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枪的冲击力把那人往后撂倒,带翻了椅子,一起摔在地上,落地前帽子也飞掉了。凯勒绕到柜台后面检查,但只是走个形式而已。两颗子弹都命中左胸,至少有一颗命中心脏,一切就这么简单。
凯勒耳里还有枪声造成的耳鸣,转轮手枪的后坐力也让他手有点痛。他直起身,看了窗外一眼。一个加油泵旁有辆车,他还慌张了一两秒钟,才想到那是他自己的车,就停在原来的地方。
那名死去的男子手上仍握着枪,弯起的食指扶在扳机上,凯勒听说过一些故事,有的人死掉许久之后还会开枪,因为尸僵造成扳机上的手指变得更弯。他不确定真有这种事发生,说不定是他小时候在漫画上看到的情节,但反正他想要那把枪。那是一把席格—索尔(SIG Sauer)自动手枪,弹匣里装满了十五发子弹,他自己的转轮手枪则只剩下两颗子弹,而且才刚在一起凶杀案中使用过。那把席格手枪威力不像外观看起来那么巨大。如果有一把枪指着你,你就会觉得它其大无比,但其实它只比那把转轮手枪稍微大一点又重一点。他把席格手枪插在后腰试试,感觉没问题,于是他决定就带走这把了。
他擦掉那把转轮手枪上的指纹,放在那个死人手里,让他依然温热的手握住枪柄,食指穿进扳机护弓。大概没什么人会相信这老家伙朝自己心脏开了两枪,但把枪塞在他手里好像不错,而且至少会造成别人错觉。
接下来他想找收款机,结果没看到。柜台上有个“加西亚与维加”牌雪茄的木盒,结果那家伙就把现金和信用卡存根收在里头。现金除了两张十元之外,全都是五元和一元的钞票。凯勒心想,难怪他刚刚朝那张二十元钞票看那么认真又看那么久。这大概是他一整个月第一次收到二十元钞票。
他不太想碰那个死人,但也不会太神经过敏,于是他从那家伙的迷彩牛仔裤右后方的口袋拿出一个皮夹,上头有设计的压印图案。皮夹很旧,凯勒简直无法辨认那是什么图案。他看得出来是某种徽饰,而且很眼熟,但他讲不出是什么。
他在皮夹里面找到了一张卡片,上头有同样的纹饰,卡片的主人是米勒·L·瑞姆森,全国步枪协会的会员。枪不会杀人,凯勒心想。伸出你那个断掉的鼻子乱管闲事,这才会害死人。
瑞姆森的印第安纳州驾照上也有他的中间名,结果缩写L代表的是刘易斯(Lewis)。上头有他的出生年月日,凯勒算了一下,发现他七十三岁,而且如果他刚刚没决定要当个好公民的话,到了十月就七十四岁了。皮夹里还有社会保险卡和医疗保险卡,外加两张非常旧的小孩照片,朝着学校的摄影师笑得灿烂。到现在,这两个小孩可能已经有自己的子女了,但反正瑞姆森没有其他小孩的照片。
皮夹里也有现金,两张五十元和一叠二十元,加起来总共三百出头。另外还有两张信用卡,两张的姓名都是米勒·L·瑞姆森,不过那张花旗银行的维萨卡已经过期了。另一张是第一资本金融公司发的万事达卡,离到期日还有一年半多。
他把钞票和没过期的信用卡放进口袋,擦过他碰触过的一切,放回瑞姆森的皮夹里,然后再把皮夹放回他口袋。他又打开雪茄盒,犹豫了一下,然后把那些小额钞票都拿走。
他觉得有个什么,刚刚眼角瞥到了,然后又转头过去看,这次看到了——在天花板上,两面墙的夹角处——一架监视摄影机,谁想得到像瑞姆森这种破烂的加油站里,居然会装了这玩意儿?但现在到处都有监视摄影机,等警察发现尸体,他们就会去检查摄影机,他可不能让这种事情发生。
他拿了一张椅子站在上面,几分钟后摇着头下来。那个摄影机是装在那儿没错,但里头没有录像带或胶片或电池,上头也没接着电线。那是冒牌摄影机,让外人以为店里有防盗设施。根本就像稻草人。凯勒把上头的指纹擦干净,然后放回原处。
那个小贩卖区里的商品不多,大部分都是汽车零件或各种配件。有几罐机油、几根雨刷、一些引擎添加剂。他抓了两根六英尺长的弹性绳索,觉得可能派得上用场,不过想不出会是什么。瑞姆森的店里还有各式各样的小食品,几包洋芋片和牛肉干,还有花生酱夹心饼干,他觉得可能也有用,不过还是决定算了。所有小食品看起来都好像从卡特总统任期时就已经在这里了。他一样都没拿。
店里有扇门通到浴室,里头一如预期的脏乱。他赶紧关上,又打开另一扇门,里头是一个十英尺宽、十二英尺长的房间,显然是瑞姆森的起居室。房里放了一叠杂志,全都是有关枪支、打猎和钓鱼的,还有三本安·兰德(Ayn Rand)的精装本小说;然后,最令人尴尬的是,在瑞姆森那张摆着两个枕头的床上,其中一个枕上有个充气娃娃,还戴了橡皮面具。那张脸看起来有点熟悉,凯勒好一会儿才明白,应该是仿造保守派政治评论家安·库尔特(Ann Coulter)的脸。凯勒觉得这真是他毕生见过最可悲的一幕了。
还有别的事情困扰他,他花了一分钟才明白是什么。不是他杀死这个人的事实——他杀过不少人,没有一个有令人信服的理由。这个家伙是自找的,但其他凯勒解决掉的男人和女人可就不见得了。以前他常用一个心理体操的方法,以消除一桩杀人的记忆,但他不必用在瑞姆森身上,因为他一点也不觉得不安。
困扰他的是,他做了一件以前从没做过的事:劫夺死者财物。
凯勒以前从不明白劫夺死人有什么罪大恶极,比方说,比起洗劫活人。一旦你死了,你怎么可能在乎你手腕上的表或手指上的戒指会怎样。就像那首歌说的,裹尸布上没有口袋,而且一般常识都知道,这些身外之物是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所以为什么不能劫走死人的东西?那又不是超级恶心的恋尸癖,只不过是把主人已经用不着的东西拿来加以利用而已。
但显然,这还是窃占,因为死人可能有后代,所以你是窃占了他继承人的财物。他听说有人声称自己连炉子都会偷,但绝对不会去翻死人的口袋。凯勒以前不懂,但现在他想了想,觉得都是社会为这件事加诸了不必要的禁忌,要不是窃占死人财物这么罪大恶极的话,那每个人都会做了。
所以他心惊了一下,不过一旦有机会理清自己的思绪,他就不再感觉不安了。而且他没拿走手表或戒指,没有任何私人物品。只有一些现金和一张信用卡罢了,两件都是他迫切需要的。
到了外头,他走向自己的车,动手加油,而且加了不止二十元。那辆Sentra撑着四个轮胎,灌得饱饱的,像个大胖子吃了一顿大餐后往后靠坐着。
瑞姆森的那张公告牌还挂在加油泵上,建议用现金或信用卡的顾客在加油前一律要先付钱。凯勒把那张牌子拿掉,自己去柜台写了一张取代,用看起来很可能是瑞姆森用过的同一支马克笔。“家有急事暂不营业,请自行加油,稍后再付款给我。”他其实很怀疑任何熟识瑞姆森的人会相信他对别人如此信任,但既然可以免费加满汽油,谁会去争辩呢?他们会自己动手加油,他猜想,然后其中某些可能事后还会想付钱。
回到屋里,他把窗子上那个“营业中”的牌子翻过来变成“休息中”。他关掉屋里所有灯,到柜台后挪动尸体,移到外头看不到的地方,接着他走向那扇打开的门,按下了关门后会锁上的锁,跨出门槛。然后他停在那儿,一脚在内、一脚在外,因为他简直能听到米勒·瑞姆森的声音,叫他站住。
站在那儿别动,小子。你以为你可以就这么跑掉吗?
他不想回到柜台后,但他知道自己非回去不可。他不是已经确定自己并不神经过敏了吗?那何必现在又要却步了呢?
他鼓起勇气,伸手去拿那顶荷马·辛普森的帽子。他不必从瑞姆森的头上拿下来,因为帽子早已经掉到地上,所以他只要捡起来就行,其实也没那么困难,接下来要把帽子放在自己头上,这就没那么容易了。
回到车上,他看了一下自己在后视镜里的模样。感觉那顶帽子很有帮助。调整带有点松,他注意到瑞姆森的头蛮大的,于是他收紧了一格调整带,这样就好一些了。然后他压低帽檐,多遮住一点前额,这样又更好一些。
他后腰里插着一把死人的手枪,口袋里有死人的钱和信用卡,油箱里装满了死人的汽油。现在他头上戴着一顶死人的帽子。
从各方面来说,这真是个诡异的发展。但现在看起来,感觉上他似乎终于有希望撑回纽约了。
这家温迪汉堡店的免下车点餐窗口比汉堡王的那个更没威胁性。他点了两个汉堡和一份蔬菜色拉,往前开了几英里后,在车上吃掉。他一路开出印第安纳州,接着穿越俄亥俄州,进入西维吉尼亚州几英里后,又越过另一道州界,进入宾州,才不得不停下来加油。他挑了一个大卡车休息站,停在一个自助加油区,用瑞姆森的信用卡加油。
加油加到一半,他发现另一个车主充满兴趣地望着他,他不知道该怎么办。这个休息站里到处都是人,他不可能射杀那家伙之后溜掉。他迎视那人的目光,那名男子——顶多只有二十五岁——则朝他露出大大的笑容,竖起大拇指。
老天在上,为什么?
“老哥,荷马太赞了。”那家伙说,凯勒才明白他不是在看他的脸,而是在看他的棒球帽,刚刚表达了自己对荷马·辛普森的支持,或是认同荷马对啤酒的热爱,或者随便什么。
在那一刻之前,凯勒对那顶帽子有种种感觉掺杂在一起。它无疑让他比较不会被认出来,这样很好;但同时帽子本身也会吸引人注意,这可就不好了。农机公司的帽子,百威啤酒的帽子、达拉斯牛仔队的帽子——这类帽子都能提供某种程度的隐形效果,那似乎是宝蓝底绣着荧光黄的荷马帽子无法提供的。他甚至考虑过要把那些绣线剪断,拆掉荷马和他那杯啤酒的图案。
但现在他开始觉得幸好没拆。就像他之前所担心的,荷马会引来注意,但在眼前这个例子中,那帽子只会吸引人去看荷马,而不是看到凯勒的脸。愈多人注意到荷马,他们就愈不会注意到凯勒。他只是帽子上有荷马图案的寻常男子,而且他传送出他很安全、没有威胁性的潜意识讯息,因为这种眉毛上方一两寸处戴着一顶荷马·辛普森帽子的乡巴佬,能有什么危险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