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有时他觉得世上似乎真有守护天使存在,而他就有一个。以比较理性的眼光来看,他觉得守护天使这个概念基本上是一种隐喻,一种方便的手法,将自己心灵和精神对于某些无形事物的感知能力拟人化。
多年前,他在纽约的最后期间,当斯卡德带着一帮警察守在他位于中央公园西路的公寓时,他就躲开了。他当时正在乘出租车回家的路上,刚要走进那个挤满了等着他出现的警察的门厅,但有什么警告了他,有个什么让他提前下了出租车,徒步走完剩下的路,小心翼翼地,提防着任何危险的迹象。
回想起来,他始终无法明确说出是什么让他产生警觉的。他还记得当时并没有远方传来的警笛声,而他搭乘的出租车驶近目的地时,那一带看起来并没有任何改变。但无论你选择哪个称呼,守护天使、更高的自我、高层次的第六感觉,都无可否认有什么东西在警告他,而他也沉着地遵循那个警告而行动。
当时有什么东西令他转身远离中央公园西路的那套公寓,去他平常停放的车库取车,直接开到布鲁克林。他没花多少时间就到了那儿,也没花多少时间就把该做的事情做完,让麦瑟罗街那幢房子陷入一片火海,然后彻底离开这个城市。
一切都因为他听得到那个心灵深处的提示,不让逻辑思考凌驾于那个倾诉的声音之上。
而现在他又再度体验到那种感觉,那种同样的警告。他感觉到颈后的紧綳感,感觉到手掌的微微刺痛。他第一次注意到那种感觉时,正在第九大道往南走,刚经过埃莱娜的店,而他的第一个想法是有人在观察他,有人正在监视他。
他停下来,看着一家餐厅橱窗里的莱单,左看看右看看,设法不动声色地观察四周。他没看到任何人,而且周围的情况也不符合他此刻的那种感觉。没有人在监视他。
有什么在等着他,这就是他此刻的感觉。他还记得四年前的那种感觉,记得他突然叫出租车停下,跟司机说剩下的路他走就行了。
他还记得当时在中央公园西路往前几个街区,等待着他的是什么。
这会儿他走到五十三街,右转,往西走。他就像在玩游戏的小孩一样,借着其他人不断告诉你“越来越接近了”或“越来越远了”而改变方向。他越来越接近了,而且他感觉到接近了,前方有敌意存在的感觉越来越强烈。
终于他走得足够近,能看见他们了。就在他居住的那个街区。没有穿蓝色制服的人,但不必再看第二眼,他就知道那些人是警察。有辆汽车前面的盖子掀开,盯着里面引擎的那两个男人也可能穿着蓝色制服。另外有个推着婴儿车的女人,对街道上的动静比对推车里的婴孩——是个假娃娃,他很确定——还要关心。两名男子在乔·波汉那幢大楼隔壁的台阶上,喝着纸袋里的铝罐装饮料。警察,每一个都是。
回去拿笔记本电脑的代价太高了。就算他可以设法闯过那群警察,现在回去也根本没用了。他们早就拿到了电脑,还有他所有的东西。
那个笔记本电脑里有什么?密码可以保护一阵子,但如果你制造出更好的捕鼠器,就肯定会有人制造出更好的老鼠,这个原则不但适用于他的捕鼠器,也适用于其他人的。他们会花一个小时、一天或一星期破解他的密码,然后他们会发现什么?
有关普雷斯顿·阿普尔怀特的档案在里面吗?他觉得一定在。
没问题。阿普尔怀特,那个可怜虫,他早就上天堂了,如果档案被发现能恢复他的名誉,哦,他当初提供消息给里士满的报社就已经是在做同样的事情了。这是个得失所系的世界,不是吗?任何阿普尔怀特名誉的获得,都必须以整个弗吉尼亚州刑事司法系统的名誉损失作为代价。
那个笔记本电脑就让他们拿走吧。他随时都可以再弄一个。同时,也永远都会有金考连锁影印店。
他还损失了什么?几件衣服,几篇文章。一把刮胡刀,一把牙刷,一把梳子。
还有,当然,那把美丽的刀。那把莱因霍德·梅瑟的鲍伊刀,刀片是大马士革钢,制作如此精巧,平衡感如此完美。
他一手滑入口袋,里面放着达迪·詹金斯所制的折叠刀,摸起来光滑而冰凉。他忍不住拿出来,轻挥一下打开,现在动作已经非常熟练。他用大拇指测试刀刃,感觉它的锐利。然后他有点不情愿地操作扳钩,把刀子收起,放回口袋。
去那幢房子吗?
他之前想到过位于西七十四街的那幢房子。将那幢房子拿来当作下一个临时住处,他觉得似乎是某种因果循环,而且对他这只寄居蟹来说,那里也是个比乔·波汉寒碜的出租公寓更大、更舒适的壳。毕竟,那本来就该是他的房子,早在他还以为一幢房子是自己想要的东西的时候。
为什么他竟然还曾幻想——现在似乎很可笑——要娶克里斯廷·霍兰德,帮助她抚平失去父母的悲伤。克里斯廷很漂亮,可以拿来当一阵子有趣的伴侣。他可能会说服她,比如为了心理治疗所需而在客厅里做爱,就在他杀掉她母亲和父亲的同一地点。
然后,当然,当趣味逐渐消退,那个悲痛难抑的小可怜会自杀——要安排太容易了——而房子将会是他的,免费且完全属于他。
要不是因为马修·斯卡德。
他摇摇头,驱走那股思绪。往事,他提醒自己,之所以称为“往事”是有原因的——俱往矣,已经结束而且完毕了。有人把往事称为另一个国家,若是如此,那么这个国家不宜定居,或甚至不宜待太久。他关心的是眼前的此时此地。
而这个“此时此地”包括那幢霍兰德的房子吗?
她还住在里面。这他知道,不只是因为他在电话簿上查过。他也见过她,离开房子走到街角叫出租车,模样一如他记忆中那般。她现在多大了?二十五,二十六?肯定是二十来岁,而且还很可爱。
以前他曾有进入她房子的钥匙,而且知道防盗警铃的密码。锁和密码早都换过了。但应该还是有办法进入那幢房子。
如果他就直接去按门铃呢?
她会来应门。夜里她可能会有所警戒,但在下午三四点时,哦,她会开门看看谁来了。
如果她认出他来呢?
克里斯廷,他会说,见到你真好!在她还来不及反应之前,在她想到自己见到此人没理由高兴之前,哦,他已经进去了,不是吗?接下来她想什么或感觉什么或试图做什么,就不再重要了。
等他收拾了她,这房子他爱住多久就可以住多久。寄居蟹将会有个绝佳的新壳。
就在他转过街角来到她街区的那一刻,他感觉有异,心里第一个冲动就是转身溜掉,但这回抓住他的感觉有点不太一样,他决定凑近一点看。他很小心,谨慎地观察并设法不要让自己被看到,但他没有逃跑或退缩,还不到时候。
在哥伦布大道转角一家韩国人开的超市里,他买了三条白面包和两卷卫生纸。他们给他的购物袋装得鼓鼓的,但却轻得很。他出了店门才想到,又回去买了一把花,用绿色的纸包起来。他一手把那袋杂货捧在胸前,另一只手抓着那把花,扮出一副寻常且无辜的模样,同时挡住自己的脸,免得任何朝他这个方向望的人看到。
他朝她家的方向走去,刻意让移动的脚步显得不胜重荷。他得以扫视每一辆路边停的车,检查每一幢建筑前的台阶和门口。他没看到任何人有一丁点儿可疑,没有人可能会是盯梢的警察。
为什么他的守护天使会警告他?
他认为,那是预知。人的心灵会有这类反应,碰到熟悉的状况时会召唤某种感觉的回忆。而当警报结果是虚惊一场,结果不也还是同样有用吗?因为现在他可以去按她的门铃,她可能从窥视孔看到的他,都会被他手上的袋子和花挡住。这一点在他原来的计划里是个漏洞,她的前门上可能有窥视孔,让她在开门前就先认出他来。但现在她得先开门才知道自己的访客是谁,而哪个女人会不肯替捧着一把花上门的男人开门呢?
太完美了。
他走过了她住的那幢房子,来到另一头的街角,这会儿他转身再度往前走。他只差两幢建筑了,正打算从人行道走向她的前门,此时有什么让他停在原地。他花了几秒钟在头脑中演练一遍,按门铃,杂货袋和花就这么拿着,等着门打开,然后他会用力顶开门,硬挤进去,扔下所有东西,立刻朝她打去,用尽全身最大力气击向她的胸部或腹部,让她无法反应或喊叫,直到有机会把门在身后关上。
于是他站在那里,看着这一切清晰如实际发生一般,此时一辆车开过来,平稳地驶入对街消防栓前面正对着克里斯廷房子的一个停车位。
两个男人,他立刻知道他们是警察。
司机熄了引擎。他的乘客下了车,走到街中央,一只手举在眼睛上头挡阳光,好看清门牌号码。没错,他转身回到车上,摇下车窗好清楚盯着克里斯廷·霍兰德的房子。
想想他还以为那个清晰的警告只是个残余的回音,还打算置之不理!不管来源是什么,那个警告不但告诉他警察的实际存在——他们到这时才出现——更告诉他有确实的危险。他迈着原先那种刻意装出来的蹒跚步子,脸被花束遮住,手上的沉重负担确保他看来无辜,他一路走到转角,警察看不见了。他又走了一个街区,把两手的东西都扔进了一个垃圾桶,然后加快了步伐。
如果警方去监视霍兰德的房子,就表示他们知道他是谁了。
或至少,他们怀疑有这个可能。怀疑几年前他没死于布鲁克林那场火灾,怀疑地下室的那具尸体是别人,怀疑当初他杀了那些人又脱身,后来再度行凶。
这个想法让他感到兴奋。他知道这点很矛盾,他喜欢匿名,但同时又渴望被认出来。一切似乎都很清楚,他是个天才,虽然不是诺贝尔奖委员会所考虑的那些领域。然而,他也有想要被肯定成就的人性欲望——还有一种关键的敏感度,能让他警觉到这种肯定所带来的危险性。
他再度自问,或许是该消失的时候了。他有身上穿的这套衣服,皮夹里有钱,外加一张自动提款卡,可以让他提领这个国家另一头某家银行账户里的几千美元。他不记得当初用来开户的名字,也不记得那家银行在哪里,叫什么,可是有什么关系?他有这张卡,又知道密码,这就够了。
此外他还有什么?锐利的心灵,坚强的意志,以及直觉的苏醒。
还有,当然,他口袋里的那把刀子。
这些足以带他到任何想去的地方。那么,他该离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