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指控 第一节

“从前有个人,居住教堂墓地附近……”对一个尚未完结的故事而言,这不啻是个挺好的开端。从各种意义上讲,爱德华·史蒂文斯都说得上是居住墓地旁边,这是对事实的最朴素的描述,所以他隔壁当然就有片墓地——德斯帕德庄园的名望一直非比寻常,只是称不上“举足轻重”的大型墓地罢了。

爱德华·史蒂文斯和常人并无分别。此时,他正坐在开往阔街的火车的吸烟车厢里,列车将于六点四十八分抵达。他年满三十二岁,任职于纽约第四大道的哈罗德父子出版社编辑部,职位勉强算是重要。他一般是住东七十街的出租公寓,周末则常常返回费城郊外克里斯彭的小宅。他和太太都很喜欢乡间生活。今天刚好是周五,所以他打算傍晚时赶回去跟太太玛丽会合。(时值一九二九年暮春。)史蒂文斯的皮包里,装着高登·克罗斯最新谋杀小说的手稿。以上全都是对事实的平实描述。史蒂文斯无法否认,他目前真的只想考虑那些可以列表说明的事实,而不想考虑别的。

同样需要强调的是,此日无论昼夜,均都未见异常。史蒂文斯陷入乱局的机会,并不比别人更多。眼下,他无非是归家途中。而且,他是个相当幸福的男人,事业和家庭双全,对目前的处境很是满意。

列车准时抵站。史蒂文斯下了车,在车站里晃悠着,舒展腿脚。门上的时刻表用黑色数字标明:下一班去克里斯彭的列车将于七分钟后出发,是辆快车,第一站是奥德摩尔。搭乘干线列车,只需三十多分钟就能到克里斯彭,也就是哈福德的下一站。没人明白哈福德和布莱恩马威尔之间为何会设立该站——或者说,设立克里斯彭这一行政区划。要知道,当地只有十二户人家,彼此相隔甚远,稀稀落落地散布山间。但退一步说,它倒也算是自成天地,拥有独立的邮局和药店;而且,在国王大道蜿蜓直上、通往德斯帕德庄园处,在紫铜色山毛榉的掩映中,还开着一家茶馆;更有甚者,虽然此事既不合常理又缺乏象征意义,但当地确实有个殡仪馆。

该殡仪馆一直让史蒂文斯疑惑不解。他总爱琢磨为何会有这个殡仪馆,到底谁会去光顾呢?殡仪馆的橱窗上,印着J.阿特金斯的名字,低调得像是谁的名片。他从没见过该殡仪馆的橱窗后面有任何人影、任何动静,只看见几个形状模糊的小型大理石台——大概是插拜祭用的花的吧——以及用铜质窗帘环扣成半人高的黑色天鹅绒窗帘。当然,他深知殡仪馆通常都谈不上生意兴隆,更不会随时有顾客盈门。但一般的殡葬师,性格总是开朗而随和的,他却从未见过这位J.阿特金斯出门闲聊。这甚至给了他一些隐隐约约的侦探小说灵感。他构想的故事大纲里包括一个杀人如麻的殡葬师,他用殡仪馆来澄清家中堆积如山的尸体。

话说回来,老迈尔斯·德斯帕德的死,没准给J.阿特金斯送来了一桩生意呢。所以,最近……

克里斯彭的诞生,归根溯源是和德斯帕德庄园有关。辉煌的一六八一年间,当佩恩先生亲抵此地、同斯库基尔和德拉沃尔间广袤森林中的人们和平相处之前,四名专员曾被派到这里,准备在这片新近获得的宾州大地上筹建城市。“克里斯彭”正是源自那四位专员之一——威廉姆·克里斯彭。他是威廉·佩恩的亲戚,死于一次出海远航,但其表兄弟德斯帕德——据马克·德斯帕德所说,他们家的姓氏源自法国,拼法令人迷惑地变过好几次——在乡间弄到了大片土地,建了德斯帕德庄园。而德斯帕德家的老迈尔斯·德斯帕德——高贵的花花公子、家族首领——死了才不到两周。

候车期间,史蒂文斯懒懒地想着马克·德斯帕德——家族新任首领——今晚会不会跟往常一样前来造访。史蒂文斯的小屋离庄园大门不远。大概是从两年前开始,他们渐渐建立了友谊。不过,马克和他妻子露西今晚大概不会来登门拜访了。没错,老迈尔斯的死——死因是胃炎,近四十年腐败的生活使他的胃壁烂若果肉——不会引起太多悲哀,因他主要居住海外,家族里的其他人基本和他不熟。但其过世毕竟带来了大把的待办事宜。老迈尔斯没结过婚,马克、爱迪丝和奥戈登都是他弟弟的孩子。史蒂文斯意兴索然地想着,这三人将会继承数之不尽的财产。

这时,通往月台的大门嘎吱打开,史蒂文斯登上干线列车,来到吸烟车厢。窗外,春天的夜色笼罩下来,天空从灰蒙蒙变成了黑漆漆。尽管车厢里的空气不流通,灰蒙蒙的顶灯将一切照耀得有些污浊,史蒂文斯依旧能嗅到一丝春意。这是乡间特有的、让人为之一振的味道。(这味道把史蒂文斯的思绪带到了玛丽身上。稍后,玛丽会开车来车站接他。)车厢中的空座逾半,乘客们懒懒地翻着厚厚的报纸,烟雾在肩头萦绕,气氛令人昏昏欲睡。作为一个心满意足的男人,史蒂文斯随兴琢磨着两件困扰了他一天的怪事。因性格之故,他不想分析这两件怪事,只打算想想可能的解释。

两件什么事?好吧,其中一件是他公文包里装着的高登·克罗斯的新手稿,等着他去阅读。高登·克罗斯——说来真怪,这是他的真名——编辑部头头儿莫莱发掘出来的作家。他是个一心要重述历史上真实谋杀案的隐士,其天才的地方是描述生动、活灵活现,仿佛目击者之口述一般。他有着那种近乎恶魔的天分,能把没亲眼看见的事情讲得栩栩如生。这种天分往往伴随着欺骗。一位著名的法官曾不慎如是写道:能在《陪审团的绅士》中将尼尔·克利姆案记录得这般生动,此人铁定在庭审现场。“众所周知,克利姆是一八九二年受审的,”《纽约时报》事后评论道,“而克罗斯先生据称年仅四十。很显然,若他确曾出席庭审的话,未免太早熟了。”这对该书的销售而言,自是一个不错的宣传。

然而,克罗斯先生的故事之所以大受欢迎,最主要的原因并非他描述得生动,而是他所选择的案例。他每本书都会选择一两宗著名案件,但主要还是围绕那些独特、怪异之事,而且是几乎没人听过的那种:案件发生时当然颇富传奇,如今看来则充满着戏剧冲突因子。他某些文字非常耸人听闻,虽有照片和文字资料佐证,却依然有批评家出面指责,称他记述的“真实”云云,纯属一场精心策划的骗局。这又引起了一阵轩然大波——当然,对他的书又是一次不错的推销——最后,事实证明克罗斯没虚构任何情节。那次事件里,该批评家收到了来自布鲁塞尔市长的愤怒来信,因他称曰“骗局”的案例恰和十八世纪布鲁塞尔的一位著名恶徒有关,而市长大人对此深感自豪。全赖这些噱头,克罗斯虽非最畅销的作家或年度最佳作者,哈罗德出版社依旧将他放到主打之列。

这个周五的下午,史蒂文斯被编辑部头头喊进了办公室。莫莱的办公室里铺着厚厚的地毯,踩上去没有响动。他端坐办公桌后,正对着面前软皮夹子里装着的一沓整齐的稿件眨巴着眼。

“这是克罗斯的新书,”他说道,“你这周末能否带回家去读读?五月的推销会上,我想让你去介绍这本书。你对这类故事总是挺热衷的。”

“你读过了?”

“对,”莫莱犹豫道,“从某种意义上讲,这是他迄今最好的作品。”

莫莱又犹豫了一下,补充道:“题目肯定要改。他拟了一个超长的、艰涩难懂的名字,对书籍推销可没好处,但这事以后再说。本书写的是一群女性罪犯,很够劲儿。”

“太好了!”史蒂文斯热切地说。

莫莱依然半是心不在焉、半是迷惑不解地四下打量着,很明显是心中有事。只昕他问道:“你正式见过克罗斯吗?”

“没有。我在办公室好像看到过他一两次,仅此而已。”史蒂文斯答道,依稀记得克罗斯宽阔的背影,或是刚好转进另一个角落,或是正推门走进某个房间。

“怎么说呢……他非同寻常,我是说他的合同。他坚持要给合同添加不寻常的条款。合同的其他部分他完全无所谓,简直连看都懒得看完。他坚持添加的条款是,每本书的腰封背面,必须印上他的大幅照片。”

史蒂文斯喉咙里嘀咕了两下。墙边堆满了腰封花哨的书籍。他站起来,抽出一本《陪审闭的绅士》。

“原来如此,”他说道,“我正纳闷呢,但好像没人提起这事。没有生平简介,光秃秃的一张大照片,下边印上名字——而且,这是他的第一本书。”他端详着照片,“怎么说呢,他这张脸让人印象深刻,显得挺睿智的,我想印出来还不错。但他为何竟会如此自豪,要把这个四处张贴——”

莫莱坐着摇了摇头:“不,并非如此。他可不想要这种私人推广,他此举另有缘故。”

莫莱再次疑惑地看着史蒂文斯,而后则从办公桌上拿起某样东西,转换了话题:“别管他了,带上手稿。小心点儿,上面还别着照片。哦,对了,周一上班后先到我办公室来一趟。”

莫莱没再提书稿的事。现如今,史蒂文斯坐在奔向西宾夕法尼亚的列车上,打开公文包,想看看那份手稿。但他犹豫了,脑子里仍然充满着没来由的谜闭。

若说高登·克罗斯的事情既无关紧要又理不清头绪,那老迈尔斯·德斯帕德的事情更是如此。史蒂文斯的思绪飘到了德斯帕德庄园,山毛榉丛中那些被烟熏黑的石头,还有那些从沉睡中惊醒的庭院。他记得去年夏天,老迈尔斯在大宅后低陷的庭院中散步的样子。老迈尔斯其实并不老,过世时才五十六岁。但他老态龙钟的举止、光洁白领映衬下那瘦骨怜峋的脖子、卷曲的灰白胡须,还有长久以来郁郁寡欢的神情,都让他显得比实际年龄要老。史蒂文斯还记得他在暖阳下煞有介事地抬了抬时髦的帽子,眼神苍老而困惑。

死于胃炎可不轻松。环游世界后,迈尔斯·德斯帕德回到家里,缓慢而痛苦地死去。期间,他一直是靠斯多葛派的恬淡精神默默忍受着。这激起了他家里厨师的崇拜,具体表现是痛哭不止。亨德森夫人——厨师、总管家兼暴君——说他偶尔会痛苦地叫几声,但这种时候不多。他们把迈尔斯葬在私人小教堂的地下墓室,和德斯帕德家的九代先袓们葬在一起,在地下墓室里像旧书般排成一列。下葬后,封住墓室的石板再次盖回。不过,有件事让亨德森夫人印象尤深。迈尔斯·德斯帕德临死之前,手里握着一根普普通通的绳子,绳上有九个结,彼此间距相等。他死后,他们从他枕下发现了这根绳子。

“我觉得这姿态不错,“亨德森夫人对史蒂文斯家的厨子透露道,“我猜,他肯定以为他握着玫瑰经念珠。当然,他们家并不信奉天主教。不过,无论如何,我觉得这姿态不错。”

另一件让亨德森夫人大感兴奋的事情,迄今为止尚无人能给出理性解答。把这件事透露给史蒂文斯的是马克·德斯帕德,说话时又是好气又是好笑。

迈尔斯过世后,史蒂文斯只见过马克一次。老家伙是四月十二号周三晚上死的。史蒂文斯记得这般清楚,系因那天他们夫妇俩少见地回到了克里斯彭。不过,逗留期间,他们并未得知不幸,次日一早就开车回了纽约,后来才从报纸上阅闻噩耗。那个周末,也就是十五号那天,两人循例再次回到乡间小屋,去德斯帕德家正式悼念,但没有参加葬礼。玛丽对死亡——对看到死者,有种战栗的恐惧。葬礼当天傍晚,空荡荡的国王大道上,史蒂文斯碰到了散步的马克。

“我们那位亨德森夫人,”马克贸然说道,“自称看到了怪事。”

当时暮色正浓,空气湿冷,还刮着风。国王大道通往德斯帕德庄园道路两侧的树林刚刚开始抽芽。大树被风吹得摆动着,在马克头顶投下了一道道阴影。马克长着鹰钩鼻子的脸被街灯映照得很是苍白,呈现出他心中汹涌的情绪。他靠着路灯柱子,双手插进口袋。

“我们的亨德森夫人,”他重复道,“自称看到了怪事。说实话,她看到的究竟是什么,我也不完全清楚,因为她除了偶尔透露一点点——还夹杂着不断地祈祷——之外,什么都不肯说。据我推测,她是说迈尔斯叔叔死的那晚,她看到他房间里有个女人,还跟他说话呢。”

“一个女人?”

“不,不是你想的那种事。”马克正色道,“我指的是一个——亨德森夫人的原话是‘穿着奇怪古装’的女人——当时在他房间里跟他聊天。当然,从理论上讲,这未必全无可能。当晚,家里有几个人,包括露西、爱迪丝和我都去参加了一场在圣戴维斯举行的假面舞会。露西打扮成蒙特斯潘夫人,路易十四最宠爱的情妇。爱迪丝戴着软帽、穿着衬裙,我猜是要打扮成弗洛伦斯·南丁格尔。太太是著名的皇家交际花,妹妹又是伟大的护士,我看我是被保护得妥妥帖帖了。”

“但实际上,”他愁眉不展地续道,“根本不可能有人进他房间。你不太了解迈尔斯吧?他是个和蔼可亲的老东西,却喜欢把自己关在房里,不让任何人进——这你是知道的——虽然他的态度总是很礼貌。甚至餐食都让人送到房里。当然,他病情日益加重时,我请了一位受训护士来照顾他。我们把护士安排在他的隔壁,可这老家伙总是锁上连接两个房间的门,不想让护士随时过来照看,我们好不容易才拦住他……由此可见,亨德森夫人所言那个‘穿着奇怪古装’的女人,虽然理论上有可能——”

史蒂文斯只觉得有些东西正困扰着他,一时说不清楚。

“这个,我倒没觉得这事情有何古怪,”他说道,“你有没有问问露西和爱迪丝,是不是她们去过?而且,若任何人都进不去死者的房间,亨德森夫人又是如何看到这一幕的?”

“亨德森夫人自称是从窗外看到的。那扇窗子对着二楼的阳光房,迈尔斯一般都拉着窗帘。但我还没跟露西和爱迪丝提到这事。”他略一犹豫,爽朗地笑了,“我这可是有着充分的理由——此事完全不让我觉得困扰,而且我无意将之搞成神秘事件。让我困扰的是亨德森夫人故事里的另一部分。据她说,穿古装的女人——一个字一个字听仔细喽——先是和迈尔斯聊了两句,然后转过身,从一扇根本不存在的门走出去了。”

史蒂文斯看看他。马克那鹰钩鼻突出的瘦削脸庞上带着某种肃然,看不出有无讽刺之意。

“你该不会是说,”史蒂文斯发出一阵含义不明的呢喃,“她是女鬼?”

“我是说,”马克皱着眉,小心翼翼地措辞,“那里过去曾经有一扇门,但两百年前就砌上砖头、钉上木条封死了。而我们这位神秘的访客居然能打开它,走了出去。是鬼魂吗?不,我可不信。我们家族从古至今就没出过一个鬼魂。本家族该死地过分受人敬重。你听说过受人敬重的鬼魂吗?对家族而言,这不啻算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但对猎奇的客人来说,则是一大损失。要我说,多半是亨德森夫人的脑子出了问题。”

然后,他突然沿着国王大道大步离去。

那是一周前的事了。而今,史蒂文斯坐在开往克里斯彭的列车上,回想着那次会面,漫不经心地考虑着其中的谜团。他一直思索着这几件各自独立的怪事——比如和莫莱在办公室的谈话内容,又比如和马克·德斯帕德的聊天——他推敲的并非合理解答,而是如何把它们融进一个故事大纲。当然,它们全无关联,跟报纸上不同版面的新闻标题一样,全无关联。现在,先把几件怪事列出来吧:隐士作家高登·克罗斯,热衷发表照片,却和虚荣心无关;隐士百万富翁迈尔斯·德斯帕德,因胃部感染而死,其枕下发现了一条打着九个结的绳子;身着古装的女士——具体哪个时代的古装不详——有人宣称看到这位女士从一扇用砖封了两百年的门走出房间。若要将这些互不相干的元素糅进同一个故事,一个有经验的作者该如何才好?

史蒂文斯想不出来,他放弃了。抱着对克罗斯的一点好奇心,他打开公文包,取出了装在夹子里的手稿。手稿厚厚一沓,估摸着有十万字。像克罗斯的其他手稿一样,打印整齐到变态的地步。书稿分章节用铜夹子夹在一起,所附的图表、相片和图画则用回形针别在稿件上。史蒂文斯扫了一遍目录,看了看首章标题——不过,让他吓得手一松,差点把手稿掉到地下的,可不是标题本身。

第一章首页上别着一张画面清晰的老照片,照片上是个女人,下面印着一行整齐的小字:

玛丽·德·奥布里:一八六一年因谋杀被送上断头台

照片中的女人,赫然就是史蒂文斯的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