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报纸上根本就没有提到莫里西酒吧的抢劫案,但是接下来的几天,我却听到许多传闻。莫里西兄弟的损失越传越夸张。我听到的从一万到十万都有。到底被抢了多少钱,只有莫里西兄弟跟抢匪知道,但这两边都不会说出来,所以,损失的金额怎么说都行。
“我想总数在五万左右。”比利·基根四号晚上跟我说,“数目当然会越传越多。每个人和他的兄弟都在现场亲眼目睹。”
“这话什么意思?”
“到目前为止,至少有三个人言之凿凿地告诉我说,事发当时他们在场。得了吧,在场的人是我,我才敢发誓,他们那几个人根本不在场。不过,他们加油添醋之后,有时连我也弄糊涂了。你知道有个抢匪一巴掌把个女的打得昏头转向吗?”
“真的?”
“他们是这么告诉我的。而且莫里西兄弟里还有人被打了一枪,受了点皮肉伤。我想亲临现场是够刺激了,但是,不在场好像更具戏剧性一点。一九二八年都柏林骚乱十年后,你好像找不到任何一个当时没参加这场革命的人。那是一个光辉的星期一早晨,三十个勇敢的人走进邮局,十万英雄揭竿响应。怎么样?马修,五万块不算过分吧?”
汤米·蒂勒里好像那天也在,我记得他坐在一边大吃大喝。也许我记错了。从那之后,我有好几天没见到他,也没听他提起过这桩抢劫案。如果他有赌棒球稳赢的窍门,他一定会说得全酒吧没有人不知道。你只要赌大都会跟扬基队输,这两队就一定会赢。
大概是第二个星期,有天中午,斯基普到阿姆斯特朗酒吧溜达,见到我躲在后面喝闷酒。他在吧台买了一杯黑啤,拿到我的桌上来,在我对面坐下。他说,前一晚他到过莫里西酒吧。
“自从上次跟你去过一回,我就再也没上那里了。”我告诉他说。
“昨天也是我第一次去。他们把屋顶修好了。蒂姆·帕特还问起你。”
“我?”
“是啊。”他点起一根香烟,“他希望你有空到他那里走走。”
“干嘛?”
“他没说。你是侦探不是吗?也许他要你去査点东西。你觉得他们到底损失了多少钱?”
“我可不想卷到这种事里。”
“你别跟我说。”
“爱尔兰人的家务事,我可不想沾边。”
他耸了耸肩,“你也可以不去。蒂姆·帕特说,今晚八点过后,随时候驾。”
“我以为他们要睡到八点。”
“如果他们睡得着的话。”他喝了一大口啤酒,用手背抹了抹上嘴唇。
我说:“你昨天晚上去过了?那地方现在是什么样子?”
“还不就那老样子。我跟你说,他们把天花板上的洞给补好了,至少我是瞧不出破绽。蒂姆·帕特跟他的兄弟们也还那德行。我告诉他们,下次我碰见你,会把话带到。至于去不去,就是你的事了。”
“我想我不会去。”我说。
但是第二天晚上十点,或十点半左右,我还是糊里糊涂去了。一楼的剧团正在排演布伦丹·贝汉的剧作,他们预定星期四晚上首演。我按了按楼上电铃,等了一会儿,蒂姆·帕特的一个兄弟把门打开一个缝,告诉我他们要两点钟才开门。我告诉他,我的名字叫马修·斯卡德,蒂姆·帕特叫我来的。
“哦,是你,这种灯光下我没认出来。”他说,“请进,我去告诉他你来了。”
我在空荡荡的二楼房间里等着。抬头瞧瞧天花板,想知道洞到底在哪里。这时,蒂姆·帕特走了进来,又开了几个灯,亮多了。他还是平常那副装束,只是没围围裙。
“谢谢你专程胞一趟,”他说,“要不要跟我喝一杯?你通常喝波本,今天照旧吗?”
他倒了杯酒,我俩在桌边坐下。他的一个兄弟好像出门了,我听到有人下楼的声音。蒂姆·帕特举起酒杯,一饮而尽。他说:“出事那天你在场吧?”
“在。”
“有个好朋友不小心把他的帽子留在这里了,但是,他妈妈没把他的名字绣上去,所以,我们没办法还给他。”
“明白。”
“如果我知道他是谁,在哪里可以找到他,我不就可以把他的东西还给他了吗?”
我确定你还想要他们身上的某些东西。
“你以前是警察。”
“现在不是了。”
“你可能听到了点风声。人们总是会议论,是不是?如果有人能把眼睛放亮点,耳朵竖尖点,他会得到点好处的。”
我没搭腔。
他捋了捋胡子。“我兄弟跟我,”他的眼睛盯着我肩膀后面的东西,“愿意出一万美元,打听出那天拜访我们的两位朋友到底叫什么名字,住什么地方。”
“就为了还那顶帽子?”
“怎么啦?我们没这义务吗?”他说,“你们的乔治·华盛顿不是冒着漫天风雪,就为了还给顾客他多收的一分钱吗?”
“你说的是亚伯拉罕·林肯吧?”
“对,对,乔治·华盛顿是另一回事,樱桃树。‘爸爸,我不能说谎。’你们国家的英雄都是些最诚实的人。”
“好像是这么回事。”
“他跟大家说他绝不是个骗子,天哪。”他摇了摇他的大头,“你可不可以帮我们查出真相?”
“我想不出来从哪里着手。”
“你在场啊,而且你也见过他们。”
“他们脸上蒙着手帕,头上还戴了帽子。坦白说,我敢发誓,他们在离开时,帽子还好好地戴在头上。你找到的那顶帽子不是其他客人的吧?”
“也许他们掉在楼梯间了。如果你听到什么风声,马修,让我们知道好吗?”
“有何不可?”
“你祖上是爱尔兰人吗?”
“不是。”
“之前我一直怀疑你的祖先来自凯里。凯里人最擅长的就是用一个问题回答别人的问题。”
“我真的不知道他们是谁,蒂姆·帕特。”
“如果你知道的话……”
“如果我知道的话……”
“你不会对我们的价格有意见吧?钱还算合理吧?”
“没意见。”我说,“价格很合理。”
这价钱很不坏,也值得忙上一场。又见到斯基普时,我把我们会面的经过告诉他。
“他不是雇用我,”我说,“只是提供一笔赏金。一万块,只要有人告诉他们抢匪的名字以及在哪里可以找到他们。”
“你会干吧?”
“什么?叫我去找他们?前两天我告诉你,我不会为钱接这个案子,我才不愿意一天到晚用鼻子闻来闻去的。”
他摇了摇头,“如果你得来全不费功夫呢?如果你到街角买报纸,刚巧发现他们就在那里呢?”
“我怎么可能认出他们?”
“你常见到歹徒用手帕当面具的吗?没有,说真的,你认得出他们。要不你多跟以前的同事、老朋友联络联络,说不定也能打听点消息出来。你以前总有线民吧?”
“线民?”我说,“每个警察都养线民,没他们你什么也干不了。可是,我……”
“先别想要怎么找他们。”他说,“先想想万一你撞到他们,你打算怎么办。好吗?”
“可是……”
“只要找到他们,你就能赚一万块。”
“我对那两个人一无所知。”
“好,就算是你不知道他们是混蛋,还是教堂唱圣诗的好孩子,那又有什么差别?抓到他们就能赚到你的血汗钱,是吧?这两个混小子被莫里西兄弟捉到后是不是只有死路一条?”
“难道你以为蒂姆·帕特会让他们到教堂去忏悔?”
“我知道,这两个人会吃不了兜着走。你到底干不干?”
我摇了摇头。“不知道。”我说,“要看那两个人是谁,还有我到底有多缺钱。”
“这么看来,你是不会做了?”
“我确定我不会做。”
“你确定个屁。”他把烟灰弹掉,“你不干,自然有人干。”
“其实不用一万块也有人愿意动手杀人。”
“要是我,我就干。”
“那天晚上在酒里吧,有几个警察。”我说,“你猜他们知不知道赏金的事?”
“不知道。”
“就算警察知道抢匪是谁,在哪里,他们也升不了官。因为没有人报案,没人出面指认,什么都没有,所以大家就当作没这回事了。但是,如果他能把那两个混蛋交给蒂姆·帕特,他差不多就能赚进他半年的薪水了。”
“可是他这不就是煽动犯罪和协助谋杀?”
“我不是说每个人都会做这种事情。但是,你告诉自己,他们可能是杀过人的混蛋,就算他们现在还没杀人,他们迟早还是会杀人。更何况,莫里西兄弟也不见得会杀他们,说不定只把他们的骨头打断两根,或是在身上留下点标记,想办法把钱拿回来也就算了。你完全可以这么想。”
“你信吗?”
“大部分人相信他们愿意相信的事情。”
“没错。”他说,“这点倒没有什么好争的。”
你的脑了决定的事情,你的身体不见得听使唤,它说不定另有主张。我真的不想管蒂姆·帕特的事情,但是,我却像只狗一样,老在可疑的地方嗅来嗅去。就在我跟基普说我对这事一点兴趣也没有的那天晚上,我就跑到一个叫普根酒吧的地方,坐在后面的桌子上,给一个叫丹尼男孩的黑人小子点了一杯酒。丹尼男孩是个白化症患者,很好相处,也是个消息很灵通的探子。他知道很多事,知道很多人落脚的地方。
他当然知道发生在莫里西酒吧的抢劫案,也听到多寡不一的损失金额,不过,根据他的估计,合理的金额约在五万到十万之间。
“不管是谁抢的,”他说,“反正没把钱花在酒吧里。马修,我觉得这是一桩爱尔兰恩怨,不是地方犯罪案件。虽然莫里西那个地方在西方帮的势力范围,但是这件事不像他们干的。”
西方帮是一个松散的流氓组织,里面有很多杀手和心狠手辣的家伙,大都是爱尔兰人,他们在世纪初就在这个区域横行。也许还要再早一点。
“我不知道,”我说,“有这么大一笔钱……”
“如果那两人是西方帮的,如果就住附近,我保证八个小时之内所有秘密都不再是秘密。大街上每个人都会知道这件事。”
“这话有理。”
“我觉得这是件爱尔兰人的家务事,也是有道理的。事发时你在场,对不对?他们蒙的是红色的面巾?”
“红色的手帕。”
“可惜,如果他们蒙的是绿色或橙色手帕,倒可能有点政治意味。我也听说莫里西兄弟提供了一大笔赏金。你就是为这个来的吧?”
“哦,不是。”我说,“绝对不是。”
“你难道不想把事情的真相追査出来?”
“一点也不想。”我说。
星期五下午,我在阿姆斯特朗酒吧喝酒,跟邻桌两个护士聊了起来。她们说,她们有两张外百老汇演出的戏票。多洛雷丝不能去,但弗兰想去,可她又不想一个人去,更何况她有两张票。
巧的是那出戏正是莫里西酒吧楼下的那个剧团演的。这事跟莫里西酒吧劫案一点关系都没有,只是那个前卫剧团喜欢在三更半夜搞这种把戏。我刚开始还没想到,等我回过神来,这才开始怀疑:我到底在这里干嘛?我坐在简陋的折叠木椅上,看着贝汉的剧作:一个被关在都柏林监狱里的囚犯跟他生活的点点滴滴。我越看越不知道我挤在观众堆里做什么。
散场之后,弗兰跟我,还有两个剧团演员,信步走到小猫小姐那里小酌两杯。其中有一个个子瘦小、红头发、眼珠大而绿的演员叫玛丽·玛格丽特。她是弗兰的朋友,所以,弗兰才这么想来。弗兰有她的理由,那我呢?我来凑什么热闹?
酒桌上,大家还是一直谈莫里西酒吧的那件抢劫案。话题不是我挑起的,在讨论过程中,我没多说什么。可是,我也脱不了身,因为弗兰说我以前是警察,所以大家就拼命问我这个行家有什么看法。我心不在焉地敷衍他们两句,不想告诉他们我当时也在场。
斯基普也在那里。由于那天是星期五晚上,客人很多,除了打招呼之外,我没多跟他说话。酒吧里吵得要命,可是一到周末,大家好像都想上那里去,就连我也不例外。
弗兰住在哥伦布和阿姆斯特丹之间的六十八街上。我送她回家,到了家门口,她跟我说:“马修,真的谢谢你陪我。这部戏还不错,是不是?”
“还不错。”
“我觉得玛丽·玛格丽特演得很好。马修,非常非常抱歉,我不能请你上去坐了。我很累,而且我明天还得早起。”
“没关系。”我说,“听你这么一说,我也想到我明天有事得做。”
“你要去做侦探吗?”
我摇了摇头,“我要去做个父亲。”
第二天早上,安妮塔把孩子放在长岛车站,我带他们到棒球场看了一场球,大都会队败给了太空人队。孩子们在那年八月要去参加为期四个月的夏令营。一提到这个,他们就兴奋不已。我们在球场里大吃热狗、花生跟爆米花。他们喝可乐,我喝了两杯啤酒。那天刚好是职业棒球的促销日,孩子们拿到的是免费的帽子还是三角旗,我记不清了。
然后,我带他们回到城里,看了一场电影。看完电影,我们到百老汇吃了两块比萨,之后叫了一辆出租车,回到我住的旅馆。我在我的房间下面给他们租了一间套房。在他们上床之后,我才回了房间。一个小时之后,我到他们的房间去,发现他们都睡得很沉。我帮他们关好门,便到阿姆斯特朗酒吧去。我在那里大概待了一个小时,然后回旅馆。我先到孩子们的房间看看,然后上楼睡觉。
第二天早上,我们吃了一顿丰盛的早餐,有松饼、培根和香肠。我带他们到位于华盛顿海茨的美国印地安人博物馆。在纽约有好多不同的博物馆,如果你离开了你妻子,你大概有时间一一发掘个中奥妙。置身华盛顿海茨让我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几年前,值勤完毕的我,在这附近喝酒,恰巧碰到几个地痞在抢劫酒吧,在夺门而出的同时,还把酒保打死了。
我尾随他们上街。华盛顿海茨高高低低起伏不平。就在那两个家伙跑下坡的时候,我开枪了,两个人都中弹倒地,但是不规则弹跳的流弹,却把路旁一个名叫埃斯特利塔·里韦拉的小孩给打死了。
这种事是常有的。反正只要你误伤了某个人,警察局就会给你办个听证会。结果他们证明我行为并没有失当之处。
我不知道这个案子跟我离职有什么关系,我只知道在这件事发生后不久,我就离开警察局了。无论如何,那个孩子是死在我手上。自此之后,我性情大变,以往平静安适的生活,现在对我来说,完全格格不入。我想这孩子的死,让我发现我早就该调整我的生活方式了。不过,我还是没法确切地说,什么是因,什么是果。
我们乘地铁到宾州车站。我跟孩子们说,跟他们在一起让我觉得很愉快,他们说,他们也很高兴。我送他们上车,打个电话给他们的妈妈,告诉她车什么时候会到。她说,她会接孩子,接着又吞吞吐吐问我,可不可以早一点把钱寄给她。没问题,我向她保证。
挂上电话,我不禁想到蒂姆·帕特悬赏的一万块。我摇了摇头,觉得这个想法有点可笑。
那天晚上,我焦躁不安,于是开始我的酒吧之旅,每个酒吧喝一杯。我搭车到西四街,从迈克尔贝尔酒吧开始,一路往西。我到吉米的一天、五十五、狮子头、乔治·赫兹、比斯乔角等等地方,各喝一杯。我告诉我自己,我真的要好好喝几杯,把我跟孩子们相处时的正经样子卸下来,把我在华盛顿海茨不愉快的往事甩在脑后。
但是,有件事我想明白了。我其实已经开始着手调查这件乌七八糟的劫案子,而我为的只是莫里西悬赏的那一万块。
我还跑到一家同性恋酒吧。店老板叫肯尼。他几乎是无微不至地在招呼那些穿李维斯牛仔裤跟小背心的人。肯尼很苗条,一头枯黄金发。尽管他脸上有不少皱纹,但是猛一看,你还以为他只有二十八岁,其实,他在这星球上起码活了两倍时间。
“马修。”他叫道,“来我们这里可以放轻松了。把那些法律跟规矩丢到大街上去吧。”当然他不知道莫里西酒吧劫案的事情。坦白说,他根本就不知道莫里西这家酒吧。在他们这个圈子里,想在营业时间外找到非法的酒吧,根本用不着跑那么远。但是,谁也没有把握那两个家伙究竟是不是同性恋,如果他们没在别的酒吧狂嫖滥饮,说不定他们会在克里斯托弗街附近的同性恋酒吧一掷千金。反正干我们这行的,就是到处走走看看,听听风声,放出话去,等着看能得到什么消息。
但是我为什么要做这行?为什么要浪费我的时间呢?
我真的不知道如果把过去甩在脑后,一切从头开始,或是换种工作,离开这乌烟瘴气的地方,究竟会怎么样。我知道转行并不容易,只是你一旦在心里有这个念头,就会用不同的角度看周围的环境,运气到了,你自然就会有改变。也许你的运气不坏,也许很坏。
就在这个当口,有些事情转移了我对蒂姆·帕特·莫里西的注意力,就连赏金的事我都快忘了。
汤米·蒂勒里的妻子被人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