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之鹤 第十一章
想不到从“江户千代纸”出来雨已经停了。吉敷将纸鹤肚子里的空气挤压出去,折好想放进口袋,却发现不管哪个口袋都放不下纸鹤。
“我来收着吧。”悟伸出右手。
悟穿着防雨材料制成的夹克衫,左右胸前各有两个带拉锁的口袋,下面还有个“L”形的口袋。悟慢慢地将纸鹤放了进去。
“我们现在去哪儿?”悟问了一句。
“再去一趟‘升角’。”吉敷说。
由于雨停了不用撑伞,两个人不知不觉地加快了脚步。过了桥,走过坡道,穿过商店街,马上就到了烤肉店。站在烤肉店门前,吉敷看了看手表。
“我们计算一下时间吧。”吉敷看准了时间,连秒针的位置都记住了,然后说,“走吧。”
案件发生在夜里,且昭岛义明呈醉酒状态,又没有什么要紧的事情要办。昭岛自己也说过,这段路是慢慢走过去的。于是两人放慢速度,肩并肩地走着。
“昭岛先生平时是不是走路很快?”吉敷挥着手中的伞,问悟。
“养父没说过,我只知道养父酒量很好。不过他说那天晚上是慢慢走的。”
“途中有没有休息过?”
“没听说过。”
稻冢站出现在眼前,左侧就是站前派出所。案发当夜十二点二十分,敏子就是跑来这里报案的。可能是雨停了的原因,街上出现了稀稀落落的行人。
车站前面的路面上积着一滩雨水,亮晶晶的。一辆出租车开过,溅起水花,吉敷躲闪着,吃惊于这么一座小城里居然也有出租车。
走过站前有几家店铺的街道,两人拐向右边,向天桥走去,被雨淋湿的水泥台阶已经干了。
吉敷慢慢走上台阶,无论是旅行还是在东京工作,都从来没以这样的速度走过路。
上到桥顶,又来到刚才和悟一起站过得地方。四周还是没有一个人影。吉敷抬头看了看煤矸山,然后低头看了一眼手表。
“六分十秒。”吉敷说。
“哦。”悟应道。
“超过五分钟,是不是走得太慢了啊?”
“应该就是这个速度吧。”悟发表自己的见解。
“昭岛先生是十一点十三分离开‘升角’的,加上路上的六分钟,到这里的时间应该是十一点十九分。”
说着吉敷上半身前倾,头贴近铁丝网,向天桥下面望去。
“然后在这里看到了你,在十一点十九分……”
吉敷重新站好,双臂交抱,朝煤矸山望去。
“调查案件的原委,寻访目击证人,寻找动机,询问被害者——破案通常都是这个过程,但在这个案子上却行不通。”吉敷说,“不仅没有任何痕迹,实际上,现场已经变成了空地,人们对那件事的记忆也逐渐消失。这些事情早在二十六年前就该做了,却因为罪犯自首,没有了调查的必要。但还存在一个疑点没有查清,那就是这里……”
“是吗?”
“嗯。”吉敷用力点了点头,“这是警察办案的惯例。平常无论发生什么案件,都要遵循这个调查过程,何况是一桩杀人案。不那样做就是失职,这就是刑警的工作。”
“在乡下也这样吗?”
“当然。”吉敷说,“但有一个细节他们没有调查,还是这桩案件的一个重要环节。”
“什么?”
“现在必须要调查这件事,其他的都不用再查了,只有这件事,必须查清。”
“到底是什么事呢?”
“就是你。”
“我?”
吉敷转过头看着悟说道:“是的,在二十六年前调查中,你是一个盲点。法庭审判时你在场吗?”
“不在。”
吉敷点点头:“对,你成了透明人,可你才是解开真相的钥匙。”
接着吉敷的视线又回到了煤矸山。
“嗯……”悟低下头,思考着,“可具体该怎么做呢?……”
“你……现在你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吉敷反问悟。
“证明养父是无罪的,为养父洗清冤屈。”
“从物理层面分析,昭岛义明确实并没有杀害河田家的三个女人。只要证明案发时他不在现场就可以了。”
“是要找到他不在现场的证据,对吗?”
“对,不在现场的证据。仅仅案发时不在现场还不行,犯罪的时间段很重要,需要他整个时间段都不在的证据。”吉敷说,“这就是这桩案子的重点。”
“嗯……那该怎么办才好呢?”
悟右手摸着头,思考着,但好像并没有什么想法。
“最好先证明河田家三个人的被害时间是‘将近十一点十三分’这一点。因为这个时间昭岛先生在‘升角’,‘升角’负责收钱的服务员可以证明。这之前昭岛先生一直坐在吧台,有店里的男服务员证明。这样一来,就可以完全证明昭岛先生不在现场了。是确确实实的证据。”
“这样,就可以了吗……”
“还不行……”吉敷马上否认道,“而且这一点几乎无法证明。因为昭岛先生自首了,因此,三名被害者的真正死亡时间并没有经过法医认定。只知道一个大概时间,可能存在一到两个小时的误差。时间段跨度非常大,能将昭岛先生在‘升角’喝酒,以及出来以后的活动时间全部包括。也就是说,这一段全部是犯罪时间。”
“嗯……”
“因为犯人自首了,犯罪时间只要由他认定就可以了。不需要经法医鉴定,确定一个具体时间。”
“嗯……这样一来,确实很难。”
“虽然很难,但肯定有办法。”吉敷说。
“真的有办法吗?”
悟看着吉敷问道,吉敷则望着煤矸山。
“有,那就是‘你’!”
“我……”
“通过刚才的实地实验,案件当晚昭岛先生应该是在十一点十九分左右走上这座天桥的,对吧?”
“是的……”
“接着他马上就发现了你,对吗?”
“是的,没错。”
“因此,发现你的时间应该也是十一点十九分左右,对吗?”
“对。”
“只要证明这一点就可以了。”吉敷转过头看着悟说道。
“只要证明养父看到我的时间是十一点十九分吗?”
“是的。”
悟思考了一会儿。
“这样——”
“这样就可以证明昭岛先生案发时不在案发现场了。为什么?因为那时你已经躺在铁轨中间,包着你的布上沾有三名死者的血迹。由此可以断定,那时河田家的三个女人已经被杀,对吗?也就是说,三人的死亡时间在‘十一点十九分之前’。”
吉敷看着悟的脸说道,悟表示认同地点了点头。
“对……”
“而‘十一点十九分之前’,昭岛先生坐在‘升角’的吧台边喝酒,不可能杀死河田家的三个女人。”
“啊,对,原来是这样……”
“那时警方根本没有考虑昭岛先生发现你的时间,那件事被排除在了案情之外。”
悟点了点头,说:“对,对。”
“法庭认定三人被害是在午夜十二点以后,或十二点前后。进一步推断发现你的时间是在十二点以后,对吗?”
“是的。”
“因为你身上有三名被害者的血迹,杀人案发生之前是不可能有血迹的。”
“是的。”
“敏子小姐是十二点二十分跑去警局报案的,发现婴儿的报警电话则在更早。据司法部门推测,报警者是于十二点整至十二点二十分之间发现的你,昭岛义明在这个时间段作案的可能性很大。”
“是的。”
“假设发现你是在十二点以后。昭岛先生从‘升角’出来是十一点十三分,走上天桥是十一点十九分,从十一点十九分到十二点以后发现婴儿,这段时间足够他杀死河田家的三个女人。”
“对,是这样的。”
“因此,警方对他的自首没有丝毫怀疑,因为已经认定发现你的时间是在十二点以后。可如果实际发现婴儿是在十一点十九分,且发现婴儿的人就是昭岛义明,这样一来,他就不可能是凶手了。这可以成为他无罪的证据。”
“嗯……”
“因为发现你不可能在杀人之前。”
“嗯,原来是这样……但是,该怎么证明呢……”
吉敷双臂交抱于胸前,说:“很难啊。要是能找到派出所在当天夜里十一点二十分接到报警电话的证据,就有希望了。昭岛先生发现婴儿时,肯定觉得非常危险,才会急急忙忙赶往河田家。”
悟微微点了点头,随口问道:“发现我的时间必须要在十一点十九分吗?”
“还能是什么时候?”“假如……比如十一点三十分呢……”
“为什么要在三十分?”
“啊,并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或许养父在那里站了很久,过了一会儿才发现了我。”
“不会的,昭岛先生亲口说过,一走上天桥就马上发现了你。因为天桥下面很亮。”
“啊,是吗,那样的话……十九分这个数字很不容记啊,即使能得到派出所警察的证词,他们应该也只记得在十一点半之前接到过电话,如果是在十一点二十九分发现的……”
“要是二十九分就没意义了。”吉敷认真地反驳道,“刚才咱们从‘升角’走到河田家用了四分钟,对吧?”
“啊,是的。”
“假设昭岛在十一点十七分到了河田家,距离二十九分打报警电话之间有十二分钟。利用这段时间侵入河田家,杀死三个人,把婴儿抱到铁轨中间,再回到河田家打电话,作为一个男人,是完全可能办到的。”
“是吗……”悟轻轻叹了口气,“可要怎么证明养父是在十九分发现我的啊……”
悟表示怀疑,脸上露出不可能证明如此精确的一个数字的表情。
“报警电话是在十一点二十分左右接到的,对吧?假如骑自行车,从‘升角’到现场要用多长时间呢?”
“差不多一样。”悟答道。
“差不多一样?”
“嗯,很有可能会更慢,因为自行车不能过天桥,必须绕过入站口,所以即使骑自行车也不会有多快。”
“哦,这样啊……”
“况且这也不能证明养父是十一点十九分发现的我啊。”悟又重复了一遍。
“只有询问当时在派出所值班的警察了。他们不会出具对案件审理不利的证据,但也许还记得当天晚上十一点二十分左右接到委托保护你的报警电话。”
“嗯……”
“在法庭上没有人提起这件事吗?”吉敷问道,悟沉默着,轻声叹了口气。案子过了这么长时间,他和藤波早已感悟到,想洗清昭岛的冤屈是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还能记得吗……”
“应该记得。”吉敷马上答道,“在这么一个小地方的派出所工作,遇到一家三口被杀的案子,一定十分新奇。派出所平时的工作一定很无聊,警员们很可能几次回忆这件事。而且是警察,对案件的前后经过肯定不会记错。尤其是案犯打来电话的时间,一定还记得。”
悟若有所思地低下头,说道:“哎,真要是那样的话就太好了。但就算记得,案件重审的时候,作为当时负责此案的警察,他们会站在辩方为养父作证吗?”
被悟这么一问,吉敷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沉默了片刻后,他说:“的确是件很难办的事。当时的警官有可能已经调离此地或者退休了,不过现在只能这样做,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只能指望当时在派出所值班、恰好接到昭岛先生电话的那位警官了。”
“是啊……”吉敷思索着,自己一定要去核实这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