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艾迪·凯勒不在他的书桌边。我留话要他回电,然后下楼到大厅的书报摊买份报。电话铃响时,我正看到《夫人信箱》。

他谢谢我把肯介绍给他,但听来有点戒心。我已经不在警方,他用不着给我回报。

我撤除他的戒心:“你可以帮我个小忙做回报。找个人打几个电话,或者查查档案。我自己大概也可以办到,不过得花三倍的时间。”

我把要做的事跟他讲清楚。要还我人情对他来说再容易不过,于是他欣然接受。他说他会再打来,我说我不出门,就等他电话。

一小时以后,几乎一分不差,电话来了。科特雷尔公司在威廉和松树街上的克雷恩汉斯大楼有过办公室。该公司发行一份《华尔街通讯》达十二年之久,直到老板过世才停刊。这个老板名叫阿诺德·莱弗里特,两年半前过世。没有什么叫科特雷尔的人跟公司有过关系。

我道声谢挂断。这算是圆满的解释,我一直找不列科特雷尔是因为根本就没这个人。莱弗里特在温迪·汉尼福德的生命里扮演过某种角色,应该是毋庸置疑的事,不过这角色是大是小,现在已经无从得知。除非借助灵媒,我不可能找到他求证。

反正也没事干,我打了个长途到伊甸石,又找来那个经理。他还记得我。我问他是否可以帮我查个莱弗里特先生,而这回他花的时间要少多了,因为他一听就知道该查哪些档案。如我所料,他们的记录上指出,阿诺德·莱弗里特夫妇从九月十四号到二十号都住在伊甸石。

我终于查到她生命中一个男人的名字。如果莱弗里特留下个寡妇,我可以跑去骚扰她,不过这样做弊多于利,不必跑这趟无谓的差事。现在我可以忘了是谁带她到佛罗里达,也不用一天到晚纳闷那该死的科特雷尔是谁。他不是个人,只是家公司,而且已经倒闭。

我绕过拐角到阿姆斯特朗酒吧,坐在吧台。今天真是够我受了,开车来回马马罗内克比预计的还要累人。我打算今晚就坐在吧椅上,好好品尝搀着波本的咖啡消磨时间,混到夜深再间房睡觉。

结果天不从人愿。两杯下肚以后我想到有件事该办,没法说服自己不办。这样做八成是浪费时间,不过我做的事其实全是浪费时间,看你从什么角度说。显然我心里头有点什么,命令我非得浪费时间不可。

结果其实不算浪费。

我在第九大道搭上出租车,一路听司机抱怨汽油的价钱。这全是阴谋,他说,然后开始解释内幕。大石油公司都是犹太民族运动者在把持,通过减产他们可以影响大众意见,鼓动美国和以色列联合起来,强占盛产石油的阿拉伯土地。他甚至还找了个说法,把这跟肯尼迪的谋杀连到一块。我忘了是哪个肯尼迪。

“这正是我的理论,”他说,“老兄你觉得怎么样?”

“是个理论。”

“听来挺有道理的,不是吗?”

“这方面我不太清楚。”

“嗯,当然,美国老百姓个个都跟你一样。一问三不知,啥事都没人关心。随便啥事拿来做民意调查,有一半的人都没意见。没意见。所以我说这个国家快完了。”

“我只知道一定有个原因。”

他在第五大道和四十二街的图书馆前把我放下车。我穿过石狮之间,拾级而上到了微缩室。我查查笔记本上阿诺德·莱弗里特的死亡日期,填在纸条上。一个眼神忧伤,穿着牛仔裤和格子衬衫的女孩把一卷影片交给我。

我把影片卷上扫描机,然后开始找。在微缩卷上看过期的《纽约时报》很难不分心。其他报导会吸引你的视线,浪费你的时间。但我强迫自己找到正确日期的讣告版,看到阿诺德·P·莱弗里特的讣告。

他没占多少空间,四段,全都平淡无奇。他心脏病发,死在华盛顿港的家中,留下妻子与三个小孩。他上过某些学校,为某些股票经纪人做过事,然后一九五九年开办一份《华尔街通讯》的《科特雷尔每周分析》,死时五十八岁。只有最后这个陈述跟我的调查能沾上边,而这点其实我早已推论出来。

不知道人的脑子是怎么转的。也许是眼角无意中瞄到别的报导,触动了我脑子里的什么。我不知道诱因是什么,一直到离开微缩室,走下一半楼梯时我才意识到脑里的骚动。我马上转身回去,找到一九五九年的《纽约时报》索引。

这是莱弗里特开办他通讯报的年份,所以诱因或许就是这个。我翻阅索引,得知马丁·范德普尔太太正是这年去世。

我其实没有期望会看到讣告。她只是个牧师太太,而他又没什么名气,不过是布鲁克林蛮荒地一个小教区的牧师而已。我本想顶多也只会登个不起眼的死亡公告,但却上了讣告版。等我把该年的影片上了扫描机,找到登她讣告的那页后,才知道他们为什么认为她有那个价值。

马丁·范德普尔太太,前法兰西丝·伊丽莎白·海吉曼小姐,自杀身亡。她在湾脊第一复兴教会牧师会馆的浴室割腕自杀,发现她陈尸浴缸的是她年幼的儿子理查德。

我回到阿姆斯特朗酒吧,但我此时的心情和这里格格不入。我在第九大道上往北走,再转到哥伦布大道。我闯进好几家酒吧——走累了就停下来快喝一杯。哥伦布大道有好多酒吧。

我在找什么,但我一直要等找了才知道那究竟是什么。我其实应该早就猜到。我以前也有过像这样的经验:走过一条条黑街,想逮个机会把积压在心里的恶气统统发泄出来。

我在哥伦布大道,靠近八十几街的地方逮着个机会。我走出一家挂着爱尔兰招牌,而顾客全讲西班牙语的酒吧。我跌跌撞撞,步子和酒鬼跟水手有异曲同工之妙。我看到正前方十、十二码远的门廊有点动静,但我还是继续往前走。等他拿把刀从门廊一跃而出时,我知道我已经找了他好几个钟头。

他说:“快,快,乖乖把钱拿出来。”

他没有毒瘾。大家都以为他们全有毒瘾,其实不然。有毒瘾的人会闯空门,拿走电视、打字机,可以马上变成现钱的一些小东西。五个抢匪里顶多一个真有毒瘾,另外四个干这行当是因为他们懒得工作。

而且也可以借此证明他们勇猛过人。

他有意让我看到刀锋。我们站在阴影里,但刀背还是映出一点光,邪恶地对我猛眨眼睛。那是把菜刀,木头柄,刀刃有七、八寸长。

我说:“放轻松点。”

“让老子瞧瞧你他妈的钞票。”

“没问题,”我说,“只是请你小心点刀子,我一看到刀子就紧张。”

我看他约莫十九、二十岁。他几年前脸上爆过很多青春痘,灾情惨重,现在两颊和下巴全是坑坑疤疤。我假装要从胸前口袋掏东西,自自然然地趔趄一下。一边肩膀冲前,脚跟站稳后,我抬起左脚往他手腕上踢过去。刀子从他手里飞走。

他伸手拾刀,犯下大忌,因为刀子落在他后头,而他当时又踉踉跄跄。他其实只有两个选择:要不直接扑到我身上,要不扭头跑掉。但他却做了不智的决定,想把刀子拿回去。

他离刀至少十尺远。他失去平衡,步履蹒跚,于是我一手抓住他肩头把他像陀螺一样转过来。我张开右手甩过去,手掌根正好击中他的人中。他咿呀大叫,两手护住脸,我趁机往他肚子连捶三、四下。他弯下腰时,我两手抱住他的后脑勺,抬起膝盖撞上去。

这一撞可真是结结实实,力道十足。我放开他,他晕晕糊糊佝偻着身子,膝盖处弯成直角。他不知道是该直起身,还是倒下去。我兜起他下巴用力一推,算是帮他做了决定。他身子挺起来,飞出去,然后四脚朝天倒在地上,动弹不得。

我在他牛仔裤的右边口袋找到厚厚一卷钞票。他抢钱不是为了买牛奶给他饿扁了的弟弟妹妹,不,谢谢,不是,他屁股上已经塞了将近两百块钞票。我塞回一块零钱让他搭地铁,剩下的全部放进我的腰包。他一动不动躺在那里,目睹整个过程。我看他好像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我单膝着地,用左手抓起他的右手,把脸凑向他。他目瞪口呆,一脸惊惶。我很满意,因为我的本意就是吓他。我要他知道恐惧是什么,感觉怎么样。

我说:“听着。要在这些黑街讨生活,你可得又狠又快又准,这三点你都做不到。我劝你还是早点找个正经工作,不要误了自己,因为你在这儿混不下去。你以为干这行非常容易,这你就大错特错了,今天算是让你缴费学到一课。”

我把他右手的指头一根根往后扳断,只扳四根,大拇指留着没碰。他没有尖叫,什么也没有做。我想大概恐惧压倒了疼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