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凯萨达 第十三章 悬崖路

埃里克·科林森从凯萨达给我打来了一个电报:

望接电即来句号有难至危句号需君相助句号请来夕照旅馆一会句号切勿来电 句号万不可为嘉波莉所知句号十万火急

埃里克·卡特

电报是星期五上午送到事务所的。

那天上午我不在旧金山。我是在北边的马丁内斯镇,跟菲尔·利奇的一个已经离异的妻子讲价钱。这个菲尔·利奇化名极多,是个神秘人物。他盗卖孤儿证,大量流入西北各地,因此我们要想拿住他,而且要得很急。他这个前任的老婆是个娇小可爱的金发女郎,是当电话接线员的,她手里有他的一张照片,算是比较新的,愿意卖给我们。

“他从来不拿我好好当人看待,怕我手里会积起俩钱儿,所以从来不肯把他的臭支票大大方方开一张给我,”她抱怨说。“我只好自己挣钱来应付我的花销。今天也不知是哪个骚货在大把大把拿他的,为什么我就不能从他身上捞两个呢?你说吧,这张照片你肯出多少钱买?”

她自然是过高估计了这张照片在我们心目中的价值,不过我最后还是把这桩交易跟她做成了。这样等我回到市里,已经是六点过后了,要搭火车当夜赶到凯萨达是来不及了。我就带了点衣服,装上个旅行包,到车库里开出我的汽车,直驶凯萨达。

凯萨达距旧金山有八十来英里,那是一个只有一家旅馆的小镇,贴在一座山的岩坡上,山的形成年代还不算太久远,顺着山坡下去就是太平洋。凯萨达的海滩太陡,而且地又坚实,尖石极多,不是个游泳的好地方,所以凯萨达没赚到过避暑游客多少钱。有个时期那里成了私酒贩子卸货的口岸,倒是热闹过一阵,可是那档儿买卖如今早已偃旗息鼓,因为私酒贩子发现:把私酒从境外贩来,倒还不如在国内就地取材,获利既大,风险又小。从此凯萨达又睡起大觉来。

当天夜里我十一点多到了镇上,停好车子,穿过大街便是夕照旅馆。那是一座黄色的楼房,楼不高,却铺得很开。大堂里只有夜班接待员一个人,那是个娘娘腔的小个子,看年纪已有六十好几,他费尽心机要逗我看他的指甲是染得红红的、亮亮的。

他一看我在住宿登记簿上签下的名字,就递给我一个封好的信封,那是旅馆的专印信封,上面是埃里克·科林森的笔迹,写明交我亲收。我撕开信封,看信笺上写的是:

请勿外出,等我回来见面再谈。

E.C.

“这封信留在这儿有多久了?”我问。

“八点钟左右就留在这儿了。卡特先生等了你一个多钟头,后来看火车站来的公共汽车末班车都过了,他就走了。”

“他不住在这儿?”

“唷,他哪能住这儿呢。他和他的新娘在小海湾那边租了图克家的宅子住。”

科林森这种人,他叫我干什么我是不能认真听他的。我就问:

“去那个地方怎么走?”

“那个地方你夜里去是绝对找不到的,”那接待员摆出一副“包你没错”的架势对我说,“除非你绕道走东边的那条路去,可即使走那条路我看你也到不了,除非你熟悉那一带的地理。”

“是吗?那白天去那个地方是怎么走的呢?”

“沿着这条大街走到尽头,见了岔路走靠海的一支,就顺着那条路沿悬崖一直走下去。那也实在算不上是一条路,倒还不如说是条小山径。走上约莫三英里,就到那座宅子了。宅子坐落在一座小山上,外表看去是棕色的,上面是木瓦顶。四面都贴着墙面板。白天去还是挺容易找的,只要你记住‘遇岔路须向右,紧靠大海一直走’就行。可是夜里去找你是八辈子也……”

“多谢了。”我不想听他再兜翻一遍,就赶紧截住了他。

他领我上楼到一个房间里,说好五点钟一定叫醒我,我不到午夜就睡着了。

一清早,电话就来叫醒我了。我从床上爬起来向电话里回了一句:“好,谢谢。”一看天色是阴沉沉、雾蒙蒙的,且又寒气逼人,看来这天气靠不住。等到我穿好衣服下楼,看这天气还是没有多大好转的迹象。那旅馆接待员对我说,凯萨达这个镇上在七点以前是八辈子也找不到一个地方吃早饭的。

我出了旅馆,顺着大街而去,走不上一会儿大街便变成了一条泥土路,我就顺着这泥土路去,到岔路口便拐入了折向大海的那条支路。那条支路从一开始就实在算不上是一条路,走不多久便只剩了一条石径,在一道岩架的斜坡上蜿蜒伸去,跟着那道岩架愈来愈逼向海边。愈往前去那岩架的斜坡也愈陡,到后来斜坡上的石径简直就成了横在悬崖面上的一道忽宽忽窄的石梁——宽处也不过八英尺到十英尺,窄处只得四五英尺。小径的后上方是耸起的悬崖,有六七十英尺高;下前方则崖面斜削而下,跌落一百多英尺,碎石狼藉散入了大海。风是从中国的那个方向来的,头上吹得雾气纷纷越过崖顶而去,底下则掀起阵阵海浪,喧腾成一片。

在悬崖最陡峭的地方,石径拐了个弯——事实上这儿有百来码长的一段,悬崖陡得竟就是直上直下的。就在这儿我看到石径靠外面的边沿上有一个七棱八角的小缺口,就停下来仔细瞧瞧。这个缺口大概有六英寸宽,新翻起的松土在一边堆起了一个半圆形的小墩墩,在另一边则零零落落散满一地。那可不是有什么好看的,连我这样一个城里人都一眼看了出来:这儿本来有一丛灌木,不多久以前给连根拔掉了。

附近却看不到有连根拔起的灌木。我扔棹了嘴里的香烟,四肢着地趴下身来,把头探到石径的边沿外,向下望去。在下面二十英尺处我看到了那丛灌木。灌木落在几乎是贴着崖壁生长的一棵矮树顶上,灌木根上还沾着褐色的新土。紧接着我的眼睛又看见了一件也是褐色的东西——那是一顶便帽,倒嵌在两块尖利的灰色岩石之间,跟下面的大海还隔着好一段距离。我于是把眼光投向崖底,终于看见了一双脚和腿。

那是个男人无疑,脚上穿的是黑皮鞋,往上是深色的裤管。两脚都侧转了脚板,搁在一块被海水冲得精光溜滑的圆石顶上,相距半尺左右,脚尖一律向左。脚是高高搁起的,深色裤子的裤腿从脚脖子开始向下倾斜,渐渐没到海水里,从膝头以上不远处起,就全给掩在水下了。我从悬崖路上望下去,就只能看到这些。

我就从悬崖上爬下去,不过不是从这个地方往下爬的。这个地方实在太陡了,一个发了胖的中年人是对付不了的。记得刚才在后面两百来码处,石径是穿过了一道曲曲弯弯的山沟的,山沟破开了崖面斜斜而下,从崖顶一直通到崖底。我就退回到山沟处,沿着山沟爬下去,跌跌滑滑,爬得汗流浃背,咒天骂地,不过总算没出大事,一路平安到了崖底,无非是手指划破了,衣服弄脏了,皮鞋也踩坏了。

从崖壁到大海之间的那一带礁石嶙峋,可不是那么好走的,不过我一路过去,基本上都还是从礁石上走过去的,只有那么一两次,逼得我就只能蹚水而过了,好在就是蹚水,水也到不了腿弯里。可是到了露出那双腿脚的所在,要把尸体拉起来,我就不得不跳进太平洋的海水里,那水就有齐腰深了。那块大圆石敢情还有大半块是在水下,尸体就朝天搁住在那冲刷得光光的斜面上,自大腿以上都淹没在浪沫翻卷的海水里。我双手抄到尸体的腋下,两脚踩实站好,然后就一使劲把尸体提起来。

一看,那是埃里克·科林森。他的脊背己经摔烂,破衣窟窿里血肉模糊之中骨头都露了出来。后脑勺己经砸碎,半个脑袋己经不在。我把他从水里拖了出来,安放在海水打不到的礁石上。翻了下他水淋淋的口袋,里边有现金一百五十四元八角两分,还有一只表,一把小刀,一支带铅笔的金笔,一些证件,两封信,外加一个记事本。我把证件、信和记事本都一一拿来看过,也没有发现什么情况,那里边的内容跟他的死都没有一点关系。除此以外,在他身上也好,在尸体的附近也好,就再也找不到丝毫线索了。对他的死因我只掌握了三条线索,就是那连根拔起的灌木丛、那卡住在岩石中间的帽子,还有就是他的尸体是这么个姿势。

我把他留在那儿,回到山沟里,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气喘吁吁地重又爬上去,到了悬崖石径上,再返回少了丛灌木的那个缺口处。在那儿我也没有发现什么值得注意的痕迹,诸如脚印之类,这小径基本上都是硬石路面,我就又顺着石径继续赶我的路。不久悬崖就渐渐拐离了大海,贴着崖面的小径也渐渐降低了高度。又过了半英里地,悬崖就压根儿没了影,只剩了一道灌木丛生的山梁,小径就在山梁脚下一路伸展出去。太阳到这时还没有出来,裤子贴紧在腿上,冷冰冰的好不难受;皮鞋开了裂,进了水,走起来咯吱咯吱直响。我还没有吃过一口早饭,香烟又都打湿了;左膝头一阵阵痛,那是因为刚才下山沟的时候不小心一滑,把膝头扭伤了。我诅咒这侦探的差事,可还是得咯吱咯吱顺着小径继续赶我的路。

偏离大海赶了好一程路,前边是一道伸入海中的岬角地,树木森森,这就越发离大海远了。顺着小径穿过这个狭长的岬角地,再下一个小山谷,上一道矮山坡,我就看见了旅馆夜班接待员所说的那座房子。

那是一座相当宽敞的两层楼房,屋顶铺的是棕色的木瓦,外墙贴着棕色的墙面板,位置是在平地隆起的一个小圆丘上,旁边是个四分之一英里宽的小海湾,那就像大海突然抢进来咬了一口,在岸上咬出了这么一个U形的缺口。房子正面向海,我这儿正处在屋后,眼前一个人也看不到。底层的窗子都关着,遮帘都放下了。二楼的窗子却开在那儿。一边的远处可以看到有一些较小的农家房子。

我绕到楼房的正面。装起了纱窗的前门廊上,放着几把柳条椅子、一张桌子。门廊的纱门是里边钩上的。我特意把门推得格格乱响。推推停停,前后至少闹了有五分钟吧,却始终没有人出来答应。我就又绕到后边去,敲了敲后门。指关节敲上去,却把门推开了半尺光景。里边是个黑洞洞的厨房,悄无声息。我把门开得大些,在门上又敲了几下,这回敲得可响了。还是一片寂然。

我就喊一声:“科林森太太。”

一听没人应声,我就穿过厨房进去,里边一间更黑的是饭厅,过了饭厅看到有座楼梯,我就摸上楼去,对各个房间都一一探头进去看了看。

整幢房子里没有一个人。

在一间卧房里,有一把点三八口径的自动手枪扔在地中央。近处有一颗空弹壳,房间那一头的一张椅子底下也有一颗,空气里荡漾着一股淡淡的开过枪的火药味。天花板的一角有个窟窿,正是点三八口径子弹打出来的那种枪眼儿,枪眼儿底下的地板上有一些灰泥屑。床上床单被子整整齐齐,没有动过。从壁橱里的衣服、桌子五斗橱上和抽屉里的东西来看,这一间该是埃里克·科林森的卧房。

隔壁一间,根据同样的证据也可以判定是嘉波莉的卧房。她的床也没有睡过,要不就是睡过以后又早已铺叠整齐了。在她壁橱的底板上有一件黑软缎连衣裙,一方早已不白的白手绢,还有一双黑绒面皮拖鞋。拖鞋是湿漉漉沾满烂泥的,手绢也湿漉漉,却沾着血。在她的浴间里,浴缸内有一方浴巾和一方洗脸毛巾,都沾着烂泥和血污,而且都还没有干。她的梳妆台上有一张小小的白纸,纸质较厚,带着折痕。有一道折缝里沾着点白色的粉末。我拿舌头去一舔——是吗啡!

我赶回凯萨达,换过了鞋袜,吃了早饭,换了些香烟带上,就去问旅馆接待员:当地的治安归谁管?——这一回是个穿戴得整整齐齐的小伙子在大堂里当班。

“本地的司法官叫迪克·柯顿,”他告诉我说,“不过他昨天晚上到市里去了。本·罗利是治安助理,你到他老爹的办事处里去找,八成儿能找到他。”

“他老爹的办事处在哪儿?”

“就在停车场隔壁。”

我一找就找到了,那是一所红砖平房,玻璃大橱窗上标得一清二楚:J·金·罗利,经营业务范围:房地产买卖,抵押贷款,股票债券,保险票据,职业介绍,办理公证,代销代管,还有好多好多,我也记不住。

办事处里就是两个人,都坐在一个破破烂烂的柜台后,把脚都搁在一只破破烂烂的办公桌上。一个是五十多岁的男人,头发、眼睛、皮肤,都是淡淡的棕黄色,淡到都模模糊糊,快看不出颜色了——反正看上去就是那么一个和和气气的好好先生,身上衣服也是邋邋遢遢的。另一个要比他小二十岁,过了二十年肯定也就会跟他一个模样。

我说:“我要找治安助理。”

“在下便是,”那年轻的一个说着,就慢慢挪动搁在办公桌上的双脚,放到了地上。他并没有站起来,却是伸出一只脚去,钩住了墙边一把椅子的横档,把椅子拉了出来,然后又两脚一跷,照旧去搁在办公桌的桌面上。“坐吧,这是我老爸,”大拇指冲那一位一晃。“你用不着管他。”

“埃里克·卡特你认识吗?”我问。

“就是跑到图克的宅子里去度蜜月的那个家伙?我倒不知道他的大名原来叫埃里克。”

“对,埃里克·卡特,”老罗利说,“我开给他的房租收据上就是写的这个名字。”

“他死了,”我告诉他们说。“他从悬崖路上摔了下去,不是昨天晚上就是今天清晨的事。可能出了事了。”

那老子睁圆了棕黄色的眼睛瞅着儿子。那儿子一双棕黄色的眼睛却以疑问的目光瞅着我,嘴里一迭连声的“啧!啧!啧!”

我就给他一张名片。他仔细看过,又翻过来。看清了背面确实没有印着什么,这才递给了他老子。

“是不是去看一看?”我敦促他一句。

“我想应该去看一看,”那治安助理说着,就从椅子里站了起来。他的个头原来要比我想象的大得多——简直跟那已死的科林森小子一样魁梧——而且,别看他一副不死不活的样子,他一身肌肉还是挺精壮的。

我跟着他出了门,办事处门前有辆灰蒙蒙的汽车停在那儿,我又跟着他上了车。老罗利没跟我们一块儿去。

“是有人告诉你的?”治安助理问我。

“是我偶然发现的。你知道这卡特两口子是谁吗?”

“难道是什么特殊人物?”

“旧金山礼拜堂里里斯医生被杀的案子,你听说了吗?”

“嗯,听说了。我看了报纸。”

“这卡特两口子,女的就是跟这件案子有牵连的那个嘉波莉·莱格特,男的就是那个埃里克·科林森。”

“啧!啧!啧!”他又直咂舌头了。

“而且那姑娘的父亲和后母就在两三个星期前又双双死于非命。”

“啧!啧!啧!他们这是怎么啦?”他说。

“这个家族是有祸祟作怪的。”

“真有这样的事?”

我不知道他这句话是认真问的还是说的俏皮话,不过看他的样子似乎不像是说的俏皮话,我还没有摸透他的性格。不过,是个爱说笑的人也罢,不是个爱说笑的人也罢,他总是派驻在凯萨达的治安助理吧,这可是该他管的事。情况应该让他知道。因此,车在高低不平的路上一路颠簸,我也就一路把情况都告诉了他,把我了解的情况从头到尾都告诉了他,从1913年的巴黎,一直说到几小时前的悬崖路。

“他们到里诺去结了婚回来,有一次科林森顺路来看我。由于霍尔东那帮子人的案子要开审,因此小两口不能远离,他就想找个清静的地方把姑娘先安顿一下,因为姑娘的神志还是不大清楚。有个叫欧文·菲茨斯蒂芬的你认识吗?”

“就是去年来这儿住过一阵的那个当作家的?嗯,认识。”

“喏,就是他介绍他们上这儿来的。”

“我知道,这事老爹提起过。可他们为什么要用那样的化名呢?”

“为了免得招人注目呗,另外也还有个原因,就是为了要避免类似今天这样的事。”

他依稀像是皱了皱眉,问道:

“你是说,他们已经料到会有类似今天这样的事?”

“这个嘛,出了事情了,放个马后炮那还不容易?不过我总觉得,这姑娘卷进了两件扑朔迷离的案子,两件案子看来是一件也没有彻底搞清。既然没有彻底搞清——谁料得定下一步又会怎么样呢?依我看,如果说她的头上真是笼罩着什么阴影的话,那么这阴影至今还没有驱散,小两口这样去找个僻静的地方躲起来也未必能顶什么用,可是科林森却硬是要这么办。我好说歹说,他算是答应了我:假如发现有什么情况不对头,就赶快打个电报给我。喏,他电报果然打来了。”

罗利把头连点了好几下,才又问道:

“你疑心他也许不是从悬崖上失足摔下去的,有什么根据呢?”

“他打电报让我赶来。这说明出了什么事。这是一,还有,他太太老是不断出事,所以我疑心他也不见得真会是失足。”

“可不是还有祸祟之说吗?”他说。

“是啊,”我嘴里是这么答应,眼睛却在细细打量他脸上暖昧的表情:我还是很想把他的心思摸摸清楚。“可问题是,真要是祸祟作怪的话,那也未免太灵验了,太有规律性了。这样灵验的祸祟作怪,我这辈子倒还是头一次碰到。”

他听我这么说,足足皱了两分钟的眉头,后来突然把车一停。“我们得在这儿下车了:前面的路不怎么好走。”其实这一路来又何尝好走呢。“不过话要说回来,那号事我们也确实听到过真有灵验的。有些发生在光天化日之下的事情,确实会让人感到这世界,这人间,还真有些叫人摸不透的东西。”我们开始了步行,他又皱了一阵眉头,想出了一句得意的话:“真叫神妙莫测!”说完就再不言语了。

他也就不再多讲了。

他打头顺着山崖小径走去,走到那少了丛灌木的地方便自动停了下来,少了丛灌木这个细节我可没有跟他提起过。我也没说什么,就看他盯着底下科林森的尸体瞅了好一阵,目光所至又把悬崖面上上上下下搜索了一番,随后又沿着小径走了几个来回,一会儿又极力探出身去,擦黄色的眼睛巴巴地瞅着崖底的地面,看得目不转睛。

他在这一带转悠了总有十多分钟吧,这才直起腰来,说道:“这儿看不出什么名堂,还是到下面去看看吧。”

我就回身打算去走那道山沟,他却告诉我前面还有一条路,走起来更方便。果然有这么条路,我们就由那条路走到了死人的所在。

罗利在尸体那儿抬头望了望高高的顶上那条悬崖路的边沿。他挠头了:“我真弄不懂,他掉下来怎么会在这儿落地呢。”

“他原先不在这儿,是我把他从水里拖出来的。”我说着就指给他看我原先看到尸体是在哪儿。

“那还差不离。”他这才算拍了板。

我在一块岩石上一坐,抽起烟来,他却只管转来转去查看,大石头,小石块,还有沙子,他什么都要去摸摸、摇摇。看来他还是一无所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