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涂鸦王 第十二章
那个瘦小的亚洲女人戒备地看着萨克斯。
也难怪她会如此不安,警探想,她被六个体格是她两倍的警察包围着,另外还有六个警察在她店外的人行道上待命。
“早上好,”萨克斯说,“我们在找这个男人。我们必须找到他,因为他可能犯下了一些严重的罪行。”她说话速度比比平时慢,她以为这是正确的做法。
结果,却变成了一种小小的失礼。
“我知道,”那个女人的英语非常好,带一点法语腔,“我已经把所有能想到的情况告诉了那些警察。我当时很害怕。就是他试戴毛线帽的时候,你知道。他将它拉下来,就像面罩一样。可怕。”
“我想是的,”萨克斯说,说话也恢复了正常的速度,“嗯,你介不介意我们采下你的指纹?”
这是要用来比对在图书馆现场找到的收据和商品上的指纹。那个女人同意了,然后他们的便携式分析仪证明了那些指纹果然是她的。
萨克斯问道:“你肯定不知道他是谁,或者他住在哪里吗?”
“完全不知道。他只来过这里一两次。也许更多吧,但他是那种你永远不会注意的人。一般人。不笑,也不皱眉,什么也不说。非常普通。”
萨克斯想,对一个杀手来说,他长得还不坏。“其他的员工怎么说?”
“我问过他们了,没有人记得他。”
萨克斯打开箱子,将指纹分析仪放回去,并抽出一台东芝牌的电脑。一分钟之后电脑便启动好,并且打开了EFIT软件。这是电脑化的拼图认人系统,用来重新建构嫌疑犯的面孔。过去的手动系统是由警察将事先印好各种脸部特征和头发的卡片进行组合后拿给证人看,制作出一个与嫌疑犯相似的肖像。而EFIT使用软件来做这件事情,产生像照片一样的影像。
萨克斯在五分钟内就做好了一张组合相片,上面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白人男子,下颌线条分明,胡子刮得很干净,一头淡褐色的短发。他的样子像你在大都会地区可以看到的任意一个生意人、承包商或商店店员。
普通人……
“你是否记得他穿什么?”
这是EFIT的配套程序,它可以让嫌疑犯的影像穿着各种不同的服装——就像替纸娃娃穿衣服一样。但是,除了一件黑色的雨衣外,那个女人什么都想不起来了。
她加了一句:“哦,对了。我想他有南方口音。”
萨克斯点点头,把这条信息录入她的笔记本电脑。然后,她接上一台小型激光打印机,很快就印出二十多份五乘七英寸大小的纸,上面有不明嫌疑犯一○九的长相,简单说明了其身高、体重、可能穿着雨衣,有南方口音。还警告说这名凶手会袭击无辜者。她将这些印出来的图片交给鲍尔·霍曼。留着平头,发色灰白的霍曼,以前是训练中心的教官,现在是纽约警察局特勤小组——也就是特警队——的队长。他立刻就将这些图片交给他手下的警察,以及和搜寻队一起来的制服巡警。霍曼将巡警和火力强大的特勤小组警察打散重组,让他们开始在社区进行查询。
十几名警察马上散开了。
纽约市警察局,这个时尚之都的警察部队,并没有将他们的战术部队变得像军队一样由个人携带强大的火力,而是将武器放在巡逻车和厢型车中,装备放在一辆大型蓝白二色的特勤小组卡车里,跟着他们到处跑。现在,一辆这样的卡车就停在这家商店附近。
萨克斯和塞林托穿上了胸口有防震片的护甲,然后向小意大利区走去。过去的十五年里,这个地区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以前这里是意大利裔劳工移民的聚居地,现在由于南边中国城的扩大,以及北部和西部年轻专业人才的发展,这个区域越来越小,几乎就要消失了。在莫贝里街上,两名警探经过了象征这种改变的一个标志:这幢建筑物以前是拉文奈特社交俱乐部,是以约翰·高蒂为首的甘比诺家族的大本营。这家俱乐部后来由政府控制——不可避免地有了“联邦俱乐部”的绰号——但现在,它却只是寻找租户的一幢商业大楼。
这两名警探挑选了一个街区开始调查。他们走向街上的小贩、商店的店员、逃课在星巴克喝咖啡的学生、坐在屋前台阶或椅子上的退休老人,亮出警徽及不明嫌疑犯一○九的图像,挨个询问。他们有时还会听到其他警察的报告。“没有……格兰德街没有,完毕……知道了……赫斯特没有,完毕……我们现在正向东……”
塞林托和萨克斯继续沿着既定路线行进,运气并不比其他任何人强。
身后忽然传来“砰”的一声巨响。
萨克斯倒吸一口气——不是因为那个声音,她立刻就知道那只是卡车逆火——而是因为塞林托的反应。他听到声音,立刻就往旁边一跳,躲在一个电话亭的后面,手扶在左轮手枪的枪柄上。
他眨着眼,咽了口口水。无奈地笑了笑。“该死的卡车。”他咕哝着。
“是啊。”萨克斯说。
他抹了抹脸,然后他们继续。
坐在他的安全屋中,闻着附近小意大利区一家餐厅传来的蒜香味,汤普森·博伊德正专心地看一本书,他仔细阅读上面的指南,然后检查一个小时前他在五金行买的东西。
他在一些书页上贴了黄色的方便贴,并且在空白处写了一些笔记。刚才读的那个程序有些棘手,但是他知道自己可以完成。不管事情难易,只要花时间,没有任何你做不到的事情。他的父亲曾经这样教导他。
问题只在你将小数点点在哪里……
他推开桌子站起来。这张桌子,还有一把椅子、一盏灯,和一张小床,是这个屋子里仅有的几件家具;另外还有一台小电视,一台冰箱,以及一个垃圾桶。屋里有一些他工作需要的物品。汤普森将乳胶手套从手腕处剥下来,扔掉,让皮肤透透气。(你总是得准备着一个安全屋也会随时被抄,所以你要小心预防,要戴手套或者设陷阱,总之不能留下能将你定罪的证据。)他今天用眼很多。他眯起眼睛,往里点眼药水,刺痛感逐渐消退。他闭上眼睛。
轻轻地吹着电影《冷山》里的那首狩猎之歌。
对着士兵开枪、大爆炸、刺刀。那部电影中的种种画面在他脑中闪过。
嘶……
那首歌,还有那些画面,都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段古典旋律,波列罗舞曲。
旋律从何而来,他通常也弄不清楚,就好像他的脑袋里有一台已经排好播放顺序的CD播放机。但是,他知道这首波列罗舞曲的出处。他父亲的一张唱片上有这个旋律。在工作棚里,那个大个子、理着平头的男人,一遍又一遍地在那台绿色塑料唱机上放着这段旋律。
“听这里,儿子。它转调了。等着……等……就是这里!你听到了吗?”
那男孩相信自己听到了。
汤普森睁开双眼,又回到书上。
过了五分钟:嘶……波列罗消失了,另一首旋律从他撅起的嘴唇间流出来:辛蒂·劳帕在八十年代唱出名的歌曲《一次又一次》。
汤普森·博伊德一直很喜欢音乐,很小的时候就想学习乐器。好几年里,他母亲都带他去上吉他和长笛课。在她出了意外后,他的父亲即使要耽误工作,也会亲自开车载他去。但是汤普森要有进一步的发展却很困难:不管对于吉他上的指板、长笛的按键还是钢琴来说,他的手指过于粗短,而且他完全没有歌喉。不管是教堂的唱诗班、西部歌曲,还是乡村歌曲,都不行,他的声音还比不上一个破音箱发出的杂音。所以,过了一两年,他就把音乐丢在一旁,而把时间花在得州阿马利诺大多数男孩子做的事情上:与家人相处,在他父亲工作的工棚里敲铁钉、画设计图、抛光,还有玩橄榄球、打猎、跟害羞的女孩约会、在沙漠中步行。
他将自己对音乐的热爱和失落都隐藏了起来。
但这种东西通常不会藏得很深。迟早会再冒出来。
在他身上,这件事发生在几年前,当时他在监狱里。安全戒备最严格区域的一名狱警忽然跑来问汤普森:“那个,他妈的是什么?”
“你说些什么?”这个一向不起眼的“凡人乔”问。
“那首歌,你刚才吹的那个。”
“我刚才在吹口哨吗?”
“妈的,当然是。你不知道吗?”
他对狱警说:“只是不由自主吹的,没过脑子。”
“该死,挺好听的。”那名狱警走开了,汤普森在那里对着自己发笑。怎么样?自出生以来,一直都有个乐器跟随着他。汤普森到了监狱图书馆查阅这一方面的资料。他知道,人们将会称他为“口哨演奏家”,以区别于一般吹口哨玩的人,比如说在爱尔兰乐队里。口哨演奏家很稀有——大部分的人吹口哨的音域都很窄,这些专业音乐家生活得很好,他们开音乐会、拍广告,还有电视和电影,当然还有每个人都知道《桂河大桥》的主题曲。你甚至想都不用想,就可以吹吹出前几个音符,至少在脑子里浮现。甚至还有吹口哨竞赛,那是最著名的国际大奖赛,会有数十位口哨演奏家参加——他们中很多人都会和交响乐团定期在世界各地演出,还有他们自己的单独表演。
嘶……
另一段旋律进入他的脑中。汤普森·博伊德慢慢地吹出那些音符,吹出了一个轻柔的颤音。他注意到自己把点二二手枪放到了手拿不到的地方。这样可不是在按书上说的做……他将手枪移近了一点,然后又将注意力集中到那本技术手册上,在书页上贴了更多的方便贴,不时看一看购物袋,确定他有了所有需要的东西。他知道自己有需要的技术。但是,和他以前接触新东西时一样,在动手前要把所有不熟悉的东西学会。
“什么都没有,莱姆。”萨克斯对着她丰满嘴唇旁的麦克风说。
他先前的好情绪早已像蒸汽一样挥发了,急切地问道:“什么都没有?”
“没有人见过他。”
“你们在哪里?”
“我们基本上已经覆盖了整个小意大利。朗和我在南端。坚尼街。”
“见鬼。”莱姆低声说道。
“我们可以……”萨克斯忽然停了下来,“那是什么?”
“什么?”莱姆问。
“等一下。”她对塞林托说,“快。”
她亮出警徽,以在挤满了车子的四车道上强行开路。她查看四周,然后往南向伊丽莎白街走去。这是一条阴暗的街道,两边满是廉价公寓、零售商店和仓库。她又停了下来。“闻到了吗?”
莱姆小心地问道:“闻?”
“我在问朗。”
“是的,”大个子侦探说,“那是什么?一种甜甜的味道。”
萨克斯指向坚尼街以南,伊丽莎白街上的第二扇门。这是一家草药、肥皂及薰香批发公司。一股浓郁的香气从打开的大门里飘出来。是茉莉花——这是他们在强奸用品袋上找到,也是吉纳瓦自己在博物馆闻到的香味。
“我们也许有一条线索了,莱姆。我再打电话给你。”
“是的。是的,”批发公司的那名瘦削的中国人看着电子技术组合出来的不明嫌疑犯一○九的照片,“我见过他几次。在楼上。他不常来。他做了什么?”
“他现在在楼上吗?”
“不知道,不知道。我想我今天看过他。他做了什么?”
“在哪一间公寓?”
那名男子耸耸肩。
这家草药进口公司占据了一楼,但在光线昏暗的入口处底端,经过一扇安全门,有一道藏在黑暗里的楼梯。塞林托拿出对讲器,切入行动频道,“我们找到他了。”
“是谁?”霍曼急促地问。
“哦,抱歉,我是塞林托。我们在坚尼街以南的第二幢建筑,在伊丽莎白街上。我们得到对其中一名租户的辨识。现在他也许还在建筑物中。”
“特勤小组命令,所有单位。收到了吗?完毕。”对讲机里传来各组的确认回答。萨克斯报了自己的身份,并且说道:“关掉警铃,避开伊丽莎白街。他可以从正面的窗户看到街上。”
“收到,五八八五。地址是什么?我要准备一份突击搜查令。完毕。”
萨克斯给了他街道地址。“结束。”
不到十五分钟,所有小组到位,S&S警察也使用望远镜、红外线和音波感应器来检查建筑物的前面和后面。S&S组的组长说:“建筑物共有四层。进口公司仓库在一楼。我们可以看到二楼和四楼内部,这两层楼里住的是亚裔家庭。一对老年夫妇在二楼,四楼有一名女人和四五个孩子。”
霍曼问:“那三楼呢?”
“所有窗户都有窗帘遮挡,但是红外线扫描到热量。可能是电视或取暖器,但也可能是人。我们还听到一些声音,是音乐;以及听起来像是地板的嘎嘎声。”
萨克斯看着那幢建筑的门牌。在装对讲机按钮的板子上,三楼处是空白。
一名警察到达,交给霍曼一张纸。这是由纽约州法院一位法官签署的搜查令,并且已经由传真送达特勤小组的指挥车上。霍曼看了一遍,确认地址是正确的——错误的突击搜查会使他们必须承担所有的损失,而且对手上的案子造成重大危害。但是这份文件没有问题。霍曼下令:“两支小队进入,每队四人,分别走前面防火梯和后面的消防逃生口。前面用攻门筒。”他从警察中挑了八名,将他们分成两队。A队负责从前门进入。B队看守消防逃生口。他告诉第二队:“数到三就射击窗户,两秒后用闪光弹攻击他。”
“收到。”
“数到零就撞开前门。”他对A队的队长说。然后他又调配其他的警察看守无辜者的门户,并随时准备支援。“现在开始行动。快,快,快!”
部队——大部分是男性,有两名女性——依照霍曼的命令行动了。B队绕到建筑物背后,萨克斯和霍曼,以及一名配备攻门筒的警官加入了A队。
在一般的情况下,调查犯罪现场的警官是不允许参加攻坚队的。但是霍曼见识过萨克斯亲临火线,知道她可以自己发挥。而且更重要的是,特勤小组的成员都欢迎她加入。虽然他们从未承认,至少没对她承认过,但他们认为萨克斯是他们其中的一员,非常愿意她一起参加行动。这当然不会带来损害,萨克斯是警方最佳手枪射手之一。
对萨克斯来说,她也很喜欢参加破门而入这种行动。
塞林托自愿留在楼下,注意街上的动静。
萨克斯与其他警察爬到三楼,这时她患关节炎的膝盖有点疼痛。她走近门口,仔细听着。她对着霍曼点头,小声说:“我能听到一些声音。”
霍曼朝着对讲机说:“B队,报告。”
“我们已经就位,”萨克斯从她的耳机里听到,“看不到里面,但我们已经准备行动。”
指挥官看着身边的警察。一个拿着攻门筒——三英尺长的加重爆破筒——的大个子警察点点头。他身旁另一个缩着身子的警察用手指抓住门把,查看门是否锁着。
霍曼小声地对着麦克风数道:“五……四……三……”
一片寂静。这时他们应该听到的是打破玻璃和手榴弹爆炸般的声音。
什么都没有。
而眼前这里也出了错。抓着门把手的警察在猛烈地颤抖、呻吟。
天哪,萨克斯吃惊地瞪着他。这家伙是得了痉挛还是什么。一名患有癫痫症的战术攻坚警察?为什么这该死的毛病没有写在他的病历上?
“怎么了?”霍曼对他低声问道。
那个人并没有回答。他颤抖得更厉害了,眼睛睁得很大,但看得见的只有眼白。
“B队,报告,”指挥官对着无线对讲机呼叫,“情况如何?完毕。”
“长官,窗户被封起来了,”B队的带队回答,“是合板。我们无法把手榴弹扔进去。完毕。”
门口的警察现在已经倒地,他的手还黏在门把手上,依然颤抖着。霍曼用一种急切的声音低声说:“我们在浪费时间!把他拖走,把门撞开。快!”另一名警察抓住了突然发病的同事。
第二名警察也开始全身颤抖。
警察们往后退。有一人喃喃说道:“怎么——”
就在此时,第一名警察的头发开始起火了。
“他把门通了电!”霍曼指着门前地上的一块金属板。在老旧的建筑物中,你常常可以看到这样的情况——他们把这种东西当作修补硬木地板的便宜材料。而这一块,却被不明嫌疑犯一○九当作电击的陷阱;高压电使两名警察都被电倒了。
火苗蹿上第一个警察的头顶、眉毛和手背,然后从他的衣领处冒出来。另一名警察也已经昏迷,但当电流经过他的身体时,他还是可怕地抖动着。
“耶稣啊。”一名警察用西班牙语小声说着。
霍曼将他的H&K轻机枪交给身边的一名警察,自己拿起攻门筒,用力击在那名警察抓着门把的手腕上。这可能打断他的骨头,但使他的手指松开了。电流中断,两人都倒在地上。萨克斯将火扑灭,但走廊里已经充满了头发和肌肉烧灼的难闻气味。
两名后援警察开始对他们昏迷的同伴进行心肺急救,另一名A队的警察抓住攻门筒,用力向门撞去。门一下就被撞开了,警察冲进室内,高举枪械。萨克斯也跟着冲了进去。
只需五秒钟,他们就知道这间公寓是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