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在它风华正茂的时代,这幢房子是个宏伟的建筑。这是那种典型的乡下产业,石头、木料混合建成的泥灰房子。当赛奥斯特区还是小村落,四周都是马铃薯田的时候,它就建成了。后来,越来越多的建筑在这里出现,马铃薯地被填平,只剩下几幢老房子还是私人产业,其他的不是被拆毁,就是当了公立疗养院,或是改建成办公大楼。

当然,也有被用作殡仪馆的,比如艾伯马尔路上的这一幢。这还是我第一次开车经过这里。不会错的,迈克尔指示的方向很清楚,更何况草坪上还有一个大大的招牌。我想,我只是不想接近罢了。我想在这里绕一圈,开到一半,本该向右转的,我却向左转,决定先去看看我们的老房子。

房子比我记忆中的小,停车场却宽敞多了。这种房子以前被称为牧场式平房住宅,也许现在还是叫这个名字——三间卧室、一个起居室、餐厅、厨房,都在同一层楼,坐落在城市近郊,占地约四分之一英亩。有的人会加盖一个长廊,把屋子和车库连起来;还有的人——根据我的了解,这其实是同一种人——会把房屋前面的窗户改成落地窗。门前的灌木丛,种了又死了,然后再换。我在这里种过一棵树,长成了纺锤形的橡木小树,现在静静地庇荫着这幢房子。我在前面草坪还种了另一棵树,不过,我还住在这里的时候,它就没有了。我种的一棵桦木也不见了,或许是新主人不喜欢,也或许是他的孩子拿去做了独木舟。

也许是死了。我依稀记得,桦木是寿命相当短的树木。我离开这幢房子起码三十年了,这棵树是我在三十三、还是三十四年前种的?对树来说,是一段不短的时间,对这种寿命不长的树木来说,更是长路漫漫。不管你怎么盼,事物衰败的速度,总是比你想象的快。

婚姻失败了,人死了。树,凭什么例外?

我再度经过殡仪馆。这次我找了个地方,停好我租来的车子。殡仪馆里有很多个厅,一个看起来比环境更加真诚的人站在入口,等待来宾,为他们指路。他问我参加哪一家的丧礼,我想也没想,就报上我的名字。好多年了,她一直冠夫姓。我大概是有点在乎吧,还是觉得她可能会保留夫姓。

他很职业,面无表情。没有一家登记斯卡德这个姓,但是,他却记得有个死者的儿子姓斯卡德,好像还见过一面。在他还没有一步解释之前,我马上就纠正了自己的话。“对不起,”我说,“我认识她的时候,她是姓斯卡德,现在她姓蒂勒了。”

我按照他的指示走进玄关,屋里映着午后的阳光。我在最后一排找了个座位。仪式已经开始了,一个穿黑西装的男子,用标准的牧师语调叙述生命的脆弱与精神长存的道理。他没说什么我以前没听过的话,也没说什么我觉得特别的道理。

他说教般的话像潮水般在我耳际回荡,我放眼打量这个地方。我看到在前头的一个人,我想他是格雷厄姆·蒂勒吧。我没见过他,但应该没错,他的身边坐了两个女孩,大概是他的女儿。他认识安尼塔的时候,老婆死了,家里有两个女儿,儿子离家出走了。安尼塔搬了进去,帮他把两个女儿拉扯大。

我还看到几个我认识的人——安尼塔的弟弟和弟媳妇,不知怎的,这两个人一下子就步入中年了,比我当初见到他们的时候胖了很多,还有她好像总也不老的妹妹,乔西。靠着中央走道坐着的,是我的两个儿子,迈克尔和安德鲁。迈克尔的妻子琼坐在他们俩中间。迈克尔跟琼生了个女儿,叫梅勒妮。一年前,我和埃莱娜到旧金山度了一个长周末,途中开车到圣荷西去探望我的孙女。琼是第三代的华裔美国人,苗条优雅,梅勒妮更是跨国婚姻的美丽结晶。

我没见到梅勒妮。她多大了?两岁?应该不到三岁,参加丧礼未免小了些。

安尼塔也是,太早了。

“她的生日在十一月。”我跟埃莱娜说,“比我小三岁,三岁半,五十八了。”

“天啊,还这么年轻。”

“她有心脏病,我一直以为只有男人才会得心脏病。”

“女人也会有这种毛病。”

“她不胖,也不抽烟。其实,我他妈的什么也不知道。也许她现在已经三百磅了,还抽雪茄。我一直在想我们见最后一面的光景,却怎么也想不起来。我记得那个疯子莫特利逃出来之后,只要是跟我有点关系的女性就会莫名其妙地被他追杀。我打了个电话给她,跟她说,她很危险,最好出城避一避。”

“我记得。”

“她气坏了。问我凭什么干涉她的生活?我跟她说,我别无选择;但是,我明白她的想法。你选择了一个新的男人,继续过日子,却因为前夫惹的麻烦被列进死亡名单,还得躲躲藏藏的,这算怎么回事儿?”

“你以前就跟她解释过了。”

“是解释过了。我现在想起来了。梅勒妮出生的时候,我打电话跟她道喜。等一等,不对。我是打过电话,但接电话的是她丈夫,蒂勒,他说,她坐飞机去探望孙女了。”

“然后,你打电话到迈克尔家,这次找到她了。”

“没错。我还记得她一个劲儿地称赞我们的孙女有多漂亮,不过,她好像也是在跟她自己说。迈克尔跟琼结婚的时候,她很不高兴。”

“这我倒不知道。因为琼是中国人吗?”

“是啊,迈克尔是这么说的。因为这两个人完全不一样,生活在不一样的文化里,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她一直挂在嘴上唠叨。但我猜她是不想要一个中国媳妇,或是生出一个斜眼歪鼻的孙子。”

“但最后她还是屈服了。”

“哦,当然。人嘛。安尼塔心肠好,也不会钻牛角尖。她只是以前不认识亚洲人罢了。她的儿子娶了个亚洲人,没多久她就习惯了。”

“你的感觉呢,亲爱的?”

“你是说琼吗?我想,她是迈克尔这辈子最珍贵的宝贝了,也许只有梅勒妮可以与之相比。你说的大概不是这个吧。”

“不是。”

“我真不确定我现在的感受。”我说,“好像少了些什么,但少了什么?她已经很久没在我生命中出现了。”

“也许少了过去那一部分。”

“也许吧。不管是什么,反正我觉得有些难过。”

“我知道。”

我们俩沉默了好一阵子,然后,她问我想不想喝一杯咖啡。我说,莫妮卡好像把最后一杯喝掉了,没关系,反正我也不想喝。

“她是在星期六上午过世的,”我说,“孩子们星期天飞过来。我不知道安德鲁现在住在哪里。上次我听说他在丹佛,但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他不可能在同一个地方待那么久。”

“免得发霉。”

“他们昨天飞到这里来,”我说,“今天晚上才打电话给我。”其实,我也不大确定,“丧礼明天举行,在赛奥斯特区附近。”

“你会去吧。”

“应该会。租辆车,开到城外。时间是下午两点,我来回都可以避开高峰时间。”我看着我的手,“其实,我并不是很想去。”

“虽然如此,我想你还是该去一趟。”

“我想我没有别的选择。”

“你要我陪你去吗?如果需要的话,我就去;不要的话,我也不会在意。”

“你还是别去了吧。”我说。

“要不我陪你去,我在车里等着。把安尼塔送往墓地的时候,你应该不用陪大伙儿走这一程吧。否则的话,我想TJ也很乐意跟你一块儿去。”

“他说不定会戴着一顶大厨师帽去参加葬礼。”我说,“那我只好退到后座去开车了。不,我自己开车去,一个人就行了。我不知道我会不会感到孤独,但一个人说不定反而可以想些事情。”

所以,我一个人坐在最后排的座位上想事情。仪式结束后,我走到前排和格雷厄姆·蒂勒说了几句话,大意是我很难过之类,他也说了几句,表示他很高兴见到我。我们以前大概通过电话。然后我去找迈克尔和安德鲁。他们两个都穿西装打领带,看起来很体面,两个帅气的孩子。

“真高兴你能来。”迈克尔说,“仪式还可以吧,你觉得呢?”

“我觉得还不错。”我说。

“你会送妈妈到墓地吗?我可以去安排一下,看看礼宾车上还有没有位置;你也可以参加游行,和其他人一起走过去。不过,在葬礼这样的场合,好像不叫游行,有个专门名词,叫什么来着?”

“送葬。”安德鲁说。

“然后,我们会回格雷厄姆家,呃,应该说是他们家才对。”

“我想我就免了。”我说,“我不去他们家,也不到墓地,我在这里告辞了。”

“随便你。”迈克尔说,“你自己决定吧。”

安德鲁说:“怎么都行。我们俩还有活要干呢。”他掏出一副丝质手套戴上,“我们俩要扶棺。”他说,“提起往事,要不伤心都难。你知道吧?”

“我知道。”

“他们就要阖棺了。如果你想见妈最后一面的话……”我不怎么想,但是,先前我也不怎么想来这里。有些事情你就是得做,不管你想还是不想。我走了过去,看着她,无穷的歉意顿时涌上心头。她看来没半点生气,像个蜡人,仿佛她这辈子从来没有活过似的。

我转过身,使劲眨了眨眼,但那影像始终在我眼前。它跟了我好一会儿,然后才慢慢消失。最后,我才记起熟悉的她。我结过婚的妻子,我曾经爱过的女人。

我的眼光寻找我的孩子。他们在那里,两个人都戴上了黑色的丝质手套,准备扶棺,脸上的表情有些茫然,看不出心里在想些什么。“也许我们稍后可以找个地方聚聚。”我说,“咱们上次见面是什么时候?迈克尔,有两年了吧。至于安德鲁,我已经不记得到底有多久没见了。”

“我还记得。”安德鲁说,“上次我来纽约的时候。四年前,那还是我第一次见到埃莱娜。咱们三个人还一起出去吃了晚餐。”

“巴黎绿。”

“就是那家。”

“这附近有没有咱们可以坐一会儿、聊聊天的地方?咖啡馆什么的。在丧礼结束,送完宾客之后,说不定你们能抽空出来。”

他们俩交换了一个眼神。迈克尔说:“我们俩只要一进门,大概就走不开了。有许多人会过来,说几句话,表示致意,我们俩一离开就会被发现的。”

“妈妈有很多朋友。”安德鲁说。

“那么送到墓地之后,回家之前,有没有时间呢?”我说。但是,他们都得坐礼宾车,迈克尔说。安德鲁加了一句,礼宾车会把他们送回到这里,原来就是这么计划的,因为他们俩都开了自己的车。

“琼可以开你的车。”他说,“我载你,一起到好时酒吧去。”

“天啊,别去好时酒吧行不行?”迈克尔转过头来跟我说,“那里是啤酒吧,里面都是高中生、大学生,闹哄哄的,挤得要命。你不会喜欢的,连我都受不了。”

“你会习惯的。”安德鲁说,“你又不是七老八十的。今天也不是周末,时间又是下午,你说能吵到哪里去?”

“天啊,好时酒吧。”迈克尔说。

“那你能想到更好的地方吗?找一个吧。”

“我想不出来,大家都在等我们呢。好时酒吧就好时酒吧吧。”他告诉我好时酒吧大概的位置,然后在殡仪馆礼仪师的引导下,走到棺木的另外一边去了。棺木现在已经阖上了。安尼塔的弟弟菲尔站在安德鲁的后面,另外一边是三个我不认识的人。

我让他们忙去了。

我开着车离开。我原本没这个打算,但不知怎的,我的车还是排在大伙儿的后面,我只得坐在驾驶座上,跟着大家慢慢移动。我们有警察护送,所以不用理会街上的交通标志。我跟自己说,这里的警察真轻松,闲着没事干,还可以护送车队到墓地。但我心里明白不是这么回事。长岛的犯罪案件可不少,街头有卖毒品的,有吸毒品的,有的男人会打老婆,会虐待自己的孩子,有人酒后驾车,一头撞进学校。现在街头还没有像洛杉矶那样有逞勇斗狠的帮派,没有人沿街开枪滥射,至少目前还没有听过,但也许不用等多久。

我把车停在墓园,坐着没动,看着大家下车,走进墓园举行仪式。从我停车的地方,可以看得很清楚,所以,仪式一完,我便立刻驱车离开那个地方。

我没怎么注意前往墓园的路——你只要跟着前面的车走就行了,谁会注意是怎么来的?我转错了好几个弯,又多跑了一些冤枉路,这才找到好时酒吧。我停好车,走了进去,原本以为我的两个孩子已经到了,没有想到里面空荡荡的,就只有一个酒保,下巴看起来很硬,剃了个平头,穿着金属制品合唱团的T恤,袖子卷得高高的,露出结实的肌肉。他唯一的顾客是个老头子,戴了顶布帽,穿着廉价商店买来的外套。看这老头的模样,应该是坐在岩烧或是白玫瑰酒吧的矮凳上,但他却坐在赛奥斯特区一家学生常去的地方,用一个笨重的陶杯喝啤酒。

粗糙的木墙上钉满了学生比赛的锦旗。柱子上挂着陶土做成的大啤酒杯,吧台、酒桌上放了一碗一碗的小巧克力棒。这里是好时酒吧,当然少不了好时巧克力,碗里盛着种类五花八门、用锡箔纸包好的巧克力。酒吧跟巧克力公司同名,当然会搞这些玩意儿,但是,谁会想用巧克力配啤酒呢?我知道有些酒吧会附送一些带壳的花生、豆子当做是下酒的零食。马克斯的堪萨斯市酒吧用的下酒菜是鹰嘴豆。但是,在大口畅饮墨西哥啤酒和德国啤酒的时候,谁会想吃好时巧克力呢?

酒保看了看我,眉毛一扬,可我不想喝啤酒,也不想吃巧克力,我想要波本,双份,纯的,不加水,最好是整瓶的。我拍了拍口袋,一副掉了东西的样子——我的皮夹、钥匙、香烟。“我一会再来。”我说着赶紧离开酒吧,回到车上;把车钥匙插进去,发动引擎,打开收音机。我找到一个被称为“古典乡村歌曲”的频道,埃莱娜一直觉得这两个矛盾的词组合在一起很奇怪。这个台会播放汉克·威廉姆斯、帕齐·克莱因、雷德·福利和基蒂·威尔斯的音乐,就在这时,迈克尔和安德鲁从一辆灰色的本田雅戈上走了下来。两个人进门的时候说了几句话,安德鲁推了迈克尔的肩膀一把,打开门,然后两个人就不见了。

我等着《上帝不曾造就酒吧天使》这首歌播完,才跟着走进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