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要学的东西还真多。用刀,就是一个例子。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他只会用刀切肉。然后他才买了一把很漂亮的刀,很精致的皮鞘,五十块钱,税另加,但他只拥有了多少时间?两小时,还是三小时?

他倒不是心疼钱。那把很漂亮的刀不见了,他很想念它,但是,花在刀上的每一毛钱,都很值得。哦,不对,不对,那把锋利至极的猎刀,称得上是物超所值。

他这把新刀和旧刀的模样差不多。也是鲍伊猎刀,连外部的装饰都一模一样,只有血槽深了一些,一般外行人是看不出来的。

这把刀比先前那把贵四倍。两百多块——但是,免税,在刀械展上买东西不课税。他原本看到一把跟以前那把差不多的刀子,放在旁边的就是这把标价二百二十五美元的鲍伊猎刀。他指着那把刀问那个留一把大胡子、身材像熊的销售员,这把刀为什么这么贵?

“这是蓝道公司做的。”那人边说边把刀子递给他,“手工制作,可不是工厂生产的。你以前买过手工打造的刀子吗?”

他以前可没听说过手工打造的刀子。销售员跟他说,有一种师傅是根据订单的要求,一次做一把刀,顶尖的师傅只接受委托,而且要提前一两年预定才行。这些典故他听起来津津有味;销售员感受到他的兴趣,更是一发不可收拾,拿了一把又一把的刀给他看,解释每把刀的特性,还请他握一握,感受一下刀的平衡感。

“你对刀有感觉。”销售员跟他说,“买一把试过之后,我保证明年这时候你会有一屋子的这种刀。真的,我非常确定。”

他又打量桌上的十来把刀,最后选择了他第一眼看到的那把蓝道刀。几个星期过去了,往西旅行了上千英里,他现在坐在汽车旅馆的床沿,握着刀,欣赏它的线条,感受它完美的平衡。

他现在还有两把枪,也都是在刀械展上买的,真方便。一把是点二二手枪,和他在纽约用的那把差不多,只是这把换装了十发子弹的弹匣,他还买了三个备份弹匣。另外一把是五发左轮,外带一盒点三八子弹。

他很喜欢这两把枪,但是更爱那把刀。

然而,不管他有多爱这些东西——这两把枪和那把蓝道刀——终究只是东西而已;它们就是被人拥有的、被人使用的、被人欣赏的,东西就是东西,来来去去。

该是你的,就是你的。

你的东西,是你挣来的。

然后,你继续前行。

留下这么多东西,真是让人觉得遗憾。拋下他的公寓,拋下那么幽雅的公园景观,实在是舍不得。丢下那么多衣服,精致的衬衫和领带,也让人心疼。哈罗德·弗希尔挑选领带和衬衫的品味着实不坏。

更让他放不下心的是他那幢房子、那幢还没归到他名下的产业。为了这幢豪宅,他工作得那么辛苦、计划得那么周详……

不过,最伤心的是他竟然抛下了他的朋友。那些人那么爱他。他还记得他们迎接他的欢喜模样,“医生,你好,医生!医生,见到你真好!我们爱你,医生!”

卢西安和玛莎在楼梯口出现,后面跟着的是一个害羞的、眼睛睁得大大的陌生人。他是玛莎大学时代的朋友,下午刚巧来访,事前不知道,不在预期之中,但是,却是让人惊喜的巧合。他叫什么名字?

艾萨克。

还能比这更完美吗?能说这不是上天的旨意吗?天父,您说谁是替罪的羔羊呢?上帝会赐给你羔羊作为牺牲,孩子,就是我亲爱的艾萨克。

都过去了,所有的人。忘不了这些朋友,但不愁找不到另外一批,没有人是不能取代的。想想那把刀。他很爱以前那把刀,喜欢它藏在大腿间的感觉,喜欢把它握在手中的感觉。这把刀被他扔了——现在他却有一把更好的!

他的手又不由自主地摸到打开的领口,想起菱锰矿石环的感觉,记起它提供的清晰的思路。他把它留在一个永远也不会回去的城市,但是它带来的清晰却永远成为身体的一部分。他当然可以找一块一模一样的石头当护身符,菱锰矿不贵,也不难找;但是,你看,他不需要。

他把他现在戴的宝石拿出来,一颗水晶,几乎是透明的,只在有些破裂的顶端露出一团紫色而已。他握住它,感受它的力量。

他坐在桌前,打开电脑,连上网络。他还是比较喜欢先前的那部电脑,喜欢那个比较大的键盘,喜欢纽约夜景的屏幕保护程序。现在这部是手提电脑,用不着屏幕保护程序。不用的时候,得把它关起来。跟先前那部桌上型电脑相比,这部手提电脑实在无法讨他的欢心,但他也得承认,这种电脑比较适合他现在的生活方式。等哪一天,他又想安定下来了,再去买部桌上型电脑也不迟。

即使是手提电脑,他在上面留言,还是格外小心。

有一个很愉悦的声音欢迎他,但是,并没有说他有新的邮件,这个账户他刚开的,没有人知道,当然更不可能有人寄信给他。

他直接上了alt.crime.serialkillers网站。

他浏览了一下最新张贴的文章,主题都是身份千变万化,但却英年早逝的亚当·布莱持。这又是一个例子。杯子是半空的呢?还是半满的呢?从某个角度看,亚当·布莱特死了,从另外的角度来看,亚当·布莱特却因此而得到永生!

布莱特的生命永不消逝,真的,就像他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亚当·布莱特出名了,这个名字后面跟着长长的墓志铭。他读起新张贴的各种说法,有的让他不禁摇头。有的人把从缅因州到加州所有的按摩女郎命案,都安在他身上。有的人言之凿凿,说他跟约翰·韦恩·加西是老朋友。迟早会有人成立布莱特的专属网站,会有更多的人臆测他并没有死,火场里的那具尸体并不是他;他成功脱逃了,在等待机会,再度犯案。

白痴。

亚当·布莱特已经死了。亚当·布莱特只活在人们的记忆中,活在传奇中;他的血肉像是流星般地坠落,跟吉姆·鲍伊奋战不屈,在阿拉莫壮烈牺牲颇有神似之处。顶尖的刀锋战士心愿已偿。

他是不会回来的。

阿尔文·本杰明倒是活得好好的。当然,现在并没有人听过这个名字。

但是他们会的……

他的手指又摸上他的新护身符,抚摸之间,竟有些爱意。这块石头是石英,由于颜色偏紫,一般称为紫水晶。

象征永恒。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