觉得比咬自己还疼痛。她怒不可遏,又怕去抢夺会伤害了孩子。
不可思议的是婴儿居然一点儿没有哭。想想也难怪,因为怪物用手捂住了婴儿的嘴,并且使尽力气捂得紧紧的。住手!我的孩子会窒息的!怪物张口咬住了婴儿的脖子。玛丽娅终于能叫出声来了。怪物用牙咬住玛丽娅婴儿的脖子,突然转过身,从敞开的窗户跳到院子里。窗外传来树叶发出的沙沙声。我的孩子啊!
“汤姆,汤姆!”玛丽娅高声呼喊着丈夫,泣不成声。
这时门打开了,一束亮光射进屋里,丈夫的身影出现在门前。
“孩子!我们的孩子被抢走了!”像是从喉咙里挤出来似的,玛丽娅终于把事情说明白了。汤姆闻声脸色大变,先看看敞开的窗户,又看看倒在地上痛苦万分、泪流满面的妻子。
“你没事吧?”他问道。
“我没事,别管我。你快去追孩子!”玛丽娅边喘着粗气边叫着。汤姆犹豫了一下,然后飞快地冲上前去跃上窗台,抬起双脚跳出窗外。窗户旁的树叶发出沙沙声,他的身影很快消失了。
玛丽娅坐在地上,内心在痛苦中煎熬,各种念头在脑子里交替着闪现。她祈望丈夫能追上怪物,从它手中平安地把宝贝夺回来;又后悔自己不该半夜开窗户,不然就不会让怪物有机会跳进来。她越想越后悔,悔恨的泪水怎么也止不住。
可是时间过了很久,丈夫还没有回来。大约三十分钟过后,玛丽娅身体上的疼痛渐渐缓和了过来,但心里的悲痛非但没有减轻,反而像坠入绝望的深渊似的越来越难以忍受。就像自己拽着降落伞朝地狱里掉落下去一样。如果孩子找不回来,我也活不下去了。我的身体不好,已经无法再生育了。
在故乡蒂华纳,不知因为什么原因,很多人生出无脑儿来。自己原来也在一家叫做S厂的日资工厂干活。知道许多在同一家厂里干活的同事们生出的都是无脑儿,才不得已移居到洛杉矶来。目的是要换个工作环境,好让自己能生下一个健全的婴儿来。
孩子出生时,她最为担心的就是自己的孩子会不会畸形。为此她还反复问了助产士好几遍。
助产士告诉她,婴儿是个四肢健全的男孩。当时她多高兴!激动得热泪盈眶。这么辛辛苦苦养育的孩子,她无论如何不能失去。无论如何不能失去自己的心肝宝贝!
窗外突然传来树叶的沙沙声。啊!她差点儿又失声尖叫起来。但是,这次出现在窗前的是丈夫。他一屁股坐在窗台上。玛丽娅满怀期待地看着丈夫的表情。他满脸凝重,慢慢地摇了摇头。
玛丽娅扑倒在地上,哇的一声痛哭起来。她哭喊着:
“没找到孩子,你还有脸回来?我们的宝贝啊!”
她在地上哭得死去活来,埋怨丈夫半天。但汤姆一句也没反驳,只是劝说道:“我们赶快打电话报警吧!”
9
第二天是二十八日。莱恩和路易斯站在史拉斯特路二〇〇九号——理查德·沃金森住宅内,管家汤姆·迭戈夫妇居住的小屋里。鉴定科的人员已经仔细勘查过庭院里的树丛、地板、家具和窗户周围的痕迹,回警局去了。
“你们是说,一个满脸是鲜血,头顶光秃秃的怪物从这个窗户爬进来?还夺走了你们的孩子?”
玛丽娅的眼睛哭得红肿,眼皮也浮了起来,精神恍惚地坐在床上。汤姆表情阴沉地站在她身边陪着。对于警察的问话,俩人同时点了点头。看来两名警察还没想好接着该问些什么,场面一时陷入沉默。
“先生,你看见那只怪物了吗?”莱恩问道。
“没有。”汤姆摇了摇头,“我只是拼命在后面追赶。”
“那么,你看见它的背影了吗?”
“完全没有,追出去太晚了。我把这一带每家屋子四周,还有史拉斯特路附近都找遍了……”
“OK。太太,你说时间是昨晚半夜十二点左右,是不是?”
“是的。”回答时她眼睛盯着地板,似乎连抬头的力气都没有了。
“当时这个房间的灯是亮着的吗?”
“不,关着的,因为我刚睡醒不久。”
“尽管关着灯,屋里一片漆黑,你还看得清怪物的脸上沾满鲜血?”
“并不完全漆黑,那边的游泳池……”说到这里,玛丽娅用手指着窗外。两名警察同时扭过头来,往窗外看去,“一个晚上灯都亮着,那边的街灯也是亮的。而且我在房间待了很久,眼睛已经习惯了黑暗,所以进来这里的人,我可以清楚地看见他的脸。”
“汤姆·迭戈先生,抢走你儿子的嫌犯向你要过赎金没有?”
“没有。”
“那他为什么绑架孩子?而且还是出生一个礼拜的婴儿?”
“这我完全无法猜到。”
“太太,怪物进到屋里抢走婴儿之前,你一直都在睡觉?”
“是的。”
“不会是在做噩梦吧?”路易斯问。
玛丽娅慢慢抬起头说:“这句话什么意思?”
“婴儿被抢走的时候,你已经完全醒了吗?”
“醒了。已经醒了快一小时了。那段时间,我一直听着虫鸣和儿子睡觉的呼吸声。你到底什么意思?到底想说什么?现在是在审判我吗?我犯了什么罪?如果证明我在说谎,我的孩子能找回来吗?”
“太太,不好意思,太太。”莱恩伸手不让她继续往下说,但她还是非常激动。
“我想你也有孩子吧。五岁大的孩子还好些,我那孩子刚出生没多久,三个小时得喂一次奶,吹着冷风还会得肺炎。要是他离开母亲,怎么能活得成?如果还有时间在这里怀疑我的话,不如赶紧想办法抓犯人,早点儿把我孩子带回来!”母亲泪流满面地大声喊叫着。
“正是因为这样我们才会问你啊,太太。但是你也该理解我们的心情吧?听说作案的是个满脸鲜血的怪物,换成你也会问相同的问题才对。你说的这种怪物,我们一辈子都没见过。电影院里见过的当然不算数。不只是我们,连我们的上司也没人见过,我从来没在上司或者同事写的笔录里见过这种怪物。你说我们到底该上哪里找才对?难道要我们上拍恐怖片的道具仓库里找去?”
玛丽娅的声音又高又刺耳:“你让我该说什么?如果我说了,夺走我孩子的是个和你一样打领带的白人,我的孩子就能找到的话,那我就说好了。我可不是在撒谎。”
“这我完全明白,太太。刚才提的问题有点欠考虑。我们也是头一回遇见这种稀奇古怪的犯人,所以有点不知从哪儿下手。照你这么说,事情倒也简单。犯人也许就是戴着恐怖片或者万圣节面具的人。他戴着那种面具……”
“那不是面具!”玛丽娅斩钉截铁地反驳道,“好莱坞贩卖的那些塑胶面具我能认不出来吗?我们干活的地点就是以拍恐怖片闻名的沃金森先生家。那个怪物可是真的,头上没有头发,可不是戴了什么头套装扮出来的。”
“那么脸上湿漉漉的血迹呢?”
“那也是真的,我知道血腥味是什么样的。当时我就站在这里,就这样被那个怪物揪住头发的。当时,我清楚地闻到了血腥味。不但闻到了血腥味,还闻到一股说不出的异样的臭味。我在窗户边上和它面对面看着时,清楚地看见从游泳池射来的光线照在它头上,把它被血沾湿的脸照得亮堂堂的。那不是画出来的,是真的血,这我知道。”
警察已经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玛丽娅说完后没有人吭声。
“而且,怪物的脸上有一部分没有肉,可以看见下面骸骨的形状。两只手臂是褐色的,像木乃伊似的净是骨头。恐怖片里的特殊化妆可以让人胖起来,但不能把人变瘦吧?那可是真的怪物,不会错的。要我重复多少回都一样,那可是真正的怪物。”玛丽娅声嘶力竭地喊叫着说道。
“难道真有脸上血糊糊的、头顶光秃秃的吸血鬼在深夜的比佛利山徘徊吗?”莱恩握紧道奇车的方向盘说,“我特别注意到这事发生在史拉斯特路。路易斯,你注意到没有?”
“噢,你是说,昨天晚上就在这条路上跟踪玲王奈跟丢了,对吗?”路易斯回答,“紧接着这桩案子就发生了。”
两人默默思考了好久。
“这个你没看过吧?”莱恩拿起座位旁的纸袋,放在路易斯膝盖上。
“没看过。你看过了吗?”
“还没完全看过,只是挑些重点看了看。”
那是今天一早他们来到出版社,请人复印出的麦克·巴克雷的新作,同时也是遗作的那本书《比佛利山的吸血鬼》。
“故事情节是什么?”路易斯从纸袋中抽出一沓纸问道。目光扫了一遍开头的第一节。
不知道别人是怎么想的,但我总认为世界上的确存在“吸血鬼”这个种族。吸血鬼这个名词不断出现在古今许多幻想小说之中,其实这种吸血成性的人,从《旧约·圣经》时代起就已经存在了。
“你已经知道情节了。”莱恩说。
路易斯从书稿上抬起头来,看着同事问道:“这话什么意思?”
“前天波尔·坎普的心情我终于理解了。”莱恩的话说得莫名其妙,“就是说,感觉跟你说了你也不信。书中描写了十七世纪罗马尼亚确实存在过的恶妇——伊丽莎白·巴托里的故事。这个妇人把城外的女孩子一个个抓进城里,杀了她们,抽出她们的血,然后把血放进浴缸加热沐浴。”
路易斯笑出声来:“那是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
“又是巴克雷编造出来的故事吧?”
莱恩好像讥讽似的,带着几分同情,偷偷瞥了一眼路易斯。
“我了解一个单身男人想把余生的全部梦想寄托在女人身上的心情,路易斯。就像雷蒙德·钱德勒曾经说过的那样:‘女人不是花园里翩翩飞舞的黄金蝴蝶,她们也要上厕所。’我对于她们要上厕所这点毫无异议,但是女人确是一种十分恐怖的动物。”
“话别绕远了。你就直说吧。”
“巴托里被封在地下室里给弄死了。但在巴克雷的笔下,她却变成吸血鬼复活了,而且一一杀死了告发自己的人。”
“嗯。”路易斯只是哼了一声。
“把他们杀死后再吸他们的血。但是比起这些人,她更喜欢吸食他们所生的婴儿的血。”
路易斯很感兴趣地看了莱恩一眼。
“懂吗?而且不仅如此,”莱恩似乎乐于卖弄几句,“复活后的巴托里好像也是一根头发也没有,手脚都像木乃伊一样枯瘦黝黑,脸上经常沾满鲜血,满脸血糊糊的。”
路易斯听到这里表情变得严肃起来。
“一向沉着冷静的安东尼·路易斯先生,连你也吓了一跳吧?这桩案子和巴克雷的最新作品很像,简直一个模子倒出来的。”
路易斯默不做声地点了点头。
“如果只是这样,这里看来可以找到突破口。我想一定是哪位看过巴克雷《比佛利山的吸血鬼》这本书的人,使用完全相同的手法犯下这桩案子。脑子再笨的人一开始都会这样想到。然而这不可能,刚才玛丽娅·迭戈断言,那绝对不像塑胶面具,也不是化出来的妆,而且还能闻到血腥味,那是货真价实的怪物。那么,请问路易斯先生,这件棘手的案子,您是怎么推理的呢?”莱恩笑着问道。
10
莱恩和路易斯在维蒙特街玲王奈家前停好道奇车,分别打开左右车门来到大门前。
“喂,”路易斯轻轻拉了拉搭档的袖子,“猎物在里头呢。”
莱恩抬头一看,只见一位像是玲王奈的女人神情悠闲地在游泳池里游着。阳光依旧强烈,他俩也真想脱掉衬衫跃进泳池里。那里只有玲王奈一个人。
两名警察身子靠在雕花大铁门上,双手抓着铁栏。大门当然是关着的。
他们本应马上开口叫她,但两人却保持着这个姿势好久,呆呆地看着这位著名女演员。每年光靠当摄影模特就有数十万美元进账的这位女人,此时正从游泳池上来,往身上披上一件长袍。
当她裸露着大半边的臀部和修长的双腿、细细的腰身被裹在长袍下后,莱恩才开口叫道:“松崎小姐!”然后高举着拴在皮带上的洛杉矶警局的警徽。
玲王奈系好长袍的带子,边用毛巾擦着头发,边朝他们走来。
“我们是洛杉矶警局凶杀案科的,有事情想和你谈谈。”莱恩说。
“我可没杀过人。”女演员很冷淡地说。
“能请你开下门好吗?”
“不行。想要签名的话请找我的经纪人去。”
“我们是凶杀案科的警察,不是来向你要签名的。”
玲王奈大发慈悲似的向他们靠近了几步,但绝对不肯靠近十码以内。然而这样就能看清楚了,她就是经常出现在屏幕上的松崎玲王奈本人,果然是个少见的绝世美女。
“我怎么知道你们不是来追着要签名,也不是想来绑架我的呢?”
“这是我们的警徽。如果你有疑问,可以拿去仔细看。”
“那东西我也有。好莱坞到处都买得到。”女影星说。
双方沉默了一会儿。
“OK,你站在那里回答我们就行了。”
“那也不行,我得去保养皮肤。”她说完后转身就想离去。
“我们想问问夏隆·穆尔的事。”
于是,她鼻子里哼了一声,口气轻蔑地说道:“那我知道你们想干啥了,我可不想被绑架走。你们以为跟踪狂和绑匪会告诉你说:‘你好,我是特地来绑架你的’吗?”
“我们看起来像跟踪狂吗?”
所谓跟踪狂,是指对分手后的女友、前妻或者单相思的对象纠缠不休的那些心怀怨恨的男人。不管女方走到哪里,都要一追到底,甚至把女方杀掉才能罢休。这种罪犯近来在美国有不断增加的趋势。
“这可难说。”松崎玲王奈咧嘴一笑,“你俩倒不像是跟踪狂。但从这里看去,倒像是动物园笼子里关的两只大猩猩。”
警察听了,气得低头盯着自己抓着铁栏的两只手,只好无奈地慢慢把手松开。
“你们想知道夏隆·穆尔的事?好吧,我的看法是这样的,她很有表演才华,这点我承认。但她唱歌和跳舞很一般,只能糊弄外行,平庸得只配表演给那些崇拜她的、没见过世面的大老爷们看。就这样,先生们,祝你们愉快。”
“所以你就绑架并杀害了她吗?”莱恩说。
玲王奈吓了一跳似的转过身来,脸上很快露出一丝轻蔑的笑容,反问道:“你说什么?”
“听说你给她寄去一条死蛇,对吧?”
“谁这么干过?噢,准时她和金伯利这两个撒谎专家告诉你们的吧。”
“我们也看过你写的一堆恐吓信。”路易斯说。
“那是我寄的。随便别人怎么想,我写的样样都是事实,并不是什么恐吓信。”
“但是你从夏隆手里抢走了莎乐美这个角色,这可不是瞎说吧?”
“能不能先查明事实再说,行吗?制订《莎乐美》演出计划的是谁?剧本又是谁编的?都是我!麦克虽然也提供过帮助,但那个女人却插了一手,玩弄卑鄙的政治伎俩想把我挤走,甚至连导演都想换成她的人。那个女人连个劈腿动作都不会。”
两名警察说不出话来。事情果真是那样吗?如果她说的都是真话,这些事还真没听说过。
“关于麦克·巴克雷……”莱恩开口说道。
“他人很不错,也很有教养。”
“听说夏隆从你这儿把他抢走了?”
“我得到的是电影角色,她得到的是男人,我们各取所需。”说着,玲王奈笑了起来。
“角色和男人你不想同时得到吗?”莱恩问。
“角色和男人其实我都想要,我决不想让他触碰那个贱妇的身子。麦克的头发多柔软啊,就像伊多姆人的葡萄那么黝黑,想黎巴嫩的杉树林那么油亮。森林的静寂也比不上他的黑发富有诗意。啊,我的上帝,请让我再次抚摸他的黑发吧……”玲王奈像陶醉在诗歌里似的说道,“是的!她是我杀死的。但是你们绝对无法证明这点,除了世界一流的大侦探外。你们多努力吧!拜拜。”
玲王奈扭头就向着白房子快步走去,这表示不管对方再说什么,已经都不能让她停下脚步了。
“这女人怎么这模样?!”路易斯愤愤地说道,“难怪她在好莱坞这么招人讨厌。”
“真够厉害的。”莱恩说,“正因为她够厉害,那些单身男人才摆弄不了她。”
“哼,我宁肯找一个温柔点儿的女孩。星期天能给我烤点心,冬天能在火炉边给小孩织毛衣,那种女人才像过日子的。”
“当然,那种女人才是最理想的,路易斯。但那种女人是猫,而这个女人是头豹子!她在向我们挑衅,自己还信心十足。她说的意思明明白白就是‘有本事你来抓我’!”
“我天生就是个猎人,养只猫岂不是可惜了?”
莱恩忍不住笑了出来,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过了一会儿他才说道:“算了吧,这世界上什么人都有。”
“刚才她朗诵的那几句诗出自哪儿?是莎士比亚写的吗?”
“也许是奥斯卡·王尔德写的《莎乐美》里的一句话吧。我在当学生时读过,但现在已经忘了。”
“看来这娘们儿还算有教养,又长着一双价值百万美元的线条出众的腿……”
“能歌善舞又有文化,看来好莱坞也不断在提高啊。不过你看她那头黑发,的确很美,简直太漂亮了。”莱恩打开道奇车门说道。
“喂!”路易斯嘲讽似的说道,“你在这位著名女演员面前,怎么两眼迷迷糊糊的,莱恩?”
坐进驾驶座后,莱恩回答:“我已经有两个孩子了,路易斯。你以为我真那么笨吗?我是说,她也许戴的是假发。”
“真的?”
“还不知道呢。也许成了大明星后,能有办法把头发保养得像假发那么漂亮。不过我还是觉得她挺可疑的。”
“这么说倒也是,那女人找尽各种借口,就是不肯走近我们,看来不像是光在摆大明星的架子。”
“嗯,确实挺可疑的。”莱恩说着,发动了车子。接着,像是突然发现了什么似的又加了一句:“她的家似乎没有安装监控系统吧。我怎么没看见她门上那个小牌呢?作为一个名人,这也太大意了吧。”
在美国,凡是独栋房子的住户基本上都会找一家保安公司签约,保安公司会在门上安装一个摄像头。万一遇到小偷入户行窃,保安公司的电脑监控系统就能即时发出警报,全副武装的保安就会立即赶来制止。一旦签订过保安合同,保安公司还会在大门边上挂一个写着保安公司名称的小牌,这也能起到一些吓唬小偷的作用。
“我想她也许正在更换一家保安公司吧?现在正处于没人管的时候,人不在时,小偷随便进去偷也不知道。”路易斯回答道。
11
比佛利山奥克哈斯特街,发型设计师吉姆·贝兹的家里只留下两个儿子看家。时间是晚上九点十分。
客厅的摇篮里,他们还有个吃奶的小弟弟在睡着。他们的父母亲,也就是吉姆和芭芭拉夫妇俩都还很年轻,学生时代的朋友经常在他们家进进出出。这天晚上,夫妇俩为了送一位来家里玩的朋友回拉古那海滩的家刚离开不久。从比佛利山到拉古那海滩,如果不超速的话,开车来回至少也得两个小时。
父母出门已经三十分钟了,看样子还不会那么快回来。这对叫做瑞克和吉斯的小兄弟并不讨厌自己在家,由于父母管得严,那些平常没玩够的电脑游戏,以及“外星人”、“星球大战”等有趣的录像带,兄弟俩今天终于可以随心所欲地过把瘾了。要是觉得看录像没意思了,还可以彼此举着玩具枪在家里冲来冲去。父母亲对兄弟俩只反复交代一件事,那就是要小心婴儿床里的小弟弟,别把他撞坏了或者被风吹得着了凉。
小婴儿名叫迪恩。两个小哥哥互相追逐玩累了,就趴在婴儿床栏杆边上,商量起该把这个小弟弟训练成哪种类型的男子汉。哥哥提议,可以让他戴上星际大战中达斯维德戴过的面具,让他站在院子里当靶子,然后两人用激光枪集中火力扫射他。弟弟反驳说,虽然这样也挺有意思,但最好还是让他戴上个恐怖电影的假面具,再发射红色水炮轰击他。无论如何,要让他扮演这类角色,看来至少还得再过好几年。
两兄弟的爱好各不相同,哥哥喜欢冒险的科幻片,而弟弟却是个恐怖电影迷。可是两人又总爱凑在一起,各自把自己喜欢的电影或者漫画炫耀一通,然后又相互指责对方的爱好太乏味。
“恐怖的东西在现实里根本找不到。”瑞克说,“哪见过满脸鲜血的女魔鬼?”
他说着,走到院子的花坛边。这是玻璃门打开了,冷风灌进屋里来。两兄弟以为父母进门了,可是一看却不是。有个两人想象不到的怪模怪样的不速之客闯进园子里来了。
那是个披着黑麻布衣服,长得十分干瘦的男人,迈着木乃伊似的僵硬的脚步慢慢走进屋里来。哥哥停止了说话,吓得屏住呼吸,弟弟看来也一样。
两兄弟吓得说不出话来,是那张古里古怪的脸,头顶一根头发也没有,在屋里日光灯的照射下,皮肤闪闪地发着光。脸皮肿胀下垂着,根本看不见两颗眼珠。而最让这张脸显得可怕的,是沾在脸上薄薄的一层红色的血迹。
怪物没有把门关上,慢慢走进屋子中间。孩子们吓得左躲右闪地往后退。
“你是谁?”吉斯壮着胆子问道。
怪物没有回答,还是继续往前走。它靠近婴儿床边,低头盯住婴儿看了好久。两个小兄弟猜不透它要干什么,只能从左右两边隔着一段距离,胆战心惊地看着死死盯住弟弟的怪物。
怪物伸出瘦骨嶙峋的双手摸了摸婴儿。
“啊!”兄弟俩小声惊叫了出来。怪物把手伸进小被子里,一把将婴儿抱了起来。它血糊糊的脸凑近婴儿的柔嫩的脸颊,看来要摩擦婴儿的脸颊似的。可是一转眼间怪物已经飞快地转过身,从门口一溜烟似的逃走了。
小兄弟两人吓得互相对看了好久。弟弟吉斯急得快哭出来了,哥哥瑞克也不知道该怎么办,犹豫了一会儿还是追了出去,快步冲到院子里。已经嚎啕大哭的吉斯,也边哭边跟着哥哥追了出去。
可是外头好像什么事情也没发生过,只听到微风轻轻吹过,刮得到处都是树叶的沙沙声,草丛里的虫鸣声此起彼伏,两人的脚步临近时,才停止了鸣叫。
外面的夜晚和平常没什么两样,两个幼童想到,也许只要在这里站一会儿,就知道刚才看到的一切原来只是一场梦,就像电影里的一个镜头一样。待会儿回到客厅一看,原来小弟弟还乖乖地躺在摇篮里睡得正香呢。
他们在家附近又转了转,才悄然回到客厅里,可是摇篮里还是空空的,小弟弟真的不见了。
吉斯又哭了起来,嘴里说着:“这可怎么办?这可怎么办?”
该怎么跟妈妈说呢?哥哥瑞克愣在那里,迷迷糊糊地想了半天。
七月十五日,洛杉矶警局搜查总部的会议室里,西德尼·巴敦斯组长站起身来,向白板走去。
“各位,近期发生的这桩案子令人震惊,情节十分离奇。两个星期内竟有五名婴儿被抢走,其中男孩女孩都有。婴儿有些取过名字,有些还没有。也就是说,一连五起案子中被抢走的全都是婴儿。我已经当了三十五年警察了,也许比诸位从警的年头都长。但是我也从没听说过如此离奇的案子。这桩案子的难度已经超过了我的经验所能处理的范围。我想,这些事很快便会传入媒体耳中,他们巴不得能发生这种事情,那样就能大肆报道一番了。想到这一点,我就忧心忡忡,甚至想休假一个月出去避风头。”
“就像白板上标示的那样,婴儿遭绑架的家庭分别位于史拉斯特路、奥克哈斯特街、山顶街、科德尔街、洛米塔斯大道,全都集中在比佛利山,这都是有钱人聚居的地区。然而至今为止,没有任何家庭接到过绑匪要求赎金的电话。”
“为什么五起案件全都发生在比佛利山?这是第一个疑问。为什么被抢走的都是未满月的婴儿?这是第二个问题。如果各位带过孩子就知道,照顾婴儿是最麻烦的事。如果换成我,至少也得挑五岁大的孩子下手吧。”
“另外,被抢走婴儿的家庭都是有钱人,但歹徒却从未提出过要赎金,这又是为什么?这是第三个待解之谜。”
“到目前为止,抢走婴儿的犯人没有任何音信,而被抢走的婴儿既没找回一个,也没有发现尸体。各位应该还记得吧,以前曾经也发生过几起婴儿遭抢夺的恐怖案件。但当时被害者遍及全美各地,而且没过多久,我们就发现了让人毛骨悚然的事实。是的,各位,就是那桩案子。凶手绑架婴儿的目的是把他们杀害后挖出内脏,再把毒品满满地塞进肚子里,让女人抱着这些孩子的尸体从机场闯关。”
“那真是魔鬼才能想出来的主意,但是这种走私方式已经行不通了,海关的人员全都知道了,那种手法只能用一次。现在所有的海关人员只要见到抱在怀里熟睡的婴儿,都会上前摸摸婴儿的手试试。”
“另外,婴儿的尸体极易腐烂,尤其在这个炎热的季节里,必须把孩子杀了之后立即使用才行。可是自从沃金森家的案子发生后,没有接到任何机场或者码头发现婴儿尸体的报告。”
“还有,各位,最让我们困惑的问题在于,被害者家属众口一词地表示,是一个头顶一根头发也没有的、满脸鲜血的怪物闯进家里来把婴儿抢走的。他们甚至像用催收债款时的表情认真告诉我们,那绝对不是面具,连血和皮肤都是真的,他们还能闻到明显的血腥味,以及皮肤腐烂时所特有的恶臭。”
“基于这个原因,我们现在也被迫充当起好莱坞三流恐怖片里的人物了。路易斯,你有什么要说的?”
组长说完后便坐回到椅子上。
“头儿,你忘了提恐怖小说家麦克·巴克雷惨死的案子了,我想,那个案子和本案之间有着明显的联系。”
“噢,对了!案子越来越复杂了。你们说,这一连串案子里的情节是不是和他的作品内容很相似?”
“是的!”莱恩说道,“巴克雷的遗作《比佛利山的吸血鬼》,讲的是出现在十七世纪罗马尼亚的一个叫做伊利莎白·巴托丽的女魔头,写了她从被封死的地下室里逃出来后,陆续对她怀恨在心的人采取报复行动的故事。由于死而复生的伊利莎白·巴托丽长期生活在黑牢里,因此身体十分瘦削,脸也变得很可怕。”
“说说看,怎么个可怕?”
“头顶的头发掉光了,满脸溃烂,总是被鲜血染得湿漉漉的。”
组长鼻子里哼了一声,苦笑着说:“果然如此。是和困扰着我们的怪物十分相像。”
“顺便提到的是,巴克雷还有一部作品叫做《魔鬼空间》,书中描写的是他作品中的人物出现在现实世界里,连续攻击了创作出自己的作家,以及几位作家的亲朋好友。这些情节也和本案完全雷同。因此我认为本案涉及这两个故事的全部内容。”
“荒唐!你是说,这一连串的案子是哪个狂热的巴克雷小说迷干的吗?”
“我看这是明摆着的,这种可能性值得探讨。”
“在《魔鬼空间》这本书中,犯人只袭击婴儿吗?”
“不,他袭击婴儿,但不只是针对婴儿。而《比佛利山的吸血鬼》书中的女魔头只袭击婴儿,把他们杀死后再吸干他们的血。”
“组长、莱恩,我想补充一件事。我想案件还应包括夏隆·穆尔失踪一事,她也是比佛利山卡洛塔街的住户。”
“说得对。”莱恩也说道,“包括夏隆在内的这七件案子,如果算在一起的话,七件中的六件都发生在比佛利山。”
“是的。而且另一件发生在格里菲斯,那里离好莱坞也很近。换句话说,这次的七件案子,全都发生在电影之都,而且其中还有更不可思议的巧合。”
莱恩从自己的位置站起来,向白板走了过去。
“各位请看,婴儿被抢走的五处现场,都像这里画着的一样。第一件是理查德·沃金森家,史拉斯特路。第二件是吉姆·贝兹家,奥克哈斯特街。第三件是赖瑞·霍华德家,希尔克雷斯街。第四件是奥利佛·巴雷特家,科德尔街。第五件是巴特·奥斯汀家,洛米塔斯大道。这五件案子的地点就是这样。”
“这里其实存在一个奇怪的巧合。除了五件案子都集中在比佛利山之外,还能发现另外的问题。那是什么呢?是他们的职业。各位,先说说理查德·沃金森。他是目前好莱坞顶尖的电影导演,他所拍摄的画面有完美的光线、超群的色彩组合,还有黑影,这些都获得专业人士的一致认可。连夏隆·穆尔这些明星的拍摄,都要指名非他不可。”
“接下来说说吉姆·贝兹,他是专业发型化妆师,也算好莱坞屈指可数的顶尖人物之一。然后,第三个是赖瑞·霍华德,他是舞台动作设计师,年纪已经很大了,这次被抢走的是他最小的孙子。曾经创作过不少杰出的音乐电影,算是好莱坞的传奇人物之一了。下面说说奥利佛·巴雷特,他离老年还有一段距离,但已经和霍华德齐名,也算是舞台美术的世界级大师之一了,年轻时以制作独创的舞台装置在业内享有盛名。”
“至于巴特·奥斯汀,毫无疑问他已经高龄了,而他的孙子这次被抢走。他在许多著名音乐剧中担任过舞台化妆师,对世界各地的民族特点都颇有研究,在选择符合作品需要的各种化妆方式上独具创意。”
“他们个个都有来头。怎么样?各位,你们也许从中发现什么了吧?是的,他们全是电影制作有关的人才。虽然年龄差距不小,但都算是一流的优秀人才。”
“而且,各位请注意,下面说到的问题非常重要。他们这些人都和正在拍摄的、由松崎玲王奈主演的《莎乐美》有关系。”
“现在我们试着把夏隆·穆尔和麦克·巴克雷也算来。可以看出,他们对于《莎乐美》来说,也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人物。夏隆·穆尔在片中和玲王奈共同担任主演,可以说是和她处于竞争关系的另一个女主角,而麦克·巴克雷曾经参与编写过《莎乐美》的剧本。于是我们可以发现,这一连串事件中涉及到的目标都是曾经,或者现在和《莎乐美》有关的人物。因此我们不得不考虑这桩案子和《莎乐美》有什么联系。”
“还有一件事想请各位注意。这是张比佛利山的地图。在这张地图上我们来看看被害人在比佛利山居住地的相互位置关系。史拉斯特路在这里,奥克哈斯特街在这里,希克雷斯、科德尔街在这里,洛米塔斯大道在这里。把夏隆·摩尔居住的卡洛塔街也算进来看看吧。”
“怎么样?大家可以看出,这些地点全部集中在东边了吧?比佛利山的东边有什么呢?对了!松崎玲王奈的家就在那里。六件案子全部发生在松崎玲王奈住所附近。”
12
七月十六日,比佛利山维蒙特街,时间是晚上十一点稍过。一辆福特金牛座轿车一个急刹车停在了路边,发动机熄火后,车内便传来一阵年轻女孩的窃笑声。顶灯突然亮了一下,马上又熄灭了。
可以听到车里两个人轻微的衣服摩擦声,车体还微微摇晃了一会儿。
车门突然打开了,有个年轻女孩跌跌撞撞地跳出车外。她长着褐色的皮肤,短裙下露出一双修长的细腿,是个黑人,是个漂亮的黑人美女。
黑色T恤前胸印着的麦当娜头像在月光下上下乱跳。女孩在寂静的街道上奔跑。从轿车里蹿出来的一个男人追着她跑。他是个白人,留着金色的短发。
男子身材很高大,几步就追上了前面那位较小的女孩。他从后面抱住她,被抱住的女孩子放荡地笑着,笑声和身后这片安静的住宅区显得十分不协调。女孩被放倒在草地上,四周的虫鸣声一下安静了下来。俩人仰面躺在草地上,呼吸声渐渐急促起来。黑暗中只见到女孩雪白的牙齿在动。
她的双手伸在头顶上,那姿势就像呼喊万岁一样,男子把她的手摁成这种模样。青年男子白色的脸紧贴在女孩浅黑色的皮肤上,他们轻轻地接了几次吻。两人的嘴唇紧挨着,相视而笑。
“我想我们一定很另类吧。”
“为什么?”
“我们的初吻选在有钱人聚居的比佛利山,自己却是一对穷光蛋。”
“而且我们的肤色也不同。”
“要不,我们的第一次做爱就选在环球制片厂吧?”
“度蜜月就选在贝茨大饭店。”
“那多好啊!简直就像是环球制片厂影片的首映式。我们干脆在好莱坞找间公寓住下来好了。”
然后,他认真地把嘴贴在女孩唇上。
“等等,这是什么?你旁边好像有个东西,别是狗屎吧?”
“哇!”女孩尖叫一声,上身坐了起来。
“什么,难道是有钱人家的狗在这里拉屎?”
慢慢地,喧闹的虫鸣声又恢复了。
“不管多有钱人家养的狗,拉出来的屎反正都是一样。嗯……这到底是什么东西?可比狗屎大多了,听说英国牧羊犬拉的屎有这么粗。要不,这不是狗屎,是大狗熊拉出来的?”男子说着,哈哈大笑起来,“这到底是什么?形状真奇怪,不但干巴巴,还硬邦邦的。”
“你说些什么呀!真讨厌,听了都恶心。”女孩站起来,搂住男子的身体。
“等等!那儿有根棍子,我把它拨到路灯底下去,我去把棍子捡来。”说着,年轻男子过去捡起棍子,回来后把棍子折成两段,轻轻地把那个东西夹起来。
“噢,这是什么?真够粗的。看来已经干透了,挺轻的。”
年轻男子夹着那个不知何物的东西往路灯方向走去。
“噢。”男子手上一抖,那个东西滚落到柏油路上。也许是沾上点儿泥的缘故,看上去显得黑糊糊的。总之,看来和两人原先估计的完全不同。
“这是什么?真奇怪,简直太奇怪了。哇——”女孩说着,身体吓得缩成一团。“像是个婴儿。没错!就是婴儿。怎么会在这里?真是婴儿尸体!”女孩尖声喊叫起来。
原来这个干巴巴的东西还真的是婴儿的尸体。但奇怪的是,婴儿的头和身子几乎要断开了,只剩一层皮连着。尸体脖子后面像被什么咬掉似的,缺了巴掌大的一块肉。
“别害怕!别害怕!茱莉,这里可是举世闻名的比佛利山。哪可能有那种东西扔在这里?你没看错吧?真是婴儿尸体吗?”
“真是婴儿的尸体,不会错的。你看,而且这么干巴巴的,也没有血。”
“不会是人偶吧?也许是塑料做的。”
“绝不是!不知道怎么回事,像是被吸干了血似的,简直就像吸血鬼干的事。”
“这到底出了什么事?难道洛杉矶的正中心出现吸血鬼了?”
“赶快报警吧?”
“可是我讨厌和警察打交道。”
“现在不是说这话的时候。”
“那好吧。”
七月十六日,比佛利山维蒙特街的路旁,有人发现了五名失踪婴儿中的一个,但是已经死亡多时了。从血型和其他特征断定,发现的正是巴特·奥斯汀失踪的孙女。
从尸体上可以发现,颈部后到背部为止的一块肉像是被挖走了,除此之外没有发现其他异常。尸体上既没有外伤也没有解剖过的痕迹,婴儿的内脏全部都在。死因推断是窒息引起的。
尸体的腐败情况不很严重,估计已经死亡三天左右了。而奥斯汀家的孩子被掳走,到今天也正好过去了三天。只是,令人费解的是,死后三天的尸体上竟然没有发现任何血迹。科学鉴定科的人员据此推断,也许是凶手把婴儿杀害后,还尽可能地抽干了尸体里的血,然后再抛尸灭寂。
13
美联社专属摄影师克里斯·费舍尔打算利用好不容易争取到的暑期休假出海度假。于七月二十日从雷东多海滩的船坞启程,独自一人驾驶刚买来的游艇向太平洋驶去。
他离开游艇码头是在上午十点。这天天气十分晴朗,一个人出海也没什么不安全。他在厨房里切了几片面包和火腿,抹上奶油,给自己准备好一份简单的午餐,然后打开啤酒瓶盖,来到甲板上,打算就着海水的气息美美地饱餐一顿。今天预定的目的地是圣克莱门岛。
海面上刮着顺风,风力不大不小,最适宜出海。连他这位初次航海的人,似乎也能操控得得心应手,天气好得几乎无可挑剔。唯独让人感觉不便的是逆光。
极目所至,一望无际的大海坦坦荡荡,既不见交通标志也看不到限速标牌,更没有什么公路巡警随时出现,有事没事地找麻烦。似乎可以随心所欲地自由驰骋,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常人也能轻松出海,已经是好多年以前的事了。因为大海正在承受着严重的污染,尤其是在近岸的海面上,可以看到大量令人匪夷所思的漂流物。这里也和洛杉矶的高速公路一样。一些不守规矩的人可以毫不在乎地往海里丢弃任何物品。
也许是海流的原因,这些漂浮物大都集中在一处地方,有时一个地方甚至攒下整整一辆卡车的木材。如果船上的螺旋桨撞上这些东西后马上便会变形。只能找人把船拖回码头,抬上岸后敲打木槌加以修复,那可就费劲了。
幸亏克里斯的船上没安装螺旋桨,即使如此,如果游艇撞上这些东西,窗体也会严重受损,甚至还会把船身戳出洞来。所以把船开到离岸较远的海域之前,驾驶都得十分谨慎。
克里斯双眼紧紧盯着航行的方向,绷紧神经注意观察着海面的漂流物。可是最让人难受的是逆光。看起来浪头显得黑糊糊的,很难以把漂流物和海浪区别开来。有时看见一团漂流物迎面扑来,急忙改变航向后,却发现只是形状不规则的海浪而已。要是神经太过敏感的话,一天中总得自己吓唬自己好多回。单独出海是最累人的事,这就算是其中之一了,可是无论如何有不能放松警惕让船横冲直撞。
眼前又看到前方有一团黑黝黝的东西了。他想,这也许又是波浪罢了,就继续放手往前开,没想到这次来的真是漂流物,他连忙转动舵轮闪避,但为时已晚,船体已经驶进了这对漂流物之间。
他唯一的祈望是千万别碰上木头了,如果漂浮的木头上还带着螺丝或钉子,船体受到的损伤会更严重。当然,真碰上木头的可能性也并不大,常见的也不过是泡沫箱、塑料袋、纸,还有杂志或海产品等货物。
咚!咚!不知什么东西撞击着船体。克里斯不由得暗暗吃了一惊。真倒霉!难道真撞上木头了?这艘船算起来下水刚第三次,难道要在我这艘崭新的船身上戳个洞?咚!咚!船身又接连撞了好几回,听声音像是有人敲门似的。
真是谁在敲门?克里斯的脑子里刚冒出这个念头,心头就缩紧了。可是一想,他随即又难为情地苦笑起来。他看了看四周,伟大的美洲大陆就在大海的远方,像一条弧线般地展示在眼前。除此之外就是三百六十度的海平面了。寒冷的海风夹带着海水的咸味迎面扑来,四顾茫茫,闻不到一丝生人味,天地间仿佛只有自己一个人。这种地方还会有谁来敲门?总不会是海妖吧?
克里斯吹起口哨。光是这样还不够,他又大声唱起歌,唱起自己喜欢的《彩虹那边的土地》那首歌。他扯开喉咙放声唱着,边唱边往船尾走去。这里已经远离陆地,大海呈现出一片蔚蓝色,他把手伸进海水里,手指也像要被染成蓝色似的,呈现出极富魅力的色彩。
这片蓝色的海面上,漂浮着一大片碎木板、泡沫塑料箱和塑料碎片等许多杂物。克里斯是摄影师,因此还上过几次战场。有一次,他为了拍到一位怀疑是恐怖分子头目的伊斯兰宗教激进派长老的照片,甚至在纽约冬天刺骨的寒风中,蹲在暗处整整守了两天两夜。他干这种偷偷摸摸的工作已经将近二十年了,所以比别人更向往自由,向往纯洁的海洋。可是一旦真的买了条船出海一看,梦想竟然破灭了一半,因为心目中日夜向往的大海已经脏得不堪入目了。
克里斯想到,世界到处都充满废物和垃圾。现在只有不多的空间里,或许还能找到一块净土了。连大海也一样。全地区的污染问题已经提出很久了,怎么至今见不到任何改善?甚至听说连南极下的初雪都带着酸性了。
这时他发现,混杂在模板碎片中,一个穿裙子的女孩尸体慢慢漂了过来,看起来像根棍子似的。她脸朝下漂浮着,右手伸开,像是用手敲过船身似的,指尖还不时轻轻触碰着船舷。
克里斯惊呆了,愣了一会儿才回过神来。他赶紧抄起救生艇上的船桨,拼命在甲板上往船尾跑去,想要追上漂远了的像是尸体的漂浮物。看起来虽然船走得慢,实际上速度也很快。他追到船尾时已经来不及了,眼看着那个可怕的漂浮物往船后的远处漂去了。
克里斯举着船桨呆立在船尾。看来,不管是在陆地还是大海上,一样都有人抛尸灭迹。他马上想到的是,如果取来厨房里的尼康相机,拍下照片就好了。
如果他不是个专业摄影师,也许只会在甲板上发一会儿呆,脑子里转念一想,也许刚才只是在做梦,或者是自己眼花了,看到的不过是橱窗的假人,马上便心安理得地继续航行了。可是,由于职业上的关系,克里斯拍摄过无数奇形怪状的景物。他知道,刚才见到的绝不是假人,一瞬间他便敏锐地认定了,浮游物呈现出有机物长期浸泡在水中才能产生的特殊形状,尸体上只残留着少许肌肉组织,几乎只剩下白骨一具了。
他急忙跑下船舱,抓起随时携带着的尼康相机跑回甲板。因为很难保证还能再追上那些漂浮物,因此他特地装上了长距镜头。装好后,他操作船帆,让船迅速调过头。然而他的游艇和那些装着螺旋桨的船不一样,不能做出急速的小转弯。想对准目标物迅速接近相当困难,何况克里斯只在周末偶尔出海游玩,航海技术还相当业余。幸亏船身改变方向后恰好赶上顺风,因此克里斯得以顺利地瞄准目标追了上去。
那个像是尸体的东西裹在一团漂流物中间在海流中飘荡,对他来说,多亏了这一大团漂流物目标物明显,这样他就能紧紧盯住目标追赶。
但是令他想不到的是,这一带海域正处于潮流交汇之处,集结成团的漂流物到了这里后边慢慢扩散开了。他花了很长时间试图寻找,但重新找到那团怀疑是尸体的东西并不简单。就算是克里斯十分自信,此刻也开始认为自己看花了眼。他一生中有过无数次恐怖的经历,还几次上过血雨腥风的战场。曾经亲眼见过各种形状吓人的尸体。有一次,他曾蹲坐在被恐怖炸弹炸死的人身边,看着尸体口中吐出的白色泡沫状呕吐物,连续拍摄了十多分钟照片。当时他太全神贯注了,根本忘记了害怕。然而时隔半年后,他所经历过的这个场景依然在梦中历历在目,让他好长时间在脑子里挥之不去。
刚才见到的东西,不会也是大脑里出现的恐怖经历产生的幻觉吧?在这个远离陆地的地方,怎么可能出现尸体?也许是太想制造出独家新闻的愿望使然吧?这大概是患上职业病了。
好吧,算了。再为这种事花工夫的话,太阳就要下山了。黑夜中航行对外行人来说很危险,而且今天是假日,我扬帆出海本来是为了把自己从工作中解放出来的。
当他正想调转船头离去时,突然一眼又见到了那块熟悉的布片。那是件棕色的上衣,由于被水浸湿了显得颜色较深,原来的颜色更浅些,也许应该接近米色。裙子的颜色也差不多。他尽量放慢船速,也考虑过放下救生艇去捞起来,但自由自己一人,这种行动危险太大了。他费尽辛苦终于让船靠近了那团可疑的东西。动手捞取之前他先拍摄了几张照片。
果然不是自己看花了眼。尸体在海水中浸泡得过久,看上去显得十分吓人。手上和脸上的皮肤以及身上的肉已经极度腐烂了,看上去就像熔化在锅底上的奶油,骨头已经剥离出来了。那些肉看似无数根线条,缠绕在骨头和浸泡着海水的布料上。头发也掉光了,头顶光溜溜的。
他花了几秒钟拍完照片,克里斯想把尸体——这已经毫无疑问——拖上甲板。但实际做起来也不容易。如果有人帮忙也许可以做到,但他用船桨把尸体捞到船边,使劲一拖,尸体就被海浪打碎了,眼看着在眼前化作一堆细屑散开去。他只能努力用船桨捞起烂糟糟的那件棕色上衣,因为上衣已经完全从尸体上脱落下来了。
他刚捞起那件吸足水分的沉甸甸的上衣,里头包裹着的白骨就啪啪地落进水里去了。克里斯的这个动作最终让这具尸体完全散了架。他把捞起的上衣丢在甲板上,心里觉得自己对此负有一定的责任。甚至后悔不去打捞是否会更好,但是想来想去也找不到这么做的理由。
这具支离破碎的尸体好像鱼饵似的散了开去,慢慢随着水流往远方漂去。这具尸体已经永远不可能再捞起来了。曾经时一个人的肉体,因为自己的不小心就这样消失了。
可是不这么做还能怎么办?偶然在茫茫的大海中遇见一具尸体,而且船上还只有自己一个人。除了拍几张照片外,自己还能做些什么?如果自己有妻子,而且带着她同行的话,也许她连自己把上衣捞上甲板都会反对的吧?
反正结果已经不能改变了,克里斯望着湿淋淋的上衣想到,也许得马上改变行程,返回雷东多比奇去吧……
14
整个美国的媒体被完全震惊了。克里斯所拍摄的照片通过美联社转发到全世界,不仅在美国,世界各国的报纸杂志都争相转载。有些报纸还在头版头条新闻中刊登了克里斯的彩色照片。
克里斯本来并不是以争抢独家新闻的目的拍摄这些照片的,因此这种结果完全出乎他的意外。拍摄完毕后,甚至还拿不定主意该不该继续往圣克莱门岛航行。
之所以全世界会引起如此轰动,是因为克里斯从海里捞起后带回来的上衣,经认定居然是夏隆·穆尔在电影《囚犯的权利》中穿过的那件衣服。因此克里斯所拍到的海中的那具支离破碎的尸体极可能就是夏隆·穆尔本人。这件一流女影星惨死之谜也成了好莱坞发生的、继娜塔莉·伍德游艇坠海溺毙时间以来的另一起巨大的丑闻。
媒体关注的焦点当然是给夏隆·穆尔连续寄给二十多封恐吓信的松崎玲王奈。从此以后,玲王奈已经不可能再把自己关在维蒙特街的住宅里了。
洛杉矶警局办公室里,路易斯对莱恩说:“以前跟踪她时,她去过马利纳海滨的游艇俱乐部,我想她在那个码头上可能有游艇。”
“应该是的,我们得好好调查一番再说吧。”
“我已经调查过了,俱乐部的名单里有松崎的名字。”
“太好了。这么一来,她……”
“是的。这说明如果她杀过人的话,完全有条件把尸体运到海上丢弃掉。”
莱恩点了点头,双手抱胸思考了一会儿。然后说道:“巴特·奥斯汀的孙女莉莎的尸体也在维蒙特街的一个草丛中发现了。”
路易斯重重地点了点头,一针见血地接着说道:“这个地点里玲王奈家步行只需十分钟左右。”
两人默不作声地思考着。
“脖子后面的肉完全被挖掉了,尸体里的血也被抽干了……路易斯,你相信所谓超自然现象吗?”
“不,我不相信。”路易斯摇了摇头回答道。
“我也不相信,但以后是不是会改变想法,这也说不准。这难道是什么古怪的新兴教派干的吗?不,我想不是的。是吸血鬼干的吗?也没准是。最可能的是玲王奈被什么吸血鬼附身了。”
“我忘了以前是听谁说过,还是在书上见过这种说法。作家在写出一本杰作的时候,一定有什么东西附着在身上。麦克·巴克雷所写的《比佛利山的吸血鬼》是一部罕见的杰作,也是他最后的遗作,同时也是他一生最好的作品。巴克雷无疑会因这本书而成为美国文学史上的传奇人物,大家都这么说。”
“你是说,吸血鬼附身在巴克雷身上了,是吗?”
“不,是伊利莎白·巴托丽附身了。我越来越觉得她附身在巴克雷身上了。如果这样的话,巴克雷死后她又转而附身在玲王奈身上,也就不足为奇了。”
莱恩苦笑着回答道:“这可不像你路易斯说的话。昨天晚上我和玲王奈的精神保健医生保罗·多利斯德尔通过电话,他说的话还比较现实。”
“他怎么说?”
“简单地说,他的看法是,这几桩连续发生的案件,会不会是对别人生育婴儿怀有强烈嫉妒心的人干的?”
“这么说,凶手是个女人?”
“是的。”
这次是路易斯双手抱胸想了半天。过了一会儿,他才说道:“这倒像是心理学家做出的很有见地的看法。但他的说法不能解释的事情还很多。首先,好几个人见过的,满脸是血的怪物如何解释?医生能有什么说明吗?还有婴儿脖子后面的肉被啃掉又怎么解释呢?”
“这倒是。”
“还有,恐怖小说作家为何被杀?又为何要砍掉他的头,盛在银盘里?这些如何解释?”
“我想,他会说,这一连串的案件应该都是同一个凶手干的。”
“能干出这种事的家伙,在全加州能有几个?这可不是普通的案件,所以才需要心理学家帮助分析。没想到他提出的意见,竟然像电视谈话节目里给那些夫人太太们提的建议,真让人不知道说什么好。”
“你认为他说的没什么新意?”
“这是谁都想得到的说法。”
“看来靠老一套吃饭的心理学家是靠不住了,那就看我们这些凭经验干事的警察了吧。”
“我看光凭经验干事还是解决不了问题。不过,我想这个案子应该会和毒品有关。没有毒品的刺激作用,人类是做不出这么残忍的行为的。”
“一开始就被恶魔缠身的人,也就不需要毒品的刺激了。”
“他干的事和恶魔有什么两样?不,比恶魔更可怕。这家伙到底是谁……”说到这里,路易斯又陷入了沉思,他接着说道,“瘾君子干的?也许是吧……但我总觉得事情没这么简单。如果是在毒品刺激下干的,应该会留下更多破绽才对。但凶手干的太迅速,也太漂亮了,几乎没有留下任何证据,甚至连一枚指纹都没留下。”
“鉴定人员说,也许是因为凶手指尖的皮肤病变所致。”
“噢不,即使这样,我还是觉得不是瘾君子干的。我觉得这似乎是我们从未见过的一种案件。”
“但是无论如何,我们一定得找玲王奈一趟,那个女人手里一定掌握着什么关键的证据。如果可能,我真想把她抓起来问问,但现在却找不到她了。”
“我打了一百次电话都没人接。今天又给维蒙特经纪公司打过电话,他们说,她已经到以色列排外景去了。”路易斯说,“换句话说,那座带着戴姆勒双排六缸轿车和游泳池的房子,现在正是空无一人。”说完,他意味深长地笑了笑。
15
维蒙特街松崎住宅门前站立着一个男子。时间已经过了半夜十二点。他把车停在远处,轻手轻脚地走到这里。他手上戴着黑色皮手套,手指握住大门的铁栏,轻轻晃了一下铁门,然后把脚轻轻踩在金属雕花上慢慢往上爬。
松崎家的门柱上,有一个东洋式的山门似的小屋顶,左右两扇金属门闭合的中间部分,上方还做了一些镂空设计,所以屋顶下形成一个三角形的缺口。他冲着这个缺口努力爬了进去。
好不容易才把头伸进去,他侧着身子先让肩膀通过,等身体也挤了过去再往下垂,呈头下脚上的姿势。然后再让下半身过去。当鞋子也过完时,他的头正对着地面。他保持这种姿势慢慢往下滑,最后双手着地,像体操选手后空翻一样,顺利地双脚落地站起身来。
刚才爬进门时多少会有一点声响,但他着地后以及在院子里走动时都悄无声息,似乎这门本事已经相当熟练了。
他压低身子跑过草坪,穿过游泳池旁,从棕榈树下闪了过去,跳上竖着两根白色圆柱的玄关台阶。
蹲下身子伸手试了试,确定大门已经上了锁,然后他又走下玄关台阶,睡着墙壁走了一圈。他继续压低姿势,把手伸向上方,从玄关旁边开始,一个一个确认每扇窗户是否关好,终于找到一扇没有关紧的窗户。
他小心翼翼避免发出声音,耐心地慢慢推开窗户。花了好几分钟时间,他才推开一个可容自己的身子进去的空隙。这次他先把脚伸了进去,再跳进室内。他让窗户开着,拿出随身携带的超小型手电,照亮前方的地板。
在手电筒的亮光下,可以看见黑白交错的花岗岩地板,这里正是玄关大厅的尽里头。大厅中间后面摆着一架钢琴,圆形大厅靠墙还摆着几套相当值钱,造型又很别致的沙发。看来这里是用来举行聚会的地方。他打开身边的一扇门,走近里面的黑暗中。原来这里是个走廊。走廊的地板也是花岗岩铺成的。石地板对他更方便,只要走路小心点儿,就不容易发出声响。
玲王奈应该到国外去拍外景了,但也许会有人看家。还不能太麻痹。
他慢慢走过走廊,打开每扇门看了看。还探进身子观察门里有没有什么奇怪的东西,但是看来这些房间全是用来留宿参加聚会的客人的,每间里摆设都很豪华,而且都附有单独的浴室和厕所。他想,如果玲王奈把这里卖出去,不必进行任何改装就可以开一家饭店了。
一楼没有一个房间像是玲王奈自己住的。这里还有一个可以容纳不少人的小剧场。剩下的就只有餐厅和厨房了。这么大的房子竟然只住一个人?他一边想着,一边上了走廊尽头的台阶。
到了二层,出现在眼前的是一个让普通人摸不清用途的房间,怎么看都像是在图书馆里头,一面墙上都是固定式书架,架上摆满了书。为了方便取到高处的书,下面还放着带着轮子的金属梯。
图书室并没有用门隔开,木地板上还摆着几把让人坐着看书的,想必十分舒服的躺椅和沙发。朝外突出的半圆形的飘窗下,还顺着墙摆放了一个半圆形的沙发。透过玻璃,可以看见窗帘缝隙中露出的屋外茂密的树丛。这样,只要人坐在窗下的沙发上翻开书,光线正好能从身后照进来。
在超小型手电的照射下,他迅速穿过图书室往里面走去。他也检查过二楼走廊边的各个房间。宽大的更衣室、专门摆放鞋子的房间、专门收集海报的房间都一一看过了。他沿着走廊往前走,当他打开最里面那间房间的门时,不由得发出一小声的惊叫。因为这里和看过的所有房间完全不同。
不管怎么说,刚才看过的房间都整理得井井有条,而且都打扫得很干净。但这个房间却像是一位不拘小节的艺术家的工作室,或者放置道具的大仓库,不但凌乱不堪,而且积满了灰尘。房间里能看到堆积如山的假人,从脸上的涂料已经脱落的古代人偶,到像是最近制作出的崭新的人偶,品种十分齐全,连靠墙的架子上也满满地排列着许多小假人。一些大型的人偶就排在下方的架子上,而几乎和真人一般大的更大的人偶就直接摆放在地上。他蹑手蹑脚地走进房间,轻轻把身后的门关了起来。
房间中央摆着一张巨大的桌子,桌子上也密密麻麻地摆满了人偶。
作为一个非法入侵者,原本应该尽量避免出声,但让他忍不住发出尖叫,是因为他看见了如此数量众多的人偶。但是原因还不仅于此。他发现,摆放在桌子上的人偶,几乎个个样子都不寻常。看来,桌子大概是用来当工作台使用的,而且很像厨房里使用的调理台。就像鱼在砧板上被切成两段一样,摆在这里的人偶头颅全都被从躯干上揪下来了。桌子上的几十个任由无一例外地都成为这种不明意图的残杀目标。奇异之处不仅如此,工作台上人偶的脸全都被涂成了红红的颜色。
他吓了一跳,呆呆地站立着,然后好像突然想起什么似的猛一转身,用手电筒照向排列在身后架子上那一大排人偶的脸。他战战兢兢地靠近架子,边走边用灯光一个一个地照了一遍。由于光线太暗,他刚刚竟然没有发现,其实无论是昂贵的古代人偶,还是新制作出的假人,脸上的颜色都和工作台上的一样,全都被涂成了红色。看来这些人偶的拥有者在对待这些人偶的处置方式上显然有悖于常规。
他在房间里慢慢走了一圈,仔细端详过架子上的每个角落。他发现,虽然不是全部,但绝大多数人偶的脸上都被涂成了红色。经过进一步检查他又察觉,脸被涂成红色的人偶呈现一定的规律。凡是脸上出现伤痕的,年代久远的人偶会被优先涂上红色,而被涂上红色的新人偶基本上却是完好无损的。不过,脸上的颜料已经基本剥落的旧人偶,以及虽然还很新,但眼和鼻子上出现较大伤痕的人偶毫无例外地一律涂成红色。这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他还发现一个规律,新人偶中凡是脸上涂成红色的,事先全被某种锐器刮伤过脸颊或者额头。
玲王奈房间里安装的架子,几乎就是展示在黑暗空间里的一家奇怪而又残酷的博物馆。在他手电筒极小的光圈中,一个个奇形怪状的人偶在灯光下陆续出现后又消失了。人偶中还有几个双手被高绑在头上,吊在架子垂下来的绳索上,也有双手被反绑在身后的。另外,一个角落里还排列着几个受过严刑拷打的人偶。不知为什么,这些人偶反而没被涂上红色颜料。玲王奈的心理异常不禁让他从心里冒出一股凉气。
在一个架子的角落里,摆着许多洋娃娃似的小人偶,其中旧的新的都有。既有穿着破破烂烂的黑衣服,样子挺难看的婴儿人偶,也有面孔光洁的崭新的婴儿人偶。而最引人注意的是,这些人偶显然都遭受过人为的摧残,脑袋被拧掉,身子被割开,脸上涂着红颜料的比比皆是。在这个房间里,不分男女老幼的大量人偶都曾经收到过摧残和损害,几乎成了一个大量虐杀人偶的屠宰场。这绝不是一个神经健全的人干出的事。
他拿起一个看来四肢都还健全的婴儿人偶,捏了一下它的肚子,人偶居然发出了“妈妈”的哭喊声。
他吓了一跳。这里是比佛利山的尽头,平时很少有车辆经过,四周一片寂静。人偶发出的叫声虽然不大,但在这万籁俱寂的夜里,听起来还是很刺耳。
手里的人偶不停地喊叫着妈妈,停一会儿就会再喊一次,老是反反复复地叫个不停。他不禁焦躁起来,急于想让声音停下,于是便在人偶的身上乱捏乱按,但声音非但没有停下来,反而越叫越欢了。他怒火中烧,忍不住用拳头狠狠地捶了一下人偶的身子。
由于动作过猛,他的胳膊肘碰到了架子,架子上的人偶轰然滚落到地上来。其中的一个人偶在地上也喊叫起妈妈来。两个人偶争先恐后地大声喊妈妈,玲王奈的家里一时热闹了起来。
这时,他的身边突然发出一声巨响,同时火光一闪,房间里顿时亮得如同白昼。只见架子的一角突然飞了出去,许多人偶一股脑儿带着声音掉落到地上。声音响过之后,房间里又恢复了寂静。他感觉耳朵里嗡地响了一声,接着,房间又回到黑暗中。只听见两个婴儿人偶还在争先恐后地喊叫着妈妈:“妈妈,妈妈,妈妈,妈妈……”
只见一个细高个的黑色人影闪身进到屋里,两手向前伸直,手里举着一把银光闪闪的东西,刚才的巨大声响就是从这里发出的。惊吓之下,男人四脚朝天地跌坐在地上。
“不许动!”女人的声音在叫喊着。
“等等,别开枪!”男人坐在地上惊叫起来,“别误会!我不是坏人!”
说着他把手伸进屁股兜里掏出一样东西说道:“我是洛杉矶警局的……”
他高举着挂在皮带上的警徽给对方看。突然,来人手上的枪口喷出一团火星,警徽被打得不知飞到哪个黑暗的角落去了。
女人慢慢地、一个字一个字地咬着牙说道:“再说一遍,不许动!”
男子慌忙在地上高举着双手说:“嗨,我们是第二次见面了。我是安东尼·路易斯警官。你忘了吧?前天我们还在门口见过面。我刚才让你看过警徽了吧?”
“我什么都没看见。我见到的,只是一个非法闯入我家的歹徒。”
“对不起,十分抱歉,松崎小姐。我以为你到以色列去了呢,因为你的经纪人这么告诉我。”
“我改变行程了。因为我察觉到有个小偷想闯进我家来。”
“你手上拿的是马格南44型手枪吧,那玩意儿不适合女孩子用。要是打中了人,对方必死无疑了,拿在手里实在太危险了。”
“你说得对。我只要连开三枪,手指根就麻木了,手一抖也许就能走火的。只要两天没摸枪手就会痒,我最拿手的就是射击和开快车了。不过,这把枪我还真打不准。小偷先生,世界上没有绝对安全的枪。你该明白,如果之中一枪就死还算是走运的了。”
路易斯咧嘴装出一丝微笑,说道:“你不会真想杀了我吧?”
“站起来!”玲王奈警惕地双手握枪,晃了晃枪口命令道。
“喂喂!可别这样。杀了警察你就麻烦了。”
“在这个国家里,打死擅闯民宅草坪的人都不犯法。你以为你现在待的地方是哪儿?”
“真抱歉,我不是已经向你道过谦了吗?”路易斯的声音认真了起来,“你已经知道我的身份了,我们已经向对方说明一切了。”
“你身上带着录音机吗?我什么都没听到,什么都没看见,我只是因为害怕而开枪射击深夜床进我房间的歹徒而已。”
“你昏了头吧?你应该清楚自己在干什么。我是警察!难道你竟敢开枪射杀警察?!”
“我无法识别你是不是警察,因为瞬间难以判断。”
“那个警徽呢?”
“开枪击毙你之后我才发现的。我虽然失手杀死警察,你我两人谁的过失大,陪审团自由公断。”
“可恶!杀了我对你有什么好处?”
“别人得到的好处,你是绝对不会知道的!给我站起来,退到墙边,手别放下!”
路易斯只好慢慢往后退,此外他也没有其他选择。玲王奈依然手里握着枪,在两个不停叫唤着的婴儿人偶旁边蹲了下来,她伸手拾起人偶,不知按了按什么地方,两个人偶便停止了叫唤。
路易斯战战兢兢地慢慢退到一个架子边上,抬头一看,架子上满满地排列着涂得通红的人偶,有些人偶的脖子上还吊着线。玲王奈一步步朝他逼近了,从右边的架子上头迅速拿起一个什么,放进自己后面的裤兜里。因为光线太暗,路易斯根本看不清她拿走的是什么。
“你想要个小孩。对吧?”路易斯说,“而且非常想要,非常渴望地想要。”
玲王奈没有回答,只是默默地逼近了他。
“因为你的愿望无法实现,所以才收集了那么多人偶。”
“噢,是的。那又怎么样?老兄。”
“松崎小姐,你不正常,你有病了。必须尽快接受治疗,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接受治疗?我已经看过精神科医生了。还能怎么办?住院?穿紧身衣?绑在病床上注射胰岛素?开什么玩笑!我才不想去!”
路易斯的后背重重地撞到墙上。
“手就这么举着别动,放下来就死定了。OK,我倒想陪你聊聊天。那么,你的结论呢?”
“你痛恨能生育孩子的女人。”
“哎呀,我怎么不知道?接着说。”
“所以你把熟人家的孩子一个个抢走了。”
黑暗中,玲王奈的样子似乎很认真。“说呀,我把那些孩子怎么了?”
“只要看看这些人偶就一目了然了。你就是个虐待狂,而且病得不轻。再这么下去你都能打破吉尼斯纪录了。你的人生阅历我不清楚,但我完全可以确定,你精神上一定极度压抑。像你这样的罪犯美国从前也有过。他们无一不是头脑冷静、学识丰富、外表体面的人,但却是精神病患者。”
啪!震撼夜空的巨响再次传来,房间里猛地一亮,破碎的木片飞溅在路易斯旁边的墙上又被高高地反弹了起来。他惊叫着把双手举得更高了。
“好了好了!千万别开枪!”
玲王奈按了一下墙壁上的开关,屋里的灯亮了一盏,房间里散发出一丝阴暗昏黄的灯光。路易斯这才近距离地看清女影星的脸了。惊魂未定之中,路易斯甚至产生了一种错觉,感觉自己是否身处哪部动作片里的一个场面。
“很好,很好嘛!这才是真正的警察。长得还挺帅嘛。”玲王奈边说边向他慢慢靠近。路易斯的背已经抵在墙上,已经无法再退了。
当她几乎靠近路易斯的鼻尖时,突然飞快地把握着的马格南44型手枪顶住了路易斯的颈动脉,枪管已经深深地戳进了他的脖子。
“哇!好烫!”他大叫了一声。枪管的前端还很烫人,但是玲王奈就像根本没听见一样。
“把手再举高点儿!”她冷冷地喝道。手枪依然死死抵住他的脖子。她伸出左手,摸了摸路易斯的前胸。
“确实很帅,但我不喜欢帅哥。对了,我想起来了,我还没吻过戴眼镜的男人呢。手别放下!”
玲王奈发出严厉的吆喝,伸手解开了路易斯衬衫的一颗扣子,然后把食指和中指伸进衬衫里,用指背轻轻触碰了一下他的胸部。
路易斯吓了一跳。这时玲王奈的手指已经抽回去了,但她的脸却慢慢朝路易斯凑了过来。
她出神地微微张开嘴唇,咧了咧嘴,露出满口白牙笑了笑。玲王奈充满诱惑的眼神死死地盯着他,露出恶魔般冰冷的笑容。
“你有太太吗?”
“不,我还没结婚……”
路易斯还没回答完,玲王奈的嘴唇已经贴在了他的唇上,重重地吻了一口。顿时,俩人的牙碰在了一起。顶在路易斯脖子上的手枪依然发烫,但他的心却剧烈地跳了起来,甚至怀疑自己身处梦中。可是紧接着他感到左手腕有些异常。这到底是为什么?他还来不及想时,右手腕上也出现了相同的感觉。
玲王奈的身子很快离开路易斯,但在他的意识里,和这位著名影星接过吻的兴奋并没有消失,仿佛还深深陶醉在余韵当中。
玲王奈双手把枪抱在胸前,缩了缩身子,右手的食指还扣在扳机上。女影星出于什么原因才做出这种姿势,路易斯怎么也猜不着。他呆呆地看着对方,好久也没动一动。
女影星抬起头,露出满脸的笑容,接着,仿佛笑得受不了了似的弯下腰,咯咯地放声大笑起来。
由于刚才一直瞄准自己的手枪已经指向别处,路易斯想放下高举着的手,但是这时却放不下了,只觉得根本无法动弹,只听见手腕上咯啷咯啷地响着。他这才发现,自己的双手被牢牢固定在头顶了。原来,他的两只手腕被手铐紧紧铐住了。由于他戴着手套,所以感觉并不灵敏,而且手铐已经被绕过墙上的灯具的金属支架了。支架上的电灯安得相当高,所以想把手抬高绕过电灯放下来,其实并不容易。
他这才终于明白玲王奈放声大笑的原因。
“这个姿势不错,警察先生。我会开枪打死你后再哭着报警。我会告诉他们,我根本不知道你是警察,因为深夜突然撞见闯进自己家的陌生男子,没有哪个女人会以为进来的是警察吧?我的解释很自然,所有美国人都能认同。你就等死吧!”
玲王奈的脸上突然收起了笑容,露出一副严肃的表情自言自语地说道:“开枪距离别太近了。万一衣服上留下焦痕,马上就能知道我是抵近开的枪。”
玲王奈脸上露出阴险的微笑,同时小心地往后退了几步。
“让你最后开开眼界,见识一下我的枪法吧。也算是送你去见上帝的礼物。”
玲王奈退到另一端的墙角,然后猫下腰,右手手指抠在扳机上,大拇指慢慢把撞针拉开,接着举起枪,左手按在枪把上。这款马格南44型手枪即使不拉开撞针也能射击,但把撞针拉开后比较可以减少振动,提高命中率。
“别开枪!杀死警官要判死刑的!”路易斯大声喊叫。
“废话少说!我已解释过了。”玲王奈也大声叫道。她的声音听起来有点发抖。路易斯想,她很紧张,这回是来真的了。他也慌了。
“我还有老婆孩子呢!”
“骗人,刚才不是告诉我你还没结婚吗?”
话音未落,只见马格南手枪的枪管喷出一团火,路易斯的肚子一阵灼热,像是被熨斗烫过似的。身后的板壁裂开一道缝,裂口向上翘了起来,几乎碰到路易斯高举着的手腕。路易斯知道,衬衣上已经渗满了血。这女人疯了!他想道,她真想慢慢把我折磨死,刚刚明明瞄的是心脏,却故意打偏了。
死亡的恐惧迅速传遍路易斯的全身,他的双腿开始发抖,全身被汗湿透了,汗水从太阳穴上大颗大颗地滴了下来。
“求求你,我想你道歉,别杀我。现在还来得及,请冷静!杀了我一切都无法挽回了。”
“这一枪打偏了,算你走运。这回得再靠近点儿。不能再失手了。”玲王奈说着靠近了几步。嘴里虽然说着狠话,但听得出她的声音在微微颤抖。
两人离得只有几步了,玲王奈像在执行枪决似的站着,又摆好开枪的姿势。但是枪口一直抖动,无法对准目标。
“这个该死的女人!你连盖世太保也不如!最狠毒的虐待狂!见鬼去吧!”
枪口又喷出火来,强烈的后坐力让玲王奈手中的枪跳了起来。
路易斯忍着剧痛大叫起来。墙壁上的碎片在他耳边飞过,碎片击中了他的脖子和脸颊。这发子弹擦过路易斯的小臂,擦伤了一块皮。
一阵钻心的疼痛袭来,鲜血又染红了衬衣。
抑制不住的怒气让路易斯高声骂了起来:“这回满意了吧?你这个虐待狂!疯子!不可救药的女人!”
“还是瞄不准,又打偏了。马格南手枪女人还是用不惯。已经打过五发了,最后只剩一发,可不能再打偏了。这发子弹只能留着近点儿打了。”
说着,玲王奈走到里路易斯两码的距离。路易斯拼命用脚乱踢,焦急地想把玲王奈的手枪踢掉,但还是够不着。玲王奈用枪对准了路易斯的心脏,拉开架势做出要开枪的样子。枪口还在微微抖动。但是由于距离太近,几乎伸腿就能够着,就算是没有拿过枪的孩子,估计也不会打偏了。
玲王奈的样子十分可怕,肩膀剧烈地抖动着,她俯身把脸朝着地下,抬起头时满脸已经涨得通红,急促地喘着气。仔细一看,她的手和脚都在瑟瑟发抖。
疯子!这个女人是十足的疯子,路易斯心里想到。魔鬼给了她美貌的容颜,正像食虫植物分泌出的诱人的蜜露。
玲王奈拿着枪的手慢慢垂了下来,像豹子似的猛扑向路易斯。她把指甲放在他的脖子上,纤细的手指在路易斯被子弹击中的伤口处轻摸。她的手指沾上了一点儿血,玲王奈又把沾血的手指伸进嘴里舔舐起来。
路易斯毛骨悚然,耳边传来玲王奈急促的呼吸声。她用一只手缠住他的脖子,黑色妖艳的眼珠直瞪瞪地翻着白眼,嘴唇微微张开,露出她的白牙和舌尖。
纳粹德国的国家秘密警察组织。一九三三年由戈林创建,镇压反纳粹运动、共产党和犹太人。
她的黑眼球又回到眼眶里,她一边喘息,一边露出微笑,瞪大眼睛盯着路易斯。她那双眼睛太迷人了,路易斯想道。那双眼里显然以眼前这位警察的恐惧为乐。
“够了……该想想将来怎么对人解释吧……这该死的焦痕。”
说着,玲王奈把枪口抵在路易斯的耳朵上。路易斯惨叫了起来,因为枪口发烫,烫得他要跳起来了。她另一只手搂住了路易斯的脑袋,把枪口顶得紧紧的。
“……话怎么说还不是随我的便……”
她呼出的热气伴随着自言自语声从路易斯的耳畔传来。她的喘息越来越厉害。路易斯清楚地听见了撞针被拉开的声音,因为就在耳边,所以这个声音通过颅骨听得很清楚。他已经意识到,自己就要离开人世了。
“永别了,警察先生!”
说着,玲王奈的眼睛又翻成白眼。扳机上的手指已经慢慢扣紧了。
“哇!”路易斯终于吓得尖叫起来。
只听“啪”的一声传来!不过,路易斯听到的却是从颅骨边传来的扳机敲击空弹匣的声音。枪里居然没有子弹!
路易斯惊吓得腿一软,几乎昏了过去。他脑子里飞快地闪过一个念头——我得救了!这时他发现玲王奈已经直挺挺地倒在地上,枪也滚落在一边,她的身子一动也不动。路易斯仔细一看,玲王奈那双穿着长裤和拖鞋的双腿正在痉挛地抽搐着。路易斯这才发现,自己的脚底下,恐惧的汗水让地板湿了一大片,豆大的汗珠还在不停地往下滴。
这个疯女人干的事越来越让人看不懂了,她到底在干什么?路易斯仔细一看,她的痉挛已经蔓延到全身了,身体不时地剧烈抽搐着。现在还不快逃?他正考虑如何逃脱的时候,地上的玲王奈突然一翻身跳了起来。
路易斯又猛地吓了一跳,他发现,玲王奈的脸整个扭曲了,洁白的肌肤变得通红,眼皮肿胀得鼓了起来。她俯身捡起手枪,一只手挡着脸,似乎不想让人看见自己的这副模样。
“咔”地一声,像是什么小小的金属片掉落在地上。
“给我滚!”她简短地命令道。说完她扭身打开旁边的门,消失在隔壁的屋子里。路易斯朝地下一看,一把小小的钥匙掉落在地上,像是手铐上的钥匙。
他使劲伸长脚尖,希望能够得到钥匙,但努力了半天却还是够不着。他只好倒转身子,把全身的重量撑在吊着的双手上,伸出一条腿往上钩住架子,把身体慢慢抬高,费了好大力气,终于才把铐着的双手从灯具上方绕了过来,然后再用双手抓住支架,放低双腿跃下地来。
他迅速捡起地上的钥匙打开手铐。脱掉手套后查看了自己胳膊和肚子的伤口。虽然伤口烧灼般地疼痛着,但幸亏只是擦破一层皮,没有伤及深处。伤口的血已经止住了,但脖子和太阳穴的烫伤还在火辣辣地痛。
他往地板的角落扫了一眼,找到了被开枪打落的警徽,把它捡了起来。警徽上还留有子弹击中过的痕迹,但还没被打出一个洞。路易斯把它放进口袋,心里涌起了对玲王奈强烈的仇恨。他暗暗发誓,绝不能放过这个疯子,必须让她受到应有的惩罚。
路易斯离开这间人偶的刑场,走过走廊,穿过图书室下了楼梯,快步从一楼的走廊回到玄关大厅。他还从进来的窗户爬了出去,按原样关好窗户后,沿着进来时的路径回到院子里。
他一溜小跑,穿过游泳池边的草坪,像进来时一样利落地翻过入口的铁门。这种狼狈的败退方式是他当初完全没有想到的,心里暗暗后悔,不该听说玲王奈已经离家后,脑子一热就起了冒险的念头。但此行也不算一无所获,让他见识到了这位著名女影星不为人知的另一面。看来这个女人果然有问题。
关上门,回到自己的卧室,玲王奈跪在床边,把头伏在床上,伸手从裤子兜里取出一样东西——那是把沾上血的冰锥。她把它塞进了枕头下。
坐在柏油路旁的石头上,路易斯足足休息了十分钟才站起来,有气无力地朝自己停在维蒙特街边的车子走了过去。这时,从身后传来一阵马达的轰鸣声。他回头一看,刚才他爬出来的那扇大铁门正在慢慢打开,但很快又停住了,只留下一道仅容一辆小卧车通过的通道。
路易斯刚放下的心又紧张起来,难道玲王奈要追出来了?他赶紧闪身邻家门柱的阴影里。现在他只要一提玲王奈的名字,浑身马上害怕得直打哆嗦。
看来路易斯的处理方式还算是明智的,因为他清楚地看见,有一头怪物从那道门缝里缓缓走了出来。
怪物的上身穿着一件黑色的破烂衣服,下面穿着路易斯刚才亲眼见到过的黑色长裤。这身衣服倒算不了什么,最古怪的是那张脸。头上一根头发也没有,只在头两侧留着长毛。当怪物从松崎家围墙边的路灯下走过时,路易斯真真切切地看到,她的脸上沾满了湿漉漉的血,她的头上不但净是血,而且还肿得很大,完全变形了。
“难道这就是那个松崎玲王奈?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怎么会是这副样子……”路易斯从暗处看着,不由得心里嘀咕了起来。路易斯小心地走在道路上,蹑手蹑脚地跟在怪物的后头。
怪物的双腿看起来硬邦邦的,膝盖弯不起来,只能迈着机器人似的僵硬的步伐,在黑暗中顺着维蒙特街往坡下走去。看上去不但怪物的膝盖无法弯曲,路易斯还注意到,不但她的胳膊不能活动,手臂也摆动不起来。路易斯怀疑道:难道眼前走过的是个神经病患者?可是显然又和见过的神经病人不同,身上散发着一股浓重的毒品的气味。这究竟是怎么回事?看来丢失了婴儿的亲属们提供的线索是真的,还真有一个脸上烂糊糊,满身鲜血的怪物,自己今天终于亲眼见到了,而且这个怪物看来不是别人,正式松崎玲王奈扮的。
维蒙特街的上空挂着一轮明月,四周的虫鸣声又响起来了。可是,和这种美好的夜景极不协调的是,这里竟有个奇怪的人影在夜色中出没。路易斯一边跟踪,心里一边想到,夜幕下的洛杉矶也许早就成了这种不可思议的怪物的藏身之处了。维蒙特街的治安还不算差,但洛杉矶市里的许多居民因为惧怕危险,早就不敢在夜晚外出了。即使非得出去不可,也尽量不离开车子一步。正因为如此,所以也没什么人有机会能和这位化装成怪物的大明星迎面相遇了。深夜她完全可以大摇大摆地出来四处走动。而维蒙特街就更偏僻了,平常别说有人走过,就连车子也见不到几辆。
她在一个树丛旁拐了一个弯,前方听着一辆很不起眼的黑色小轿车。
“糟了,她要上车走了。”路易斯的位置离那辆车子还很远。
玲王奈打开车门,没开顶灯,马上便发动了车子。路易斯往前跑了几步,至少想看清车牌,但车后的尾灯没有开。车子很快开走了,只留下路易斯呆立在黑暗中。精神松弛下来后,被玲王奈击中的伤口和枪管烫伤的几处地方又开始隐隐疼起来。他远远地望见,那辆小轿车开出好远后,才打开大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