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普曼有罪? 第二节
广告登出的同一天绑匪的电话就来了。康顿博士觉得对方听上去口音很重,像是德国人或斯堪的那维亚人。他还在背景中听到了意大利语。第二天晚上,一位出租车司机约塞夫·庇隆,给康顿博士送来一张字条。庇隆说有人拦下他的车给了他1美元让他送这张条,他记不清那人什么模样。条子要康顿到一个地址去取另一张条。
按照第二张字条的指示,康顿博士于3月12日夜晚来到林坪公墓正门,但他并没有带钱来。在大萧条时期,即便如查尔斯·林勃这样的大款,要筹到7万美元也不是一天两天能办到的,他得卖掉他将近五分之一的股票。而且康顿博士认为,首先要拿到孩子还活着或孩子确实在这伙绑匪手里的证据才能付钱。康顿的朋友奥尔·瑞奇开车送他到林坪公墓时打趣他说:“他们今晚要是毙了你,埋起来倒省事。”康顿谢绝让瑞奇留下等他,自己一个人在大门口踱了好半天,才远远地瞧见有人朝他挥动着一条白手帕示意。来者自称“约翰”,说他只是绑匪中的一员。他同意寄一件孩子的衣服给康顿博士,以证明小林迪平安无事。为与自己的名字“约翰”相区别,康顿后来管那人叫“墓地约翰”。
3月16日,康顿博士收到小林迪的连衣裤。林勃上校乔装打扮亲自到康顿家鉴认,那确实是3月1日晚上查理睡觉时穿的。小衣服里还夹了一张纸条,指示珈夫瑟——康顿博士在赎金准备好后再登一条广告:“货收到,钱已备齐。”当时没有任何人想到要绑匪摁了小林迪的指纹寄来,与他在玩具上留下的指纹比较。后来的专家们认为这实在是一个严重的疏忽。
准备赎金花去了两个多星期。最初,林勃上校拒绝警方提出的记录钞票号码的建议,但财政部官员坚持要求必须这样做。赎金中的绝大部分使用了金圆券,这是一种可以兑换黄金的货币,它和相同面值的一般货币看上去几乎完全一样,只多一个黄色的圆形印记。当时联邦政府正逐步从民间回收金圆券,收银员收到金圆券后都交到银行,不会再作为零钱找补给顾客,所以这种货币在市面上越来越稀少。赎金中所有钞票的号码都互不相连。几位财政部工作人员和银行职员用了整整8小时记录全部纸币的号码,用小号字体打印成册后共57页。之后,25万份这样的号码册被秘密发送至全美各地每一家银行。
按“墓地约翰”所言,赎金分成两包,一包5万美元,其钞票的面值及数量与留在窗台上的第一封赎金信要求完全一样。另一包2万美元,因为绑匪没有提出具体的要求,所以警方在里面放进了更容易追踪的面值50美元的金圆券。
这期间,不时有一些行迹可疑的“推销员”找到康顿家,他们只敲康顿的门,而不去其他邻居家,显然是绑匪成员在监视珈夫瑟——康顿博士。林勃上校坚持不许警方调查这些“推销员”以免打草惊蛇。
又经过若干广告和邮件的交流,终于,在4月2日这天傍晚,林勃上校和亨利·布勒京里其开着奥尔·瑞奇的车从银行取出两包赎金来到康顿家里。7点45分,一位出租车司机给康顿博士送来一张纸条。康顿的女儿刚好回娘家串门,走到门口接了条子,她并不知道内情,所以没有记下出租车的牌照等线索。康顿和林勃立即带着赎金出发,由林勃开车,按条子上的地址找到一家花店,从一张桌子底下抽出另一张纸条,再根据上面的指示来到韦特摩街。
韦特摩街是一条僻静的泥泞小路,紧靠雷蒙德公墓南端。林勃把车停靠在街角处,康顿博士按绑匪字条的吩咐,下车穿过马路到街对面,然后顺着灯光昏暗的小路往前走。他一直走到公墓的尽头也没见一个人影,于是他又返身回到林勃停车的地方,隔着马路大声说:“这儿好像没有人。”就在此时,从康顿身后的墓地里传出一个声音:“嗨,博士,这儿,在这儿。”
康顿博士循声走进夜色朦胧的雷蒙德公墓,恍惚看见一个身影在墓碑间穿行。他跟着那个影子走了大约5分钟,忽听得灌木丛中传来一声“哈罗”,又是那位“墓地约翰”。康顿说他没有带钱,他需要一张字条说明孩子一切都好,而且在见到小林迪之前,他只能先付5万美元。这些话似乎并未引起“墓地约翰”的不快。15分钟以后,他拿着一张条子回来。康顿博士带着字条回到车里取了钱交给他。“墓地约翰”临走时告诉康顿,小林迪在一条叫做“尼利”的船上。他还交给康顿博士一个信封,说信里详细地说明了如何找到“尼利”。但他警告康顿要过了6小时才能看信。
康顿把“墓地约翰”的信交给了林勃上校。迫不及待的林勃等车刚开出一英里左右就把信拆开了。信上说“尼利”是一条28英尺长的小船,停泊在马萨诸塞州伊丽莎白岛海岸的马颈海滩和盖赫德之间。船上和小林迪在一起的两个人是无辜的,请不要为难她们。
第二天凌晨,在美国海军和海岸警卫部队的鼎力协助下,林勃驾驶海军的水上飞机——一种可以停靠水面的飞机——从康涅狄格州桥港市的海军基地出发,与水面上数艘海岸警卫部队的舰艇一起,开始了整整两天的搜寻,但最终也没有找到那条或许根本不存在的小船“尼利”。
与此同时,联邦调查局第一次介入林勃幼童绑架案。他们一边找约翰·康顿博士谈话,一边派出大队人马搜查雷蒙德公墓,结果只在一块墓石上发现了一只脚印。虽然当时将这只脚印拍了照并印了胶泥模,但后来却没有作为物证提交法庭。
愤怒和失望并没有使查尔斯·林勃死心,他继续通过各种渠道企图再次与绑匪接触。更多的人自愿要求担当牵线搭桥的中间人,其中不乏德高望重的名人,也有乘人之危的骗子。
5月12日,绑架案后的第73天,林勃正在一条搜寻船上休息,他的助手们接到新泽西州警署署长诺曼·西瓦可普上校发来的加急电报。没有人拆开电报,但大家已经从收音机里听到了那条令人心碎的消息。助手们犹豫着谁也不愿意将电报送进林勃上校的舱房里。
那天下午3点15分,两名卡车司机,威廉·艾伦和奥维尔·华生,开车到霍普威尔送货。他们把车停在离林勃庄园约两英里处的普林斯顿-霍普威尔公路旁,威廉需要方便一下。天上下着细雨。威廉走进路边的树林,当弯腰钻过一枝低垂的树枝时,他看见地上有一个像骷髅一样的东西。威廉顺手捡起一根棍拨开覆盖其上的树叶,只见一具已经腐烂的婴儿尸体脸朝下躺在一个浅浅的坟坑里,尸体用一块布毯包裹着,尸身上爬满了小虫子。威廉吓得赶紧跑回车里,和奥维尔一起赶到霍普威尔镇。他们在一个理发店找到了警员乔斯·威廉逊。
保姆蓓蒂和查尔斯·林勃先后确认了小林迪的遗骸。辨认的特征包括牙齿的数目、亚麻色的头发、两个叠在一起的脚趾、还有法兰绒内衣和尿布等。第二天,林勃上校在警方的陪同下,将小尸体送到新泽西州临顿火葬场火化。此时距两名卡车司机发现尸体不到24小时。
因为警方指定的验尸官关节炎发作,那具小尸体只在火化前由一位殡仪馆主任草草地作了一下检查。
他发现孩子的颅骨上有四处裂痕和已经变质的血痂,由此推测查理死亡的原因应是头部受到重击而造成颅骨骨裂。根据尸体的腐烂程度判断,死亡时间很可能就是绑架案发生的当晚。估计当绑匪抱着小林迪从窗台上爬下来时,因木梯断裂孩子掉到了地上。警方认为作案人并非有意要加害于小林迪,这只是他们行动中的一个意外事故。
但不管怎么说,对林勃夫妇而言,结果都是一样。他们的希望彻底破灭了。警方也不再有任何顾忌,他们终于可以大张旗鼓地搜查绑匪,但可能为时已晚。
5月23日,新泽西州州长哈里·摩尔宣布,悬赏25万美元缉拿本案凶犯。赎金索取信的拷贝也发往各地警署和监狱,以与在押犯人的笔迹对照。警方还请来心理学专家达德利·肖菲尔德医生分析罪犯特征。肖菲尔德医生认为,绑匪系德国人,40岁左右,已婚,个子与身材和林勃上校相近,曾有犯罪前科,患精神分裂症,性多疑。他甚至推测在“墓地约翰”交给康顿博士的最后一封信中,执笔者曾下意识地写下了“岗赫路”的头几个字母,后来又改为“盖赫德”。“岗赫路”是当时纽约布郎克斯的一条主要街道。
在其后的两个月里,新泽西州警署首席侦探凯顿中尉率领警员们集中盘查林勃和莫洛庄园里的工作人员,重点怀疑对象一是查理的保姆蓓蒂,一是莫洛庄园的女佣微俄莉特。蓓蒂是最后一位看见小林迪活着的人。那天傍晚在孩子失踪之前,她的男朋友曾往林勃庄园给她打过电话。警方经反复查证,最后确定他俩是清白的。
微俄莉特的疑点在于她的说辞前后不一。1932年6月10日,警方打电话到莫洛府通知她去警署谈话。微俄莉特听说后立刻歇斯底里地大喊大叫:“我不去!我不去!”然后冲出屋外。等人们再看见她时,她已服氰化钾自尽。后来警方终于查明,微俄莉特惊恐的原因是她和她的男朋友涉足黑酒生意,与绑架案无关。这桩人命官司震惊了公众,美国和英国的报纸纷纷载文,要求惩罚将微俄莉特置于死地的凶手。
约翰·康顿博士也一度被列为警方的怀疑对象。一名找他谈话的警官一口咬定康顿和他的同伙私吞了赎金,然后编出“墓地约翰”的故事来蒙骗众人。实际上,康顿博士从自己的腰包里掏出了12万多美元的“差旅费”,先后到各地警署辨认了上百名嫌疑人和37万多张照片。
1932年8月16日,安妮生下了林勃家的第二个儿子乔。这个知名的家庭在收到无数祝福的同时,也接到不少威胁要绑架乔的恐吓信。
林勃幼童绑架案唯一的正面效应是促使国会通过了绑架案法,亦称林勃法。在小林迪遭绑架时,联邦调查局尚无权过问此案,因为没有证据证明绑匪已经离开新泽西州。按照林勃法,如果被绑架人质一周内还未返回,则可假定罪犯已跨越州界,联邦调查局即可出面参与破案。一年后,林勃法修正案进一步授权联邦调查局可在24小时后介入,而且一旦人质遭到伤害,罪犯将被处以极刑。
随着案情的发展,侦破工作的区域重点逐渐从新泽西州转入纽约,这是诺曼·西瓦可普上校所不希望看到的。一开始,他甚至拒绝向纽约警署提供赎金索取信样品等资料。
在赎金交付后的第三天,1932年4月5日,第一张20美元的赎金金圆券出现在曼哈顿上城区西部的东河储蓄银行。糟糕的是,这条消息第二天就被记者披露于报端。到1932年年底,先后共有2张20美元、4张10美元和21张5美元的赎金钞票出现在市面上,但究竟何人使用的这些钞票却始终是个谜。纽约警署主持此案的詹姆斯·棼在他办公室的墙上挂了一大张“作战地图”,每当出现一张赎金钞票,他便在地图的相应位置上摁一颗图钉。
1933年4月5日,新当选的美国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发布一道行政命令,作为应付大萧条时期通货膨胀的特殊经济对策之一,要求中央银行在同年5月1日之前回收市面上所有总额为100美元以上的金圆券、金币等可兑换黄金的现钞或债券。也就是说,5月1日以后,一次使用或兑换金圆券的总额不得超过100美元。这将迫使绑匪尽快出手赎金中的金圆券钞票。
在5月1日前的最后一个星期,50张10美元的赎金金圆券出现在位于曼哈顿的化学银行,还有50张10美元和50张5美元的被曼哈顿的制造业基金银行回收。但和以往一样,谁也不知道兑换这些金圆券的都是些什么样的人。因为是在办理完兑换手续之后,才由专人将回收的金圆券逐张与赎金钞票的号码册查对,所以银行职员们在经手时并不知道哪些金圆券来自赎金。
5月1日,回收期限的最后一天,中央银行纽约分行一下子收到2980美元的赎金金圆券。兑换表格上填写的姓名为J·J·福克纳,而地址据后来查证是假的。但那位经办的银行职员还是没记住兑换人的模样。
在詹姆斯的“作战地图”上,赎金纸币使用的区域渐渐显露出来了。最密集的是曼哈顿上城区的雷克星顿路,以及德国人集居区约克维尔。詹姆斯亲自走访了每一位经手人、银行职员和商店收银员。大多数人不记得持币者的模样,而记得的人所描述的却相差无几:白人,中等个子,蓝眼睛,瘦削的脸型,高颧骨,尖下巴,穿深色上衣,戴软毡帽,帽檐压得很低。当时的著名漫画家简蒙·巴里曼根据这些描述和约翰·康顿博士的记忆,为该嫌疑人画了模拟像。
1933年11月26日,洛意斯·谢里丹影院票房的西西·芭小姐收到一张5美元的赎金金圆券。当时的电影票是55美分一张,影院一般很少收到金圆券。就在西西·芭迟疑的那一刻,一个浓厚的德国口音说:“怎么呢?这是金圆券。”接到西西·芭的报告后,詹姆斯·棼在开映之前赶到洛意斯·谢里丹影院,但直到电影散场,那个座位还是空的。
从1934年1月起,就再没有人见到过5美元的赎金纸币。这一年的6、7、8三个月,没有任何关于赎金钞票的报告。直至9月,10美元和20美元的又重新开始在曼哈顿和布郎克斯出现。
1934年9月15日,星期六,晚上10点左右,一辆1930年的深蓝色道奇轿车来到雷克星顿路和127道交界处的一家加油站,车主掏出一张10美元的金圆券付5加仑汽油钱共计98美分。加油站的工人瓦尔特·莱尔怕这张面值不算小的钞票是假币,便顺手把道奇的牌照号码写在了纸币边上——4U13.41。
9月17日,布郎克斯的科恩交易银行将这张钞票连同另一张10美元的赎金金圆券一起交到了纽约警署。
詹姆斯·棼马上通过纽约市机动车辆管理处查到,深蓝色道奇轿车的车主名叫布鲁诺·理查德·赫普曼,男,35岁,木匠,生于德国,无犯罪记录。赫普曼的家庭地址是布郎克斯东222道1279号,离约翰·康顿博士与“墓地约翰”第一次见面的林坪公墓仅隔六个街区。房子坐落在222道和一条步行小路尼旦巷相交的街角处,赫普曼和他的妻子安娜及九个月大的儿子租住二楼,另有两家人合住一楼。
9月18日这一天,60多名便衣警探从早到晚在赫普曼家附近转悠。他们将要逮捕布鲁诺·赫普曼,这一点是确定无疑的。但在行动之前,警方想搞清楚赫普曼是否携带枪支等武器。
第二天,9月19日,星期三,早晨8点15分,赫普曼从房子里走出来。他看上去确实有点像简蒙·巴里曼所画的嫌疑人,亚麻色的头发上扣一顶软毡帽,体重大约180磅左右。赫普曼穿过尼旦巷,从对过的车库里开出那辆深蓝色道奇,三辆黑色轿车立即紧紧尾随。行至东萃孟街附近,当深蓝色道奇跟在一辆笨重的清洁车后面缓缓行驶时,警探们跳出黑色轿车,将深蓝色道奇团团围定。
据说当时布鲁诺·赫普曼的反应,只是怔怔地看着几位警探,然后按照他们的吩咐,机械地将道奇车驶到路边,停靠、熄火。警探们没有从赫普曼的身上和车里搜出枪支,但却在他的皮夹子里找到又一张20美元的赎金金圆券。在警探们的再三追问下,被这一系列突发事变搞得惊慌失措的赫普曼语无伦次,怎么也讲不清楚这张钞票的来历,这更使警方相信他们抓对了人。
作家诺尔·贝恩在其所著《林勃绑架案》一书中指出,就当时的情形而言,布鲁诺·赫普曼唯一的疑点就是用了一张赎金纸币,但这并不构成犯罪。詹姆斯·棼和警方其他办案人员后来承认,在拘捕赫普曼时,“他们已经认定赫普曼犯有绑架杀人罪”,所以他们接下来的工作并不是试图确定赫普曼是无辜还是有罪,而是如何证明他有罪。
毕竟,这件万众瞩目曝光率极高的案子已历经两年有余,而且随着赎金钞票的越花越少,破案的希望也愈加渺茫,警方所承受的压力可想而知。然而,不少人担心的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布鲁诺·赫普曼可能会被公正对待并得到公正的裁决吗?
赫普曼被带回家中,十几名警探正在那里翻箱倒柜地搜查。安娜流着眼泪问丈夫发生了什么事,赫普曼安慰她说没什么,大概是为了前几天赌博的事。办案人员当时并没有在赫普曼的家里抄到他们想要的东西,但却从房东太太那里拿到了赫普曼本月刚交的房租——两张10美元的赎金钞票。
在纽约警署的审讯室里,办案人员对赫普曼进行轮番轰炸,他们常常不允许他睡觉,甚至不给他食物和水。有一次,赫普曼被连续审讯12小时,还有一次30多个小时。当他的证词不能授警方以把柄时,警察们便开始揍他。他们还强迫赫普曼几小时不停地写。赫普曼的书写样品被送到笔迹鉴定专家阿尔伯特·奥斯波手里。第一次奥斯波说,他无法确定这是否和赎金索取信出于同一手笔,于是又要了一些样品。奥斯波在凌晨4点打电话告诉诺曼·西瓦可普上校,说他相信赎金索取信不是赫普曼写的。而警方的反应是给奥斯波送去更多的赫普曼的笔迹样品。
赫普曼一口咬定他没有向林勃勒索赎金,更没有绑架杀害小林迪。警方给了他一串日期和时间,要他回忆交代当时的行踪。事隔两年半,许多记忆都已经开始模糊了,但赫普曼非常肯定地说,有三个日子他记得很清楚。一是1932年3月1日,星期二,即查理被绑架的那天,他在曼哈顿的梦佳丝蒂公寓从早晨7点一直干到下午5点,下班后坐地铁到布郎克斯,再开车去安娜工作的面包房。安娜在每周的星期二和星期五上晚班,赫普曼便去那里和妻子一起吃过晚饭再回家。3月1日那天晚上,赫普曼在7点多钟到达面包房,夫妻俩9点半左右离开后就直接回家了。第二天,当赫普曼乘地铁到梦佳丝蒂公寓上班时,他从报纸上看到了小林迪被绑架的消息。后来警方从梦佳丝蒂公寓查到了赫普曼那天的工作时间卡,证明他讲的是实话。
另一个日子是1932年4月2日,星期六,那天晚上约翰·康顿博士把赎金交给了“墓地约翰”。赫普曼说,他记得那一天是因为那是他在梦佳丝蒂公寓工作的最后一天,而且他和他的朋友汉斯·克罗宾总是在每月的第一个周六聚在一起演奏乐器。那天晚上汉斯和往常一样在赫普曼家玩到半夜。
第三个日子是1933年11月26日,一个操德国口音的客人在洛意斯·谢里丹电影院用5美元的赎金金圆券买了一张电影票。那天刚好是赫普曼的生日,他和安娜请了好些朋友在家里开派对。
办案人员同时在两间不同的审讯室里提审汉斯和安娜·赫普曼,他们的供词相互吻合。
当警方问及赫普曼经常没有工作,但日子过得似乎并不那么紧巴时,赫普曼回答说他一直都在做股票并且手气不错。这点后来也得到证实。而且,赫普曼又说,他还和一个朋友埃塞多·费奇,一起倒腾毛皮生意,警察在他家搜出的海豹皮就是他俩共同拥有的。埃塞多·费奇于1933年12月初回德国过圣诞节,第二年3月29日因患肺结核在那里去世。
赫普曼甚至向办案人员承认了他是偷渡入境的非法移民,但在两件事情上他却撒了谎,一是说他不曾有过犯罪记录,二是否认他还有更多的金圆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