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在路上 第二节
2001年,一个和我长得一样的男孩背着尸体出现在我们家,放下尸体的一刻我才算第一次见到了我亲生父亲。事实上根本看不出他五官什么样儿,瘦得皮包骨头,从双眼的腐烂扩及半张脸,很有可能是死于艾滋病。他留给我更多的是气味,弥漫在整个客厅浓得化不开。我后来上警校跟朋友喝酒提起这个,几次想拿点儿他们熟悉的东西形容这气味,比如海鲜市场,或是断电俩月的冰箱门打开那一刻,但都不是。直到我实习经历了第一次现场,看到第一场谋杀,那种似曾相识的记忆回来了。我才明白这气味是独一无二的,只属于死亡。
那个姓欧阳的—我甚至连他的名字都没记住—也许到死都没能想到,他这一辈子最终会凝聚成一股难闻的气味,成为他二儿子对生父唯一的印象。真他妈丢脸!
那年我十八岁,欧阳桐都大一退学了,我还在念高三,考虑这辈子能干哪行。有时候我也在想,是什么让他决定带走欧阳桐,而不是我,使得我俩的命运截然不同?那段时间,宿命论困扰了我高中最后八个月,我信这个,我和他生来就是不同命。不然怎么解释?他只比我大十几分钟,他桐我楠,自然发展我们都会成为坚强刚毅的木命男人。我们同样相貌,三岁以前我们连性格都应该是一样的。绝对有可能,我父亲醉生梦死,奔走云南的时候自己都不清楚抱走的是哪个。这都无所谓,他没感情,他目的只有一个,抱走我妈的孩子,让我妈养他十五年。
我妈离婚三个星期就跟王总结婚了,可见他们之前就好着,好了几年。后面很容易猜,王总应该跟我父亲谈了一次,我父亲答应让道,给我妈腾出二次婚姻的通道。妥协不是白让的,也许王总答应拿出一笔钱,让我父亲走人,就像电视剧里的烂桥段。每当这种情节,总会有个穷酸小子昂首说:“不!我是真心喜欢她!我不要你的臭钱!”
算了吧,首先我生父是否爱我妈都没法说,还有,钱分香臭吗?对他来讲,能买粉的钱都是好钱。可这笔钱不经吸,钱再多也经不住吸毒。半年都没挺过去,他又缺钱了。要么他自己想的,要么毒友的馊主意,他要求领养儿子。法院不会给他,但他有筹码,我前妻和那姓王的都是婚外情!狗男女!乱搞男女关系!可能他还说了更难听的词。那是什么年代呀?这种事说不好都会挂着鞋游街。我妈哭着同意了。
他如愿带走一个,管他是哪个,走得远远的。然后写封信,说他们在云南,没钱租房子,他抱着欧阳桐睡火车站;说没钱吃饭,他和欧阳桐要的饭菜都馊了;说欧阳桐生病,去不起医院,在家使劲儿养,没准儿不会死。一个月一两封信,我不知道,我妈不知道,丹丹后来告诉我的,信全让王总扣下了。他给我父亲写回信,要他以后把信寄到单位,再把钱汇过去。每个月都是,王总哪儿来的钱,他不会是偷着卖血吧?他觉得他对欧阳桐有愧。
有那么几个星期他没有收着信,这都十几年了,就这俩月没收着。他掏出我父亲的最后一封信看看,这封信他没有回,我父亲依然要钱,这次太过分了,数目太大,说是赎命。王总受够了,不回信谴责,也不去银行划账,他选择沉默。那边也不再来信,一个月没有,两个月没有。王总开始倒数日子,他知道有大事要发生,他把我们的客厅搬到阁楼上,竖起耳朵等着就快来了的不速之客。那段时间我们还以为,王总是被那些法制新闻吓坏了呢。直到有一天,一个陌生少年在楼下用钥匙划门,王总冲下去开门。不用问就猜出这是欧阳桐,我妈妈的另一个儿子。见到他的一刻,王总终于释然了,那个勒索者终于不会在他这儿继续领长期饭票了。而且,超乎他想象的是,眼前这么大点儿的孩子,居然仅凭一己之力,就把那件事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