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一时之间没有人开口。科尔卡农最后对大家说我疯了。“为什么我们要在这里听他胡说?”他大声说,“这个人刚刚也承认自己是个小偷,而我们坐在这里听他随便控告别人偷窃、杀人,我不知道你们怎么想,我已经听够了,我要离开这里。”
“如果你现在就走,就会错过点心。”
他的鼻孔贲张,准备离开座位。突然有一只手拉住他的胳膊肘,他转身和雷·基希曼四眼相对。
“且慢,”雷对他说,“为什么不先听听伯尼要说什么?说不定很有趣。”
“把你的手拿开,”科尔卡农像狗一样大吼,“你以为你是谁?”
“我想我是警察,”雷友善地说,“而伯尼认为你是杀人凶手。如果他真的认真思考过那些线索,我们就应该听听他怎么说。”
我该怎么说?“有一件事科尔卡农先生说对了,”我说,“我是个小偷,更确切地说,我是一个想要戒掉偷窃这个坏毛病的旧书商,不是警察。调查科尔卡农谋杀他太太这件案子是警察的工作,但是也许我可以告诉他们该从哪里下手。从他的财务状况开始调查该是不错的选择。科尔卡农夫妇生活富裕,他们有不少值钱的东西,但是有钱人也和我们其他人一样,会有财务困难的时候。
“有一件事让我很怀疑,当我打开墙上的保险柜时,发现里面空空如也,只有一块手表、一对耳环,一枚稀有的钱币,加上一大堆文件。家里有这种隐藏式保险柜的人通常会尽量使用保险柜,特别是又养了恶犬,他们通常相信自己的房子牢不可破。昨天我打了几个电话,得知科尔卡农先生已经卖掉—些他最近几年来买的钱币。”
“这不能证明什么,”科尔卡农说,“一个人的兴趣会改变,我可以卖掉一些东西,再买别的。”
“也许,但我不这么认为。你冒险做了几笔投机生意——你的保险柜里有些股票,那些股票最近大跌,你显然赔了不少钱。不仅如此,我相信买那枚镍币你付了不止两万美元,你一定付了比皮特曼先生收到的两万美元还多,而且当初有人要把镍币卖给你的时候,很可能你已经付不起了。但是你非得到那枚镍币不可,因为你的贪婪。根据斯宾诺莎的说法,贪婪也是一种疯狂。
“你买那枚镍币的时候,正是你在筹措现金偿还其他债务的时候,然后你带着狗去配种——又是一笔很大的开销,虽然很可能在阿斯提德生小狗之后就赚回来了。你很快又回到纽约,没有留在宾夕法尼亚过夜。你和你太太很可能在剧院里有过争执,或者是在稍后吃晚饭的时候,这些只要警察花点工夫就可以打听出来。
“那不是很重要。你们夫妻俩回到家,发现家里显然有小偷光顾了。也许你原先就计划卖掉一些值钱的东西,现在那些东西全被偷了,也许你保了低价的险,可能没有想到要提高银器的保费,不过一般也很少有人会这么做。现在小偷在一夜之间把你的财产洗劫一空。
“而你的太太也许在这个节骨眼上,说了些尖酸的话令你无法忍受,或者你刚好想到保险柜里还有一张你们夫妻投保寿险的保险单,你们当中如果有一个死了,另一个可以领五十万美元保险金。如果是意外死亡,保险金加倍,保险公司大都接受谋杀是意外事故,虽然谋杀案通常都是有目的而且是蓄意的。这实在有点矛盾,你不这么认为吗?或许你开始动手打她时是因为愤怒,但是之后你想到有机会可以赚一笔,看到零乱的屋子时马上就想到这正是最好的烟幕。真相要等到你认罪时才会大白,而且你很可能会认罪,因为外行人通常最后都会认罪。科尔卡农先生,你就是外行人。在贪婪方面你可能很专业,但论及谋杀你还很外行。”我预计他会在警察局认罪,而不是在众人面前,但是他脸上的表情突然变得阴暗,我决定暂停一下给他点时间,看他要怎么做。
他嘴唇颤抖,然后额头上的肌肉也动起来。“我不是有意要杀她的。”他说。
我看着雷,雷也看着我,他的嘴角泛着笑。
“我揍了她一下,那是意外,真的。她不停地抱怨唠叨,就像个泼妇。她是因为我的钱才嫁给我的,这是众人皆知的秘密,可是我现在手头有点紧——”他叹了口气,“我只撞了她一下。如果那只狗当时在场,我根本别想碰她,它可能会咬断我的手臂。我只撞了她一下,她就倒地不起。她的头一定是撞到了地板上的什么东西。”
很好,我们又多知道了一些细节。我看过那些照片,那个女人死的时候被揍得遍体鳞伤。就让科尔卡农暂且避重就轻,等到了警察局,他们就会让他招供。
“然后我试着检查她的脉搏,才发现她已经死了,”他继续说,“那时候我想,我也完蛋了。然后突然又想到,何不把这个也推给小偷,于是我就把她绑起来,又狠狠地敲了自己的头。要打伤自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我还是办到了。一切都准备好之后,我就打电话报警。我刚开始以为他们一定会盘问我,直到我崩溃为止,但是他们只是看了一下屋子,知道房子被小偷洗劫了,显然就满意了。”
雷把眼睛转向天花板。我猜他的同事可得有一番解释了。
“但是我没有杀埃博尔·克罗。”科尔卡农愤愤不平地说,“这就是你们今天的目的,不是吗?一个赃物买卖商的谋杀案。我从来没见过埃博尔·克罗,我甚至都没听过这个名字,我没有杀他。”
“人确实不是你杀的。”我同意他的话。
“我不知道我的钱币在他那里,我一直以为在你手上。”
“没错,我知道你确实这样认为。”
“我一直以为镍币在你手上,这也是我今天到这里的原因。该死,那你为什么说我杀了埃博尔·克罗?”
“我没有。”
“可是——”
我扫视了一遍所有听众,他们非常专注地在听。我的目光落在凶手身上,他的脸上和其他人一样充满了好奇。
“原本我也以为,如果你认为杀了埃博尔就可以拿回钱币,很可能就是你杀了他。我知道今天下午你打算杀了我,而不是要付我一万两千美元买那枚镍币。但是你不知道埃博尔拿了那枚镍币,你也不可能知道。”
“除非埃博尔告诉他,”卡洛琳开口说,“也许埃博尔想把钱币再卖给他。”
我摇头。“还不到那个阶段,”我说,“他可能会在将这个损失提报给保险公司之后,先试着和保险公司接触,但是埃博尔还不知道那枚钱币没买保险,也没想到要把钱币卖回给失主。
“我的第一个想法也是埃博尔找了可能的买主来看那枚镍币,而且他错估了那个人的为人,以至于惹上杀身之祸。但是埃博尔一开始真的会这么做吗?”
我摇摇头。“不会,”我自问自答,“埃博尔刚拿到一枚价值六位数的镍币,那是他从一个小偷手上接过来的,小偷也是从一个不知名的人家里偷来的。埃博尔在转卖那个镍币之前,一定会先想办法确定真假。即使肉眼检查之后几乎可以确定那个镍币是真的,他也不会冒这个险。鲁斯兰德先生是从一个有名的博物馆接手那个镍币的,但他还是非常小心地用X光鉴定了真假。我相信埃博尔对一枚来路不明的钱币也会同样小心。
“埃博尔那时候就说,他第一步要知道它的真假。他说要是时间合适,他不必离开住的大楼就能确定镍币的真假,我当时以为他是说可以找到一个专家到他那里鉴定,而专家在将近午夜的时间不可能到家里来。
“但是这不是他当时的意思。他的意思是说大楼里有人可以帮他鉴定。我刚开始以为大楼里就住了一个专家,后来又放弃了这个想法。我想埃博尔绝不会让一个专家知道他手上有那么一枚镍币,一九一三年的V镍币太稀有,太珍贵,这方面的专家大都是正直的人,不可能会鉴定一枚偷来的钱币,更不可能保持沉默。
“不,埃博尔需要的不是专家的意见,他需要的是X光。”
我又扫视了一遍听众,凶手仍然面不改色。我开始有点怀疑自己的推论,但是卡洛琳一个劲地点头,她显然知道我的想法。
“到哪里才能照X光?实验室?医院的急诊室?放射科?去这些地方你都得离开大楼。但大楼里确实有一个牙科诊所——吉克医生,根管治疗是他的专长。”
“没错,”波莫伦斯太太证实说,“找他看牙不会痛,但是收费贵得吓人。”
“他们的收费都很高,吉克医生没比其他人多要。”另外一个人说。
“埃博尔有假牙,”我说,“所以我想他不需要吉克医生的服务。也许他们有私人交情,他可以借用仪器。但他既不是吉克医生的病人,和这位邻居似乎也没有私人交情。
“总之,埃博尔和大楼里的某人有工作上的来往,而且那人还拥有X光仪器。你们知道埃博尔有脚痛的毛病。我不清楚他有没有摩顿脚,但是他常常脚痛,而且体重过重更加重了脚的负担,只要看看他衣橱里的鞋子你就知道了。每一双都是特别定做的,鞋底不同,而且还有各种奇怪的配件,都是在普通鞋店买不到的。”
我看了凶手一眼,他不再没有表情,眼中似乎闪着惊恐。因为他的山羊胡挡住了,我不确定他的嘴巴是不是在颤抖。
“埃博尔是默里·法因辛格的病人,而且是常客。”我继续说,“他既不跑步也不跳舞,但是从病历可从知道他常常去看脚,他在被杀的那天早上就和医生有约。”
“胡说八道!”法因辛格大喊,“哪有什么约?他是我的病人,也是我的朋友,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会到这里来。我是来参加追悼式而不是来受审问。他死的当天和我没有约。”
“有趣,你的门诊名册和病历卡上都有登记。”这些是今天清晨才登记上去的,但是有什么关系? “这不是他第一次借用你的X光仪器用于非医学的用途,不是吗?”
法因辛格耸耸肩。“也许。他有时会过来问是否可以借用一下仪器,他既是病人又是朋友,我当然不在乎让他使用。但是那天早上他没有来,如果来了,我也没有注意到。我没有杀他。”
“当然不是那天早上。你一直等到吃午饭的时间,候诊室没人了,你才上楼。当然他想都没想就让你进去了。你告诉他想看看那枚镍币,他便让你看了。你杀了他,然后取走了镍币。”
“我为什么要那样做?我又不需要钱。现在我的诊所生意比以前好得多,再说我又不收集钱币,我有什么理由要杀他?”
“贪婪,”我说,“就这么简单。你不收集钱币,也不需要是收集钱币的人才会知道那枚一九一三年V镍币的价值,每个人都知道。你的诊所生意好,正好让你尝到生活富裕的滋味,这是你在替我量脚的时候亲口对我说的。”我想到我的那双矫正鞋垫最后会怎样。订单已经送出去了。但是如果我的医生被控杀人且最后进了铁窗,它们要怎样才能到我脚上?
不管了! “斯宾诺莎给了我们答案,”我说,然后顺手打开书,翻到我做记号的地方,“当我们看到别人喜爱一样东西且从中获得喜悦,就相信自己也必定喜爱那样东西,并且能从中获得喜悦;但是我们假定想象中的喜悦会被别人的喜爱所破坏,就必得竭力去防止他拥有那样东西。”我合上书,“换句话说,埃博尔那么重视那枚镍币,激起了你强烈的占有欲。你杀了他,拿走了镍币。”
“你没有办法证明,”他说,“你不能证明任何事。”
“那是警察的工作,但我想他们不会有什么困难。你不只拿走了镍币,还拿走了其他我从科尔卡农那里偷来的东西:一对祖母绿耳环和一块皮亚杰手表。如果他们在你的诊所找到那些东西,我一点也不会惊讶。比如说,在你上了锁的中间抽屉里,”
他瞪着我。“是你把它们放进去的!”
“我怎么会这么做?你从埃博尔那里拿走的还不止这些,你还拿走他的钥匙,以便离开的时候可以把门锁上,这样就能延迟尸体被人发现的时间,还可以掩饰你的行踪。我想你应该够聪明,已经把钥匙处理掉了。”
“没错。”他说漏了嘴,然后拼命摇头,“我没有拿什么钥匙,”他狡辩,企图隐瞒,“我没有杀他,我没拿什么镍币,也没有拿什么珠宝,更没有拿什么钥匙!”
“你忘了把钥匙处理掉,钥匙和耳环、手表都还在你的抽屉里。”它们确实在抽屉里,但钥匙不是他拿走的那一串,可谁会知道?
好吧,他知道。“你想陷害我,”他说,“是你把那些东西放进去的!”
“镍币也是我放的吗?”
“你不会在我那里发现镍币。”
“你确定?如果警察来一次地毯式搜索,把所有东西都掀开来找,而且他们知道要找的是一个镍币,你百分之百确定他们找不到?好好想一下。”
他想了想。我猜我的话生效了,而且显然他比我对警察能力做出的评价要高,因为在众人还没有意会过来发生了什么事之前,他已经推开椅背,拔腿越过坐在他旁边的女人,冲向门口。
雷迅速拔出枪,伹是他坐错了位子,在他和法因辛格之间还有其他人。大家一阵骚动,全站了起来。我原本可以让他走,但是他能跑多远?我拔出藏在外套下面的枪,大喊着要他站住。他不听,我只好给这混蛋一枪镇静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