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莫里西酒吧的窗户全漆成黑色,不远处“轰”的一声爆炸,把窗户震得嘎嘎响。听到这声巨响时,有人话说了一半,愣住了。酒盘托在肩上的招待,脚才刚提起来,当场定住不动,活像尊雕像。震撼人的噪音像尘埃落定一样逐渐平息,然而好一阵子,酒吧里仍然一片死寂,好像在致意一样。
有人说了一句:“耶稣基督!”大家胸中憋着的那一大口气这才呼了出来。和我们同桌的博比·鲁斯兰德点起一支烟,说:“听起来像是炸弹。”
斯基普·德沃说:“樱桃炸弹。”
“就这样吗?”
“足够了,”斯基普说,“樱桃炸弹的威力可不小。你只要把它外面的纸换成金属片,同样的火药可以让玩具变成武器。如果你点着一枚又没把它扔出去的话,那你下半辈子就只能用左手了。”
“这声音大得实在不像鞭炮。”博比坚持说,“像炸药或手榴弹之类的。我可没骗你,说不定是第三次世界大战爆发了。”
“大家瞧瞧这个演员,”斯基普充满感情地说,“你们能不爱上这个家伙吗?在壕沟里奋战,在山头上喝风,在泥巴里摸爬滚打。博比·鲁斯兰德一身经百战的老兵。”
“你是说身经百醉吧?”有人说。
“你他妈的。”斯基普说。他用手揉揉博比的头发,“‘听,我听到了大炮的咆哮’,你听过那个笑话没?”
“那笑话还是我告诉你的。”
“你说那声音像炸弹爆炸?你什么时候听过枪声?上次他们打仗的时候,”他说,“博比从他心理医生那里弄来一张证明:‘亲爱的山姆大叔,请原谅博比临阵脱逃,因为他一听到枪声就会发狂。’”
“我老爹的主意。”
“可是你好像也抗争过。你说:‘给我一把枪,我要保护我的国家。’”
博比笑了。他一只手搂住他的女朋友,另外一只手拿起酒杯。他说:“我再说一次,那声音像炸弹爆炸。”
斯基普摇了摇头,“炸弹不是这么回事,不一样。声音不一样。炸弹像是一个巨响的音符,但是比樱桃炸弹平稳得多,手榴弹又是另一回事,它比较像弦乐。”
“失去的弦声。”有人说。另一个人说:“大家听听,这挺有诗意的嘛。”
“我这家酒吧本来想取名叫‘马蹄铁与手榴弹’,”斯基普说,“他们不是说,快点进来,免得被马蹄铁踩、手榴弹炸嘛!”
“这名字不坏。”比利·基根说。
“只是我的合伙人很讨厌这个名字。”斯基普说,“该死的卡萨宾说这不像酒吧的名字,倒像是那种俏屁股时装小商店或是苏荷区卖玩具给私立小学那些学生的铺子。但我不知道。马蹄铁与手榴弹,名字挺响亮的啊。”
“马屁铁与手淫弹。”有人接腔了。
“也许卡萨宾说得不错,就是有人会扭曲我的创意。”他对博比说,“你刚刚不是提到不同的声音吗?那你千万不能错过迫击炮。哪天我叫卡萨宾跟你谈谈,那故事才叫恐怖。”
“好啊。”
“马蹄铁与手榴弹,”斯基普说,“我觉得咱们的酒吧就该叫这名字。”
斯基普跟他的合伙人约翰·卡萨宾为他们的酒吧取名叫“小猫小姐”,很多人建议他们不妨叫做“枪林弹雨”,这是西贡一家很有名的妓院。我在吉米·阿姆斯特朗那儿已经喝得差不多了。阿姆斯特朗酒吧位于第九大道,五十七街跟五十八街之间。小猫小姐则在第九大道跟五十六街交叉口后面,又小又吵,我实在没法消受。周末我是绝对不去的。不过星期一到星期五夜里,酒客散得差不多、噪音明显降低的时候,这地方还不坏。
那天晚上我挺早就到了。我先在阿姆斯特朗混到半夜两点半。那时店里只有四个人——比利·基根在吧台后,我坐在吧台前面,远远地坐着两个护士,她们在喝黑俄罗斯。比利准备打烊,两个护士步履蹒跚消失在夜色之中,我们两个则跑到小猫小姐再消遣一下。四点钟,斯基普也把店关上,我们一伙人又转到莫里西酒吧来。
莫里西酒吧不到早上九十点不会关门。纽约市酒吧营业的时间规定只到清晨四点钟,星期六还得再提早一个小时,不过,莫里西不管这些,反正它也是非法营业。莫里西位于五十一街,在十一跟十二大道之间。想要进去得爬上二楼。那个区域有三分之一的房子没人住,窗户不是破了,就是被木板钉死了,有的通口甚至用水泥封了起来。
这幢四层楼是莫里西兄弟的。买下这幢楼房没花他们多少钱,三、四楼是兄弟俩的住处,一楼租给了一个业余的爱尔兰表演团体,二楼则是他们利用空闲时间卖啤酒和威士忌的地方。他们把二楼内部所有的装潢都拆掉,让整个楼层显得空荡荡的。不只如此,他们还把墙壁的外层磨掉,露出里面的砖块,沿着墙边放了几盏光线柔和的灯、埃尔·林格斯的海报、一九二八年皮尔斯创立爱尔兰共和国的绘画。其中一面墙前安置了一个吧台,房里有二三十张方桌。
我们把两张桌子拼一起。斯基普·德沃坐下来了,阿姆斯特朗酒吧的晚班酒保比利·基根也跟我们喝上了。博比跟他那个满眼通红的女朋友——海伦,坐桌子另一边。还有一个在西四十街一家意大利餐厅当酒保的艾迪·格里洛,以及一个在哥伦比亚广播公司不知道是当音效还是干什么的家伙——我们只知道他叫文斯。
我喝的是波本,波本酒是世界上最流行的蒸馏酒之一。它是美国本土出产的蒸馏酒。所有波本酒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在美国生产;其配方中包含至少51%的玉米。威士忌,不是杰克·丹尼就是“早年时光”,因为这是莫里西仅有的两种波本酒。他们还有三四种苏格兰威士忌、一种金酒跟一种伏特加,两种啤酒——百威和喜力,此外有一种白兰地、两三种利口酒。店里还备有三种爱尔兰威士忌,这几种酒是莫里西兄弟偏爱的口味,但是通常没什么人点。你可能会觉得店里一定少不了爱尔兰啤酒,至少也该有健力士黑啤,但是蒂姆·帕特·莫里西有一回告诉我,他实在很讨厌瓶装的吉尼斯黑啤,味道糟透了。他唯一欣赏的是入口香醇的生啤,而且只有大西洋彼岸生产的才合他口味。
莫里西兄弟都是大块头,额头很高、很宽,都有一脸褐色的胡子。他们穿着黑色裤子,脚上是擦得雪亮的短靴,腰间还系着及膝白围裙。他们雇用了一个年纪很轻、胡子刮得干干净净的招待。黑裤白围裙的装束穿在他们身上,非常像制服。我想那个年轻人大概是莫里西的表弟,因为有点亲戚关系才在这里打工。
莫里西酒吧一个星期开七天,从清晨两点到早上九或十点。在这里,一杯酒卖三块钱,跟一般酒吧比是贵了点,但在营业时间外还开张的地下酒吧中,价钱算公道,更何况他们酒的品质不赖。啤酒便宜点,两块钱。差不多一般的酒他们都调得出来,但是跟咖啡一道饮用的餐后酒,就不怎么样了。
我不认为警察为难过莫里西兄弟。他们的酒吧外虽然没有霓虹灯,但毕竟不是很难找的地方。警察知道这儿有家地下酒吧,一天晚上,我见到过从北中城来的两个巡逻警员,还有一个我认识很久的侦探也在这里出没。酒吧里有两个我认识的黑人:一个我在拳击场见过多次,另一个是州参议员。我肯定莫里西兄弟为了维持店面使了黑钱,但是,他们有比钱更有用的人脉,他们跟地方党部的人暗通款曲。
他们不在酒里掺水,份量给得又很足。有了这两样好处,一个男人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门外,又有一枚樱桃炸弹炸了。这一次远得多了,大概在一两条街外,没震动门窗,也没打断屋内的谈话。我们桌上那个在哥伦比亚广播公司上班的家伙抱怨说,他们这个季度忙得要命。他说:“四号才是星期五,对吧?今天是几号,一号?”
“二号都已经过了四个小时了。”
“那还有两天嘛,他们急什么?”
“他们弄到了该死的爆竹,忍不住手痒,”博比·鲁斯兰德说,“你们知道这里谁最坏?就是那些中国鬼。我注意那个中国城的女孩好一会儿了。就算是在半夜,你在中国城也买得到罗马蜡烛一样的圆筒型的爆竹。买得到樱桃炸弹,什么都有。不只是在七月,任何时候只要掏钱就有。去买鞭炮的几乎都是年轻小伙子。”
“我的合伙人说我们酒吧名字最好叫‘小西贡’,”斯基普说,“我就跟他说,看在上帝的分上,约翰,人家一定以为那是家中国餐馆,迟早有一天有人会打电话来订木须肉、两套B餐。
“他说,西贡跟中国有什么关系?我就说了,‘约翰,这事你知道我知道,可是斜坡公园那里的人不见得明白,你跟他解释老半天,他说不定还会再加一个木须肉呢。’”
比利问:“斜坡公园的人又怎么啦?”
“斜坡公园那边的人又怎么啦?”斯基普皱了皱眉头,想了一会儿。“斜坡公园的那些人嘛,”他说,“让斜坡公园的那些人去死吧。”
博比的女朋友海伦也说话了。她的表情非常严肃。她说,她有一个婶婶就住在斜坡公园那里。斯基普看了她一眼,我拿起杯子。杯子空了,于是我四下寻找那个胡子刮得干干净净的招待或是莫里西兄弟。就在我的眼光扫到门边的时候,门开了。莫里西踉踉跄跄地走了进来,撞倒了一张桌子。酒洒了一地,椅子也打翻了。
两个人跟在他身后冲了进来。一个身高大约五英尺九英寸,另一个略矮几英寸。两个人都很瘦,都穿着牛仔裤跟球鞋。比较高的那个套了一件棒球外套,比较矮的则穿了一件宝蓝色尼龙风衣。两人头上都戴了棒球帽,用红色手帕蒙住嘴和脸。
两个人手里都有枪。一个是短筒手枪,另一个则是长枪管的自动手枪。那个拿长筒手枪的朝天花板开了两枪。声音不像樱桃炸弹,也不像手榴弹。
这两个人来得急,去得也快。有一个人跑到吧台后面,翻出蒂姆·帕特放收据跟现金的雪茄盒。吧台上还有一个玻璃罐子,上面有一封请大家慷慨解囊、援助爱尔兰共和军入狱者家属的亲笔信。那人取走了罐子里面的钞票,留下了不少硬币。
矮个子在柜台后忙成一团的同时,高个子一直用枪指着莫里西兄弟,要他们掏出口袋里的皮夹来,把现金一扫而空,他还从蒂姆·帕特身上搜出一小捆钱。矮个子清理完柜台的那些盒子之后,走到房间的后面,移开埃尔·林格斯的镶框海报,露出一个上锁的柜子。他二话不说,开枪打掉锁头,从柜子里拿出一个金属小保险箱。他把保险箱夹在胳膊下面,回到吧台后取走了雪茄盒子,匆匆退出门外,跑下楼梯。
高个子一直用枪指着莫里西兄弟,显然他是在争取时间,让他的伙伴从容逃走。他把枪口贴近蒂姆·帕特的胸膛,我差点以为他会开枪。他的武器是那种长筒自动步枪,而且他是那种会装两颗子弹的人。如果他真想杀蒂姆·帕特,蒂姆必死无疑。
我什么也做不了。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了。那个蒙面杀手喘着粗气,手帕随着他的呼吸上下起伏。他退到门边,出去,下楼。
没人敢动。
蒂姆·帕特跟他的弟弟叽哩咕噜讲了几句话,其中一个跑下楼梯关门去了。没过多久,他弟弟又跑上来,关上被打坏的柜子,把埃尔·林格斯的海报放回原位。
蒂姆·帕特跟他另一个弟弟说了几句话,然后清了清喉咙。“各位先生,”他说,右手捋了捋胡子,“各位先生,我想花一点时间解释刚才发生的情况。我们的两个好朋友进来跟我们借一点钱,我们很乐意地借了。我们既不认识他们,也没记下他们的长相。我相信这屋里没人以前见过他们,上帝保佑,以后大伙儿大概也不会再见到他们了。”他用指尖在他宽阔的额头上轻轻点了点,然后又开始捋他的胡子。“各位先生,希望我跟我兄弟能有这个荣幸跟大家干一杯。”
莫里西兄弟们开始为大家倒酒。我要了一杯波本,斯基普的是威士忌,博比跟他女朋友点了白兰地。在哥伦比亚广播公司做事的那家伙则是杯啤酒,酒保艾迪给自己倒了杯白兰地。大伙把手里的酒先干了——敬警察、敬酒店里的酒保和招待、敬喜欢过夜生活的人。没有人离开酒吧,没有人不借机多喝两杯,也没有人还想得起门外那两个持枪蒙面的人。
那个胡子刮得干干净净的表弟跟莫里西兄弟还在为大家倒酒。蒂姆·帕特站在一旁,两只手叉在围裙上,面无表情。在每个人都添上新酒之后,蒂姆·帕特的一个弟弟走到他身边,跟他说了几句话,还把那个只剩下几枚硬币的空玻璃罐在他面前扬了扬,蒂姆·帕特的脸色更阴沉了。
“各位先生,”他说,整个屋子立刻静了下来,“各位先生,在刚才的混乱中,那两个人拿走了援助爱尔兰共和军的基金。这些钱是用来救助那些可怜的妻子和孩子的。我们的损失,我们兄弟认了,不再废话;但是,在北爱,可能有许多人没钱买吃的……”他喘了一口气,音调低沉,接着说,“我们会把这罐子传下去,如果你们愿意,就请多捐点,上帝一定会保佑你们。”
我大概又待了半个小时。我把蒂姆·帕特请的酒喝干了,又点了一杯。比利、斯基普跟我一起离开。博比跟他女朋友还要再待一阵,文斯早就走了,艾迪则坐到别的酒桌上,跟他们研究如何勾搭另一家酒吧里的高个子女招待。
天边露出鱼肚白,黎明中的街道仍是一片死寂。斯基普说:“他们还是捞回了不少钱。虽然弗兰克和杰西这两个人是有名的江洋大盗。把钱拿走了不少,但是大家又把那个玻璃罐子装满了。”
“弗兰克跟杰西?”
“哦,我是说那两个蒙红手帕的家伙。你应该知道弗兰克跟杰西·詹姆斯啊。他们拿走的不过是五块、十块的票子,过两天会有一些十块、二十块的大票子塞进去。那些老弱妇孺的日子,还是过得下去。”
比利说:“你猜莫里西兄弟损失了多少?”
“我不知道。那个保险箱里可能只有一堆保险单跟他们精神领袖的照片而已,大家可能没想到吧?是不是?我猜他们一定把不少枪械送给贝尔法斯特的勇敢少年了。”
“你觉得那两个抢匪是爱尔兰共和军?”
“见鬼。”他说,顺手把手里的烟屁股扔掉,“我是说莫里西兄弟是爱尔兰共和军,钱都送到那边去了。我猜……”
“喂,兄弟们,等等我好吗?”
我们回头。一个叫汤米·蒂勒里的人在莫里西酒吧门口叫我们。汤米身体壮硕,下颚和脸蛋鼓鼓囊囊的,腆胸叠肚。他穿了一件薄外套、白长裤,还打了条领带。这家伙好像一天到晚都打领带。
他身边跟着位很苗条的小姐,一头褐发。她穿了一条退色的牛仔裤,粉红色衬衫,袖子卷到胳膊肘。她看起来很疲倦,而且有点醉态。
他说:“你们认识卡罗琳吧?当然你们认识。”我们跟她打招呼。他说:“我的车就停在街角。车上还有地方,送各位一程吧?”
“今天早上很凉爽。”比利说,“我想走几步路,谢了,汤米。”
“哦,是吗?”
斯基普和我也那么说。斯基普说:“走走路,散散步,吹吹风,就上床睡觉了。”
“你们确定吗?你们确定能走回去吗?”我们说没问题。“那你们能陪我走到我停车的地方吗?刚才那起抢劫案让人紧张。”
“当然没问题,汤米。”
“这早晨挺舒服的。等太阳出来就会热个半死,但是现在却很凉快。我刚才真以为他会开枪打蒂姆·帕特。他脸上的那个神情你见到没?”
“那时候很关键,”比利说,“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
“我真以为那家伙会朝大伙儿开枪,我一直在找桌子,想躲在底下。那时我才知道桌子太小真是不行,哪能挡得了子弹?你觉得怎么样?”
“我倒没那么紧张。”
“我的目标比较大嘛,对吧?斯基普,你抽什么?骆驼?可不可以给我一根?我抽了一晚上的过滤嘴,现在都抽不出味道来了。谢了。是我的幻觉,还是那边真有两个警察?”
“那边的确有几个警察。”
“听说他们无论是上班还是下班都得带枪,是吗?”
他是在问我。我说没错,的确是有这条规定。
“那你不觉得他们应该想点办法吗?”
“你的意思是说叫莫里西去找警察,抓那两个抢匪?”
“差不多。”
“这倒是杀人的好办法。”我说,“把警察招到挤满人的屋子里。”
“流弹非常危险。”
“为什么会有流弹?”
他看着我,我粗暴的语气让他吃惊。“是不是跟那些砖墙有关?”他说,“就算他朝天花板开枪,子弹乱飞也会造成伤害,你说是不是?”
“大概吧。”我说。一辆出租车从我们身边经过,空车的灯亮着,司机身边还有一名乘客。“不管是不是在值勤,除非对方先开枪,警察不能轻举妄动。今天屋里有两个疯子,手就扣在扳机上。如果那个家伙朝蒂姆·帕特开枪,他很有可能为了脱身大开杀戒。除非有人一枪打死他。”
“除非有人没醉到眼神都散了。”斯基普说。
“有道理。”汤米说,“马修,好几年前你不是制止了一家酒吧抢案吗?我好像听别人提过。”
“那有所不同。”我说,“在动手之前,他们已经把酒保杀掉了。而且我没有在酒吧里面开枪,我一直追到街上。”我想着当时的情景,错过了他们几句对话。等我回过神来,只听到汤米在说他觉得他今天也有被抢劫的可能。
他说:“今天屋里有很多人,有上夜班的,有在附近混的,谁身上没有一点钱?你会不会觉得有点奇怪,他们怎么没把帽子递过来,叫我们把钱放在里面?”
“也许他们很急。”
“我身上有几百块钱,但是我宁可留在自己身上,也不会交给那个脸上蒙手帕的家伙。你们可能就是很庆幸没被抢,才大把大把地把钱往玻璃罐里扔的吧?我捐了二十块给那些孤儿寡妇,连想都没有想。”
“这是事先安排好的。”比利猜,“那两个蒙面的家伙是莫里西兄弟的朋友。他们联合起来搞这个把戏,好多募集一点钱。”
“天哪,”汤米说,他觉得这个说法太可笑了,“说几句人话好不好?我的车在这,车子大得很,能装下所有人。有没有人改主意要我送他回家的?”
我们仍然决定散步回家。他的车子是栗色的别克,白色真皮内饰。他让卡罗琳先坐进车里,再走到另一边,打开车门。见到卡罗琳没法移过身子为他开车门,汤米做了个鬼脸。
他们把车开走之后,比利说:“他们在阿姆斯特朗那里呆到一点,或者一点半。我没想到今天晚上还能见到他们。我希望他今晚别把车开回布鲁克林。”
“他们住那里吗?”
“汤米住那里。”他告诉斯基普,“那个女的就住这附近。汤米结婚了,你没见到他手上的结婚戒指吗?”
“我倒没注意。”
“来自加罗林的卡罗琳。”比利说,“汤米总是这么介绍她。今天她脸色很难看吧?他提前离开时我就怀疑他是把她带回家去睡觉,现在我敢确定是了。她今天稍早时不是穿套装吗?是不是,马修?”
“我不记得了。”
“我敢发誓。她穿的是上班的那种衣服,反正不是牛仔裤加衬衫。他把她带回家,搞了一下,觉得口渴了,又找不到还营业的商店,所以只好跑到这种非法的超时酒吧来。怎么样,马修?我做个侦探应该够格吧?”
“你的确干得不坏。”
“汤米穿一样的衣服,卡罗琳却换了件衣服。现在的问题是:他是回家找老婆呢,还是睡在卡罗琳家,明天再穿同样的衣服到办公室去?此外,还有一个问题:今天这事到底是谁干的?”
“这个问题我也想问。”斯基普说。
“是啊,他问的事情我也在想。他们为什么不洗劫酒吧里的客人?很多人身上会有几百块钱,有些人可能还不止。”
“不值得。”
“我们说的可是好几千块的事情。”
“我知道。”斯基普说,“就算你手脚很利落,也得多花二十分钟,而且有一屋子的酒鬼,上帝才知道多少人带着枪。我估计至少有十五把。”
“你没开玩笑吧?”
“开玩笑?我还觉得我估低了呢。屋里至少有三四个警察。还有咱们同桌的艾迪·格里洛。”
“艾迪身上有枪?”
“艾迪身上有好几把大家伙。我还没提到那几个在酒吧里工作的家伙。有个人叫査克,在波莉酒吧打工,我跟他不太熟——”
“我知道你说的是谁,那家伙身上也有枪?”
“要不是这样,他走路的时候怎么会怪里怪气的?没骗你,带枪上街的人多得要命。你叫全屋的人把皮夹掏出来,他们说不定就把枪给掏出来了。此外,他们进出花了多少时间?顶多五分钟吧?别忘了,在这五分钟里,门开着,单凭他朝天花板开的那两枪能把蒂姆·帕特吓得站在那里怒目而视,连小指头都不敢动一动吗?”
“这话有道理。”
“而且,就算他们把所有顾客的口袋榨干,那也只是个零头而已。”
“你真的以为那箱子里有很多钱吗?你说有多少?”
斯基普耸了耸肩,“两万块吧。”
“真的?”
“两万块、五万块,你爱说多少算多少。”
“你刚才说那是爱尔兰共和军的钱。”
“要不然你说他们还能把钱花到哪里去?比利,我不知道他们究竟赚了多少钱,但是他们的酒吧一个星期开七天,成本用得了多少?他们买那幢房子,说不定还退了不少税呢。其中一半是他们几兄弟的住处,房租跟其他开销差不多都省了。他们会申报收入、会报税吗?他们顶多把一楼出租给剧团的租金报一报,付点税,意思意思而已。他们那地方一个星期赚不到两三千块吗?你说他们把钱花到哪里去了?”
“开店哪会不要本钱?”我插了一句。
“营运成本跟政治捐献是得花钱的,但是一个星期花得了一两万吗?他们又没买车,又不在别人的酒吧里花钱。我没见过蒂姆·帕特买什么名贵的东西送给漂亮小妞,也没见过莫里西兄弟用他们那爱尔兰鼻子吸过上好的毒品。”
“你的鼻子吸过。”比利·基根说。
“我喜欢蒂姆·帕特的那个演说,随后请大家喝一杯也够意思。据我所知,这还是他们第一次免费请人喝酒。”
“去他妈的爱尔兰人。”比利说。
“天哪,比利,你又喝醉了。”
“你说得没错。”
“你怎么想,马修?蒂姆·帕特真的认识那两个抢匪吗?”
我想过这问题。“我不知道。不过,你也知道莫里西兄弟的态度就是:‘大家别理这事,我们自会处理。’这事说不定真跟政治有关。”
“去他妈的。”比利说,“我看一定是民主党改革派在后面搞鬼。”
“也可能是清教徒。”斯基普说。
“真滑稽,”比利说,“他们看起来不像是清教徒。”
“那也有可能是爱尔兰共和军的另一个派别,他们里面是不是有很多派别?”
“你当然很少见到清教徒在脸上蒙手帕,”比利说,“他们通常把手帕塞到胸前,不,是塞进他们胸前的口袋——”
“得了,比利。”
“去他妈的清教徒。”比利说。
“去你妈的,比利。”斯基普说,“马修,我们最好陪这个混蛋回家。”
“去他妈的臭枪。”比利说,不知道他为什么又回到这个主题上。“临睡前去喝杯酒,谁知道身边都是枪。你带枪了吗,马修?”
“我没带。”
“真的?”比利一只手撑在我肩膀上,“可你不是警察吗?”
“以前是。”
“你现在是个私人侦探。但就算是在书店门口检查顾客的安全人员不都佩枪吗?”
“那只是装装样子而已。”
“你是说,如果我从书店拿一本现代图书馆版的《红字》出来,他们不会开枪打我啦?你不早说,害我还花钱买那本书。你身上真的没枪吗?”
“他又开始发神经了。”斯基普说。
“你那个演员朋友呢?”比利顶了回去,“博比身上有枪吗?”
“谁?鲁斯兰德啊?”
“说不定哪一天他会在你背后开枪。”比利说。
“就算是鲁斯兰德身上有枪,”斯基普说,“那也顶多是舞台道具,再怎么样,也只能射支飞镖出来而已。”
“他会在你背后开枪。”比利坚持说,“就像那个谁……博比小子。”
“你是说比利小子吧?”
“你是谁啊?你管我说的是谁?到底有没有?”
“有什么啊?”
“博比有没有枪啊。天哪,我们不就是在谈这个吗?”
“好了,比利,你不要问我我们在谈什么好不好?”
“你是说你根本没有注意我们在说什么吗?可恶!”
比利·基根住在五十六街接近第八大道的一幢大楼里。我们快到他家的时候,比利好像突然清醒过来,他甚至还彬彬有礼地跟门房打了个招呼。“马修,斯基普,”他说,“再见啦。”
“比利人不错。”斯基普告诉我说。
“他人很好。”
“他其实没有那么醉,他装的,想借酒装疯,发泄发泄。”
“我知道。”
“你知道吗?我们在小猫小姐那里藏了把枪。约翰跟我在开酒吧前,我在别的酒吧打工。有一天,我们碰上了抢劫案。一个白人闯了进来,用枪指着我的头,把收银机里的钱全部拿光了。他还叫店里的客人把皮夹子拿出来,那时店里有五六个人,没人敢不听他的话。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客人们的表也都被抢走了。这才是标准程序吧。”
“好像是这样。”
“我以前在特种部队的时候,是个英雄好汉,从来没有站在那里被人用枪指过。当时我一点感觉都没有,后来却越想越气,你知道我的意思吧?我气疯了,跑出去,买了把枪,从此之后,那把枪就放在我上班的地方。现在它当然就在小猫小姐那里,其实我还是觉得叫马蹄铁与手榴弹比较顺耳点。”
“你有执照吗?”
“你说枪啊?”他摇摇头,“我根本就没有拿去登记。我开的是酒吧,弄把枪不是难办的事。我花了两天打听,到了第三天,我就用一百块钱弄到手了。但是在我们店开张之后,还是被抢了一次。那天是约翰值班,他知道枪在哪里,却乖乖地把钱箱交了出去。那个家伙并没有抢顾客。约翰觉得自己是个废物,因为他等到抢匪离开酒吧之后,才想到店里有把枪。也许吧,也有可能,他就算想到了那把枪,也不会用。也许我会跟他一样,也不会。不身临其境,你真不知道你会怎么做,对不对?”
“没错。”
“你不当警察以后,真的不带枪了吗?听说有人养成习惯之后,没佩枪,就好像没穿衣服似的。”
“我不一样,不带枪对我来说是卸下包袱。”
“哦,我明白了,卸下包袱,就跟减肥差不多,是吧?”
“差不多。”
“是啊,我想他也是凑巧提到流弹的事情。”
“啊?哦,你说汤米。”
“硬汉汤米·蒂勒里。他有点混蛋,但不是坏人。叫他硬汉汤米,就好像是叫他大个子意思是外号跟本人完全相反。他说那事是无心的。”
“我觉得你说得没错。”
“硬汉汤米。你知道他还有别的绰号吧?”
“电话汤米。”
“没错,也有人倒过来叫他汤米电话。他用电话推销破烂东西。我没见过成年男子干这种营生,那都是家庭妇女干的活儿,每小时能赚三毛五分钱?”
“我觉得他赚了不少。”
“是啊,你看看他那辆车。我们可能没看到那个女的帮他开车门,但是,我们都看到他那辆车子了。马修,在你回家睡觉以前,要不要到我那里去再干两杯?我有威士忌,有波本酒,冰箱里也应该有点吃的。”
“我想回家,斯基普。不过,多谢了。”
“我想你也累了。”他抽出一根香烟点上,吸了几口。斯基普住在凡登大厦,隔条街往东走几步,便是我住的旅馆。他把香烟扔了,跟我握了握手,就在这个时候,一个街区外传来五六声响声。
“天哪。”他说,“这是枪声还是鞭炮声?你说得准吗?”
“不能。”
“我也不能。大概是鞭炮,你想想现在是什么时候?还是莫里西兄弟抓到了那对大盗?今天是二号,七月二号,对吧?”
“大概是吧。”
“夏天到了。”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