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过去 第一节
一九七三年,南乡正二才十九岁,那时他见到了一张招募刑务官的宣传海报,但那上面完全没有提到职务还包括“处决死刑犯”。
海报上只写“这是个好工作,可引导罪犯改过自新,可防止罪犯隐匿证物,可让狱中被告接受公正的审判……”,就是未提“行刑”二字。
南乡通过考试,被分发到千叶监狱任职。此狱之囚均为“LA级”,即“首次入狱但刑期为八年以上者。”起初南乡在保安课实习,尽做些杂务,后至“矫正进修班”上了七十天的“初等科进修课”,研读相关法律并苦练防身术,终于成为正式职员。
但他回到千叶监狱后,却因现实与理想差距过大而心灰意冷。当时全国各监狱管理状况都不好,多数受刑人并未真心悔改,狱方人员也没有尽心教育囚犯。
许多囚犯遭受虐待,便提出控告。有些狱卒同情他们,挺身作证,但却被反咬一口而遭记过处分。牢狱已非感化之地,而成了一个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黑暗世界。
为除此弊端,大阪监狱首倡“管理行刑制度”,成效显着,于是全国采行,各地狱政焕然一新。其方针就是“军事管理,全面监控,严刑重罚”,并规定所有狱卒均须随身携带“发奸除弊簿”。囚犯稍有不守规矩的言行,立刻会被记录下来,然后就有得受了。
南乡当上“法务事务官看守”那一年,正是日本行刑制度耳目一新的时期。
南乡虽依规定行事,心中却始终把着“自己所为何事”的疑问。
受刑人在集合整队时若东张西望,南乡就必须依规定将之重罚。
许多同僚还蔑称受刑人为“吃免费牢饭的”。只顾完成上级规定的工作量而丝毫不体恤囚犯的狱卒亦所在多有。
南乡也知道有不少同仁对此风潮大皱其眉,但都莫可奈何。他们那“感化坏人,刑期无刑”的理想早已被摧残殆尽。
可是又怕一旦放松,有些囚犯就会得意忘形,不守牢规。在未实施“管理行刑制度”之前,还发生过“牢中流氓指挥狱卒去外面路边摊买拉面回来给他吃”的怪事。
该如何取舍拿捏呢?站在狱政工作最前线的狱卒均大表为难。
工作五年后,南乡的观念改变了。
在一年一度的“狱中运动会”上,南乡忽有所感,大受冲击。那天是很特别的日子,受刑人可在操场上到处乱跑,大声喧闹。
那时南乡忽然想到:此狱共有三百多名杀人犯,这也就是说,至少已有三百多人已死在这些囚犯手中。
一念及此,眼前这些囚犯突然变得面目可憎。这天有加菜,每个囚犯都多得了几个包子,他们正在狼吞虎咽,大吃特吃。南乡望着他们,心中想着:为什么要讨好他们?让他们这般快乐,如何对得起那些惨遭他们杀害的人?那些牺牲者在天之灵一定很不高兴吧?
那时南乡正在用功读书,准备参加“中等科”的考试,及格的话即可升官。
“刑法史”也是他研读的科目之一,因此他知道一些刑法的历史性论争。此刻他想到的就是那些论争的内容。
在近代刑法的摇篮期,欧洲大陆出现过许多次激烈的论战,其焦点就是集中在“刑罚为何目的而设”这问题上。
有一派是“报应刑罚思想”,主张“向犯罪者报复”;另一派为“目的刑罚思想”,主张“感化罪犯以消除社会隐忧”。两派人马长期论战,最后是互相截长补短,止论息争,并且形成了目前整个刑罚体系的基础。
但各国所订法律并不相同,各有偏重之处,此乃理所当然。欧美各国多采“报复论”,日本则倾向“目的论”。
南乡读了这些内容,才知道自己内心为何会感到矛盾。这种“管理行刑制度”表面上是标榜“感化教育”,实际上却是严刑峻法。
现在的南乡已决定和那些杀人犯背后的冤魂站在同一边,他已认定“严惩犯罪者”便是自己应做的事。只要想到被害者,他就会认为“报复论”才是不容置疑的公理正义。
从此以后,南乡便完全按“管理行刑制度”的规定行事。当他通过“中等科”考试并进修一段时间后,官阶就升为“看守组长”。上司对他评价颇高,于是便让他转调至东京看守所。
他就是在那时尝到了人生中第一次“亲手处决犯人”的滋味。
那看守所位于东京的“小菅”。当时南乡才二十五岁,在此当官自然是得意洋洋。他已发现:刑务官的世界是一种阶级社会,上司的命令必须绝对服从。因此他决心力争上游,爬上高位。他知道:若不当高官,将一事无成。
此时的南乡依然以推行“管理行刑制度”为己任。关在此地的,则全都是一些所谓“毫无悔意,罪无可逭”的死刑犯。
死刑犯并非被囚禁于监狱,而是被关在看守所内。在死刑判决确定之前称“未决囚”,之后则叫“确定囚”。他们被集中在同一区,受到严密监控,囚号末尾均为零。东京看守所“新四舍”的二楼就是死囚牢房,通称“零号区”。
那时南乡已当了六年的刑务官,但对死刑并未深入了解,还跟普通人一样,认为那是另一个世界的事。
他上任不久,一位保安课员便带他去“零号区”视察。来到走廊时,那人低声向他说:“就要进入零号区了,请注意,脚步要尽量放轻,最好不要发出声音,而且绝对不可在牢门前停下脚步。”
“这是为什么?”
“有些囚犯会以为那是要来押他上刑场的,结果就歇斯底里大吵大闹。”视察完毕,回到办公室后,这位同事讲了一个实际上发生过的恐怖故事给南乡听:一狱卒欲至一死囚之牢房办事,不巧是在上午九点多去的,那刚好是押人上刑场的时间。狱卒于牢门外呼叫,却无应门声,内心起疑,便从窥视窗望进去,竟发现那死囚已晕厥在地,大小便皆失禁。几天后,此牢房之“呼叫器”往上升——呼叫器是块木牌,连接至牢房内,囚犯若有事,只需拉动握柄,走廊上的木牌即往上升,狱卒便知囚犯在呼叫——那狱卒便走到牢房门口,从窥视窗望进去,不料那囚犯竟从里面以手指戳瞎了狱卒的眼睛。
“死囚均处于所谓的‘极限状态’。”那同事解释道:“不明此理则无法妥善对待。”南乡口服心不服。他仍记着运动会时的景况,那些杀人犯大啖肉包时的嘴脸令他愤愤不平。其中有一个,他印象特别深,那人虽然杀过人,却只被判十五年徒刑。现在这死牢中的,必定都是比那人更坏、更残暴的坏蛋,有什么值得同情的?这是南乡内心的感想。
一个星期后,南乡和那位同事去附近散步,见到树林中有一栋乳白色的小屋。那屋子的外形很像一般森林公园中的管理站。
南乡随口问:“那是什么?”
同事回答:“是刑场。”
南乡立即驻足观看。那屋子外观相当雅致,但铁门十分厚重,显得很不搭调。
南乡忽然害怕起来,心想:我会不会被派去处决犯人呢?行刑那一刻,此屋中究竟是何景象?
当天他下班回宿舍后立刻去找资料,他想了解狱方如何对待死囚。但其中有关“行刑步骤”的部分却始终找不到答案,那些前辈也都不肯告诉他,每人都像做了什么亏心事似的,一触及此问题就三缄其口。其实,有亲手行刑经验的刑务官本来就只占极少数。
南乡记得在千叶监狱时曾听一名老狱卒说:“死神必在黄昏出现,祂驾着黑车停于大门前,黄昏若有黑车来,绝对会有人魂飞魄散。”当时南乡根本就听不懂,如今才想到这段话可能跟处决步骤有关。
他在查资料时发现了一些制度上的问题。法律规定“死囚待遇等同于刑事被告”,也就是说“视同一般尚未判决确定之囚犯”,然而现实却与法律不符。法务部于一九六三年已下令“隔离死囚”,因此几乎所有死囚对外联络管道均已切断,连跟邻房囚犯交谈也不行。更有甚者,连“收发信件的规定”之类的小事也交由看守所的所长去自由裁量。由此看来,全国的死囚显然不会受到公平一致的对待。
南乡一向主张“严惩重犯”,对此制度大感不满。他心想:“组织规定”的效力居然高于“法律条文”,一个法治国家怎能容许此种状况存在呢?
这种不满也成了南乡奋发向上的原动力。他决心要通过“高等科”的考试,以便升上更高的官位。
他想:虽然我只有高中毕业,但只要能升上“矫正管区长”,还不是能跟那些法务部的官员平起平坐?
有一天,死神终于出现在他眼前。那时他正在用功读书。
黄昏时刻,一辆黑色公务车来到办公室大门前停下,一名三十多岁的黑衣男士手提公事包走下车来。
南乡见到那人胸前的银色徽章后,才知道“死神”的真正身分。此人乃是东京高等检察厅的检察官,手中所拿的正是“处决令”。那银色徽章又叫“秋霜烈日徽”,象征检察官操守之坚就像是秋天的寒霜,执法的严格恰似夏日的烈阳。
南乡明白行刑之日已近,只是不知所内十名死囚中谁会遭处决。
过了两天,一切如常,只是保安课的上司和一些资深刑务官表情变得比较严肃。
第三天傍晚,南乡被保安课长叫去。他一进会议室,课长便正色道:“四七零号定于明天处决。”南乡顿时想起四七零号囚犯的脸孔。那人约二十多岁,因犯两件奸杀案而被判死刑。
课长凝视着南乡,好一会儿之后才说:“经过多方考虑,我决定推荐你去行刑。”南乡的第一个念头是“终于轮到我了”。他忆起自己小学时看牙医的情景:在候诊室中排队,护士叫到名字时,他紧张得差点逃走。
课长接着又说明挑选的标准:平时工作绩效须特优、本身及家人均健康无病、妻子目前无身孕、家中无丧事等等。合乎这些条件的刑务官共有七名,都在课长的推荐名单上。
“不过,这并非不得违抗的命令。”课长又说:“若因故必须拒绝,也可以说出来。”语气中充满体恤下属的诚意。南乡心想:我若拒绝,他必定也会同意的。
但是,想到另外那六名人选时,南乡就无法拒绝了。
“我愿领命。”南乡道。
“很好。”课长表情如释重负,“偏劳你了。”
一小时后,七名“行刑官”在所长室集合,接下所长的正式命令,然后每人都领到一份由保安课长拟妥的“计画案”。那份文件上详载着行刑步骤:检查刑场设施、分配人手、对死囚该说什么话、如何押至刑场、行刑时每人该做什么、遗体如何处理、怎么应付媒体探访等等。
众人依文件所写,鱼贯前往刑场排演练习。
开锁后推门而入,铁门发出低沉的声响。七人中最年长的是四十岁的看守组长,他按下墙上的开关,点亮了日光灯。
屋内色调一致,地毯和墙壁均为灰黄色,颇像高级住宅,但其格局摆设却与一般住宅大异其趣。一楼只有门口和走廊,走廊两旁有短短的楼梯,上可通“半楼”,下可达“半地下室”。换言之,就像是把一栋二层楼的屋子“硬塞半楼至地下”而形成的。南乡等人等于是从一楼的高处进入的。
七人默默上楼,至“半楼”仅需爬五级阶梯。
首先看到的是走廊墙上的三个按钮。那叫“行刑钮”,只消一按,刑场上的翻板就会往下一分为二。有三个钮是因为要让三个同时按钮的行刑官都不晓得“到底谁才是刽子手”。真正行刑时,只有其中一个钮有作用,但不固定是哪一个,若三人各按一钮,则事后谁也不知道真正的刽子手是何人。
三名负责按钮的留在走廊,包含南乡在内的另四名则走进另一边的“佛堂”。
此房约有六蓆大,和邻室之间以布幕相隔,正面有香案灵位,中央有一桌六椅,死囚受刑前之最后一餐在此享用,“教诲师”亦在此为其祷告诵经。
四人之中的两人须留在此房工作,其中一人要拿面罩覆住死囚头部,另一人则要将死囚双手反铐于后。
南乡的目标在邻室,他拉开布幕,本欲向前跨步,却反而被刑场的样子吓得退后一步。
离布幕约一公尺处有块翻板,因其上亦铺地毯,所以双眼被蒙住的死囚即使站在上面,大概也不会发觉。
翻板面积约一公尺见方,正上方垂吊着一条粗约二公分的麻绳。此绳全身约八公尺,中段通过天花板上的滑轮,末端绑在墙边梁柱上。
南乡的任务就是将此绳套在死囚脖子上。他怔立于布幕前方,其余六人不发一语。最后他把心一横,吞下口水,喘着气走进刑场,把那已结好的绳圈拿在手上。
绳圈下面套在死囚咽喉的部分已经用黑色皮革包裹起来。南乡一见到那皮革上的光泽,就觉得彷佛闻到了死亡的气息。绳结处有一铁片,上钻二洞,绳穿其中。绳圈套上死囚颈部之后,将此铁片一压即可锁住,再也挣不开。
南乡直想吐,但这是他的工作,法有明文,不得不从。
他想起规定的步骤,便动手练习。首先要调整绳圈高度,使得死囚落下后脚底离地约有三十公分。四七零号死囚的身高已写在那计画案。
绳圈调好后,众人在看守组长的指导下开始演练。走廊那三人中,最年少者先扮演死囚,其余的人将他上手铐及戴面罩,然后拉开帘幕,带进刑场,让他站在翻板上。组长与南乡分别綑其双脚,套其颈部,然后退后一步,离开翻板。实际行刑时,保安课长会在旁观视并比出手势,那三人便会同时按钮,死囚整个人就掉进深达二点七公尺的“半地下室”中。
众人反覆练习,所需时间渐渐缩短,而且短得让南乡很吃惊。死囚从进刑场到掉下去,还花不到五秒钟。南乡的动作已很熟练,所以时间才会缩得这么短。
彩排到晚上十点多才结束,七人排队走到宿舍前面才解散。其中两人回去自宅,四人跑去聊天。他们把常去聊天的地方称为“俱乐部”。
南乡与众不同,他回到“新四舍”,征得值夜官的同意,取得四七零号囚犯的身世调查纪录。他想要知道此人的罪状。
他独自坐在会议室中,默默翻查纪录。四七零号曾犯下两件奸杀案,当时仅二十一岁,为东京都内某大学三年级的学生。受害者是两名女童,一个已七足岁,另一个实岁才五岁。
南乡愈看愈愤慨,同时也愈觉得心安理得。他喜欢孩童,故而特别憎恨那些残害儿童的凶犯。他想起侄女。每次他去川崎找大哥,小侄女一见他就欢呼“和爸爸很像的叔叔又来了”。他心想:假如是我那侄女被奸杀,我不将那凶手碎屍万段才怪!
这四七零号囚犯在公审时非但装疯诈痴,还坚称“二女求精若渴,我只好使尽全力让她们满足”。法官听了大怒,立刻将他判处死刑。
至此,南乡只在乎一件事,那就是“证据是否齐全”,他不愿妄杀无辜。
详阅纪录,果然证据确凿。两名女童阴道内满是精液,化验得知,与被告的血型完全符合。被告的内裤亦沾满死者的血液及阴道分泌物。凶器为石块,石块的碎片附着于被告的毛衣上。警方已将物证搜集齐全。
南乡忍不住闭目想像案发当时的情景:两名清纯可爱的小女孩不幸惨遭狼吻,纤弱的娇躯不知让那淫贼玷污了多少遍,最后还被石块砸碎头颅,脑浆四溢而亡。
凶手简直不是人!连禽兽都不如!
南乡心想:此人罪恶滔天,狠心狗肺,当然应该杀了他!
不料当晚南乡却辗转反侧,难以成眠。日后方知,前一晚竟是他一生中最后一次熟睡安寝的夜晚。
次日早上八点,七名行刑官与其上司排成一列接受点名。每人都脸色发白,大概晚上都睡不好。
点名完毕,七人入刑场再操演一遍,又至佛堂点香合十,彷佛在“生祭活人”,然后坐下等候。
上午九点三十五分,一楼铁门开启,南乡听见了“教诲师”诵经的声音。警备队长、教诲师、四七零号囚犯、看守所长及其五名属下、检察官、检察事务官等人鱼贯而入,上了楼来到佛堂。
南乡仔细端详那死囚。那人长得眉清目秀,细皮嫩肉,又矮又瘦,好似弱不禁风的样子。此刻他的双手已被铐在前面。
南乡心想:像这种人,大概只能诱奸那些年幼可欺的小女孩吧?
只见那死囚呼天抢地,泪如泉涌。
“全是山珍海味。”保安课长解下死囚手铐,然后说:“一应俱全,任你享用。”囚犯目光移至桌上。那儿有饭、肉、菜、水果、甜点、糕饼、糖果等,可说应有尽有。他拿起一块豆馅麻糬,塞入口中咀嚼,但立刻“呕”的一声全吐出来,手中麻糬亦掉落在地。他伸手要捡,又倏然住手,张目四顾,目光转至南乡脸上,便停止不动。
南乡紧张得手心冒汗。他的双手已依规定戴上了白色手套。
“救救我!”死囚望着南乡,啜泣道:“饶了我好不好?”南乡想起此人的恶行,立刻火冒三丈。
那死囚挣开警备队员的手,冲至南乡面前下跪伏地哭喊道:“别杀我呀!我不要死!求求你呀!”南乡不为所动,他心中对此人只有憎恨、鄙视与厌恶。他暗暗说:事到如今,你求饶何用?当初你将小女孩奸得全身抽搐时,不是很过瘾吗?你杀死她们时,不是快乐已极吗?那种快感敌得过现在这种死亡的恐怖感吗?
警备队长将这死囚扶起。在场众人互以眼神示意,似乎想将这个死囚早点除之而后快。
“有何遗言要交代?”保安课长道:“要写遗书也可以。”诵经声骤然停止,可能是为了让众人听清楚这囚犯的遗言。
死囚开口道:“我没有犯案。”
在场众人均停止动作。
死囚又说:“根本不是我做的。”
“就这样吗?”保安课长道:“还有没有?”
“冤枉呀!救人呀!”死囚突然捶胸顿足,大呼小叫。
三名警备队员扑过去制伏他,所长下令道:“即刻行刑!”众人立刻展开行动,教诲师又开始念经。
囚犯已被蒙上面罩。南乡拉开布幕,跑进刑场。
绳圈长度已调整妥当。
南乡回头望去,只见囚犯已被按倒在地,另一人正在将他双手反铐。
南乡脸色发青,因为他想到自己即将把绳圈套在囚犯脖子上。他的决心开始动摇,诵经声对他非但毫无帮助,甚至还有反效果。
“饶命呀!救人呀!”囚犯仍在大叫。
所长高声道:“别说话!不然等一下会咬断舌头。”囚犯仍在挣扎尖叫,警备队员将他押上刑场。
南乡用最快的速度抓住绳圈。他已尽了力,却还嫌自己不够快。
囚犯即将踏上翻板。南乡耳中全是诵经声和惨叫声,此刻他只能依赖“报复论”的思想来支撑自己的决心。他想到哲学家康德的名言:善恶有报方称正义,报复即为刑之本义。
四七零号囚犯双脚已踩在翻板上。
南乡高举绳圈,心中默念:纵然地老天荒,杀人都要偿命。万恶的淫徒,我不能饶你!
他将绳圈套在死囚颈上。
“冤枉啊!”囚犯仍在呼喊:“饶命啊!”
南乡压下铁片,后退一步。
紧接着一声巨响,翻板分开,死囚坠落,绳子拉直的同时又出现闷哼声、骨折声以及绳索的摩擦声。
绳子正在左右晃动,彷佛在表示自己已圆满达成任务。
“请跟我下楼。”所长向检察官和检察事务官说。
他们必须去确认受刑人是否已经死亡。
南乡呆立不动,静听诵经声。
须臾,麻绳停止晃动。三名按钮者奉令去地下室帮忙。原来囚犯仍在抽搐,尚未绝命,他们要去按住囚犯的身体。此刻医务官应会在旁以听诊器倾听,静候受刑人心跳停止。
十六分钟后,确认心跳已停。依监狱法的规定,这时还不能解开绳套,须让遗体在上面再吊五分钟,方可解下。
直到十点整,南乡等人才被叫去地下室处理屍首。他们以酒精清洗死屍,并为遗体穿上寿衣,共花了十五分钟。然后将屍身放入棺中,再抬至刑场旁的太平间。每人均领到一万两千圆的“特勤费”,并且奉令保密,不得将在此所见所闻外泄。他们喝了一些“净身酒”,然后一齐至那“俱乐部”沐浴更衣。
南乡只觉得自己犹如行屍走肉,身不由己。
中午十二点,一行七人走出看守所至街上散步,旋即解散。南乡想要买醉,便独自走向闹区寻找酒店。
他喝得烂醉如泥,清醒时才发现自己趴在路边,夜幕已经低垂。他开始呕吐,吐得发昏。迷迷糊糊中,他勉强忆起自己刚才是在一家酒店的吧台前猛灌威士忌。他边吐边想:终于知道心情不佳的原因了。
他喝酒时突然想起一幕光景,导致心情低落。那幕景象历历在目:死囚遗体还吊在绳上,他上前取下头罩,就在那时,一个物体从头罩内掉落他的脚边,仔细一瞧,竟是一段舌头,那是死囚自己咬断的……那死囚双眼已经凸出,脖子因下坠的冲力而拉长了十五公分左右……他想:我已经杀死了一个人。
他所信仰的“正义”对于解释这幕景象并没有任何帮助。
他连胃液都吐光,然后开始哭泣。他满心懊悔,并且想起了年轻时和家人围坐一桌的场面。
他自问:为何命如此?当初我考上的大学若比哥哥的好,今天我会手染血腥吗?还是说这是天命不可违?我是命中注定要变成杀人凶手的吗?
他泪流满面,泣不成声,并且趴在地上乾呕。当他想起自己此刻的惨状时,又忍不住放声大哭。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他仍照常上班。到了第八天,他实在已受不了,只好请假就医。医生开了安眠药的处方给他。
他去药局拿药时,见那女药剂生胸前挂着一个金光闪闪的小十字架,便问她是否基督徒。那少女轻轻摇头,微微一笑,含羞带怯表示那只不过是首饰而已。但这十字架已给了南乡一个启示。
从此以后,他每晚都要服用安眠药,否则无法入睡。他利用吃下安眠药到睡着这段时间看宗教方面的书,各种经书他都读。
圣经佛典字字珠玑,文美词妙悲天悯人,有些词句却又像在骂他。他读后虽然感到心情舒坦,但不久后就决定不再读经了。
因他认为:依赖神佛的人是懦夫。
他想:一切罪恶皆是凡人做的,奸杀女童是凡人做的,处决凶徒也是,“罪与罚”都是。既然是凡人做的,便须由凡人来解惑释疑,怎么可以依赖神仙圣佛?
南乡以后才知道:他竟然花了七年才解开这个疑惑。
南乡与那女药剂生认识之后便开始交往,进而相恋,五年后终于结婚。
他们婚前便有肌肤之亲。第一次同床共枕的隔天早上,女孩向他说:“你整晚都在说梦话,是作了噩梦吗?”这使他开始犹豫,不知是否该结婚。当过刽子手的事不能告诉任何人,若娶她为妻,还能保密到底吗?
但他更不愿失去这女孩带给他的安全感,因此仍决定和女药剂生结婚。
婚后两年,生下一个男孩。
南乡望着婴儿那可爱的睡相,心中涌现“去考高等科”的念头,同时又想到自己七年前或许并未做错。
他想:若是我的孩子被杀,而那凶手就站在我面前,那我一定也会要他偿命的!但若人人都可私下报仇,就会造成社会混乱,因此必须由政府行使“刑罚权”,来替受害人讨回公道。多数人都有复仇心,死刑当然有存在的必要;少数人或许已失去复仇心,死刑却可为他们报仇雪恨,因而“报复论”绝对是正确无误的。
七年来,南乡一直对死刑存在之必要感到怀疑,现在他已知道这是错误的想法。他把“亲手处决犯人时产生的不愉快感觉”和“赞不赞成死刑”混为一谈了。直到行刑的前一秒钟,他还是坚定支持死刑制度的。
他回忆往事,七年前那幕情景依旧栩栩如生:四七零号囚犯跪在他面前求饶,他恨火难消……他已认清事实,所以在第二次奉令行刑时,就能够很坚决的从容领命。他认为:只要把心一横,杀人并不难。即使会导致日后永远失眠,也要替天行道、伸张正义。
第二次接获命令,是在他被调去福冈看守所任职的时候。经常被调动,表示他的升官之途仍然顺畅。
行刑日的前一晚,他来到宿舍内的“俱乐部”,看见一个年轻狱卒正在猛灌酒。此人姓冈崎,这次也被上司选为行刑官。南乡、冈崎和另一人的任务都是“同时按钮,让死囚坠落”。
南乡见他脸色苍白,觉得以前的自己跟他很像,便走到他身边坐下。冈崎率先开口攀谈,却尽聊些“一般死囚平日的待遇”,对明天的处决只字不提。后来他又提出一个疑问,说:“为何所方均以法务部的命令为优先,而忽视监狱法之条文?”其实当年南乡也想过这个问题。
“这件事我也曾深入探讨过。”南乡说出自己的心得。
“法务部大概是希望能修改监狱法吧?可是那些政治家若不行动,法律条文又怎能更动呢?法务部无计可施,迫不得已,只好发出那些命令了。”
“那就要怪那些不肯修法的政客了,对不对?”
“表面上是这样,但我们也该想想那些国会议员不修法的原因。他们若提到改善罪犯待遇的问题,尤其是牵涉到死刑犯的事情,他们的形象就会严重受损,换句话说,一切都是为了更多的选票。”
“那还不是要怪这些政治家?”
“你有没有看过关于死刑存废问题的民意调查结果?”
“难道说有过半数的民意支持死刑?”
“不错。”南乡道,“日本人就是这样,心口不一,明明心中想的是‘快将恶徒处死’,却不敢说出口,而且还会大骂那些敢说出来的人,说他们毫无人道。”
冈崎若有所悟,点头道:“难怪我看电视,全是一些反对死刑的人在发言,说要维持死刑的人一个也没有。”
“是呀,一般人总是指责那些政客惨无人道,连我们也骂进去。其实民众心中是希望维持死刑的,我们满足了他们的期望,却反过来要受他们谩骂,真是岂有此理。他们心中其实是想说‘多谢你们替我们除掉那些万恶匪徒’,但谁也不敢说出口。”南乡长叹一声,又道:“可是,总要有人来当刽子手呀!”冈崎环顾四周,然后压低声音道:“南乡先生,你这么说,莫非是赞成死刑存在?”
“正是。”
“明天就要处决二八零号死囚了,难道你也不反对?”冈崎是一副进退维谷又迫在眉睫的模样。
南乡见状便问:“这人有什么特殊之处吗?”冈崎闭口不答。
南乡追问:“难道他是冤枉的?”
“不是,不是,他是罪证确凿没错,只不过……”
冈崎欲言又止,沉吟半晌后方道:“请你去看看他的身世调查报告吧,看最后一页即可。”南乡立刻前往死牢。那死囚的罪状,他大致上已经了解了。此囚为男性,五十多岁,因强盗杀人罪而被判死刑。
犯罪的起因是:他的朋友欠债不还,由于他是“连带保证人”,受到拖累,于是自己也债台高筑,只剩两条路可走,一是全家自杀,二是抢钱还债。考虑结果,决定走第二条路。被害者共有三名,是一对年迈夫妻及其儿子,他们因家财万贯而惹来杀身之祸。
此囚当初若选第一条路“全家自杀”,就算他把妻子和两个孩子杀死而自己没死,也不会被判死刑,甚至连无期徒刑也不会。
南乡取得阅件许可后,便带着厚重的文件进入空无一人的会议室详加观览。他先看有关“宗教教诲”的部分,上面写着:“被捕之后立即俯首认罪,一审期间皈依天主教……信仰虔诚,绝非脚踏两条船的‘蝙蝠教徒’,完全听从教诲师所言,并且每天为受害人祈祷……”南乡看到这里,心想:冈崎所言或为此事,其疑问可能是“既已真心悔过,诚意向善,那还有将他处死的必要吗?”此问题的解答,南乡早以备妥。他因职务之便,结识了为数颇多的“终身囚”和死囚,将两者分析比较之后,所得结论即为解答。
在终身囚当中,有相当大的比例是“无悔无愧者”,这些人犯罪之后,非但至死不悔,甚至还对那些受害者怀恨一生。他们在牢中循规蹈矩,只不过是企图以“表现良好”的名目获得假释罢了。
终身囚当中也有“表现出后悔之意”的人,而且占大多数,然而他们的态度却都不甚积极,和部分死囚那种“真心忏悔”的模样简直不能相提并论。甚至可以说:唯有在死囚当中才能找到“具有宗教性狂热之悔意”的人。
所以南乡的结论是:那些死囚会真心悔过,全是因为“已被判死刑,自知苟活无望”的缘故!也就是说,源自“报复论”的死刑制度竟然反而达成了“目的论”的目标!这真是一种讽刺。
南乡看完这段文字后,内心感慨万千:一个死囚信仰愈坚,心情就愈平静,那些执法者就会愈早下达处决令,也就是说,愈是诚心悔改者,反而会愈早去见阎罗王。冈崎一定是认为这种制度很不合理吧?
南乡翻到最后一页,那儿附有一张信件的影印本,收信人是福冈地方法院的法官,寄信人为此案受害者的遗孤,是一名女子,她的父母兄长均已惨死在那一六零号死囚手中。
信件是这女子亲手写的,其中有“恳请法官勿判死刑”的词句。
南乡大吃一惊,无法理解,心想:这是怎么一回事?换做是我,不报血仇才怪!另有一段文字是“被告已付给足够之赔偿”。南乡看到后立即翻阅调查纪录,查对是否属实,结果却是:一六零号囚犯全家早已负债累累,山穷水尽,根本无力支付巨额赔偿费。入狱至今十余年,做苦工所得虽全数送去给死者遗属,但金额只有二十万圆左右。
南乡又回头看那封信。那女子的心情跃然纸上,十分感人。信中提到:“血海深仇,不共戴天。原先我自然恨极了这凶手,但后来我转念一想:被告出身赤贫,没读过书,只因信任朋友,当了保证人,竟落得这般下场,实在可怜……因此我开始认为:不必将他置于死地。如果我的人生境遇和他相同,说不定我也会做出同样的事来。我并非要求庭上判他无罪开释,而是希望能让他在狱中苟活,终其一生来为我的父母兄长祈祷……”这封信远比任何反对死刑的理论更具说服力,所以也让南乡觉得很不是滋味。他心想:我们劳师动众替你报仇雪恨,惩奸除恶,这么辛苦,你这三八女人竟反而……真可恶!你是不是吃错药了?
他又翻阅“审判结果”的部分。一审时,收到此信的法官果然是把凶手判处无期徒刑,但检方提出上诉,结果二审的法官推翻原判,改为死刑,判决书上的“量刑理由”这么写:“被告自始即显有悔意,受害人家属亦为其求情,本应酌予减刑,唯被告手段过于残暴,对社会之冲击甚巨,可谓罪大恶极,天理不容,即使处以极刑,亦不足以彰显正义于万一,故仍依法判处死刑。”后虽又上诉,却被最高法院驳回,再申请“判决更正”,仍遭驳回,至此确定命难存。
此刻的南乡已认为此判决并不公允。他虽然支持死刑制度,并已将七年前所做的事“正当化”,但那全是从受害者的角度去思考的结果,他自认可替受害者报仇雪恨。如今这种念头已不存在,他所能依赖的,就只剩下所谓的“法理”而已。他认定这一六零号囚犯是因侵害了“法益”,亦即“法律所保障的利益”,才遭处极刑的。
他也想到:“特赦”制度对此囚似乎完全帮不上忙。
南乡又将目光移回那封信,他的信念已开始动摇。此女惨遭灭门却反替凶手求情,这件事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
明天究竟是为谁而行刑?南乡和冈崎有何必要取一六零号囚犯的命?若违反受害者遗属的心愿而强行将凶手处决,那不就等于伤害到受害者本人?
南乡整晚都在考虑是否要辞职。他在二房一厅的宿舍中走来走去,又去看熟睡中的妻子,看了好几次。
他必须养家活口。
于是他决定违背初衷,打消辞意。家人的生活毕竟比死囚的性命重要些。
翌晨,南乡将行刑步骤演练一遍,然后静候囚犯到来。此时,七年前那场面又浮现在他脑海中。
——冤枉啊!
南乡依然认为当时吊死四七零号囚犯的行为绝无不当,但现在这一六零号又如何呢?那封求情信已显示出一项事实,就是“法律讲齐一,人心却多样”。
刑屋之门终于开启,身披法袍的神父领着一六零号死囚走上楼来。这死囚年约五十多岁,很瘦削的脸庞,眼睛凹陷,但充满朝气,神态镇静,且步伐稳定。一行人鱼贯走入佛堂。
南乡看看身旁的冈崎。这位年轻狱卒正全身发抖,状极痛苦。
已被解下手铐的死囚一直凝视着祭坛上的十字架。片刻后,企划课长劝他享用最后一餐,他道谢后便吃了少许饼乾和水果。
囚犯气定神闲,在场的二十名执法人员见状,全都露出了安心的神色。
过了一会儿,死囚开始抽菸,并向看守所长交代遗言,说遗物要交给他的妻儿,遗书则已托牢房狱卒保管,仅剩的一点钱要全数送给受害者遗属作为赔偿,他自己的遗体则要损给大学附设医院作为解剖教学用,又说医院已先付了五万圆的酬金,那些钱也是要给受害者遗属的。
四十分钟后,保安课长开口道:“永别时刻已到。”死囚霎时停止动作,随即点头道:“好。”
一名狱卒开始哭泣。这人七年来一直负责看守死囚房。
死囚面带哀戚,低下头来,不久又抬起头向教诲师说:“神父,我欲告解,我已犯罪。”然后面向十字架跪下。
神父颔首,走到他面前,以严肃的口吻道:“你背叛上帝,罪恶滔天,今可知错?”
“我已知错。”
“好,赐你无罪。”
南乡闻言大惊,心想:上帝赦免你,我们凡夫俗子不可饶你!
神父继续说:“圣父、圣子、圣灵,三位一体,赐你无罪,阿门。”
“阿门。”死囚说着,在胸前划十字,然后起身。
两名行刑官上前将囚犯蒙上头罩,并将其双手反铐于后。
南乡、冈崎及另一名狱卒走出佛堂,那边墙上有三个按钮,但从此处看不见刑场。他们只要等保安课长比出手势后再按下钮即可。
刑场那边传来拉开布帘的声音。南乡注视着面前的钮,心想;现在是辞职的好机会,我大可表明不按此钮,然后提出辞呈,这样就不必亲手取这死囚的性命了……但我的妻儿要怎么办呢?还有身边这两位同事,难道我要背叛他们吗?
此时保安课长用力放下高举的手。
南乡立即按钮。但什么事也没发生。
南乡抬起头来。没有翻板陷落的声音。保安课长愕然望向这边。
南乡心知有异,慌忙环顾四周,这才发觉原因何在。
原来冈崎的手指停在行刑钮前方,并未按下。
南乡比出按钮的手势,口中说:“冈崎,快按啊!”冈崎双目紧闭,面无血色,全身僵住不动,只有指尖在微微颤抖。
南乡心想:看样子,他已不行了,这样下去,大家就会知道启动翻板的是哪个钮了……南乡望向佛堂,只见保安课长正在向他右边这位狱卒招手,意思是要此人去拉“手动操作杆”。当行刑钮坏掉时,就要用手动的了,但如此一来,是谁吊死犯人也就一目了然了。
那狱卒立刻跑过去,但南乡已再也忍不住,他拨开冈崎那只僵住的手,以自己的手按下行刑钮。他这么做是因不忍心让那死囚恐惧过久,他认为让一个人颈上套着绳圈等死是极其残忍的。
一声巨响。除此之外,南乡已听不见任何声音。
——我已夺走两条人命!
浮现在他脑海中的只有这句话。
他若在刑场之外做这种事,恐怕早已被判死刑了。
翌日,全国性的报纸都登载了“福冈看守所处决犯人”的消息,此事竟导致南乡的家庭濒于破碎。
南乡的妻子阅报后,好像已猜出南乡前一晚“喝酒喝到半夜才回家”的真正原因了,她虽未说出口,态度却已有所不同。
南乡本以为她是因“丈夫的职务和刽子手有关”而在生气,后来才知道,原来是对“丈夫一直不肯坦白告诉她”感到不满与焦急。南乡若老实说出自己的烦恼,她一定会谅解的。
但南乡不能说。一来,这是职务上的规定,必须遵守。二来,七年前结婚时已瞒着她,理亏在先。三来,不想让孩子知道自己的父亲曾杀过人。所以南乡仍旧守口如瓶。
小孩上幼稚园那年,南乡终于通过高等科考试,夫妻两人也开始协议要离婚,但最后决定要忍耐一段时间,等孩子上了小学再说。但在小孩升上小学后,又说再忍耐几年,等小孩上了初中再谈此事。
南乡不想离婚,因为他知道,狱中囚犯大都来自破碎的家庭。他一想到“二十年后儿子因作奸犯科而在法庭上受审,法官念及他来自单亲家庭而酌予减刑”的场面,就觉得受不了。夫妻之间虽已无爱情可言,但为了孩子的将来,他也只好忍耐,凭着坚强的意志勉强和妻子生活在一起。
他的妻子也是一样。丈夫频受调动,她也跟着迁居,几乎住遍了日本各地。每次搬到新任地的宿舍,她都要忙着跟四邻交际,虽已疲累不堪,但从未在孩子面前露出不悦的样子。由此看来,她也是尽力在维护这个家庭。
西元二零零一年,小孩上了高中,南乡也被调到松山监狱,夫妻俩终于分居,但骗儿子说他父亲是“出差”去了。
南乡心想:三年之后,也就是这孩子高中毕业之时,恐怕就是我妻离子散之日……就在此时,一则意外的消息传入南乡耳中:有个隐姓埋名的律师在征求人手,目的是替一名死囚洗冤。
南乡心想:这种事正合我意,我当然要接下来。
于是他立刻和那律师联络。见面之后才知道:原来这位杉浦律师竟是他以前任职于东京看守所时的旧识。
应征者竟是一名刑务官,杉浦大表惊喜,因为南乡对死囚及上诉方面的事了如指掌。
南乡已有辞职归隐的心理准备。若能拿到退休金以及此任务的酬劳,就可以让孩子上大学,也可以回乡开面包店了。到时候,他就可以向妻子倾吐苦衷,说明一切,那时妻子定会原谅他,然后破镜重圆,全家团聚……雪冤救人,任务艰钜,尚须觅一助手。
于是他去找三上纯一来并肩作战。
南乡说完前尘往事后又补充道:“我说出这些,已算违规渎职,但我不吐不快。”时间已是深夜十二点多,大雨已停,风从纱窗吹进来,凉爽宜人。
南乡此时已肃容正色,不再微笑。纯一望着他:心想:也许这才是他的真面目吧?
“我要问一件事。”纯一道:“你是赞成维持死刑,还是主张废除死刑?”南乡瞥了他一眼,说:“以上皆非。”
“以上皆非?”
“不错,对我而言,存废皆可。”
“什么意思?”纯一想问个清楚。
“别紧张。”南乡微笑道:“争论死刑存废,最易失去理智,所以别太冲动。其实,这是一场‘本能’与‘理性’之间的战争。”纯一终于明白他的意思,于是点头道:“我懂了,对不起。”南乡继续说:“杀人偿命,妇孺皆知,对不对?”
“对。”
“重点就在这里。犯什么罪,受什么刑,早已昭告天下。那些凶手明知被捕后即是死路一条,却仍敢犯下死罪,这叫明知故犯,咎由自取,怨不得别人。懂我意思吗?他们在杀人那一刻,就该有心理准备,自己也别想活命。不要等被捕后才哭叫求饶,那没有用的。”南乡说话时疾言厉色,似乎正在勉强压抑内心对那些凶犯的憎恨。
“我真不懂,世上何以会有杀不完的歹徒、除不尽的妖孽?若无那些自寻死路的大傻瓜,天下哪需要什么死刑制度?真正在维护死刑制度的,既非国民也不是政府,而是那些杀人凶犯本身!”
“可是……”纯一欲言又止。他原本是想问“那一六零号囚犯的情形又该如何解释?”,但却不敢开口。
“无可讳言,现行制度仍有缺点。”南乡似已看出纯一心中的疑问。
“譬如:法官仍有可能误审误判,或判决不当。还有,特赦制度毫无用武之地,有等于无。像这树原亮一案,就是最好的例子。”
“说到此案……”纯一道:“若能证实真凶另有其人,你是否赞成将那真凶处以极刑?”南乡沉吟半晌,方才点头说:“要救树原只能这样,没别的办法。那真凶若被逮了,在绳圈套上脖子时一定会说‘冤枉啊,饶命啊’,我只希望自己不是当时拿绳圈的那个行刑官……”说到这里,他比了一个以绳圈套颈部的动作。
纯一望着他的眼睛,只觉得那里面似乎包含着许多辛酸的往事。
南乡又说:“我别无所求,只盼能把树原从鬼门关前救回来,这样我就心满意足了。”
“我懂了。”纯一终于不再犹豫,“我愿尽棉薄之力。”
南乡闻言笑道:“辛苦你了。”
窗前凉风习习,纯一只觉得暑气全消,心旷神怡。南乡似乎也在享受凉风的吹拂。
夜深人静,两人默默无语。
不久,南乡开口道:“真奇怪,那四七零号和一六零号死囚的姓名,我老是想不起来,到底是为什么呢?”
纯一心想:那还不简单?一想出来你就会难过,当然会自动忘记啦!不过他并未说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