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周四一早,上海市公安局忽然收到了一份“提示”。
这份提示——如果算是个提示的话——来自《上海晚报》。确切地说,是一片从报纸上剪下的分类广告被寄到了公安局,收信人是刑侦队长廖国昌。
好好研究一下三陪小姐吧。陪唱小姐和陪酒小姐之后,该是陪舞小姐了。至于地点嘛,百乐门怎样?还是老时间,你知道的。
——文革红旗
看起来像是朋友之间的恶作剧。但既然收件人写明是廖警官,这事还是不可小觑。
“这不是提示。”廖国昌皱着眉头说。
红旗袍案的死者中已经有一个陪酒小姐和一个陪唱小姐,那么接下来,就像晓红所说的,应该是陪舞小姐了。
“老时间”就更让人心焦了。意思就是,要么周四晚上,要么周五早晨。
“文革红旗”肯定不是真名,这点毫无疑问。但九十年代的人谁会用这样冷僻的笔名呢?
“‘文革’里的红旗,听起来怎么这么像当年的造反派?”于光明说道。
“等等,红旗……红……红旗袍?”廖国昌自语道。
他当即联系了报社,编辑却坚称没发现广告里有什么不妥。这种业务,只要交钱,再找家快递公司送到编辑部,就能登报。送快递的人可能骑自行车,也可能开车,也许连驾驶执照和执业资格都没有。想通过快递公司寻找线索是不可能的。登这条信息的人根本没留地址和电话。
毫无疑问这是来自凶手的信息,更是不可容忍的挑衅。
凶手无视警方布下了天罗地网,还要继续他的杀戮游戏。这次他甚至将下一次作案的时间和地点都告知了警方。
很快百乐门的相关信息就汇总到了局里。这是一家有着六十多年历史的舞厅,位于华山路,距离南京路不远。历史上的百乐门曾经辉煌一时,三十年代上海滩各界名流都会去那儿跳舞。然而新中国建立后,这种聚众跳交谊舞的行为被视做资产阶级腐朽生活方式的代表,舞厅也被关停,改成了一家电影院。凭借这一身份,它在“文化大革命”中幸免于难。在那段时间里,百乐门这个名字几乎都被人忘记了。直到后来,年久失修的英文招牌掉下来砸死了一个行人,这个名字才重新被人想起。后来这一事故也被宣传为一个时代的终结。在九十年代早期,百乐门成了这个城市集体怀旧的对象之一。再后来一位台湾商人决定投巨资重现百乐门当年的辉煌,一切陈设都按照三十年代的样子。泛黄的海报被重新裱起来,饰品被擦拭得一尘不染,生锈的灯具被返修一新,当年的乐队得以重组……当然还招募了许多年轻漂亮的舞女,穿着旗袍为客人们表演舞蹈。
总之,那儿又重新开张了。在上海的旅游指南里,百乐门被标注为必去的地点之一。
于、廖二人四目相对,他们已别无选择。晓红已经扮作陪舞小姐去做卧底了,现在正是破案的最佳时机。
于光明对卧底的事依然保留着意见,但他的同事们却坚持这么做。也罢,“死马当做活马医”吧。于是,晓红花枝招展地出入各家夜总会。据她报告,许多人对她表示过兴趣,但这里面没找到一个有嫌疑的。为了查清每个家伙的底细,她都要跟他们周旋到最后一刻。报告中并没有提到她究竟做出了多大牺牲。
但现在情况不一样了。
“这凶手就是个魔鬼。”于光明说道。
“晓红跟咱们共事也有两年了,无论在警校里还是在局里她也学了不少东西了……”廖国昌在自言自语,似乎在给晓红打电话之前先要给他自己壮胆,说服他自己,“她是个好姑娘,人又靠谱。”
虽然说于光明对晓红了解并不深,但他也在为她担心。晓红是个聪明踏实而又尽责的姑娘。对于一位年轻警员来说,选择可能有无数种,可她却去了工作压力最大的刑侦组。所以廖国昌此刻的踌躇也是可以理解的。
“也许凶犯是在故布疑阵。如果我们派人蹲守百乐门,他就会去别的地方作案。”于光明说道。
廖国昌点了点头,并未立刻回话。这时,李书记突然走进了办公室,气喘吁吁地大声嚷道:“够了,你们的任务是抓住凶犯。全局都会支持你们的行动。跟我说说需要多少人,我派给你们。”
晓红也走进了办公室,在廖国昌桌子对面坐了下来,双手交叉放在膝盖上。她此刻穿着一件高开衩的旗袍,看上去倒真有点儿像个“小姐”。虽并未化妆,但脸上依然洋溢着晨光般的光彩。
廖国昌把从那份报纸上剪下的“提示”递给她,说道:“我想告诉你的是,这次任务属于自愿性质。和你之前做的不同,这次不是强制性任务,虽然你是不二人选,但你现在有权退出。”
晓红接过纸片看了一眼,用手理了理前额的发丝,点了点头,露出刘海后面弯弯的眉毛。
廖国昌继续说道:“如果你今晚去百乐门,我们也会去的。你只要在凶手出现的时候让我们知道就可以了。”
“我怎么知道哪个是凶手呢?那些家伙们跟小姐们搭讪的方式都差不多。”晓红问道。
“我觉得他不会在大庭广众的场合下手,他肯定会约你独处。只要出现这种情况我们就会阻止他。我们会针对各种情况做好准备。”廖国昌说道。
于光明心想,这区区半天时间能做什么准备。警方可能啥准备都做不了。估计只有晓红不用准备吧,这还要拜她前两天的卧底经验所赐。
“那就这么干吧。我今晚留守办公室,你们行动过程中要随时与我保持联系。”李书记拍板了。
于是行动就此启动。晓红搭乘一辆出租车回家为晚上的行动梳妆打扮去了,而于、廖二人驾驶一辆外壳上写着“空调维修”的面包车到达百乐门,以此车作为前线指挥所。很快就会有其他警力前来增援。
考虑到凶手可能认识百乐门内部人员,参与行动的警员们决定不暴露自己的身份,穿便衣扮作顾客进入现场。
于光明在入口处拿了一本彩色小册子,按照上面的说法,大楼一至三层是规格不同的舞厅,价格也有区别。除了要买票入场之外,场内还有所谓的“跳舞费”制度,每跳一支舞收二十五元到五十元不等,当然这不包括小费。
“就是说除了正经来跳舞的人,还有陪舞小姐呗,跳舞赚小钱,跳完舞再去赚大钱。”廖国昌不屑地说道。
下午时间还早,所以只有一层在营业。舞厅一头是一排桌椅,另一头是舞台。一位身穿华丽旗袍的歌手正在随着乐队的伴奏歌唱,昏暗的灯光营造出一种纸醉金迷的怀旧氛围。来跳舞的人看上去多数是中年人,陪舞小姐年龄也都不小。
“这个时段费用相对低廉。”廖国昌在研究小册子上的价目表。
下午场人们可以跳到晚上七点,之后,舞场会移师到二三层。三层将主要表演一些俄罗斯舞蹈之类的,警方只要把注意力集中到二层就可以了。四五层是客房。
“谁愿意住这种客房啊,每天楼下都莺歌燕舞地折腾一宿。”于光明说道。
“你不懂了吧,这才是好地方呢。有些客人会下来跳舞,然后选个小姐上楼享受。”廖国昌笑道。
无论跳舞的还是住店的,所有客人都必须通过面向华山路那个出口才能走出大楼。那里安装了一部监控摄像头,不用担心有人会从那儿溜走。
于、廖二人回到面包车里,随后晓红和其他警员也到了,众人对当晚的行动详细谋划了一番。
计划是这样的:任务开始后,晓红将身穿一件粉色旗袍直接去二楼,她会随身携带一部特制的微型手机。只要她摁下其中一个按钮,所有执行任务的警员都会进入一级戒备状态;摁下另外一个按钮,警员将冲进现场。她在警校时曾学过少林功夫,应该足以应对突发状况,或者说至少可以及时通知她的同事。此外她还要定期与同事联络,不过她自己不想这样,因为她觉得这么做会使旁人起疑。
齐警官会扮作一位陌生顾客,跟随晓红一起入场。他将一直待在舞厅里,与其他警员保持联系,除了掩护晓红,还要观察任何可疑迹象。
二楼舞厅外围还将部署两名警员。他俩将装成需要休息的客人,轮流坐在靠近二楼舞厅出口的沙发上。他们的职责是等待晓红出来,无论她是和别人一起还是独自一人。
凶犯不太可能出现在三层,因为他很难轻易勾引到那些身处舞台之上且不会说中文的俄罗斯姑娘。但李书记坚持在三层也派驻一名便衣警员。
最后,他们在临近华山路的大楼出口也派了几名警员:有化装成卖报人的,有化装成卖花姑娘的,还有化装成街头摄影师的。
于光明和廖国昌届时将在楼外的面包车里坐镇指挥,听着耳机里的声响,以便应对各种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
行动开始后的前半个小时,看上去一切风平浪静。于光明心想,也许时间还早吧。他向百乐门入口看去,却看到了令人惊讶的一幕:一位衣衫褴褛的年轻母亲牵着自己七八岁大的儿子跪在台阶上,面前放着一个破碗,里面装着几个硬币。进出舞厅的人们却没有一个拿正眼看他们的,更别说施舍了。
这个城市正分化为两个阶层:富人和穷人。大款们随便给陪舞小姐的一点儿小费,就够这对可怜母子维持好几天的生活。于光明正想下车给她一点钱,却看到保安过来赶走了这对可怜的母子。
齐警官不断报告着舞厅里的情况“一切正常”。于光明还能听到那家伙随着音乐节奏吹口哨的声音。《何日君再来》,于光明听出了歌曲的旋律,这是三十年代上海滩颇为流行的曲目。
晓红仅仅与他们联系了一次,说是有很多人约她。
透过面包车的车窗,可以看到霓虹灯已经亮起,而无数客人正兴致勃勃地走进百乐门。在三十年代,上海曾被称做“不夜城”。
大约八点四十五分,耳机里突然没了声音。又过了约二十分钟,廖国昌联系上齐警官,但后者说只是虚惊一场。七八分钟前晓红从他视线中消失了,他找了一圈,发现她正在小酒吧的角落里喝酒。齐警官随后选了一个能同时观察酒吧和舞厅的座位,全程监视。
“放心吧,我这儿一览无余。”齐警官说道。
然后又是片刻寂静。于光明抽出一支香烟丢给廖国昌并帮他点燃,自己也点了一支。这时李书记打来了当晚的第三通电话,这位党委书记毫不掩饰自己的紧张和不安。
过了差不多十分钟,齐警官报告说听到酒吧里一位身穿旗袍的女士在尖叫,但不是晓红。
于光明赶忙拨打晓红的电话,却无人接听,也许舞厅里太嘈杂她没听到吧。廖国昌也试着拨打她的电话,依然无人接听。廖国昌随后联系了部署在大楼内外的警员,他们都说没看到晓红离开,因为他们不可能认错她那件粉色旗袍。
于光明与守在舞厅门口的警员通了话,他们信誓旦旦地表示没有看到晓红离开,那么她一定还在百乐门大楼里面,于光明随即命令把守舞厅门口的两个人前去增援齐警官。
与此同时,廖国昌赶到百乐门的监控室,一位警员和大楼保安正在那里值班。
不到五分钟,于光明就看到廖国昌走出监控室,并且疑惑不解地摇着头。大楼正门的视频监控记录上并未发现晓红的踪迹。
随后舞厅里的警员报告说,他们搜遍了每个角落,但晓红似乎人间蒸发了。
一定是出事了。
此刻距离齐警官第一次报告晓红失踪已经过去了三十五分钟。
于光明下令封锁大楼入口,这已经不是担心公共影响的时候了。不等舞厅人员疏散,廖国昌就召唤了紧急增援。
“她到底跑哪儿去了?”齐警官懊悔地说。
其实在场的每个人心里都很清楚晓红遭遇了什么。
“那家伙怎么带着晓红离开的?”廖国昌说道。
“看这儿。”齐警官指着吧台后面一处暗门说道。如果不走到吧台后面,很难看到这个暗门。
于光明冲过去一把推开门,发现门后有一条走廊,走廊侧面是一部电梯。
“他肯定是带着晓红乘电梯下楼然后逃走了……也不对啊,他出门的话肯定被我们的人抓个正着啊!”廖国昌几乎是在咆哮。
“我就不信了!他妈的,查所有客房!”于光明嘴上这样说,心里却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前台立刻拿来一份客房台账。今晚一共有三十二间客房有客人登记入住,警员们立刻按照这份清单展开搜查。当他们敲响第三间房门的时候,房内没有任何回音。按照台账记录,住在这一间的客人只订了一天。服务员拿来钥匙,打开了房门。
警员们鱼贯而入,出现在眼前的却是他们最不愿看到的一幕。房间里空无一人,只有晓红的衣服被凌乱地丢在地上,粉色旗袍、内衣,一双高跟鞋被扔在墙角。
一片寂静。
她一定是被劫持到这间客房里,凶手在这儿脱光了她的衣服,然后带着她离开了。一切就像之前那些死者所遭遇到的那样。
于光明和廖国昌他们重新检视了监控录像,这一次他们注意到了之前被忽视的一处细节:一个男人搀扶着另外一个人,急匆匆地走出了大楼。二人都身穿夜总会制服,戴着帽子。男人看上去三四十岁的样子,帽檐压得很低,戴着一副茶色眼镜,从监控录像上很难看出他的相貌;被他搀扶着的人貌似是位女性,帽檐旁边露出几缕长发,她看上去似乎生病了,沉沉地斜靠在男人的肩上。
这时夜总会经理匆忙赶到,他看过录像后表示这两个人都不是他手下的店员。
看来凶手是用假名登记住店,将晓红劫持进客房,换掉她身上的衣服然后带她离开。从录像上看,晓红当时已经几乎丧失意识了,肯定是无法联系其他同事。被带出百乐门之后,凶手应该是通过事先停放在外面的汽车或者叫了辆出租车带她离开的。然而部署在店外的便衣警察却不记得曾看到有两个身穿夜总会制服的人乘车离开。
很快,附近的居委会和出租车公司就接到协查通报。按照通报要求,他们需要留意两个穿夜总会制服的人,其中一个神志不清。
局党委办公室里,李书记像热锅上的蚂蚁一般转来转去,随后又冲着电话听筒大发雷霆。他推翻了自己之前的定论,命令在全市范围内搜查私家车库。当然这也需要居委会的帮助。
从监控录像的拍摄时间看来,凶手和晓红是二十分钟前刚刚离开百乐门的。理论上,警方依然可以在凶手回到其秘密巢穴之前拦住他,或者在他到达车库的一刻逮捕他。他们相信,这个恶棍还要费一番工夫给晓红穿上红色旗袍。
这时夜总会经理打来电话,一位女服务员说曾有一个中年男人向她问起今晚是不是有一位新来的小姐。但这位女服务员几乎说不出那人的相貌,只说他戴了一副金丝边茶色眼镜。当时他是坐着的,所以无法判断身高。
过了没多久,一位居委会主任也打来电话,说傍晚时分他曾在百乐门北边一处街边看到一辆白色的高级轿车。他无法确定那是辆什么牌子的轿车,但很少在那条街上看到如此豪华的汽车。
可是对于警方而言,所有这些线索在此刻都没有太大价值。
时间正一分一秒地过去。虽然全市警力都已投入搜索,但于光明等人却感到前所未有的压力,这压力随着时间的推移似乎越来越重,几乎要把他们压垮了。
最后,凌晨一点左右,负责在虹桥区一处公墓附近巡逻的警员打来电话,报告说发现情况。
这处公墓已经荒废了多年。根据公安局掌握的情况,这处公墓近期成了盗墓贼的乐园。所以派出所在其附近专门加派了巡逻警力。
一个小时前,一个盗墓贼发现了一件不寻常的东西,走近之后才看清那是一具穿着红色旗袍的女尸。干他们这行的人都很迷信,所以他尖叫着窜出了墓园,慌不择路间撞上了巡逻的警员。盗墓贼对红旗袍的描述让这位巡逻警员立刻绷紧了神经,他当即给局里打了电话。
廖国昌刚刚启动警车的引擎,就再一次接到了那位巡逻警员的电话。
“现场还发现一套夜总会制服,距离尸体不远。还有一顶帽子,夜总会服务员戴的那种。”电话那头补充道,“抓紧过来吧,盗墓那小子吓得够戗,他非说自己见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