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这个旅馆大厅冷气十足,地毯很厚,是那种你一踩下去就可能整个人沉没消失的。大厅里的跑腿服务生来去安静且迅速有效率,电梯升降或停下都同样安静无声,漂亮的电梯小姐在上班时间绝对不嚼口香糖。天花板很高,一盏盏吊灯垂下华丽的装饰。
经理讲话的音调很低,口气带着歉意。但这不能改变他该讲的话。他要的东西,就跟从新泽西州哈肯萨克城到香港每一家破烂旅馆要的一样。他要钱。
“真不愿意打扰您,盖维兰先生,”他说,“但本饭店规定每两周必须结帐一次。而您已经住进来三个多星期了——”
他没把话讲完,微笑着朝我摊开双手,表示他不喜欢谈钱。他喜欢收钱,但他不喜欢谈。
我也回报他一个微笑。“真希望你早点告诉我。”我说。“时间过得好快,我都忘了。这样吧,我现在要上楼换衣服。等我下楼的时候,相信你已经准备好帐单了。反正我无论如何都得跑银行一趟。干脆就像俗话说的,一石二鸟,去提点钱出来,顺便跟你结清费用。”
他的笑容比我的大。“没问题,我们很乐意收您的支票,盖维兰先生。那是——”
“没有必要。”我说。“我的帐户是在丹佛的一家银行。支票得花好几个星期才能兑现。不过我有一笔汇款已经汇到费城的银行来。所以待会儿等我下楼,你把帐单准备好,我今天下午晚些就会付你现金,这样好吗?”
这样当然是很好。我走进电梯,不必讲自己要到几楼。只要你在富兰克林饭店住上一、两天,电梯小姐就会记得你住几楼。
我到七楼出电梯,回到我的房间。打扫的女服务生还没来过,房里还是跟我下楼去吃早餐前一样乱糟糟。我坐在没铺过的床上一、两分钟,很好奇在费城最精致的旅馆住上这些天,帐单数字会是多少。不管我怎么算,反正一定很多。不光是一天十元房钱住上三星期。也不光是这三星期来签帐的餐厅费用、签帐请他们送上来的酒、签帐送洗衣服和干洗和其他费城最顶级旅馆的各种服务。这是一大笔钱。
或许五百元。或许少点,或许多点。
总之都是一大笔钱。
我伸手到口袋里掏出皮夹,拿出钱来数。结果是一百块钱出头。而且不必说,根本没有什么汇款在某家费城的银行里等我,也没有某家丹佛银行的户头,没有股票、没有债券,什么都没有。只有一百多元,我在世上就只有这些钱。
我找到一根香烟,点着了,心想我真走运,他们竟然让我住了快一个月,中间完全没提到钱的事情。大部分旅馆早就会提起了。幸运的是,我很机灵,又始终保持冷静。我可不会带着一副赖帐房客的衰相,这点很重要。
比方说,我给小费从不签帐。这有两个原因。首先,我根本不考虑去坑那些大概跟我一样穷的跑腿服务生和女侍。而且如果连小费都签帐的人,就会被密切监视,每个人都会注意你。
于是我用现金给小费,而且给得很大方——给跑腿的服务生一元,女侍则是百分之二十。这样很多,但很值得,可以收到好回报。
我脱了衣服进浴室冲澡。先用热水,然后冷水。我喜欢冲澡,会让我觉得自己像个人。
用毛巾擦干身子时,我在镜中望着自己。门面还在——结实的身体,下斜的双肩,晒成古铜色的皮肤,窄窄的腰身,还有肌肉。我看起来强壮又富有。我的行李箱是高级牛皮做的,脚上的鞋子很昂贵,身上的西装也很贵。
我会怀念这一切的。
我匆忙穿上衣服,尽可能把一切穿上身。我在长裤底下穿着格子泳裤,丝质衬衫底下穿着一件针织衬衫。两双克什米尔羊毛的袜子都穿上脚。最好的一条领带打在脖子上,另一条塞在口袋里。两对袖扣都用上了——反正有西装外套遮着。
就是这样了。再加别的东西,都会让我像一袋马铃薯似的鼓起来,我可不希望自己鼓起来。我把皮夹塞进口袋,离开比原先更乱一点的房间,按了电梯键。
我回到大厅时,旅馆经理已经准备好我的帐单。数字很大,总共是六百一十七元四毛三,比我原先估计的多一点。我朝他微笑,谢了他之后离开,边走边想着那笔帐单。
那笔帐单,当然,是开给戴维·盖维兰的。
戴维·盖维兰,当然,并不是我的名字。
我需要两样东西——一是让我花的钱,二是让我花钱的新城市。费城很刺激,但我在这边就是进行得不顺利。我花了一星期寻找有利的条件,另一个星期安排酝酿,第三个星期才发现一开始就搞错了。
当然了,其中有个女孩,向来就是如此。
她名叫琳达·詹姆森,一副有钱人的模样。黑色短发,眼神热情,还有漂亮的胸部。她讲话像是从那种贵族新娘学校毕业的。她看起来很高尚,穿衣服很高尚,讲话也很高尚,我猜想她是条大鱼,或至少很接近。
但结果她不是大鱼,只是个伺机出手的钓鱼人。
真是个天大的笑话,只是这笑话是暗自成形的。我在撒姆森街一家很不错的酒吧挑上她,在那里混的全是有钱的白人。我们一起喝吉卜森鸡尾酒,一起吃晚餐,一起去看了场表演,一路都开她那辆昂贵的好车。
事情看起来很顺利。
我连续跟她约会三天,都还没吻过她。我一路慢慢来,要把一切动作都确实做对。我已经二十八岁了,要在情场上鬼混已经嫌太老。如果我想得分,就得把一切做得完美。或许甚至得娶她。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她的模样很顺眼,甚至看样子在床上也会不赖。何况她一副有钱人的模样。我喜欢钱;钱可以买到好东西。
于是第四次约会我吻了她,第五次约会又吻,到了第六次约会,我把她该死的胸罩拿掉,抚弄她的胸部。那对胸部很不错。结实,甜美,大。我抚摸它们,她似乎跟我一样乐在其中。
第六次和第七次约会之间,我开始用点脑袋,于是花了整整十元从邓白氏商业征信公司取得她的财务状况资料,这才发现她那套大鱼的门面全都是假的。她是个淘金女郎,这个愚蠢的小贱货居然一直在浪费时间,想从我身上挖到金矿。我也真是个聪明的小智障,浪费时间和金钱去挖她。这本来应该很好笑,只不过发生在自己身上时,就一点都不好笑了。
于是第七次约会,就是结清总帐的时候了。我又带她出去,开她的车,我设法载着她到处转了三个小时,一毛钱都没花在她身上。然后我把车开到她的公寓——小小的很漂亮,显然是她对未来的投资,就像我在富兰克林饭店的那个房间。我们进了她公寓,没多久就置身于她的卧室了。
这回我不玩游戏了。我脱掉她的洋装,拿掉她的胸罩,把脸埋在她的胸部。我脱掉她的衬裙和吊袜带,剥下她的长袜,扯掉她的小内裤,于是床上什么都没有,只有小琳达·詹姆森,我的梦中女郎。
这场仗我已经打赢了,但我还是下定决心要玩到底。我一手抚摸着她,从脖子开始,最后来到“应许之地”。她满足地呻吟着,我想不是装的。她火热得就像被太阳晒伤似的。
“琳达,”我柔声说,“我爱你。你愿意嫁给我吗?”
这让她达到狂喜状态。
从此刻开始,一切宛如天堂。我就像一只公牛冲向斗牛士般攻击她,全神贯注于她天鹅绒般光滑的肌肤。她做爱带着处女那种清纯的渴盼,以及老道妓女的绝妙巧思。她的指甲在我背上戳得好深,她的双腿紧得几乎令我窒息。
整件事持续了好久。这是第一回合,狂野而无拘无束,而且非常美好。中间休息时,我们两人枕在同一个枕头上,低声互诉甜蜜情话。比较惨的是我们两个真的都累瘫了。不过别误会,其中乐趣依然不变。
然后就是第二回合了——这回比较有节制,但却不可思议地更加热情。在种种表面之下,这是一种非常奇怪的做爱。我们都在玩游戏,我已经知道最终的结果,但她却只知道一半。真是太滑稽了。
或许再哄她一阵子也值得。有一点我之前可能忘了讲,她很行,非常行。我可以继续跟她约会,继续跟她上床一星期之类的。但这场游戏我已经赢了,整个竞技已经失去了刺激性。我决定做个了断。
我们躺在床上。我一手放在她胸部,感觉真美好。
“琳达,”我说,“我……跟你撒了谎。”
“你指的是什么?”
“我知道你无所谓,”我说,“要不是我这么了解你,大概也不敢冒险告诉你。但我现在了解你了,亲爱的,我们之间不该有秘密才对。所以我一定要告诉你。”
现在她开始产生兴趣了。
“琳达,”我说,“我不是有钱人。”
她设法不要有所反应,上帝保佑她。但我一手放在她胸部,感觉得到我讲出那些话时,她的身子僵硬起来。我简直替她觉得难过。
“我是装的。”我说。“我遇到你,就立刻被你吸引了。但我们之间的鸿沟那么大。你很有钱,我却是个穷光蛋。我想不到自己能有机会跟你在一起。当然,那是因为之前我不了解你。现在我明白,你根本就不在乎钱。你爱我,我也爱你,其他的一点都不重要了,对不对?”
“对。”她的话听起来没什么说服力。
“可是现在,”我说,“我得告诉你。你知道,我从没想到事情会进展得这么快。我的意思是,现在我们在一起,打算要结婚了。所以我要让你知道,我之前……没有老实交代自己的状况。我知道这对你来说没有差别,但我想告诉你。”
于是,这场竞赛就到此为止了。次日我打电话给她,没人接。我去她住的那栋公寓,问了房东。她已经搬走了,全部打包搬空,没有留下转信地址。而且还欠了两个月的房租没付。
真是太可笑了。
但现在就没这么好笑了。眼前我独自站在街头,接近破产,前途一片茫然。这是夏天,又热又无聊。我需要换个环境,去新的地方发展。我得找个近一点的城市,但不能在同一州;我得找个我熟悉的城市,又同时不会记得我的。太多城市记得我,而且这名单每隔几个月就又会变长。
然后我想到了。大西洋城。三年前,有一位艾达·李斯特太太,年近四十但依然身材匀称,依然饥渴,依然如狼似虎。她大方地补偿了我两个月的牛郎服务。她付所有的帐单,替我买了全套新衣服,而且还给了我将近五百元现金。
从她那儿偷走的珠宝,又让我多了三千元。
大西洋城。
一个惹人厌的小城。是纽约时报广场、康尼岛游乐场,外加迈阿密海滩三者的混合物。绝对不是全世界最刺激的地方。
但从费城搭火车到大西洋城,只要花一元之类的零钱,而且那里是在新泽西州的另一端。这个度假小城充满了漂泊不定的人物,是个不折不扣的灰色地带。这是个理想的新去处。这回我一定得做得恰到好处。不再做徒劳的纠缠,不再赢得战役却输掉整场战争,不再跟琳达·詹姆森这种胸部丰满的小妞玩游戏了。
我上了计程车,请司机载我到火车站。他沿着市场街往前疾驰之时,我心里想着富兰克林旅馆里的那帮仆役,不晓得他们什么时候才会发现我溜掉了。
我搭的是慢车,但反正也坐不了多远。中间经过新泽西州的哈登菲德和蛋港镇,还有其他几个我懒得记的城镇。然后我们在大西洋城停下,乘客站起来准备下车。
太阳大得要命,天空见不到一丝云。我很高兴穿了泳裤来。脱掉西装跳下水一定很棒。我向来喜欢游泳,而且在沙滩上可以充分展现我的体格。这是我的强项之一。
出了火车站,我才想到得找家饭店住下,但没带行李不能去投宿。啊,其实可以,但这样不太好。没有行李的人,就一定会被要求随时付现,而我打算去住的地方,一天光房钱就要十五元,加上餐点费用就得二十元了。旅游旺季的度假城,各种费用都贵。当然,每个城市都会有破烂旅馆,一个脏脏的小房间收你一天两元,而且什么问题都不会问。但那不适合我。对我来说,要住就住顶级的,否则一开始就根本不必来这个城市了。
行李。我可以去当铺挑个二手的硬纸板皮箱,里头装几件旧衣服和一、两本电话簿。但这看起来可不体面。大饭店会瞧不起带着廉价行李箱来登记入住的人。收拾房间的女服务生也不会太欢迎一个装着电话簿的行李箱。
我没有选择了。
我慢吞吞地走回火车站。提领行李的柜台前有一排人,我也过去排队。我仔细审视着那些待领的行李箱,想挑其中最好的。一点也不难,有两个成套的手提箱,印着字母缩写LKB的纹样,就放在柜台的最上方。最顶级的货色,几乎是全新的。我喜欢它们的模样。
我迅速看了周围一圈。LKB先生大概去上厕所或什么的;好像没有人对他的行李感兴趣,包括服务员在内。
我两个箱子都拿了。
很简单,没有行李票,什么都不必。我拿了两件行李,丢给服务员一块钱,然后大步离开。给这么多小费,不会有人质疑你的。尤其是周薪四十元、每天要被大呼小叫的行李服务员。那个服务员连我取走的是哪件行李都不会记得,而等到LKB明白自己的行李被偷走之时,我老早就离开了。人们会不慌不忙去把二和二加在一起,但即使如此,加出来的大概也会是等于五。
我搭了计程车到薛尔本旅馆。一个门房过来替我开门、提行李。一个跑腿的服务生接过行李,陪我走到柜台。我匆匆朝柜台职员一笑,说要最好的单人房。没问题。他问我要住多久,我告诉他还不晓得——一星期,或是两星期。
他听了很高兴。
我的房间在顶楼,那是个舒适的宫殿,大得住进六个成人都绰绰有余。装潢得很现代,地毯很厚。我好快乐。
我脱掉衣服,冲了个澡好去掉身上的火车臭味,然后四肢大张躺在双人床上,满脑子快乐的思绪。现在我是伦尼·K·布莱克了。这是个好名字,跟戴维·盖维兰一样好,也跟我自己的名字一样好。
我爬起来,走到窗边往外瞧。外头有一条木板铺成的步道,木板步道的另一边是海滩,而海滩上有很多人。这一段海滩的人倒是不多,因为这是私人海滩——专门保留给薛尔本旅馆的客人。伦尼·K·布莱克不必跟一堆乱七八糟的人挤来挤去,他才不干这种事。他什么都要最好的。
海滩上有男人,海滩上有女人,海滩上有小孩。我决定也该是让海滩上有我的时候了。天气实在太热,尽管有冷气,但还是热得不该坐在饭店里。我需要游游泳,晒晒太阳。费城会把人的皮肤从古铜色转成一种带着灰黄的惨白。
我穿上泳裤,把西装挂进衣橱,随身带的东西放在梳妆台抽屉里。LKB先生的两个手提箱也塞进衣橱,等稍后再打开来看看里头有什么好东西。从手提箱的外表判断,他的衣服一定很好,穿出去够体面。希望他跟我尺码相同。
我搭了海滩泳客专用的电梯下楼,从另一个让人记不住面孔的服务生手里接过一条毛巾。在木板步道底下,有一条薛尔本饭店专属的小径通到海滩,非常方便。我找到一个干净的地点,摊开我的毛巾,然后冲向水里。
这是个游泳的好天气。我先任海浪冲打一阵子后,开始使劲反击,和海浪搏斗。然后我放弃,仰躺在水中随波逐流,不过还是努力保持清醒。我有个舅舅有回在纽约长岛的琼斯海滩仰躺着漂浮在水上,结果睡着了。后来海岸巡防队在离岸十五哩的地方找到他。所以我不敢睡着。
过了一会儿,要保持清醒变得有点辛苦了。我于是出水上岸,像只海象似的用双手爬上海滩,或该说是用两只前腿。反正就是海象的前肢。我找到我的毛巾,趴在上头。
然后幸福地睡去。
她的碰触弄醒了我。不是她的声音,虽然后来我回想起睡梦中曾听到她的声音,大概就像是你记得睡梦中听到过闹钟响,但始终没爬起来关掉。
可是她的手碰醒了我。柔软的双手放在我后颈。指头轮流敲出不太复杂的节奏。
我翻过身子来,睁开眼睛。
“你不该这样睡觉的。”她说。“太阳太大了。你的背会严重晒伤的。”
我露出微笑。“谢了。”
“不必谢我。我本来就想叫醒你,不然我一个人好无聊。”
我望着她。身材非常好,穿着连身红色泳装。泳装是湿的,像个老朋友似的紧拥着她。我望着她一路到发根都没变色的天生金发。我望着她的嘴,红红的,湿润的,看起来充满饥渴。
然后,出于习惯,我去看她左手的无名指。有个戴过戒指的痕迹,但现在没戴着。我很好奇她是来沙滩前就已经摘下戒指,还是看到我才摘下的。
“你先生呢?”
“离开了。”她说,双眼嘲弄地看着我。“离开我身边,不是离开这里。我现在一个人。”
“他不在大西洋城吗?”
她伸出一只手指,划过我的下巴底下。她有点长得太漂亮了,这让我觉得困扰。当一个女人美得让你盲目,你的工作就会受影响。你会被自己某部分身体结构牵着走。这样可能会搞得一团糟。
“他在大西洋城,”她说,“但不在这里。”
“这里指的是哪里?”
“海滩啊,”她说,“就是我们现在坐的地方。”
还有其他五十个人也在这里。
“要不要去游泳?”
她扮了个鬼脸。“我游过了。”她说。“水好冷。我的泳帽又太紧,害我头痛。”
“那就不要戴着游嘛。”
“我不喜欢。我讨厌头发弄湿,尤其是在海水里弄湿,之后要冲好久才能把盐分冲掉,而且很伤发质。我的头发很fine,我指的是很细,不是在夸耀自己的头发有多美。”
“你不必,”我说,“其他人一定早称赞过你了。”
这句话果然引来一个微笑。稍有经验你就能学会这套说话方式了,非学会不可。
“你嘴巴好甜,”她说,“太甜了。”
“你先生嘴巴甜吗?”
“别提他了。”
“怎么可能?他娶了世上最漂亮的美女啊。”
又一个微笑。
“怎么样?”
“他嘴巴不甜。他又老又肥又丑。而且很蠢。而且很恶心。”
缺点还真多。
“那你为什么嫁给他?”
“他有钱哪。”她说。“非常有钱。非常非常非常有钱。”
我们忘了她先生。至少她是忘了;我没忘,因为他是整个计划中重要的一部分。那个又肥又丑又老,同时也很有钱的丈夫。漂亮的太太想要更多,但老丈夫却没法满足她,简直是标准公式了。
不同于一般标准公式的地方,都是些小误差——只让我觉得有点心烦而已。首先,她太年轻了。没有年轻到不能嫁给一个糟老头,因为任何年纪都可以嫁。但是年轻得不该去追男人。
她二十四岁——或是二十五或二十六或二十七。她嫁给一个糟老头是完全合理的,有兴趣另外找个人上床也是完全合理的。
但以她的年纪,凭她的长相,她不该是采取主动的人。她不必很贞洁,但套句老话,至少也该让别人来追她。
再过几年,等到年龄逐渐拖垮她高挺的胸部和透亮的皮肤,那么她或许可以稍微开始采取主动。她可以追男人,也可以付钱。但在眼前这个阶段,有太多男人不须任何鼓励就会去追她,有太多男人愿意跟她睡觉而不期待能收到酬劳。
当然了,我们还没谈到酬劳。我们甚至还没谈到一起睡觉。
我们只是一起游泳。
总之,我们下了水。她戴着泳帽,试图挽救一头细细的金发不受可怕的盐水侵蚀;我们两个都被海浪打得手忙脚乱。然后,当然,她想学习如何游泳,而我想教她。
我伸出双手,她身体横漂在上头,学习如何背朝上漂浮。她设法让胸部倚在我一只手臂上,两只大腿则横过我另一只手臂上。即使在冷水中,我都可以感觉到那种甜美的动物温暖。
“就像这样吗?”
我告诉她完全正确。
“那现在我该做什么?”
“两只手臂划动。”
她动的不只是手臂。她手举过肩往下缓缓划水,胸部也随之在我手臂上方晃动。她一双长腿轻轻踢着水,大腿也因而碰触着我的另外一只手臂。
真搞不懂是谁在上课。
我们又继续说笑。她告诉我她的名字是莫娜,我告诉她我叫伦尼。她除了是性感尤物之外,人也非常有趣。我不时还会设法忘记她是某个人的太太、是一张有潜力的饭票。我觉得我们只是两个好人,在海滩上玩乐罢了。
然后我会想起她是谁,也想起我是谁,那个愉悦的幻影便消失无踪。
“伦尼——”
我们又回到沙滩上,我正在用一条有条纹的大毛巾帮她擦干背部。
“我得回房了,伦尼。我想他在等我。已经好一会儿了。”
我知道他指的是谁。
“我什么时候能再见到你,莫娜?”
“今天晚上。”
“你可以出来吗?”
“当然可以。”
“在哪里?几点?”
她想了整整三秒钟。“就在这里,”她说,“午夜十二点。”
“夜里沙滩不是会关闭吗?”
她朝我微笑。“你是聪明人,”她说,“我相信你可以想办法来到这里。你不认为吗?”
是没错。
“午夜十二点。”她说。“希望今天晚上有月亮。我喜欢有月亮的夜晚。”
她转身离去。我望着她走远——她走路很好看,再差一点就是淫荡了,是一个女人极尽挑逗、却不至于沦于放荡的最大极限。我很好奇她花了多少时间才练成这种步态。或者她走路天生就是这样。
太阳晒干了我。我踩过热沙,沿通道回到泳客入口。我把毛巾扔还给服务生,朝他微笑,然后搭电梯上顶楼,走向我的房间。之前我把房间钥匙装在我泳裤上有扣子的口袋里。这会儿我掏出来,湿湿的,然后开了门。
我又冲了个澡,这回是为了冲掉咸水。结果花的时间比预计的多,因为饭店里有个很可爱的设计,你可以随自己心情,选择冲海水澡或淡水澡。我第一次搞错了,冲得很舒服,但结果却只是弄得身上更咸。然后我搞清楚了设计,再用淡水冲了一次。
等到冲完澡,已经是晚餐时间了。我不太想穿那套搭火车的衣服出门,于是决定去看看LKB先生贡献了什么衣服给我。要是走运的话,我穿他的衣服可能会合身。更走运的话,说不定他手提箱里还会装点现金。信不信由你,有些人就会这样。
两个箱子都上锁了。不过手提箱的锁就像汽车后车厢的锁,全都是一样的。我找了把可以开那个小手提箱的钥匙,打了开来。
不管他是谁,跟我的尺码都不合。他的长裤太短,腰部和臀部又太大。他的内裤我穿嫌小。不过他的脚,上帝保佑他,大小倒是跟我的一样。那个小手提箱里有两双他的鞋子,我穿全都合脚。另外还有十双袜子,我也不必试穿了。如果鞋子合脚,袜子就一定合脚。除非这家伙有一双很奇怪的脚。
小手提箱解决了。我把他的垃圾放进抽屉里,箱子塞回衣柜。然后我拿了那个大手提箱,放在床上,用钥匙打开。
我没检查就把西装外套挂在衣柜里。我很确定反正不会合身,也不想穿这件西装外套去冒着碰到正主儿的危险。不管正主儿是谁,鞋子和袜子他可能不会注意到,但西装可能就会引起他的注意了。
检查他的衬衫时,我又交上了好运。我们的体型当然不同,但他的手臂长度跟我一样,颈围也一样。他的衬衫我穿了正合身,而且他有一大堆衬衫,我全放进了抽屉里。
另外还有寻常的垃圾——领带夹、袖扣、衬衫饰扣、各式各样的零星杂物。我一一检查过,然后全都放在一边。他的衣服是纽约做的,我很好奇他是不是纽约人,或者他只是去那边采购衣服而已。
然后我看到那个盒子。
一开始我想到钱。那是个小小的木盒,柚木或桃花心木做的,形状和大小就跟一元纸钞差不多。我深吸了口气,祈祷里头装着一叠百元大钞。或许那个王八蛋是个医师,收了钱没存进银行,想逃税什么的。或许是其他一百种不同的东西。
那个木盒很难对付。上了锁,我的钥匙没一把插得进去。过了一会儿,我放弃开锁,把它放在梳妆台上。盒盖另一边是铰链。我有一把小锉刀刚好可以对付。
我开始开盒子,然后停下,找了根香烟点燃了。我跟自己玩了个小游戏。这盒子是个礼物,我必须想出这礼物是什么。钱?烟斗的烟丝?肥料?
什么都有可能。
我拿开盒盖,最上方是一张纤维纸,我立刻揭开。
那张纸底下,除了白色粉末,什么都没有。
我的希望完全破灭。没有什么比一个封住的盒子要更吸引人了。之前我幻想着里面的东西可以让我发财,结果LKB先生的盒子根本就是个大号空包弹。竟然就只是一堆粉末!
或许粉末底下还有别的。我正准备要把粉末吹开,脑袋深处猛地灵光一闪,让我改变了心意。
我瞪着那些粉末。
它们也回瞪着我。
我镇定着抽完香烟,把烟蒂完全按熄在饭店很贴心准备的烟灰缸里。然后我的注意力又回到那个盒子。我伸出一根手指到唇边舔湿,然后小心翼翼沾了一点粉末。
我舔了手指。
太令人惊讶了。我迅速眨眨眼,好几次,然后又舔舔手指,再去沾了点粉末。
再舔一次。
味道绝对没错,现在我认得出,再过多少年我也认得出。如果你在一个行业做过,即使很短暂,你也会学到些基本的东西。首先,你会了解产品。无论你在这个行业是多么不相干的小人物,也无论你在这一行待的时间多么短暂,你总会了解产品的。我曾在那一行混过两个月,是个很小的小角色,但我知道梳妆台上摆的是什么。
落在我手里的,是大约六十立方英寸的纯海洛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