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警政署长露出微笑。

他那纯真少年般的迷人笑容通常只留给传媒和电视,甚少施舍给圈内的核心成员,例如警政署的督察斯蒂格·马尔姆、安全局长埃里克·麦勒和国家凶杀组的组长马丁·贝克。

这三人当中只有一人报以微笑——斯蒂格·马尔姆有一口漂亮的白齿,所以他喜欢笑,借以炫耀那口好牙。多年来他在不知不觉中学会了各式各样的招牌微笑,而他此刻正在施展的这种只有巴结谄媚足以形容。

安全局长压下一个哈欠,马丁·贝克则擤了擤鼻子。

现在才早上七点半,正是署长最喜欢召开临时会议的时间,不过这不表示他习惯在这个时间到办公室。他通常要等到快中午才现身,即使是露了脸,连他最亲近的同事也往往不得其门而入。“我的办公室是我的城堡”,这句格言简直像是刻在他的门板上,而它也确实是座牢不可破的堡垒,由一个训练有素的秘书护卫着,一条名副其实的“龙”。

这天早上,他展示的是他春风拂面、和蔼可亲的一面。他甚至准备了一热水瓶的咖啡和瓷杯,而不是平常用的塑料马克杯。

斯蒂格·马尔姆起身,替大家倒咖啡。

马丁·贝克知道,他一定会先压压西装裤的折线,然后扬起一只手轻抚修剪得宜的波浪头发,接着才会屈身坐下。

斯蒂格·马尔姆是他的顶头上司,可是马丁·贝克对他一点儿敬意也没有。他自鸣得意的卖弄潇洒,以及对长官明遮暗露的拍马逢迎,已经变成他的注册商标,这点马丁·贝克早已不以为然,现在更以愚蠢视之。真正让他气恼,也常造成工作阳碍的,是这个人的顽固不化和缺乏自省,这种欠缺就跟他对警察实务的一无所知一样,是具有全面毁灭性的。他能够升到这样的职位是拜他的野心和政治风向正确之赐,外加某种程度的行政能力。

安全局长在咖啡里放了四颗方糖,拿汤匙搅了搅,咕噜咕噜喝下肚。

马尔姆的咖啡没放糖,他喝得小心翼翼,就像对待他的苗条身材一样。

马丁·贝克觉得不舒服,这么早他还不想喝咖啡。

警政署长又是糖又是奶精,端起杯子的时候还屈起小指。

他一饮而尽,接着把杯子往旁边一推,把一直放在漆亮会议桌角的绿色卷宗拉过来。

“来吧,”他说,再次露出微笑。“先喝咖啡,然后开始工作。”

马丁·贝克苦着脸看着自己那杯动也没动的咖啡,心里很想喝杯冰牛奶。

“马丁,你还好吧?”署长说,声音里透着假惺惺的同情。

“你的气色不好。你该不是又打算生病了吧?你知道我们可不能没有你。”

马丁并没有打算生病,他是已经病了。他和他那个二十二岁的女儿以及她的男友一起喝酒喝到凌晨三点半,心中清楚自己现在看来跟鬼一样。不过他可不准备和上司讨论他这自找的病痛,再说他认为“又”这个字用得实在不公平。他在三月初的确因为感冒发高烧请了三天假,但今天已经是五月七号了。

“没有,”他说,“我没事,有点儿感冒,如此而已。”

“你的气色实在很差。”斯蒂格·马尔姆说,声音里连假惺惺的同情都没有,只有谴责。“真的很差。”

他的目光像针一样刺向马丁·贝克,马丁·贝克觉得火气直往上冒,开口说道:

“谢谢你的关心,不过我没事。我想我们今天来不是为了讨论我的气色或是健康状况吧。”

“没错,”署长说,“我们谈正事吧。”

他打开绿色卷宗。从顶多三四页纸张的内容看来,今天这场会议不会拖得太久。

文件的最上头是一封打印的信,龙飞凤舞的签名下盖着一个斗大的绿色橡皮戳记,马丁·贝克从他坐的地方看不清楚信上印着什么。

“各位应该记得,我们曾经讨论过,在国宾来访期间的敏感情况下,我们在安全措施方面的经验不太足——在这些场合中,可想而知会有火爆激烈的示威游行,也可能有计划完善或松散的暗杀行动发生。”署长说,自动恢复他在公开场合露面之际的一贯浮夸风格。

斯蒂格·马尔姆喃喃应和,马丁·贝克没吭声,可是埃里克·麦勒提出异议。

“说起来,我们也不是那么没经验,是吧?赫鲁晓夫来访平安而归,只是不知谁在皇宫台阶前放了一只涂了红漆的猪而已。柯西金。之行也是,无论是行程计划还是安全防护,都是井井有条。还有环保会议,虽然这个例子也许稍有不同。”

“没错,当然,可是这一回我们面对的问题比较棘手。我是指预定十一月底来访的一位美国参议员。请容我这么比方,这档事有可能变成一个烫手山芋。我们从来没接待过从美国来的重量级人物,这回可碰到了。日期已定,我也接到了若干指示。我们必须及早准备,而且要做到滴水不漏。我们得有万全的准备才行。”

署长不再微笑。

“这一回我们要有心理准备,我们面对的挑战可能要比扔鸡蛋激烈得多。”他又加上一句,口气甚是严厉。“埃里克,这点你该牢牢记住。”

“我们可以采取预防措施。”埃里克·麦勒说。

署长耸耸肩。

“没错,是可以预防到某种程度,”他说,“可是我们不能把所有可能惹麻烦的人都除掉或是关起来,这点你跟我一样清楚。我已经接到命令,你不久也会接到。”

我已经接到了命令,马丁·贝克苦着脸想。他还在努力辨识绿色卷宗内那封信的抬头。他认为有个词看起来是“警察”或“警务”。他双眼酸痛,舌头又麻又干,像砂纸一般。他不情不愿地啜了一小口苦咖啡。

“不过这些都是次要的,”署长说,“我今天要讨论的,是这封信。”他用食指轻轻敲着摊在卷宗里的那张纸。“这和我们眼前的问题息息相关。”

他把信递给斯蒂格·马尔姆,等全桌的人都传阅了,才继续说下去。

“各位都看到了,这是一份邀请函。这个国家即将有国宾到访,我们要求派个观察员去观摩,这是他们的回复。由于到访的总统在这个国不是很受欢迎,他们当然会采取最严密的措施来保护他。就像许多拉丁美洲国家一样,这个国家平日就得应付很多刺杀行动,行刺的对象包括本国和外国的政治人物。因此,他们有丰富的经验,我想他们的警力和安全措施在这方面可说是最有水平的。只要好好研究他们的方法和程序,我相信我们一定可以学到不少东西。”

马丁·贝克把信浏览了一遍。信是英文写的,遣辞用字非常正式、客气。某国元首将于六月五日到访,距今已经不到一个月,欢迎瑞典警方代表提前两周到达,以便研究前期工作中最重要的几个部分。签名的笔迹很优雅,可是完全无法辨识,不过看看印刷字体便一目了然。那是个西班牙名字,很长,透着几分尊贵和独特。

署长把信放回绿色卷宗内,说道:

“问题是,我们派谁去?”

斯蒂格·马尔姆若有所思地抬眼望向天花板,不过一声也没吭。

马丁·贝克真怕自己被提名。若是早个五年,在他结束那段不幸婚姻之前,对于这样一个可以让他离家一阵的任务,他会欣然前往。可是现在,他最不愿做的事就是出国,所以他赶忙说道:

“这个差事和国家安全事务关系更紧密,对吧?”

“我不能去,”麦勒说,“第一,局里我走不开,A部门有些重新编制的问题得花时间;第二,我们已是这方面的专家,派个对安全事务不熟悉的人去比较实用,比如说,刑事局或是一般警政部门的人。不管派谁去,回来后把他学到的教给我们就可以了,这样对所有的人都好。”

署长点点头。

“没错,你说得有道理,埃里克,”他说,“就像你说的,我们目前少不了你,还有你,马丁。”

马丁·贝克暗自松了一口气。

“更何况,我不会西班牙语。”安全局长说。

“他妈的,谁会?”马尔姆说,脸上依然带着笑容。他知道署长的卡斯蒂利亚语。也不行。

“我知道有个人会。”马丁·贝克说。

马尔姆扬起眉毛。

“谁?是刑事局的人?”

“是的,贡瓦尔·拉尔森。”

马尔姆的眉毛又挑高了一公分,接着露出不可思议的微笑,说:“可是我们不能派他去,各位说是不是?”

“为什么不能?”马丁·贝克说,“我认为派他去很合适。”

他注意到自己的声音带有几分怒气。他通常不会挺身替贡瓦尔·拉尔森说话,可是马尔姆的口气惹毛了他,而且他习惯于跟马尔姆作对,几乎是反射性地还击。

“他什么事都做不好,根本不能代表警方。”马尔姆说。

“他真的会说西班牙语?”署长问,口气中透着怀疑。“他在哪儿学的?”

“他当船员的时候去过很多说西班牙语的国家,”马丁·贝克说,“我们现在谈的城市是个大海港,他一定去过。他也会说英语、法语、德语,而且都很流利,还会一点儿俄语。你去看他的档案就知道。”

“不管怎么说,他反正是一无是处。”斯蒂格·马尔姆坚持不让。

署长似乎陷入思考。

“我会去看他的简历,”他说,“事实上,我也想过找他。没错,他的行为是有点儿粗俗,而且实在不听话。不过无可否认,他是我们最好的警察之,即使他向来不服从命令,也不遵守规定。”他转向安全局长说:“埃里克,你怎么看?你觉得他合适吗?”

“呃,我不是很喜欢他,不过大体来说,我不反对。”

马尔姆看来怏怏不乐,“我认为派他去根本就不合适,”他说,“他会给瑞典警察丢脸。他的行为举止像个粗人,说话根本不像是在船上管过事的人,倒像个码头工人。”

“说不定他说西班牙语的时候就不会了,”马丁·贝克说,“无论如何,虽然他说话有点儿口没遮拦,但至少他会看场合。”

严格说来,这话并不准确。马丁·贝克最近听说,贡瓦尔·拉尔森当着马尔姆的面叫他“不可一世的混蛋”。幸好,马尔姆并不了解这个称号是封给他的。

署长对马尔姆的反对似乎不太在意。

“这个主意也许行得通,”他若有所思地说,“我想他的粗野不文在这件事上不是太大的问题。只要他愿意,他可以表现得很规矩。他的背景比大多数的人都合适。他出身于有文化的富裕人家,受过最好的教育和教养,知道在什么情况下表现才算恰当。这种教养会自然流露,就算他努力遮掩也遮不住。”

“随你怎么说。”马尔姆咕哝道。

马丁·贝克觉得斯蒂格·马尔姆很想出这趟差,可是甚至没有任何人征求他的意见,因此他十分气恼。马丁·贝克则认为让贡瓦尔·拉尔森消失一阵也不错,因为那个人不受同事欢迎,兴风作浪的本事真是超乎寻常。

署长对这个念头还不十分坚定,马丁·贝克于是使劲敲边鼓。

“我想我们应该派贡瓦尔·拉尔森去,这桩差事所需要的资格他都具备。”

“我注意到,他很重视自己的仪表,”署长说,“他的衣着显示出良好的品位以及对品质的坚持,这点势必会给人一个好印象。”

“确实,”马丁·贝克说,“这是细枝末节,不过很重要。”

他知道自己的衣着很难称得上有品位。他的长裤没烫,显得非常宽松,毛衣领口因为洗过太多次,变得又宽又垮,粗呢夹克不但破旧,还少了一颗纽扣。

“制暴组的人手充裕,拉尔森缺席个几个星期应该还应付得来,”署长说,“还是各位有别的建议?”

大家都摇头。连马尔姆似乎也领悟到和贡瓦尔·拉尔森保持一段时间的安全距离颇有益处。埃里克·麦勒又打了个哈欠,显然很高兴会议即将结束。

署长站起身,合上卷宗。

“那好,”他说,“我们都同意了。我会亲自把我们的决定告诉拉尔森。”

贡瓦尔·拉尔森听到消息后并没有太兴奋,也不觉得出这趟任务有多么受宠若惊。他镇静自若,明显想保持着自尊,不过他并不是浑然不知某些同事在他出差期间将如释重负,唯一的遗憾是他不能永远离职。他知道他警界中的朋友屈指可数。就他所知,他的朋友只有一个。他也知道自己在众人眼里是个桀骛不驯的麻烦人物,工作常是岌岌乎殆哉,饭碗随时可能不保。

但这些并没有为他带来任何苦恼。换做其他同阶层或薪资的警察,对于被停职甚或开除这种如影随形的威胁,多少会感到焦虑,可是贡瓦尔·拉尔森从来没有为这个问题失眠过。他未婚,无儿无女,孤家寡人一个,而且和家人早已断绝往来一一他打心底看不起他们那种势利眼的上流阶级生活。当警察的这些年,他常考虑要不要重操旧业。而今他已年近半百,自知大概永远无法回到海上了。

随着启程日期越来越近,贡瓦尔·拉尔森发现他对这趟任务其实是满心接受的。这趟任务虽被视为事关重大,不过也想不出有何特别困难之处。拜它之赐,他至少有两个星期可以换换口味。他开始期盼这次出行,就像期待假期一般。

临行前夕,贡瓦尔·拉尔森全身只穿一件内裤站在卧室里,凝视着自己在衣橱门上长镜中的身影。他很喜欢这种内裤的式样,蓝底衬着黄色的麋鹿,这样的内裤他还有五条。他又买了半打同款式的内裤,只是换成绿底配红色麋鹿,全部已经包好,放在床上那只摊开的猪皮大衣箱里。

贡瓦尔·拉尔森身高超过六英尺,他大手大脚、魁梧有力,浑身都是肌肉。他刚洗完澡,照例踏上浴室中的磅秤,指针指着两百二十四磅。过去四年,也可能是五年吧,他已经增加了二十磅,他不高兴地看着内裤松紧带上那圈肥肉。

他缩起小腹,心想自己应该多去几趟警察局附设的体育馆,要不就等游泳池完工后开始去游泳。

不过,除了腰上的“救生圈”,他对自己的外表颇为满意。

他四十九岁了,可是头发又浓又密,发际并没有往后退到让额头显得太高,他的额头照样很低,上面横着两道粗粗的皱纹。他的头发剪得很短,一头金发就算长了白发也看不出来。现在湿发才梳好,顺服而光滑柔亮地贴在他的大头颅上,不过等到吹干之后,它就会变得七横八竖,不听话。他的眉毛又粗又浓,颜色跟头发一样是金黄色的。鼻子大而有型,配上宽鼻孔。

浅淡的瓷蓝色眼珠放在满是横肉的脸上显得很小,而且互相离得近了些,有时候当他眼神茫然时,会让人误以为他智商很低。

可是他一生气——对他来说这是家常便饭——双目之间就会出现一道愤怒的皱折,这时那双蓝眼珠不但会让最顽强的罪犯不寒而栗,也往往直捣部属的心底。

唯一没有吃过这种苦头的人是埃纳尔·勒恩,他是贡瓦尔在斯德哥尔摩制暴组的同事,也是他唯一的朋友。勒恩是北方人,沉静寡言,永远流着鼻涕的红鼻头在脸上显得异常突出,所以别人注意不到他的其他的五官。他的内心对家乡——位于拉普兰的阿耶普洛,怀有一股永不熄灭的思念。

贡瓦尔·拉尔森和勒恩在同一个部门工作,两人几乎每天见面,可是闲暇时也常是焦不离孟。只要可能,他们会一起请假到阿耶普洛去,把大部分时间消磨在钓鱼上。两人的个性南辕北辙,所以他们的同事都不能理解他们的友谊,更有不少人纳闷,淡泊恬静、惜字如金的勒恩怎么可能让暴烈成性的贡瓦尔·拉尔森变成一只温顺听话的小绵羊。

现在,贡瓦尔·拉尔森开始检视他满满的衣柜中那排西装。

他很清楚那个国家的气候,他还记得多年前的一个春天,他曾在那里待过好几个星期,天气热得让人喘不过气。如果他得忍受那样的高温,就要轻装上阵,而他只有两套算是凉爽的西装。

为保险起见,他一一试穿,却沮丧地发现第一套根本就穿不下,而第二套的长裤拉链得用力外加深呼吸才拉得上。大腿部分也紧。外套至少不费力气就能扣上,不过肩膀绷得紧紧的,如果他不想让行动受限,缝线就会崩裂。

他把那套无用武之地的西装挂回衣柜,将另一套横放在衣箱盖上。这一套只能凑合着穿了,这是他四年前订做的,埃及棉的料子,牛轧糖颜色配上白色细条纹的花样。

三条卡其长裤、一件山东绸外套,再加上那套过紧的西装,他算是收拾完了。他在箱盖的内袋里放了一本喜爱的小说,接着合上箱盖,扣紧宽束带的铜环,上锁后提到客厅。

他很爱惜自己的BMW,不愿让它放在机场停车场内,所以隔天早晨埃纳尔·勒恩会开车来接他,送他到斯德哥尔摩的阿兰达机场。就跟大多数瑞典机场一样,阿兰达也是个阴郁的、好像放错了地方的建筑,让怀着期望而来的旅客对瑞典的观感更别扭。

贡瓦尔·拉尔森把那条黄蓝两色的麋鹿内裤丢进浴室的脏衣篮,套上睡衣就上床了。旅行的兴奋没让他受罪,他几乎一沾枕就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