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案 名伶杨月楼奇案(杨月楼与韦阿宝) 第十章
到了南京,巡抚丁日昌与按察使马宝祥共审此案,以表示对此案的重视。但叶廷春早已经上下打点好了,不过是形式而已。杨月楼称自己是受刑不过,屈打成招。将种种加之自身的刑罚,历历陈述。丁日昌一声冷笑道:“既是严刑逼供,必有刑伤。一验可知。”
杨月楼受刑之日在当年春天,此时已是初冬时分。时间过去近一年了,杨月楼又是武生,身体不错,恢复的很快,所以在一般人眼里,是和普通人一样的。虽然疤痕犹在,筋骨错位无法痊愈,但仵作受了上司的指命,一心要坐实此案,哪里会认真验伤。验罢上报道,只有笞刑伤痕,原属正常刑罚,并无酷刑所伤之情形。丁日昌对杨月楼道:“你还有什么可说的?”
此时杨月楼仍存洗冤之心,慷慨陈词,将韦阿宝如何钟情于已,暗送情书,后两家母亲答应婚事,三媒六证,订亲备婚,明媒正娶。哪知成婚之日,突遭横祸。叶县令不分青红皂白,将自己和韦阿宝拿到堂上,未问一词,先用酷刑等等情形,一一告白。
丁日昌默默听罢,然后道:“犯人叫屈,企图翻案,原属常态。既无刑伤,且贱民强娶良户,情形可疑,岂容狡辩?仍按原判,暂行监禁,一俟刑部批复,即按律科罪。”然后再不问话,即以诱拐律科杨月楼军流四千里,发配黑龙江之罪。
杨月楼虽未受刑,但经此一审万念俱灰,不再作翻案之想。
监牢里看管他的一个牢头竟然也是他的一个戏迷,因此对他不错,再加上沈月春上下打点照顾,里面的日子倒还不苦。这个案子本是轻案,清朝军流之刑并非是真正意义上的充军,而只是使其离开故乡到远方定居,被刑者只需每月两次向地方主管官吏报告即可。杨月楼再无所盼,静等发落之日,只是挂念韦阿宝的下落。
大约过了半个多月,杨月楼正与牢头闲谈,听外面有狱卒说话:“姑娘这边走。”
杨月楼将头偏过,向外边张望。只见是沈月春走了进来。
沈月春见了杨月楼,尚未说话,眼泪先流了下来。杨月楼叹道:“姑娘何必为一陌路人伤心。杨某命中注定有此一劫,并无所怨。姑娘受我拖累了,以后不要再为杨某操心了。”
沈月春道:“哀莫大于心死。杨老板切不可灰心。这案子已上报刑部,想那案子漏洞百出,必被批驳。”杨月楼哈哈大笑道:“天下乌鸦一般黑。我原来也想着能遇到个秉公办案的清正大人。但松江、南桥、南京,连着复审三次,每次结果都相同。个个只知官官相护,哪里管我冤不冤。我听说姑娘为我在南京奔波了将近一个月,也一事无成。这天下还能有说理之处么?”
沈月春紧紧盯着牢门那把大锁看了一会儿道:“我要具状进京上告!去刑部、大理寺、都察院递状子,再不成就告御状。”
“姑娘不可。杨某乃不祥之身,遂遭至蒙冤受屈。得姑娘仗义相助,不甚感激。此恩此德,没齿难忘。杨某现在只待服刑,更无他望。姑娘也是有家产的人,杨某不能再拖累您了。希望咱们就此告别。若我还能回来,必全力报姑娘大恩。后会有期,再当图报。”
沈月春道:“事未到最后关头,怎能说无望。万般难事皆在一拼。杨老板只管养伤,其他事不用你管,小女子自有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