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折 返 第七节 猜 测
“你是想知道会议的结果么??倒不妨先跟我讲讲,你昨天的问询是否取得了什么新的线索?”,伊塞尔副局长瞟了一眼我手中拿着的那个牛皮纸信封。
他或许以为这是我在“镰刀罗密欧”案上取得的新进展吧——可惜他猜错了,这不过是我昨晚刚刚写好的、打算在中午休息时间里寄给《自由先导报》的新闻稿:另外的一份抄件,我已经在早晨上班的时候投进邮筒里了——那份是寄往《自由意志报》的。按照办报的风格以及接纳自由稿件和新闻线索的态度来看,早上寄出的那份上报的希望显然要大一些。
“?囚犯的态度很不合作,因此并没有什么新进展。”
听了我的回答,伊塞尔副局长似乎略略显得有些失望——但这些微的失望马上就被努力掩饰着的得意所取代:
“真可惜?唉,不过,倒也无所谓了。你知道,那个屠夫这次一定是逃不掉的了。”
“哦?这么说,具体的行动方案,昨天的会上就已经定下来了么?”
换句话说,也即是决定在本案取得成果之前,不会向总局汇报了。
“?没错。文泽尔,可惜昨天你中途就离会了,没来得及听一听那个堪称‘完美’的计划呢!嗯,普莫尔在你走后不久就提出了这计划,我和基尔他们则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
我却并没有表现出任何好奇或者激动的神情——说实话,我对这计划本身的兴趣并不大。今天走进副局长办公室,也只是想确定一下而已——反正伊塞尔副局长在卖弄一番之后,总会将它告诉我的。
“嗨,你好像不怎么好奇呢!文泽尔探员——不过,这倒是好事一件!”,我的反应对伊塞尔副局长而言,倒好像是在意料之中。
“我们已经决定对这个行动实行二级保密了。文泽尔,你出警校的时间也不算太久,应该还记得二级保密的定义是什么?”
这点倒使我感到十分惊奇——周一的谈话中,我也曾向他提到过保密的内容:他当时的态度还是嗤之以鼻,没想到现在却已经执行在了计划之中;而且,我本人作为这项建议的最初提出者,竟也成为了保密的执行对象之一。
“嗯,除了策划者和执行者之外,内容一概保密。”
“而你只能算是建议者?我很抱歉。”,伊塞尔副局长耸了耸肩——他大概没兴趣再和我继续谈下去了。
我也就知趣地离开了副局长办公室,继而百无聊赖地回到自己的座位上。
汉迪克意外地被卷入了一个总局安排的民意调查计划,最近被迫经常跟着彼特菲尔德一起出勤;奥鲁则在上周五临时被通知去参加梅尔市的一个探员培训——本周二的鱼生自然因为主人的缺席而作罢了:这倒无所谓,只不过,在这正好无聊的时光里,周围偏又缺少了两个重要的聊天对象,实在是令人感到烦恼。
局子里比较熟络的几个人,各人有各人的事儿——三月份是各个局子升职降职、加薪授奖的重要月份:平时散漫惯了的同僚们,这时也得装出一副忙碌的姿态来——对于这虚假的繁忙,汉迪克的评价是:
“用最少的时间换取最大的效果,不折不扣的效率问题。”
我却始终无法切身体会到这“虚假繁忙”的感觉——去年我们刚进局子的时候,三月份早已经过了;而今年的这个时候,报告已经呈交上去,行动已经对我保密,新闻稿的事情今天也就告一段落了?明显无所事事的我,只期盼着“镰刀罗密欧”的案子早日完结,我好拿着我的奖金支票愉快辞职。
嗨,不知不觉间,又在想这个案子了如果我将关于这个案子的一切写成小说,在《刑侦周刊》或者《推理家》杂志上连载——那么,连载进行到这里,肯定会有热心的读者问我:
“为什么在上交的报告中,并没有提及到吕根曼先生呢?”
哈,我当然不会是写忘记了——再蹩脚的连载作家也不能健忘到这地步的:嗯,怎么说呢,我一开始就觉得交上一个过于复杂的报告并不太好——想想我们的目的,只是要抓住预计将会在几天后的月圆之夜里挥刀的“影子杀手”,并没必要向伊塞尔副局长他们透露太多的信息:足够布置行动,足够逮住凶手就行了。
况且,那些基本上都只是推理,并没有可以写进报告里的切实证据(莫斯曼那里得来的非法证据当然不能呈交上去)——万一事实和这点推理完全不似(我们自然不能彻底否认“巧合”的存在性——或许当年吕根曼先生真在模糊中按了要求客房服务的按钮,罗德先生真是在无意中选择了案发时间拜访花匠莱蒙德,而卡罗莉娜小姐的私奔对象又恰好是左撇子,还有?哈,这当然也是有可能的),则报告中的错误也有可能成为总局减少奖金数量的借口:
既然答案已经确定会在几天后揭晓,我就更没必要将不确定的东西交上去,增加我赢取明年大半年房租的赔率了。
能够回答而没有回答的问题,倒是有一个:
我是如何揭破吕根曼先生的完美不在场证明的?
如果之前的推理是正确的话,答案很简单——无法揭破。
也即是说,吕根曼先生,至少在除伊丽泽之外的那七个连环案件里——他的不在场证明是无懈可击的。
这个结论和我们已作出的推理之间,并不是明显矛盾的——只要我们假设:
第一个案子是吕根曼先生所为,其余案子是其他人所为。
那个原来一直困扰着我的“最大矛盾”,也就瞬即化解了。
我并非突兀地作出这样的假设——只是因为我想到,作为左撇子的吕根曼先生,在我的推理中刻意在伊丽泽的脖颈上作出惯用右手者才能造成的切口;那么,如果之后的凶手是惯用右手者,也就根本用不着每次都拗手,就可以作出在法医鉴定中类似的切口来了。
自然而然地,我们马上就会想到——凶器应该是同一把打刀(如果再细想想,还可以加上诸如“凶手和吕根曼先生身高相近”以及“凶手每次自然挥刀的力度和手法与吕根曼先生刻意拗手挥刀的力度和手法相近”等附加条件)。
从《刀剑要览》中查获的常识,便是我作出此项假设的第二个依据:
大家是否还记得,当我和吕根曼先生在别墅刀室中,吕根曼先生想将那柄村正放回到黑檀木刀架上的时候,几次都没能将刀背放入夹口中去——有次甚至还险些滑落。
对此,吕根曼先生推脱自己“年老不中用”——那当然只是借口,实际上,谁都无法将那柄古刀一下子就放置在那黑檀木刀架上的:它们之间根本就不配套!
按照《刀剑要览》上的说法,每柄东洋刀的刀架,都是根据该刀的刃长、刀身弧度、刀背厚度(视种类不同,有时亦包括刀柄形状)以及重量重心等属性而量身订造的——配套的刀架如同配套的刀鞘一般:放刀时很容易找到平衡,而且严丝合缝(作者按:这点也被技师们严格要求着,因为放置不稳所导致的振动也会对名贵的刀具造成损伤),绝对不会出现“险些滑落”的情况(相应的,放刀鞘的位置也与之类似)。
让我们将这个假设作用在我们之前作出的推理上,很容易就可以在地点为“白天鹅桥”
的那幕场景中添加上如下的细节:
吕根曼先生挥刀之后,随即将刀抛进了维索瓦河里——他当然已经事先擦去了所有指纹,以作出“卡罗莉娜的情妇绑架并错手杀死了伊丽泽,仓皇之下弃刀而逃”的假象。
当然,这并不是弃刀的唯一途径——吕根曼先生也可以将刀丢在其他任何可能的地方,甚至是将刀卖掉了:而之后的某位买家突发奇想,开始在自由意志市尝试“被动连续杀人”
(作者按:或按照一般的说法,称之为“无差别杀人”)并深陷其中无论如何,在肯定之前推理的前提下,以下的结论至少是可以作出的:
和黑檀木刀架所配的那柄刀即是凶器。
如果吕根曼先生不是为了给女儿筹办葬礼而欠下了私人债务,那么,他在案发当月二十四日从瑞士银行帐户中取出的四百五十万美元,应该就是买刀室中现存的那柄村正所用的了(而之前取出的一百七十万美元,大概是为了应付处死不忠妻子所造成的种种额外花销)。
以此类推,我们也很容易理解,为什么这刀架上应该放置刀鞘的地方空置着了:
这把案发之后才买来的村正的原配刀鞘,完全没办法放在那个位置上——恐怕根本就找不到平衡点,只好在某处另行存放(根据爱好者的通病,大概总不会舍得丢掉)。至于原来那柄刀的刀鞘,大概在弃刀的时候一并给丢弃掉了。
这里紧跟着产生了一个新的疑问:
为什么不将那个黑檀木刀架也丢弃掉?
这是个好问题,在没有任何已知线索的情况下,我也只能提出几条可能的假设了:
或许是纪念伊丽泽的独特方式?
或许有人在拜访时特别留意过那个刀架,怕丢弃会引起人怀疑?
或许那个刀架对家族本身有什么特殊的意义?
当时,我在刀室里琢磨刀铭的时候,完全没有去留意那个刀架——现在想想,似乎刀架侧面还有几个手刻的英文名字,可惜我那时就没怎么在意,现在也完全不记得了:或许收藏者们通常都会在刀架上刻上“此刀为纪念??”或是“此刀赠与??”之类的东西也说不定——看来,等奥鲁培训回来后,我还得问问他才行如果刀架上刻的是“此刀赠与爱女伊丽泽·霍费尔”,则吕根曼先生保留它的理由,也就很显然了。
好了,还有一个问题是我目前也回答不了的——我想,如果要知道正确答案,恐怕只能问“镰刀罗密欧”本人了:
为什么凶案现场和抛弃头颅地点的连线要通过十一分局??
很容易想到,这样的选择代表着某种暗示。参考伯恩哈迪/坎普尔案,我们会发现,模仿终究只是模仿——托伊德街、威尼斯街以及瑞士画家广场都和特奥多尔街,也即是凶手的藏身之处同处在本市普拉特(Pratt)区的一个狭小区间内:以自动购票机的角度讲,从特奥多尔街到以上三个地点,都只需要购买距离在五个大站以内的短途票即可(其中,到托伊德街恰恰是五个大站的路程,到威尼斯街以及瑞士画家广场则分别只有三站和两站)——这种在某种程度上也是省钱以及贪图方便的初犯举动,很轻易地就会在侦查行动中被利用到(作者按:实际上,对于很多在历史中确实存在的连环杀人案(比如著名的“开膛手杰克”案、克利夫兰的“无头谋杀者”案以及新奥尔良的“意大利杂货铺连锁”案等)以及纵火案,警方一般也会考虑现场之间的宏观联系的——这应该算是最经常用的方法了),进而暴露自己藏身之处的大概位置。
相反,对于“镰刀罗密欧”案,十五颗卫星的所在地横跨了本市的五个区——客观上,由于地名选择上的顺序性和唯一性,连环案件现场对于罪犯藏身地的暗示作用被严重削弱了:明显是最主要的暗示“十一警察分局”也是由凶手所给出,警方完全不能在惯性探案经验上占得什么便宜,而必须陷入凶手设下的地图陷阱中去——换言之,凶手完全掌握了主动。
这样看来,伯恩对“镰刀罗密欧”案的模仿,似乎只限于交通区划图上的部分而已——连线的目标之所以是“远山小径”,恐怕也正如我之前说过的:伯恩没有带坎普尔去过远山小径游玩,将目标定在那里,只是自己对女友未了心愿的慎重许诺而已——或许伯恩已经计划好,等到他将和“影子杀手”所砍下的、一样数目的头颅丢进相应的垃圾桶之后,就会扔掉那把防火斧,挑选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去兑现自己和坎普尔同去远山小径的承诺。
可悲的是,这个承诺却永远都无法实现了“十一警察分局”?
这个暗示究竟意味着什么呢?或者正如普莫尔副局长在会上所提到的一样,是“纯粹的报复行为”——报复我们分局?这样看来,凶手似乎应该是被本局逮捕过的犯人。
那么,这个犯人是如何得到吕根曼先生的那柄刀的呢?又是如何选择要在每年的月圆之夜下手的呢?
“切去头颅”以及“三月的月圆之夜”,是假设之下“吕根曼先生所为”的第一个案子以及其余“非吕根曼先生所为”的案子之间的共同联系:结合这点来看,很容易联想到——凶手也曾出现在凶案的现场,甚至亲眼目睹了案件的整个过程!
我的脑中马上掠过一个人名——本达·布勒辛,本案的第一位目击证人。
第一目击证人自然最容易发现凶手遗弃在现场的凶器——或许本达先生事先藏起了在凶案现场发现的刀,等到他的嫌疑在短时间之内被排除之后,因为目睹了恐怖的凶案现场,对他原本就因为某些不为人知的事情(比方童年时受到的虐待)而受到过损害的心灵产生了某种奇妙的影响,最终使他成为每年一到那个月圆之夜就无法控制住自己的连续杀人犯为什么他的目标会是十一分局呢?——没有证据表明我的同事们曾在八年前的问询中给本达先生的心理或者生理上造成过某种程度的伤害:但同时也不能否认这种导致报复的伤害的可能存在性。
哈,我也开始胡思乱想了呢?我燃起了一支Marlboro,开始给这样的猜测寻找漏洞:
漏洞是相当明显的——卷宗的资料显示,本达·布勒辛先生没有一次在案的不良记录,是一位典型的良好公民。他有两个小孩,并且和父母亲住在一起。他家住在赫克托街17号,那是典型的高层公寓楼,一楼设有夜班守卫。按照赫克托街到白天鹅桥之间的距离,用慢跑的速度计算,他每天大概五点半就得起床——如果他有早上淋浴的习惯的话,就还得再早上一刻钟。
我们不妨以去年发生的“第二个周末的第二天”案来进行反证。单就时间上而言,从赤莫尔区的赫克托街到离总火车站很近的欧斐利雅街,加上转车的时间,搭乘公共交通至少需要一个小时四十分钟(零点之后,日班公共汽车已经收班,只能坐夜班公车——这一类车的车次很少,大概半小时一趟车);由于戴尔德姆站只有N71一趟夜班公车(而且发车时间自两点之后竟然是一小时一趟),使得他从凶案现场到达此站,然后抛弃头颅回家的时间相应延长,按照我手头的本市公车/夜车时刻表来看,需要的准确时间是三小时四十二分钟——这还不算上从家到公车站的慢跑时间。
尸体是在当日凌晨两点半被片警发现的,当时从马萨海罗脖颈处流出的血液还在冒着热气——我们尽可以假设他是在两点钟的时候被害的,而本达先生从现场回到家却需要四个小时。
换句话说,本达先生六点钟才能回到家——这和他每日的起床跑步时间矛盾了。
当然,他可以使出很多其他的诡计——比方不乘坐 N71 夜车,从戴尔德姆站跑大概一公里路到总火车站,这样就可以节约一个半小时:虽然这样难保不被巡逻的片警怀疑。
无论如何,选择去年的案子作为反例,几乎是没有说服力的——和八四年相隔七年,说不定本达先生早就没有了晨练的习惯呢?坚持晨跑十二年,在我看来,并不是那么容易做到。
那么,另一个漏洞则是相当有说服力的——在一个六口之家里,想要独自隐瞒什么秘密,而且要长达八年之久,几乎是不可能办到的。想想看,父母收拾房间的时候、妻子整理旧货的时候、孩子玩捉迷藏的时候,如果发现一柄满是血迹的东洋刀,竟然会视而不见么?
即使他做到了——比方他说他买了这样的一柄刀以作收藏,并且每次作案之后都将刀刃擦得干干静静的:那么,他公寓楼下的门卫看到他深夜两点背着一个网球包或者是拿着一柄报纸包裹的东西出门,就不会怀疑么?而且,如果他每次都是穿着一件雨衣挥刀,以免身上沾上血迹,那么,这件布满鲜血的雨衣,他会怎么处理呢?
他可能会烧掉、洗掉、埋掉——反正,这类东西,警方是一次也没有找到过。
门卫方面,他可以假装说自己喜爱看午夜场剧集,等到家中其他人都睡下的时候,他就下楼推说出去买烟(电视最好是设定为九十分钟自动关闭,他的妻子如果偶然醒来发现找不到他,也可以推脱为去买烟:这种小事主妇们不会到处说,也不容易引起人们的怀疑)——刀当然已经预先藏在了外面。办完事之后,他先回到公寓楼外面,从某个隐蔽的角落暗中监视夜间门卫:等到他去厕所或者是开小差的时候,他就有机会偷偷地溜进楼梯间里。
不要担心用钥匙打开房门的声音——本达先生大可以说自己晚上负责锁门。出去的时候,只需要用胶带将锁闩封住(这样门就关不上了),然后用一小张叠起的报纸将门塞在门框上,不至于偶然被风吹开就可以了——这样也不会被夜里起来上厕所的某位家人发现。
这小小机关,等到他当天“按时”起床晨练的时候,再顺带处理掉就行了。
甚至他都不用躲开门卫。他可以使用公寓大门的钥匙,从地下储藏室的防火门悄悄出去。
看起来好像是真的,不是么?很显然,本达·布勒辛先生不太可能会是凶手——上面的话语里面,本身就包含了太多的假设,而证据却是一丁点儿都没有的。以上的逐步推进的假设中,只要能证明哪一个环节不成立,那么,“本达·布勒辛就是‘镰刀罗密欧’”的说法,也就随之土崩瓦解了。
事实上,上面的“本达·布勒辛”这个名字,可以换作任何和本案稍微有关甚至完全无关的人的——只要假设牵强一点,谁都可以是“镰刀罗密欧”:甚至我都可以。
请大家相信,我举这个看似不相干的例子,并不是我已经无聊到了只能玩空想式推理的地步了——我只是想说明一下,“镰刀罗密欧”极有可能是单身的,而且住在一栋没有夜间保安的公寓里(或者有自己的房子)。他很可能曾在八四年案发当天出现在凶案现场附近,可能并不认识刀的原主人,并且跟十一警察分局之间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或者说是仇恨)。
此外,他很可能对天文学存在着浓厚的兴趣——八四年就已经对天王星的卫星感兴趣的天文爱好者肯定不多。八六年倒有很多人是因为关于旅行者二号的媒体热炒而加入天文爱好者行列的。虽然到了今天,这股热潮早已退去,但由于电视等媒体的大力宣传,和天王星卫星相关的一点知识如今已经成为了高级常识——而这些今天的常识,在八四年却是至少为天文爱好者及天文学家们所独有的专业知识。
他的家里可能有一部业余水平的天文望远镜,以及一堆陈年的天文学杂志——他也有可能完全不熟悉莎翁或是亚历山大教皇的作品,就像我原先并不知道金星之所以叫做阿佛洛迪特(作者注:此为希腊语译名,巴比伦语是Ishtar),是因为它在九大行星中最亮一样。
他熟悉本市的交通区划图:我们可以假设他经常乘坐公共交通——他可能没有一部自己的车,这样,我们也可以稍稍排除,他拥有一栋属于自己的洋房的可能性。
他必定很关心时事——这点可以从德里克片警案中看出来。他可能订阅《自由先导报》;也可能他只是在自己工作地方的读报栏那里拿报纸看:这点对于一个没人帮忙准备早餐的单身男性身份而言十分契合。
我暂时将他界定为一个独身的男性上班族,工作表现平平,没有多少升迁机会;他酷爱天文学,关心时事,没有属于自己的车,住在一栋没有夜间警卫的便宜公寓里。
我承认,我所总结出来的这些,倒很像是我自己的素描画。
我很庆幸没有将这些猜想也写进那份报告里去