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消失的网络

01

“那么,就请检察官宣读起诉书。请!……”在法官的催促下,检察官站了起来。

布施昭子检察官是一名今年四十二、三岁的女性。1米70的个子,修长的身体,一身标准、漂亮的女式制式裙服,深蓝色的制服领间,露出了雪白的衬衣;她长着丰满而挺拔的胸膛,理性而略显微黑的脸部,这些都显示着她那不可抗拒的意志。

她的桌子上面,放了几摞证据和文件一样的材料,仿佛增加了她的力量一般。里村玉见只是听说担任起诉的检察官是一名女性,但她没有想到,竟然是这样一个精明强干的人,实在让玉见感到了巨大的压力。

布施检察官开始用清晰、明朗的声音宜读起诉书。她的速度快而清楚。

“公诉事实:被告人于平成16年9月4日下午5点左右,在位于横滨港北区新横滨X号的新横滨饭店502室,和日野朔子,46岁,女性,商量她所带来的手机归属权问题。由于被告人意识到:自己不可能很容易地拿回手机,便产生了愤怒,并由此产生了杀机。随后,他便用匕首刺中了该女性的左颈部,致使该女性的左颈部动脉出血,最终导致死亡。

“罪名及触犯法律条律:杀人,依据刑法第199条……”

被告人永泽悟,身穿土黄色的运动衫,胆怯地站在证人席上。在大月警察署被拘留期间长长的头发,在转移到了横滨拘留分所后,就被剪短了,看上去有点儿像小平头。从9月15日被逮捕以来,已经经过三个月了,从今天他缺乏表情的脸上,很难看出他内心的感受。

今天,里村玉见以辩护人的身份到庭,实际上也是她初步的体验。

“接下来,我就平成16年10月30日的起诉书上,所记载的公诉事实,宜读如下。”布施继续说下去。

那天的起诉书,是关于桂山湖事件的起诉书。由于它先于新横滨饭店的事件,因此,便按着先后顺序,依次进行宣读。

“第一,被告人于平成16年6月20日,下午7点左右,在停在神奈川县相模湖町X号相模湖畔X号的郊游园地停车场的车里,与通过‘网络交友’平台,所结识的24岁的家庭主妇沟口晴菜女士,寻求进一步的交往时,被该女性断然拒绝。被告人在愤怒之下产生杀机,并用匕首刺中了该女性的左颈部,致使该女性的颈静脉破裂,反流至气管而导致窒息死亡。

“第二,被告人将前述死者晴菜的尸体,悄悄拖拉至其家中进行处置,并于同月21日凌晨3点左右,将尸体遗弃,投至山梨县大月市深城X号,桂山湖X号的桂山湖湖中。

“罪名及触犯法律条律:第一:杀人,刑法第199条;第二,尸体遗弃,同一刑法第190条。”

布施宣读完毕后,把身体转向高出法庭会场一米的法坛上的大法官说:“希望对我陈述的以上事实,依法进行审理。”

今天的起诉书,是在写好后不久,就送了份副本给被告人,辩护律师也收到了一份。所以,里村玉见已经对起诉书的内容,基本上了解清楚了,但是,在这位精明强干的检察官宣读后,玉见还是感到,心脏在剧烈地跳动,她知道严重的较量还在后面。

她看了一眼旁边的塔之木,塔之木那任何时候、都不会有所变化的眼睛,只是微微地眨了一下。

10月6日,涉及新横滨饭店杀人事件嫌疑,而被起诉的永泽悟,三天后被转移到了山梨县大月警察署拘留,在这里接受关于桂山湖事件的调查。二十天的关押期满,10月30日,他便以杀害沟口晴菜和尸体遗弃的罪名,被法院予以起诉。

之后,这两个事件,被一同并入了横滨地方法院,并决定在这里进行开庭审判,于是,永泽悟又被转移到了横滨拘留分所。

对永泽悟杀人事件的第一次审判,定于12月17日上午10点,在横滨的地方法院四楼,402号法庭开始。

面向身穿黑色法袍的三名法官的法坛,左侧是布施昭子检察官,右侧站着的,便是辩护律师塔之木善隆和里村玉见。

大约可以容纳50人的法庭上,旁听席坐得满满的。因为这两个事件,已经被新闻媒体炒得沸沸扬扬的,这些在塔之木和玉见来之前就被告知了。左侧的前两排,都是新闻媒体的记者,座位上都已经排好了姓名,大约有二十多人,他们都在紧张地,埋头记录着各自关心的内容。

当布施昭子宣读完起诉书后,坐在法坛上的法官谷川崇,把身子向证人席倾斜过去。今年他刚刚度过了50岁,还算是年轻的法官。过去他也做过检察官,以办案精练着称。在他那细长而高耸的鼻子上,架着一副金属的小型眼镜。

“你有诉说和保持沉默的权利。”他的声音意外地轻柔,“你也可以始终保持沉默。”

对于永泽必须告知:他有保持沉默的权利,继续否认自己的罪行。

“关于对刚才所宣读的公诉事实,你有什么话要说吗?”

“……”永泽悟没有挣扎着强辩。

“刚才说得都是事实吗?有没有错误的地方?”

永泽一直凉到了心里,他只是凝神屏气地盯着法官。

“永泽会做出什么来呢?”里村玉见的心里直打鼓。

“那么,首先认证一下,新横滨饭店的事件吧。”

在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后,永泽终于开口说道:“我见到日野朔子女士的事情没有错,但是,我并没有想杀死她。”

“什么?……为什么?”

“我拿出了匕首,对她说交给我手机后,她突然拿出了催泪瓦斯,向我喷射过来。当时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等我恢复过来时,看见日野女士已经倒在血泊里了。”

“那么,再说一下桂山湖事件。”

永泽悟低了一下头,像是鼓足了勇气一般开口说道:“我们在车里聊天,晴菜小姐说她喜欢我,希望能和我生活在一起,还说她离婚后就嫁给我。”

这时候,法庭里顿时响起了阵阵的窃窃私语声,还有的人在嘲笑。

“但是,在我拒绝了她以后,晴菜小姐拿出了匕首,她还扬言要自杀,我制止她,在我们这样推操中,匕首不慎刺中了她的脖子。”

“第二,关于遗弃尸体?”

“这是我干的。”

法官的脸转向了塔之木问:“辩护人的意见?”

塔之木站了起来:“关于新横滨事件,被告人没有杀人行为。”他用镇静而清晰的语言,缓缓说道。

“如果说被告人曾企图动手的话,那也是由于被害人使用了瓦斯喷雾器,被告人采取了自卫的行为。因此,被告人的行为,属于在紧急情况下的正当防卫,也是属于防卫过当。”

他主张永泽有杀人意图,但是,没有主动杀人的行为,充其量也就是防卫过当。

“关于桂山湖事件,是他在与被害者推搡过程中,无意将其刺中的,他并没有要杀死被害者的意图;第二,关于尸体遗弃,辩护人没有异议。”

法官点了点头,对着永泽说道:“请被告人退后坐下。”

于是,永泽悟按照法官说的,退回到身后两、三米远的长椅子上,坐了下来。由于这个位置,紧紧靠着律师的斜后方,所以,里村玉见听到永泽,长长地出了一口气。

“请检察官开始陈述。”于是,女检察官站了起来。

“检察官根据证据证明以下事实。第一,被告人的身份、经历……”

起诉书的公诉事实,仅仅限于触犯刑事处罚的事实,但是,这次她首先仔细地说明了,该事件的全部细节。其目的就是以此为背景,说明被告者的生活经历,与这次犯罪的关系。

今年44岁的永泽悟,出生于山梨县都留市,东京私立大学毕业后,在东京都内的伤害保险公司就职。他于2002年开始,在横滨市内,开设了一家事务所,雇佣了四名从业人员,经营保险代理业务。

“第二、家族关系:被告人于1982年结婚,现有一子。1998年离婚,事件发生的当时,在现住所与母亲及长子同居生活。

“第二,关于10月30日的起诉书中,所叙述的公诉事实。”布施依照事件发生的顺序说道,“其一、关于犯罪的过程等:

“被告人从2003年10月开始,利用电脑,通过网络公司的交友网站,登记成为了‘网络交友’的会员。那时候,被告人伪称自己的年龄为26岁,职业是外资企业的保险公司。”

这时又从旁听席上,传来了阵阵嬉笑怒骂的声音。

“在这期间,于2003年12月左右,他和本案的被害者——沟口晴菜结识,后来多次以短信相通。

“被害者沟口晴菜,当时年龄为24岁,于2002年结婚,与其丈夫沟口辉男,住在神奈川县川崎市,麻生区上麻生的公寓,在东京都内的人才派遗公司,做事务性的工作。

“被告人于2004年1月左右,与沟口晴菜直接见面,其后至本案发生前,平均每个月见面两、三次,并一起吃饭。”

在旁听席的中央部位,坐着许多被害人的亲属,他们在法院领取旁听券的时候,都是享受了优先权的。

其中坐在最前列的一个小个子的男人,时时用恨不得吞下被告人的目光,死死地盯着永泽悟的侧脸。他的脸瘦小而精干,有三十来岁的样子。

“他会不会是晴菜的丈夫?……”里村玉见心里这样想着。制药公司是被称之为MR(先生〉的工种,玉见记得曾经在哪本周刊杂志上,看见过这个人的样子。

在他的斜后方,还坐着三名和日野晴菜的年龄,大小差不多的女性,大概是她生前的朋友吧?

作为永泽悟的亲属,他的母亲初音和儿子永泽彰,里村玉见都没有看见。阿彰倒是希望,自己能坐在父亲旁边的旁听席上,但是,永泽坚决拒绝了这个要求,大概是他不希望让儿子看到,自己走进法庭时,手上戴着手铐、被法警牵着法绳的样子吧。

里村玉见已经答应了永泽彰,一旦结束就会打电话给他。

“被告人在和前述的沟口晴菜见面过程中,对该女士抱有好意,至少希望能够成为情人。

“被告人于2004年6月20日下午2点左右,来到晴菜的住家附近,让晴菜上了自己开着的轿车,向相模湖方向驶去兜风。同日下午5点左右,他们把轿车停在了相模湖的郊游园地的停车场,被告人坐在驾驶席,晴菜坐在助手席上聊天。而被告人此时想和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并与对方说了。”

检察官停顿了一下,再次开口说道,而且,口气比刚才更为激烈:“其二、犯罪情况等:

“对此,该位女性拒绝了。由于她对被告人,使用了关于他们年龄的差别,等其他污蔑的语言,致使被告人恼怒不堪,随即取出放在杂物箱里的,野外生活使用的多功能刀具,刺向坐在助手席上的、该女性脆弱的左颈部。

“晴菜的左颈部,静脉和气管被切断,导致大量血液返流入气管,而致呼吸窒息,在该车内死亡。

“其三、尸体遗弃情况等:

“被告人在处理沟口晴菜的尸体时,曾经考虑投入湖中,但是担心尸体漂浮上来,被警方发现,于是……”

永泽回到家中,找来三块重石,捆绑在沟口晴菜的身上,然后,将尸体投入到桂山湖里。这是检察官所说的,而玉见在大月警察署里,见到永泽悟的时候,也亲耳从他的口中听说了,所以这一点没有差别。

“被告人在将尸体投入湖中后,又将晴菜的随身物品,如手提包和鞋等,用锋利的匕首一一切碎,于6月21日凌晨4点左右,在归途中扔到了山里的三个地点。”

但是,警察根据永泽的供词,实地进行了仔细搜查,目前还没有找到这些证据。

“在晴菜的随身物品中,被告人利用她平时使用的银色手机,于6月21日下午6点左右,在乘坐山手线的电车回东京之际,分别给沟口晴菜的两名好友发送短信,假装晴菜还活在世上,企图延迟发现晴莱的死亡时间。在回到他的家后,被告人彻底粉碎了那部手机,并混入了‘不可燃烧’的垃圾之中。”

里村玉见情不自禁地闭上了眼睛。永泽的恶劣行径,肯定在检察官的印象中,产生了极其严重的愤慨。

“关于被告人在犯罪的时候,所使用的车辆,基于当时在车内杀害晴菜时,鲜血没有流溅到车外,车内则留下了痕迹,被告人担心罪行败露,便在彻底清扫车辆后,于8月左右,将汽车卖给了旧车交易市场。”

第一次去访问永泽家,是一个刮台风的日子,在他家的车库里,停放着一辆新的黑色行李车,里村玉见对此记得非常清楚。而目,击者说是一辆白颜色的轿车。这是因为永泽考虑在事发后,立即处理会引起怀疑,就一直等到了8月份,才卖给了旧车交易市场,等于是颜色和车型完全不同了。这些也是在塔之木去探访他时,他亲口所说。在这样的场合下说明这些,无非是给人们一种,罪犯比较狡诈的印象。

“其四、事件的发现经过等:

“前述投入湖中的尸体,由于水位下降,于2004年6月24日下午3点左右,被桂山湖管理事务所的巡查人员发现。随后在调查中,查明了该女性死者的身份。

“另外,在旧车交易市场,对永泽悟的旧车进行检查后,发现里面残留的血迹,与死者的血型完全相同。”

检察官布施首先说明:经过在旧车交易市场的调查,证明了那辆就是永泽的汽车以后,才指明“车里面残留的血迹,与死者的血型完全相同”,借以证明该车主人“与罪犯和被告人为同一人”。

在日野晴菜的丈夫和她的女性朋友们,稍微靠后的地方,坐着一名60岁左右、体格健壮、脸部的棱角十分分明的男子,他手里也拿着一个本子,时时记录着,有时又好像是压抑着内心的激愤一样,闭一会儿眼睛。大概他是认识朔子或是晴菜母女的人吧。

里村玉见一一把这些人在心里过了一遍。

“第三,关于2004年10月6日的起诉书中,记录的事实。”这次,她首先陈述了新横滨饭店事件。

“1.犯罪过程:

“被告人在杀死前述之沟口晴菜、遗弃尸体后,每天依旧若无其事地,从事他的工作。

“而此时,晴菜的母亲日野朔子女士,从晴菜的遗物中,发现了晴菜使用的浅粉色珠光的手机一部。以前晴菜经常使用的是一部银色手机,后来查明:此手机是晴菜以其爷爷的名义购买的、专门用来和被告人,秘密通讯使用的手机。

“朔子从发现的这部手机的来往短信记录中,认为对方应当是与女儿之死有关……”

然后,布施又陈述了朔子如何伪装成捡到手机的人,和永泽悟联系的过程。

“2004年9月4日,被告人在新横滨饭店附近的咖啡店里,和朔子秘密见了面。由于他在当时没有拿回手机,他便以假名登记,和朔子约定:在新横滨饭店的502室,再次见面,商量要回手机的事情。”

“2、犯罪情况等:”

因为公诉越来越接近案件的核心了,所以,法庭里一片寂静。

“被告人于同日下午4点半左右,在朔子进到房间里以后,对她提出希望用钱换回手机。而朔子反问被告人:他与桂山湖事件的关系,要求他说明当时的犯罪过程。被告人对朔子的这个要求感到不安,十分着急地想尽快要回,即将会成为罪证的手机,便拿出准备好的匕首,威胁朔子,而朔子为了防备,则使用了催泪瓦斯进行护身。

“被告人认为要回手机,不会遇到很大的麻烦,但是,对方已经怀疑,自己与杀害晴菜有关,并用催泪瓦斯进行攻击;被告人一下子恼羞成怒,立即用准备好的匕首,刺向朔子的左侧颈部,杀害了该女士。

“3、犯罪后的情况等:

“被告人在前述犯罪后,将朔子的手提包、喷雾器、浅粉色珠光手机拿走,匆匆离开饭店,回到家中。此后,被告人发现自己拿回的手机,并不是和晴菜进行短信联系,专用的那部手机,在她的手提包里,也没有找到自己需要的手机。

“包括手提包在内的,这些朔子的遗物,均被被告人与9月5日凌晨2点左右,埋在了神奈川县相模川河西侧的山林里。

“4、发现经过等:

“关于前述之沟口晴菜的手机,朔子在离开咖啡店,去新横滨饭店和永泽悟见面之前,将浅粉色珠光手机在该饭店附设的邮局,办理了特快专递业务,把手机直接寄给了女婿——第一位死者晴菜的丈夫沟口辉男。

“沟口辉男在9月5日,下午一点左右,在自己的家中,收到了朔子发来的快件,开封后,发现了朔子要他将快件里的手机及信件,迅速报警的要求。

“于是,沟口辉男于同日下午3点左右,将信件和手机一起,交到了神奈川县麻生警察署。

“该署接到报案,立即照会了事件所辖区域的港北区警察署。港北署通过电脑的E-mail地址,锁定了与这部手机,进行短信联系的被吿人。随后根据调查,证明了该被告人与本案,以及上述事件均有关系。”

说完之后,布施再次面向法官,充满自信地总结道:“为了证明以上事实,请调取各种相关的证据。”

02

日野晴菜手机里的短信,以“摄影照片报告书”的形式,由检方向辩方进行了出示。一共有二百多张图片。全部都是L的尺寸,但是文字比较大,还是可以看清楚的。

里村玉见十分注意这些照片,仔细地一一过目。

在“住址”一栏里,有“望”的电脑E-mail地址,也有登录网站的手机号码。

[email protected]

090……

在“收到短信一览表”中,里面有“发送者·望”的几张照片。在“发送短信一览表”中,只有“晴子”发送给“望”的几条短信。

如果是普通的男女朋友之间,相互发送短信,也会发送照片的,但是,这里面一张照片也没有,而这个理由,在以前也听永泽解释过。

“当初晴子想要我的照片,但是,我的电脑不能向手机发送啊。后来我们就直接见了面,让她直接用手机拍摄了,不过,当时她用的是那部银色手机……”

那部手机,在永泽杀害了日野晴菜以后,已经彻底粉碎掉了。

里面保存的最早的短信,是3月9日的。

04/3/9/22:33

发送者:望

标题:见到晴子以后

我还是十分吃惊啊!……

虽然有家,但是还和一个人一样,我马上就进了自己的房间。我很想晴子的短信。她现在在干什么?

这就是那个鼓瞪着眼睛、厚厚的嘴唇和倔强的神色、44岁的公司经营者永泽悟的短信。

大约一个多月前的11月中旬,这个“证据”由检方出示后不久,里村玉见就在横滨的监狱中,见到了永泽悟。他在看到这些画面的时候,十分明确地肯定了是自己的,同时,他也承认了自己在登录网站的时候,的确说自己的名字是“望”,“年龄”为26岁,而且,这条短信就保存在晴菜的短信记录里。

04/3/09/22:35

发送者:晴子

标题:见到晴子以后

晴子,和你一样啊!……我一整天里,都在等待着短信。

没有接到短信,我就在想,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我在家里担心着,什么也做不了。今天我一个人,一直计算着什么时候,还能再见面。

真想早一天见面啊!

在短信里,人具有自己和他人的“双重人格”的特点。里村玉见回忆起自己,曾经看过这样的书,一旦成为了他人的人格,人就要为自己“制作”一个网友了,从他人人格出发发送的短信,总是要表现出夸张的样子,他要回避现实,只是用没有声音、没有表情的文字,独往独来。这样的人,对社会而言十分危险,这一点玉见深有体会。

在12月17日的第一次公判上,检方首先进行了陈述后,提出了希望得到证据的要求,对此必须一一表态同意与否。

检方出示证据,是决定将两个事件,合并为一个事件处理后的11月,时间将分两步进行。在各警察署送来的证据里,无论使用哪件,都得由检方进行筛选,然后作为证据向法院提出,并同时也送达给辩方。

日野晴菜的第二部手机,和短信内容中的“摄影照片报告书”,自然也在其中。

辩方接到接受被出示的通知后,要派出工作人员到检察厅,对这些证据全部复制,看过之后还要进行研究,提出辩方的意见,这是在公判以前,辩方最重要的工作。

在公判时,塔之木认可的证据,也会被法官同意采纳。短信内容也得进行认可。不同意的地方,则会要求检方提供证人进行询问,由证人亲口在法庭上进行陈述。

公判的时候,将以事件发生的时间为序进行;而且,作为下次出庭的证人,检方要求桂山湖事件的法医、晴菜的丈夫和朋友出庭。对此,塔之木只能答复“看着办”了。

接下来的时间,就定在了明年的1月25日,于是,第一次的公判就这样结束了。

“这次的争论焦点明白了吗?”

从横滨的地方法院回来,塔之木一边行驶在第三(东〉京(横〉滨髙速公路上,一边向助手席上的玉见问道。

“检方一开始对发生在桂山湖的事件,认为是永泽悟要和日野晴菜发生性关系,被拒绝后产生了杀机,而一怒之下杀死了晴菜;而另一方面,永泽说,是他拒绝了晴菜以自杀为要挟,要和他结婚时,双方在争执过程中,才不惧将晴菜杀死。两者完全是相反的话嘛!……”

在桂山湖事件里,和新横滨饭店事件一样,不是在中途,而是在后来,才产生了杀机的。永泽否认了检方对自己一开始,就想杀死对方的指控。

“但是……”里村玉见一边考虑着,一边慢慢说道,“在双方相互推搡时,偶然剌中了对方的事情,在现实中实在少见,虽然这也算是个理由,但是,这毕竟是极少出现的意外呀!……”

在以前研究朔子的事件时,塔之木说过的话,又浮现在了玉见的脑子里。而且在大月警察署的接待室里,自己也问过永泽,关于晴菜的事情,于是,玉见彻底灰心了。

“证实我们主张的重要依据,就是两个人的短信。这是说明永泽和晴菜两个人,真正关系的证据。另外一个重要的事实,就是日野晴菜的家庭,已经处在了什么样的状态。”

在第一次公判前,塔之木和里村玉见,也都看过了检方出示的证据。但是,塔之木要求玉见再次仔细地研究一下,他们之间的短信内容。

从3月9日开始,来自“望”的短信,一天里有三、四件之多。虽然也有间隔三天没有的,但是,大体上一天平均两件。而来自“晴子”的也是同样,这是可以从“望”的短信回复中推断的。

但是,到5月初,短信就几乎没有了,保存的接收短信,数量为二百多件,发送短信为100来件,3月9日有5件收发短信。除了使用“保存短信”进行了保存外,三、四月份,只留存着来自“望”的短信。

被保存的短信,完全像是处在激情中的年轻恋人一样,例如“望”就是这样写道:“这次我开车去,我们去远一点的地方,兜风好不好?”

4/04/04/21:09

发送者:望

标题:今天我真的

今天,我真的非常高兴啊!

漫步在郁郁葱葱的小路上,我们有好多好多的话,要尽情诉说啊。

我们就像多年没有见面的朋友一样。晴子,我越来越喜欢你了啊!

4/04/21:21

发送者:望

标题:我们的约会

真是不可思议啊!……连我们在小的时候,做的梦都是一模一样的啊!……

为了下次早点儿见面,一定要努力啊!……

晚安,晴子

那个永泽对着一名24岁的家庭主妇说,他们连“小的时候,做的梦都是一模一样的”,玉见想到这些就想笑。但是永泽在向晴子说这些话的时候,也许真的又恢复到了童心。

但是,检方肯定不是这样认为的,他们会不会说,这正是永泽利用了晴菜的年轻幼稚,用花言巧语,弥补自己和晴菜的年龄“代沟”,讨得她的欢心呢?

4/10,21:51

发送者:望

标题:现在干什么呢?

每天的这个时间,我都常常在想,明天,晴子在水族馆里干什么呢?我也想去,但是会不会给你添乱呢?

4/11,22:46

发送者:望

标题:水族馆

真有意思啊!海豚好可爱呀!……

我觉得时间过得太快了。晴子一说,我才觉得过了好长的时间。

看了从3月9日至5月的“黄金周”结束的短信,可以知道:他们两个人基本上,是星期日的下午到傍晚,都是在愉悦的气氛中度过的。只是特别注意一下,就会发现,在3月20日春分前后三天里、4月18日星期日前后的4天里、4月25日星期日及以后的两天里,“望”几乎没有一条短信。

是不是永泽出差了,还是晴菜去了什么地方?“晴子”的发送短信也没有。这个原因不太清楚。

在5月的“黄金周”里,好像两个人都没有约会。永泽有公司和家庭,晴菜也有“丈夫”,所以,他们之间,可能不便联系见面了吧。

而从5月8日下午开始,“晴子”发送的短信,每天都进行了保存。

5/08,17:04

发送者:晴子

标题:黄金周连休

黄金周的休假于明天就结束了。对晴子来说,这可是个漫长而无聊的连休啊!……

星期一还得去打工……

发完了对打工的牢骚后,她又写道:“GW,不行了。真想5月一个月里都能见面。”

从第二天开始,两个人又相互发送起短信来了。他们开始寻找约会的机会。而且,好像是在5月16日,实现了他们的愿望。

5/15,22:08

发送者:望

标题:下个星期日

因为今天我把车送去修理了,只好坐电车了。对不起。但是,我们不久就会见面了。

5/15,22:10

发送者:晴子

标题:Re,下个星期日

我刚刚看到短信!真的真的好久没有见面了!我有好多话要对望说。

在他们这样相互发送了之后,好像两个人于5月16日星期日的下午2点,在涩谷站附近约会见面了。

但是,短信就在这天以后没有了。

这天,他们和往常一样见了面后,照例应当又像回味这次愉快的约会一样,相互发送着短信,但是,这次却没有。5月16日以后,有4天的时间里,没有一条短信。后来到了5月20日,才有了新的短信。

5/20,18:16

发送者:晴子

标题:Re,这次一定要

在我的公司附近,有一家做得特别好吃的糕点店。因此,晴子的体重又増加了2公斤。这次和望见面之前,要吃一些减肥食品了……

5/20,22:37

发送者:望

标题:胖点儿也没有关系

就是瘦了下来,晴子还是晴子!

我无所谓啊!没有必要就吃减肥食品。

在这样无所事事的聊天后,从5月29日星期六,到6月1日星期二,包括了周末,他们之间也没有发送短信。

6/02,21:51

发送者:望

标题:今天白天

吃的是冷面。每天都这么的热啊!还要热上那么多天。但是,我一想到晴子,就浑身充满了力量。

6/03,10:04

发送者:晴子

标题:我也一样哦

昨天在公司里,开了个冷饮聚会。是欢送到了退休年龄的公司职工,而特意办的欢送会。由于要和工作了多年的职工分手了,我的心里非常难过。

6/04,12:22

发送者:晴子

标题:今天早上

我有点儿感冒了,嗓子疼,所以就一直待在了家里。

这会儿要是望来了就好了,可是……

6/05,21:15

发送者:望

标题:心里难过

天气突然热起来又变冷,真是奇怪的天气啊!所以,我在这个周末,也没有去公司。

在这次又开始了的短信中,没有发现上次中断联系的原因。里村玉见感到迷惑不解。

过了一段时间,短信又继续了,但是6月份的前半月,发送短信的数量还是少了。

后来就迎来了第四个星期的6月20日,事件的前一天。

6/18,20:18

发送者:望

标题:好久不见了

那么,这个星期日,你就没有事情了吧?……

在这期间,我有各种各样的事情,对不起了。车况很不错,所以,我们去兜风吧?不知道暗子方便吗?

6/18,20:31

发送者:晴子

标题:晴子OK!

这次我真的觉得,有很长时间没有见面了!这次我们慢慢地度过时间吧!

在6月19日的短信里,他们约好了星期日下午2点,由“望”幵车到“晴子”的公寓附近接她。

6/20,09:05

发送者:望

标题:今天早起

我一看外面,天空蔚蓝蔚蓝的,心情也欢快起来了。我今天真的很高兴。可不能晚了啊!

6/20,10:41

发送者:晴子

标题:晴子也要快点!

我收拾好了东西。我有一肚子的话要说。

6/20,12:45

发送者:望

标题:从现在开始

我出门了。时间还算富裕,我打算用一个小时到达。我到了附近,就给你打电话啊。

在照片摄影报告书里记录的,两个人相互发送的短信,就这些了。

随后剩下的事情,就是新横滨时间发生的5天前,即8月30日,日野朔子和“田中望”为送还手机,而相互发送的短信记录。朔子是用手机与永泽联系的。

玉见数了数短信的数量。

从3月初到5月初的两个月里,来自“望”的短信,大体上平均每天一条。与此相比,在过了5月“黄金周”,到事件的发生月四十天里,来自“望”的短信就一共有54条,来自晴子的有52条。基本上可以认为,平均每天1.3条。

归纳起来,没有短信的日子,在这四十天里只有两次。

为什么会是这样的呢?

如果是发生了什么,在前后的短信中,应当会说出来的。突然没有了短信来往,总是发生了什么事情才对。

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通信公司里遗留着记录,就可以判明几月几日,发送了几条短信。但是,这次非常遗憾,无论是警方还是检方,都没有抓到什么。

沟口辉男提交给警方的、日野晴菜的第二部手机的时间,是在9月5日,那么,警方应当调查了通信公司的记录了。然而,电话公司没有保存包括当月在内的,过去三个月里的数据。在每个新的月份到来时,旧的数据自然就被删除了。所以,只能看到保存的7月以后的数据。但是,晴菜使用第二部手机,最后的短信是,事件发生的6月20日。

结果,作为重大证据,日野晴菜和永泽的来往短信,就存留在了晴菜的第二部手机里了。

难道是什么人、出于什么目的,把这些内容,从这部手机里删除了?这里到底都是些什么呢……

在打开手机后,看到内容的时候,里村玉见始终怀有极大的疑问:“短信保存”里的短信,共有3月9日的5条。这样看来是很不正常的。肯定是有人因为什么缘故,删掉了重要的内容。从5日开始,到事件发生大约有四十天的时间,短信不是太少了吗?……

例如,5月20日从“晴子”发送的短信,是以“Re,这次一定”的回复形式发送的,所以在这之前,肯定有“望”发送来的“这次一定”的短信,但是却没有这条,这不是十分明显的吗?

里村玉见决心要弄清楚这个原因,就马上拿起照片,站了起来。

03

过了下午6点,窗外冬季的黑暗,渐渐笼罩在了大地上。

在塔之木的房间窗户下,可以看到圣诞节到来之前、特有的灯光色彩,把大街照得十分明快。还没有感觉到什么,马上再有十天就是明年了。

“我也觉得被人删除掉了!……”默默地看完玉见的意见后,塔之木沉思着点了点头。

“而且,我还和检察官,在展示证据阶段,进行了交流,只有这些短信没有线索。”

“那么,会不会是被检方删除了?”

“这个嘛,我们只是看到了报告书的一部分,但是,布施检察官说:这就是全部内容。会不会在电脑里,还有其他的‘打开全部短信’的指令,被控制在他们的手里?……所以,我们一方也应当要求出示证据。”

看上去是那样铿锵有力的话语,神态毅然决然的女性检察官,又浮现在了里村玉见的脑海里。

“永泽说了什么?”在出示了证据后,只有玉见和永泽进行过交谈。

“他说:他实在不能全部回忆起,短信的内容了。就是在大月警察署被拘留期间,他也受到了多次的审问。”

警方也注意到了,短信当中可以找到线索,因此,对永泽悟也要求他提供,详细而具体的资料。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且在这个期间,又发生了新横滨事件,永泽的脑子已经混乱了……”当时永泽就是用迷惑不解的样子,向里村玉见律师进行陈述的。

“反正他说,他只是想和那个女人,在一起的时候,就过得非常愉快,但是,警察根本不信。同时,警方也追问他,是不是删除了一些,对他不利的短信,但是永泽却说,他也记不得了。”

当问到最后时,他只是把双手紧紧地抱在头上……

“尽管这样,我觉得还是应当有什么,我们不知道的短信。”塔之木看着手中的照片苦笑道。

“现在的年轻人,真的就看那么几句话之后,会像是着了魔一样,翻来覆去地发短信的吗?”

里村玉见认为,自己和晴菜是同一年代的人。

“可永泽不年轻了啊!……”里村玉见感叹着。

“是啊……不过,也许他正好和晴子挺对脾气的……”

“你认为谁会删除短信?”塔之木突然变换了口气问道,“在日野晴菜的那部手机,交到警察手里时,已经经过了三个人的手。”

“晴子小姐、朔子女士……”

“最后是由沟口辉男交到警察手里的呀。”

“那么,我们首先来考虑一下,晴子有没有删除短信的可能:按照永泽悟的说法,调查的警察,倾向于这样的认识:晴子小姐有目的地,保留了自己觉得有意义的短信,把其他的都删除了,会不会是这样呢?”

“检方也这样认为。”

“那么,先生您呢?”里村玉见趁机问道。

塔之木没有直接回答玉见的问题,他只是死死地盯着窗外。

“也许有人认为,这些短信的内容,直接涉及到了这些事件的核心,所以,不能让它成为重要的证据。”

“这……”里村玉见沉吟着低下了头。

“可是,现在我们无论怎么想,也想不到还会有谁啊,因为那些短信,涉及到永泽和晴菜两个人啊?”

“是啊!……”玉见附和着点了点头。

“对了,这中间还应当有,沟口和晴菜之间的夫妻关系啊!……”

“检方已经申请,让晴菜小姐的朋友,和沟口先生作为证人出庭了。”

“这样一来,如果沟口夫妻没有重要的问题,家庭关系上也是圆满的话,这个审判就不好说,会有什么样的结果了。这个家庭的主妇是日野晴菜,但是,永泽说她说过想离婚,和永泽结婚的话。”

“这是死无对证的证词啊……”

塔之木的眼睛里,流露出了恶作剧的笑意:“不过,这件事也许你,可以办得到呢!……”

然后,他走到办公桌的一端,拿出了几份文件。

“出差记录·照会请求书”、“武元制药”几个字,映入了里村玉见的眼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