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迈克尔·乔尼尔神父。”戈迪·凯尔特纳说,“我经常接到他的邮件,我看自由世界都收过他的邮件。他永远会寄给我新讯息,因为我寄过一次钱给他。‘只要二十五元,我就可以救一个小男孩。’募款的标题是这么写着,于是我就写啦,‘这里是五十元,帮我救两个吧。’然后跟我的五十元支票一起寄过去。你见过那个好心的神父吗?”
“从来没有。”
“我也没有,可是我在电视上看过他表演。他在菲尔、杰拉尔杜还是欧普拉的脱口秀中,谈论成年男子拐骗迷失少年所造成的危险,还有色情行业如何扮演着推波助澜的淫秽角色,促进了剥削青少年的工业。也许这些都是事实,但是我想,迈克尔呀,你是不是太沉重了点儿?因为我敢说那个好神父自己就是同性恋。”
“真的?”
“你知道塔卢拉银行总裁是怎么说的吗?‘亲爱的,我只知道他没替我口交过。’我好久都没听到他的消息,也好久都没在酒吧里看过他了。也许他还是个标准的独身主义者。虽说教派的神父不一定得单身,但他长得就像个同性恋,而且他那股劲儿也像。要他成天都在美少年里面打转,还得保证把裤子拉链拉紧,一定像人间地狱一样痛苦吧,难怪他对我们这些不再俊美的老男人说话都没好气儿。”
我第一次遇到戈迪是几年前我还在格林威治村査理街上的第六分局当警探时,距我搬来第十大道已经是好久以前的事了。那时戈迪在辛西娅酒吧兼差。辛西亚现在已经不存在了,老板肯尼·班克斯把它卖了,搬到佛罗里达南端的圣公会去。在那之前,戈迪和他合伙人搬到我住的这一区,顶下斯吉普·德沃和约翰·卡沙宾在第九大道上开的小猫小姐,开了一家小山羊皮手套同性恋酒吧。小山羊皮手套并没有维持多久。现在戈迪在一家地下酒吧工作。很早以前,在我还挂着金色警徽的时候,那里本来是个五金行,位于格林威治村西南角,介于克莱森和格林威治交界。多年前刚刚开张大吉的时候,他们管它叫比尔叔叔,不久之后又改头换面,叫卡拉米蒂·杰克酒吧,有点西部风味。
接近傍晚的午后,戈迪很闲,有一堆时间可以跟我闲扯淡,店里只有三个客人,我就是其中之一。一个是穿西装的老男人,坐吧台尽头,一边看报纸一边喝爱尔兰咖啡。另一个是个子矮壮的男人,穿着牛仔裤和方头黑皮靴,正在打台球。如同我在这市区里其他酒吧做过的事情,我把那几张素描拿给戈迪看,他看了摇摇头。
“很可爱,不过我一向对小公鸡没什么兴趣,虽然刚刚我那样评论迈克尔神父。”他说。
“肯尼不是很喜欢那种嫩嫩的小伙子?”
“肯尼根本就是积习难改。想当年我替他工作的时候不也鲜嫩可口?可是对他来说,我已经老得不值一看了,不过啊,这年头在酒吧里你也看不到小公鸡。马修,自从法定的饮酒年限从十八岁升高到二十一岁,情况便与你所知的过去大不相同啦。一个十四岁的孩子如果身高够高,又拿得出什么假身份证,在昏暗的灯光下也许可以谎称自己十八岁蒙混过去。可是如果要假装二十一岁的话,就非得到十七岁不可,而十七岁,已经过了那种‘全盛时期’。”
“什么世界。”
“就是,不过很多年前我就决定不予置评了。我知道大部分孩子都很积极展现自己的魅力,有时甚至主动送上门去。可是我不管,我已经快变成上了年纪的老古板,反正跟一个小鬼搞性关系就是很缺德,不管那个小鬼是不是自愿的,反正就是不对。”
“我已经分不清楚什么是错什么是对了。”
“我还以为警察总是能够明辨是非。”
“是啊,这大概就是我不干警察的原因吧。”
“我可不希望这意味着我也不会干酒保了,我只懂这行。”
他抓起一张素描,一边看,一边扯自己的下唇。“据我所知,这年头那些往老男人身上贴的小鬼大都在街上混,像是五十街底的列克星敦大道啦,时代广场一定有,还有就是往莫顿街一直上去的桥墩,那些小鬼都在西街的河边晃荡,等着上那些嫖客的车。”
“来这边之前,我已经去过不少西街的酒吧了。”
他又摇了摇头,“那种地方是不准小鬼进去的,而且那些老色狼也不聚在那里,他们是那种‘桥墩’和‘隧道’型的人,坐在车子里四处搜寻,快活完之后就回家找老婆孩子。”他又往我的玻璃杯里倒了一点塞尔兹汽水,“有一家酒吧你应该去看看。不过要去就要拣很晚的时候,可不要在九点半或十点之前去。在那里不会发现年轻小伙子,但是你可能会碰到那些对他们很有兴趣的下流老头,就在第十大道靠近格林威治附近的第八广场。”
“那地方我知道,刚刚还经过,不过我不知道那是个同性恋酒吧。”
“外表当然不一定看得出来啊。那个地方是那些最热衷猎鸡的秃鹰们喝酒的地方,你不觉得店名就已经说得明明白白了吗?”我看起来一定是茫然的样子。“店名叫西洋棋。”他解释,“在第八广场,那是一个能让小卒变成皇后的地方。”
稍早时,我打了一通电话给伊莱恩邀她一块吃晚餐,可是她婉拒了。不知是得了流行性感冒还是严重的伤风,把她整得无精打采毫无食欲,连看书的理解力都没了,她所能做的只剩下躺在电视机前打盹儿。我只好留在市区,在雪瑞丹广场的咖啡店里吃一点波菜派和烤马铃薯。然后到派瑞街上一家前门看起来像俱乐部的地方去参加聚会,在那里碰到一个以前在圣保罗教堂聚会认识的女人,她戒酒成功之后,便随着她男友搬到布里克街。现在她已结婚,而且看得出来有身孕了。
聚会结束之后,我步行到第八广场,酒保穿着一件有德国老鹰的上衣,看起来好像常去健身房。我告诉他卡拉米蒂·杰克酒吧的戈迪建议我来这里请他帮忙,并且把那些小男孩的素描拿给他看。
“你四周看一看,”他说,“能看到你要找的那种人吗?看不到吧。难道你没看见那个标示吗?‘未满二十一岁请离开’,那可不是光用来装饰的,是真的依法行事。”
“朱利叶斯酒吧也有那种牌子,上面说:‘如果你是同性恋,麻烦请离远一点’。”我说。
“我记得。”他说,这才开始热络起来。“好像只要谁稍微奇怪一点就会使他们的招牌蒙尘似的,但你又能指望这些‘艾薇·利格女王’如何呢?”他撑着一只手肘,“而你要找的,必须追溯到很久以前,甚至是在‘同性恋的骄傲’和‘石墙’这些风潮之前呢。”
“这倒没错。”
“好吧,让我看看,他们是兄弟吗?不,长得不像,但那股劲儿倒很像,我说得对吧。看到他们,总会令人想起一些有益身心的事情,比如说童子军健行啦、晚上裸泳啦、送报纸啦、跟爸爸在后院草地上玩球啦。嘿,我说话是不是像电视上的唐娜·里德脱口秀?”
他并不认识那些男孩,店里零星坐着的客人也都不认识,“我们真的不会让这些小家伙进来这里混,我们是到这里来抱怨这些小鬼头多没良心,为了讨他们高兴得花多少钱。呃?等等,这个人是谁?”当他看到第三张橡胶衣男人的素描时说,“我想我见过他,虽然没办法发誓,可是我想我见过这个男人。”其他有几个男人听到他这么嚷嚷,便凑近身子打量那张素描。
“你当然看过他啦。”其中一个人说,“你在电影里看到过,他就是吉恩·哈克曼嘛。”
“看起来是很像。”另一个说。
“那一定是他这辈子最糟糕的一天。我知道你的意思,但这绝对不是他,是吧?”酒保说。我说不是。
“干嘛要用素描,照片不是好认多了吗?真是的。”
“照片太老套了啦,我喜欢素描,这点子很新鲜。”另一个人说。
“得了,约翰,我们又不是在搞装潢,现在是在指认人犯,又不是在布置早餐的餐桌。”
另外一个男人,整张脸已经被爱滋毁了,说:“我见过这个男人。在这家店里看过,在西街上也看过,过去两年中,大概见过他五六次吧。其中一两次他跟一个女人在一起。”
“她长什么样子?”
“像一只杜柏曼犬,从脚趾以上全身都穿黑皮革,高跟长筒靴,好像手腕上还套着钉有尖刺的皮铐。”
有人说:“搞不好那是他妈。”
“他们一定是在找寻猎物。”那个有爱滋的人说,“他们在找玩物。他杀了这些男孩吗?这是不是你找他的原因?”
这个问题叫我吃了一惊,不由地脱口说:“其中一个被杀了。”我说,“可是你怎么知道?”
“他们看起来就像凶手,”他简单地答道,“第一次看到他们俩,我就有那种感觉了。她是狩猎女神黛安娜,至于那个男的,我就不知道是哪号人物了。”
“克洛诺斯。”我接口说。
“克洛诺斯?嘿,挺适合他的,是吧?只是跟我想的不太一样。我记得他那时穿着拖地皮外套,看起来像个盖世太保,那种半夜三点钟来敲你家门的那种人。你知道我在说什么吗?你看过那种电影吧?”
“嗯。”
“我那时在想,他们两个一定是杀人狂,四处找寻猎物,然后带回家去把他们宰掉。‘你少神经了。’我还这么骂自己。但现在证明我是对的吧?”
“是啊,”我说,“你是对的。”
我搭地铁到哥伦布圆环广场,回家路上顺便买了本上一期的《时代周刊》。前台没有我的留言,也没有什么信件。打开电视看CNN新闻,趁广告时间看报纸,看着看着,有一则关于洛杉矶毒枭的长篇报道引起了我的兴趣,便伸手把电视关了。过了午夜时分,电话铃响,一个很小的声音说着:“马修,我是巴黎绿的加里,这件事不知道你是不是还惦记着。你要找的人刚刚进来,就坐吧台座位上。他也可能在我挂上电话之后喝完酒就走人,可是我猜他还会再待上一阵子。”
我已经把鞋子脱掉了,除此之外,随时可以出门。我也很累,昨晚又睡得很晚,可是,管他呢。
我说我马上过去。
搭出租车到那里大概总共花不到五分钟。可是走到在半路,我便开始怀疑自己到底在搞什么名堂,即便是去了又如何?难道就盯着那个男人喝酒然后再思考他到底是不是凶手?
当我开门进去时,这整件事就更荒谬了。整个酒吧里只坐了两个人:一个是站在吧台后面的加里,一个是坐在吧台前的理查德·瑟曼。厨房已经收工了,招待们在离开之前也把椅子都搬到桌子上。巴黎绿并不是那种开到很晚的酒吧,加里通常都在侍者离开之后便打烊回家。感觉得到他今天晚上是特别为了我才开这么晚。但愿今天晚上真的有所收获。
瑟曼在我走近时转过身来。有些人很少露出醉态,像米克·巴卢就是,他可以痛饮一大缸烈酒,而外表上除了那一对碧绿眸子的眼光稍稍紧了些,完全看不出异样。理查德·瑟曼刚好相反,只要看他一眼,你就知道他喝得差不多了。那双严厉的蓝眼珠散了神,脸的下半部好像有些肿胀,那张翘嘴的周围也松垮垮的。
他向我点点头,便继续喝他的酒。看不见他在喝什么,既不是他常喝的淡啤酒,也不是马丁尼。我挑了离他大约八到十尺的吧台边坐下,加里没问便替我倒了一杯苏打水。
“双份伏特加汤力水。”他说,“要记在你的账上吗,马修?”
他给我的根本就不是伏特加,我在这里也根本没挂什么账,在这个区域内,加里是少数既不想当演员也不想当作家的酒保,但他还是很有戏剧细胞。“也好。”我接腔,然后喝了一大口苏打水。
“伏特加是夏天的饮料吧。”瑟曼说。
“大概是。反正习惯了,我一年到头都在喝。”我附和着。
“汤力水是英国佬发明的,自从他们到热带殖民以后,就开始喝这玩意儿了。你知道为什么吗?”
“清凉消暑?”
“错,是用来预防疟疾的,你知不知道汤力水是什么东西?它还有另一个名称。”
“奎宁水?”
“非常好。你喝了奎宁水后就可以预防疟疾了。你在担心会得疟疾啊?你看到蚊子在飞吗?”
“没有。”
“所以说,你根本就喝错酒了嘛。”他举起了杯子,“‘小男孩们喝红葡萄汁,男人们喝波尔多红酒,只有白兰地才配得上英雄。’知道这句话是谁说的吗?”
“听起来像是只醉猫。”
“是塞缪尔·约翰逊。不过你可能以为他在大都会队当右外野手。”
“你说的是达里尔·斯特劳比里吧,他也爱喝白兰地?”
“老天,”瑟曼说,“我在这里干嘛?我到底是怎么搞的?”他把头埋在掌心。
我说:“嘿,高兴点,你喝的是白兰地吗?”
“白兰地和薄荷奶油,是一种鸡尾酒。”
难怪他一脸倒霉相。“是英雄喝的酒。”我说,“加里,再给我们这位老爹一杯英雄喝的酒吧。”
“我不知道还行不行。”
“没问题,你绝对可以再来一杯的。”
加里又给了他一杯酒,然后也再给我一杯苏打水,很快地把刚才那杯我几乎没碰过的苏打水给撤掉。我和瑟曼双双举杯,我说:“敬那些缺席的朋友。”
“天哪。”他叫道,“别那么说。”
“那这么说吧,敬犯罪。”
他的双肩萎顿,注视着我,嘴唇微微张开,他看起来欲言又止。可是后来他改变了心意,大大地吞了一口酒,烈酒下肚时他把脸挤一起,身体还抖了一下。他说:“你认得我是不是?”
“嘿,我们不已经算是老朋友了吗?”
“我是说正经的,你难道不知道我是谁?”
我看着他。“等一下。”我说。
他在等我能否从他登报上的照片认出他来。我让他再等了一会儿,然后说:“马佩斯体育馆,星期四的拳击赛,对不对?”
“我不敢相信。”
“你就是摄影师,不,不对,你是在场里指挥摄影师的人。”
“我是电视转播的制作人。”
“是有线电视。”
“是的,五洲有线电视网,我真不敢相信。我们免费请人家来看,结果却找不到人来填空位,甚至没有人知道马佩斯在哪里。离那里最近的地铁线是M线,住在曼哈顿的人却不知道去哪里搭,如果你是在那里见到我的,也难怪你会认得我,因为我们可能是在场唯一的观众。”
“这工作挺好的。”我说。
“你真这么认为,嗯?”
“有拳击赛可以看,又有漂亮姑娘的屁股可摸。”
“谁?切尔茜吗?她只是个贱货罢了,朋友,这点你一定得相信我。”他吞了一大口酒。
“那你到那里又是为什么?你是个不肯错过任何一场比赛的拳迷吧?”他问我。
“我那天去是为了工作。”
“你也是?你干哪一行的?记者吗?我以为所有报社的人我都认识。”
我给了他一张名片,他说上面怎么只有我的名字和住址,于是我把我还在替沃利可靠侦探社工作时的名片递给他,上面有可靠侦探社的地址电话和我的名字。他指着名片说:“你是侦探?”
“没错。”
“你那天到马佩斯是为了查案子吧?”
我点点头。
“那你现在在干嘛?也是办案?”
“喝酒、闲扯淡?不,他们才不会付钱让我来干这种事,我倒希望他们肯。如果他们真有这么好,我会告诉你的。”
我把那张可靠侦探社的名片收起来,把他正在看的那张留给他。他大声念出我的名字然后看着我,问我知不知道他的名字。
“不知道,我怎么知道你叫什么?”我说。
“我叫理查德·瑟曼,有没有一点耳熟啊?”
“当然有,瑟曼·芒森。”
“很多人都跟我提过。”
“自从那次空难事件之后,扬基队就大不如前了。”
“是啊,我自己也大不如前了,自从那次的灾难之后。”
“我不懂。”
“算了,没什么大不了的。”他沉默了一会儿,然后问我,“你刚才不是要告诉我,那天你去马佩斯做什么吗?”
“你知道的。”
“不,我不知道,所以才问你。”
“你不会有兴趣的。”
“开什么玩笑,私人侦探啊,大家梦寐以求的刺激工作,我当然有兴趣听。”他友善地把手搭在我的肩膀上,“酒保叫什么名字?”
“加里。”
“好,加里,再给我一杯白兰地,还有双份伏特加。我说马修,那天你到底去马佩斯干什么?”
“你知道吗,”我说,“有意思的是,你可能帮得上忙。”
“这话怎么说?”
“是这样的,那天晚上你也在场,也许你见到过他,他就坐场边。”
“你在说什么?”
“那个我要跟踪的人。”我拿出素描来,小心不拿错张。“就是这家伙,他就坐在前面,还带着他儿子。本来明明跟得好好的,后来就跟丢了。你刚好认识这个人吗?”他看着素描,我看着他。
“这是画的嘛。”过了一会儿他说,我附和着说是。“是你画的吗?雷·加林德兹,不是你。”
“不是。”
“这素描你哪儿弄来的?”
“他们给我的,这样我才认得出他来。”我说。
“你必须跟踪他?”
“对啊,我只是去小便一下,回来就不见他人影了。他和那个男孩子都走了,好像我才一转身就消失了似的。”
“你为什么要跟踪他?”
“他们不会什么事情都透露给我的。你认得他吗?知不知道他是谁?他就坐在最前排,你一定看过他。”
“你的客户是谁?是谁叫你跟踪他的?”
“就算我知道也不能告诉你,干这一行最重要的就是保密,你也知道。”
“少来了。”他打趣道,“这里就只有我们两人,我能跟谁说?”
“客户是谁连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跟踪他也完全没概念,相信我,跟丢了这个婊子养的还害我被臭骂一顿。”
“可以想象。”
“那你到底认不认得他,知不知道他是谁?”
“不,我不认识,我从来没见过这个人。”他说。
他说完后,不一会儿就离开了。我偷偷跟了出去,到十字路口过马路到靠近市中心的那一边,这样我就可以看着他往第八大道方向走。等到距离适当,我便直接尾随在后,不让他离开我的视线。他走进了他住的大楼,几分钟之后,四楼的灯亮了。
后来我又回到巴黎绿,加里已经锁门了,不过又特地为我开了门。
“干得真不赖,伏特加汤力水。”我说。“而且是‘双份’伏特加调酒。”
“还有‘挂在我的账上’。”
“嘿,我总不能一杯苏打水就收你六块钱吧?那样比较省事。还剩下一点咖啡,在我打烊之前要不要来一杯?”
我要了一杯,加里给自己开了一罐杜斯艾奎兹牌啤酒。我想付钱给他,可是他不理我。“我情愿这样偶尔客串一下第九大道的职业痞子,如果我拿了钱,那么就没有刚才一半过瘾了。就像那些女明星跟主教说的一样。你有没有发现什么线索?是不是他干的?”
“我确定他有罪,可是这一点我之前就很肯定,但目前没有找出比以前更充分的证据。”
“我偷听到一点你们的谈话,看你忽然变成另一个人的样子实在很神奇。转眼之间你就成了一个混酒吧的人,而且还在交易之中巧妙地让自己的身份若隐若现。我还以为我真的错把伏特加倒进你的杯子里了。”
“以前混酒吧混久了,记得那些动作并不难。”而且只要加点酒精搅一搅,从前那个上酒馆去买醉的人很快又会回来。我说:“就差这么一点,他就要把事情抖出来了。不知今天晚上是什么把他动摇了,反正他有话想说。也许根本就不该给他看那张素描。”
“原来你递给他的那张纸是素描。他把它拿走了。”
“真的吗?我看到他把我的名片留下了。”这时我才想起来。“当然啦,我的名字和电话号码都在后面。他认出来了,很明显。他的否认不具什么说服力。他认识那个男的。”
“搞不好我也认得。”
“我应该还有另一张复印件。”我掏了掏口袋,摊开折起来的素描,找到我要的那张递给加里,他把素描拎起就着灯光看。他说:“长得一副坏相,不是吗?有点像吉恩·哈克曼。”
“你不是第一个这么说的人。”
“真的吗?这一点我倒从来没注意过。”
我注视着他。
“他在这里的时候,我不是告诉过你,瑟曼和他老婆曾经跟另一对夫妇在这吃过晚餐吗?这就是那对夫妇中的那个男的。”
“你确定?”
“我确定这家伙带着一个女人与瑟曼夫妇至少吃过一次饭,可能还不只一次。如果他说不认识这个人,那他就是说谎。”
“你还说过,在他妻子死后,你看到他和别的男人在这里出现,是不是同一个人?”
“不是。是一个年纪和他相仿的金发男人,这个男人——他用指尖敲敲那张素描——年纪和你差不多。”
“而他和瑟曼夫妇来过这里。”
“这一点我很肯定。”
“那么那个女人呢?她长得什么样子你记不记得?”
“完全忘了。要不是有这张素描,我也没办法说出那个男人长什么样。可是你如果有她的画像的话——”
这我倒没有。我曾想过让雷·加林德兹画一张拳击场中那个举牌女郎的素描,但是记忆中她轮廓实在太模糊了。况且,我也不确定她就是影片里的女人。
我又让他看了两个男孩的画像,可惜他一个都没见过。“可恶。刚才我不是还挺行的吗?现在三个才中一个。要不要再来一点咖啡,我可以再烧一壶。”
那是个退场的好暗示,我马上说我也该回家了。“再次感谢你,我欠你一个大人情。任何时间,任何事,只要我帮得上忙,尽管开口。”
“别傻了。”他有点难为情,然后操起科克尼的口音说,“大人,小的只是尽力办事呗,要是放过一个宰掉老婆的人,那他下次还有啥事做不出?”
我对天发誓我是真的想回家,但是我那一双腿却偏偏有自己的主意。本来该往北,“它们”却带我向南走,又拐到西五十街的第十大道去。
葛洛根酒吧很暗,前面的铁门只拉上一半,里面有一盏灯亮着。我到门口,透过玻璃窗望去,还没敲门米克就看见我了。他过来替我开门,我进去之后再把铁门锁上。
“好家伙,”他说道,“我就知道你会来。”
“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你怎么会知道?”
“我就是知道。我还让伯克煮了三壶浓咖啡,就算准了你会来把它喝掉,所以一个小时前我就叫他走了。接着我把其他的人也赶回家,然后就坐在这里等你。怎么样?来杯咖啡,可乐,还是苏打水?”
“咖啡。我自己来吧。”
“别了,你坐下吧。”他薄薄的嘴唇泛起淡淡的笑容。
“啊,感谢主。”他说,“你来了我真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