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可惜你没带电脑来,”贡瓦尔·拉尔森说,“要不然就可以用电脑把门砸开。”
“是啊。”马丁·贝克说。
他们把车子停在法官路上,转过了街角,看见几个同事部署在靠近五十七号入口的人行道上。
警察的到来,似乎没有引起任何人注意。
“我们进去吧……”贡瓦尔·拉尔森才开口,马上又停下来。
或许他突然想起自己的职位比较低。他看看腕表说:
“我建议我先进去,半分钟后你再进来。”
马丁·贝克点点头,穿过街道站在古斯塔夫·布隆汀珠宝店的橱窗前,望着一座出奇美丽的老落地时钟,看着钟摆摇了三十秒。然后他提起脚跟,不把交通状况放在眼里,斜穿过街道,走进五十七号的大门。
他没有抬头看窗户就穿过院子,打开通往楼梯间的门,迅速而安静地上楼。楼下的工作坊传来沉闷的机器敲击声。
屋子门上的油漆斑驳。果然没错,上面挂的名牌是“西蒙松”。门内没有一点儿声响,挺直不动站在门右边的贡瓦尔·拉尔森也没有发出一点儿声音。他用手指轻轻划过门缝。
然后他用询问的眼神看看马丁·贝克。
马丁·贝克只对着门看了一两秒,随即就点点头。他站到门的左边,绷紧了肌肉,背靠着墙。
虽然人高马大,但穿着橡胶底凉鞋的贡瓦尔·拉尔森移动却十分安静迅速。他把右肩靠在正对门口的那面墙上,紧绷着站了几秒钟。显然他已经确定钥匙是在门内的匙孔里,而罗尔夫·伦德格林的私人世界再也无法维持多久了。马丁·贝克还来不及多想,贡瓦尔·拉尔森就已经稍稍弓背,左肩向前把他两百磅的体重往门上撞去。
门哗啦一声破开,门锁和上面的铰链都被撞断,贡瓦尔·拉尔森在一片飞扬的碎片中随着冲力撞进房间。马丁·贝克仅距半码紧随于后,顺势快速地踏入房门,手枪高高举着。
抢劫犯仰面躺在床上,右手臂绕在一个女人的脖子底下,但是他马上把手抽出来,身体一翻,上身弯向地板,一只手探向床底。贡瓦尔·拉尔森一拳挥过去,这时抢劫犯已经跪在地板上,右手正贴在半自动步枪的金属长柄上。
贡瓦尔·拉尔森只赤手空拳打了他那么一下,而且力道不是很大,但已经足够让抢劫犯丢下武器,头昏眼花地往后面墙壁撞去,之后他就坐在那儿,用左臂护卫自己的脸。
“不要打我。”他说。
他全身赤裸。一秒钟后从床上跳起来的女人也是一丝不挂,只有手腕上带着一只方格花表带的手表。她在床的另一边,背靠墙直挺挺地站着,看看地板上的半自动步枪,又看看那个穿着斜纹软呢西装的大个子男人。她一点儿也没有要遮掩自己胴体的企图。她是一个漂亮的女孩子,短发,双腿修长。
年轻的乳房上有着大而浅棕色的乳头,一条显眼的暗色条纹从肚脐延伸到私处附近一撮濡湿、暗棕色的耻毛附近。她两边胳肢窝下也各有一撮暗色的丰盛腋毛。她的大腿、手臂和胸脯等处已经起满鸡皮疙瘩。
从楼下工作坊跑来一名男子,正透过破损的门往里窥探。
马丁·贝克被这尴尬的情况震住了,这是好几个星期以来第一次他发觉自己嘴角忍不住抽搐了一下。光天化日之下,他站在一间房子的中央,用一把七点六五毫米的沃尔特手枪对着两个全身赤裸的人,后面还有一个穿着蓝色木匠围裙、右手执着一把量尺的男子站在那里一脸讶异地瞪着他。
他把手枪拿开。一名警察出现在房门外告诉工匠走开。
“干什么!”女孩惊呼。
贡瓦尔·拉尔森一脸厌恶地看着她说:
“把衣服穿起来。”然后马上又加上一句:“如果你有衣服的话。”
他用右脚踩住半自动步枪,瞥一眼抢劫犯说:
“你也是。把你的衣服穿起来。”
抢劫犯是一个肌肉结实、体格健美的男子,除了大腿根儿一圈窄细的雪白外,全身其他地方都晒成了好看的古铜色,臂上和腿上长满了淡色的长毛。他慢慢挺起身,用右手挡在自己的阳具前说:
“那个该死的小臭婊子。”
另一个警察进到房间里来,当场傻了眼。女孩儿仍然一动不动,手指头张开,掌心贴墙站着,但是棕色眸子里的神情显示她已经渐渐回过神来。
马丁·贝克环顾房间四周,看见有一件蓝色的棉布衣服挂在餐桌后面。椅子上还有一条三角裤、一个胸罩和一个拉绳式的提袋。椅子底下的地板上有一双凉鞋。他把衣服递给她,问道:
“你是谁?”
女孩伸出右手来接衣服,但是没有立刻穿上。她清澈的棕色眼珠盯着他说:
“我的名字是莉丝贝特·赫德维格·玛丽亚·卡尔斯特洛姆。你是谁?”
“警察。”
“我在斯德哥尔摩大学念现代语言学,刚刚考过英文期末考。”
“这就是你在大学里学到的东西吗?”贡瓦尔·拉尔森头也不回地说。
“我一年前就成年了,而且我戴了避孕套。”
“你认识这个人多久了?”马丁·贝克问。
女孩子仍然没打算把衣服穿起来。她反而看看手表说:
“刚刚好两小时又二十五分钟。我是在瓦纳迪斯游泳池认识他的。”
在房问的另一个角落,那个男子正七手八脚把他的内裤和卡其长裤穿起来。
“没什么可以向女士们显摆的嘛。”贡瓦尔·拉尔森说。
“你这人很粗鲁。”女孩子说。
“你这样认为吗?”
贡瓦尔·拉尔森说这句话的时候,也没有把视线从抢劫犯身上移开。他从头到尾只看了女孩子一眼。
“把衬衫穿起来,”他像爸爸一样地催促抢劫犯道,“现在穿上袜子,还有鞋子。这才是乖孩子。”
两个穿制服的巡警进了房间。他们先欣赏一番眼前的景致,然后把抢劫犯带走。
“请你穿上衣眼吧。”马丁·贝克对女孩子说。
她这才终于把衣服套上,走到椅子那儿穿上三角裤,把脚套进凉鞋。她把胸罩卷起来收进拉绳式的提袋里。
“他做了什么事?”她问。
“他是个性变态。”贡瓦尔·拉尔森说。
马丁·贝克看见她的脸色转为苍白,咽了一口唾沫。她怀疑地看着他。他摇摇头。她又咽了一口口水,迟疑地说:
“我是不是……”
“没必要。只要把你的名字和住址留给外面的警员就可以了。再见。”
女孩子走出去。
“你让她走?”贡瓦尔·拉尔森讶异地说。
“是的。”马丁·贝克回答,然后他耸耸肩说:“我们来把四处清查一下吧,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